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精选6篇)
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第1篇
建立区域电力环境信息系统的探讨
根据电力环境保护的发展,详细介绍了电力环境信息系统的构成和建设方案,并就系统的`功能需求、数据传输和控制提出要求.
作 者:陈涛 李劲 李胜利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刊 名:湖北电力 英文刊名:HUBEI ELECTRIC POWER 年,卷(期):2003 27(2) 分类号:F407.61 X32029 关键词:电力系统 环境监测 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第2篇
吴大明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下面,我就东北区域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对东北区域电力行业安全形势和管理状况怎么看 整体稳定,成绩不小,问题不少。
东北区域电力行业这些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是整体稳定的,没有发生大面积停电,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设备损坏,大坝和灰场垮坝等恶性事故,成果来之不易。这稳定的局面是在什么条件下取得的呢?
一是电网建设和发电装机依然较快增长,2014至2016年累计新增装机1795.2万千瓦,三年累计增长15.82%。电网投资仅2016年和2017两年为504亿元,其中2017年为292亿元,比16年增长37.8%。
二是发电企业大规模升级改造,包括环保改造、灵活性改造,基本上全网全部火电机组均进行了改造升级。
三是在冬季负荷偏小,供热、新能源消纳(包括核电投入)等诸多困难矛盾中完成保供电、保供热、保民生的任务。
四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供电要求越来越高的
条件下,优质保障。如夏季达沃斯、黑龙江呼伦贝尔春节中央台直播等。
五是克服战胜自然灾害侵袭。如龙江战胜松花江、嫩江流域洪水,东部冰雪霜冻自然灾害,辽宁战胜南部冰雪灾害等。
大量的工程建设和改造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高峰期每天有数万人在现场劳动作业,数十万人每天奋战在安全生产第一线,持续数年保持了东北区域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稳定,难能可贵,值得赞扬和肯定。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在座的各位,得益于全体电力战线上奋斗的干部职工,在此我想表达对各位并通过你们向系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敬意。
说问题不少,主要是距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及《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和落实存在问题;思想观念意识尚未转换到位;法律规定执行不到位等方面。这些问题反映出安全基础不牢,导致人身伤亡事故依然不断,依然有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近几年电力生产和建设伤亡人数不断增加,去年发生一起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今年仅1-6月份就发生人身伤亡次数5起,死亡人员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二、当前需引起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我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方面主要是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即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两个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从电力行业来说正在探索如何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改革和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总的来说就是如何落实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两方面力量。关于如何落实好安全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讲几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我们企业在这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1.规章制度的理解:
一是制度的作用,制度是血的教训凝成的,能够有效提高效
率,保证秩序;二是何为建立和健全,凡是企业重复性工作都应进行规范和要求,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使制度对新出现的例外事项适用。三是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要可行,因此要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要求和生产管理条件的变化及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调整和改进。
2.我们的问题:
一是单位没有健全规章制度,起草、确认、执行及修订没有标准;二是监督执行不力,贯彻落实走形式;三是制度制定不切实际,没有结合上级单位和本单位实际细化。如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规定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一些单位以责任状代替责任制,一些单位没有细化到所有岗位,很多单位没有对责任制执行进行监督考核。安全生产的职责必须层层落实,分解到人,而这些都为尽职免责的实施提供重要的基础条件。
很多企业安全生产出问题究根结底是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没有贯彻落实。
(二)思想理念没有转换到位
主要表现在“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的不牢固。一是发电建设和改造抢工期的现象,电网建设也有抢工期的现象。追求某个时间点竣工,追求缩短工期,向什么献礼。二是出现事故隐瞒,靠做工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年哈尔滨宾县电业局3月份农网改造工程死亡2人,不向行业监督机关报告。三是对违章行为
处理偏松软,没有树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文化。
(三)机制体制上的问题需改革
当前我们在电力工程建设领域事故较多,既有工程量较大、现场作业人员多的客观因素,也有我们管理不到位的主观因素。同时,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发包、施工、监理近亲承揽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主业业主和多经不分,甚至混为一谈,监理普遍不负责任。这种问题电网建设有,发电建设也有,需要我们认真地在管理机制、体制上下力气解决。
(四)几个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 1.电网风险管控的问题
近期,国家能源局以文件形式确认了全国一级电网安全风险和二级电网安全风险,分别明确了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单位、监管(主管)单位。东北区域共有电网安全风险8项,全部为二级电网安全风险,其中辽宁省电网公司1项,为220kV襄平变全停风险。黑龙江省电网公司7项,包括:(1)220kV铁力变单线供电全停风险;(2)阿南变、阿城变、金都变和五常变使用同塔双回供电存在全停风险;(3)加格达奇变220kV单母线全停风险;(4)庆安变220kV单母线全停风险;(5)铁力变220kV单母线全停风险;(6)肇东变220kV单母线全停风险;(7)密山变220kV单母线全停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导致的影响和后果包括:兴安岭、肇东市、密山市因可能减供负荷分别超过40%(设区的市)和60%(县级)而构成较大事故,哈尔滨市和伊春市、辽阳市因可能减
供负荷超过10%(省会城市)和20%(设区的市)构成一般事故。
2017年是电网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之年。为了缓解东北区域新能源送出困难的问题,扎鲁特输变电工程等一批电网建设项目正在紧张施工。电网密集施工、调试和投运也将导致下半年电网运行方式变动频繁,既有短期的电网安全风险,也将形成新的电网安全隐患;既有局地的安全稳定运行问题,也有全网安全运行风险。
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电网安全风险的防控措施,每季度末向地方主管部门和我局报告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要不断加强对投资改造工程的监督指导,同时向各省发改委建议,凡是涉及到电网风险改造的项目,予以优先从快核准。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继续配合做好2017电网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管控与报告工作。
2.发电厂涉网安全问题
2016年我局组织三省一区电网调度开展并网电厂涉网安全专项检查,对19个发电厂的47台机组进行了检查,并现场下达了整改要求。针对个别单位消极整改的问题,经过与调度、电科院等专业部门共同研究,以统一整改时限为原则,2016年12月30日下达了整改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应完成的全部29项问题中的28项的整改。目前,哈平南、七台河、哈热厂、伊春热电厂已按时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泰山厂、沈海厂、金山厂、铁岭厂、东方厂、阜新厂、庄河厂、丹东厂等8个电厂未按照时限
要求重新或补做一次调频试验;沈海厂、金山厂、铁岭厂、泰山厂未按照要求完成调速建模试验;沈海厂、泰山厂未完成励磁系统建模试验;
为严格发电机组并网管理,我局将对上述拖延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通报、约谈、暂停并网发电和行政处罚。
3.隐患排查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有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电力企业应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上报。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我们部分电力企业没有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隐患排查没有完全有效的。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按时填报率不高。根据电力安全监管平台统计,6月份隐患排查月报填报数量为402家单位,填报率为52.14%。
对经催报仍未按时填报的单位,东北能源监管局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主要负责人及企业行政处罚,直至将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4.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
根据《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评估导则》的要求,发电企业应对贮灰场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向监管机构备案。根据电力安全监管平台统计的情况,东北区域共有湿式贮灰场41座,三年内进行过第三方安全评估的贮灰场为29座,占比为70.73%,另有近30%的贮灰场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
下半年,对非正常贮灰场以及未按规定备案的贮灰场将实行挂牌督办,对仍不备案的暂停并网发电。组织开展抽查,如发现贮灰场安全等级与实际不符的或需要进行专项安全评估的,要求发电企业采取措施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5.水电站大坝安全问题
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每三年应安全注册,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检。目前,东北区域共有大坝16座,除丰满大坝因重建工程原因,全部能够按期进行注册和定检。本正在或将开展大坝定检工作的有蒲石河、石龙、双沟、小山等。
据统计,东北区域今年1至5月份综合来水比常年偏多44%。有关气象部门预计6至8月份嫩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降水偏多,辽宁省部分地区、吉林省东南部、黑龙江省降水较往年偏多,局部地区盛夏降水集中,要防范区域性暴雨导致的洪涝灾害。进入7月份以来辽宁省、吉林省局部地区已先后遭遇强降水。7月1
日,松花江出现了2017年第1号洪水,迎峰度夏期间的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当前丰满水电站大坝和桓仁水电站大坝分别被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列为已入汛重点监控大坝,存在的风险或问题有:一是丰满水电站大坝重建工程正处于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加强汛期应对准备和监控。二是桓仁水电站大坝2014年定检提出的隐患长期不整改:21#坝段放空底孔事故检修闸门因启闭机钢丝绳已断无法启闭,事故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因长期得不到维护锈蚀严重,存在无控制泄水安全隐患,最近被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列为需要重点关注问题大坝。请该大坝主管单位和水电站运行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将要求暂停并网发电。
6.电力企业应急管理问题
根据《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电力企业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每三年应对预案至少进行一次修订并报能源监管机构备案。部分发电企业应急预案没有按要求进行重新修订后的备案,不符合应急预案管理的规定。在对2016发电企业安全报告统计中发现,已备案的229个预案应急案中仍在三年以内有效期的只有54个。
在我们日常的现场检查中也多次发现了电力企业存在应急
预案修订不及时,演练周期和频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3至5年一次的要求,演练的记录不规范,缺少演练后评估与整改等问题,导致预案缺乏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下一步对未按要求开展预案备案的单位,将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各省、区分别抽查3至5家电力企业预案的演练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电力企业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7.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
当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较多。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在我局进行备案的电源新建工程项目共计34项。通过电力安全监管平台统计,2017年发电企业脱硫、脱销、除尘、锅炉等改造、扩建、改建项目56项。此外还有大量电网新建工程、农网改造项目。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东北能源监管局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能安全〔2016〕335号)要求,在区域内开展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共督查42个企业,在建工程项目21个,其中辽宁17个、吉林9个、黑龙江9个、蒙东7个。所督查的电力建设工程涵盖了火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水电、输变电工程及农网升级履行工程,这些项目基本反映了辖区内当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情况。督查发现共计存在的问题374个,其中辽宁检查发现问题178个,吉林检查发现问题110个,黑龙江检查发现问
题53个,蒙东检查发现问题33个。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管理不规范,工程监理责任未落实,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训培训重视不够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经分别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各单位应按要求落实并报告整改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违法行为将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8.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方面的问题
截止2017年6月30日,发电企业的安全报告网上信息报送率为65.42%,各省的报送情况分别为:辽宁省62.70%,吉林省56.58%,黑龙江省72.41%,蒙东66.89%。隐患排查月报表报送率为55.51%,各发电集团下属单位的报送情况分别为:华能集团69.38,大唐集团72.34%,华电集团57.89%,国电集团63.46%,国家电投73.07%。
个别电力企业还存在迟漏报事故信息的问题。上半年,我局根据群众举报,处理了一起黑龙江省宾县电业局未按照要求报送事故信息的问题,对企业负责人做出了顶格处罚。
各单位应按规定报送电力事故、事件和安全信息。我局对所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单位,都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问题
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来,东北区域已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电力企
业共有334家,其中:供电企业30家,发电企业304家。供电企业中,吉林和蒙东标准化建设率均达到100%,辽宁仅两家尚未完成,黑龙江则没有一家开展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对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标准,每年组织开展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并将经上级单位审批的自评报告抄送当地派出机构,作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依据。根据2017报告的统计,发电企业一年内开展安全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的仅有140家,占比为18.16%。另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下属各供电公司及辽宁省电力公司下属葫芦岛、锦州供电公司尚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有关电力企业应立即按国家能源局规定报告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对拒不开展标准化建设和弄虚作假的,将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和自评未达到70分,并发生电力事故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10.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目前,通过检查发现:各有关电力企业都普遍能够按照《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其配套办法要求,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规划建设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按要求配备横向物理装置和纵向认证装置。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378家电力企业已对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开展定级。其中开展信息系统第三方测评的为302家,但是大部分单位(约占三分之二)的测评周期不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第三级信息系统每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的要求。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将能源行业列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并提出了高于一般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具体工作要求。我局将对未开展信息系统定级的电力企业挂牌督办,并组织抽查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质量,重点对电网企业抽查,检查时根据需要延伸检查1至2个发电企业,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11.电力反恐怖防范问题
电力企业反恐怖防范核心工作就是做好防范工作。近两年,辽宁省内电力企业我们每年都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传达国家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要求。在电力安全检查过程中,也会抽查一些企业现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有差异,有的集团分子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既不清楚企业状况,对防范标准也比较模糊。这项工作重点是要按照能源局已经下发的标准来开展工作。预防恐怖分子袭击,保护企业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即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同,也有不同之处,不同点就在于我们防冲击、防暴恐的标准落实的如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十九大”期间电力生产安
全
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会议。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会议期间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全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对保电关键设备、关键线路、关键时段开展安全巡查。调度部门要发挥电力信息安全技术监督职能,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对未按照《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其配套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分区保护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整改。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认真做好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切实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 各有关电力企业积极从电网规划、建设、技改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配合电网企业,努力降低或消除相关电网安全风险的等级,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对已发现的电网安全风险,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细化工作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电网运行风险的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风险可控、在控。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及时向主管单位和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报送所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下半年,对各电网的电网安全风险治理和发电企业涉网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我局将会同有关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
报电力安全监管司。
(三)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实现电力建设安全年 2017年是国家能源局提出的电力建设安全年。各电力建设项目要切实落实责任制,理顺内外部关系,同心协力,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精心打造安全、优质工程。项目甲方要认真组织各参建单位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学习,举一反三,结合工程实际,落实国家和能源局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控,甲方与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摸排各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章行为。各参建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情绪,戒骄戒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防汛应急准备,确保防汛安全。
(四)夯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源头控制事故隐患 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所赋予的安全职责,切实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按周期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备案与演练,认真做好水电站大坝、贮灰场大坝的定期检查与安全评估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五)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平台应用推广,严厉查处安全信息报送违法行为
目前,电力安全监管平台各项功能已全部开通。发、供电企业的安全信息的即时报告、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及报告功能,应急预案备案、电力建设项目备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等全面实施网上报送。下半年,根据各单位的建议,我局将集中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平台的技术培训。希望各有关电力企业加强领导,及时完善本企业在电力安全监管安全平台的通讯信息,明确本企业信息报送的部门,指定专人按时报送安全监管信息。我局也将加大对各单位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管力度。针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单位,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给予监管谈话、通报、责令整改、限制电力交易结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浅谈区域电力市场模式设计 第3篇
1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特点
1.1 区域市场A。
区域市场A形成了跨省统一电网, 长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区域市场A各省 (区) 经济发展水平相当,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水平差异不大, 基本处于供求平衡状态或局部富裕状态。
1.2 区域市场B。
区域市场B电网跨度大, 距离远, 电网安全和技术问题复杂, 而且电源多样性的要求对建立统一竞争平台提出了挑战;区域市场B各省 (区) 经济发展不平衡,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水平差异较大, 各省 (区) 能源资源及负荷分布极不均衡。因此, 实施方案除强调建立区域市场B共同竞争平台解决能源资源的配置外, 还需要协调解决地方经济差异所引起的矛盾。
2 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
2.1 电力批发市场模式。
按照区域市场B的建设特点, 方案将采取目标模式提出的区域共同批发市场模式。考虑区域市场A的建设特点, 采取目标模式提出的区域统一批发市场模式。2.1.1输配电功能的整合。输配电功能整合分为如下几种途径;一是输配电分立, 成立独立的地区专营配电公司;第二是输配电成本的独立核算, 在专营区内成立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的地区供电公司, 实行输电与配电分类定价、分类监管。在电力市场建设初期, 目标模式不提倡配售的完全分离, 为减少交易成本, 供电公司除了经营配电网外还应负责家庭及中等规模用户的零售服务。2.1.2调度与交易功能的整合。调度与交易功能的整合是对批发竞争框架的进一步描述。为了促进跨区交易, 同时考虑各省经济、发电资源的差异, 区域市场B选择目标模式提出的共同批发市场模式。区域市场B交易中心负责组织整个区域市场B的期货、日前交易, 并负责所有电力交易的结算。各省成立省调度交易中心, 负责省内平衡市场的运营和电力资源的经济调度计划安排。如图1所示, 区域调度统筹各省经济调度计划实现整个区域市场B输电与发电资源的优化。省调度中心服从区域调度中心的领导, 业务许可证中应清晰鉴定输电公司和各级调度机构权责。
2.2 交易制度的建设。
一般情况下, 由于电价改革的敏感性, 出台新电价体系的周期比较长, 即电价的变动始终是滞后于交易制度的改变。从这点意义上讲, 交易制度的建设要与电价体系相适应。依据目标模式理论, 区域市场B选择分区定价能够更好的反映省区间价格差异。相反, 由于整个区域市场A省区之间电价没有太大差异, 选择节点定价方法更能反映不同地区价格的细微差别, 具体分为多少节点需要根据区域市场A电网结构, 以及技术支持系统数据处理能力确定。2.2.1区域市场B电力市场交易制度。该方案核心任务是引入双边交易, 强调市场风险管理、现货交易及系统平衡机制 (或者经济调度) 的协调。按照集中调度与分散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设计。 (1) 市场参与者。市场参与者包括市场交易主体、市场运行者及运营商。方案主要包括5类交易主体, 分别为发电商、地区供电公司、大用户、零售商, 以及参与零售竞争的消费者。设置5类许可证详细规定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责利。市场运行者包括区域交易中心、区域调度中心、省调度交易中心, 市场运行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别组织交易和执行调度, 市场规则将规范他们的职责。输电公司作为电网运营商, 主要承担输电设备规划、投资、维护任务。 (2) 分散的双边交易。区域市场B将开拓“多买多卖”的竞争局面。按照目标模式的研究。首先, 打破省内单一购电主体的局面, 引入大用户和地区供电公司, 降低购电侧市场集中度, 消除省之间购电主体的差别, 为各省在区域市场B的统一竞争奠定基础。其次, 核定省内与省间联络线的按电成本, 避免不同地区输电费的交叉补贴, 反映发电资源的空间差异, 形成合理输电价格。再者, 双边交易的开放与下面将要介绍的B前市场相对应, 它与现在的年度与月度集中交易完全不同, 属于市场外交易。考虑交易风险, 双边交易以差价合约的形式签订, 同时与现货交易形成双结算系统。为了实现经济调度, 任何双边合约交易结果需要提前向区域调度中心提交, 以便获得经济调度所需信息。2.2.2区域市场A的交易制度设计。区域市场A电力调度交易中心集中运营一个日前电力市场, 一个实时 (调频) 电力市场, 一个月输电权拍卖市场, 它们共同组成区域市场A电力调度交易中心互联市场, 为发电商和消费者提供多重交易选择机会, 促进交易的流通性。中间购电者或者消费者可以选择实时电能交易, 也可以选择短期或长期双边合约交易, 可以选择区城市场A内的电能、也可以选择区域市场A外的电能。发电商也具有相同的自由选择机会。另外, 日前与实时电力市场形成双结算系统, 市场参与者可以利用差价合约机制规避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风险。
2.3 电力零售的引入。
引入零售竞争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批发市场的竞争和需求的响应能力。该模式充分考虑了我国来来一个时期内电力工业发展状况。以及多数消费者的电力选择机会, 避免完全开放零售竞争带来高的交易成本。但是, 也没有完全放弃零售竞争的功能, 提倡在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引入一定数目的零售商, 零售商不拥有任何设备, 他们通过提供增值服务来提高经济效率。
2.4 非竞争性功能与政策。
实际上, 我们在提出交易制度方案时, 已经考虑了非竞争性功能与政策。特别是考虑了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来规避风险。在区域市场B方案中, 区域交易中心运营一个金融市场, 设置金融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以规避双边交易与现货交易风险, 从时间线程、交易规则、主体形式、结算规则方面, 考虑金融市场和物理合约市场及现货市场的相互配合和促进作用。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输电定价原则。我国目前与市场环境相适应输电价格体系还未建立起来, 促进省间交易的前提是建立规范的输电定价体系, 避免省内输电费与省内输电费之间存在严重的交叉补贴。发挥输电费的地区资源配置功能, 同时也向输电容量投资发出正确的信号。
摘要:电力市场应从国情出发, 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基础, 以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为重点, 消除省间市场壁垒,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关键词:区域电力市场,模式设计,浅谈
参考文献
[1]王亮.区域电力市场运营模式的研究[J].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 , 2009.
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第4篇
关键词:区域划分;区域平衡;电力系统;无功电压管理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8-0105-01
伴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用电、工作用电等的需求都在不断增长,为了能够满足人们对电力的需求,我国的电力系统也在不断的进行改进。但是由于环境以及资金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并且我国的电网结构较为薄弱,使用的设备不够先进,现如今,电网的运行状态与最初的设计相比,改变很大,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的影响,留下了安全隐患,同时,由于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是并网运行的,如何维持电压的稳定变得特别重要。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威胁着整个电网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同时,这些隐患的存在也很容易导致电压崩溃现象的产生。通常,某一个区域的电压不稳定,若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产生整个电力系统电压崩溃的现象。
1 无功功率的平衡与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关系
无功功率的平衡对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想要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就必须使无功功率保持平衡。无功功率指的是电网运行的过程中,所有无功产生的无功功率要与电力系统中各个环节上的无功功率损耗的和相等。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的损耗主要由线路和变压器的无功损耗两部分组成。在电力系统中,大多数情况下,用电设备所吸收的无功功率,与所加的电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额定电压的附近,无功功率与电压的变化是成正比的,电压上升则无功功率增加,反之亦然。如果是电力系统中出现了无功功率缺额的现象,系统中所负荷的电压下降,才能减少对无功功率的吸收,从而保证无功功率的平衡。电力系统中,系统无功的不稳定性是引起电压崩溃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电力系统的电压崩溃之前,系统往往是处于一种重负荷的状态,系统的无功紧张,传输线路工作几乎达到了极限。当电力系统的无功储备充足时,电力系统的电压能够达到稳定的状态,若无功储备出现缺额的情况,将会引起电力系统的崩溃,从而导致部分或者整个系统停电。
2 区域的划分以及区域平衡
电力系统的电压不稳定以及电压崩溃等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电力系统局部区域存在无功储备不足的情况。区域的无功储备不充足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整个电力系统的无功储备缺额,第二种则是电力系统的其他区域占用了较多的无功储备却不能够传递给该区域。对于第一种情况,增加整个系统的无功储备的方法可以使问题得以解决。对于第二种情况,通过对整个电力系统的无功流动进行相应的调配,可以将电力系统划分成一些小的区域,进行无功的分别管理。区域的划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各个分区域之间要确保相互独立性,各区域之间的相互影响要尽可能的小。
第二,每个区域内都不能将其他区域的节点包含在内,同时,区域的节点之间的耦合度要尽可能的大。每个区域都要尽量确保有足够的无功储备。第三,进行整个电力系统的区域划分,所划分的区域数量要恰当,如若区域数量太多则会降低对系统进行整体管理的工作效率。数量太少就会使得工作变得繁琐,不利于系统的管理。第四,所划分的各个区域大小要合适,太大会导致管理不便,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现如今,国内外都对区域划分有一定的研究,得出的划分方法也有很多,比如,按电网所属的电力公司进行划分,按照图论的理论知识进行划分,短路电流法,向上合并归类法等。在实际的电力系统中,这些方法都有运用。
区域划分的结果直接影响了电压弱节点的选择,因此,验证区域划分的结果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区域划分结果的验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种,判断所划分区域的数量和区域的大小。根据电网运行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所划分区域的大小。区域内节点的数量多少要合适,同时,也应该确保鼓励的节点不能划分成为区域。第二种,分析所划分区域的无功储备。为了验证划分的各个区域的无功储备是否充足,就必须对划分的区域进行无功储备的分析。如若存在某一区域的无功储备不足的情况,就需要从相邻区域接入无功电源,或者是将该区域与相邻的区域进行合并形成一个新的区域。第三种,对整个系统的区域划分结果进行总体衡量。这个方法主要是为了可以对区域内的节点耦合度以及区域间的耦合度大小进行检验。通过对区域内的节点以及先导节点的电气距离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计算,将结果进行对比,则能够对系统的区域划分结果有整体的衡量。第四种,使用Sugeno-Yasukaw准则对区域划分的合理性进行判定。
3 基于区域平衡的无功/电压管理
无功/电压管理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电压稳定与电力系统的无功储备存在密切关系的思想,通过增加无功的方法来提高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裕度。
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如今,无功/电压的管理往往侧重于无功的管理和电压的管理这两个方面。
侧重无功的管理的方法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可以采用通过对电力系统中有功和无功的分布进行调整使得电压得以稳定,这种方法将直接影响着系统的运行方式。还有一种方法是通过对无功电源的调整安排改善整个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性。但是这种方法忽略了有功损耗对整个系统的影响。另外一种方法是,将无功储备的管理类似于一个优化问题来处理,这种方法是通过对发电机的无功注入进行重新合理的安排,使发电机的无功储备得到增长,进而提高电力系统整体的电压稳定性,同时,这种方法也能够使得有功分布不做改变。该方法的最终目的是将发电机的无功储备提升到最大,而将有功损耗降到最小。
侧重于电压的管理的方法是通过对区域划分的了解,对区域内节点情况的掌握,选出区域内的电压中枢节点,并将节点的电压保持在所规定的范围内,通常用到的方法是无功储备以及无功补偿。
在实际的电力系统的无功/电压管理中,需要将无功管理与电压管理的方法相结合。通过对所划分区域的无功/电压管理,保障每个区域的电压稳定性,从而才能够确保整个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性,避免电压崩溃等事故的发生。不管是侧重于无功的管理还是侧重于电压的管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能够提高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性,防止电压崩溃现象的产生。
4 结 语
由于某个薄弱区域的电压不稳定得不到及时的处理会造成大规模甚至是整个电力系统的电压崩溃。所以,根据特定的标准将电力系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对区域中容易产生电压崩溃的节点进行重点监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可以有效的防止电压崩溃等事故的发生。本文提出了无功/电压管理的方案,可以有效的解决区域电压的问题,从而确保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 周永灿.电网无功平衡的研究[J].科技信息,2012,(3).
[2] 许冲冲.基于偶图分解的电压控制区域划分[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2.
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第5篇
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17年7月20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通报近期全国和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对下一阶段基建工作提出要求,分析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多发频发势头,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刚才,东北能源监管局安全处两位同志通报了情况,电力企业的三位领导分享了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绩,我们分管安全的大明局长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特别是他对我们东北区域比照安全生产法和规定找出的11个差距和隐患,并对下半年东北电力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相信我们在座的各位都受到了教育,也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安全培训。请各单位回去后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全面做好下半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当前东北区域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去年,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除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外,几百名死者家属的生活将更加艰辛!90多名责任人员也将被问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责任也包括我们能源派出机构三位同志。事故的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国家能源局年初要求确保今年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这是一个严肃的考核指标。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其他行业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的同时,全国和东北区域电力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却不降反升,增加比例高达20%左右。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之严峻,真的到了“大喝一声、猛拍一掌”的紧急关头,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发生更大事故,甚至再次发生特大事故也不是不可能!国家能源局主要领导指示,要保持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高压态势,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屡教不改、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电力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今年以来,电力增长虽然较往年有所好 转,但是,东北电力供大于求的局面还没有解决,调峰调频困难,供热负荷缺口还没有得到缓解。今年,还有六个新的情况值得在座各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一是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保电任务特别繁重,这是政治任务,马虎不得。二是扎鲁特至青州特高压直流将投运,东北电网运行方式将有重大变化,新设备投运、新的运行方式对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带来了重大挑战。其间大量的过渡方式也必然会增加电网运行风险。三是农网改造、城网改造、扎鲁特送出及其配套交流输变电工程、机井通工程、发电企业灵活性改造工程、环保改造工程等大量的基建工程任务空前繁重,直接考验电力基建安全和质量安全的水平。四是可以预见,今年冬季煤炭供应形势不容乐观,将直接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国有企业改革加速,电力市场化进程,都会对电力安全稳定工作带来冲击。六是今年汛期较比往年更特殊、更复杂。据预测,第二松花江、辽河有可能发生大的汛情,1至7月初,降水量同比却减少6成,进入主汛期以来,能否发生大规模集中降水,值得我们警惕。尤其是今年是丰满新建工程关键一年,老坝安全、基建安全、质量安全、防汛安全、下游供水安全等几方面诉求交织在一起,难度巨大。
各单位务必要警醒起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清形势,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努力构建防范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住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去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32号文),提出了总体要求,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规定了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中发32号文精神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为我们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各单位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绝不能当“甩手掌柜”,真正把安全法中规定的一把手七条具体责任抗在肩上,真正做到在安全部署上“扣扣子”,在安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安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好任何工作的落脚点,首先看态度,关键看行动,最终看效果。为什么今天开会要请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为什么我要亲自主持这个会议,这就是责任所在!安全生产是一把手工程,是否认真参加会议,回去以后是否认真抓好落实,这也在一定侧面反映了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主要领导态度不端正的单位,要做为今后督查的重点,出现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这次会议有不少单位一把手没有来,哪个单位主要领导没来的,请务必把这个意见带回去。
三、密切配合,主动做为,共同做好近期电力监管工作。近期,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方面安排了三方面重点工作,借此机会,简要向各位领导通报一下。
第一项关于电力市场方面的工作。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东北电力市场建设也进入攻坚阶段,东北电力企业要勇于承担责任,主动参与改革。就此,向各电力企业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电改政策,服从大局,自觉支持改革,同能源监管机构、地方政府部门一道积极推动电改工作,改革推进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交流、报告。二要在改革中发挥积极正面作用,电网企业及交易机构要建设好市场、维护好市场,保障电网公平开放,做好市场信息公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发电企业要参与好市场、利用好市场,在竞争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效益,服务东北实体经济振兴,服务民生。三要严格遵守交易规则,我局印发了东北辅助服务规则、辽宁电力交易规则,近期还将出台吉林、龙江、蒙东交易规则,各电力企业要认真执行,严格依规则开展交易,决不允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出现,我局将严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二项是关于供电监管方面的工作。2017年下半年,东北监管局供电监管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一做好 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普及及宣传工作。2017年初,12398热线上划北京集中管理,东北区域投诉举报数量激增,上半年我局共处理投诉举报信息249件,同比增长400%。近期,国家能源局又下发文件,对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12398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局也在今年上半年的供用电软环境治理专项监管整改检查工作中,针对此项工作向供电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二做好压缩用电报装时限执行情况监管工作。为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请供电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务必确保今年8月1日起执行新的用电报装时间,我局将重点对供电企业执行新的用电报装时间规定、用电报装服务行为和用电报装信息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三继续做好“低电压”治理专项监管工作。根据12398热线反映问题看,由于“低电压”导致的供电质量差、频繁停电甚至限电的投诉越来越多,比如辽宁的丹东,蒙东地区的通辽、兴安盟,针对此类问题近期我局对通辽供电公司进行约谈,希望引起各位领导的重视。
借此机会,我顺便通知下各位领导,我局2017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即将开始,应该就在本月末,由于时间关系我局不在另开启动会了,检查对象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双随机”要求抽签决定的,这次检查完,针对 某些拒不整改的问题,我局将对供电企业开出罚单。
第三项是关于电力业务许可方面的工作。目前,正处于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关键时期。三省一区电网企业要落实好国家能源局印发的351号文件,对于无证机组坚决执行好不得并网发电的要求,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我局正在跟踪监测6.30后对做出停机处理公用电厂和不得上网交易自备电厂有关情况,我局会严格把握政策,努力化解历史矛盾,主动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电力企业也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可能出现的冬季保供热以及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突出问题,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早防范和化解风险。
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第6篇
《近期华北区域电力基建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今年4、5月份,华北区域连续发生两起电力基建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近日,华北电监局下发了《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电力基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了两起事故情况,并对抓好电力基建施工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现将事故通报转发各部门,请各部门结合一号机组A级检修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及迎峰度夏、防洪度汛安全大检查,认真学习、深入分析,举一反
三、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认真学习华能集团和国际公司2006年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公司《防峰度夏、防洪度汛安全措施》,从思想深处领会李董事长提出的“五个绝对不允许”、刘国跃副总经理“三个一定不能发生”(一定不能发生华能员工人身事故;一定不能发生人员误操作事故;一定不能发生火灾事故)的指示精神,结合安全月活动和1机组A级检修,有针对性地从管理、人员、设备、环境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自查自纠,严防范、消缺陷、堵漏洞,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在思想深处绷紧安全这根弦。
3、结合迎峰度夏、防洪度汛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大一号机组大修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尤其加强对高处作业、起重、临边作业情况的检查,确保大修现场的安全。
认真执行“三级”验收制度,“三级”验收要切实落实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有效把设备缺陷消除在检修期间
4、进一步突出和加强反“三违”工作。一方面加强安全教育,使职工树立“遵章守纪,违章可耻”的观念。同时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对习惯性违章必须严厉查处、严管重罚,敢于小题大做。对于屡禁不止的违章,要对其管理人员连带处罚,务必使违章无所遁形,尤其对习惯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现象要引起足够重视,进行集中的整改和治理。
5、加强“两票三制”的过程管理和环节监督,规范危险点分析,确保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监督、有人过问,使“两票三制”的管理做到可控在控,使“危险点分析”准确、详尽、落实到位。
6、进一步规范外包合同,严格审查外包单位安全资质,严肃外包队伍管理;对《安全技术交底表》的条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对外包队伍现场工作要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生产外包工程中两个以上外包队伍在同一区域工作的,相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协调力度,监督现场安全措施和设施的投入和投运,检查施工单位工作质量,协调处理施工单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范围,以保证检修作业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7、加强对生活住宅楼基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和生产现场同等对待、同等要求、同等管理、同等考核,杜绝不安全现象发生。
安监室主任刘洪坤批示:
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吸取教训。
总经理助理于全宁批示:
请下发施工单位学习,确保工作过程中人身安全。
2006
区域电力网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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