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精选7篇)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第1篇
第二版(整)
合同编号:
场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场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馆基本情况
1、场馆坐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持有合法出租权证明文件:。场馆不存在查封或者其它法律规定不允许出租的情形。
3、场馆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空调、□灯光、□其它。
4、甲方保证该场馆可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事宜并提供办理过程工商局所需任何应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二、场馆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乙方变更租赁用途须取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及时间段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场馆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系免租期。
2、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优先权,租金另议,租约另定。但乙方应提前 2 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1 月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
四、租金及相关费用
1、场馆租金为 元/月。租金总计¥ 元(含税),即人民币大写 圆整。除上述租金外,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及时间:
2.1方式:□月付 □季度付 □其他。第二版(整)
合同编号:
2.2各期租金支付时间及金额: ; ; ; ;以此类推。
3、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上述租金,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甲方在收到租金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
五、其它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房租租赁税费、卫生费、车位费等。
2、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 无。
3、本合同未列明的与场馆有关的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依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六、变更与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场馆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七、场馆的维修与维护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场馆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对于场馆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小时内维修(设施故障危害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受本条约定期限限制,甲方应在乙方报修后立即到场排除故障或提供替代设施)。逾期不维修或无响应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因维修场馆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单方原因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场馆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根据甲方出示的发票按折旧价格赔偿。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装修租赁场地,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是否将场地回复原状由甲乙双方协议。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出租的场馆具有所有权或出租权,出租场馆无权属争议,甲方有权签订、履行本合同。第二版(整)
合同编号:
2、甲方保证场馆的合法性,非违法违章建筑,无任何抵押或抵押形式的债务纠纷。
3、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场馆的卫生清洁,保证场馆的水、电、暖气正常供应,保证相关设备符合乙方租赁用途,甲方不得阻挠、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4、租赁期间,甲方应为场馆提供安全保障,保障场馆建筑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状态良好。如因甲方管理不当造成乙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不分时段地使用场馆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与租赁用途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如甲方需乙方配合其大型活动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占用场馆时间补足乙方延误时间。
九、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除归还未发生租金外,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月租金的 200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损失。
2、租赁期间,因所有权或出租权发生变动、产权争议或甲方无合法出租权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场馆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伍万元违约金,退回乙方未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甲方逾期交付场馆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月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1延迟交付场馆或拒绝维修或维修期限过长等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使用场馆达10日;
2.2场馆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2.3场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或被查封或权属争议或甲方无合法出租权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1乙方利用场馆进行违法活动。3.2迟延支付租金达10日的。
4、法定其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第二版(整)
合同编号:
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两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二、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场馆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条、其它需要补充事宜:。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第2篇
4.1 甲方有权依法制仃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_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场馆造成场馆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馆恢复原状。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 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赞助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4.5 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赛事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馆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 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5.4 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置体育设备和器材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5.5 甲方应当在租货期限内拆除租赁场馆内外可以拆除的广告牌,在比赛期限内,甲方还应当拆除体育场馆周围、广场的广告牌,保障乙方的广告权益。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 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都应报请乙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赛场内外广告牌的位置、广告内容、广告的设计样品等内容。
6.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停车位____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7.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7.5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6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7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套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____%违约金。
9.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 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的违约金。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0.1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0.2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10.3.1 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0.3.4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10.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3.6 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10.3.7 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拆除场馆内外的原有广告;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广告资源;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11.3 以上陈述、保证和承诺不仅在文首日期真实,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内都是真实。双方确认以上的每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都是关键性的。
第十二条 有效期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2.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2.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2.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12.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三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5.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6.2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6.4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它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6.5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6.6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6.7 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6.8 本合同一式两份或多份签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这些文本构成同一份文件。
16.9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成立或无法由具有有效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余下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应当依据最大可能执行的法院执行。
16.10 双方是独立承办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合同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双方确认并同意各自没有也不会表现为它有法律授权以任何方法对另一方产生约束或保证。
16.11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6.12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6.13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6.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
(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 (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第3篇
2003年初, 某市糖业公司将其自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某房产公司使用。同年9月, 房产公司在征得糖业公司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某娱乐公司作经营用房, 租赁期间为十年。娱乐公司遂以该房屋作为其娱乐场所之用。2005年10月起, 房产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向糖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糖业公司向法院起诉房产公司, 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返还房屋。2006年9月, 法院判决解除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房产公司返还房屋, 该判决已经生效。但是该房屋实际处于娱乐公司的控制之下, 房产公司无法直接返还房屋。另外, 在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诉讼期间, 房产公司停止收取娱乐公司的房租, 娱乐公司催促房产公司收取未果后即未交纳。2006年12月, 房产公司以娱乐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请求解除转租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 娱乐公司认为房产公司作为承租人未向出租人履行义务, 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并且使得转租合同面临无法履行的情况,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遂向法院提起反诉。
本案事实较为清楚, 但是争议的焦点较多。无论转租合同是否终止, 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必然会因租赁合同关系的消灭而发生变化, 如何平衡三方利益成为解决类似争议的主要问题。 (1) 在现实生活中, 房屋转租现象越来越多, 有些房屋甚至被多次转租, 这其中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尤其是在某两方的租赁关系发生变动时, 其它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这些问题对各方的当事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我国《合同法》关于转租问题的规定仅有第二百二十四条一个条文, 且该条文未对租赁合同关系消灭后的问题做出规定。而在房屋转租的问题上, 1995年由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中对上述问题作了规定, 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转租期间, 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某些地方政府规章也以此为规定套用了《办法》的处理模式。 (2) 在本案中, 房产公司以该规定为依据, 主张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在实践中, 亦有法院以租赁合同解除为由判决转租合同解除并要求次承租人返还房屋。 (3)
笔者认为《办法》对于转租合同效力的规定是违反民法原理的, 且在实践中易产生有失公平的状况。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 只有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合同解除的情况更为复杂, 但是合同的解除, 原则上必须有一方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方能成立 (4) 。换言之, 无论合同的变更还是解除, 都需要根据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才能完成。在转租合同中, 合同双方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理应由转租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完成。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将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作为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的直接原因, 显然与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再者, 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只能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不能当然地及于次承租人, 租赁合同效力的变动更不能直接导致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动。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已经隐含了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互相独立的关系。虽然次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收益确实成立于承租人的租赁权上, 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消灭并不导致转租关系当然消灭 (5) 。至于转租合同能否履行问题应属于合同履行的范畴, 而不是合同关系是否消灭的问题。因此, 在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效力并不必然终止。《办法》颁布于《合同法》之前, 且其为部门规章, 效力低于法律。所以笔者认为《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与《合同法》中诸多规定冲突, 不应再适用于实践中。
综合本案的情况, 租赁合同的解除系由于承租人房产公司对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所致, 且已有生效判决要求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所以转租合同陷于无法履行系房产公司过错所致。故娱乐公司如没有其它违约情形, 可以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即使如此, 该结果对次承租人之利益仍有极大的损害, 因为按此种方法处理三方关系时, 次承租人之利益完全被置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掌控之中, 一旦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 次承租人即丧失一切利益。
综上所述,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 转租合同和次承租人的利益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之中的。特别是在多次转租的情况下,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矛盾, 难免发生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各个承租人) 的结果。由于次承租人是事实上占有、使用租赁物的人, 所以当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时, 次承租人往往遭受更大的损失。
注释
1本案中承租人的转租行为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 即合法转租;本文是以合法转租为基础研究有关问题, 文中所有转租均指合法转租。
2例如《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建筑律师实务》, 法律出版社, 2006年6月, 第178~179页。
4谢怀栻等:《合同法原理》, 法律出版社, 2000年1月, 第242页。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第4篇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会展场馆租赁合同内容 第5篇
摘要:场地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其主要内容包括:出租场地的用途、出租使用的面积、出租的时间、场地单位租价及总价、各服务项目的收费、违约责任、付款方式及时问、附属文件等。
场地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其主要内容包括:出租场地的用途、出租使用的面积、出租的时间、场地单位租价及总价、各服务项目的收费、违约责任、付款方式及时问、安全责任、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提供的服务项目、优惠项目、保险规定、担保条款、赔偿条款、仲裁条款、合同终止条款、附属文件等。从以上合同内容可以看出,场馆租借虽然租期短,但涉及的内容非常多,需要商洽和确定的条款较多,需要非常谨慎地处理,否则很容易为随后的展会活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场馆租赁合同应约定出租场地的用途和时间。在合同中要明确表明出租场馆在约定时间内所要举办的展会全称,并且约定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该展会已经依法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场馆出租的时间应包括筹展期、展览期和撤展期三个阶段的时间,如有必要可以在合同中注明这三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在合同中还需要约定场馆在三个不同阶段的开闭馆时间,如超过合同时间,则需要按加时情况另计费用。
(2)出租场地的面积计算也是一个需要认真商洽的问题。出租场地是否包括场馆内外通道的面积?哪些属于计费面积,哪些属于非计费面积?如果有两个展会同时在一个会展中心举行,如何处理公共面积?一般来说,场馆的出租主要以展览面积定价,展览面积包括室内展览面积和室外展览面积。需要指出的是,展览面积不仅仅是展位面积,还涵盖展位之间的通道面积。当展会举办方需要租借其他的会议室、办公室或服务台时,场馆方可以考虑是否需要额外收费,或者确定免收费的办公室数量。公共区域一般不额外收费,但必须对公共区域的使用作出一定的限制,如:
①符合消防规定及政府相关规定,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阻挡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及通信设施。
②不损坏展馆设施。
③不影响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会。
④所有布置应做到设置牢固,不对人员造成伤害。
⑤室外场地的布置不对展馆的玻璃幕墙造成损害。不影响交通。
(3)在租赁合同中要清楚地标明场地租赁价格和其他服务收费标准。场地的租赁价格可以按单位租赁价格(即每天每平方米的出租价格)乘以计费场地面积,再乘以总的租赁天数得出;也可以用整个展厅作为基本定价单位乘以租赁天数得出。由于场馆租赁的收费项目较多,涉及的内容也较广,所以合同的这部分阐述要尽可能详尽,甚至可以采用附件的形式另外注明,以免在场馆使用过程中发生矛盾。
(4)在合同中还需要注明费用的支付方式和取消租赁的方法。场馆租赁费用的支付一般分多阶段进行,在签合同之后交一定比例的定金,之后可以分期交付。费用分多少次支付,每次支付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在展会活动开幕之前场馆方一般会要求主办方支付所有的费用。
由于签订合同之后,活动主办方还须办理一些其他的手续。有可能因手续办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主办方会做出增租、退租或更改场地的决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对这些情况进行说明。一般来说,主办方需要增租场地,场馆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满足主办方的需要,只需签一个补充合同予以说明。若主(承)办单位需变更使用场地,须向场馆方递交变更场地申请表并说明原因,批准后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若主(承)办单位要退租场地,须向会展市场部递交退场申请表并注明退场原因及退场位置,经场馆方批准后可以退租,但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退场补偿费,通常越迟退场,补偿费越高。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展会活动主(承)办方退租的补偿标准。
(5)合同中应注明场馆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场馆方主要的责任是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会展活动的场地和相应的服务;活动主(承)办方的责任是合法合理地使用所租用的场地。具体的内容可以在合同中列明。当合同的一方违反其中的约定时,要追究其责任,并需要处以一定的违约金。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数额可以在合同中予以详细说明。如果双方对违约责任有争议时,合同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否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和法院予以评判。
(6)为了保证场馆内所举办的会展活动的合法性,场馆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有关事项,如展会活动内容和主题的合法性、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活动宣传资料的合法性等,这些责任应在合同中说明。
(7)由于会展活动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有些活动主(承)办方会借不可抗力原因来取消展会活动,从而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同时为了降低会展活动和会展场馆的风险,活动主(承)办方应为场馆及场馆工作人员购买保险,若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的风险事故。场馆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8)在合同中应注意合作双方的信息披露条款和保密条款。信息披露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应互通信息,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保密条款指合同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信息向第三方泄露。
在签订合同前,场馆方和会展主(承)办方应就以上的一些事项进行商讨和确认。正式签约时,合同签订人应是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合法代理人的身份签字。租赁合同正本及附件共一式两份,双方在约尾处签 字盖章,并加盖合同骑缝章。
在签订场馆使用合同之后,场馆方应向租赁方提供场地的技术图纸、参考展位图及办理展览手续所需的其他文件,以便活动主(承)办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总之,场馆租赁合同较一般的住房和设备的租赁合同复杂很多,其原因是场馆的出租场地面积大,时间短,提供的设备较多,活动所需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较多,从而导致了场馆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认真仔细地推敲。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第6篇
体育场指有400米跑道,有固定道牙,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以下是要给大家介绍的体育场馆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各位的参考!
体育场馆租赁合同范本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举办“首届温州平阳汽车旅游文化节”活动,合理利用温州市平阳体育馆资源,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租赁协议。本合同中,甲方是体育场地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大型活动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期限
活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天,布展提前1-2天进场。
第二条 租金、保证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该租金包括场地租金费用,水电费和卫生清理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三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让乙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活动举行的审批文件原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地。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地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
第四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进行“首届温州平阳汽车旅游文化节”活动。
甲方保障乙方在活动期间的正常用电用水需求以及维护场地公共区域、展厅廊道、厕所的卫生情况。活动结束后场地卫生由甲方负责清理。
甲方应对场地范围内的治安进行有效管理。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甲方应开具场地租金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 乙方权利
乙方拥有活动期间场地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展位和广告的收益权利。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应在活动举办前向甲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的文件原件。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首届温州平阳汽车旅游文化节”活动,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平面布展方案。
乙方应按期支付场地租金。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退还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定金2倍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台风、火灾、、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活动开始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受不可抗力影响活动需延期举行,由甲乙双方协商另定时间。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体育场馆租赁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合理利用体育场馆,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体育场馆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馆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馆名称是____,场馆的地址是____。租赁的内容包括场馆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租赁物的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计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第7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场地内进行合同约定事宜, 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场地租赁合同:
租赁位置:
甲方同意将西单大悦城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商场”)层圆弧区之______场地,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场地”,其位置见附件一《租赁场地位置图》所示的特定部分,该位置图仅作识别用途)交付给乙方以作商品展示及销售之用.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实际考察场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确认场地现状.租赁期限及布场和撤场时间 :
租赁时间:自XX年11月5日10:00 起至 XX年11月21日22:00 止.乙方布场时间为上述租赁时间开始前8小时之内.乙方撤场时间为上述租赁时间结束后8小时之内.使用用途:
上述场地用于乙方及其招租商户所经营的品牌(附件二《乙方招租商户名单》)开展 品牌推广及销售 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乙方须具备经营上述类别品牌或举办上述推广活动的一切有关的合法经营手续(附件三《进场商户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报甲方书面审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约定用途之外使用该场地,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乙方可根据需要于该场地内摆放乙方活动所需并属于乙方所有或乙方有权使用的临时性设施,包括 音响设备,展架,展品(以下简称“临时设施”).租金,其它费用及其支付
上述场地的使用为收费活动,采取以下计取模式:
合同租赁期限租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____3600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乙方采取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本活动后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场地租金即人民币_____3600______元一次性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租金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票据.乙方逾期支付且经甲方书面催告2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无需得到乙方同意,即可终止本合同及将场地另行出租予第三方,且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另需按以下约定支付如下费用:
本活动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___XX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为现金支付).该租赁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保安费,保洁费以及电费,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抵扣租金,违约金和其他费用(但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同时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书面通告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3日内把被甲方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重新补足并支付予甲方.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该笔租赁保证金即转为商品销售的质量保证金.但如有消费者投诉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乙方不能如期妥善解决,甲方有权将保证金用作有关的赔偿.乙方按合同约定将场地恢复原状并交还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后,甲方在租用期满后10天内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而尚未支付的租金,保安费,保洁费以及电费,违约金及消费者赔偿金(如有)及其他费用后,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时乙方需携带活动期间产生费用的缴纳收据或发票,甲方在核对乙方已缴纳费用的收据或发票后退还租赁保证金.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合同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场地而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租赁场地活动行为规范(见附件四).如因安全,工程或政府原因,需变更租赁时间,场地范围或位置,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其招租的商户资质,销售的食品及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在租赁场地内的全部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可抗力
若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不允许开展本合同项下形式的宣传活动),未能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或部分,则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避免对方所遭受之损失扩大,并且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予对方,此为依据上一款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之前提.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对方遭受之损失因此而扩大之部分应由该方予以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举行活动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场地,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场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如在本合同签署之后乙方作出下述任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活动,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可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若甲方经济损失高于赔偿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不足部份: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场地使用用途或将本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附件二之外的第三方并在得到书面通知后仍不予改正的;
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乙方举办的活动被政府有关部门处以停止或取消等处罚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即解除.在租用期间,乙方须保持该场地于良好使用状况,并须承担任何不妥善使用该场地而致该场地遭受损坏或对任何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责任.若第三方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与乙方发生任何纠纷,而直接向甲方追索时(包括提起仲裁,诉讼),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及所有与此有关的开支及费用,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照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并获得相关的合法,有效经营许可.如因乙方的经营活动违法而给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全部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事宜使甲方遭受第三人追索,并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赔偿金的,则在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赔偿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索.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各项应付款项,乙方应另行支付其拖欠金额0.5%的违约金/天至实际支付日止.如乙方举办的活动内容应须有关部门批准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授权,因乙方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或合法授权,甲方因此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当双方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所有因仲裁案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
场馆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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