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精选9篇)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
宁国国土资党发„2011‟10号
中共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党务公开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的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不断健全党内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县委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结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全县发展这一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搞好组织建设,管好国土资源队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国土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明星县提供有力地组织保障。
二、公开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公开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面向基层和群众,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
2、注重实效原则。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和个性特征,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增强党务公开的 针对性和时效性。
3、改革创新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部门特点,积极研究推进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
4、依法依纪原则。依照《党章》、其他党内法规,规范运作,依法依纪进行。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及时公布党组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激发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促进党内民主发展。
2、提高党组织的科学决策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聪明才智,充分听取民意,扩大社会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决策的顺利实施。
3、提高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干群干事创业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给广大干群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进一步增强他们科学发展、清廉执政、务实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取得广大干群的信任和支持。
三、公开内容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局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局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3、局党建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
4、局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局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3、局党委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和进展情况;
4、局党员发展情况;
5、局支部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局党委出台的有关文件;
2、局系统干部调动和人事任免情况;
3、局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4、局党员发展公示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方式
按照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国土局党务公开目录。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认真做好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及时将结果向党员进行反馈。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门人员做好党务公开信息 资料的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内容而定,固定公开内容的时限为长期,根据变动情况可一年更新一次;定期公开的内容,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对于阶段性工作和随时公开的内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制定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为党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提供制度保障。
1、制定完善党务公开内容和重大事项的集体讨论决策制。对事关全局性的方针政策,都须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实行公开内容审核和送审制度。公开前,先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公开方案,交党委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报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行公开。
3、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委聘请我局部分离退休老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组成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意见,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对署真实姓名举报有关党 务公开内容的,应认真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5、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务公开的全面性、具体性负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地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局党组书记对本局党务公开内容及全面性负总责。
六、组织领导
局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直接负责党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局党委将党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同其他重要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国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各项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局党委将充分结合当前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我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深入推行党务公开,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将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2篇
(一)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为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
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局党组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党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到位,程序规范。
第三条 党务公开形式要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评的方式进行。落实情况要作为党组、支部及主要负责人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年中和年终党组将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落实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先树优、个人奖惩及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对考核结果不理想或名次较后,落实情况较差、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及情节严重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直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的责任。
(二)党务公开内容审核送审制度
为确保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全面,强化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特制订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保证真实、有效、可信。
第二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对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信性负总责。
第三条 党务公开内容公开前,先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具体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局党组成员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交的公开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
第五条 局党组负责将集体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报送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实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务公开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所承担党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牵头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
第六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本系统、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收集处理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填写《党务公开内容记录簿》和《党员、群众意见处理情况记录簿》。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应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
第八条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党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和落实处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监督工作,并填写《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四)党务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根据《金乡县国土资源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务公开集体领导的原则。局党组主要领导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内容负有主要责任。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所有党务公开的内容,都必须是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的。
三、决定党务公开内容的会议,必须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已决定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进行公开。
(五)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事先制定初步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开。
第二条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党务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嘉善招标采购网、公示公告栏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三条 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
第四条 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本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对预公开后收集到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布。
(六)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第三条 党务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监督员制度。聘请单位离退休老党员、在职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并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第四条 明确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内容,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 对重要事项及时监督检查,对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组意见予以督办。
(七)党务公开实名举报反馈制度
第一条 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 党务公开工作鼓励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党务内容进行监督,实名举报。
第三条 党支部和各科室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四条 对意见建议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实名举报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五条 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六条 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八)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真实、规范、有效地开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能力强,理论、政策水平较高,善于发现和思考问题,具有较强判断事非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直言不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3、作风公道正派,品德优良,处事公道,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政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4、具有广泛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行业的人员。
5、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予以聘任。受聘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严重失职渎职、从事与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职责不相符的活动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取消其资格。
二、聘任期限
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聘期为3年。
三、监督职责
1、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适时提出意见、建议。
2、广泛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党政组织进行反映。
3、对党政组织保障党员和群众对党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党员和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监督方式
1、在有关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上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制定和完善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2、应邀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可以通过参加有关听证会、情况通报会、咨询会、民情恳谈会等提出意见、建议。
3、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反映。
4、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在收集到党员和群众意见后,对涉及政策、民生民情的重要意见,要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向本部门反映,不得延误。
(九)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国土资源局党务公开制度,结合本局党务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员、群众要求党务公开的,可采取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二条 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主动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要求党组织进行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三条 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2)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
(4)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四条 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依申请公开受理单,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党务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受理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4、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五条 依申请公开党务内容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书面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申请党员、群众反馈。
第六条 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适当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延长理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纪检监察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1、对申请人故意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党务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3、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泄密后果的;
4、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十)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
为加快党务公开步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党组的工作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符合公开要求条件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全局和中心工作。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
2、思想建设方面。党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情况,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谈话、帮教活动情况,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和民主测评情况,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评先树优情况,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4、作风建设方面。贯彻“两整治一改革”和党的“四项监督制度”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5、制度建设方面。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6、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可以结合政务公开同时进行。
1、公开栏。设立党(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政务事项。方便外界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3、对于时效性较强、需要随时公开的内容,可以通知、公告的形式通过公开栏随时公开。
4、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规章制度、文件、通报、简报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
三、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1、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党务公开的内容由支部或相关科室、所涉个人提供,办公室整理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3篇
临邑县国土资源局党务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为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施党务“阳光工程”,临邑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焦点、干部职工关心热点和重大决策事项,把党务与政务一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涉及七项十八个具体内容,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安排情况、每局工作重点及任务目标、本为民办实事计划、党支部公开承诺情况、上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考核情况、上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每季度国有土地出让台账、评先树优情况、干部职工尽职晋级情况、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人员录用情况、岗位调整情况、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各分局经费使用及车辆燃油情况、考勤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形式上,坚持“依法公开、内容规范、程序合法、注重时效”的原则,采取公开栏公开、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电子屏公开等多种形式进行。在公开程序上,按照“规范、有序、到位”的要求,凡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先由本单位党支部提出意见,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进行公开;凡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即时予以公开。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县纪委把我局列为全县党务公开示范点之一。截止目前,共接待章丘市、济阳县、莒县、齐河县等6个县(市)区30余个单位198余人次到我局参观考察。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4篇
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共孝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办发【2011】30号)和《孝义市发展改革系统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孝发改党字【2011】14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各级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全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
二、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孝义市园林绿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孝德(局 长)副组长:张增江(党总支书记)成 员:侯志刚(常务副局长)
降俊文(副局长)
徐全星(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孝义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全星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吴旭东 许晓玲 陈艳波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市委方针政策,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事关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上级规定的公开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局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分类制定出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具体内容,局党总支将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指导帮助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目录,并上报系统党委党务领导组统一备案。
2、实施公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制定的目录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时,需报系统党委审核后方可公开。
3、收集反馈。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应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对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党务公开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方式
1、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评议等活动。
2、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因地制宜,选择公示栏、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农廉网站、电子显示屏和触摸查询机等方式适时公开。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开载体,结合实际,加强公开载体建殳,借助多种手段实施公开。
3、对机关干部和广大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研究决策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不便公开的应作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建立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通过设置党务公开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死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并定期研究解决,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刀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系统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党委批准,报市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党支部(庭支)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及卧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的,及时向畔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党委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系统党委要力口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党支部可通过军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置党案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勿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之中,作为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和时间要求,适时组织党员对各级各类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据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从2011年7月起,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底前完成)
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并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为党务公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底前完成)
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初步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最后提交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并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正式行文公布,按方案组织实施。
(三)全面推进阶段(9月底前完成)
1.全面完善基础工作。制作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结合电子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网站和内部局域网网站,设置党务公开专页,实现对内对外公开。
2、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报系统党委备案。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党委备案,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所有党务公开的内容留存备份,归档保存,便于查阅。
3、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确定重点,典型示范,整体推进。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实际成效、有公开档案的“五有”标准,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创造经验,提供有益借鉴。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开始)各党支部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基本达到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方式规范化。根据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做好相关工作,迎接检查考核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臼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党支部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总支)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协调关系,统筹兼顾。推行党务公开,必须正确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又要科学安排,做到规范操作,稳步实施: 必须正确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了解他们希望了解的内容,防止流于形式,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从推动工作的角度出发,切实抓紧、抓实,明确指导思想、内容方式,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五)服务大局,密切配合。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创办“党务公开专栏”,公开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图片新闻、重要文件等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支持配合,为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六)依纪依法,客观真实。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公开。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程序要严密、规范,公开形式要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七)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选树典型、鞭策后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后进的警示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氛围。要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想方设法加强经常性督促指导,立足高起点、高标准,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文体,为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孝义市园林绿化局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5篇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国土”,不断创新发展民主管理制度,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不断理顺、规范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点带面、循序发展,在保障干部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局2011年党务政务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政务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各科室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形成了党组领导、科室承办、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在具体做法中,主要把握了“六个统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继承政务公开和创新政务公开相统一;在工作原则上,坚持依法进行,强化监督与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相统一;在公开要求上,坚持静态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统一;在公开内容与范围上,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相统一;在公开的方式上,坚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与不断丰富公开载体相统一。在实际
工作中,本着从根本上解决公开不彻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规则和公开要求、探索建立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尤其是涉及党支部活动、人事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着眼于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实施政务公开和转变作风、正确履行职责紧密结合,与落实各项责任制紧密结合,与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收集干部职工合理化建议紧密结合。全局工作规划、各项管理办法都是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讨论通过的;干部职工提案的落实情况、考核方法等情况定时向干部职工通报。同时还通过政治业务学习机会,就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使干部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科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深化,力求把强化管理和政务公开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相继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
生活会制度”及“财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监督电话、政务信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展板等途径实行政务公开,营造出科室合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延伸政务政务公开领域,加大了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了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水平,拓展了政务公开的内涵,更好地保障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结合创先争优工作的推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把做好服务、推动发展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把便民、利民、惠民作为第一目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进一步提速工作进程、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益,同时也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亮流程”、“亮职责”和“亮承诺”的方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工作
在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推进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较好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从干部职工比较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着手,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杜绝了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让干部
职工打分评议,使干部的管理更趋规范,同时全局干部职工结合自身的岗位实际,分析了潜在的腐败风险,签下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做出了提高警惕、廉洁自律、杜绝腐败的承诺。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有效的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推行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没有在规模上形成体系,全程监督,全方位公开还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本身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对策,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政务公开是为使干部职工更好地对单位的发展实施监督和管理,让干部职工知情出力,把工作办好办活的一种民主管理制度。为此,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领导,强调以人为本,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干部职工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干部职工要有积极参与的热情,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
们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同感和自觉性,增强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热情参与民主管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维权基本职责的工作重点抓住不放,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2、突出重点,规范机制。
首先是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合理界定民主管理的职权和职责,规定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掌握易于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和部位,有效杜绝避实就虚甚至避而不谈的现象发生。其次把政务公开、民主制度建设列入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督促落实,各科室要紧密配合、加强督导检查,从而形成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从组织上、工作上、制度上采取措施,在监督方式上把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和舆论监督相互衔接,成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
3、确定制度,提供保障。
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以进一步确立政务公开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内容以及法律责任。坚持以坚强有力的制度来保障干部职工的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职工监督的职能,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
4、因地制宜,迎难而上。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6篇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根据《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我校党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我校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全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我校党务公开工作要遵循“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依纪依规、科学规范,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要突出“三个贴近”。一是突出贴近党务公开的主题内涵。二是突出贴近科学发展的时代主题。三是突出贴近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党内事务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底,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主要内容和方法形式
(一)主要内容。按照《汉南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我校党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上
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学校业务工作的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考核和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主要是指党组织重要党建活动,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方法。
1.设立公示栏,围绕反映最强烈的,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等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审、学校重大决策与学生减负等
校务公开内容,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公示栏中。同时,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2.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家长、社会意见。
3.通过校长接待日、召开家长会、学生座谈会等活动,使学校党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
4.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学校行风政风评议会,让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
(三)公开形式。
1.党内公开通过采取党内会议、通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党外公开(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局域网、报刊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时限。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三、基层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下旬)。结合学校实际,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积极性,为党务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8月)。按照制定方案和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1.制定方案和公开目录。根据《汉南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学校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备案。
3.收集反馈。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行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群众公开。
4.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9—10月)。学校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并接受区教育局党委的组织检查验收。党支部书记对学校党务公开负总责,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管理考核、单位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评先、创优、奖惩挂钩,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校长刘志宏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召开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党务公开的积极性。
(三)注重联系实际。深入实际,贴近群众,认真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育才中学党总支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7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1‟29号)、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1‟12号)、临汾市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临办发„2011‟14号)、中共釜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及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县转型跨越、进位赶超提供有力保证。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局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局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重大事项办理情况。事关本地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二阶段。8月底前,局党支部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保障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县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监督检查制度。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4、考核评价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之中,作为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八、组织领导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8篇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10]2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21号和喀什地委、市委、市教育系统工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我园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 的基础,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驶民主权利的基本单位。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权利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幼儿园党支部和官大党员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市委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做好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把喀什建成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中国西部明珠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 1
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通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喀什新一轮大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依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不断创新,又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深化。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基层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园务公开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5、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在准确把握基层党务公开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党组织,根据其职责和特点,确定相 2
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突出其个性特点,提高党务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底,实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主体、主要形式和方式方法
(一)党务公开的主体 幼儿园党支部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地、市和市教育工委重大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幼儿园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先进典型的树立及宣传学习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幼儿园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党支部主要活动和创先争优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及当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权利保障情况等。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轮岗、调动、交流情况;干部教育、培养、管理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扶贫困村,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遵守五不准师德规范等工作纪律,遵守财经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报教育系统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临时性事项,须报教育系统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幼儿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立联系电话、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 4
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开。
4、归档管理。设立《党务公开工作登记簿》和《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台账》等相关簿册,将幼儿园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分类记录、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方式
幼儿园党支部应结合实际,按照“多样、便捷、实用、规范”的要求向党内和社会两个层面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需向社会公开的、应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为民办事服务窗口、板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幼儿园党支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果。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当年初公开,长期保留,内容有变化时及时调整。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恰当的时间进行公开。对于干部考察、提拔使用和奖惩等热点问题、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和重大事项,应在党支部研究后一周内公开,一般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 5
销或终止的,须报制定党务公开内容的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对于党员申请的事项,经党支部研究认为可以,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支部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考核评价制度。要把推进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认真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五)定期报告制度
幼儿园党支部每年6月和12月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并上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党支部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仪式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保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和正确处理关系
幼儿园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党务公开集体内容,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要防止以保守党的秘密为由拒不公开应该公开的事项,又要避免不做区别的全部公开。要科学合理的界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与政务、园务等公开相互衔接、补充,避免内容雷同、交叉。正确处理结果公开与过程公开的关系,应当公开的事项,结果和过程都应公开。
(三)营造良好氛围
幼儿园党支部要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党务公开、党员积极参与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把宣传工作做到党员干部群众中,让党员群众在了解中参与,在明白中监督。要及时上报党务公开动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幼儿园党务公开的有序开展。
2020年某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9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职工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云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发〔20xx〕xx号)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党务公开,是指我局各级党组织将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局党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和老年党支部。
二、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决维护xxxxx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更好调动各级党组织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国家安全。党务公开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局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促进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一)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职工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1.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2.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党内公开;
3.本单位的党务,在本单位公开;
4.涉及特定党员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员和职工群众公开。
(二)本单位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
5.防止和纠正“四风”,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联系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办理涉及党员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以及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情况。
(三)局党组应当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局党组应当结合实际,参照各级党委的公开范围确定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四)局党总支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
党务公开目录应当包括公开事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频次、责任单位等内容。党务公开目录及动态调整情况应当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局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程序。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局党总支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局党总支依据职能职责、对照党务公开目录、按照公开内容要求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具体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审核。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局党组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党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拟公开的党务信息中含涉密内容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3.审批。局党组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或者涉及特别重大的事项,必须按程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实施。局党总支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确保时间及时、内容准确。对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务公开涉及的相关材料按规定进行立卷归档,妥善保存备查。
(二)公开方式。局党总支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1.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印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2.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3.向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通报、谈话等方式。
4.局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规范发布程序,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5.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应当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已有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
6.局党组应当加强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的监测反馈,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及时报告,迅速启动应对处置工作。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组会议、党代表列席党组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职工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五、加强监督与追责
(一)加强监督。
1.局党组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2.局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3.局党总支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抓党建工作或者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4.局党总支应当于每年年初向所有党员和职工群众通报上一年度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
(二)严肃追责。
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1.对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2.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实施党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
3.党务公开内容严重失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而公开的;
5.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六、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承担局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机关党务公开工作。
局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组书记负责、局党总支牵头、各支部和各科室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人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局党组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意见反馈等工作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务公开职责。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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