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精选6篇)
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第1篇
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
——以江苏沛县为例
摘要: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关系着农村金融服务和“三农”问题的可持续性发展,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管理体制不健全、产权制度不明晰、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经营效率较低、功能性错位等,要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地方性政府的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经营模式、建立多种产权的政策机制等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江苏沛县
经过50多年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规模逐步扩大,成为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对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逐步地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深化改革,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在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专业贷款业务的子公司等三类银行,奠定了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组织格局的日趋形成。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关于对农村信用社的研究,温涛(2005)认为农信社具有客观性、隐蔽性、扩散性、关联性等四点特征;谢平(2001)按照国际公认的“合作社7原则”,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正规的合作金融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 褚保金、程恩江等(2004)认为从长远来看,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可以发展多种产权形式: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汤敏(2005)认为,对欠发达地区来讲,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服务有弱化的趋势;张雪春(2010)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得出农村信用社的总资产、农村信用社现金比率、小额信贷回收率、农民年均收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有显著关系;李敏(2009)调查指出,自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迅速发展,经营效益显著好转,支农服务功能增强,资本充足率大
1幅提高等,成效显著。除此之外,段永瑞(2005)、赵国杰(2007)、张兰(2007)、王付彪(2008)、王家传(2009)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研究。
一、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沛县位于江苏省徐州市西北部,下辖16个镇级单位,煤炭资源丰富,工业、农业大县,交通四通八达,在第十一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中,沛县跃居第77位,2011年全国产业发展能力百强县位列24位。沛县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95年11月,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成。本文以江苏省沛县乡镇信用社为例,来阐述信用社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
(一)产权制度不明晰
沛县农村信用社按照股份合作制的产权设置模式,在银监会和政府的文件指导下,成立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形式重于实质,“三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经营管理层被政府“控制”,股权结构分散,集中度较低,产权制度一直没有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二)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就大部分地区来说,阻碍农村信用社发展和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问题主要是资金问题。就江苏省沛县的情况看,很多乡镇信用社的资金都不能自给,而且农村信用社很难在资金密集的地方吸纳资金,这些发展瓶颈必须获取国家政策的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倾斜得以缓解,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投放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信用环境。
(三)功能性错位
功能性错位,指农村信用社本是提供私人资金供给的金融组织,却承担着较多的公共资金的供应。功能性错位容易出现对私人资金的侵害,或将商业性经营活动中遭受到的损失、风险、坏账或呆账转嫁到所经营的政策性业务中,或出现私人资金对公共资金的排挤,如农村扶贫贴息贷款“扶富不扶贫”便是最好证明。
二、对策及措施
(一)建立多种产权的政策机制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农村信用社在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继续完善合作制,并不限于合作制一种制度模式。同时,设计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股权结构形式,逐步改善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防止股权结构过度分散。
(二)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政府应设立资金支持的激励机制,委托中央银行通过发行专项票据和发放专项贷款提供资金支持的政策,改善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和历年亏损挂账;地方政府可出台相应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城镇居民、工商企业、民营资本等民间资本投资农村信用社,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促进农村信用社及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加强监管力度
构建国家和地方分级监管体系。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行使对信用社的金融监管职能,承担监管责任;人民银行对信用社存款准备金、人民银行特种贷款、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管理规定和人民币、外汇、清算及反洗钱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可设地方资金监管局,根据地方发展资金立法对中小银行组织进行监管,督促其依法经营。
三、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财务状况明显好转,组织形式、分配制度、用工制度等体制变化也已经出现,但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问题依然没有被真正触及到,且改革并未带来盈利能力的提高,信用社的盈利主要来自优惠政策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实现了阶段性的目标,但离理想的状态还有距离,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村信用社,推动农村金融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黄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前后经营效率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2]吴俊光.漳州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0.[3]李云羡.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影响因素研究[D].湘潭大学,2010.[4]朱守银,张照新,张海阳,汪承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和需求—以传统农区为例[J]管理世界,2003,(03).[5]葛淑玮.农村信用社研究综述[J].商业经济, 2009,(06).[6]杨俊凯.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改革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7]李国英.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08.
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第2篇
2013在职研究生——卢雄
【摘要】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众多金融机构中发展历史较长、机构网点较多、服务面积较广、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对农村信用社发展能力进行系统研究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一是“三农”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农村信用社持续经营;二是农村信用社发展能力的提高是持续经营的基本要求;三是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的基础力量,只有注重发展能力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经营风险,解决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低效运行状态,才能加强和改善服务,达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四是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需要农村信用社实行综合发展能力建设。本文主要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浅谈的研究,并且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分析问题,找到根本原因,进而做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 信用社 改革
1、农村信用合作社浅谈 1.1 合作制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财富明显分化,一些弱势群体事实上难以获得商业金融的眷顾,如果他们能够志愿加入合作金融组织,实现互助自救,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农民中的大多数无疑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所需的资金融通,很难从政策金融机构、商业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获得,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农村信用社本应担此重任,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农村信用社不恰当地充当了“官办银行”的角色。在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 系之后,农村信用社由人民银行实施监管和行业管理,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也未能得到有效体现,原本应该属于民营银行的农村信用社,蜕变成了被动执行人民银行各项政策的附属机构,比如它们需要负责落实收编农村合作基金会、城市信用社,推行信用镇、信用村、小额农贷等政策。
挑战合作金融存在的一个普遍观点是:金融业具有风险集中并延期爆发的行业特征,不适宜由受教育程度不高、对金融业知之甚少的农民通过一人一票的方式行使管理权力。问题的关键不在农民的素质高低,而在农民一人一票的选举是否受到他人不恰当的干预,比如:来自宗族的或者基层政府官员的干预。
事实上,实行合作制将使股权结构更加分散、服务对象相对固定、经营目标更加清晰、民主管理更加深化,合作制的组织形式不可能构成金融企业管理混乱的理由。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企业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企业依靠所谓的“精英管制”只能维系一段时间,只有建立在私有产权和民主监督基础上的法人管理机制才能确保企业的存续经营。金融业作为风险集中的行业,需要特别的法规和独立的机关进行监管,但这并不能说明金融业不能沿用现代企业的多种组织形式,包括股份制和合作制。
由于合作制企业具有股权分散、进出自由、一人一票、主要为社员服务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等特征,相对于股份制企业而言,合作制企业需要更严格的法律监管。合作制企业需要通过既类似又有别于《公司法》的专门立法来加以规范,特别要对下列问题给予清晰的法律界定:合作制企业是否只限于自然人出资入股?是否应该通过限制个人出资比例来保证其股权分散?进出自由(如《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导致合作制企业资本流失又如何保证存续经营?一人一票又如何吸引人们更多地出资入股?由于合作制的经营宗旨,从本质上看不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组织,而是半企业、半事业,带有一定慈善性质的弱势群体自救组织。因此,国家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比如,美国的信用合作社就是由独立于银行体系的专门立法、监管机构、保险机构、清算体系实施监管和服务,享受一切税收豁免,董事及部分经理人员由不在信用社计取报酬的志愿人士担任。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经济基础和国家管理体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把农村信 用社改革定位为“恢复”合作制,显然脱离了现实情况。因地制宜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可以有两种出路:一是将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根据自愿原则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如:县域)联合改建为合作制的合作银行;二是在农村城市化地区,将经营管理达到相当水平的农村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的民营银行。
1.2 经营制目标
农村信用社作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在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宏观调控大局要求的前提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农村信用社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在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和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利润为目标,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努力开拓业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大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经营效益,以切实增强信用社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农村信用社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在农业银行领导下,由县(市)联社统一组织实施,并充分发挥信用社民主管理组织的作用。信用社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指标要分解落实到社内各职能部门和岗位,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社主任和作为共同经营承包人的信用社职工,其责、权、利应有明确区分。各项经营指标的确立与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必须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切实将责、权、利挂起钩来,按劳分配,奖优罚劣,落实各项考核奖惩措施,真正做到经营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达到预定的经营责任制目标。
1.3“三农”目标
农村信用社的存在是以能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前提的。有利于农户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的金融需求的满足,是应当赋予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功能。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的主力军,无论怎么进行改革,都应当有利于实现上述功能。只要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都是信用社发展的可行方向。例如,实现产权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甚至其它战略投资者愿意进入农村信用社,如商业银行的入股、收购兼并等,只要能改善信用社的经营绩效,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形式。在农村贫困地区,现存的信用社组织形式如果不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可突破现有的各种形式,进行有益的探索。因此,改革不能在现有的机构与组织既定的前提下推行,首先要确定其功能,然后据此考虑来设置或建立可以最好地行使这些功能的机构与组织。构造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的制度框架,主要和首要考虑的应该是其功能作用,而不是其“出身”。民间借贷和合作基金会,从制度安排的角度来说,不是正规的安排,特别是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监 管保证,风险性大。但从功能角度来说,其生命力恰恰在于替代了正规金融制度安排所欠缺的功能。一方面要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制度安排,必须首要考虑功能因素,特别是通过改革要能够提供目前被非正规制度安排金融所替代的功能供给;另一方面,把正规安排之外的金融行为,通过引导和规范纳入到正式制度安排中来,扬其功而避其险,这是考虑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制度安排应当具备的视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在短期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们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其功能实现。这些制度特征和约束至少应当包括:(1)是立足于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2)这个组织的功能是聚集农村、农民和农户的资金,并通过金融手段在“三农”发展中进行配置;(3)这个组织应当使农民贷款尽可能地方便,并有内在动力自觉并不可选择地在“三农”中寻求资金出路;(4)这是个能够自动进化的、开放的和动态的制度安排,随着各地“三农”需求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组织结构和功能方向;(5)这个组织体系应当具备自我风险控制能力,并受相应必须的监管约束。
2、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点 2.1 以资金互相合作为基础
农村信用社产生和起源的基础理社员的股金,股金的筹集是人们出于相互资助的动机,用群体的资金合力,资助其成员克服经济困难,促进成员及其所处社区的经济和社会进步。这种合作,既能有效抵制高利贷剥削,又能以优惠、灵活的方式为成员提供服务,是受群众欢迎的金融形式。
2.2 以资金为媒介实行成员间的联合
农村信用社是市场经济里中小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联合,其中成员的联合是主体,资金的联合是客体。在内部管理上以人为本,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作为社员代表的个人(含团体社员的法人代表)在信用社是平等的,资金的数量失去了特权,成员联合的本质则是体现了人的联合。
2.3既包含精神和道德的因素,又不是慈善机构
农村信用社讲究互助合作,讲究民主意识和集体主义,因而具有一定的精神和道德因素。其吸收社员要求忠实可靠、正直勤勉、恪守信用。作为信用机构和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还必须坚持在服务中实现效益。2.4不以单纯的赢利为目的
农村信用社的首要任务是为社员服务,不是单纯为赚取利润而存在。同时为了不断地满足社员日益增加的服务需求,农村信用社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必要的盈利是实现更好地为社员服务的必要前提。
2.5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
农村信用社按照章程和管理规定,由社员入股设立,实行民主管理,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并设理事会、监事会等民主管理组织,受社员代表大会的委托开展民主管理,实行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人一票”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由理事会聘任主任管理日常社务,并推行社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2.6以灵活的方式进行经营
农村信用社因其性质的不同,一般在经营上享有一定的灵活性,具体的灵活性因国情域情不同而有所不同。
3、浅谈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 3.1 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
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即建立制度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基于这一改革取向,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不约而同地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同时逐步向城市收缩并上收贷款权限。作为长期以来农村地区最重要金融机构的农业银行,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后,非但没能填补网点与业务上的空白,相反也紧随其后收缩农村金融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不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利润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原则的约束下都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投入的逐年减弱。据调查,1995-2004年各家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例由11.27%下降到3.1%。农村信用社则由于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所限,以及不良资产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呈现出愈来愈大之势,“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在农村极为普遍,银行、信用社能提供的贷款只占农村贷款客观需求量的30%以下。为此,有70%以上的农户是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的,有的乡镇企业因向金融部门借贷无门,也转向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3.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
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的不足将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陷入不良循环的境况。因此,农村地区后续经济实力不强,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以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失去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增强,不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而且危及社会的长治久安。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金融空洞化。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具体表现在:(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县以下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快速萎缩。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而民间金融长期被排斥在体制之外,现行农村金融具有明显的金融抑制特征。长期以来,民间金融作为非正式金融,不能见光,只能在“地下”活动。(2)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单一,信贷资金供给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县域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支农服务水平不高,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相对较窄,机构设置较单一,难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部门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继续延伸,一些偏远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出现了“真空”,问题十分突出。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服务于城市化的制度安排,没有充分体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思路。(3)竞争性的金融制度安排扭曲了农村金融的本来面目,无法解决困扰农村金融市场的四大问题。将民间金融排斥在外的竞争性金融体系,无法克服农村金融市场固有的四大难题,结果很可能是将灰色金融推向黑色金融。这四大难题分别是: 信息不对称问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农村放款人通常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 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无法承担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
抵押物的问题。银行不愿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抵押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而且双方在估价上差距甚大,这些物品在正规金融看来价值不大。即使银行接受了这些抵押品,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特质性风险与成本问题。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他们的信贷成本太高,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因为受到监管机构规定利率上限的限制)。
非生产性借贷问题。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是相悖的。而竞争性金融体系将民间金融排斥在体制之外,无法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固有特性,间接助长了“潜行于地下”的农村灰色金融(合理不合法,对社会有益)的发展,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尤其当民间金融与地下经济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紧密结合时,情况尤其危险,随时都可能向黑色金融(不合理也不合法,对社会有害)转化。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受到干扰,更深层次地说,是对整个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严峻挑战。
4、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应予关注的问题 4.1 进一步明确信用社改革的目标
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是信用社改革 的根本目标,而暂时解决信用社的经营困难,处理目前的累计亏损和不良资产 只应是阶段性目标。由于地区的差异,强调统一的管理模式或必须是什么样的 所有制形式,显然不是一种符合实际的改革思路
4.2 管理体制及监管模式的确立问题和信用社的监管体制如何设置,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
建立全国统一的联社 管理体制是一种集聚风险的制度设计。继续保持 3.8 万家产权独立的信用社由 中央银行监管并负责业务管理、指导也不现实。既然设立全国联社体制存在障碍,中央银行集中担负监管和业务管理又面 临各种实际困难,那么地方政府承担信用社经营管理和部分监管责任显然就成 了信用社改革的题中之义。如何建立地方金融管理 及监管体系,确立中央与地 方即统一又分散、各负其责的金融监管体系,又不仅仅只是信用社改革所能够 解决的问题,这将涉及整个银行业监管体系的改革及银行业自身如何重组的问 题。比如国有商业银行是否拆分和如何拆分、中小型银行的发展、现有地方商 业银行的管理和监管问题、储蓄保险制度的建立等等。“地方金融”已经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适时地 提出地方金融管理与监管体系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 容。地方政府不仅对辖区内的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守土有责”,建立地方 金融管理和监管体系也体现了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改革方针。因此,信用社 的地方管理问题并不是简单的下放管理和监管权限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整个银 行业的改革战略和制度创新的问题。
4.3 信用社改革应采取分散决策
近来,不少改革建议都提出了要求地方政府承担管理信用社责任的问题。但是如果信用社改革始终采取中央制定统一方案,地方政府负责实施的模式,显然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分散风险应该与分散决策相结合,只是分 散风险而不分散决策,难以真正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4.4 对信用社的扶持和经营限制应予权衡
政府对于未来信用社的经营是否要给予政策扶持,各个方面的意见分歧较 大。一些同志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金融机构应该处于同等的竞争地位,政府不应予以扶持。我们同意信用社在机制改革完善之后应该具备可持续发展 的能力。但是,信用社在目前的经营活动中还受到各种限制。比如监管的时候 完全依照商业银行的法规进行管理,但在业务开展方面却又无法享有一般商业 银行的待遇。像金融工具应用的限制、只能给农户农业生产贷款的经营范围的 限制等。一些行政事业机构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其基层机构将资金存于信 用社,也不允许委托信用社进行代管、代收、代付等业务。此外,信用社地处 乡村地区,经营活动具有金额小、活动半径大、经营成本高的特点,而信用社 的资金来源中个人储蓄一般要占到 60-70%或者更高,因此其资金成本也高于其 他的商业银行。地方政府要负担起信用社未来的管理和监管责任,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过 去的不良资产和累积亏损如何解决。中央政府必须对当前信用社近4000 亿元的 累积亏损和呆坏帐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地方政府才具备改革信用社、建立新 的管理和监管体系的基础。现有的改革方案中对此已经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比如通过中央财政逐年补贴、给予税收优惠、中央银行给予再贷款等等手段都 应是值得考虑的。在实施过程中还应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 情况分步实施,可以采取对不同的改革模式、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政策和不同的扶 持措施。除了上述的限制和信用社自身利益的经营特点,未来政府是否对信用 社给予政策扶持还取决于其产权制度如何重构、如何定性、管理体制如何设置 等问题。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对信用社经营进行补贴,那么在监管和经营管理方面就应取消其已经设定的各种限制,并应根据其特殊的经营环境给 予更为灵活的利率决定条件及储蓄动员的空间。如果鉴于部分地区信用社的实 际状况而必须对其经营活动进行一定限制,那么政府就应该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否则,这些限制会成为一些信用社的借口,使其不愿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 供优质、有效的服务。否则将会影响信用社动员资源为“三农”服务的积极性,使其在竞争中失去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4.5 地方政府承担职责应以储蓄保险体系的建立为前提
与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相配合的一条重要措施是: 应尽快建立多层次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防范基金,以降低和分散中央银行(其实是中央财政)所担负的银行机构的全部风险。
4.6应逐步扩大贷款利率自由化改革的试验
在改革试验过程中应允许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参与贷款利率自由化的试验,只要国有商业银行愿意参与到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贷款之中,也允许其利率依据资 金供求状况浮动。
4.7信用社改革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相配套
就目前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来看,仅仅是信用社还难以独立支撑。满足农 村经济发展的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需要多样化的服务供给组织。因此,认为只 要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金融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是一种过于简单的 政策思路。况且,信用社问题的彻底解决还将受到整个银行业和监管体系改革 的影响。
5、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思路
5.1 权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首节
只要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则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其法人治理 结构扭曲的现状都难以得到真正改变,经营困难的局面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扭转。因 此,产权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首要环节。要改革产权制度,使农村信用社产权明晰,必须做到:(1)理顺股权结构。对农村信用 社长期遗留下来的每股几元、几十 元的股金进行妥善核算量化,并按照法人运作的标准重新明确并落实出资者的权利和 义务。(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出资者的所有权得到明确,股东权利得到全面保证,防止经营者 滥用权力,并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相一致,通过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真正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5.2 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目前沉重的历史包袱大多是由国家政策制度安排、地方政府干预以及 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但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应因 地制宜,要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进行认真鉴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中央和地 方财政按比例补偿的政策。其次,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信社发放的“三农”贷款 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免征所得税,从而降低其经营风险,提高竞争能 力。第三,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 备金率、扩大其贷款规模也是农村信用社增加收入的一个来源。但是应当注意到,准 备金的减少意味着风险的增大,所以在降低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一定要掌 握适度的标准。第四,加大再贷款支农力度。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要适应农产品 生产周期,允许跨使用。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允许延期归还,从实质上体现 中央银行对农信社的扶持。第五,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农村金融的垄断局面,开展多 种形式的互助组织。允许农信社跨乡镇经营,扩大竞争面,并允许不同区域的农信社 跨区域兼并收购,实现优化组合。
5.3 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和科技兴社战略
由于多种原因,农村信用社的职工素质和电子化程度都较低,是影响农信社发展 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农信社应以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人才工程,加强 信用社员工的现代金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将各种优秀人才吸收到农信社队伍中 来,提高农信社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信用社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信社结算和联行业务的电子化进程,增强竞争能力。
6、针对镇农村信用社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6.1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1)人员选拔与培训 人作为提供服务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服务质量的优劣,影响着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与国有商业银行职工相比,信用社职工队伍从总体上缺乏专业理论知识,素质较低将影响其业务发展。因此,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高、思想过硬的职工队伍,这是信用社业务发展的基础。具体来说,笔者认为镇农村信用社应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德才兼备”为标准招考、选调、聘用人员,严把进人关。注重从高等院校选用人才,并逐步调整信用社的文化结构,提高大专以上学历比重。二是信用社主要领导的任免,应改变由主管部门任命制为聘任制,竞争上岗,强化约束机制。三是加强目前信用社在职人员的培训。首先要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知识补习,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其次要采取在职培训、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和技术学习,努力造就一批既懂宏观调控,又懂微观经济分析,既懂经济管理,又懂金融立法的现代化金融人才,为信用社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多样化的激励机制
农村信用社在某种意义上作为一种企业而言最终的竞争力来自员工,在“以人为本”的经营时代,只有不断开发出新的激励模式,才能够带动农村信用社员工在经营中不断创新。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入手:第一,利用分配机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使员工充分认识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实施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始终坚持以效益为目标,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第二,用工作自主激励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经营者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权利,在工作中赋予他们一定的决策权,用工作本身来激励经营者,通过参与工作目标的制定,自主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方案等,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6.2 巩固镇农村信用社与社员(客户)之间的密切关系
(1)转变经营方式,调整经营策略。农村信用社在坚持“三农”服务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在经营管理上尽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注重支持数量型转向支持规模效益型;二是从资产负债结构单一型向多元化转变;三是从资金分散使用、粗放经营向资金集中投放、集约经营转变。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资金投向的重点应为:一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因为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途径,是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二是以支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大力支持农村市场流通体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支持特色农产品商品建设,尤其要重点支持专业村、专业镇产业市场以及农副产品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在确定重点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应根据自身实际 和特点,确定符合自身发展的主攻方向,实现信贷投向定位的微观化、科学化。
(2)转变信贷方式,推广小额贷款业务。要深入调查,抓住当前新的经济增长点,找准信贷投入的最佳切入点,寻找贷款对象、培育和扩展信贷投放空间。同时,要转变信贷观念,改变只片面强调保全信贷资产而惧贷、惜贷的现象。对万元以下小额贷款要放宽条件,简化手续,特别是对信誉好,无拖欠贷款记录的农户,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对农户大额贷款,在确保信贷资产真正用于支农的前提下,采取质押、抵押、联保等不同方式。同时,要认真研究新的、更有效的信贷投入方式和资产保全方式,适当扩大贷款范围。加大新增贷款投入,以增量带动存量。一是实行农户贷款证,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对农户贷款最高限额的合理界定,落实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贷款授信,密切信用社与农民的联系,最终形成一批以分层次授信为主体的优质客户群体。二是推行农户联保,解决担保难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村”建设活动,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实施小额贷款上柜工程,把储蓄所升格为分社,方便农户借贷需要,达到贷款、存款的同步服务。四是推行客户经理制度,使客户经理成为联接农民与信用社的桥梁和纽带。五是继续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的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任何的金融机构所不能代替的。现在国家逐步取消了农业税,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所需的资金量也在不断上升。鉴于农民的贷款回收率很高,我们可以结合实际,简化手续,增加信贷投入,从而真正的达到支持“三农”发展的目的。
6.3 加快不良贷款消化吸收
(1)自身逐步消化历史包袱。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大多是历年的陈旧贷款。对这种贷款要采取逐步消化的方针,坚持不懈的落实,在必要时还要争取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的配合,争取早日把这部分贷款收回来。
(2)积极做好央行不良贷款置换工作。央行不良贷款置换工作就是为了减轻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以“花钱买机制”的办法来促进信用社逐步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信用社应抓住这难得的机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信用社自身的发展,以达到洋行的要求。同时加强自身信贷管理工作,加大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贷后调查力度,信贷员要联系实际,深入调查建立详细信贷档案,并采取一厂一策、一户一方、区别对待、重点消化,降低不良贷款发生率,尽早实现不良贷款置换。
(3)加大对置换后的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除了按正规手续走账外,还派专人把原始借据专门专夹保管,以防丢失和损坏;另外对专夹保管的借据,一一列出清单分给包片信贷 员让他们做到置换不死账;最重要的还要信贷员通过下发催收通知书、起诉、抵贷等方法进行处置,真正使置换的不良贷款没有置于账外。联社对于置换的不良贷款也进行了考核,加大清收力度,从而争取使不良贷款的比例达到央行票据置换考核标准。报告期不良贷款比例与基期相比降幅不低于50%;或报告期不良贷款比例不高于5%。这样从根本上使信用社摆脱不良贷款的制约,向良性发展。
6.4 整治农村信用环境,增强贷款诚信保障。
加强农村信用环境的建设,培养农民的信用意识,提高农民的信用观念,改变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负面看法,有利于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一方面要重视制度性变迁,信用社可以充分利用或借鉴人民银行新发展的征信管理系统,将农户的借贷信息录入征信系统,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非制度性变迁,积极进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诚信还贷的观念深入人心。而改变农户的信用观念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这需要金融部门、法律部门、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同时在宣传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农户贷款进行商业化管理,逐步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
7、总 结
近年来,随着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信用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已经成为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然而,在农村信用社长期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体 制内外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其提高竞争力和快速发展的瓶颈。这些问题主要有支农力 度弱、网络资源不足、新业务发展平台尚未建立,治理结构残缺、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等。只有通过明确信用社的性质及产权治理结构,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方向、经营宗旨,建立新的体制框架,培养高素质的从业人员等措施,对农村信用社体制进行 改革,才能使其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并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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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第3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 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 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 是经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 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1 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信用社成长至今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了, 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长时间扎根于农村, 服务于农民, 与广大的农村客户联系是非常紧密的, 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体, 其中不乏有很多的忠实客户, 品牌效应深入人心。截止到2014年底, 全国农村信用社资产和负债分别为12.3万亿元和11.6万亿元;存贷款分别为9.7万亿元和6.6万亿元。其中, 涉农贷款达到4.6万亿元, 占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47.4%, 占银行业涉农贷款总额的32.8%。农户贷款2.4万亿元, 占银行业农户贷款余额的77.4%。
除此之外, 农信社员工大多是当地本土人员, 对于当地的风土人情、经济发展政策更是甚为了解, 第一时间把握流通消息, 及时地抓住吸储良机, 为农信社带来了更好的发展。
2 农信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良贷款率较高
农信社成立后, 先后通过了地方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监局到最终的独立发展, 在各部门管理或其他部门干预的情况之下, 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 另一方面实行省、县两级管理制度, 很多联社和网点之间构不成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 没有按照一个规范和标准的准则进行经营和管理, 甚至有的岗位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实质地贯彻和落实到具体, 造成了很多资源上的浪费。
2.2 中间业务发展缓慢, 服务结构单一
相比较于其他银行, 农信社不仅在硬件设施技术装备上滞后, 而且服务功能单一, 主营的传统业务还是存贷款业务, 结算渠道狭窄, 并没有向多元化发展。作为拥有一支庞大农村力量的金融机构, 农信社的产品并不能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 服务品种单一, 中间业务发展缓慢, 理财业务空白, 甚至没有贷记卡业务, 这导致了农信社和其他银行构成了很大的差距。
2.3 员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在农村信用社发展改革的进程中, 现在的农信社队伍中有一部分人员是以前为信用社代办的老同志, 年龄相对老化, 还有一些来源相对复杂、裙带关系的社员。虽然大多数的员工能完成正常的操作技能, 但缺乏相关的洞察能力、创新能力, 难以适应多元化的金融竞争形势。
3 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对策
3.1 实施规范管理, 建立科学制度
为了保证农村信用社稳健、持续地发展, 必须建立健全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 突出企业宗旨和价值观。首先, 要从意识上充分强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以管理理念为思想指引, 进行合理的组织设计、科学分工, 讲究职责分明, 形成权、责、利一个明确的组织体系。其次, 农信社经历了60多年的发展, 几次大的改革变化, 这个过程中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也是制约农信社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以后的发展中, 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 加强规则和条例制定, 并确保具体的实施。
3.2 加强市场扩张策略, 积极开拓市场
农信社作为各地区的本土银行, 应充分发挥自身的长处, 凭借客户长期的信任和联系, 采取一系列措施更好地巩固农村市场、开拓城区市场。 (1) 公开贷款条件、贷款信息, 加大对贷款的监管, 拒绝一切关系户, 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 打破常规, 积极和相关金融机构联合, 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 根据农户的发展需求, 提供相适应的金融产品, 渗透农村经济。 (3) 加大农村信用社的营销手段, 多渠道营销模式, 积极和当地企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联系, 宣传农信社的产品, 吸引潜在的客户, 培育新市场, 巩固市场份额。 (4) 时代在进步, 经济在增长, 生活水平在提高, 每一样都在变化着, 农信社不能以传统的方式再继续发展, 而是要突破自己变得更好。应加快改制步伐, 脱离省、县两级的管理制度, 独立发展, 开发适应客户群体的产品 (理财产品、贷款产品等) , 开创自己特色的品牌产品, 保证银行健康、快速地发展。
3.3 完善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素质
面对农信社数十万的员工, 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首要任务。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 (包括工资、绩效等) , 不仅仅是衡量员工价值的标准之一, 也是加强员工的自我激励作用, 较高的工资不仅可以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心理需求, 更是不断增强员工的进取心和求胜欲的一剂强心剂, 使员工心甘情愿地为企业奉献。
农村信用社是一个相对于老龄化的金融机构, 从全国第一个农信社发着至今已走过60年的风雨, 很多岗位上人员重复, 专业知识不够。为了农信社更好地成长, 应积极提拔和任用专业型人才, 使得所招岗位和所需人员资源优化配置, 以不断完善农信社的发展。要杜绝“近亲繁殖”现象, 并让一些力不从心的老员工从一线上退下来, 安排适合的岗位。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培训, 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不定期地安排技能考试, 加强员工对业务知识的熟练程度;建立优胜劣汰的选拔机制, 考核各级人员工作情况。唯有员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农信社才会有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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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第4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97-01
1 引言
我国农村信用社自1951年成立以来,体制几经更迭,发展几起几落,饱受风雨沧桑,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正在成为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主力军。但在曲折的发展历程、复杂的现实难题和难以摆脱的路径依赖之下,如何走出一条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并实现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改革发展之路,始终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50多年来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认清和把握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形势,切实做到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充分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金融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快自身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质量低下
我国农村信用社由于信贷管理松散、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标准不一,导致违规贷款、跨区贷款、以贷收息、无效担保抵押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沉淀了大量不良贷款。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很高,不良贷款率较高。2003年年底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5049.46亿元,不良贷款率29.38%;2007年底余額为6595.9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1.02%。加上大量的隐性不良贷款,实际上绝大部分省市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高达50%以上。
2.2 人员素质低
我国农村信用社员工主要来源于以前的公社大队会计人员,基本没有什么文化,业务素质差,年龄偏大;或者是农业银行家属子女顶替、招聘而来,大都是初、高中文化,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很难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需要;或者原城市信用社撤并时转入,基本上是家属子女,素质参差不齐,许多机构亲缘化比例已超过1/3,重要岗位的回避难以做到。这些员工整体的文化业务素质偏低,加上缺乏系统培训,使得农村信用社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提升举步维艰,很难适应现代企业流程化、信息化操作和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
2.3 业务手段落后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由于多级法人、网点分散、各自为政,业务和服务手段落后己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瓶颈因素,主要表现在系统内外的结算渠道不通,客户异地存取款极为不便;业务操作基本停留在手工操作或单机操作,缺乏支撑业务发展的现代信息网络系统,服务手段与其他商业银行相差甚远;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业务模式陈旧,新产品推广不力,特别是电子银行、现代结算手段发展滞后,难以满足城乡经济中各类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缺乏统一的、正规化的机构网点形象,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公信度和业务发展。
2.4 管理基础薄弱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中,制度建设缺失,制度很不完善,执行标准不一,经营管理随意性较大,对业务经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权力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违规经营现象突出,存款贴水、假冒名贷款、以贷收息、账外经营、弄虚作假等现象在很多信用社屡禁不止、积重难返,特别是一批高风险社面临着一触即发的风险;各种经济案件频繁发生,员工长期违规经营、惯性作案,内控建设、职工道德教育严重缺失,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案件高发势头很难在短期内完全遏制住。
3 加快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策略
3.1 加快金融创新
一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引入经济资本管理理念,强化资本对风险和效益的约束,做到发展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走集约经营、内涵发展和科学发展之路。二是创新金融产品,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目标,抓住农业产业化向城市延伸、城市产业化链条向农村延伸这两个关键关节,适时推出适宜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产品。三是创新营销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新机制,在细分市场基础上,锁定客户对象,建立信息档案,划定坚守红线,实施分层营销策略,以优化客户结构,提升赢利水平。四是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完善SC6000综合业务系统功能,为金融创新形成强大的科技支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县级联社法人体制,加快两级法人向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加强不符合统一法人组建县级联社的政策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尽快达标改制。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会一层”组织体系,规范运作机制,清晰界定“三会一层”和内设组织机构的权利和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调整优化组织架构,县级联社要按照“管理权向上集中,产品经营和业务营销向下延伸”的原则,全面实施人力资源、资金、财产和财务“四个统一管理”,同时按照流程银行要求,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逐步推行扁平化管理。
3.3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县级统一法人要构建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贯彻实施的“三位一体”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二是根据市场、业务、技术变化的特点和农村信用社现实情况,以及客户对产品服务需求的变化,对客户管理流程、产品管理流程、操作运营流程、财务管理流程、资金管理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优化重组,把风险管理流程同步设计到业务流程中,实现风险管理与流程再造的全面融合与匹配,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三是遵循新的会计准则,逐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战略,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形成和新会计制度准则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机制,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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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 第5篇
一、五常市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定位不明晰
首先, 政府成为农村信用社的主人, 导致信用社主要以达到政府下达的任务为目标, 忽视工作完成的质量;有时发生问题不上报, 隐瞒逃避责任。其次, 政府的干预不利于建立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某些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 往往要求信用社只披露好的信息, 而对那些不利信息则闭口不谈。再次, 政企不分的体制也导致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最后, 三会制度形同虚设, 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二) 信用环境较差及不良贷款率高
首先, 没有加大力度宣传, 推广力度不够。没有让惠民措施真正走入农民之家;其次, 农村缺乏信用意识, 信用环境差。很多人把信用贷款理解为扶贫款, 还款意识差;最后, 固有思维和来自民间金融的竞争, 导致了不正规的民间融资的发展, 给小额信贷的推广带来了潜在的竞争压力。
(三) 经营思维僵化和缺乏竞争意识
用人机制老化, 人才供给匮乏。在用人上局为了解决本系统内的员工子女的就业问题, “一项岗位定几代”的情况时有发生, ;技术条件落后。没有建立全国联行系统, 电子设备差, 异地结算不方便;营销意识薄弱, 产品和服务手段单一。主动营销意识差, 在宣传上还停留在广告、宣传牌等初级的水平;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 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弱, 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跟不上现代企业发展的步伐。
(四) 缺乏金融创新
缺乏金融创新理念和意识。没有形成创新机制框架;传统业务比重较大, 中间业务空白。新的金融工具的推出和使用明显滞后, 很多新的业务还没有涉及;创新人才匮乏。缺少对具有现代金融知识的业务人员、通晓政策法律的指导人员以及有专业的计算机技术的维护人员的培养。
(五) 贷款风险较大
风险集中于同一产业, 农业具有弱化性, 属于靠天吃饭的行业, 自然风险的发生无法避免, 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隐患。
二、五常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路
考虑到五常市的发展情况, “三农”支持仍为重要, 同时缺少完全商业化发展的条件, 因此五常市农村信用社应选择股份合作制改造, 兼顾惠农和商业化, 逐步向股份制改革过渡。
(一) 有利于经营管理制度优化
股份合作制信用社实行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相结合的双重联合, 职工既是出资者, 又是劳动者。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 扩大经营规模并提高抗风险能力
五常市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将原有的单个投资主体变为两种, 即原有社员的资格股和新吸收入股的投资股, 其中投资股实行股份可以转让、可以退股, 利润由股东共享、风险由股东同担, 刺激有效的经营管理。
(三) “三农”服务方向不变
保持信用社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和服务“三农”的方向不变。加大城区农村信用社建设, 吸收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积极参与同业市场竞争, 开辟新市场, 培育新优势, 以城区业务发展进一步带动三农业务提升。
三、五常市农村信用社发展对策建议
要发展就要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经营理念走出一条规范, 稳定, 持续的发展道路
(一)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明确信用社产权关系。
首先, 清股和扩股工作共同进行, 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让优质的资金和股东进入信用社。其次, 调整股权结构使其多元化。合理分配股份的比例, 加大投资股的比重。再次, 深化民主管理机制。强化社员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 强化社员的参与管理意识。
2. 改革“三会”制度。
首先, 要改造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充分发挥农信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作用;其次, 要调整理事会内部机构设置, 明确权责职能;再次, 完善监事会制度, 真正将监事会的作用发挥出来。
(二)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1. 健全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机制。
一是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制衡和制约。对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 做到没有不受制约和管理的权利, 没有不受监督的责任。二是在开展监督之前要做好教育宣传, 培养员工的自律意识。三是建立规范的监察考评制度。在各个部门、岗位和个人内部和之间将责、权、利当做绩效来考量。四是做好事后监督。对于涉及到资金出入的人员要做好监督。
2. 加强农信社的风险管理。
首先, 建立起符合农信社自身运行特点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对风险的监测要常态化、指标化, 对风险细致分类, 分开监管。其次, 加快对风险发生后的反应和处置速度。对于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处置措施。最后, 建立专门的职能部门来管理风险。
(三) 加快金融业务创新
1. 提升三农服务水平
积极拓展信用社的中间业务。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在村镇设置“代缴费一站通”, 代缴农民的水电费、交通罚款以及代理保险;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可以采取客户经理上门服务等流动性办公形式, 使农信社的服务真正走进农户, 拉近与农民的距离。
2. 加大对支农建设的资金投入。
一是从资金来源讲, 要发挥五常市农村信用社新标识的原有优势, 提升农信社的形象。二是要与同样是为“三农”发展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合作, 在财政、扶贫和农村医疗卫生等政策上形成合作。三是与其他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村。四是要做好资金的流动性管理。对资金的结构、期限以及额度进行合理调配, 加快资金流动速率, 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四) 改善信用环境
1. 建立信用评估制度。
对农户、农业企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同的信贷领域建立不同的信用等级标准和评估方法。对于农业企业则要更多采取定量的方式, 考察企业的资产、负债、利润以及存货等会计信息。并要注重企业未来的发展前途, 看其是否与当地农业生产相契合。
2. 建立档案制度。
完善的档案制度要求信用社建立一套覆盖范围较广的数据库, 将农民的相关信息收录其中。
(五) 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用贷款
首先, 贷款对象选择上要多样化、广泛化。不仅要将信贷资金投入到传统家庭耕作的农户和养殖户上, 还要扩大到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类微小企业。其次, 在贷款用途上不能局限于农业, 也要向第三产业延伸。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简化贷款手续。
(六) 注重人才培养, 提高员工素质
信用社应当精简机构设置,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双向选择, 竞争上岗。同时, 对于员工的结构要进行调整。一方面是年龄结构上要向年轻化发展, 以免造成青黄不接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专业结构上, 既要有业务人才, 又要培养理财人才和法律人才, 强调员工创新性和积极性的培养。
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五常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分析和探讨。发现五常市农村信用社在如下方面都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端:省联社定位不清晰导致县级联社地位尴尬, 官办色彩过于浓重;信用环境较差, 不良贷款仍然较多;落后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缺乏金融创新都阻碍了信用社的发展。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三种产权改革模式探讨与对比, 从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来看股份合作制更适合于五常市农信社的发展。最后, 通过联系实际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应通过持续的改革推动五常市农村信用社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继而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不断满足农民和农业经济主体对多样化金融服务的需要, 真正做到依赖于三农, 服务于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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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第6篇
【关键词】新形势,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
1.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遇到的问题
1.1改革目标不明确,定位模糊
通过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我们在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时需要将信用社自身商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支持“三农“问题的解决有机结合起来。2003年出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里明确提出:“一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则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要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从这个《方案》里就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具有双重目标,一是农村信用社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需要维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盈利成为其首要的商业目标;二是农村信用社有承担扶持“三农”的政策性金融义务,服务“三农”是其政策性目标。如果政府将这两个相互冲突的目标糅合在一起,将使得农村信用社出现无所适从、定位模糊、经营错乱等问题。
1.2产权主体缺位,产权模式难抉择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进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步伐。然而在改革过程中,设定投资入股的比例虽然能够防范单个股东或利益集团集权,但同时也导致了股权的分散性,使得股东利益没有保障,不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这就不利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商业目标的实现。财产权制度和开发模式。多元化经营的政策所采取在产权制度,中国的农村的信贷专业合作社,每个地区按照其自身的级别的开发,以及信用合作社自己的实际情况方面,以选择一个不同的模式,财产权利,经济的是更多的发达,执行率较高的商业,运作的一体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一些地区的集成。其结果是,中国在农村的信用社,若将新的基本模型系统开发,结构调整农村信用合作社模式框架内,一体的股份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地有不同的选择模式。
1.3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
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已经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必须对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及农村信用社进行重新的功能定位和调整,以提高其服务水平。另外,农村信用社未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缺乏系统性。从内部管理来看,职工素质低下,不具备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从外部管理来看,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具体的业务和经验活动干预过多,不利于权力的下放。
1.4沉重的历史包袱
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贷款、亏损、非信贷资产等损失的逐年累积,使得全国大部分农村信用社仍然处于严重的资不抵债状态。除了上述四个问题之外,农村信用社改革还存在较大的风险、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省级联社职责定位不明晰、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市场监管不足等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来自农业银行剥离出来,一方面是获得通过很多的负担,限制了其进一步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同行业中的日益激烈的竞争,挤压的边际利润储蓄互助社,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宗旨,社会各界长远的盈利能力较低。
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对策建议
2.1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
农村信用社是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但同时也要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政府给予农村信用社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然后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发挥民间金融的小额金融供给作用。财政,税务相关部门应在税费,息率,资金,给予实际的支持,以有助于全国农村信用社,以解决企业的问题和困境,并以打造有利的条件,为化解金融风险。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属于过去的缴纳,可以保值节约补贴利息,提供之贷款,合理的赔偿进行农村保险,代理机构或借款受保对象,提供了财政贴息,保费补贴,以加强三农的积极性投资额。农村信用合作社,以进一步加强支农再贷款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地总括而言成功的管理经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的系统,来消除管理层的疏忽,杜绝政策产生的问题。
2.2确定单一经营目标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产权模式分为股份制与合作制,部分农村信用社因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条件而选择完善合作制,但是农村信用社未来的发展方向仍然是股份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该确定其单一的经营目标,商业银行就应该是以盈利为目标的。故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时,如果想要农村信用社配合服务“三农”的政策,那前提则是政府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农村信用社是财务机构是在农村地区,对农业的支持中最基本的主要力量,工作方案的支农再贷款,利用和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组织,严重的信贷领域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人员,方针学习与理解的精神,更好的理解三农是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社会目的,社会责任,责无旁贷的做好三农工作。建议当地政府带头,以建立一个支持三农担保机构,担保基金的三农金融和非金融服务,系统开发,设立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政府主要执行的面向市场的,开放式经营,为乡镇企业提供了有抵押贷款。
2.3防范风险管理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很多的风险问题,在进行风险管理时,一方面要提高资本的充足率,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实施多元化战略,提升经营业务的多样性和领域的广泛化。同时还要提高职工的素质,增强其市场、风险意识。另外,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还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其产权关系;完善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的“扶贫助农”作用。对于农业的信贷支援涉及到很久家庭,大量的工作,基层社会需要有充分的信贷人员。县级通过多种方式,要确保基层社区贷款工作人员,信贷员的商业知识及合法努力,业务以及加强培训,标准化对其业务,思维和行为以及道德操守的质量,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操作行为的规范。
2.4授信资产的有效分配,扩大农业领域
要准确地把握市场位置,重点支持三农政策优先事项,合理安排,促进信贷资金,应当反映在投资的优先级,优先级农户贷款信贷资金违规,如对农业的借款人的借款优先级优先级。形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的需要,信贷资金使用逐渐加大量的变化,以适应新的变化,对资金的需求量,按照农村经济的开发,新的特点,结合农村信用社评估基层,贷款种类,借款人的方式。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广度和深度作出进一步的努力,促进在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的转型,进一步改善农业产业合理的发展。
3.结论
农村家庭信用需求量是巨大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情况,但由于体制的原因和外界环境的影响,以及于其发展历程的等因素的影响力,面临着一连串的困难和问题。农村信用社只有实现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才能履行好支农服务功能,才能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同时,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完善又与本轮改革的两项重点,即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完善法人治理是关系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重大核心问题,对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实现改革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651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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