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精选5篇)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第1篇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0〕175号 2010年9月27日)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步伐,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9〕9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两化”融合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两化”融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施“两大战略”,培育壮大“五大产业”的总体思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强化政府协调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壮大支柱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走出一条具有武威特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
2、坚持整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信息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具有前瞻性的“两化”融合的发展战略规划,在整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3、坚持示范带动和推广普及的原则。培育有代表意义的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区域,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两化”融合的推广普及。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大提高,作用效果明显增强,工业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大幅提升,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领域普及应用,生产控制过程中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信息技术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具有旺盛生命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工业企业,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体目标是:
1、大幅提高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传统工业骨干企业的信息技术装备大多数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大现有装备的信息化改造和工业软件的开发应用力度,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生产装备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80%以上,总体技术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先进控制技术在流程型生产骨干企业中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骨干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的应用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中有80%以上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等重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广泛应用。
2、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重点耗能企业广泛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建立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对节能的贡献明显增大,对减少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建立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预警监控作用进一步增强。
3、信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电子信息产业年均增长率达18%以上;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营业收入年增长率18%以上;“两化”融合对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工业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4、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90%,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40%,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超过30%。
5、通过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发展方式加速转变,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大与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围绕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和企业技术改造等七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两化”融合。加大信息技术在关键环节的融合渗透,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形成新型的工业生产模式,推动各环节的综合集成应用。根据我市工业发展实际,应在以下七个行业重点推进。
1、能源行业。积极推广实用的信息技术,确保能源产业高效、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煤炭企业信息化应用,建立矿井上下、矿区与监管部门之间的网络监测与管理平台,鼓励和引导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开采率,大力推进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的应用。在重点煤炭企业的矿井出口安装称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无线数据传输技术将数据实时传送至中心服务器,抽取监控视频信息和煤矿称重数据,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和偷税漏税现象发生;在煤矿生产中推广应用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和煤矿风机运行监测系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积极推进电力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推进电网调度与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电力和天然气用户终端远程监控抄表技术,实现对电力和天然气监测设备的统一监控和分布式管理。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火力发电、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能源行业的应用,通过全面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设计数字化、建造数字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并通过集成实现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的信息管理,实现客户、企业和供应商的无缝集成,实现人、技术、经营目标和管理方法的集成,增强核心竞争力,带动企业的均衡发展。
2、化工行业。重点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积极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系统(FCS)、先进控制系统(APC)等控制技术和设备,使主要化工产品的生产流程具有比较成熟的控制系统和低成本自动化成套技术,实现生产信息在车间的集成。生产控制逐渐从低级的单回路控制向高级复杂系统控制发展,直到管控一体化。以集成开发和推广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技术、应用在线检测技术、新型分离和混合技术以及推广实施流程行业企业资源计划(ERP)为主要目标,重点做好煤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等领域的流程控制与优化技术、故障诊断技术、监控与安全系统技术、工程设计技术等应用,以提高企业自动控制水平为突破口,推进全行业的信息化管理。
3、食品行业。重点推进企业诚信体系、产品质量控制系统与可追溯系统的建设,提升食品生产的检测、控制数字化水平,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促进企业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对采购、生产、配送、库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引导和督促重点企业,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应用原料检测、生产过程动态监测、产品出厂检测等先进自动化装置,改善质量安全保障条件。重点在葡萄酒、啤酒、白酒、啤酒麦芽、面粉、饮料等加工企业推广应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4、材料行业。重点利用自动控制、数学模型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产品档次,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通过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全面整合企业的内外部资源,规范业务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在铁合金和碳化硅行业开发推广智能技术、生产各工序和全过程智能化控制系统,加强对冶炼过程中高耗能炉窑等的计算机控制,推进工艺装备升级换代,降低消耗,提高质量。水泥企业重点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和企业信息化集成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应用,推广水泥配料专家系统,开发水泥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并将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执行系统(MES)集成,形成流程型管控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系统,提高水泥生产质量,促进节能降耗。
5、装备制造业。在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过程中,充分用现代信息技术,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项目,重点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CAPP)向人机交互性更强和网络化制造方向发展。重点研究开发数控改造技术、模块化控制技术、可重组柔性生产线控制技术。广泛采用嵌入式系统、传感器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自动故障诊断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积极采用可靠性设计技术、绿色设计技术、基于建模与仿真的虚拟设计制造技术、产品数据库管理等技术。鼓励使用实用化大型铸、锻、焊及热处理模拟仿真软件包,推广集成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不断提高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6、轻工纺织行业。重点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生产工艺创新,改造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生产工艺的计算机控制,提高生产效率。造纸企业在连续蒸煮、烘干、水分、定量等重点环节实现在线测量,并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用自动化装置,实现实时监测管理,减少环境污染。纺织行业重点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企业资源计划及信息集成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
7、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广泛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发展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积极开发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统(VICS)、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ETC)、智能交通系统(ITS)等新技术。加快建设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金融业大力推进“金卡”工程,广泛采用先进成熟信息技术,确保金融安全。
(二)分类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1、对信息化基础较弱的小型企业,重点引导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收集、发布产品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开展企业会计财务和办公自动化应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逐步开展网上客户服务和网上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
2、对处于信息技术应用阶段的中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能力,提高生产过程控制水平,推动业务集成与应用集成,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监控,建立企业预算控制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等重要业务应用系统,推动企业改造业务流程,实现企业业务统一集成,开展网上询价、采购和营销等非支付型电子商务;重点建设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咨询平台和市场开拓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和创业基地项目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培训力度。
3、对处于集成应用阶段的大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建立信息共享的集团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风险管理、结算中心、分销管理、决策分析等系统,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流程再造、内控措施与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以优化价值链为核心,开展协同设计与制造和支付型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商务运营的电子化和管理决策的智能化。
4、对处于信息融合阶段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基于平台化、标准化、集成化的信息开放系统和行业“两化”融合解决方案与应用示范,实现产业链的信息流、单据流、资金流的协同和共享,全面优化价值链,带动企业信息化。对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全球供应链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商业智能、电子商务等系统,带动产业整体信息化。
(三)着力发展“两化”融合产生的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依托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所用的多晶硅等电子材料,拉长单晶硅拉制、多晶硅铸锭、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光伏技术应用等与电子材料相关的光伏产业链,加快培植以硅材料为主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支持现有碳化硅企业进行扩能提质改造,延伸开发功能陶瓷等电子材料产品。引进优势企业建设金属硅产品项目,开发生产硅合金、有机硅、多晶硅、单晶硅、光纤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天祝稀土资源勘探开发工作,支持开发企业建设选矿厂。加快民勤县鄂博山石墨资源开发,加快年产2万吨石墨精加工项目建设步伐,建设年产30万吨炭素制品加工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开发生产高功率石墨电极、优质炭砖和特种炭素材料。加大与金川公司的合作力度,依托其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电缆等电子产品。抓住国际国内电子信息产业加速转移的历史机遇,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企业落户武威。鼓励发展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等软件产业,加快少数民族语言软件开发与推广。鼓励发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培育新的增长点,为“两化”融合提供支撑和服务。
2、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移动通信网和互联网,特别是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的覆盖规模,大力提升通信信息服务能力。重点发展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积极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服务业务。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鼓励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信息资源公益性和商业性开发,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开发数字内容产品,提供网络化服务,逐步推进“三网”融合。做大做强计算机服务业,积极推动项目咨询、工程监理、安全评测、网络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维外包和服务外包等行业发展。
(四)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强政务专网与信息系统建设,建成具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业务协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上政务平台。以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缴费、小额消费支付等领域为突破,积极整合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数字化水平,推动数字城市、数字校院、数字社区、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加快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和信用体系建设。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批发市场和超市等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重点发展区域物流信息化,提升服务功能,发挥武威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打造区域流通信息交换枢纽和电子商务中心。
四、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威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两化”融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两化”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推进“两化”融合的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根据省上的统一要求,设立武威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资金额度每年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各县区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对列入“两化”融合的重点项目和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从2011年起,市财政预算安排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经费。金融机构对于列入国家和省上有关“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配套支持。
(三)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制定出台的鼓励“两化”融合的具体政策意见,调动企业推进“两化”融合的积极性。
1、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税前摊销。
2、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与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信息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信息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四)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典型示范、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工作。针对“两化”融合不同环节和领域,组织实施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创建“两化”融合实验区。
(五)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两化”融合工作体制。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两化”融合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参与“两化”融合发展重要决策,亲自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实施。骨干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体制,落实机构和人员,强化统一管理职能,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由企业领导成员担任的总信息师(CIO)岗位,加强“两化”融合发展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把“两化”融合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预算管理,编制企业“两化”融合总体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武党发〔2008〕29号),加强对具有行业应用背景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具有信息技术知识基础的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市、县区工业信息化、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应用信息技术的技能。加强校企合作,推动建立“两化”融合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
(七)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市工信委要建立“两化”融合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和上下联动机制以及重点项目的报备制度。研究建立“两化”融合重点指导目录。指导企业认真执行“两化”融合通用技术标准和关键产品标准。面向行业和中小企业集聚地,发展一批企业广泛认可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两化”融合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第2篇
(京经信委发„2010‟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特制定《推进两化融合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八日
推进两化融合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现就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的重要意义
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党和国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起点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首都已进入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大力推进两化融合,有利于加快推动产业高端化、低碳化、国际化、集聚化发展,有利于引领工业社会的经济形态向信息社会经济形态转型发展,对于我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首都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世界城市和率先进入信息社会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当前,北京服务经济和总部经济特征明显,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但与世界城市的产业体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两化融合的带动和渗透作用还未充分显现,扶持政策与发展环境相对滞后。以两化融合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的要求日益紧迫。
二、发展思路、原则及发展目标
1.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焦国家战略和北京市重点产业,以两化融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促进作用,激发企业内在需求,优化两化融合发展环境,着力推进信息化与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切实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推进原则
协同推进、营造环境:加强全市两化融合工作统筹,统一制订规划和实施计划,对接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对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核心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
企业主体、分类引导: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的力量,激发企业内在需求,利用两化融合促进一批应用基础好 1的企业、引导一批需求迫切的企业、带动一批基础薄弱的企业实现快速发展。重点突破、行业带动:聚焦重点产业,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企业技术改造等环节重点突破,总结典型经验,行业推广。
3.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推动建立世界城市和信息社会下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信息化与城市重点产业全面融合,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现代制造业高端化不断强化,服务业水平稳步提升,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北京成为全国两化融合程度最好、带动最强的城市之一。
到2012年,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形成企业积极主动开展两化融合的工作格局。重点行业两化融合程度和带动效益明显提高,在现代制造、金融、物流、商贸、文化创意、商务服务、旅游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利用两化融合实现快速发展、竞争力明显提升的企业及一批建立现代管理体制、实现转型发展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两化融合意识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电子商务交易日益活跃。
三、主要任务
1.推动工业“调结构、上水平”
加大企业技术改造中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结合国家和我市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组织实施系列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促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都市工业、生物医药、基础产业、航空航天等行业骨干企业,结合技术改造提升设计研发数字化、生产加工智能化、市场营销网络化、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向敏捷制造、网络化制造、精细化管理发展。
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以质量、品牌、标准、服务为重点,支持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提升生产检测、控制数字化水平,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质量和安全控制建设进程。
大力支持低碳化发展。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减排技术、高效使用清洁能源技术。鼓励企业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工业废物处理、垃圾再利用、能源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促进重点企业建立能源管理监测平台。
促进总部企业跨越发展。支持总部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对标典型,充分发挥信息资源集中管控优势,建立现代管理体制,开展以支撑业务重组、机制创新为主线的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调配市场资源、总部集中控制和产业链协作水平。
促进企业高端化、服务化转型发展。促进企业深度利用信息技术强化与生产性服务业的整合,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延伸,引导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
2.推动首都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打造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全面推动信息化与金融、物流、科技、商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支持金融机构以信息技术完善后台服务支持体系,拓展网上业务和各类金融创新服务。推进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普及数字终端设备,提升物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领域,提高咨询、法律等商务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的网络化服务水平。
带动传统服务行业优化升级。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房地产企业
互联网营销能力,提升商贸行业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推动旅游、餐饮、文化娱乐等行业营销方式的转变,促进在线预订、在线支付等新型服务模式的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产品供销、乡村旅游等方面应用,促进农业产业链向服务业延伸。
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围绕重点行业两化融合需求,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优化基于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的服务网络,加大投入开发国产应用系统和解决方案。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多媒体家庭应用平台,鼓励发展各类新型增值服务。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推进三维仿真、宽带网络、设计协同等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支持行业创新发展。
3.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和渗透作用,推动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产业等新兴产业的深度应用,聚焦新能源汽车、数字医学诊疗设备、新能源产业基地、“移动硅谷”、数字电视产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推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智能绿色制造体系。
协调推进物联网和云计算产业发展。推进物联网研发和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重点应用示范。建设云计算服务平台,支持超级云计算中心及三网融合重点项目落地。
打造电子商务服务之都。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聚集一批面向全球市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形成实体经济和网络经济有效融合的产业发展格局。
4.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大力推动两化融合技术创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信息化促进和提升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的能力。在基础技术、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制造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争取更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北京落地和产业化。
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在企业两化融合中的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产品的采购力度,并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协调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开发区、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第三方骨干服务企业建立一批面向制造业、物流、旅游、商贸等领域的区域型、行业型、综合型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一批信息化支撑环境最优的小企业创业基地。
建设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平台。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首都创新资源密集优势,促进科技条件资源的开放共享。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充分发挥技术转移中心作用,进一步拓宽技术向产业转化的途径。
四、推进计划
1.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
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两化融合评估指标和等级体系,组织第三方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都市工业、基础产业、生物医药、物流、商贸、旅游等一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促进竞争力提升的评测,针对企业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咨询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引导企业对标典型、理清
需求、明确路径和对接服务者,引导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逐年提升。
2.骨干企业“双百双十”促进计划
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都市工业、基础产业、生物医药、物流、商贸、旅游等重点行业,支持百家骨干企业围绕产品创新、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管理及追溯等方面开展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的升级改造;支持百家骨干企业围绕与经营管理、工业设计、金融服务、供应链协同、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整合所开展的信息化项目,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转型发展效益。
推动十家控股集团公司开展支撑业务重组、资源整合、精细化管理的信息化重点项目,促进产业链整合与转型发展;推动十家总部型企业开展网络制造、供应链管理、业务协同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升在全国及时配置资源和总体管控能力。
3.公共平台和中小企业推广应用计划
重点支持8-10家中小企业行业型及区域型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及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制造、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等行业中小企业及镇村企业开展网站宣传、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等各种应用,促进中小企业拓展市场,降低成本,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4.企业两化融合培训计划
鼓励和引导骨干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两化融合人才培训体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一批两化融合人才实训基地,以解决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和行业典型案例为主要培训内容,开展骨干企业管理人员两化融合培训,实施企业两化融合人才培养工程。
5.工业软件提升促进计划
支持软件企业形成一批面向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大型信息系统的世界一流综合解决方案,结合行业共性需求,引导企业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软件、设计软件、控制软件、过程管理软件等应用产品。推进国产化软件应用替代示范工程。
6.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促进计划
重点支持一批在新能源汽车、信息网络、生物医药、新材料、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感知北京”工程,以应急指挥、安全生产、物流管理、食品安全、城市交通等应用为先导开展物联网重点项目示范。推进“祥云工程”,建设云计算产业园和新型云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快速成长计划。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将两化融合纳入北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成立北京市两化融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协调,制订及监督落实两化融合年度计划。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强全市资金统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向两化融合倾斜。各部门和区县应加大支持力度,将推进两化融合与科、工、贸等政府专项资金对接,探索资金补贴、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
3.发挥政策合力,研究落实两化融合促进政策。集成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化、软件等现有政策向两化融合倾斜。研究出台基于企业两化融合绩效的奖励办法,对成效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出台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政策。鼓励重点企业将内设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机构剥离组建专业化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软件企业政策。
4.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两化融合咨询、建设、运维、标准等专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两化融合技术创新和服务联盟,形成政府、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共同推进的新格局。发布《企业两化融合典型应用方案与服务推荐目录》,促进服务与需求对接。
5.推进支撑环境建设。落实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推动宽带网络、呼叫中心、IDC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面向企业的数据备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6.加大两化融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组织作用,总结和推广重点产业两化融合的成果和成功经验,开展行业、区域两化融合交流活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两化融合的良好氛围。
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08日
年05月08日(地方法规)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1]8号) 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 农作物种业取得长足发展
山西气候条件复杂, 农作物种类繁多, 农业用种丰富多样。改革开放以来, 我省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工作, 选育、引进和大面积推广了紧凑型玉米、优质小麦、抗虫棉、优质谷子等突破性农作物优良新品种。杂交玉米全部实现商品化供种, 主要农作物种子实行精选包装和标牌销售, 良种供应能力显著提高;种子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全省注册种子企业200个, 培育了4个“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全面实行政企分开, 市场监管得到加强。良种的培育和应用, 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农作物种业地位亟待加强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 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目前, 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 突出表现为:商业化的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健全, 科研与生产脱节, 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 创新能力不强;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 育种资源和人才不足, 竞争力不强;供种保障政策不健全, 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 抗灾能力较低;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 监管不到位, 法规规章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农作物种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违法生产经营及不公平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与现代种业的形态特征和发展形势相比, 我省种业还有很大差距, 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 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发展现代种业的认识, 拿出更多的精力, 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 谋划和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三)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把发展现代种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 把良种培育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首要任务, 把提高种子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做大做强种业的关键支撑, 把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作为整合种业资源的重要切入点, 把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作为促进种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 强化政策扶持, 加大投入力度, 着力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 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全面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四)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国际合作, 鼓励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 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 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 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 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 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 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增强其创新能力。
坚持合理布局。立足我省农业生产区域特点, 发挥山西种子产业比较优势, 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企业布局覆盖全省农业生产, 作物布局兼顾主要农作物与非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基地布局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统筹结合。
(五) 发展目标
到2020年, 全省种业基本建立起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 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小麦、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突破性优良品种10~15个;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玉米、小麦、马铃薯、杂粮、瓜菜等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00万亩;整合培育20~30个种子骨干企业, 打造5个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力争有一二家成为上市公司。
三、主要任务
(六) 加强基础研究, 完善种业创新体系
进一步明确种业科研分工, 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 商业化育种重点由种子企业承担。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 到“十二五”末,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全部实现“事企脱钩”。
相关部门要加大投入, 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大力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全面加强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创制, 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 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
(七) 推进机制创新, 培育现代种业企业
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 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 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中心、质量控制中心, 完善科研创新体系。积极推进构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
积极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 通过市场机制优化和调整种子企业布局。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并购优势科研单位和中小种子企业。支持大型企业特别是已退出煤焦领域的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优化资源配置,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八) 加强基地建设, 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加强农作物种子繁育基地建设, 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向种子生产优势区域集中。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 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种子繁育基地村, 全面提升种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水平。重点开展玉米、小麦、马铃薯、杂粮、瓜菜等作物原原种、原种、生产用种、杂交种和优质蔬菜、果树种苗生产, 保障全省种子、种苗供应数量和质量的安全。
在忻定、晋中、上党、大同、运城等盆地建立杂交玉米制种基地30万亩, 年产种子8 000万公斤。
在运城、临汾、晋城、晋中等市建立小麦良种繁育基地30万亩, 年产种子7 500万公斤。
在吕梁、大同、朔州、忻州、长治、太原等市的高海拔冷凉山区, 建立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20万亩, 年产脱毒种薯2亿公斤。
在雁门关、太行山、吕梁山等区域建立杂粮种子繁育基地10万亩, 年产种子1 000万公斤, 重点繁育豆类、谷子、糜黍、莜麦、荞麦良种。
在大同、忻定、晋中、上党、晋南等盆地建立瓜果菜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0万亩。其中, 种子基地9万亩, 年产种子600万公斤;种苗基地1万亩, 年产标准化种苗40亿株。
(九) 完善管理机构, 提升市场管理能力
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 明确种子管理机构, 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责。全面构建种子市场管理、种子质量监控、新品种引进区试、新品种展示推广、信息服务等体系, 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为种子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 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全面推进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队联合执法, 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 加大对种子生产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 严厉打击抢购套购、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和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县乡村种子销售备案管理, 种子经营者应在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后依法进行种子销售。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的检验检疫。公安、工商、质监、监察等相关部门要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 形成执法合力, 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十) 规范品种试验, 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
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等管理, 统一鉴定标准, 严格品种审定条件, 建立不适宜种植品种退出机制。加强省级品种审定与国家品种审定的协调沟通, 实现信息共享。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强化品种权执法, 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
(十一) 完善储备制度, 提升抗灾救险能力
完成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代储任务;增加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数量;建立市、县种子储备体系。国家储备以杂交玉米及其亲本种子为主, 保障杂交种子供应和平抑市场价格;省级储备以短生育期和大宗作物种子为主, 市、县储备以短生育期作物种子为主, 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之所需。
四、政策支持
(十二) 制定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按照国家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编制省、市、县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 明确今后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
(十三) 加大对企业育种投入
加大对杂交玉米品种选育投入, 支持通过审定且有推广前途的自育品种推广应用。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 进一步提高其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将“育繁推一体化”龙头种子企业列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农业产业化资金、扶贫资金、技改资金、科技支农资金要优先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
(十四) 加强种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原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 统筹安排农作物种业资金和项目, 加强育种研究、品种测试和试验、种子检验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种子企业建设商业化科研育种和质量控制中心、育种基地, 购置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的仪器设备, 提升种子企业良种生产能力。重点支持种子管理机构进行种子管理与质量检验、新品种区域试验、种子信息服务、新品种展示示范与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等四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种子管理服务手段。同时, 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 在海南省设立南繁工作站, 投资建设种子检测、鉴定基地, 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及种子检验场所, 为全省农作物种子品种真实性和纯度鉴定提供种植鉴定平台, 满足种子市场监管需要。
(十五) 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 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事业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允许省内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事业编制的科技人员采取技术合作、项目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与种子企业签约开展商业化育种。对企业引进的科技人才, 当地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积极解决户籍、住房和待遇等问题。
(十六) 实行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批发和零售种子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 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种子生产企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 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商、质监、卫生、国土、税务等各有关部门对种子企业收取的行政性费用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
(十七)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保护
实行种子生产基地保护制度, 建立玉米、小麦、马铃薯、杂粮和瓜菜种子生产基地保护区,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轮作倒茬外, 不得改变种子生产基地保护区的用地性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种子生产基地土地流转, 加强对种子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 鼓励种子企业兴办和领办种子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 提高种子企业联结制种农户的组织化程度。种子生产基地与县乡公路之间的道路由农业部门负责统筹规划,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投资修建。水利部门对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予以支持。
(十八) 完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种子生产加工收储补贴政策
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 对省市县三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给予补助, 主要用于储备种子收购资金利息、仓储保管、质量检测、损耗及转商损失等费用的补贴。建立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政策性保险保障机制, 对玉米、马铃薯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 保费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制种企业和农户按40%、30%、25%和5%比例分担。完善种子收储政策, 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 并按权限下调贷款利率, 确保种子及时收购和农民制种款按时兑付。加大高效、安全制种技术和先进适用制种机械的推广使用, 将种子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十九) 加大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支持和管理能力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保证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投入, 将种子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检验、品种区域试验等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 进一步强化市、县种子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执法能力。
五、保障措施
(二十) 完善法律法规
适时修订完善《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配套规章, 健全并改进品种区试、品种审定、品种保护和品种退出制度, 完善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高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制定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
(二十一)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加强种子行业协会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 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自律, 规范企业行为, 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十二) 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
加强高等院校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 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学资源, 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 为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十三)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 省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编办、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政府研究室、山西银监局、山西保监局、省农科院、省农机局、山西农业大学等部门和单位成立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 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定重大政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市、县 (市、区) 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规划和方案。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第4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转型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推进城镇化对于我市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型发展为主线,确立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着力推进文化名城、旅游名都、生态名邑、经济强市“三名一强”建设步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低碳发展的创新之路。着力突破支柱产业单一的发展格局,尽快形成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体制,使城乡一体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2、坚持以人为本、现代化导向。
3、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
4、坚持节约发展、绿色发展。
5、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城镇化,确定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实施城市建设工程和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全面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每年转移一定数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高;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空间布局框架,结合我市自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城镇发展条件,坚持“空间集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8个农业县区驻地镇建设为中心,实施“大县城”战略,以20个“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为重点,通过产业集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和政策优惠,大力推进人口向县城集中,壮大县域中心城镇规模;择优发展特色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的示范镇,积极推进县域人口与经济布局的空间集中化进程,形成连动推进一体化的城镇化格局。
(一)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规划是城乡建设的总纲,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规划对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高水平、高标准地完成《大同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大同都市区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实施保障措施,从而有力指导我市城镇体系结构的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要完成《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并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将全面编制完成七县四区的总体规划和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全面编制完成20个重点示范镇的近期建设规划,以及我市行政村的新农村规划等建设规划。
要牢固树立已批准规划的权威地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进行修改。要逐步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力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察体系,保障各项建设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二)塑造城市新形象
按照“一轴双城,分开发展;古今兼顾,新旧两利;传承文脉,创造特色;不求最大,但求最佳”的思路,加快实施城市发展战略。即以御河为纵轴,御东加快建设新城区,御西整治传统旧城区。
在御西旧区,通过按照原材料、原形态、原工艺、原技术对大同古城标志性历史建筑及街道的修复,恢复古城原有形制,逐步拆除各类与古城不协调的建筑,全面展现“塞上古都,大佛名城”的历史神韵和巍峨风采。
在御东建设以行政中心、文化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综合服务区,塑造现代化城市形象。“十二五”期间内,形成新区建设的总体框架,大力引进高新技术,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城市信息枢纽,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初步打造“总部经济”。以大同大学为中心的院校积极发展产学研基地,凭借古城新城的双重魅力吸引更多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使御东新区成为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信息交汇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成为城市形象的新亮点。
(三)实施大县城战略
加快县城发展是我市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县城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六个一体化”,做强做大县城,通过大县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向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精心培育重点镇
“十二五”期间我市力争每年有2-3个小城镇列为省“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扶持2个市级“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被纳入“百镇建设”的示范重点镇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依照《百镇建设实施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重点抓好“五建设两整治”(及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把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各级政府要把握推进城镇化的良好时机,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摆脱我市小城镇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现实状况的契机,力争在“十二五”后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经济辐射周边村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小城镇。“十二五”省、市、县按照7:7:6的比例每镇补助的2000万元要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城镇化建设激励资金,重点对省、市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城市电信、电力、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以适应城市工业化水平提高、人口聚集的客观要求。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实行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天然气全覆盖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源头治理,引导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运用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生产总体水平,促进生态产业蓬勃发展。
到2015年,实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三个全覆盖,供水普及率达到97%,燃气普及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人均道路面积1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
(六)抓好七大产业园区建设
要坚持园区经济发展战略,发挥园区承载作用,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现代装备制造园区、新型医药园区、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化工新材料园区、新型煤化工园区、新型管线材园区等七大园区。集聚生产要素,完善配套功能,构筑发展平台,推动项目向园区投放、工业向园区转移、企业向园区集中、创新要素向园区汇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搭建投资平台,构建“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产业循环、服务优质、生态良好”的产业基地。
全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的园区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建立与城镇格局分布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布局调控机制、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机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机制、产业园区与城镇建设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以城镇为依托、产业园区为支撑的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发展格局。
(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民生问题。要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从而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水平,提升我市城镇居民的住房建设品位。要加强政策调控,从投资、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尽快增加基本住房有效供给,科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结构和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十二五”期间,我市建设廉租住房90080套,450.52万㎡,公共租赁住房60335套、350万㎡,经济适用住房36315套、235.5万㎡,共186730套、1036.02万㎡,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健全廉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加大我市危房改造和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容量相协调的城镇化道路。要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建设,制定科学规划,强化生态补偿,合理开发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的原则,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天然林保护和防护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节能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大规模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绿地、企业绿地、风景林地以及交通干线和水系网络的绿色走廊,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矿产、森林、水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引导、鼓励和扶持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实现生态建设公益化和市场化双向发展。
(九)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是完善功能、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进程中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电影院等教育、医疗、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城乡居民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和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着力推进学校、医院建设,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完善城镇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设施,不断完善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卫生条件,从而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积极创建新能源示范基地
新能源产业是大同市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立足国家发展新能源“煤炭清洁化、能源绿色化、制造新型化、产业集群化、运用规模化”的发展战略;把握我市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定位(即把黑色能源转化为清洁能源,实现煤炭清洁化;充分利用光、风、垃圾等能源,实现能源绿色化或再生化;围绕制造业发展方向,实现制造新型化;把握产业转型的重点,实现产业集群化;明确新能源运用的综合性、系统性、广泛性等特性,实现运用规模化,最终实现城市智能化、智慧化的目标。)通过深化《大同市新能源城市规划》,开办“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细化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园区承载、开放引进、金融支持、技术创新等实施措施,为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奠定基础。
四、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
深化户籍管理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户籍管理及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配套制度,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1、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降低落户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以稳定居所、稳定职业、稳定经济来源“三个稳定”为基本的落户条件,在城镇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并在此居住的居民,均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住户口。设定过渡期,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全面推荐“五项纳入”,即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可与城镇居民有同等待遇。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增强统筹协调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储备制度。另外,要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规范征收流程,做到应收尽收。积极稳妥地强化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严防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大社会福利服务网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重点做好失地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持各项社会保险覆盖人数和基金收入的同步增长。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继续加快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3、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基础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普九”成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关注职业教育发展,努力扩大职业高中招生规模。实施好大同三中、大同五中、九中、十二中、十三中、北京师范大学大同附中、实验小学等学校的新建工程。
4、完善就业促进制度。积极扩大就业,坚持就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增加就业容量。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本领,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群中特殊群体的就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同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耿彦波市长为组长,郝月生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大同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城镇化工作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强化管理考核 推进城镇化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推进城镇化领导组,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协调制度。研究建立城镇化统计检测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要将每年城镇化发展目标任务列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年初明确目标、逐月予以通报、半年重点抽查、年终考核排队”的考核制度,对各相关单位、县(区)进行测评和考核。
(三)注重舆论引导
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素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开辟专题或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全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城镇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第5篇
[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 2008-08-12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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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政综〔2008〕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十大支柱产业和产品综合竞争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7]360号)、《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莆委发[2006]22号)和《莆田市中长期(2006-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莆政综[2006]158号)精神,结合莆田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以加快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工作方针,建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运行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规避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壁垒,使技术标准成为增强我市产业和产品综合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到2010年底,在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修订若干项国际标准,承担或参与新制修订10项国家或行业标准,20项省地方标准,30项莆田市农业标准规范;申报承担3个以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的工作;新增30项以上企业产品采标;新建30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新建2~3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内控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社团组织立足于自主创新,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优势产业领域企业联盟标准,抢占技术标准的制高点。引导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并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的TC、SC和WG工作以及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实现我市企业在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中的更多参与权与话语权。
(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推动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自觉瞄准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和分析同类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发展的最新动态,加大在我市十大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的采标力度,以提升我市企业应对和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和推动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职业安全与健康、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实施采标。
(三)开展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根据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意见》文件精神,重点抓好福建省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等8家首批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形成集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于一体的国内一流企业,发挥其对本行业技术标准实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我市技术标准战略的有效实施。
(四)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步伐。按照莆田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标准推广与实施力度。充分发挥莆田市农业标准化信息中心的作用,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培育名牌农产品,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培育发展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五)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奖励措施,在南日鲍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莆田桂圆、莆田枇杷、度尾文旦柚的申报工作。建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执法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与声誉,促进“莆货”特色农产品持续发展,做强做大。
(六)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借助国家标准馆福建分馆和台湾标准研究中心的信息资源,依托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联合市科技情报所、市外经局、莆田国检局技术中心等单位广泛收集国内外各行业标准信息,建立技术标准网络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数据库,并充分发挥情报信息资源的作用,组织质监、国检、外经、科技、农业等各部门专家和出口企业专家,加强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壁垒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健全破解国外技术性壁垒的联合应对机制和研究预警机制,增强我市出口企业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七)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做好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抓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标准化工作。通过试点参与制定一批适合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八)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根据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特点,重点选择旅游、展会管理、社区(园区)服务、物流管理、餐饮等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品位,为建设服务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九)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发挥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标准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活动,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能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重视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能力强、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部门、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逐步建立我市标准化专家信息库,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技术标准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联合推动机制,建立质监、科技、发改、财政、经贸、外经、国检、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旅游等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设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质监局召集,科技、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莆田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推动本辖区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的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标准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会同国检、外经部门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组织牵头工作;发改、财政、科技部门要落实技术标准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奖励措施;经贸、外经、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旅游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技术标准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协会、科研、检测等中介组织要通过讲座、培训、合作和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积极指导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三)加大政府扶持和奖励力度。强化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1、资金扶持和奖励方面
(1)凡是企事业单位作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列前2位)的,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补助经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排列第1位时按全额补助,排列第2位时按60%补助)。凡是企事业单位作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项目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列前2位)的,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补助经费15万元、10万元、5万元、2.5万元(排列第1位时按全额补助,排列第2位时按60%补助)。
(2)每承担一项国家级以上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给予20万元的补助经费。每承担一项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给予10万元的补助经费。
(3)对取得某个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承担单位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30万元。对取得某个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WG)秘书处承担单位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对承担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10万元。
(4)对技术标准网络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数据库的建立及标准化建设的推动工作予以补助,每年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每年年初,由质监等部门组织对上年获得补助(或奖励)单位、补助(或奖励)金额进行审核,并由市质监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市质监局根据审定结果向市财政申请经费预算,市财政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经人大批准后拨付。
2、政策支持方面
(1)支持企业积极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将人才、专利、技术标准战略融入企业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的全过程。具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和产品以及技术贸易壁垒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在科技计划的立项、验收评审、成果奖励工作时,优先予以支持。对标准化研究项目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可参与莆田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并优先推荐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评审。
(2)支持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企业参与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符合使用要求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对开展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企业,在认定和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3)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
(4)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应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适时表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结合“世界标准日”、“科普、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组织以技术标准战略为主题的宣传,着力增强全社会对技术标准战略知识的了解,提高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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