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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管理办法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精选9篇)

分散采购管理办法 第1篇

防灾科技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采购监督管理,规范学院分散自行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国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政府采购规程》(中震财发〔2016〕7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院各部门使用预算资金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及“部门集中采购品目”以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由资产管理处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办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指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内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以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随国务院发布新的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动态调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分散自行采购活动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财务、资产、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发展与财务处负责。

第四条 发展与财务处职责

(一)组织制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制度;

(二)审批部门填报的分散自行采购的采购计划、预算及采购方式;

(三)联系、协调采购代理机构,并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

(四)单位内部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

(五)采购过程的协调、管理及监督;

(六)采购档案备份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

(七)处理其他有关采购管理事务。第五条 资产管理处职责

(一)组织制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的采购流程;

(二)办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采购。第六条 审计监察处职责

(一)对采购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采购活动出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第七条 采购(项目)执行部门职责

(一)建立本部门采购管理内部工作流程;

(二)编制本部门采购实施计划和预算;

(三)确立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以及采购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澄清;

(四)与采购代理签订委托协议(合同),确认采购结果;

(五)采购档案收集、整理及存档;

(六)接受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完成采购组织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

第八条

分散自行采购分自行直接采购、自行谈判采购、委托分散采购三种方式。

(一)自行直接采购,指采购执行部门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选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二)自行谈判采购,指按项目进行采购管理,由项目执行部门参照竞争性谈判的组织程序,在学院财务、资产、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管下,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议价采购。自行谈判采购分唯一供应商与多供应商谈判采购。

(三)委托分散采购,指按项目进行采购管理,由项目执行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学院审批流程审批后,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

第九条

分散自行采购限额标准的执行

(一)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下,由采购人组织自行直接采购。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按照自行谈判采购方式实施。谈判评委应不少于5人,且评委中应不少于一名经济或法律类专家。

(三)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含50万元)至100万元(工程项目为120万元),按照委托分散采购方式实施。

第四章 采购准备 第十条 项目执行部门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及批复预算,负责起草采购文件。其中,涉及设备购置及安装的,列出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功能需求;涉及工程的,列出工程形象内容及主要工程量指标;涉及服务采购的,列出服务采购形象内容及相对的量化功能需求指标。

第十一条 采购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限制供应商公平竞争或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品牌和供应商。进行分散委托采购的,项目执行部门可要求发展与财务处协调有关中介机构协助采购文件的编写。

第十二条 对于技术复杂或者部门内部对技术指标意见不一致的采购项目,项目执行部门应当组织论证,论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商务要求、技术指标和评分细则等采购文件的核心内容。

第十三条 项目执行部门应做好采购预算的初步核定,对设备、服务购置应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对工程采购,应当核算工程造价。项目执行部门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第三方协助进行采购预算的确定。

第五章 采购审批

第十四条 项目执行部门根据前期采购文件拟订及预算核定情况,通过OA系统填报分散自行采购审批表,提交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实施采购。

第十五条 采购计划经发展与财务处初审,由审计监察处审查后,报项目执行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达到委托分散采购额度的,还需报总会计师、院长逐级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执行部门的采购事项涉及需要学院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不含财务、资产、审计部门采购管理职责),应事先完成与有关部门的协商,并在采购审批材料一并提交协商结果。

第十七条 对于达到委托分散采购额度申请自行谈判采购的,以及申请单一供应商来源或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均需报总会计师、院长逐级审批。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 采购实施

第十八条 自行谈判采购、委托分散采购经审批同意后,均需发布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示,参照学院《关于加强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评审专家抽选管理的通知》(防科发财﹝2017﹞30号)抽选评委参与采购评审、谈判。第十九条 自行谈判采购,项目执行部门负责做好供应商报名的登记,负责谈判、议价过程的组织及全过程录音录像,办理中选供应商的确认手续。发展与财务处负责在学院网站首页专栏发布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负责指导项目执行部门开展谈判议价的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委托分散采购,发展与财务处商项目执行部门确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学院网站首页专栏转载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公告;项目执行部门负责与代理机构签订具体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办理中选供应商的确认手续。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发展与财务处、审计监察处予以协调,项目执行部门予以配合。

第七章

质疑

第二十一条 自行谈判采购活动中,发生供应商质疑、投诉等问题的,发展与财务处、审计监察处负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部门根据需要予以配合。

分散委托采购活动中,发生供应商质疑、投诉等问题的,代理机构负责处理,发展与财务处、审计监察处根据需要进行协调,项目执行部门予以配合。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采购档案应当包括采购预算批复文件、采购文件制定材料、预算核定材料、采购审批材料、分散委托采购委托协议、采购公告发布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评审材料、中选供应商确认材料、自行谈判采购谈判过程影像资料、评审结果发布材料、合同文本,接受质疑、投诉答复、投诉处理等过程性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执行部门应对每项采购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对分散委托采购档案,发展与财务处要求代理机构做好采购实施过程材料的归集,对采购档案进行备份存档,并根据需要将项目采购档案交付学院档案馆存档。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执行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机制、内部控制措施,分工负责,确保分散自行采购组织实施合规、有效。

第二十五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分散自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发展与财务负责解释,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所有货物、工程以及服务采购(不含基本建设项目),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分散采购管理办法 第2篇

集中采购中采购部门往往是根据企业已经制定好的采购政策及采购流程,原则框架下行事,是比较笼统的,会忽略某些部门一段时间的具体状况,并且对于集中采购很难将采购清单和采购限额标准做到合理,照顾到方方面面,这必将不能满足一些部门的要求,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

二、规范性:针对刚才对方辩手说到,分散采购中何时采购,向谁采购,采用何种方式采购等关键问题都是由各部门的采购机构依情况而定的,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采购的公开透明度低。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所说的分散采购并不等于自由采购,加强对分散采购人申报其采购项目、备案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信息工作的管理,用这一系列的手续和程序来增强采购环节的牵制力度,促进分散采购行为的充分公开,以有效提高采购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公开透明度,从而达到提高采购项目质量、遏制暗箱操作行为的目的。

三、人员的专业性:由于集中采购的物资是供给整个公司使用,那么就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的要求 就要很高了,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既能做到全局最周,又要做到能了解到方方面面的所需。要掌握较强的专业知识。

四、权力风险:权力风险。在分散采购时,由于采购权的分散,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时,涉案金额相对较小。集中采购后,采购项目、采购权力“强制性”的高度集

高校干部档案分散管理的利与弊 第3篇

一、高校干部档案管理的现状

目前大部分高校干部档案管理采取以纸质档案为主, 电子档案为辅的管理方式。少数高校由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大多数高校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理论上讲, 文档一体化发展程度高、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较完善的高校, 倾向于由档案部门/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干部档案。但实际上, 由于电子档案本身的发展不够完备和政策法规等因素的限制, 大多数高校干部档案仍是以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另外, 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一般为兼职。有的高校组织人事分家, 分为组织部和人事处, 分别管理担任职务的干部档案和一般教职工档案。相对于由将干部档案纳入档案部门统一管理的情况, 将这种由非档案部门管理的情况称为分散管理。

二、干部档案分散管理的有利之处

1. 政策支持。

根据1991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 干部档案工作, 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 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 实现分级管理, 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所以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档案, 是有政策支持, 符合相关规定的。

2. 干部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是遵从干部档案产生、形成的客观规律的, 也是组织人事部门职能的体现。

从目前的干部档案收集范围来看, 大部分材料产生于组织人事部门, 并且涵盖了这些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如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工作鉴定、考核、考绩、任免、招聘、录用、招工、评聘、晋升、套改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和评定工人岗位技术等级的材料, 办理工资、退休的资料等。

3. 组织人事部门兼职人事档案管理的人员一般政治素质好, 业务水平高, 能够提高档案质量。

由于大部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为兼职, 一方面, 要承担组织人事部门的业务工作, 所以对几乎对全校每一个教职工情况都了如指掌, 如学历变化、职称晋升、结婚生育、出国出境等情况。另一方面, 这些工作人员在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时, 能够清楚地知道每份档案所应添加的是哪些材料, 又有哪些材料没有收集到位, 而积极加以催要。因为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不仅仅局限于组织人事部门, 凡是与人事管理活动有关的部门都有可能产生人事档案材料。人事工作人员基于对自身业务的熟悉, 能够摸清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来源, 做到“有的放矢”。

4. 通过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教职工档案, 管理人员能够在

管理实务中发展自身业务水平和增强档案理论研究能力, 找到更适合于干部档案管理的新方法。比如基于人事档案产生的基本规律, 人事档案需要每年进行归档, 所以排架方式对于提高档案归档效率也是至关重要的。有的高校通过实践, 摸索出一套适合高校干部档案的排架方式。如按职称教学院系姓名排序, 或者按教学院系职称姓名排列。干部档案中比较重要的部分, 反映教职工工作能力、成就贡献、工作实绩的材料, 都和其职称、专业息息相关, 直接将这两个部分作为重点和中心, 再进行其他的档案归档, 不但有利于提高归档效率, 而且有利于高校在评估、申报课题等工作上的资料收集。并且由于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员对教职工的情况比较熟悉, 在档案整理上架的过程中, 能够极大提高效率,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 体现了对干部档案的重视。

国家档案局2006年颁布的8号令中, 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或30年, 体现了对个人档案、对民生的重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修改各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确保把涉及普通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 并延长其保管期限。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人员对于这一点应该有更深切的体会。相对于教职工档案放到综合档案室管理的情况, 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教职工档案, 档案材料能更为集中, 能够管理得更加细致。

6. 有利于及时提供干部档案信息的利用。

在目前以纸质档案为主的管理方式下, 档案的存放地点, 管理人员的检索速度, 都对档案利用产生着影响。不少高校专门在组织人事部门的办公室内搭建了档案室。当有查阅需要时, 可以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随取随看, 节省利用过程中的人力、时间消耗。从干部档案利用的主体来看, 当想要了解干部个人信息时, 首先也是到组织人事部门, 即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认识和行为模式, 在当前决定了利用干部档案信息的场所在组织人事部门。

三、干部档案分散管理的弊端

1. 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高校档案相互补充和增值, 干部档案本身也深度不够。

如教职工参加的科研项目, 更为完备的资料归入科研档案, 干部档案里的资料较少。如果纳入档案部门管理, 其材料收集的某些缺口和难点, 可以更为直接和方便地从党群、行政、教学、科研等大类档案中查找有关资料, 只要经过简易加工, 就可以归入干部档案, 档案部门在进行编研时, 也可以使编研成果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强化。

2. 不利于干部档案信息化发展。

由于电子档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 明确了相关的牵头部门和如何开展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文档一体化和电子化, 是档案信息管理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档案归档、检索, 利用不再受地域和保管地点的限制。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档案, 在档案电子化过程中, 势必还需要给其配备与档案相关的技术、设备, 甚至人员。与其给组织人事部门配备这些资源, 不如提交给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以免造成重复和浪费。

四、对优化教职工档案管理的思考

就目前干部档案以纸质档案为主要载体的情况而言, 干部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是合理的。但由于文档一体化和新媒体 (web2.0) 等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个人档案信息以电子化的方式呈现。如教职员工用微博发布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这些信息是否应该作为其人事档案的内容进行归档, 怎样归档, 是急需解答的问题。从电子档案的发展趋势和从电子文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来看, 干部档案纳入综合档案管理已成为大致的趋势。

将干部档案归口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是有相当难度的工作。一方面既要将干部档案纳入到档案工作制度中去, 而另一方面又要将人事档案制度的特点体现出来。例如, 人事档案中的查阅制度、转递制度、保管保密制度, 与高校十大类档案有明显区别。这只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成立档案管理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间的工作网络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优化至关重要, 建立相应的档案信息交流制度, 使得两者间能够互通有无, 畅通无阻, 才能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矛盾, 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

摘要:在高校中, 管好干部档案, 一方面是对人的尊重, 另一方面是为高校发展服务, 即为了更好地实现“知人善任”。围绕这一思路, 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具体实践, 本文分析了高校干部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利与弊, 以及干部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高校干部档案,分散管理,优化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陈蓉辉.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综合管理的优越性和可行性.学校档案, 2000, (1) .

采购:集中乎?分散乎? 第4篇

大型国企的集中采购,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段。第一阶段是建立对口管理,即把采购职能集中到采购部门。第二阶段是建立单一领导负责制,消除采购部门多头管理的情况,例如生产材料采购归一位领导、间接材料归另一位领导、设备采购又归第三位领导。第三阶段是总部集中,即把分公司的一些采购决策权集中到总部,以及从单一的总部直接集中采购到采用多种灵活的集采方式,例如总部指挥、分公司操作,或者总部授权,分公司、区域集采等,在有些公司总结为“两级集中,三级执行”——对于不同的采购项,在总公司或一级子公司集中签订合同,在总公司、一级子公司和更下级子公司分别执行。

这个发展历程,特别是建立采购的对口管理,对于跨国企业的职业人士来说有点不可思议,但国情确实如此:有个企业的采购职能曾经是如此之分散:每年区区几亿元的采购额,有100多个采购合同章,这得有多少对口管理机构啊!从总公司到分公司,从设计到生产到销售到售后服务,众多的部门、职能和人员都在做采购。从这里能看得出采购分散的程度,也反映了为什么集中采购成为焦点。

但是,矫枉过正的结果是,集采过程中屡屡出现集中过度的现象,反倒达不到集中的目的。比如,有的公司把分公司的采购权集中起来,总公司的采购在干,亲历亲为;分公司的采购在看,不但不帮忙,反而变成了内部客户,站到了集中采购的对立面。结果集采部门深陷具体事务操作,无暇在系统、流程和政策等影响全局的问题上有所作为;而分公司熟悉业务、熟悉当地市场的优势也用不上。

集中与放权

这里的关键是什么需要集中,什么需要放权。

那究竟该集中什么呢?集中采购是把分公司、分部层面没法完成的任务,集中到总公司层面,以更经济、更有效地完成。集采不是为集采而集采,而是要以经济效益为根本。

举个例子。几年前,一个大型央企做集中采购,成立自负盈亏的集采公司,把各分公司的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再加上一定的百分比卖给各分公司,结果分公司、供应商怨声载道。为什么呢?原来这些分公司动辄都是几十亿元、上百亿元产值的大公司,对这些大宗原材料的采购量已经很大,议价能力已经很强。集采后的量虽然更大,但对供应商来说也没有进一步的规模效益,供应商没法进一步降低成本,但迫于集采后客户方面更大的议价压力,只好让利几个点。而像钢材、水泥这样的大宗材料,厂家产能普遍过剩,利润已经薄如刀刃,这几个点一让,供应商也没什么赚的,所以就要保证自己的底线。这样,集采公司能拿到的降价有限,再加上几个百分点卖给分公司的时候,分公司拿到的价格也比原来自己采购好不了多少,而集采带来的种种不便,例如调度困难、交货不及时等,只能让分公司更加不满意。结果,集采几年,集采比例一直只有全公司采购量的几个百分点,直到最后改变这一做法。

在这种模式下,集采公司其实就是个注定失败的批发商。批发商中,看不到有专门批发大宗原材料给特大公司的,就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不符合市场规律,即使是行政命令推行,也没法持久。

这种自负盈亏的集采中心,在一些大型跨国企业中也存在过,例如十余年前的惠普等公司。他们整合自己的合同制造商的采购量,拿到更好的价格,加价卖给合同制造商。据说这样的价格仍旧比供应商自己能拿到的价更好。前几年希尔顿酒店也成立了自负盈亏的采购中心,效果还不错。他们的首席采购官也在美国采购和供应管理界广受赞誉。这两个公司究竟在集采什么,以后的效果如何,笔者没看到更详细的报道。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这种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符合公司和内部用户部门的最终利益,注定不会长久。

集中采购的三个问题

集中采购的目的应该是集中力量,做分散采购没法做好的事。这道理简单,但执行起来就困难,有下述几个原因,集中采购也得从解决这几个问题入手。

其一是组织问题,即各分公司独立运作,各自为政。这在国企里很普遍:各个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运作。这种情况需要自上而下的力量来整合。大型国企近十年来主攻的就是这一点。组织复杂度太高,本位主义严重,动辄需要几年时间来逐步把采购权归口到采购部门,或者把多个采购部门归并到一个部门,由一个领导管理。有些调整是如此之难,甚至得等有些分公司的采购领导退休才能做组织调整。

其二是信息问题,即各分公司愿意做集采,但材料编码、信息系统各不相同,历史采购量难以归并,各分公司用量难以整合。如果说组织分散是个关系问题的话,这就是个连接问题。如何构建统一的材料编码和信息系统平台,就是集中采购应该着力的地方。此外,信息收集困难,集采大都是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定期、经常举行成本太高,操作周期太长,给用户单位带来不便,往往抵消了集采带来的降本。

其三是流程问题,即如何一遍遍地做集采而不走样。这正是国企的一个软肋。大型国企,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元的采购额,几百、几千人的团队,分布全国、全球各地,没有清晰的流程,集采就很难落地生根。国企做事,政策推动。但很多事,领导“三令五申”,下面就是落实不下去。为什么?就是因为政策没有转化为流程。流程是变革的根本。不从流程改变出发,就会出现“上面有上面的说法,下面有下面的做法”。政策代替不了流程。这正是国企的一个软肋。

因为这三个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在政策的驱动下,国企的集中采购即使做起来了,也会因为效率低下、周期太长、没法有效支持需求部门的业务需要等原因而做不起来,或者做起来后开倒车。例如有些企业的集采,从制定需求到签订合同,动辄需要小半年。其间用户部门要用料,就只好向供应商借货,但在集采合同签订前不能付钱,所以账期很长,供应商怨声载道,对用户部门的服务也就不好。集采合同终于签下来了,到分公司执行时,有的分公司又二次谈价,进一步挤压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导致供应商的合作意愿下降。这些都影响了内部用户和供应商的正当利益,导致集采部门两面受敌,集采难以推行就不难理解了。

政府分散采购实施细则 第5篇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市市直XX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局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XXXXXX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财购[2005]4号)及其他有关文件,并结合市直XX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市直XX系统各单位及其直属处(站)(以下简称“市局属各单位”)适用本细则,市直XX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政府分散采购是指市局属各单位申请的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核准不纳入市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组织形式。

第四条 市局属各单位确需分散采购的项目,应填写《XXXXXX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报市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送市局政府采购协管员处加盖“XXXXXX市XX局政府采购专用章”后报市财政局核准。

第五条 局机关及市局属各单位的政府分散采购统一由市局组织实施。市直XX系统政府分散采购按以下六种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

(五)单一来源采购;

(六)协议供货。

第六条 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发布信息。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分散采购项目,均应在XXXXXX市政府采购网及市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二)制作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项目的设备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成立评标组。从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标组,评标组应在开标前一天组建。评标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组织开标评标。按规定时间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以及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在获得市财政局批准后,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继续评标。

(五)实行现场监标。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认为有必要实行现场监督的,应请其相关人员现场监标。

第七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二)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三)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条件同第七条第三款。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八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由市局项目采购工作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第九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的条件同第七条第三款。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市局项目采购工作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十条 采取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由采购单位的采购工作组依据市财政局、监察局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签定合同,采购单位及时组织验收活动,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 资金支付。由供货商将正式发票、合同、验收报告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盖章后,连同经审批的《XXXXXX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一起交采购单位,审批后付款。

第十三条分散采购的信息发布材料、招标文件、评标材料、开标记录等资料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第十四条 分散采购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保存期限为自采购结束之日起15年。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分散实习管理规定 第6篇

分散实习的学生,遵守如下的管理办法:

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前,自行找到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并将《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及校外指导教师》反馈给校内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如在规定时间内(7月summerschool结束前)未能及时返回实习申请表,由学院统一安排这类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1)校内指导教师的职责

① 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经常性地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学院(系)及其它相关部门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至少每周通过电话、网络在线与学生联系1次,学生要主动联系老师,如果 2次(非连续3周)不主动联系,成绩降一档,如果4次(非连续6周),成绩降2档,如果8次(非连续8周),成绩不及格。如果老师联系学生一周联系不上,需联系学生家长同时告知教研室主任,外聘指导教师由系里统一安排教师管理;如果2周联系不上,需告知学院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采取一定措施,学生实习成绩不及格。在实习期间内,定期与企业联系,至少联系学生所在单位的80%以上,掌握所带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

② 指导教师定时、定点到工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对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现场指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话指导、在线指导等方式。

③ 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

④ 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实习期间检查实习质量,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查,实习结束前,与实习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

⑤ 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属学院(系)反馈信息。指导教师要写出书面总结资料上交学院(系)备案。

⑥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实习报告或总结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做好成绩记录工作。占总毕业实习成绩的50%。

(2)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① 企业是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管理方之一,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校外毕业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

② 贯彻落实毕业实习计划,具体落实校外毕业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③ 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④ 学生的毕业实习任务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或岗位完成,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学生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考核成绩评定表》,实习时间应该累计满足18周或4个月。占总毕业实习成绩的50%。

(3)对实习单位及学生的要求

在具有一定规模(员工500人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以上)的企业自动化及半自动化生产线一线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厂区及车间、生产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毕业实习成绩。

每日记录不少于100字的工作日志(手写),记录当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体会;每周拍摄带有拍摄日期的生产车间和在生产

线实习的照片;每月15日前提交一次工作日志(手写拍摄)照片和实习照片;最终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否则,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生产实习成绩。

在毕业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考勤要求。1天以内的请假,在向实习单位请假的同时,须事先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备;1天以上的请假需要实习单位和学院同时事先批准。否则,视为违反相关规定和承诺,无毕业实习成绩。

学院将随时抽查学生毕业实习情况,如不在岗又没有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视为毕业实习旷课,无毕业实习成绩。整个实习期间,请假3次或累计3天,成绩降一档;请假6次或累计6天,成绩降两档;请假9次或累计9天,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成绩。如因住院(需提供住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原始收据等证明材料),6周以内,成绩降档;6周以上,应予休学。

附件1:

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

注:

1、申请时,须附上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材料或学生家长证明材料。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校外实习报告。

3、本表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及学生所在学院(系)各一份。

附件

2毕业实习校外指导人登记表

附件3:

校外实习考核成绩评定表

注:

1、实习成绩评定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

分散采购管理办法 第7篇

(试行)

第一条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推进高职实践教学改革,拓宽高职毕业实习渠道,增进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规范我院高职应届毕业生自主分散实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准予进入毕业实践阶段学习的高职应届毕业生主动申请,自主联系,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分散实习。

第三条 申请分散实习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分散实习单位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具备开展专业毕业实习的条件;

2.该单位可以指派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

第四条 分散实习的申请与审批

1.学生本人将本管理办法、《学生自主分散实习承诺书》、《学生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表》及分散实习具体要求等材料送拟实习单位,由该单位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填写“实习单位信息”、“实习内容安排”两栏目相关信息,并签章。

2.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与所在系签署《学生自主分散实习承诺书》。

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校内指导教师及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系主任审批。

4.系主任在审批前,应对接收实习单位相关信息予以核实确认。

5.实习时间应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核,须按照教学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五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负责学院分散实习教学有关政策的制定,负责分散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监督指导、总结与评价。

第六条 学生所在系工作职责

各院系应成立由系主任,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副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及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的分散实习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分散实习的全程管理与指导。

1.按照学生分散实习布点情况,指定分散实习的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对毕业实践环节较熟悉的专业教师担任。

3.根据本系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学生自主分散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4.督促校内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指导,随时了解和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帮助学生处理实习中的相关事宜。

5.督促班主任(辅导员),认真贯彻校系两级学生管理方面的,校内指导教师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事项与安排;

6.组织做好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实习考核、实习总结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七条 分散实习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校内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所负责的分散实习学生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与考核,主要包括学生实习期间业务指导、在岗情况,遵守分散实习有关规定情况,实习周记、实习报告撰写情况等。

2.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分散实习有关文件、政策,布置实习安排,讲解实习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3.对于实习单位布点较分散的实习,应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联系沟通,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并认真记录。

4.根据需要,不定期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5.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6.认真做好分散实习工作书面总结。

第八条 分散实习学生职责与要求

1.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有事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2.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与学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至少每两周应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实习有关情况,实习结束后应按时回校接受考核。

3.分散实习的学生应至少每两周完成一份实习周记,每学期撰写一篇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或每学期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单位鉴定书》一份。

4.分散实习期间若确需变动实习单位,必须事先经学生所在系的书面同意,否则按实习不及格处理。

5.自主分散实习学生每学期初必须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否则按照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在自主分散实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前,不得擅自离校,否则后果自负;

7.其他要求:见《学生自主分散实习承诺书》。

第九条 分散实习的考核

1.分散实习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毕业实践的最后一周进行。

2.各专业可根据分散实习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成员由系分散实习领导小组指定,原则上由实习指导教师、系分散实习领导小组成员、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3.考核工作应结合专业特点,可采用小型答辩、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

4.考核成绩要结合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以及分散实习期间的表现综合评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①实习单位鉴定为不及格者;

②实习周记、实习报告过于简单,或有应付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③实习期间无故不在实习单位坚守实习岗位者;④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⑤弄虚作假欺骗学校,谎报实习单位,未进行实习者。凡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必须随下一年级重修。

第十条 实习资料的存档

《学生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单位鉴定书》、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资料应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存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1.《学生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表》

2.《学生自主分散实习承诺书》

3.《实习周记》

浅谈分散河涌整治工程项目管理 第8篇

1 项目条件与背景

狮山镇红沙高新产业聚集基地河涌整治二期工程, 作为红沙高新区内配套项目, 主要完善该片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 提高河涌的过流能力, 同时改善水环境, 提高该片区的防内涝能力, 为狮山镇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狮山提供水利保障。本项目包含七条河涌整治, 整治规模见表1。

红沙高新产业聚集基地处于大榄涡内涝区, 大榄涡内排区集雨面积21.20 km2, 涡内地势低;大面积的开发建设后, 涡内鱼塘被大面积回填, 地类变化使水调蓄作用减弱, 容易造成内涝。为此, 必须尽快完善该片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 提高该片区的防内涝能力。

2 河涌整治的项目特点

2.1 施工项目分散

红沙二期河涌整治工程由七条分河涌整治工程组成, 总长度8.7 km, 分散在佛山一环两侧, 其中汀圃涌、汀圃支涌、军民涌、大榄涌 (一环至大榄站) 四条河涌较集中, 另外三条河涌分散, 河涌间平均距离约2.5 km, 其中距离最远为松夏A区排洪渠, 离大榄涌 (一环至大榄站) 近点直线距离约5 km, 各涌平面位置。

2.2 项目靠近市区, 原材供应方便

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陆路交通十分方便, 购买后可以用汽车运到工地;施工用水可接入当地自来水系统解决。

工程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 土料、砂、石料均可在当地购买。砂料本地砂场供应, 石料从三水、番禺等地的石场购买。土料主要在当地或高明区的山岗购买。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木材建筑材料也可在就近的市场购买。市区内有多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满足工程需求。

2.3 工程施工项目单一简单, 工期紧

根据现场勘测钻孔揭露, 施工场地地层主要由人工填土、冲积层和第四系风化残积层等组成, 基础开挖采用放坡开挖。河涌采用复式断面形式, 层次立体空间感明确, 减少水与人的活动区的距离, 同时挡土墙的基础要求不高, 主体为两岸设亲水平台, 采用C25混凝土悬臂式挡墙, 压石基础。工程施工为常用施工工艺, 施工简单, 但工作量大, 强度高。

由于施工采用在涌内做施工围堰, 半幅河涌导流, 半幅做基坑施作岸墙施工方式。在枯水期内河涌项目必须全部完成, 否则, 将影响区内排涝, 区内存在水浸的隐患。困此, 施工期内工期紧, 任务重。

3 施工和现场管理特点

3.1 施工调度

本项目土方工程开挖量大 (具体工程量见表2) , 工程造价高, 约为工程造价的27%, 控制土方工程造价, 控制土方开挖平衡, 对控制支出, 节约成本, 增加项目效益至关重要。

由于开挖土料弃碴量大, 需外购回填土料, 外购量为10.6万m3 (20÷0.85- (21.1-8.2) =10.6) 。对现场土方施工调配, 采用以下方法。

(1) 分片施工, 将松下A区排洪渠和其他河涌分成两个不同的片区。由于松下A区排洪渠工程在佛山一环线的一侧, 远离其他河涌远, 同其他河涌之间平衡调度土方会增加工程成本, 故将其独立成一个片区, 施工土方就地平衡, 采用半幅分段开挖回填的施工方法, 开挖段为0.5 km, 共分四段, 购买回填土料约1.8万m 3。

(2) 片区内河涌土方开挖采用分组施工, 由两河涌的交点向外两端推进行施工。汀圃涌与汀圃支涌, 红星下社涌与红星松木朗涌整治, 大榄涌整治 (一环至大榄站) 与军民涌整治, 共分成3组, 使土方施工尽量在组间进行平衡, 以控制土方运输成本。

3.2 项目部临时设施布置

现场临时设施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在汀圃涌、汀圃支涌与军民涌三个涌之间布置一个主要的集中项目点, 在松下A区排洪渠布置一个分项目点, 以节省项目运转费用, 降低项目成本。

受城市市容市貌及环境管理要求影响, 现场不能设置混凝土搅拌点, 外购商品混凝土, 需求量大的原材料可以随用随购, 直接运送到施工现场, 不需要大量库存备用。因此, 现场仓库及堆料场设置大大简化, 只布置钢筋加工场及生活区, 设简单仓库。

3.3 现场管理

3.3.1 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机械多, 型号不一, 机械安全是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 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 不准操作与合格证不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 专人管理。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 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 工作中注意观察, 工作后检查保养。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3.3.2 施工质量管理

由于本项目有提升环境, 具备景观功能, 另外混凝土挡墙不具备装修施工条件, 外立面直接作为景观面, 因此对混凝土的外观施工质量要求高。

模板工程。模板施工以钢模板为主, 木模板为辅。模板在安装前涂刷隔离剂, 拆除后进行保养维护, 对变形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修理。

混凝土浇捣。混凝土浇筑时, 应加强机械设备保养, 配备用机械, 备足料, 以保持连续浇捣, 防止中断, 出现施工冷缝, 造成外观观感不佳。浇筑时加强振捣, 以免出现蜂窝。在模板接缝处, 防止过度振捣, 出现损浆蜂窝, 造成面部缺陷。

混凝土养护。在混凝土浇筑完毕之后对表面及时进行养护, 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混凝土达到一定的强度后才能拆除模板, 拆除时应小心, 防止混凝土缺棱掉角。

4 结语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环节多、内容复杂, 作为项目管理者, 要根据不同的项目, 分析项目特点, 采用适宜的方法, 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进行规范、利学地管理, 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勇, 邹海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与探讨[J].浙江水利科技, 2004.

[2]张强.论电力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J].经济与理, 2006.

[3]黄珍.浅谈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认识[J].才智, 2010.

高校资产分散采购方式浅析 第9篇

关键词:高校资产 分散采购 制度建设

政府采购法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作为我国普通高职院校,其资金来源主体部分为财政性资金,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的绝大部分采购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购置与其他单位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一是高校资产专业性强,技术指标复杂,尤其体现在高职院校实验室专用设备上,其对专业性具有很强要求;其二是品种多、来源单一,实验室专用设备一般情况下市场上生产的厂家不多,这就导致来源比较单一,无法有效的进行市场考察。其三是高职院校不同于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年初预算不能细化,高职院校的资产采购往往都是一般性紧急性、零时性的应急采购,以上各种原因导致政府采购法中的集中采购模式不太能适应高职院校资产添置的要求,这就导致大部分高职院校普遍都采用分散采购方式。

一、高职院校采用分散采购方式主要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个高职院校对政府采购法的理解程度有所偏差,这就导致很多高职院校在日常资产采购中并没有很好的执行分散采购的相关规章制度,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

1、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和或公开招标。

对于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的数额,《政府采购法》第八条、第二十七条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不少的高职院校总是感觉到集中采购存在着很大的不方便,于是总是利用分散采购的方式,将采购项目进行人为的细化分包,化整为零,使分解后的采购项目达不到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或公开招标的标准,从而规避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但是带来的结果就是会导致整个采购项目的总体金额有所上升。

2、采购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导致采购效果不理想。

分散采购的执行主体是各个高职院校。但是由于大部分高职院校负责本单位采购的多半都是行政办公人员,都是兼职工作,从而缺乏专业的采购人员,这就导致各个高职院校从事采购的人员对于政府采购法的规章制度理解有所偏差,对于政府采购規定的各种操作流程不是特别熟识,从而导致不遵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随意采购现象普遍发生,这就严重影响了分散采购的效果。

3、采购信息欠公开,参与供应商不足。

由于分散采购的项目比较多且比较分散、采购总金额小,多数高职院校都没有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分散采购的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公开发布采购的信息,一般做法都是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由于受众面小,这就导致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少之又少,不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前来。另外由于采购的信息只掌握在各个高职院校,换句话说也就是掌握在本单位少数负责采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手里,这也就容易发生权力寻租等问题。

二、对于如何规范好高职院校资产的分散采购活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 分散采购制度建设问题。

2014年江苏省财政厅重新拟定了本年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今年的规定与以往几年相比最大不同就是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问题。2014年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为预算10万至50万,预算超过50万的必须委托江苏省集中采购单位。这一点的变化就需要江苏省属各高职院校理解政策变化背后的意义并重新修订本单位的分散采购制度。各单位应该明确分散采购的操作程序、方式方法、工作人员职责、+专家库的建立以及评审专家抽取等问题。同时一定做好本单位内部监督工作,本院的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工作,对金额较大的项目要全程跟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审查采购活动组织的严密性、开标评标等具体操作的规范性,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2、分散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问题。

按照《政府采购法》对于分散采购的相关规定,涉及到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苏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为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属高职院校的分散采购信息应当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示,这样既符合分散采购对于信息发布媒体的规定同时也扩大了采购公告的范围,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可以让潜在更多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单位的资产采购。作为江苏省属各高职院校应该积极与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必要的沟通,了解掌握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的流程,从而使本单位的分散采购信息有效的发布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分散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问题。

各高职院校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虽然多为兼职人员但是也应该积极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并且通过资格考试方式拿到专业从事采购的资格证书,比如各级采购师、招标师等,同时也应该主动参加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有关政府采购相关培训,从而使本单位的分散采购更加符合相关规章制度。各个高职院校应该在制度建设等方面保障本单位从事政府采购人员的进修需求并给与最大支持,例如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职称评审、业务进修等。另外为保证分散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规范长效,各个高职院校应该建立一套稳定的分散采购班子,并且有相对固定的从业人员,从而使本单位的分散采购管理工作有延续性。

三、结论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与开放,财政预算、财务审计制度的严格和规范及国家每年对教育投入力度的逐步加大,高职院校的资产采购越来越频繁,同时也越来越多的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分散采购即满足了高职院校资产采购时间上的及时性、品种上的多样性、技术上的专业性,也充分尊重了各个高职院校的自主采购权利,但是同时分散采购也有一定的弊端,近年来高校因为资产采购导致的腐败案频发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如何做好高职院校资产的分散采购,我们可以从制度层面、信息发布、专业人员等方面提出对策,使得高职院校资产分散采购进一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并且做到阳光采购,充分发挥其优势为高职院校建设服务并且最大限度地避免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夏春田.加强学校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4).

[2]杨璐帆.对设备集中采购与竞争性谈判的思考[J].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2009(5).

[3]顾正祥.新型高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道德建设与契约机制[J].法制与社会,2011(15).

分散采购管理办法

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精选9篇)分散采购管理办法 第1篇防灾科技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采购监督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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