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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91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第1篇

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

为做好我校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工作,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专升本各专业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二、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网址:http://xwb.gdhed.edu.cn/。

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肇庆学院代码:4431

2、现场确认拍照报名时间:考生于2013年4 月 11日至 4月17 日;地点:

肇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三教学楼二楼232室)进行现场拍照(联系电话:

0758-2711290)。

(注:考生只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但未到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缴

费等,本次报名无效;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

和交费,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9]186号的规定,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考试

费按每位考生120元收取(考生现场报名时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

2、考试地点:肇庆学院主校区第一教学楼(考试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英语;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

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日语)。

(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星期内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或于5月25日至

6月1日自行上网下载)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7月初发给各二级学院,考生到各二级学院领取成绩单。考生

也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统考内容、范围

英语仍然按照2005年修订的《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

纲(非英语专业)》命题;日语将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

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1年版)命题。需购买考试大纲和考前辅导的请致电

07582712002。

肇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第2篇

外语考试报名及考前辅导通知

各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院、自考办:

2012年山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将于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举行。 现就有关报名工作及考前辅导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人学士学位申报范围及报名资格:

1、申报范围: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对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

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报名资格:201 3年7月31日前可以毕业的成人、自考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报名考试,

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有效期为两年。

二、成人学位英语考试考前辅导安排:

1、授课师资:由往年考试命题专家、教材编委主讲,独家十年主讲经验。准确把握命题趋势、精讲考试重点难点、预测重点考点题型:历年85%过关率。

2、上课地点:山东建筑大学老校(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济南市历山路96号.解放桥东南角)

3、上课时间:2012年3月24日至4月1 5日之间每周末上课,共8天课程。 每人辅导费1000元,内部资料费200元。

4、辅导收费:2月1日前交费报名或10人以上团报的按优惠价:每人学费800元,内部资料费100元。

5、报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96号

山东建筑大学老校办公楼三楼:易百专升本教育中心、师大教育中心。

24小时咨询报名电话0531-86187100(山师内线) 0531- 86366591(建大内线) 专家在线咨询qq:361619648

网址:

外地同学可以电话联系报名后,通过银行汇款报名缴费。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第3篇

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

为做好我校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工作,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专升本各专业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二、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网址:http://xwb.gdhed.edu.cn/。

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肇庆学院代码:4431

2、现场确认拍照报名时间:考生于2013年4 月 11日至 4月17 日;地点:

肇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三教学楼二楼232室)进行现场拍照(联系电话:

0758-2711290)。

(注:考生只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但未到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缴

费等,本次报名无效;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

和交费,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9]186号的规定,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考试

费按每位考生120元收取(考生现场报名时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

2、考试地点:肇庆学院主校区第一教学楼(考试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英语;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

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日语)。

(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星期内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或于5月25日至

6月1日自行上网下载)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7月初发给各二级学院,考生到各二级学院领取成绩单。考生

也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统考内容、范围

英语仍然按照2005年修订的《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

纲(非英语专业)》命题;日语将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

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1年版)命题。需购买考试大纲和考前辅导的请致电

07582712002。

肇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第4篇

宜学校发[2012]21号

宜 宾 学 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和被授予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学员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另行规定。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若干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由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校领导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第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院下设分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席1人,委员24人。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组成人员由各院提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五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拟定学校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2.审查各院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3.做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4.做出撤销误授学士学位的决定。 5.研究和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 各院分委员会职责:

1.接受本院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

2.审核本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成绩及毕业鉴定等有关材料。

3.根据本细则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呈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

4.提出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做出必要的说明。 5.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提出学位授予的有关建议。

6.接受本院对学士学位授予有异议的学生的申请。

三、学位授予条件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按期获得毕业证。

3.学习期间平均成绩(不含考查科目)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且补考科目(不含考查科目)不超过5科次(含5科次)。

4.毕业论文(设计)经综合考核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成绩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

5.公共应用能力与专业应用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1)公共应用能力由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构成。 公共英语应用能力达标,以学校每年根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成绩划线确定(艺体类学生以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划线确定)。

计算机应用能力达标,以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文科专业和艺体专业学生)和二级证书(理工科专业学生)为标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省统测证书都可作为认证。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省级奖的,其英语应用能力视为达到规定要求。

(2)专业应用能力的内容和达标标准由各院根据本院各专业特点确定,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6.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八级统测成绩达到学校每年划定的分数线。日语专业学生同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学习期间受留校察看或两次(含两次)以上记过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毕业论文(设计)做假者。 4.未达到“第七条”所规定条件者。

5.虽获准毕业,但修业期内专业核心课程累计2门及以上补考者(此条从2011级开始实施)。

6.其他原因,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补授学士学位:

1.因第八条第

1、2款影响授位的,若在毕业前表现优秀,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连续两次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者或受处分后在毕业前共获得3次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者,可由本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不合格影响授位的,允许延长在校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周,不超过八周),经重新答辩,答辩合格者。

3.因公共应用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检测未达到当年规定标准的,毕业后(半年内)可回校参加补测,测试合格者可补授学位证。

四、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第十条 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应届本科学生毕业前4周(6月初)审查本专业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毕业鉴定等有关材料,根据细则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分别提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和理由,校学位办汇总各院材料并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一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各分委员会提出的名单和材料,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到会,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委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学士学位的审批原则上每年一次,在毕业生离校前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因特殊情况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的,由申请人向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明确的决定后报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汇报,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做出决定,校学位办将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通报各委员。其他时间不再单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上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五、学位授予异议事项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对学位授予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交院办公室。

第十五条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建议或决定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或备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最终决定由院转交学生本人。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内部有意见分歧,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学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仲裁。

六、学位证书管理

第十六条 校学位办负责学士学位证书的制作和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有打印错误,须经院办公室审查,院主管领导认定签字后,报校学位办公室换发,原证书返回校学位办封存。

第十七条 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后,无论何种原因遗失,一律不补发。

七、附 则

第十八条 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在毕业典礼大会上宣布。

第十九条 证书的生效日期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之日。

第二十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宜学院发[2006]7号文件《宜宾学校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及学位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解释和处理。

宜 宾 学 院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第5篇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5、申报学位需交验的材料:

(1)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四年有效期内);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4)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二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

(5)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综合考核成绩单,其他专业考生需提供毕业论文原件;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第6篇

师大网继职 [2014] 58号

为了做好2014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对象:

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及福建教育学院毕业生(包括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本次学位课程报考及免考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快速通道中“学位报名申请”,如实、完整地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扫描件,确认核实无误提交报名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作为后续登陆学位报名管理系统的唯一依据,请考生有效拷贝存档。

2、考生报考专业名称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不能跨专业报考。

3、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需在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照片背景:浅蓝色背景,着白色或浅色服装。 成像要求:宽度600像素,高度800像素,分辨率300dpi。 格式要求: jpg格式,大于100K。 其他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正面免冠标准彩照,不能采用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等非证件照。

4、考生需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考生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关键字段填写有误,请致电学院招生部(0591-83459080)并提交有效证件申请修改。考生需对上传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伪造证件者一经核实,系统将自动永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学位考试课程及其免考申请

考生可在学位报名系统中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直接查看各专业对应的学位考试课程,提交免考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备审。

(一)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 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均为三门:英语(英语语专业为日语)、以及两门专业课程。英语(日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专业课为开卷考试。(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1、2)

(二)学位考试课程免考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425分(含)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三级及以上级别者,可申请免考成人学士学位英语。

2、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可予以免考。

(三)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办法

(1)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止。

(2)申请学位考试《大学英语》课程免考的考生,在学位报考系统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如实选择单科课程免考条件,并上传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备查。(扫描件上传要求:jpg格式,100-120K大小)

更多网络教育资讯请访问:http://px.liexue.cn/course_938/

至2014年6月已用相关证件获准免考学位英语课程的,本次无需再提交相关证件扫描件,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往年已通过证件审核,符合免考条件”。 (3)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本次无需提交免考申请,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已通过往年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认可”。

凡是之前已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或免考、但学位报考平台未备注“合格”的,可致电学院招生部核查。

五、学位报考资格审核及免考审核

报考资格与免考审核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5日1月10日进行。考生可于12月1日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陆续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和免考申请批复结果。获准免考的科目,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六、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批次学位课程考试将于2015年4月上旬举行。请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15日后登陆学位报名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需关注学位报考平台中的“毕业审核”状态。凡是未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传有效毕业证件扫描件。

无需参加本次学位课程考试、可直接授予学位的考生,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在空白处注明报名编号和报考专业),于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八、关于学位考试《英语》网络远程学习培训成绩及专业课过程性综合作业成绩计入总分的通知及办法,近期另文发布,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学士学位英语单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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