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总结“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XX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省、市、区安监部门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村(居)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区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制定加强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大贯彻执行力度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村(居)及组成宣讲队,深入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板报的优势,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2、加强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执行力度。各村(居)及、企业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依据辖区特点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执行到位。
3、强化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规定,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各村(居)要对照国务院《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改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经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要持续深入矿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专项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要实行准入制,执行好行业管理;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行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各村(居)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继续实行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辽宁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证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本办法取得校车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原则)
校车发展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分步实施,统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加大校车投入保障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大型公交、客运企业组建专业化的校车运营企业,实现校车运营的专业化、规范化。 第五条:(管理原则)
校车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分工负责,社会参与,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校车管理专门机构,由该机构履行各级政府的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校车安全理念)
保证校车安全是政府、学校或幼儿园、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1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和个人,均有维护校车安全和优先通行的义务,应当支持和协助校车安全的建设和治理。 第二章 校车准入
第八条:(校车驾驶人资格的取得)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依照上述条件,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 第九条:(校车运营主体)
下列单位、个体经营者可以进行校车运营:
(一) 自购校车的学校;
(二)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四) 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 第十条:(校车运营模式)
校车运营模式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取政府购买、政府租赁、公司化运营等多种模式,并逐步实现校车运营专业化。 第十一条:(校车使用许可的取得)
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十二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学校或其他校车服务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区)或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校车通行与乘车安全 第十三条:(规范要求)
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按审核确定的线路、开行时间行使;在核准的停靠站点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第十四条:(特别通行权利)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其他允许行使的车辆应节制使用灯光和喇叭,尽量减少对校车的干扰和影响。 第十五条:(优先权)
遇交通拥堵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应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在窄路、窄桥会车时有困难或者不具备会车条件的,相对方向的来车应当选择适当地点停车避让,确保校车安全通行
校车运载学生,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道路行驶。
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或幼儿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最高时速限制)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速驾驶校车。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缓慢行使,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第十七条:(随车照管人员的指派)
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学校自购校车的,由学校指派;由校车服务者提供校车服务的,由服务提供单位指派。
随车照管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记录;无犯罪记录;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掌握进行日常照管工作和紧急情况下处置和救援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随车照管人员上岗前需接受指派单位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乘坐人数及人员要求)
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学生应采取实名制乘车。
第十九条:(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及维护)
校车应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并定期或每季度到校车生产厂指定的且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校车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要求)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校车发生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逐级上报,并与其他部门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督平台的设立与使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统一设立校车监督平台,并为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开通监督端口。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平台,履行各自监督职责。
4 第四章 校车安全职责 第二十二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把校车安全管理纳入考核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校车管理成员单位的重要内容;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协调、落实各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
(三)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建设寄宿制学校,幼儿实行就近入园,减少学生及幼儿的交通风险;
(四)对公共交通难以满足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为其提供校车服务;
(五)负责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并作出决定;
(六)通过增加投入、加强政策引导、扶持等有效措施,降低校车运营成本、减轻学生乘车经济负担,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乘坐校车。 第二十三条:(教育部门的职责)
教育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保证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落实与督促指导,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三)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
(四)掌握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位置、学生及幼儿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对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
(五)承担参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人员进行相应处分;
(六)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保证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并负责
5 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落实与督促指导,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教育;指导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对驾驶员、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并负责校车标牌发放与回收;
(四)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审核校车驾驶人资格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
(六)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对校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建立校车和校车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
交通运输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保证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落实与督促指导,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负责及时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三)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四)组织校车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备;
(五)定期对校车开展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价和维护,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六)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七)负责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违法行为;
(八)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并依法组织或者参与校车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第二十七条:(财政、工商、税务、物价、质监、保监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各级财政、工商、税务、物价、质监、保监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好校车相关税费减免、燃油补贴、购车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助、以奖代补、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
6 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对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由于交通问题而产生的经济负担,要确定学生交通补贴标准,对农村学生个体进行补贴;物价部门要根据本地乘车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指导运营价格,并监督实施,严格控制乱收费、乱涨价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职责)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以多种形式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二)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设备管理、安全责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配备能够满足校车管理需要的专职或兼职校车安全管理人员;
(四)自购校车的学校应加强对校车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校车持续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五)自购校车的学校要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并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六)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和乘车学生的监护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职责)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设备管理、安全责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加强对校车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校车持续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三)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四)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五)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第三十条:(校车驾驶人的职责)
校车驾驶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车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校车行驶前,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
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行驶;
(三)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四)定期接受校车安全驾驶教育和培训,配合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对校车进行安全检验、安全维护和保养,遵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协助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列职责:
(一)引导、指挥、协助学生或幼儿上下车,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或幼儿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上车;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督促驾驶人在行车前检查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提醒驾驶人不能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能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
(四)清点乘车学生或幼儿人数,发现学生或幼儿无故缺席的,及时与其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或幼儿园取得联系;
(五)帮助、指导学生或幼儿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六)制止学生或幼儿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打闹、将头或手伸出窗外等危险行为; (七)核实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或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八)协助驾驶员或交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第三十二条:(乘坐校车学生监护人的职责)
乘坐校车学生的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幼儿上下学,及时举报各种违法行为。
被监护人需要乘坐校车的,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监护人应与学校签订协议。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投入扶持)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应设立校车补助专项使用资金,用于校车更新补贴和学生乘车补贴。
省财政给予每台校车更新补贴2万元,具体实施标准由省财政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省物价部门要指导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制定合理的校车收费标准,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乘坐校车条件的学生,乘坐校车收费按每生每月不超过20元的收费标准分别核定,有条件的地区逐步予以免收学生乘车费用,学生乘车产生的费用超过20元的部分由省、市、
8 县三级财政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按5:3:2或5:4:1比例共同分担。对于特困学生,免收乘车费用。
交通部门应将校车纳入到农村客运管理系列,免收运输管理费、客运建设基金、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对普通公路通行费可实行月票制,燃油税实行优惠,享受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公安部门免收校车办理牌照工本费;工商部门免收个体户工商管理费;保险机构对于参保商业车险的校车,按最高限30%的优惠比例予以优惠,并建立校车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理赔事宜;税务部门要制定校车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给予一定补贴,解决学生乘车需求。 第三十四条:(对校车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和单位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对校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机动车驾驶人违规处罚)
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据相应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六条:(政府不履行职责的责任追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校车安全重大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各职能部门不履行职责的责任追究)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学校补充责任追究)
学校违法本办法规定,除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的处分;对民办学校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第三十九条:(随车照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处分或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过渡期)
本行政区域内用于接送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的过渡期限为2年。
9 在用校车未达到法定标准车型要求的,仍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20号)规定的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校车标牌,其有效期为一年。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用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并遵守本办法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在过渡期内,幼儿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接送幼儿。 第四十二条:(实施时间和授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健全和完善,责任上落实和分解,从而确保了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按照市委、市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任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和针对性,安排部署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工作,不放松任何企业、任何环节。年初我们适时调整了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本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逐步建立安全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年初我镇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砂石业主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工作的职责真正落到人、落实到实处,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了层层抓、层层管、层层负责。
二、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深入到企业的方方面面。
加强企业法人和员工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今年上半年组织对全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由市安监局进行了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人数达54人,将培训工作扩展到班、组,收到良好效果,从而强化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挂图、板报等形式,在企业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结合每年“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和“百日安全示范”活动,今年我镇举办了两期安全生产培训会,收入到较好效果通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企业内部人员安全培训,企业主和员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保安全、事事保平安,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不放松,自觉做到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做到了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三、经常性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检查、监督、整改和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不放过任何环节,保障企业安全情况下生产和生产中的安全,不发生一起责任事故。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镇党政领导经常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安全问题、事故隐患,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由镇安办负责监督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正,并结合专项安全检查和重大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通过长抓不懈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整顿了企业安全生产秩序、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程,整改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落实检查内容。对照法律、法规、条例的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检查中不走过场,图形式,深入到一线生产车间、作业场所严把安全关,对不符合要求、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职责的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认真落实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找差距、找问题、找不足,深入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三)认真进行督查、督办、督改。在检查中,我们发现的个别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能按要求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登记、未配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个别企业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事故保险等问题,严格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和完善。
(四)认真做好回头看。镇安办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在企业实施整改后将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复查,做好回头看工作。这样使整个安全检查、监管、整改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落到企业抓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效果上。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道路交通秩序、危化品管理、公共场所消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建筑施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等易燃易爆物品,都是我镇监管的重点,我镇认真落实责任制,进行了重点整治和管理。
(一)我镇的围镇路交通、综合市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今年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还专门召开砂石业主会,对砂石车辆从源头上抓起,从而规范了市场秩序、疏通了道路交通,在主要路口包括农村道路和新建道路完善并增设了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同派出所对火三轮、电瓶车、摩托车、非营运车辆进行整治,一定程度上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二)认真做好危化企业和危化品使用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主的责任意识。我镇加大对危化企业的检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决不允许危化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企业主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安全工作放在任何工作的第一位抓紧抓好,决不允许出任何安全事故。
(三)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氛围。今年我们继续配合市交管部门,对学校周边及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和整治,学校通过集会、开家长会等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搭乘火三轮、电瓶三轮等非营运车辆,并以告知书的形式每年发放达1600余份给全镇所有学生家庭,镇政府也以安全告知书的形式印制了XX余份每年发放到全镇所有的机动车驾驶员手中,从而使无营运资格的机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学生私自下河洗澡、学校食品卫生等不安全因素得到了较好的整治,加强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品管理以及消防和用水用电管理,遇事不惊、处置不乱。
(四)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烟花爆竹经营点必须证照齐全、货物入柜、消防桶、灭火器配备到位、储存室远离火源、人群等。我镇的15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上基本符合要求。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企业在工作开展前,要求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和“三同时”,我镇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较好,均在企业办理手续前,要求企业予以落实。
(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由专人负责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施工企业做到施工制度、公告等规定上墙,安全标识标志明显,作业现场管理必须规范,安全措施等配备落实到位。目前镇内施工企业三处,一处新进企业基础设施(路面、围墙、排洪沟的建设、乐石铸造的厂房建设和永涛机械的大门建设)
(七)食品安全做到严格监管,各村设立信息员、镇成立领导小组和设立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加大食品企业和生产小作坊的日常监管,不留死角,对全镇的食品从业业主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质量标准的培训,坚持“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和地沟油的出现。
五、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业主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加之镇内小企业在规范上存在不足,安全投入不到位。
(二)对小餐饮店不能进行有效监管,特别是环境卫生,投入不到位,从业人员诚信、道德素质方面的教育,是否在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方面不能有效监管。
(三)学校安全管理,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十分突出,也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治理力度。
(四)职业健康安全“一报两检”开展较缓慢,主要原因相关企业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
六、下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层层落实责任,用较科学的监管手段,较严格的处置办法,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让企业达到规范管理、安全生产。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管制和管理,特别是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和农村火三轮、电瓶车的隐患大,通过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从根本上杜绝。
(三)进一步加大小作坊和食品人业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力度,加大50人以上群体性活动的管理。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2010年,公司在市城投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方面抓落实,全年没有发生盗窃、中毒、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没有发生意外交通死亡事故,没有发生社会治安案件,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面完成了城投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报告如下:
一、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公司去年2月成立后,公司董事长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人,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5月份,按照城投公司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城投停车场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开展了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
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安全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为尽快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监督落实,一是健全了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了董事长任主任,班子其他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公司总经理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工作由征地建设部负责管理、实施,每逢办公会都会强调安全生产,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游艺路公共停车场项目在年前已启动了拆迁工作,为加
强对拆迁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征地建设部派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守在现场,督促拆迁代办公司严格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进行前期调查,将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管线、电信管群、光缆等进行重点排查,并逐一登记,采取迁移及保护措施,将三层楼以上的房屋拆除确定为监督重点实行监控,聘请专家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督促房屋拆除单位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拆除施工,及时查处房屋拆除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游艺路公共停车场项目房屋拆除施工安全。
(四夯实基础,扎实防范,切实加强内保工作。
1、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定了一系列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城投集团公司要求,2010年公司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订了《门卫值班巡查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火灾火险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卫制度,使安全内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公司明确由副总经理具体分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实施,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工作落实。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公司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明
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2、一是加强消防管理,强化对办公楼内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开展火灾火险事故消防演练,增强全体职工防火防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购买了保险柜、碎纸机等办公设施,有力的保障了钱物和废弃公文的安全性。全年未发生火灾火险和失窃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三是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2010年7月份和9月份下发了《机动车驾驶人员学习资料》2期,加强了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了驾驶人员的道路行车安全意识,杜绝了酒后和违章驾驶,让安全行车警钟长鸣。
二、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维护好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的安全发展是我们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市城投集团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事故防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防
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市城投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今年,根据市城投集团公司对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以市城投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指导,认真学习《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明确责任,制定任务分解落实的措施,形成安全重担分着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破解难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
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分解到部门每名员工,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留死角,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提升防降事故的能力。
(二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司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施工单位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结合公司的实际,组织开展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从社会环
境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出发,从制度约束和亲情关怀两个方面 入手,以建立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以安全价值为核心、 以安全行为为重点、以安全绩效为导向创建本质安全型的企 业安全文化,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为安全生 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增强全员安全发展意识。
(三)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着力推进安全 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生产标准化建设。 生产标准化建设。 针对今年要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 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保证把好规划方案、设计 图纸、各类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关。针对不同 的拆迁项目,制定详细、安全的拆迁方案,加强对拆迁现场 的检查监督;制订好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 施工的各项措施,禁止野蛮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通 过标准化创建工作,大力推动公司内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 形成一批“样板岗位” “样板工段” “样板工地” 、 、 ,以此推 动和促进公司系统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
(四)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检查十分必要。各部门要结 合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的自查工作,要做到 有记录、有资料载体,切忌流于形式,防止走过场。对自查 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各部门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重大隐 患整改完成后要组织复查,并向公司呈报整改情况报告。公 6 司也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整改措 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公司将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对其部 门安全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检查工作情况将作为年终目标 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五)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考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2010-06-27 22:53:01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市建设局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6月份,公司积极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研究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工程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成员,负责组织、督导活动的开展。公司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观看安全电教光盘,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
三、开展“反三违”,创建无隐患岗位活动
活动期间,从公司决策安排,中层管理到项目经理部、作业班组,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人人参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四、以安全月为契机,落实隐患整
改,注重实际效果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活动领导小组经常到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
在安全月活动中,公司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业检查相结合,采用有计划本文来源:文秘114http://、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检查方式,对各在建项目部进行了系统的安全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共组织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6月初,对各在建项目的起重设备、机械及吊具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6月15日,对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消防、保卫等方面专项检查;6月25日,对各在建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6月底,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上报,在各项检查
活动中共查出安全隐患26项,受检单位均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回复,整改合格率达100。
五、几点体会
今年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过程中,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行动难以到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下降了,对企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领导重视,才能给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把握创新,才能使“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突出重点,才能达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最终目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在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上,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隐患,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公司“安全生产月”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精品活动项目不多,内容和形式较为单调。
七、努力的方向
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在推介精品项目的创新、营造活动气氛等策划工作上再下功夫,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总之,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我公司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作
汇
报
合水县林业局 2009年12月11日
今年,我县林业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农时,提早安排,及早动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林业生产工作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退耕还林完成1万亩(其中荒山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占任务的100%;
2、完成2008年新增防护林工程任务1.5万亩,占任务的100%;
3、落实天保工程管护面积35.9万亩;
4、落实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27.5万亩,补植0.135万亩;
5、完成优质用材林建设0.6万亩;
6、完成千亩造林点12个1.15万亩;
7、完成义务植树0.26万亩,栽植各类苗木57万株;
8、补植补造完成6万亩;
9、完成育苗0.152万亩,占任务1450亩的104.8%;
10、新栽公路行树163公里,其中:合固路新栽国槐35公里,齐店路新栽白蜡和国槐9公里,新栽乡村道路120公里;完成国道309线和211线行道树补植102公里;补植、抚育、涂白公路行树248公里;
11、林林消耗蓄积4.6立方米;
12、征占用林地情况:今年共审批石油勘探开发临时占用林地5宗,
1 占地面积及地类目前正在丈量;
13、森林植物检疫情况:今年共检疫各类苗木412万株,购买苗木合格标签42套,植物检疫率95%。
(二)主要做法
1、争取主动,突出一个“早”字。为了抢抓今春气温适宜、苗木充足的有利时机,争取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月25日县上召开了全县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对春季造林工作做了专题安排部署,将荒山造林工程及补植补造、公路行道树栽植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要求各乡镇要把春季造林做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安排、早动手。各乡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三干会议,层层动员, 3月10日春造工作全面展开,3 月12日掀起高潮,4月10日全面完成了春造工作任务。为了抢抓今秋土壤墒情好的有利时机,确保全面完成今秋1万亩荒山造林任务,为明年工作争取主动,县上于9月28日召开了全县秋播秋造工作会,对今秋造林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向各乡镇分解下达了造林任务。10月10日,秋造工作全面展开,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秋造工作任务。
2、狠抓工程质量,确保一个“质”字。一是合理规划,统一治理。今春,各乡镇对辖区内尚未治理的荒山地块全面进行了普查登记,全县确定了“千亩造林示范点”12个,由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包点,分管领导包片,从工程规划、治理、质量责任到人,以点带面,确保春季一次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2 今秋,为了给明年工作争取主动,我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现场勘查,对本乡镇区域内的宜林荒山地进行全面普查,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规划千亩工程造林示范点12个1.19万亩。要求各乡镇在全面完成荒山造林任务的同时,山后乡镇必须完成一个千亩以上的新造工程示范点,前塬乡镇要完成一个新造与补植相结合的千亩工程示范点,防护林工程必须按照县上已规划好的地块地进行造林,不能移位。为了确保秋造工作顺利开展,县上给各乡镇先拨付每亩20元的启动资金,秋造结束后,县上全面进行验收,对合格面积每亩补助将达到60元。二是严格标准,确保质量。造林开始后,县乡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对苗木栽植和工程治理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质量不达标的施工地块,责令其返工整改,严把各个环节。在整地方式上尽可能地保护原有植被,继续推行反坡式整地,全面整修“簸箕型”鱼鳞坑。林种以油松、刺槐、沙棘为主,密度为220株/亩,混交比为1:1。栽植中,乡镇指派专人,跟踪检查,刺槐采取截干保活措施,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三是严把苗木质量关,提高造林成活率。乡镇提早同合水林业总场联系优质壮苗,县乡技术人员共同把关,刺槐采用当年生优质壮苗,运到现地截干,油松苗用二年生容器苗。苗木随起随用,技术员现场检疫,包装运输,杜绝了病苗、弱苗、风干苗上地栽植。
3、全面补植补造,狠抓一个“细”字。为了巩固造林成
3 果,今春县上把补植补造工作作为巩固造林成果的有效手段,同春季造林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乡镇对历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退耕地造林)、“天保”等重点工程,逐山头、逐小班、逐地块全面排查,将补植任务下到小班,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动员退耕农户对幼林地加强抚育管护、托盘修剪,促使苗木生长,切实提高营造林质量,特别是对断档及死角零星地段进行全面补植,确保补植后密度一次达标,保存率达到85%以上,对保存率低,且没有补植或补植不到位的地块,暂缓兑现补助资金,直至达标后再进行兑现。对2002年和2003年第一轮补助即将到期的退耕地块,作为重点,进行了严查细补,对配套的荒山造林也一次性进行补植。目前已完成补植6万亩。
4、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到一个“齐”字。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3月9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县各机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美化工作的安排意见》,在西华池镇跑牛山规划义务植树面积2480亩,将任务划分到六大口,由六大口再将任务划分到各单位。各单位按照县上通知的造林时间,县直各机关单位及省市驻合部门全体干部按时到达造林现场,县上在家县级领导也积极带头参加,展开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绿化办和督查室成立了5人质量督查领导小组,六大口分别抽调2-3人组成质量
4 检查小组专抓此项工作,对各单位工程治理、栽植质量、技术措施巡回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纠正,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县各单位按照“包栽植补植、包拓盘抚育、包成活管护”的工作责任,按照统一标准制作管护牌,实行挂牌管护,一定五年不变。超额完成了春季义务植树任务。
5、公路行道树新栽及补植做到一个“快”字。今春,县上将公路行树新栽和补植作为绿化工作的重点。采取群众挖窝,专业队栽植的办法进行绿化,今春共完成新栽行道树164公里,补植、抚育、涂白248公里。
6、加强种苗建设,做到一个“全”字。为了给秋造提供优质苗木保障,乡镇按照县上下达的育苗任务,动员农户积极筹措籽种,采取合同、基地集中育苗,农户分散育苗相结合等多种育苗途径,积极组织落实育苗面积,树种以油松、刺槐、沙棘、楸树、苹果等乡土树种为主。共完成育苗1520亩,占任务1450亩的105%。
7、加大管护力度,做到一个“严”字。一是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无论是退耕地还林还是荒山造林,结合林改工作,明确权属,谁管护谁受益。县乡加大了护林员的管理,县、乡、村、护林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了责任区,做到了管护措施、管护人员、管护责任、管护经费“四到位”。并要求护林员每天一巡逻,一月一汇报,
5 年终进行考核,不称职的立即予以辞退。全县共确定管护人员198人。同时,加大了护林防火工作力度,县政府与12个乡镇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落实了防火责任,建立防火预案。并针对县域内石油开采钻探面广、进出车辆多、人为活动频繁的情况,加强了进出车辆、人员的管理,杜绝了林地内人为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县森林派出所对乱砍滥伐、乱垦滥占耕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案件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查处毁林案件2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1起,处理违法人员5人,整顿木材加工点32个。确保了森林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巩固造林成果。今年7-9月份,我县集中开展了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和集贸日,深入宣传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乡镇按照县上安排,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组,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集中查纠整治,乡村管护机构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任务、定奖罚的“三定”工作责任制,采取明查暗访、昼夜巡逻、定点守候等办法,突击整治,严管重罚。特别是经过专项整治后,一些放牧农户羊群由阳山赶阴山,前塬转后塬放牧的现象我们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加强了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封禁整治,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典型户集中进行查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随意入山放牧、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加大禁牧工作力度的同时,我们积极做好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实。各乡镇结合林改,进一步落实林地承包责任制和荒山荒坡承包责
6 任制,及时发放林权证,进一步明确农户在禁牧中的责任、义务和权益,建立农户和护林员共同管护的双层管护机制。严格推行舍饲圈养措施。各乡镇严格落实棚圈建设和饲草贮备,扶持农户加快养殖业转型,对发展舍饲养殖的群众根据其养殖规模给予直接补助,用于青贮池等配套设施建设,扶持发展一批舍饲养殖大户。同时抓好饲草种植,按照每两只羊一亩饲草的标准,加大人工种草力度,建立稳固的饲草饲料基地。推广优良畜种,对现有品种进行改良,并引进适宜舍饲的良种,以提高畜种质量。止目前,全县散养羊只由原来的2443户16.61万只减少到808户4.52万只,大家畜由原来的3126户7564头减少到201户718头,落实舍饲圈养羊874户2.64万只,大家畜2795户6178只。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春季气候持续干旱时间长,无有效降雨,致使荒山造林、补植地块及公路行树新栽、补植苗木成活率不高。二是个别乡镇粗糙,质量不高,有断档漏块现象。三是个别乡镇部分造林地块地块栽植不规范、苗木质量不高,弱苗多。四是林地内石油开发勘探日益增多,给护林防火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林改工作
去年10月份我县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紧紧围绕省、市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始终坚持“发 7 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致富群众”的工作方针,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为基本目标,按照“目标定位从高、启动实施从快、工作过程从细和林改效果从实”的总体思路,严格遵循“十步流程”的工作步骤,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经过一年努力,基本完成了全县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目前,全县完成林地勘界确权69.16万亩,占应改面积的100%。其中承包到户62.76万亩,占90.7%。已颁发林权证70个村26281户,颁证面积69.16万亩,占100%。 现将全县林改试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发动群众,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参与热情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制定了《合水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方案》,编印下发《林改宣传手册》3万份,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召开群众大会、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林改政策,使林改政策真正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赢得了广大群众对林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至目前,全县各级已刷写标语798条,悬挂横幅62条(幅),做专栏48期,办板报92次,制作固定宣传牌25个,县乡两级共印发林改简报65期3032份,印制宣传手册3.5万册,基本达到户均一册。在中国网、新华网、国家林业局信息中心、生态中国网、人民城市网刊发林改文章126条,在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庆阳电视台、庆阳广播电台播出节目23期,在《中国绿色时报》、
8 《中国绿色杂志》、《人民政协报》、《甘肃日报》、《西部发展报》、《甘肃农民报》、《陇东报》刊发合水林改新闻报道71篇。二是逐级培训促动。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抽调466名县乡干部,逐乡、村组建了林改工作队,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讨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就林改政策、操作流程和林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逐级进行培训,做到 “县级培训到乡、乡级培训到村、村级培训到户”,为林改工作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书记牵头抓总,“三级”林改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林改组织领导机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县直部门包村责任制,成立工作队80多个,倾全县之力抓林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依靠群众,探索林改路子,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确定了“三个依据”和“三分三不分”的林改原则。“三个依据”,即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程序、依据政策确定改革方案、依据实践完善分配措施。“三分三不分”,即集体有林地分、宜林荒山分、乡村自办林场分;近期重大建设项目区域林地不分、有争议和纠纷林地不分、地域条件差且群众不便管理林地不分。二是形成了“十步流程”和“五会定案”、“四榜公示”的林改操作规程。“十步流程”,即成立机构、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勘界确权、调处纠纷、签定合同、登记发证、立卷建档、检查验收。“五会定案”,即召开林改动员会、林地和人员摸底通报会、林改方
9 案讨论会、林改结果通报会和林权证颁发会。“四榜公示”,即一榜定现状、二榜定方案、三榜定结果、四榜定林权。三是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四种林改模式。即:家庭承包经营型。按照“按人核算、分户划片、林木估价、差额平衡”、“林地分级、分户划片、等级自选、按级平衡” 或“林地编号、随意抓阄”等确权方式,依据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人口总数,实行人均确权到户,将林地划分承包到户。股份合作经营型。对因人多地少、不利于分户经营的林地,由集体或联户统一经营,农户按股份分红。集体民主管理型。对于特别偏远、地形特殊、多数群众不愿意承包,以及近期修路、打坝等公益事业需占用的林地,由集体依法经营管理。完善经营合同型。对林业“三定”时期已划分到户和后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已落实经营权属的林地,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合同,规范权利和义务。四是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处纠纷。县、乡、村、组四级分别成立了林权纠纷调处组织,特别是村组林改理事会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伍军人)成员“威望高、说得清、说了算”的作用,使林权纠纷调处实现了“户不出组、组不出村、村不出乡、乡不出县”的目标。林改实施以来,共摸排调处林权纠纷622起,全县未发生一起林权纠纷越级上访事件。五是进行实地勘界,规范林改档案。县上制定了实地勘界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对每宗林地都进行实地勘界,详细登记,特别对无明显地表标志的林地,采取开沟压埋石灰、栽界桩等办法,
10 明确四至,做到了图、表、册相一致,人、地、证相符合。同时,对林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登记表册、统计资料等,及时分门别类,立卷归档,规范管理。
(三)致富群众,坚持生态优先,做好林下文章 为了有效破解公益林改革后如何更好地保护生态、更快地让群众得到实惠的难题,我县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鼓励支持农民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县涌现出一批林下养殖、林草间植、林药间植的农户。店子乡连家庄村民胡振东办起了一家林下养鸡场。在自己分到的15亩林地的基础上,以每亩每年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租用了同村8个农户105亩林地的林下放养权(地上的林木归发包人所有)。投入36万元建成了50间鸡舍,预计销售总收入160万元,纯利润45万元。胡振东不仅通过林下养殖创业致富,同时增加了发包农户的收入,促进了共同发展。目前,全县涌现出像胡振东这样的生态鸡养殖户12户,在林下养鸡10多万只。有85户群众以林地入股,与客商联营建成文冠果基地2766亩,栽植文冠果30多万株。全县林下种草3.2万亩,种植中药材4000多亩,黄花菜8000多亩。
(四)服务群众,实行统分结合,推进配套改革 一是改变采伐指标分配方式。林改后,对于老百姓非常关心的“树怎么砍”的问题,县上积极探索,将林木采伐指标分解到村,采取由农户申请、村民大会评议后张榜公示、
11 乡镇加注意见、上报林业局审批的办法,落实林木处臵权,让老百姓栽树有信心,砍树不操心。二是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为切实提高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积极稳妥地开展以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加强“银林合作”,促进金融业与林业健康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山增绿、财增长、民增收的目标,激发全社会参与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林权低押贷款这一惠民政策让全县广大群众得利益、有实惠,结合我县实际,在林改主体改革完成后,就研究制定了《合水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三是组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县上组建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林业产权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木材质量中介服务、林业科技与法律咨询四个窗口,为林业经营者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服务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农村信息的网络化、简化了各项手续,统一了标准,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就地、就近、省时、省力、省钱的优质服务。四是创新“三统三分、统分结合”的服务管理机制。山林全部分到户,合水县把经营权真正还给林农,实现了林农自主经营与民主管理相结合。针对林改后农民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实际,建立了统分结合的管理工作机制。植树造林由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由农户分户栽植;林木管护由集体统一组织,分户落实管护措施;森林经营由集体统一帮助抚育,分户自主经营,对于单家独户搞不好、搞不了的如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由集体统一组织实施。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林改后群众
12 自发投资115万元、投工6.9万人(次)、投苗460万株,造林2.3万亩,育苗5200亩。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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