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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31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精选7篇)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第1篇

监理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贡湖湾湿地五期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单位: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锡苏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15年3月26日 地 点:工地会议室 主持交底单位: 宋建福 接受交底单位:黄建才 参加人员:详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一、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项目监理部分工

本工程监理机构组成情况 宋建福 同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薛晓慧,试验检测员何佳,。

三、监理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三控两管一协调”。请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支持和配合。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4、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技术方案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

5、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检测结果不予承认;对非法定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为监理机构的考察提供方便;

6、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告表》,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送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应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由监理机构见证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

7、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其进行验证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8、建筑设备、机具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设备、机具进场验评表》,未经监理机构签字同意,施工设备、机具不得用于本工程;

9、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

10、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记录应由设计单位整理并由与会人员签字,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与会人员签字;

11、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已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两强配合比,并提交监理机构;

13、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施工承包单位应将单位的安全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给项目监理部审查和备案;

15、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② 土方开挖工程; ③ 模板工程; ④ 起重吊装工程; ⑤ 脚手架工程;

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7、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18、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工棚必须符合《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19、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该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以及防火、防爆、电气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必须进行有安全生产部门参加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

21、当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可以开始施工。

(二)施工过程阶段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者记录签字,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字同意隐蔽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 小时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方进行见证取样工作;

4、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间的交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应即使纠正;

5、对应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 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6、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应组织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对桩基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和桩基认定机构的确认报告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当工程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原设计人员认可的正式的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8、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单位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对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不直接进行签认。(只签认实际施工情况,不签认经济量)

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

10、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①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② 必须编制拆装专项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③ 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自检,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有签字和书面记录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④ 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验检测;

⑤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 天内,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__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⑥ 在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对高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介绍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应设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实施;

13、施工项目部应按《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

(三)施工后阶段

1、施工单位及时保送工程的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监理机构签认;

2、当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勘察,查明原因,对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鉴定,原则上一般性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部门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本项目全部施工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提交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签认后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4、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格范围内、工程的审核和签认,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四、监理方法及措施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察等方法监理每个施工操作过程,监理人员及时签认每道工序、材料的报审;

2、当施工中发现问题时,监理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口头通知:当施工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可能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时,监理人员立即口头通知进行纠正;

(2)书面通知:对口头通知无效或在检查中发现了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将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现场施工受理人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为避免造成更大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将根据监理合同下发《工程暂停通知》,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根据监理要求对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处理到位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

(3)经上述两项通知仍不予整改的,监理单位将直接通报给施工总公司或保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五、给施工项目部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加强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序控制、质量预控、安全管理,重要部位应设立质量、安全控制点,进行预控,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监理资料收集

根据我公司多年来总结的监理工作经验和监理规范要求,得出以下监理资料收集内容(见监理工作联系单附件),请按要求执行。

七、召开例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确定

经会议现场确定,监理例会每周一下午14:00在施工项目部会议室定时进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办工长、安全员、资料人员必须到场。(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无特殊情况即不另行通知)

无锡苏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贡湖湾湿地五期项目监理部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第2篇

编号:001

工程名称:

嘉峪关市东兴嘉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葛涛生 交底人 葛涛生 交底地点 现场办公室 交底日期 2014 年 8 月 20 日 参加人员 郭建峰、刘维志、苗满堂、王锡学、张玉成、王长海 交底内容:、监理部质量目标:工程监理资料完好率 95%;技术文件保管完好率 100%;监理项目交付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监理项目一般安全事故 0 起;各监理工程项目业主合理投诉不得超过 1 起; 顾客满意度≥93%。、本工程的进度目标:2014 年 5 月 1 日开工,2014 年 12 月 6 日完工。、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合格率达到 100% 4、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一般安全事故 0 起,重大和较大安全事故为 0 起。、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万元 6、工程专业分工:

①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为总负责人; ② 郭建峰同志负责协助总监负责工程质量控制、安、进度控制、文件管理工作 ③ 张玉成同志负责电气工程质量控制、安全、进度、安全文件管理工作。

④ 刘维志同志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和文件管理工作。、本工程的主要控制内容:

① 土建工程:土方工程、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工程、防水工程; ② 电气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电气配管、电气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施工用电管理。

③ 管道工程:室外给排水、8、本工程的旁站点: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 防水施工;起重机械的安拆 9、本工程见证点:各种原材料进场报验;各种原材料取样;混凝土浇筑前钢筋工程检查;混凝土缺陷处理;各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交底人签字: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第3篇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以下简称“总监”)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合同、设计文件等, 从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三控三管一协调”七个方面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施工方”) 进行监理工作要点交底。通过交底, 让施工方预知该做什么, 从工程未开工前就规范好施工方的建设行为, 施工中实施动态管理, 使工程始终处于“安全、优质、高效、有序”的运行。

1 安全管理要点

1) 总 (分) 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报审。2) 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 且按规定配足数量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施工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报查。4)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5)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 施工方针对具体工程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报审。6) 按上述清单, 施工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 超过一定规模的需组织专家论证。7)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报审。8) 工程开 (复) 工报告报审, 经建设方批准后, 总监在开工日期7 d前向施工方签发工程开 (复) 工令。9)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材料、安全用品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报审。10) 施工机械、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报审。11)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拆除书面申请报审。1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整改与复查。施工方按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巡查记录内容和时限要求整改,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方复查;未按巡查记录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 监理方将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限时整改;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时整改或整改不力, 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工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工序暂停施工整改, 施工方拒绝整改, 监理方将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13) 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整改与复查。施工方按照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会议纪要的要求整改落实, 自检合格后书面上报监理方复查, 监理方复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返回施工方和抄送建设方。未按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 处理方式同第12) 条。

2 质量控制要点

1) 总 (分) 包单位资质报审。2) 质量管理体系报审。3) 试验室和混凝土搅拌站资质报审。4)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报审。5)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表报审。6) 施工方案报审。7) 施工技术交底报审。8)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9) 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审。10)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报审。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施工方按规定编制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报监理方审查签认。在施工中按计划出现时, 施工方需填报检测委托单。见证员按计划及相关要求见证取样和送检。11) 工程变更技术洽商单报审。12) 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报审/报验。1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监理方收到施工方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后, 总监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 监理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并经总监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 (含分包)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监理方参加由建设方组织的竣工验收,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 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 总监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14) 监理旁站要求书面通知。施工方根据旁站监理方案, 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 h, 书面通知监理方。15) 专题会议及现场协调会议。可由参建各方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 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会议的纪要, 谁主持谁负责整理, 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 进度控制要点

1) 施工方在设计交底后编制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 (三份) , 经监理方审核合格后报业主批准。

2) 施工方每月定期向监理方报送下月施工月进度计划 (三份) 。月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要求, 月进度计划应有说明 (包括上月进度执行情况, 是否有偏离, 偏离原因, 下月采取调整措施等) , 经监理方审查合格后报业主批准。

3) 施工方在每周监理例会前将下周施工周进度计划报监理方审核。

4 造价控制要点

1) 用于工程未计价材料的品牌、价格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申报。

2) 施工方阶段进度款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时间申报。

3) 涉及现场收方签证的须有参建各方现场共同见证签认, 且留下照片、影像等资料。

4) 监理方仅对施工方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

5 资料管理要点

1) 为了加强信息管理和正常实施监理工作, 建设方和施工方工程档案资料都必须经监理方收发传递。

2) 监理文件资料涉及的有关表格统一采用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式, 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 监理方收集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应为原件, 若为复印件, 应加盖报送方印章, 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4) 复验或试验报告由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监理方签认, 监理方收一份原件。

5) 每月定期将施工月报报送监理方,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

6) 施工方配置专业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7) 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注明的内容为: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钢材批号、炉号) 、进场日期、进场数量、使用部位、检验状态、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字、质检员对其质量验收签字、技术负责人对资料审核签认。

8) 工程档案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 并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工程档案资料填写准确、完整和有效, 签认手续齐全且为本人签字 (可采用打印名和手签名双签) , 收集、整理、归档及时。

9) 工程档案资料的文字、图表、签章应清晰, 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 应实行划改, 并由划改人签署。

10) 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

6 合同管理要点

合同文件是建设方向监理方提供的监理工作依据, 例如施工合同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其他合同一并作为监理“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也是施工方进行施工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所依据的各类合同必须为有效原件。

7 监理例会商定

1) 例会时间:商定。2) 例会地点:商定。3) 参会人员:商定。4) 例会内容: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分析未完事项原因。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5) 其他商定事项:施工周报、监理周报、例会纪律、例会纪要等。

8 结语

综上仅为总监交底的要点, 施工方在具体工程实施中尚需进一步理解和深化。本交底要点系统归纳了施工方要做什么, 避免了以往交底凌乱和抓不住重点现象, 使总监交底工作起到了预控的作用, 实际工程运用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GB/T 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2]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Z].2009.

[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Z].2014.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Z].200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 [Z].2002.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一 第4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工作交底

**市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监理合同,依据《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监理机构编制了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工作的要求进行交底: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

国家、部委和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各类相关规程。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灭重大工伤事故,尽可能不发生或少发生一般事故。

1.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2.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持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方案,对高危作业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应当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书面交底,督促分包对

各工序进行交底。

5.应当对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7.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须经具有资

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8.应当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9.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

水、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应当按照上海市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编制规划,争创文明工地。

二、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控要点:

1.施工用电和用电设备:

⑴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用电布置平面图,报上级专业工程师及总

工程师审核。

⑵ 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和经审验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⑶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箱五线制,一律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临时

电缆必须采用标准五芯线,照明采用标准三芯线。架空、埋地都要符合要求,必

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⑷ 总电箱、开关箱都要放置适当位置,要有重复的接地装置。严禁使用盘

式拖线板电箱,不能用二只拖电箱连接使用。

⑸ 建立各类电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做好书面记录。

2.施工机械设备:

⑴ 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⑵ 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起重设备和特种机械设备,必须报请市特种设备

检验所检验,经报检合格方可使用。

⑶ 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设备经二级检查验收或特种所检验合格的设备,都

必悬挂合格牌、标明作业制度和责任人。

⑷ 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做到定人、定机、定制度,并做好例保、交接、维修记录。

3.管线安全保护:

⑴ 要开挖移动管线必须实行“双监护”制度。

双监护:施工单位监护人员与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

⑵ 地下管线两侧净距1m(含1m)所形成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为保护区严

禁用机械开挖。

⑶ 打桩和吊车起吊作业等,既要考虑保护地下管线,又要按规定避让架空

线,防止打断地下管线或碰撞架空线事故。

⑷ 在管线区域要防止重载造成移动、断裂。

4.基坑施工:

⑴ 基坑开挖支护应严格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⑵ 基坑支护用支撑钢管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⑶ 挖土机械、起重设备必须与基坑边沿保持安全距离。

⑷ 支撑钢管安装完毕后,上方不得负重堆物,严禁行走。

⑸ 基坑上下必须按规范搭设人行扶梯和脚手架,禁止以脚手架代替扶梯。

5.脚手架和支架搭设:

⑴ 搭设脚手架、支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

批。

⑵ 搭设用钢管、扣件、构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⑶ 立杆、扫地杆、剪刀撑和斜撑、水平杆等杆件间距和搭设尺寸应符合规

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⑷ 搭设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架子工安全技术上岗证。

⑸ 脚手架、支架搭设后经安全专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⑹ 脚手架、支架拆除必须由专人安全旁站监护。

6.高处作业:

⑴ 高处作业必须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制订安全措施。

⑵ 高处作业要注重落实坑、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的搭设和警示。

⑶ 人员上、下必须按规定的通道上、下。

⑷ 各种悬空作业时有牢靠立足处,系安全带,并架设安全网等保护设施。

7.起重吊装:

⑴ 必须编制起重吊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⑵ 起重机械,现场安装和拆除须制订专项方案,进场和安装后须经特种设

备检验所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⑶ 起重机械操作工和指挥挂钩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⑷ 起重吊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8.防火安全:

⑴ 必须自上而下建立防火委员会或防火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建立并落实消防责任制。

⑵ 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器材完好、有效。

⑶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⑷ 必须制定并落实消防应急预案。

9.文明施工:

⑴ 必须成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编制创建文明工地专项规划。

⑵ 按文明工地七大要求落实责任制,每月组织自查评分,对不足之处进行

整改。

⑶ 按规定申办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置许可证、夜间施工

许可证等各类许可证。

⑷ 施工中要防止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⑸ 生活区要布局合理,搞好卫生防疫工作,自办食堂要申办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⑹ 搞好社区联防,开展警民联防密切社区关系,共创、共建精神文明,搞

好综合治理。

三、需要施工单位配合和申报的有关资料。

本项目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将根据监理细则对上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

控要点进行日常巡视,会同建设方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定期(专项)安全、文明检查,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还需要施工单位申报、审核下列各项安

全技术方案和资料:

1.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3.1表,申报经上级单位审核批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2.填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A3.2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3.填报《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A3.9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1)起重机械(含塔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方案。

(2)基坑(沟漕)支护、降水工程和土方开挖的专项施工方案。

(3)起重吊装(吊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脚手架(门式、附着式、升降式、悬挑式、结构承台支架和卸料平台)、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拆除、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方案。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工艺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8)防汛防台、防暑降温、卫生防疫专项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创建文明工地规划。

4.作为附件需申报的资料:

(1)作为分包资质申报表(A3.6)的附件:安全员上岗证,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指挥挂钩、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

(2)总包对分包,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底书。

(3)作为施工机械报审表(A4.4)附件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出厂合格

证、检验单和安全合格证。全部施工机械使用前的自查验收记录表。

(4)作为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A3.4)附件的:具体项目和

计划方法。

4. 监理机构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监理指令书后经整改的复查报审

(回复)表。

4.其他需经安全监理审核的有关资料。

以上是本项目安全、文明监理的工作交底,经双方签认: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记录 第5篇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致(施工单位):

受项目法人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将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设计图纸、合同等文件进行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贵方。

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营业执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

2、承包方应提交项目机构设置,项目经理及各有关人员名单和有效证件(含五大员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复印件);

3、承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交承包方实施; 4、承包方应提交该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5、承包方填报A12《测量放线报验单》,监理复测承包方放线成果,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6、承包方提交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书复印件。

二、监理主要工作制度及工程程序:

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承包方做好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承包方提出图纸和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设计单位负责解答,监理方或项目法人代表应做好记录。并将反映的问题经讨论决定后作出书面记录。交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方会签后下发执行。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时,承包方可填报A1《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单位现场检查落实后,监理单位签字批准开工。

3、机械设备报验制

承包方的主要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需填报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单位审查确认设备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后,方能进场使用。

4、材料进场报验制

承包单位使用在工程上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需出具相关材质证明书及数量清单,并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检,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同时应立即清退出场。承包方须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和《见证取样检验委托单》,与监理机构见证取样人员共同送检。

5、各项工序实行报验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承包方班组自检,承包单位质检部门复检。合格后将自检记录等资料上,报监理单位验收,承包单位填报A4《报验单》,监理单位经检查合格后,可签发A11《混凝土浇筑申请表》。

6、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等情况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填报C12《工程变更单》经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出图后,经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签发《工程变更单》。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做好原始记录,于隐蔽前三日,随同自检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尽快排出计划,通知承包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并共同签认。

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指明质量缺陷及部位,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承包方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经形成隐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质量缺陷后,通知监理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质量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之程序办理。

9、工程量复核程序制度

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按月(旬)上报实际完成工作量。填报A15《工程款支付申报表》,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计量复核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作为项目法人的付款凭证。变更后的工程量须经监理计量签证,作为决算依据。承包商应积极配合计量,如不配合,由监理计量,其计量结果作为决算依据。

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完工前三天,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填报监A10《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11、现场例会制度

每月月初,监理项目部召开一次监理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业主、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或根据需要应参加的人员。会议内容主要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各方的关系,例会应做好记录,会上讨论记录的问题,应整理成文件分发执行。

12、见证取样制度

一般情况下,各种材料须进行见证取样。由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见证取样员共同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如果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已完成工程部位有怀疑,经业主同意,可对该部位进行重新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由业主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则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返工及检测等费用。

施工单位签收: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第6篇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我项目监理机构承担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等目标,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目标完成。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施工组织设计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工程不得开工。

3、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并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有困难时,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开工。

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并汇总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

5、施工单位如使用专业分包单位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专业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包括分包单位资质材料、业绩材料、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等,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后,方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1 分包合同。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报验表及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项目监理机构检查、复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7、施工单位应将为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报审表及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项目监理机构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8、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9、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对进场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进行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经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10、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应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做好交底记录。

11、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点工序,应经项目监理机构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到该工序时应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

12、对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单位在施工到2 该部位、工序时应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

13、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应根据监理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监理通知单应交圈闭合。

14、施工单位收到工程暂停令后,应根据工程暂停令要求及时整改。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提出工程复工申请。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方可恢复施工。

15、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按工程变更程序各参建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否则项目监理机构不与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16、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用于工程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必要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题论证,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7、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填写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报验表,并将报验表及相关验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8、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报审资料。逾期不报审的,3 项目监理机构不在受理。

19、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急响应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周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各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20、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21、施工现场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并严格按照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均不得隐瞒自行处理。

2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2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并迅速按事故类别、等级、报告程序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自检,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派人参4 加,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施工单位。

25、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依据验收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预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6、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并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搜集、整理、编制、传递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及经办时间。

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监理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第7篇

近年来, 水利建设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 水利投资逐年加大, 建设任务逐年增多, 质量与安全监督任务日益繁重。目前在建水利项目大多存在管理能力薄弱、质量通病及缺陷多、安全生产风险大等问题。

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形势日趋严峻, 面临复杂形势, 如何让工程各参建单位深刻领会政府监督部门的控制要点及要求, 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 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施工, 提高中小型水利工程监督实效, 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2 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 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相比, 施工条件要困难得多。水利工程施工常在河流上进行。受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因素影响很大。河流上修建的挡水建筑物, 施工质量不仅影响建筑物的寿命和效益, 而且关系着下游千百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水利水电工程多处在偏远山区, 人烟稀少, 交通运输不便。

在河流上修建水利工程, 常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利益, 因而增加了施工的复杂性和困难性。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由许多单项工程所组成, 容易发生施工干扰。因此, 需要统筹规划, 重视现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 运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 因时因地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案。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爆破作业、地下作业、水上水下作业和高空作业等, 常常平行交叉进行, 对施工安全非常不利。因此, 必须十分注意安全施工,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3 水利工程项目加强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伴随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 各项建筑工程的质量概念由原本的侧重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实体质量扩展到内在需要能力, 主要包括时间性、经济性、安全性、维修性、可靠性以及功能等。水利工程质量不仅关乎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以及产生的效益, 更会对维修和改建的费用产生影响, 一旦水利工程建筑失事, 更会对国民经济以及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一个特别复杂的过程, 不仅涉及许多方面, 而且过程中能够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因素有许多, 诸如地形、地质、气象、水文、施工工艺、管理制度、施工设计等, 都会对水利工程质量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对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予以明确落实, 将质量控制与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 是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举措, 对于水利工程项目而言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4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工作的要点分析

4.1 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质量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施工管理制度有利于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可以为具体的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工作提供相应的指导标准。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水利工程施工情况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并且形成良好的内部风险控制意识。施工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的重要性, 并且认真落实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提高施工人员操作行为的规范性, 并且施调整施工技术标准, 全面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水平, 确保工程施工管理的整体质量。

4.2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

在安全监理实施过程中, 要严格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开工后, 监理人应成立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要求, 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或单元工程的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监理工作有效实施。

4.3 审核承包人组织机构及人员

审核承包人的安全组织机构、各级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重点审核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到位及资格的有效与否。根据相关规定, 承包人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符合资格要求、数量足够的专 (兼) 职安全员。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项目经理应持B类证书, 专职安全员应持C类证书。关于专职安全员的数量, 水利工程应根据承包合同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要求承包合同额5000万元以下至少配备1人;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两人;1亿元及以上的不少于3人, 且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分包的工程, 按分包性质不同, 依据相关规定配备满足要求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般要求专业承包的至少配备1名, 若所承担工程量较大或危险程度较高还应适当增加相关人员。对于劳务分包, 施工人员数量在50人以下的, 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 至少配备2名;200人及以上的, 至少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若施工危险程度较高还应适当增加, 并且总数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此外对于特种作业人员 (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的资格审查, 也是监理人对承包人员审核的重点之一。通常监理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要求承包人梳理该项目中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数量, 并要求承包人上报包含相关人员证书的档案资料, 供监理人审核。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种类, 可参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凡在此两个管理规定及办法中规定的作业人员, 必须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4.4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监理人要加强对承包人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从承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入手, 督促承包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管控, 视隐患为事故, 从源头上抓起, 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文明施工方面, 应检查承包人施工总体布局与分区是否合理、规范有序, 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交通、消防、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有无乱搭乱建;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是否合理规范;现场材料、设备是否按规定定点存放, 摆放有序, 并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及时清除施工场所废料或垃圾,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等。

安全防护方面, 检查承包人临边、沟、坑、孔洞、交通梯道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 高处作业安全网、机械设备传动装置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牢固可靠。

设备管理方面, 要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检查安装 (拆除) 单位资质, 安装 (拆除) 施工人员能力和资格, 安装 (拆除) 特种设备编制的技术方案, 要求承包人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安装完成后组织验收, 并报请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管理, 应要求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做好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测工作。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高边坡、深基坑、洞室作业、爆破作业、脚手架作业等, 应严格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监控与支护、加固措施。

根据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调查处理结论中一般都会涉及监理人员的责任。因此, 监理人在安全监理过程中, 除按上述内容做好监理工作外, 还要特别注意留存工作痕迹。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留下工作记录, 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 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 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若发现承包人现场不安全行为及状态, 应及时下发通知, 督促承包人整改, 对于拒不整改的, 应及时向项目法人、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结论

综上所述, 社会在进步, 经济在发展, 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需要加强基础工程的施工建设。水利工程是基础工程施工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业务社会和国家建设的基础, 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督交底工作, 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将当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制定解决的对策和方法, 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建设, 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精选7篇)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第1篇监理技术交底工程名称:贡湖湾湿地五期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无锡市太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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