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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71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血脉,是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对提升整个金融系统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发现完善的征信系统、互联网高科技信息技术、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程度、政府支持力度、金融机构潜在风险和系统风险成为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因素,目前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弱、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存在运营风险、互联网金融信誉受损、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难易管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健全监管体制、加强互聯网金融企业规模控制、逐步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健全互联网安全体系防范风险解决其存在的问题,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供给侧改革;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垄断的格局,拓宽了资本融通的渠道,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随着各类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出现,给社会公众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融资渠道,更是发挥了传统金融难以替代的优势,为市场经济增加了新鲜血液,促进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推动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是受益者也是执行者,针对互联网金融存在问题的研究,挖掘其发展的影响因素,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分析

1.国民财富增加驱动互联网金融发展

随着国民财富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讲增加了新的投资获利渠道,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模式影响着传统金融业务,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快捷和便利投资方式。社会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消费需求日益增加。P2P、互联网支付、互联网金融投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受到社会公众的追捧,一定程度改变了社会公众的金融消费习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需求增加。

2.电子商务迅猛发展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2019年“双11”天猫销售额达2684亿,又一次突破了商业历史记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源动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推动了零售业新模式的发展。随着电子商务规模日益壮大,大数据、云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以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出现,广大消费者对微信支付、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广泛使用,使电子商务产业效率得以提升。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转型升级,提高了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互联网金融模式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沃土。

3.各大电商巨头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

随着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和京东竞争加剧,两个互联网商业巨头已将电商领域的竞争拓展到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积极抢占市场份额。京东以“自营电商、开放服务和金融”为发展的三个主要方向,阿里巴巴则以“平台、金融和数据”作为主要发展,二者在互联网金融理财、电子支付以及众筹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由于电商巨头的加入使互联网金融竞争的格局发生巨变,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影响重大。

4.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加大

互联网金融平台频频出现暴雷现象,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对社会稳定带来威胁。2018年4月上海善林金融涉嫌非法集资600亿元,2018年5月8日北京中融民信被查封,2018年5月9日,广州的云联惠涉嫌传销。国家不断出台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相关政策,进行专项整治,对一些地下钱庄及非法平台加大打击力度,对相关领域重大违法犯罪给予相应处罚,整治互联网金融混乱的现状,维护互联网金融良好秩序。国家提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要设定准入管理门槛和标准,并且进行严格监管预警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其数量占全国企业的70%份额,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的就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关键。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出现瓶颈制约其良性发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成为促进小微企业法则的重要因素。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社会、家庭以及个人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也为企业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和节约经营管理成本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也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中小微企业对融资需求,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二、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因素分析

1.完善的征信系统

征信主要指对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为合法信息使用者进行提供,有效帮助相关主体控制风险。我国征信体系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征信业务是进行互联网金融借贷业务的基础,能够使放贷者与借贷者双方信息透明化,使金融市场运作更加高效。金融征信问题是影响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诸多隐患之一。目前互联网金融征信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市场主导和行业协会主导,征信体系不够健全,没有统一的征信标准,对于失信行为和私自泄露客户信息缺少严厉惩戒措施,征信成为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阻碍因素。

2.互联网高科技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动力源,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主要是借助现代化信息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技术等现代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因此信息技术的创新升级对互联网金融的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不可取代的重要因素。

3.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程度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有关互联网金融平台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国家不断出台完善有关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政府支持力度

自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政府把“促进互金健康发展”作为工作重点,2018年两会中政府继续将“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作为重心。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政府提出在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下,进一步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方向和发展模式,不断完善监管模式和健全监管体系,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向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5.金融机构潜在风险和系统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科技与金融高度融合的产物。由于互联网属于虚拟环境,存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低等问题,信息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金融机构易产生资金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潜在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所有导致金融风险产生各种因素总和,也是金融危机的来源。有效识别和防范金融机构潜在风险和系统风险,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1.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弱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行业刚刚进入市场,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门槛低,一些非金融企业看好其发展前景,纷纷进入该领域。由于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不熟悉,以及对互联网金融经营的模式和风险防范缺少经验,对金融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企业经营管理出现问题也难以及时纠正,最后导致经营艰难,有的企业出现跑路现象,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互联网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对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中最大的短板,另外对网贷借款人没有规范成熟标准的信用审核评级体系导致出现死账,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投资人没有设立高进入标准,尤其是在众筹中的投资者进入门槛低,没有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价,投资者对金融风险的认知不足,对出现的违约现象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2.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

互联网金融行业起步比较晚,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都面临着政策、法律以及交易风险。原有金融法律主要是针对传统金融进行设定的,对于互联网金融中出现的法律纠纷,原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奏效,限制互联网金融向健康可持续发展。央行和社会监管的力度不够,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较传统金融行业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平台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私人银行账号被第三方平台所曝光,引起了全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我国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私人信息和隐私,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电商小贷、电子货币等都存在不同类型的风险。

3.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难以管控

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的特点,交易双方不在现实见面,只是通过互联网发生交易行为。因此如何判断交易者的真实身份、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成为一个难题,在信用评价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由于互聯网金融刚刚进入市场,缺少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能力企业人员缺少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质,另外网络贷款多为无抵押贷款,导致信用风险难以控制。我国的征信系统不健全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还没有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信用中介服务范围小,不能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控保障。

4.互联网金融存在运营风险

目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门槛比较低,我国很多P2P小额信贷企业注册资金不足500万,但其交易额则高达数十倍或数百倍,其注册资金和高杠杆率极为不对称,存在高杠杆的风险,进而引发企业的运营风险。另外,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传统银行机构相比,处于监管边缘,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是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不审核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对客户的真实身份缺少有效的甄别审核。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具有隐蔽性,虚拟的网络环境为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一个新的渠道,我国没有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的监管体制。计算机系统的技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潜在运营风险,加强网络技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运营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5.互联网金融信誉受损

近几年,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频频出现暴雷现象,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出现倒闭现象,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导致公众对此产生了负面的舆论,互联网金融进入了寒冬,社会公众对此产生了怀疑,不敢涉猎相关金融产品。追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互联网技术安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这两个方面是保障互联网金融信誉的基础。

四、解决对策及建议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健全监管体制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刚刚兴起的行业,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涉及金融产品不断增加,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立法,特别是利用电子交易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保护电子商务安全性方面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将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互联网信用中介等纳入监管的体系中,合理分工,协调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以功能性监管模式为主,分工协作,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客户信息的保护作为重点,保障客户交易安全、信息安全、投诉渠道保持畅通,反馈及时,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2.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规模控制

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企业超速发展势必会引起资金的压力,合理控制企业的规模,避免资金紧缺出现财务风险。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设立风险准备金,避免出现客户集体取现带来资金压力,借款人出现违约现象。企业风险准备金可以用作最后的防线,给企业留下生存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

3.逐步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

征信系统是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主要为银行信贷提供信息,我国央行已经建立了世界规模最大的信用系统,但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借款人多为小微企业和个人,缺少相应的抵押品,这类群体很多在央行没有信用记录,所以有必要建立互联网与央行共享信息的征信系统,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和出现违约现象的借款人进行登记在案,提高相关企业对借款人的审核质量和效率。

4.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创新

互联网金融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必须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金融产品设计方面,一方面要考虑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形成差异化。对金融新产品要进行详细的介绍,消除消费者的顾虑,同时通过对自身企业营业状况数据的披露,取得消費者的信任。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只是把线下的金融产品放到网络进行销售,因此没有自己特色的产品,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可以采用多样式设计防范利率风险。

5.健全互联网安全体系防范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高科技,离不开先进的计算机系统,缺少高科技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设备会对互联网金融造成潜在的风险,积极开发高科技自主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和硬件水平,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增强系统的协调性,与世界互联金融安全标准对接,不断进行规范,实现资源的整合和加强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1]张楠.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思考[J].现代交际,2016(9).

[2]沈欣.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J]. 经济管理研究,2019(10).

[3]刘英,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模式及风险监管思考[J].中国市场,2013(11).

[4]杜永红.大数据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15(7).

[5]潘楚婷,张国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及金融创新探析[J].辽宁经济,2019(7).

作者简介:汤杰(1973- ),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常熟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互联网金融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子金融 特征 风险管理

一、电子金融的定义

电子金融,又叫网络金融,这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起来的金融业务。它以各类借记卡、客户终端为媒介,以互联网技术与网络通讯技术为手段。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电子金融是一种以虚拟化的形式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

二、电子金融发展的必然性

第一,电子金融与电子商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概括来说,电子商务就是将传统的线下商品交易在线上完成。交易双方、商品,以及资金作为传统商品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务信息流、商品配送及资金支付。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创了一种新兴的经济环境,这种新的经济环境需要一种新的交易媒介去完成,这就促进了以银行网上支付为代表的电子金融的发展;同时,电子金融拓展了这种新经济模式的交易平台,加快了电子商务前进的步伐。

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金融市场走向网络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摆脱了地域、空间以及时间方面的限制。与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相比,电子化市场所需要的信息成本小很多。这就大大削弱了实物货币在商品交易市场中的媒介作用,为确保金融行为在价值链的重要作用,电子金融应运而生。

第三,电子金融的经营成本较传统的金融机构降低很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包括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系统在内的电子金融的经营成本要小很多。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论证:首先,电子金融一次性投入相应的成本完成开发后,银行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客户端的运营上,减少了网点建设支出;其次,电子金融电子金融产品的大量运用,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传统的银行按形态属于有形银行,有形银行需要雇佣大量的柜员去重复简单而机械的存取款业务,提高成本的同时,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银行人员手工操作中出现失误。而电子银行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将这种重复性很高的人力劳动通过网络完成,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最后,电子金融的出现不仅可以减少客户和银行工作人员往来于有形银行之间的在途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显著减少了客户、银行的经营成本,同样也降低了社会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益。这也是电子金融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电子金融的特征

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金融应运而生。与传统金融相比,电子金融具有以下特征:

(一)服务方式虚拟化

传统金融市场几乎所有的交易、办公活动都通过网络来实现,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也可以通过电子数据来完成。传统金融中,业务文件的传递均以面对面的交流进行,路程较远的则借助于EMS等邮寄方式,不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社會资源极大的浪费。电子金融的出现,业务人员只需要借助网络的传递功能,进行交易信息的传递。为保证交易的安全可靠,人们则采用了数字验证技术和公开密码技术等技术手段。

(二)业务多元化

电子金融产品的大量涌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多元化,金融机构可以涉及金融领域的多个方面,如平安集团。同样从事网络金融服务也不在局限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这样使得金融业原本以板块式分工的格局被彻底打破,互联网的多元化信息使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拉开帷幕。

(三)地域化限制的消失

电子金融机构虚拟化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因地域限制带来的业务影响,只要有互联网终端就可以将业务网络延伸到世界的任意角落。同时,电子金融机构虚拟化打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时空限制,只要有互联网终端就可以随时的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有了电子金融,地域及时空的限制将不再是制约金融快速发展运行的重要因素。

四、电子金融的特有风险

不同国家的电子金融风险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电子金融金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技术风险

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而来的电子金融业务交易及控制风险等工作,主要依靠于电脑程序进而软件系统来完成。因此,电子系统技术和管理的安全问题成为了电子金融业务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计算机系统的停机,磁盘的损坏,以及来自于外界网络中的攻击与破环都可能威胁电子金融运行的安全。因此安全风险是电子金融风险当中一种特殊风险。

(二)业务风险

1.信用风险。以信贷业务为例,传统的信贷业务在合同到期时,可能存在部分借款人因自身的财务状况无法按时、足额的偿还贷款的情况。电子金融的加入加快了市场运行的速度,大大增强了过程及结果的透明度,也降低了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但是,电子金融的运行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交易双方对于彼此的身份确认过程中的难度,也无法确保信用等级评价的真实性,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

2.法律风险。当前,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与其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的电子金融是在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甚至是没有的情况下发展的。这种状况就使得相当一部分电子金融业务的行为及责任问题没有相关的制度予以约束,导致了电子交易的风险。

(三)其它风险

其他风险也危及电子金融交易,如市场风险、利率、汇率等市场的价格的剧烈波动对电子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有相关影响,以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

上述电子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但是由于电子金融与网络信息技术息息相关,这就导致电子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对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进行了更新扩充。

五、应对电子金融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积极发展我国信息安全技术

由于信息技术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子金融环境的健康与安全,所以为了杜绝隐含,加强人们对于电子金融的信心,则必须要积极发展我国的信息安全技术,使其可以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子金融的健康发展。可以通过大力开发网络加密技术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构建一个和谐的交易环境。

(二)建设健全的电子金融风险制度

建设健全的电子金融风险制度可以通过一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由于在电子金融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欠缺与不健全,一些企业游走于灰色地带,这样的行为显然不利于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因此我们国家应该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规范金融市场中的经济主体,使金融市场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其次,加强金融行业自律机制,行业自律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机制。金融行业自律,是通过各金融主体为得以健康快速的发展自发组织订立相关的公约规范金融行为,它的组织机构金融行业协会,是一家民间管理机构。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与之相比,国家监管显得并不全面。为确保金融市场中,金融主体的行为有序进行,金融市场得以稳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加强电子金融风险控制管理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电子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传统金融市场间相对封闭的市场格局瞬间被打破,经济主体间交易信息的传递进一步加快。并且随着国际间越来越频繁的贸易交易,相互之间关系也越来越亲密,影响越来越大,因此通过监管的国际化有利于共享信息,提高了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和效率,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起的区域性风暴。

参考文献

[1]卓武扬.论全球化下电子金融的有效监管[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2.

[2]谢国旺.电子金融监控问题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

[3]张松.互联网金融下的操作风险管理探究[M].金融监管,2013.(295).

[4]柯珂.超网络时代的电子金融和风险管理[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在悄然间发生着变化,其中电子金融迅速的崛起,就带动了整个金融的发展与变化,现在已成为了金融领域一种重要的竞争手段,不过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本文对电子金融的定义、必要性、特征以及其带来的风险进行了概述,并针对电子金融所带来的风险提供了一些参考建议。

【关键词】电子金融 特征 风险管理

一、电子金融的定义

电子金融,又叫网络金融,这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起来的金融业务。它以各类借记卡、客户终端为媒介,以互联网技术与网络通讯技术为手段。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电子金融是一种以虚拟化的形式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

二、电子金融发展的必然性

第一,电子金融与电子商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概括来说,电子商务就是将传统的线下商品交易在线上完成。交易双方、商品,以及资金作为传统商品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务信息流、商品配送及资金支付。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创了一种新兴的经济环境,这种新的经济环境需要一种新的交易媒介去完成,这就促进了以银行网上支付为代表的电子金融的发展;同时,电子金融拓展了这种新经济模式的交易平台,加快了电子商务前进的步伐。

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金融市场走向网络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摆脱了地域、空间以及时间方面的限制。与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相比,电子化市场所需要的信息成本小很多。这就大大削弱了实物货币在商品交易市场中的媒介作用,为确保金融行为在价值链的重要作用,电子金融应运而生。

第三,电子金融的经营成本较传统的金融机构降低很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包括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系统在内的电子金融的经营成本要小很多。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论证:首先,电子金融一次性投入相应的成本完成开发后,银行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客户端的运营上,减少了网点建设支出;其次,电子金融电子金融产品的大量运用,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传统的银行按形态属于有形银行,有形银行需要雇佣大量的柜员去重复简单而机械的存取款业务,提高成本的同时,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银行人员手工操作中出现失误。而电子银行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将这种重复性很高的人力劳动通过网络完成,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最后,电子金融的出现不仅可以减少客户和银行工作人员往来于有形银行之间的在途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显著减少了客户、银行的经营成本,同样也降低了社会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益。这也是电子金融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电子金融的特征

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金融应运而生。与传统金融相比,电子金融具有以下特征:

(一)服务方式虚拟化

传统金融市场几乎所有的交易、办公活动都通过网络来实现,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也可以通过电子数据来完成。传统金融中,业务文件的传递均以面对面的交流进行,路程较远的则借助于EMS等邮寄方式,不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社會资源极大的浪费。电子金融的出现,业务人员只需要借助网络的传递功能,进行交易信息的传递。为保证交易的安全可靠,人们则采用了数字验证技术和公开密码技术等技术手段。

(二)业务多元化

电子金融产品的大量涌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多元化,金融机构可以涉及金融领域的多个方面,如平安集团。同样从事网络金融服务也不在局限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这样使得金融业原本以板块式分工的格局被彻底打破,互联网的多元化信息使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拉开帷幕。

(三)地域化限制的消失

电子金融机构虚拟化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因地域限制带来的业务影响,只要有互联网终端就可以将业务网络延伸到世界的任意角落。同时,电子金融机构虚拟化打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时空限制,只要有互联网终端就可以随时的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有了电子金融,地域及时空的限制将不再是制约金融快速发展运行的重要因素。

四、电子金融的特有风险

不同国家的电子金融风险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电子金融金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技术风险

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而来的电子金融业务交易及控制风险等工作,主要依靠于电脑程序进而软件系统来完成。因此,电子系统技术和管理的安全问题成为了电子金融业务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计算机系统的停机,磁盘的损坏,以及来自于外界网络中的攻击与破环都可能威胁电子金融运行的安全。因此安全风险是电子金融风险当中一种特殊风险。

(二)业务风险

1.信用风险。以信贷业务为例,传统的信贷业务在合同到期时,可能存在部分借款人因自身的财务状况无法按时、足额的偿还贷款的情况。电子金融的加入加快了市场运行的速度,大大增强了过程及结果的透明度,也降低了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但是,电子金融的运行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交易双方对于彼此的身份确认过程中的难度,也无法确保信用等级评价的真实性,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

2.法律风险。当前,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与其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的电子金融是在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甚至是没有的情况下发展的。这种状况就使得相当一部分电子金融业务的行为及责任问题没有相关的制度予以约束,导致了电子交易的风险。

(三)其它风险

其他风险也危及电子金融交易,如市场风险、利率、汇率等市场的价格的剧烈波动对电子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有相关影响,以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

上述电子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但是由于电子金融与网络信息技术息息相关,这就导致电子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对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进行了更新扩充。

五、应对电子金融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积极发展我国信息安全技术

由于信息技术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子金融环境的健康与安全,所以为了杜绝隐含,加强人们对于电子金融的信心,则必须要积极发展我国的信息安全技术,使其可以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子金融的健康发展。可以通过大力开发网络加密技术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构建一个和谐的交易环境。

(二)建设健全的电子金融风险制度

建设健全的电子金融风险制度可以通过一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由于在电子金融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欠缺与不健全,一些企业游走于灰色地带,这样的行为显然不利于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因此我们国家应该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规范金融市场中的经济主体,使金融市场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其次,加强金融行业自律机制,行业自律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机制。金融行业自律,是通过各金融主体为得以健康快速的发展自发组织订立相关的公约规范金融行为,它的组织机构——金融行业协会,是一家民间管理机构。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与之相比,国家监管显得并不全面。为确保金融市场中,金融主体的行为有序进行,金融市场得以稳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加强电子金融风险控制管理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电子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传统金融市场间相对封闭的市场格局瞬间被打破,经济主体间交易信息的传递进一步加快。并且随着国际间越来越频繁的贸易交易,相互之间关系也越来越亲密,影响越来越大,因此通过监管的国际化有利于共享信息,提高了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和效率,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起的区域性风暴。

参考文献

[1]卓武扬.论全球化下电子金融的有效监管[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2.

[2]谢国旺.电子金融监控问题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

[3]张松.互联网金融下的操作风险管理探究[M].金融监管,2013.(295).

[4]柯珂.超网络时代的电子金融和风险管理[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4篇

电子商务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拓展市场规模和创新经营模式,同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满足和拉动消费需求、提升经济运行质量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成为了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重要着力点之一。然而,电商普遍反映资金与结算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最大制肘,因此如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将是做大做强电子商务的关键。

一、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1.交易规模快速扩张

据统计,2014 年义乌市电子商务实现交易额1153亿元,同比增长50%;国内快递日均出货95万票,业务量位居全国城市第六位,跨境快递日均出货35万票,位列全国城市第四位。

2.网商集群效应凸显

全市淘宝(含天猫)卖家账户11.3万个,占全国总量的1.5%;诚信通会员占全国总量的4.5%;全国供应商收费会员(外贸B2B)占全国总量的4.6%;环球资源网收费会员占全国总量的2.5%;中国制造网收费会员占全国总量的3.1%;敦煌网注册卖家占全国总量的10%。

3.跨境电商势头迅猛

2014年速卖通活跃卖家同比增长130%,交易额45亿元,同比增长400%,交易额占全国总量15%,排名全国城市第3位;EBAY活跃卖家同比增长34. 6%,交易额40亿元,同比增长60%,占全国总量的12%;自建销售网站近50家,年销售额12亿元。并且随着跨境电商影响增强,众多国内外一线企业纷纷入驻义乌直接采购。

4.产业链条日趋完善

快递、第三方平台、摄影、代运营、创意、推广、培训、第三方仓储等不断出现并形成规模。全市现有规模快递企业134家,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速卖通等在义设立办事机构并定期开展培训及业务拓展活动,义乌购平台发展迅速,现日均浏览量超过120万人次。

5.园区建设成效明显

2014年完成市级电子商务园区的规划布局,规划布局和实施一镇一品的镇街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计划,新设了19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目前全市己建成投用的电子商务园区总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

6.实体与电商互动发展

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成为主流,40%传统企业自建网站或加入电商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国际商贸城100%商户上线义乌购3D实景。据统计,义乌实体市场已经成为网货的主供应地,88.1%义乌零售网商在市场没商位,混批企业50%的商品采购来自义乌市场,零售网商70%的商品来自义乌市场,批发网商80%以上商品来自义乌市场。

7.金融服务与时俱进

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产品为电商提供服务,2014年共有12家银行为电商新增贷款17.9亿元,占新增贷款的比例达到8%左右,成为推动电子跨跃发展的助推器。

二、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践及探索

1.优化制度环境

随着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及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金融部门以政策先行为导向,加强正向激励,围绕电商需求创新融资服务。针对电商需求,相继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贸易融资发展的通知》、《义乌市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义乌市仓储质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通过政策的引领和推动,着力改善金融服务电商金融环境,为金融支持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

2.明确发展战略

金融部门以商业可持续原则作为服务电商发展的出发点,以顺应人民币国际化、挖掘互联网大数据等为支撑点,从战略高度理解和认同服务电商发展的趋势,纷纷制定了与经济转型升级方向相一致的战略转型方向,并将电商金融服务确定为转型的重要途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比较优势,确立差异化市场定位,着重于培育电商特色业务。如多家银行在二次转型中都将电商列为战略重点,加大资源投入和创新力度,既支持了电商发展,也初步破解了经营同质化困局。

3.制定工作目标

金融部门将加大对电商的信贷投放作为推动小微金融服务的重要目标之一,明确“小微为先,突出电商”的指导思想,提出“提高电商贷款可获得性、拓宽电商金融服务覆盖面”、“确保年末电商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贷款增幅;力争全年拓展电商信贷客户不少于1000户,贷款覆盖面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支持电商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明确将信贷资源向小微和电商倾斜。同时,人民银行在再贷款、信贷规模安排、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也着力向服务电商企业的法人金融机构重点倾斜,突出政策先导性。

4.创新金融服务

立足于电商和电商产业的运行规律及资金需求特点,金融机构着力开展电商服务机制创新,在观念更新、产品创新、利率定价、流程优化等方面按照市场规律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开展电商金融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多家银行在考虑电商经营特点及风险的基础上,采取非财务数据分析的方法,设置了有别于传统企业的电商准入标准,并设立专营机构、配置专项信贷规模、专业人才等政策倾斜,在电商金融服务创新上先行先试,全年争取到电商专项信贷规模超过15亿元。

5.加快产品创新

在信贷产品方面,相继推出网商贷、电商通、POS机流量贷、道义担保贷款、牵手贷联保贷款、信用贷款等电商贷产品;在资金结算方面,提供包括账户、支付工具、理财服务和信息服务等在内的现代化的支付清算服务,部分银行还减免电商所有结算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在跨境结算方面,把握义乌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的契机,积极探索互联网跨境人民币业务,共有5家银行与6家国内知名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打通了跨境支付结算瓶颈。

6.形成工作合力

为进一步有效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指导下,人民银行、电商办、财政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税务、工商、科技、商务、科技、人劳、经信、物流等主要部门均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初步形成支持电商发展合力。

三、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金融瓶颈实证分析

近期,笔者对96家电商开展了金融需求情况问卷调查,初步掌握了制约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调查显示,资金是制约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50%的电商表示资金不足、金融配套政策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调查显示,目前电商主要的资金来源于四个方面:自由资金(占比78%)、民间借贷与风险投资(占比10%)、政府补助(占比约6%)、银行融资(占比6%),资金来源通道比较窄,外部融资来源不畅已经成为制约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

2.贷款申批通过率低

从实际情况看,贷款支持电商力度远远滞后于其发展。数据显示,由于通过银行渠道发放问卷的因素,85%的电商已成功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但获得贷款的过程异常艰难曲折,首次申请贷款并获批的比例仅约12%,累计申请贷款通过率不足15%(剔除最后1次获贷),80%的获贷电商仍然认为获得贷款困难或非常困难。

3.金融创新仍显滞后

调查发现当前金融机构推出的电商贷款普遍是包装普通流贷而成,抵质押担保条件仍然是获贷的基本门槛,60%的电商通过抵押获得贷款,32%的电商通过担保获得贷款,仅有8%的电商获得信用贷款并且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93%的电商认为抵质押不足是制约其获贷的根本原因。

4.结算时效有待提高

跨境电商已成为电商领域最快的增长点,所占比例快速提高。调查显示,75%的跨境电商表示跨境结算困难较多、结算周期较长,在影响发展还额外增加了结算成本,其中有60%的跨境电商表示结算时间超过30天。另外,63%的电商选择通过代理方式解决结算需求,20%的电商利用境外关联账户结算,17%的跨境电商选择非正常方式结算。

5.直接融资困难重重

今年以来,由于资金不足,相继有40余家电商尝试利用新三板或创业板融资,虽然有少数电商在新三板获得上市编码,但未有成功融资的案例。利用风险投资方面进展缓慢,如近期开展的黑马会电商投融资路演中,全市20余家最优秀电商抱团参与,但仅有4家与参会投资者初步达成投融资意向,融资需求远远未能获得满足。

四、金融支持电子商务的思路及措施

1.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思路

围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抓住当前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金融机构要按照“统筹推进、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改革创新”的发展思路,加强电商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商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加强资源集聚、鼓励先行先试,利用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电子商务领域,鼓励争取专项支持政策;二是加快产品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推出符合电子商务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合理满足多样化、个性化融资需求;三是提升金融服务、深化多方合作,探索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四是合理考核引导,提高风险容忍水平,为拓展电子商务信贷业务营造良好环境。

2.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对金融机构试行政策优惠等措施,对扶持电商力度较大金融机构进行税收优惠、风险补偿、放宽不良贷款核销等措施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二是尝试设立电商行业担保基金,为电商融资担保,以缓解电商抵质押担保难题。三是出台支持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优惠措施,吸引来义拓展电商领域投资项目。

(2)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一是继续引导银行机构研究开发出适合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如通过产业链融资、供应链融资、无形资产担保、POS机流量贷等方式为电商行融资,并制定灵活的利率、还款方案,确保电商的合理资金需要。二是鼓励银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针对电商的风险管控能力,优化电商融资环境,促进电商规范可持续发展。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第三方大数据支持为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3)优化支付结算环境。一是加快推进现代支付系统建设,在系统开发时要对接电商新型结算需求,新设电商结算模块,为电商结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二是加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尤其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既要满足电商需求,又要规范第三方机构账户,为电商资金安全提供多重保障。三是开展跨境支付结算产品创新,合理利用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优势,创新开展互联网跨境支付结算,通过与境内外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彻底打通跨境电商结算瓶颈。

(4)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一是探索成立电商担保体系,以政府参与、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政策导向要求明确为电商提供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二是探索建立电商助贷资金池,尝试由多家电商共同搭建电子商务助贷资金池,以资金池向金融机构担保获得贷款,达到共同出资、互助服务、同担风险的效果,提高融资成功概率。三是探索完善电商信用评级制度,改变按照传统企业的标准评估衡量电商资信的做法,探索完善适用于电商的信用评价体系,更好的支持电商发展。

作者简介:

傅赞(1970-),男,浙江省金华市人,汉族,职称:经济师,学历:大学本科;傅宇瀚(1997-),男,浙江金华市人,汉族。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活动是需要健全的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目前规范和约束金融行为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这不仅无法确保我国的经济金融秩序,也难以遏制金融领域不断累积的金融风险。

关键词:法律缺陷;市场经济;金融风险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已有法律变革跟不上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很多法律很难适用于经济金融领域出现的新现象,金融领域的法律缺陷日益凸现,一些法律对微观主体的经济金融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功能大为减弱,法律的缺陷难以遏制金融领域不断累积的金融风险。

一、法律不完善降低公司治理效率,累积金融风险

由于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差异,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会降低公司治理的效率,从而导致金融脆弱性,累积金融风险。

在多数情况下,管理层能够转移公司的现金和其他资产,可能用于偿付管理层个人的债务,或将其直接存入在国外银行的账户,或者注入其他公司。而在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经理人员通过转移现金和其他资产来侵占其他股东的财产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这说明法律对债权人和小股东保护的重要性。

当对企业经理人员的法律约束不力使经理人员很容易地侵占企业资产时,企业价值就会下降,这又进一步使股票价格下跌,从而使人们丧失对经济前景的信心,金融风险上升。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基本原因就是新兴市场国内和国外投资者失去了信心,导致资本流入的减少,资本大量外逃,由此导致汇率的大幅度下挫和股票市场的崩溃。为什么对这些国家信心的丧失对汇率和股票市场有如此大的影响,而另一些国家则没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公司治理中软弱的法律制度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汇率贬值和股票市场下挫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根据公司治理理论,机制有效性是用法律制度阻止少数股票持有者对公司资产的滥用,从而使代理冲突最小化。如果法律约束性不强,当经理人员预期投资回报下降时,则对投资者信心的逆向冲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的现象增加,并进一步减少资本流入,增加资本外流。这些又进一步诱使股票价格下跌,汇率下挫。

我国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不完善,首先是立法级别较低,目前在所有国家大法中均未提到公司治理。其次,公司治理的法规比较分散,例如这些法规分别针对上市公司、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不同适用对象。对于2003年2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明确提供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审理的法律依据,可以说是司法解释对完善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一大贡献。但是《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毕竟仅仅局限于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其他诸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尚未有明确的规定,至少在现阶段,大量的证券民事侵权行为的受害投资者尚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由此可见,距离建立完善的为公司治理提供司法保障的证券赔偿制度还有着很长的路要走。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讲,有效的法律制度上的正规约束可以部分地克服公司内部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约束内部人的行为,从而尽可能地使公司内部人的利益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协调起来。而且通过对滥用职权给外部投资者造成了损失的内部人给予法律上的强制性制裁措施,加大内部人滥用职权的成本,并降低其滥用职权的预期收益,尽可能减少内部人滥用职权的可能性,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金融风险。

二、法律不完善致使产权模糊,累积国有金融机构风险

从理论上讲,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还本付息的信用准则和法制监控下是能够正常循环的。但是中国的现实却表现为企业以各种形式和理由尽其可能地逃避债务,致使银行背上了沉重的不良债权的负担,严重扭曲银行与企业间的信用关系,潜在金融风险是令人担忧的。

国家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并非实质性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因为,法律没有清晰地界定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产权,而事实上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都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国家。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都是作为国家这个所有者同一利益主体的不同代理关系:国家与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之间是一种“父子关系”,而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则是“兄弟关系”,是一种虚拟性的债权债务关系。然而,“‘自由市场’,即不受伦理规范制约的市场是各种利益碰撞、各种垄断地位的表现以及讨价还价的场所,因而与各种家庭伦理格格不入。与所有根源于某种兄弟般或者血缘关系为尺度为前提的共同体截然相反,市场本质上与任何兄弟关系无关”(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可见,在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这种“兄弟关系”的债权债务与“市场伦理”是相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没有内在的压力和自我约束机制为保障自己的信誉和生存而力争履行借贷契约的义务,保证及时清偿债务。当不履行契约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时,理性人何乐而不为,国有金融机构风险因此而生。

银行与企业间的信用关系缺乏法律保障。在法律上,债权、债务人之间是契约关系。契约的要求包括承诺和履约。其中承诺是关键,它决定债务契约的各个条款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可履行,在此前提下,才能通过履约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强制履行。然而,我国银行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是无法承诺的,银行与企业间相当部分信用关系的产生是非平等自主的,出于一些非经济上的考虑,政府尤其是原来的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贷款活动经常过多地干预。由于政府的角色不是经纪人,不具有经济理性,政府的偏好往往与企业不同,以政府决策构成约束条件的不会是特定借款企业的收入和预算,由此,债务人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他对这份契约不负责任。另外,银企间的契约关系也是无法履行的。整个经济制度中缺乏对债权的保护,不还债务的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逃避债务反使债权方处于被动地位,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趋之若鹜,进一步加剧企业间、企业与银企间债务的恶性循环,积累大量金融风险。

三、市场退出机制的法律缺陷与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是指由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方式、原则、程序、主持机构和损失分担等制度要素组合而成,且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施以有效约束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或制度安排。金融机构因经营失败或受突发事件冲击而

出现清偿力不足以及最终退出市场,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较为常见,因为作为优胜劣汰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竞争的必然结果,市场退出对于提高金融制度效率、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有较为妥善的退出机制,因此金融机构退出成本较小,且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影响力较低,而我国目前尚无一套系统的、操作性强的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无法对一些问题严重、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市场退出。市场退出机制本就是用来处理金融风险,如果其本身就不完善,那么在处理金融机构时,容易产生更大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方式、方法、标准、范围和程序等内容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现有的针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仅有《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其他有关金融机构破产、接管、并购的退出行为的具体规范仍然迟迟未能出台。这种状况显然无法满足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激烈竞争的需要,不利于提高金融制度效率。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企业法人的破产还债程序很难直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破产。而《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虽然对商业银行合并、解散、撤销、破产有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仅为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关于对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商业银行法》中仅对接管的前提、目的、时限和终止作了概括性的表述,而没有对市场退出的定义及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市场退出的主管机构无法可依,加大了操作难度,同时这也致使政府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处理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指导,增加了行政的随意性。

金融机构发生危机,特别是面临市场退出时,存款人的存款如何得到保障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为金融体系建造一道安全网,当问题金融机构破产倒闭时,由特定的保险公司依法清偿存款人的存款,从而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当个别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时,存款人的利益因为有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作保证,不再产生巨大的恐惧心理,避免该银行发生挤兑风潮、传染其他与之有业务联系的金融机构,同时还给其解决问题带来时间上的缓冲。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几十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储户的存款利益很难得到保护,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没有保障,如引起金融恐慌,势必导致储户对金融机构信誉失去信心,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维护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极容易引发金融风险。

四、金融控股公司法律不健全与金融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通过直接、间接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或其他方式而对银行、证券或保险等不同金融领域中的公司具有控制权,且不直接从事其他业务经营的公司。在金融分业体制下,我国并无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但存在多种金融跨业组织如分别以三大国有银行、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即中信公司)、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光大集团)为核心的金融跨业经营组织及产业资本参与金融业形成的金融跨业经营组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等。这些金融跨业组织事实上是打法律的“擦边球”,监管层默许或鼓励的姿态意图探索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然而不规范的形式和缺乏外部的有效约束,既难以充分发挥跨业经营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分散风险以及促进金融创新等优势,又潜伏着诸如利益冲突、风险传染以及不公平竞争等弊端。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以及国务院的法规及有关部委的规章,都没有明确承认金融控股公司,但也没有明令禁止。上述几类金融跨业经营组织是在下述状况下存在的,一是普通的工商企业、信托投资公司属于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明确允许运用自有资本向金融机构投资的主体;二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在运用自有资本向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方面也没有什么限制,但从相关的法规、规章来看,其投资主体地位不明确,在现实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实例也很少见;三是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不能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虽然名义上没有金融控股公司,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而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我国目前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定立法层次比较低,有些规定不明确,不同的规章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尤其是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限制过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能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只能或主要靠利差收入,无法与其他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以及海外资本展开公平竞争,因为工商企业和海外资本都可直接或间接控股国内的金融机构。所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好利用境内外法规的差异达到实现金融控股的目的,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国际控股公司,工商银行的工商东亚控股公司等。

由于缺乏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明确法律规定,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对事实上已经存在的金融控股公司缺乏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导致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领域已经蕴含了大量风险。首先,由于我国三个监管部门在机构市场准入时的股权资金监管上缺乏协调,有些母公司、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持股,股权结构混乱,资本被不断重复计算,使得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问题上隐藏着很大风险;其次,由于分业监管,监管信息缺乏沟通,控股公司在进行股权和资金运作时故意复杂操作,反复转账,不正当的内部交易或关联交易,避开监管者,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形成了巨大的财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五、地下金融法律约束缺失带来的金融风险

地下金融是由于一国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社会资金流动性需求与法定金融组织供给之间的错位而出现的以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动机、以经营行为的非正规性和隐藏性为特征的金融组织形式和金融行为。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5)对全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进行了实地抽样调查,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0亿元至8300亿元之间,其业务规模大约占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的30%。对如此之大的地下金融活动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约束,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和对经济金融产生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地下金融的一些组织形式属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的金融组织模式,金融资源的运用渠道不明,运作机制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强,内在风险一旦释放出来,容易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并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安定。特别是在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可能为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想方设法以高息圈钱,不是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享乐或投机。这种地下金融活动的非生产性和偿还性,最终必然导致支付链条的崩溃,参与者的利益受损,引起社会不稳定,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尤其容易引发恶性循环逐步积累金融风险。同时,地下金融所遵循的游戏规则与正规金融不同,其资金不受国家税收和存款准备金等制度的约束,国家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所进行的宏观调控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地下货币资金规模越大,货币均衡水平越不真实。地下货币资金流动影响货币均衡,它通过改变可用于公开经济的实际货币总量,造成支持公开经济的货币供应达不到均衡货币供给水平,或者造成名义货币供应过大现象,使货币当局主动控制货币增长,造成实际货币供应难以满足经济均衡增长的需要,出现货币总量较大时经济的衰退。另一种极端情况是,地下货币资金转入地上,货币当局紧缩政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经济过热状况加剧或持续,削弱了宏观调控效果,增加金融控制风险。

责任编辑 贾 伟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6篇

石嘴山市是国家级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全市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撑起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脊梁”,成为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石嘴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以“优政策、建机制、搭平台、促改革、拓渠道”为抓手,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着力打通服务民营经济的“血脉”,跑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度”,为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

优化政策引导支持,让金融机构“跑”起来。制定《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推动方案》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各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举措,截至2021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75%。用足用活货币政策工具,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和常备借贷便利限额,将再贴现支持对象由过去的小微企业放宽至所有民营企业。建立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年度考核机制,结合石嘴山市重点产业发展部署,把支持重点特色产业民营企业信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通过表彰、推荐重点优质项目、增加财政性存款、总结经验推广等方式给予鼓励。建立全面服务企业的“金融服务顾问”和帮助银行更好开展信贷决策的“产业发展顾问”的“双顾问”工作制度,以创新金融服务为突破口,为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产品对服务、服务对诉求的金融专业服务,提升银企对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建立健全服务机制,让金融服务“实”起来。一是建立金融工作局、人行、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服务联动机制,定期研判金融运行形势、风险监测和全市民营融资服务落实情况,安排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融资重点任务。面对民营企业的金融风险隐患,形成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的良好局面。压实债权人委员会职责,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起诉、不下调贷款分类,避免形成“踩踏”,给其“喘息”时间,恢复“造血能力”,确保风险平稳化解。二是建立政银企对接常态化机制,建成重点特色产业民营企业名录库,动态更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金融机构实施分级分类帮扶奠定基础;积极组织举办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特色产业推介会、政银企对接会等融资活动,2021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支持企业新增发放贷款、承兑、贴现等各类贷款111.3亿元。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企业精准帮扶模式,开展“金融+”融资需求调研活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定期走访调查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截至上半年,金融机构支持重点特色产业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2倍。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石嘴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线上发布金融产品、信贷政策等,依托信用数据赋能,实现银行与民营企业实时在线精准对接促进融资意向达成,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搭建融资服务平台,让财政金融“联”起来。积极创新“政银担”产品,整合全市5支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建立“石时担”担保基金,采取多元化产品服务模式,施行政银担风险损失分担机制,资金放大达到3.6倍,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发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20年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区)全覆盖,注册资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0.3%,担保实力进一步壮大。发挥国有资本金融服务功能,整合国有资产组建2家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投融资平台公司已累计对各类民营企业资金支持近10亿元。组建国资助贷机构,由国有企业出资发起成立2家助贷中心,累计为民营企业提供过桥资金239笔13.9亿元。力推贷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在确权颁证、抵押物评估和不良贷款处置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建立“政银保”风险缓释机制,截至上半年,累计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4.3万笔12.8亿元。形成了在全国叫得响的“平罗模式”,荣获宁夏金融服务创新二等奖,“农房”抵押贷款在中期评估中名列全国第六名。

深化地方金融改革,让金融市场“活”起来。2021年石嘴山市成功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资格,将5000万元试点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和风险补偿金,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坚持把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振市场信心、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关键之举,石嘴山市在2020年宁夏各地市营商环境测评中,获得信贷单项指标位列第二。截至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6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8万户。不断丰富全市金融业态,建成西北第一个科技金融众创空间,初步形成了互联网小贷、大数据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等金融业态集群发展的态势。严格落实减费让利政策,首发全区第一单“复工复产”专项可转债,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减费让利1103.4万元,新发放信用贷款48.9亿元,对市场主体融资担保费率最低降至0.5%。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打造“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给予民营企业最快速的金融支持,推出“小微快贷”“云税贷”“善融贷”等17款线上线下融资产品,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推动企业多元融资,让融资渠道“宽”起来。鼓励企业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开展直接融资,累计实现各类企业直接融资96亿元,企业股权银行质押融资35亿元。强化上市培育,对启动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程序的企业予以分阶段奖励,最高奖励1500万元,激发石嘴山市企业冲刺上市的积极性;筛选20余家企业作为上市“后备军”重点培育,形成企业上市阶梯式布局。积极引智借力,分类别分阶段举办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债发行实务培训讲座,积极邀请业界专家和有丰富资本市场服务经验的律师、会计师等为重点培育企业进行多对一辅导,为重点企业“会诊把脉”“传经送宝”。主动上门推介,组织重点培育企業赴深圳、上海、杭州举办石嘴山市企业、产业、项目专场路演等活动,积极向全国资本推介优质企业和项目,邀请区外资本赴石嘴山市考察投资,为企业直接融资“铺好路子”。强化制度保障,为企业上市破题解忧,健全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建立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策”清单化管理制度,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借力资本市场融资扫清障碍。G

责任编辑:何青芳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

电子化金融会计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血脉,是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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