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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道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31

安全事故报道范文(精选6篇)

安全事故报道 第1篇

安全月期间奇峰公司动力公司给排水车间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011年6月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加强车间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奇峰公司动力给排水车间于2011年6月15日举办了安全事故案例图片展览和观看安全事故电视宣传片教育活动。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职工参观学习。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全部员工分批参观了展览。此次图片展全部素材于选取于近几年车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以案说法,令人警惕,并由专人进行讲解分析。通过触目惊心的事故图片、简明扼要的文字剖析,图文并茂展现事故带来的危害,以血的教训,警示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及侥幸心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参观结束,大家又观看了安全事故宣传vcd光盘,半小时的时间里,大量生动真实的事故现场,使大家心灵震撼,深受启发。员工纷纷表示,安全即是“以人为本”,落实安全责任就要从自身做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通过此次活动,使员工进一步了解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重要性。安全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李想

安全事故报道 第2篇

集成厂为哈药生产的100多台小箱,合同要求2.5平方线,配线时却选用1.5平方线,交货后,产品被退回公司换线,在市场上造成很坏的影响。并且造成工时、材料的浪废,这是严重的和低级的质量事故。公司决定:

1、对集成厂厂长葛书鑫、周建华给予通报并且每人罚款300元的处罚。

2、对班长王奇罚款300元。

3、对质检部经理和质检组长王欣给予各罚款100元的处罚。

4、对设计一室的图纸标注不明显,服务不到位提出通报批评。

二、本来是一套出口设备,设计员误下单加工结构件两套,造成了原材料损失。不含影响生产的损失,公司直接损失1万2千多元。

8月份,公司签订出口合同需要加工一套出口设备,而设计员洪群利在设计后下发的结构加工列表时,工作不认真误将结构件加工数量填成2套,造成钣金件多加工一套,部门又没有严格履行审核手续去避免损失的发生,给公司带来1万2千多元巨大损失,为此公司决定对直接责任人洪群利处以300元罚款,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罚分100分。

三、原材料不合格,操作者挑选板材不认真造成数控机床损坏,公司直接损失5万(不含影响生产的损失)。

机加厂的通快数控冲床于9月28日损坏,到10月11日修好,停工13天,修理费用5万元,并耽误了生产进度。9月30日,公司召开了事故分析会,会议参加人员:潘明生、胡立刚、许长俊、姚东敏、佟小东、李树友、岳松柏。会议由李树友和许长俊介绍了供应商维修服务人员对事故的诊断,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结论如下:

机床损坏的原因是:

1、物流部采购的20吨1.5毫米镀锌板不平,严重的每延米不平度为20到50毫米。质检、质保部和机加厂的意见是:板不平不能用,必须退货,物流部说退不了,有关领导要求机加厂挑选使用。在使用时,经常因板不平而撞机床,撞的次数多了,数控冲床就被撞坏了。

2、机加厂在挑选镀锌板时不认真,没有把握能用与不能用的尺度,因而撞坏了机床(不平的镀锌板没几张了,几乎全用了)。

3、模具配置数量不够、模具磨损也是造成撞机床的原因。

为保证公司设备完好和正常生产,机床损坏的现象再次发生,根据9月30日事故分析会决定:

1、物流部是事故的主要责任部门。物流部不按ISO9000要求采购材料,擅自更换供方、造成材料大批量不合格。对物流部经理姚东敏、采购员乔宇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刻制定整改措施。

2、机加厂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看到板不平撞机床,不采取措施、不拒绝操作,致使机床被撞坏。对厂长佟小东、班长张永良给予通报批评。

3、机加厂设备管理员李树友,抵制野蛮操作不力,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望各部门、室、分厂员工引以为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安全事故报道 第3篇

1、“三鹿奶粉事件”的媒体报道

2008年9月9日,一则标题为《14名婴儿同患“肾结石”》的报道出现在《兰州晨报》A12版上。记者沈丽莉在报道中披露,“9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泌尿科接收了一名来自甘肃岷县的特殊患者……这14名婴儿有着许多相同点:都来自甘肃农村,均不满周岁,都长期食用某品牌奶粉”。记者随后在这些患儿所住的病房看到,所有父母已经用别的品牌的奶粉代替了该品牌奶粉给孩子食用,太多的巧合让他们把怀疑的目光聚集到该品牌奶粉上。这本是一篇很可能被淹没在都市社会新闻里并不起眼的报道,而始料不及的是,正是这篇在不甚起眼处的、旋即在网络世界遭到疯狂转载的报道,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于各类奶制品相关企业及从业者的质疑和督察。然而寻根溯源,其实“三鹿奶粉事件”早已见诸报端,却远未引起如此大的震撼。以下为关键报道以及各报、网转发时间:

2008年7月30日《西部商报》刊发记者张云采写的题为《8月大婴儿肾藏半瓶结石》的报道,其中提到“给婴儿过度补钙可能催生结石,可能与所饮用的奶粉有关系。”《西部商报》电子版于早晨8:55分发布,继而腾讯、网易、新华网于8:55~11:11分别转发。当天腾讯网有2000多名网友发表评论。

2008年9月9日《兰州晨报》刊发记者沈丽莉采写的题为《甘肃14名婴儿疑因长期服食某品牌奶粉而患肾结石》的报道,《兰州晨报》电子版8:26分发布,网易、腾讯、新华网甘肃频道、妈妈宝宝、华商彩信手机报、天涯网、中广网等13家网站的新闻版面转发了该消息,时间跨度由9月9日一直到9月10日的早晨6:33分。9月11日由雅虎网发布的一条《嫌致婴儿肾结石的奶粉隐名惹公愤》的报道将人们注视的目光引向对奶粉的质疑。

2008年9月11日《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采写的《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将人们谴责的目光直指三鹿奶粉,搜狐、新浪新闻的财经版、生活版、雅虎、腾讯、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都转帖了该篇报道。一场轰轰烈烈的奶业生产污染事件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开来,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1)。

9月11日以后,国内多家省级电视台、电台逐渐开始在新闻中播放有关婴幼儿食用奶粉患肾结石的消息。9月12日晚,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首度播出以下报道:“连日来,甘肃、江苏、陕西等地出现数十名婴儿患肾结石的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使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国务院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紧急调查。卫生部已将事件有关情况向世界卫生组织及有关国家通报,并提醒公众,立即停止使用该品种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诊。”9月13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出的消息让人们获悉“为严肃处理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国务院决定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从9月12日至9月23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天的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的与此次“三鹿事件”相关的报道共25条,其中17日最多,达5条。

2、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3年5月9日,我国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一《条例》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界定为三类:(l)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2)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3)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已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也为媒体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以下几点特殊的性质:

(1)突如其来、不易预测此次奶粉事件可以说真正发端于《兰州晨报》9月9日的报道,但由于种种原因,记者未能在当天的报纸中就直接指出奶粉品牌的名称,两天后上海的《东方早报》才使之明确化。事件被揭开后,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大众媒体的广泛传播才引起了众多家长的注意和重视,其中包括许多早在数月前就有类似疾病儿童的家长。

(2)发生在公共卫生领域,具有公共卫生属性中国拥有全球第二大婴幼儿奶粉市场,在过去的15年里,“三鹿”在该领域一直保持领先地位。2007年,“三鹿”销售份额达18.3%。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此次奶粉事件所涉及的范围之广、人数之多,而且此次受害的又是那些还不会说话、只能用哭声倾诉和抗议的婴孩,更令人痛心的是,在后来的多个品牌婴儿奶粉检查中竟又查出22家奶制品企业生产的奶粉中也含有毒奶粉!

(3)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2)“三鹿奶粉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显而易见。肾结石、肾积水、输尿管结石这些根本和未满周岁的孩子不可能相关联的疾病却真实地发生了。人们不禁要将此次事件与4年前发生在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事件”相比,有专家表示,这一疾病与四年前安徽阜阳发生的奶粉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相比,后果更为严重,因为它容易导致患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若抢救不当将导致婴儿死亡。迄今(2008年9月24日)为止,毒奶粉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已影响5.3万婴幼儿,造成4人死亡,1.3万婴儿被迫住院治疗,其中104人生命垂危。22家毒奶粉生产厂家涉及消费人群超过6000万(3)。

综上所述,“三鹿奶粉事件”影响面积广、危害大、涉及的人群本身又具备年龄小、抵抗力弱等生理特点,应及时、全面地向广大受影响的和关心事件进展的人民群众做好疾病的认识、治疗宣传,密切关注对相关从业人员和负责人的问责情况等诸多方面的报道,以达到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大众,化解矛盾和情绪,稳定社会秩序,尽快让广大人民群众从“谈奶色变”的阴影中走出来的目的,使事态向好的方向转化。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四大传播媒体以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这一过程中共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三鹿奶粉事件”中各类型媒体传播特点及其互动性浅析

从新闻的角度来讲,报道大众关注的突发事件是媒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因此,传播信息,满足受众需求是媒体进行类似突发重大事件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样,真实客观的报道也是公众安全、知情权及心理上的要求。通过对突发事件本身以及前因后果的报道,让人们了解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程度、趋势,可以起到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的目的,避免人们“以讹传讹”,遏制各种非真实的小道消息的传播(4)。以下对各种类型的媒体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作一简要分析。

3.1 报纸

18世纪以来,报纸这一媒介独领风骚,人们给报纸及其从业人员冠以“无冕之王”的称号。报纸作为首先出现的大众传播媒介,它所承载的信息具有深刻性、系统性等特点;对于读者而言,信息的获得是可重复阅读的,也是可保存的(5);另外,报社记者在获取信息时的外在物质需要是最少的(一般配备笔、本子、录音笔、和相机等),被采访者不会出现面对镜头时可能表现出的紧张、局促的情绪反应。就此次“三鹿奶粉事件”的报道来看,《兰州晨报》所起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但是牵出这一发的却不是报纸媒介本身,而是网络所为。静观奶粉事件的发展,报纸媒介在获得新闻和信息的便利性方面的确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这样重要的一则信息却被排在了A12版上,在纷纷扰扰的各种广告中间的这样一条社会新闻未必能引起读者足够的重视。因此,获得信息固然重要,而如何识别一条十分有价值的新闻并把它刊登在报纸的显要位置应是报纸媒介的从业者理性思考的问题之一。

3.2 广播、电视

利用传播快速性、广泛性、视听结合的优势,广播、电视可以将一些重大事件或突发性新闻迅速及时地进行传播,这是由广播电视的传播技术基础决定的(6)。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尽管广播电视没有充当“首先报道”的角色,但其作为重要的传统媒介所发挥的力量是巨大的。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此次事件是发生在“5·12”汶川大地震后影响范围最大的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中国媒体职业化发展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中国的各级电视媒体在汶川地震报道中所表现出的反应迅速、真实准确、全面开阔、尊重生命的报道特征还在延续。因而,从质疑食用三鹿奶粉导致患病到将三鹿问题奶粉全线撤柜,从三鹿停产整顿、奶粉全部召回到对所有婴幼儿奶粉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公示,从对已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护理的关键方法到卫生部加大对三鹿奶粉患儿筛查力度并治疗,从追查毒奶粉的犯罪分子到掀起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行政官员的问责风暴,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报道奶粉事件的各个方面,中国的媒体报道再一次彰显出人性的光辉。它所具有的强大媒介权威性和公信力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又有利于社会舆论的快速形成。

从受众的角度看,大众也表现出对广播电视媒体所报道内容的热切关注,尤其是患儿较多的甘肃省经济落后的一些地区,在网络还无法进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广播甚至比电视所发挥的宣传导向作用更加明显。由此可见,广播电视作为大众心目中权威话语者的身份是难以为其他媒介形式所取代的,尤其是在发生类似重大事件时,无论老百姓在报纸上看到的消息还是在网络中得到的报道,总还是更加需要通过广播电视的渠道印证自己已知的一些内容的。如前所说,汶川大地震公开、客观、真实、人性化的报道,也成为受众对广播电视所报道的“三鹿奶粉事件”更为关心的原因之一。

3.3 网络——“第四媒体”

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正式提出“第四媒体”的概念:即继报刊、广播和电视后出现的因特网和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7)。自从它的出现,世界各地的大批传播学学者就开始讨论这一新型媒体的特征,数字化、网络化、全球化、多媒体化、实时性、易检性等特征,使得第四媒体获得相当可观的使用者和消费者。它的其他几个特征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值得重点关注:

首先,在此次“三鹿奶粉事件”的网络传播世界里,仅用百度搜索“三鹿奶粉”一词就会看到15700000多个搜索结果,足以证明网络的海量信息化,然而,在这海量的信息中,提供信息的有新闻单位、网络信息公司和个人三大主要传播者,传播源的多元化在造就大量个性化网站的同时,既会让受众听到来自不同方向的不同声音,也会导致网上流言泛滥和假新闻流传的现象,甄别信息的真伪只有依赖受众本身的个人文化修养。海量信息化同时也意味着信息的重复性很大,同样的一条视频内容,除了在电视台的官方网站可以搜索到以外,这些内容还可以在许多其他视频网站、播客网页中找到,超链接的便利使得信息的重复性得以实现。

其次,第四媒体整体传播模式趋向小众化,它是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大众化而言的。网站数目众多,内容丰富且分工精细,网民选择的范围极为宽泛。除极少数大型门户网站人流如潮外,网民们在更多时间里是停留在志趣相投而访者不多的各类个性化网站上的,尤其是博客、播客、QQ空间等其他各种个人的“虚拟主体”使小众化走向极端。一些对“三鹿奶粉事件”持续关注的人士就用自己的方式将各种与事件相关的内容都发布在自己的博客、播客网页中,甚至有一些是门户网站或官方网站上已经删帖的内容,同时,他们对事件的看法、意见也会一并出现。其实,网络传播就更像是一种在虚拟状态下的群体传播或人际传播。

其三,第四媒体能实现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传播。传统媒体虽然通过问卷调查和读者来信来电等方式与受众沟通,但本质上是新闻机构对受众的单向传播。第四媒体通过开设电子论坛(BBS)、公布记者电子邮件和在每篇报道之后设置评论区等手段,给公众提供一个交换批评和评论的场所,使网民能直接参与新闻报道。这不仅做到了媒体与网民之间的沟通,还实现了受众对受众的传播,交互性使第四媒体真正成为大众共同发言的媒体。然而,匿名性是互动性特征中的一把双刃剑,在很多情况下,匿名性的特征可以让受众说出真实的想法和事实,或者可以成为一些义愤填膺的人群发泄怒气的途径,但是有一些观点、看法过于偏激和苛刻,甚至出言不逊,理应不便出现在广泛传播的渠道之中。

3.4 各媒体的互动性探析

数字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媒体的边界逐渐模糊,传播终端呈现数字化特点,媒介互动、融合的结果就是除了报纸、广播和电视外,电脑、手机、电子报、电子杂志等数字载体也能让人们随时随地以不同方式接收到所需要的信息。在此次奶粉事件中,就是多种传播媒体互相借力、互相协作,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受众,因此,在此次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应急响应的战役中各种媒体所发挥的作用是巨大而全面的。

因为有了媒体互动,各个媒体均根据自身媒体的风格、特点及定位加强了策划,推出适合于不同受众群的报道,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效应,使传播效果得以优化,有利于受众快速地了解新闻。媒体互动可以保证多种媒体形式共同作用,同时期、立体化的多角度报道,发挥各自信息搜集方式的优势,大量、详细地向受众报道事件发展的最新动态(8)。例如,报纸记者可以发挥获取信息的便利的优势,将一些在镜头前难以采访到的信息捕捉到,而网络媒体的传播以其快速的特点可以将最新的信息同期发布出去,另外,网络的超链接功能可以将人们正在关注的事件过程整合在一个网页之中,十分便于人们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获得整体的认识。而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作为政府的喉舌,用最权威的声音向受众公布事态发展的进程,以其视听特色吸引人们的目光,各媒体的互动使得人们运用了多种感官获取信息,了解情况。由于公共卫生事件牵涉面广,影响重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策划中,媒体互动形成的合力效应为社会的稳定能够起到较好的作用。

4、看四大媒体逐“鹿”中原的意义

在此次“三鹿奶粉事件”的报道中,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的迅速反应、立体化报道、多媒体联动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对促进各媒体的职业化、规范化发展有着独特的意义。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为政府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媒体的及时公开报道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制度环境。媒体及时、公开的报道使得《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落实到了具体的实践中。这是我国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民主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快速反应、信息公开将成为媒体报道新闻的强劲趋势,而这一理念将会进一步渗透到媒体工作者、政府部门和受众的意识中,因为汶川大地震的报道就是检验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对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一次考察,而“三鹿奶粉事件”再一次强化了这种意识(9)。对于知情权的尊重就是对于人的尊重,面对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难和“三鹿奶粉事件”之类的重大社会突发事件,关注和报道人的生存状态成为媒体最关心的内容,在这一情况下,媒体作为一扇窗户,既担负着向世界展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重任,同时也担负着将灾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使得事态向好的方向转化的职能。因此,在全国人民的无形监督中得到提升的新闻报道职业化意识将成为一笔宝贵的财富,在今后的媒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摘要:本文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简要分析了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不同媒体在获取信息、报道方式等方面的特点,并就此次事件的报道中各媒体间的互动性特点及意义作了阐述。

关键词:三鹿奶粉事件,媒体报道,传播特点

参考文献

①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28825.shtml

②林丽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危机管理研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6610240100amg9.html

④房宁:《突发事件中的公共管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⑤⑥⑦黄匡宇主编:《广播电视学概论》(第二版),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⑧郑保章:《媒体互动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爱好者》,2003.9

事故性报道的策略 第4篇

危化品罐车事故及其报道 第5篇

案例1:

龙岩武平:30吨油罐车成“定时炸弹” 消防奋战排险

核心提示:7月4日上午11时26分,龙岩武平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一辆满载油料的油罐车在十方高速收费站处发生事故,因烈日暴晒,车体随时都有燃烧爆炸的可能。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及11名官兵赶赴现场施救排险。

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蔡秋生 叶帆 潘鎏萍)7月4日上午11时26分,龙岩武平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一辆满载油料的油罐车在十方高速收费站处发生事故,因烈日暴晒,车体随时都有燃烧爆炸的可能。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及11名官兵赶赴现场施救排险。

官兵到场后,只见一油罐车冲出路面,撞在路边绿化带上。经询问知情人和现场侦查得知,肇事车辆为中石油油料运输车,罐体所装载的为汽油及柴油。所幸的是车辆发生事故后,罐体未破裂,油罐车司机也未受伤。但是由于烈日暴晒,罐体温度骤然上升,这给此路段的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及时排除险情,恢复该路段的交通,消防官兵与中石油公司、交警、路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从厦门紧急调两辆槽车对事故车辆进行倒罐处理,同时要求接近现场的人员关闭一切移动电话,消除安全隐患。在等待的过程中,官兵们协调交警部门拉开现场警戒,将无关人员安全撤离现场;同时三号车铺设水带干线,出一支水枪给罐体降温;一号车随时做好供水准备。

下午4时许,征调的槽车赶到现场,并利用管道转移事故车上的油料。为确保罐车倒罐任务顺利完成,在转移期间,全体参战官兵丝毫不敢放松,警戒组的官兵坚守各个警戒点,不准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水枪手根据需要适时对罐体进行冷却,并时刻关注着的事态的变化。

当晚7时许,事故车内的油料被全部转移。经消防官兵近8个小时的紧张战斗和监护,油罐车安然无恙,车内的油安全转移,险情被成功排除,十方高速恢复了畅通。

据事故车司机描述,他驾驶槽车载着近30吨的汽油和柴油驶往武平,快行至十方高速收费站时,右前轮突然爆胎,他出于本能急打方向,结果“砰”地一声便撞到了路边的绿化带上,所幸的是当时接近收费站车速不快,加之绿化带泥土松软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才没造成严重的后果。事故发生后,他立即向高速路政部门求助,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案例2:

桐庐境内320国道四氯乙烷槽罐车泄漏事故

2014年5月18日凌晨3点左右,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的槽罐车,行至320国道桐庐富春江镇俞赵村建德方向路段(秀峰加油站)时,发生侧翻,造成四氯乙烷泄漏,部分四氯乙烷流入富春江,造成部分水体受到污染。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 书记龚正,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铭等主要领导对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事故处置工作,确保饮水安全。18日上午,龚正书记、张鸿铭市长召集市应急办、环保、林水、卫生、安监等相关部门及沿线各政府和管委会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事故处置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多管齐下,打好杭城饮用水源安全保卫战。

杭州市及当地政府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林水、消防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组织人员在四氯乙烷泄漏沟渠两端及下游水沟设置围坝,堵截收集地面泄漏物,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截止5月18日上午11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已清理完毕,泄漏的槽罐车已被拖离现场,残留在现场的部分四氯乙烷也得到清除。富春江大坝加大泄洪水量,加速水体更新。环保等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对新安江水体水质情况进行密集动态监测分析,实时关注水质变化情况。

经核实,倾翻的槽罐车四氯乙烷泄漏25.8吨,经应急处置被拦截吸附17.8吨,进入事发地点附近溪流约8吨左右,该溪流距离富春江约2公里左右。现已加大富春江大坝下泄流量,加上分水江支流水量,总计4650立方米每秒,是平时流量的数倍。

最新监测数据表明:上午8点的水样,富春江桐庐至富阳窄溪大桥断面、富春江大桥断面均未检出该物质。为确保安全,富阳市政府已发布公告,拟从中午12时暂停从富春江取水。从监测结果和水文数据判断,杭州境内饮用水源取水口目前未受影响,我们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密切跟踪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接到情况报告后,桐庐县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吊装侧翻槽罐车并运送至安全区域,阻止装载物泄漏。立即对发生四氯乙烷泄漏沟渠两端及下游水沟设置8道围坝,凌晨4点左右设置完成。同时对下游水沟采用多道活性炭进行拦截吸附处理。对泄漏液进行回收并送至暂存场所。

桐庐县有关部门已经对泄漏点位和流经沟渠以及桐庐自来水厂、富春江桐庐下游(窄溪大桥)等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杭州市环境监测站也及时制定全流域整体监测方案,在沿线各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布点、取样、监测。据最新监测数据,事发地沟渠汇入富春江入口处,未检出该物质。根据专家研判,此事件对富春江水体影响很小,也不会对下游富阳自来水厂取水安全产生影响。

案例3:

天津:油罐车躲车失控 高架路上撞护栏

内容提要:2011-07-04 14:42,昨天14:10左右,一辆油罐车行驶到快速路津昆桥附近高架路上时,为躲避其他车辆,失控撞向护栏,所幸没有从高架路上坠落,而且油罐内没有

装载油料。由于该车封堵两条车道,造成快速路交通受阻。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14:10左右,一辆油罐车行驶到快速路津昆桥附近高架路上时,为躲避其他车辆,失控撞向护栏,所幸没有从高架路上坠落,而且油罐内没有装载油料。由于该车封堵两条车道,造成快速路交通受阻。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那辆七八米长的油罐车斜停在向河西区方向行驶的车道中间,车头左侧受损较重,部分保险杠和左侧车头灯脱落,高架路边的水泥护栏也被撞损。幸运的是,该车没有从高架路上冲出护栏并坠落,也没有因为事故引发爆燃。据该车司机讲,当时为躲避另外一辆车,才失控撞向护栏。事发后,交警和消防人员先后赶到,为了避免油罐过热而发生爆炸,消防人员在现场向油罐车喷水降温。因该车斜停在快速路中间,造成两条车道被封堵,此处路段通行受阻,交警立即展开疏导。经过勘察后,油罐车驶离现场,至15时左右恢复正常通行。

案例4:

晋济高速隧道燃爆事故致31人遇难 大火烧73小时

3月1日14时50分,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公司驾驶人李建云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核载30.6吨,实载29吨甲醇),由北向南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1060公里加900米处岩后隧道路段,进入隧道光线骤然变暗,未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导致进入隧道10米即追尾碰撞前方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公司汤天才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核载32吨,实载29.6吨甲醇)。当时,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车辆碰撞后,李建云、汤天才下车查看情况,发现两车卡在一起,并有甲醇泄漏。私下协商后,前方车辆驾驶人汤天才上车驾驶车辆向前移动,两车分开后,再次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泄漏的甲醇起火燃烧。两车上的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弃车逃离现场。目前,这4人已被警方控制。

由于岩后隧道入口低、出口高,汤天才驾驶的货车所载甲醇在隧道入口处泄漏燃烧后,火势迅速沿隧道由入口向出口蔓延,先后引燃前方排队等候通行的运煤车,并引发隧道内一辆拉有液态天然气的车辆发生爆炸。据初步统计,目前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1人受伤,42辆车被烧毁,二广高速公路岩后隧道路段交通中断3天多,直到5日上午才恢复通行。

一起普通的交通碰撞事故,却由于危化车司机擅自违规处理,造成隧道内42辆汽车、1500多吨煤炭燃烧,并引发液态天然气车辆爆炸,大火烧了73小时才被扑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但已初步暴露出多个环节的安全隐患。

11日晚间,山西省晋城市政府新闻办称,经有关部门反复勘验调查,目前共确认损毁车辆42部,现场有48人逃生,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以来,陆续有群众申报失踪失联人员,共39人。通报称,因现场情况极其复杂,确认遇难人数难度很大,鉴于现场搜集的大部分遗体残骸高度碳化,有关专家已赶赴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同时,公安机关已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车辆信息、户籍资料、亲属印证、同乘人员证实等措施,进一步确认其他失踪失联人员身份。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晋城发布”消息,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山西晋城召开。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山西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分别对严肃事故查处、搞好善后处理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进行了

部署,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尽快查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严肃予以问责。同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

三、整改落实,切实加强各类隧道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3月1日,两辆危化品运输罐车在晋济高速山西晋城境内岩后隧道发生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露,在司机处置过程中甲醇起火燃烧,隧道内车辆及煤炭等货物被引燃引爆,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经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挂而不管、以包代管;肇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距隧道出口3.8公里处设置的煤检站不利于车辆在隧道内快速通过;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此外,也暴露出隧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会议指出,事故调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围绕上述问题,深入、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调查工作,得出正确结论,认真严肃处理,真正给中央、给社会、给死难者的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案例5:

山西祁县液氮罐车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72年4月15日12时,山西省祁县城赵供销社饭店门前发生了液氮罐车爆炸事故,造成死亡21人,重伤56人,轻伤99人,经济损失1.2万元。

1972年4另14日晨,高城县化肥厂车队派司机驾驶汽车从清徐化肥厂借氨罐往太原化肥厂灌装液氮。21时返回本厂未卸氨,于15日早晨又将该罐液氮送往祁县化肥厂,车到祁县后,又因祁县化肥厂不需要液氮,故又将该液氨拉回高城化肥厂使用。11时左右,该罐车离开祁县化肥厂向高城县化肥厂返回。12时20分,罐车行至祁县城赵供销社饭店四周停车。停车地点恰为贸易网点,人群稠密区,饭店门前又是该村的广场,停车后装卸工下车买东西。不久氨罐忽然发生爆炸,封头击穿驾驶室飞向前方12米处,罐体向后飞往63米处,罐内1.2吨液氨迅速气化,氨雾顿时大面积笼罩现场。当场死亡6人,在抢救过程中又死亡15人,重伤56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该氨罐是违章自行改制的压力容器,在改制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从炸开的焊缝检查,筒体与封头结合部位仍有氧气切割时残留下来的氧化铁没有清除,封头与筒体的焊接部位均没有坡口,焊缝的焊肉薄厚不均,只在表面糊了一层,焊内最薄处仅2毫米。更不答应的是,在焊缝内实垫了长1250毫米、直径6毫米的圆钢,占整个筒体周长的二分之一。

2.氨罐改制后,不经技术鉴定和质量检验,也未装安全阀,而以水压试验后就交付使用。

3.在运输过程中,本应按规定,必须派有经验的、经过练习的技工跟车。固然行车前讲过留意事项,但行车中漫不经心,多次违章在人众之处停车,氨罐压力升高不及时排放,最后导致超压爆炸。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来历不明,无技术资

料或资料不全,无合格证实书的设备一律不用。

2.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思想工作,进步他们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对进行危险性大的工作,必须派熟悉此项技术和责任心强的同道担任。

案例6:

一辆装载双氧水的双罐体槽车爆炸事故案例

2007年6月2日19时和6月3日凌晨2时,一辆装载双氧水的双罐体槽车在323国道广西鹿寨县寨沙路段,2个贮罐先后发生爆炸,造成事故车辆损坏、交通中断9 h的恶果。事故概况

2007年6月2日上午9时58分,司机陈某某、押运员兼司机张某开槽车到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装双氧水。灌装工按常规对车辆的“三证”及罐体外观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因为该车是第一次来装双氧水,为慎重起见,灌装工吩咐押运员用水分别对2个罐体进行灌水冲洗。之后开始灌装双氧水,2个集装箱罐共装了39.6 t 50%浓度的双氧水。13时33分槽车离开柳州运往深圳。下午17时,槽车行驶到323国道鹿寨县寨沙路段一坡顶处,司机陈某某从后视镜中看到拖车上靠近驾驶室的第一个罐体顶部的人孔盖有液体溢出,即将车子停靠到公路右侧检查,与押运员张某爬到罐顶上,打开快开式人孔盖查看,发现里面的液体在冒气泡,如开水般沸腾并溢出,流到地面冒起白烟,且越来越激烈,两人不知如何处理,束手无策。约18时叫过路的司机向110报警。约18时10分,鹿寨县交警来到现场实施交通封锁。19时左右,第1个罐体发生剧烈爆炸,罐体全部解体,挂车大梁弯曲变形,牵引车车头损坏,大量双氧水喷出。第1个罐体发生爆炸后,司机陈某某又到现场查看第2个罐体,发现第2个罐体内的液体也在沸腾。此时,柳州市及鹿寨县安监、公安、消防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先后到达现场,消防中队用消防水车对第2个罐体**冷却。约21时20分,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队的第1批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此时,罐体下部左右2个排料阀橡胶垫片因高温软化并在罐内压力下被挤出,罐内双氧水从阀门喷出。为了排出罐内的双氧水,防止因反应压力过高发生爆炸,2名救援人员在消防水炮**掩护下,将罐体下部2个出料球阀打开,排出罐内的双氧水。至6月3日凌晨2时左右,当第2个罐体内的双氧水快排放完时,罐体突然发生爆炸,罐体中部鼓胀变形,人孔盖板被炸飞。此次事故除运输车辆及罐体损坏外,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结果

2.1 承运单位情况

双氧水的承运单位为衡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格(2类3项、第3类、第4类、5类2项、第6类、第8类)。

2.2 车辆情况

2.2.1 牵引车

牵引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5月21日;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08年5月;核准牵引总质量:38285 kg。牵引车权属承运单位。

2.2.2 挂车及罐体

(1)挂车类型: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2004年7月;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07年7月;核定载质量:40000。挂车权属承运单位。

(2)集装箱罐

挂车装2个集装箱罐。罐体产品编号:211012G1、211012G2。由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制造,2002年11月28日完工,2002年11月29日卖给茂名市某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3月茂名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转卖给承运单位。罐体技术参数:设计外形尺寸:

02400×6100×4.0(封头板厚5.0 l"rln1);材质:304。容积:25 m3;设计压力:常压;设计温度:常温;工作介质:轻质燃油;最高工作压力:0.01 MPa;试验压力:0.036 MPa。执行技术标准:QC/r 653—20000J~油车、运油车技术条件》。罐体靠近人孔盖有1个用 I28的无缝管制作的排气管,管的下端用堵头封堵,仅在管子下部侧面分3排钻9个约(z)3的通气孔。罐体两侧出料管垫片为普通橡胶板。集装箱罐出厂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2.2.3 驾驶人员情况

司机:陈某某,男,29岁,小学文化,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和《危险货物运输(列车)资格证》,2007年5月22日受聘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张某,男,33岁,初中文化,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危险货物运输(列车)资格证》。2007年5月22日受聘承运单位押运员兼驾驶员。据交待,两人均为首次为承运单位出车。持有的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司机是2006年由原雇主办理,押运员是2007年由承运单

办理,领证前均未受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培训考核,对危险化学品的知识不了解,出车前也没有人交待过安全注意事项,不知道双氧水性质。

2.2.4 双氧水质量

经广西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取样分析,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50%双氧水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2.5 罐体金属材质

经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测:材质分析结果:0Cr18Ni9(304);金相分析结果:有晶间腐蚀。事故原因分析

3.1 双氧水的危险性

双氧水(过氧化氢)属爆炸性强氧化剂。双氧水本身不燃,纯品化学性质稳定。但接触催化杂质时发生如下分解放热反应:

H202一H20+1/202+54.25 kJ·tool一

双氧水的温度和浓度越高,分解速率越快,因此一旦诱发了分解,则分解随着放热和温升自行加速,分解加剧,此连锁反应直至分解完全。在密封条件下,双氧水大量的潜热使水迅速蒸发,生成高温水蒸汽,此时水蒸汽的体积相当于液体水的数十倍至数百倍[3] 3,可使容器内的双氧水、氧气和水蒸汽产生高温高压导致容器爆炸。双氧水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都会迅速分解,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汽而导致爆炸。大多数金属(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双氧水分解的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双氧水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双氧水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双氧水能使有机物燃烧,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浓度超过74%的双氧水,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会产生气相爆炸。

3.2 罐体不符合贮存要求

承运单位的2个集装箱罐是按工作介质为轻质燃油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制造时未经固化处理,内表面焊缝未经打磨,焊接飞溅物、焊渣(金属氧化物)等未彻底清理,内表面未作抛光和钝化处理。罐体靠封头环缝下部左右两侧各装设有1个排料阀,其法兰密封垫为普通橡胶板制作(因2个罐体上的人孔盖板均已被炸飞未找到,按经验判断其密封垫也应是普通橡胶板)。经取样以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50%双氧水浸泡试验,此橡胶料与双氧水一接触即发生明显的反应,产生大量气泡。据承运单位事后的证明材料,这2台罐于2007年3月购回,曾于5月初装过粗苯,5月30日装过32%烧碱,之前使用的茂名某商贸

有限公司在用期间装载情况未能查证。6月2日在装载双氧水前仅采用灌满水的方法进行冲洗。综上所述,与罐体有关的事故原因可能有以下

几个因素:

(1)集装箱罐系按工作介质为轻质燃油技术标准设计、制造,材质和制造工艺及罐体结构均不适合装载双氧水。罐体无测温装置,排气孔过小且无防尘罩等。

(2)由于奥氏体不锈钢罐体未经固熔处理,焊接热影响区在使用中接触敏感物质可产生晶间腐蚀,且内表面未经抛光和钝化处理。装入双氧水后,因腐蚀作用溶出的金属离子和附着在表面的焊渣等杂质可对双氧水的分解起到催化作用,因排气孔太小,分解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和氧气不能及时有效排放,导致罐体超压爆炸。

(3)集装箱罐左右两侧的出料阀及人孔盖密封垫均采用普通橡胶垫。普通橡胶为高分子可燃有机物质,可诱发双氧水发生连锁放热分解反应,导致爆炸。

(4)该集装箱罐在此前曾装载过粗苯和32%烧碱,在此次装入双氧水前仅采用灌水方法冲洗,因冲洗不彻底(如法兰连接处),残余的碱性物质与双氧水发生分解反应,导致爆炸。

案例7:

四氯化硅罐车窒息事故

2007年11月3日9:30分左右,在偃师公司一期热能转换站门口,因四氯化硅罐车司机进罐捡物,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三人受伤。

事故经过:

2007年11月1日,一辆车号为吉A94346的槽车来公司拉四氯化硅,生产一部检查时发现槽车刚装过柴油,罐内尚有残液。为确保安全,生产一部要求槽车司机将车辆停放在一期热能转换站门前,并协助槽车押运人员分别接好蒸汽和氮气进行蒸煮和置换。

2007年11月3日8:30槽车司机及押运人员三人找原料一部维护班要求装料,经维护班人员检查罐底有少量水,建议氮气继续干燥置换直至合格后再装料,随后维护班人员因其他工作离开槽车。

2007年11月3日9:30左右,在周边无公司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槽车司机苏某、陈某及押运员刘某上到槽车顶部,苏某从约直径400mm的检查人孔内向下观察罐底情况时,装在上衣兜内的人民币掉入罐内,当时未通知公司人员即自行下到罐内拣钱,因罐内充氮气置换而随即晕倒,陈某看到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立即下罐救人,刘某站在罐顶边喊“救人”边拉陈某,生产一部氢压机操作人员李超艺、采购部仓库保管员刘秋丽先后看到刘某站在罐顶上喊“救人”,并听说有人掉到罐里。李超艺和一个民工上到车顶,发现没有绳子等救生器具,就告诫刘某不要着急,到罐下打电话向工段长潘玉泉报告,氢压机操作人员用对讲机和电话向调度和部门值班领导报告,刘秋丽跑到维修班通知维修人员紧急救援,打电话通知值班领导张允计,并跑到办公楼通知公司领导侯总、杨总。期间站在罐顶上的刘某被晕倒的陈某拉入罐内,也随即晕倒。

接到报告的维修人员、潘玉泉等很快赶到现场,潘玉泉安排人员将置换氮气更换为压缩空气,并安排打开应急箱提供呼吸器和防毒面具,张喜发、刘红培、王炎涛、丁际东、阎东斌、王新华、段怀献、孙建设迅速爬上罐顶,在先后赶到的公司领导侯总、杨总、王总、张总的指挥下进行有序的救人工作,张允计及时打“120”报警。张喜发戴着正压式呼吸器进入罐内实施人员绑缚和向罐口送人作业,丁际东、阎东斌负责张喜发所用空气瓶和安全带的保障工作,刘红培、段怀献、孙建设、王新华负责绳索拉人,王炎涛负责罐口接人,安清泉、徐兆雷、曹永斌、潘玉泉、李超艺、王家力、黄志亮等人在地面接人并提供安全保障。在大家的共同协作下,已处于昏迷状态的三人先后于10:00被全部救出,放置在地面空气流通处,治安保卫人员和生产一部郭玉梅、王刚等人拿正压式呼吸器向被救人员送压缩空气,维修人员用氧气瓶向被救人员送氧气以促进呼吸,10: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被救人员送往医院抢救。2007年11月4日0:30,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三人全部苏醒,各项生命体征指标正常。2007年11月6日三人全部痊愈出院。

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槽车司机苏某对罐内正在用氮气置换了解很清楚,也接受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培训,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资格证书,对进罐操作基本知识有一定了解。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进入炉、塔、釜、罐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对受限空间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排专业人员监护。但槽车司机进入罐内既未通知公司相关人员,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属于严重的违章作业。

2、违章盲目施救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 槽车司机陈某、押运员刘某均经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培训,取得了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对罐内情况也很了解,但仍在苏某晕倒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前赴后继下罐救人,导致事故扩大,属于严重的违章操作。

3、公司对外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公司《生产区域车辆封闭化管理规定》要求进厂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装置许可证”,安装有效的阻火器,随车人员经安全教育合格,公司业务单位派人带车,方可在门卫登记进厂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和停车。目前公司对外来车辆和人员的全程监管制度尚不健全,“机动车辆进入装置许可证”没有落实,外来人员在厂区随意行动,外来车辆在厂区没有规定的路线,经常超速行驶,随意停放,公司内业务单位对车辆进入厂区后监管很不到位。司机等三人无人监护管理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4、公司对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足,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外来人员进厂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门卫没有告知他们进厂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违反规定可能造成什么后果,要承担什么责任。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业务单位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不够。司机等三人多次进入生产区但没有人进行强化安全教育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5、发现两人进罐窒息,而没有采取断然措施,是造成事故扩大的间接原因

发现有人呼救,公司员工上到罐顶检查并报告,但未采取断然措施阻止刘某盲目救人,是造成事故扩大的间接原因。

事故教训:

1、安全生产管理部要尽快制定、修订外来车辆、人员进入生产区管理办法。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厂区时,门卫要发给相应的安全须知卡片(有公司主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注意事项、车辆行驶路线图、理解并承诺执行的签字等内容),督促司机和外来人员学习、理解,门卫确认其理解后要要求其在卡片签字承诺。外来车辆、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由业务单位进行安全告知和培训,并安排人员全程监护管理;

2、生产一部要针对公司目前物流实际情况修订物料(氯硅烷、液氯、盐酸等)装卸车操作规范,使制度和规程更具可操作性。修订后的规程和制度要培训到采购部营销人员、司机、装卸车人员、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

3、营销计划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营销人员安全培训和责任心的培养,对外来车辆要定人全程管理,不能进厂后放任自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车辆进厂。罐车的清洗,建议在厂外进行,确需进厂处理的,必须制定书面处理方案,明确安全措施,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4、公司已配置了比较充裕的事故应急设施,但仍有不足,如应急梯子、安全带、快系绳索、长管式呼吸器等欠缺。安全生产管理部要依据公司生产特性,针对不同类事故,完善事故应急设施;

5、报警程序不畅通,应急指挥混乱,生产调度不明白调度在事故应急中的主要职责。安全生产管理部要尽快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到员工手中,各部门要组织员工学习,必须作到紧急救援时,人人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服从谁的指令;

6、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司2007年3月1日下发的《关于明确公司消防应急组织的通知》,要让公司所有员工明白公司报警电话“65259119”,公司生产调度必须无条件接听接警电话,接警后,要首先通知三个应急救援小组,同时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要利用三部外线电话在最短时间内分头通知有关领导。领导到位后,所有应急人员要在现场最高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应急救援。三个应急救援小组要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

7、通过这次事故应急,反应出公司新职工经验不足,应急能力较差,遇紧急情况容易慌乱,处理方法欠缺。各部门要加强新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能力的培训,并要经常进行反事故演练,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各部门联动的反事故演习,在演练中积累经验,总结不足,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的安全应急技能。建议各部门安排人员值班时尽量考虑新老搭配;

8、本次事故应急也反映出门岗和消防维护班人力不足。建议公司成立专职消防队,并增加消防维护班人员编制;

9、本次事故也反映了社会急救医院距公司远,救护车难以及时到达,延误抢救时机。建议公司购买一辆救护车或改装一辆面包车,在车上备担架和吸氧装置及部分急救药品,将公司各岗位上有医疗专业和护士专业经验的员工组织起来成立义务救护队,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和演习,以备紧急情况时有效救护;

10、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总结这次应急救援过程,从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吸取教训,完善自己部门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以案例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督促职工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变水平。

案例8:

铜陵市液氨汽车罐车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案例分析

2007年4月8日,我省铜陵市发生一起液氨汽车罐车安全阀机械受损而导致泄漏的事故,因应急处置得当,未造成次生灾害。这是在我省境内发生的首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阀碰断泄漏事故。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一种特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由于其装载介质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且运输情况变量多,不确定因素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设备要大,同时,若应急处置不当,有可能扩展为灾难性事故。我省地接东南西北,除了我省现有的455辆各类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外,境内道路还来往着大量外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此,加强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急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本人参加了这起事故的应急响应,试用掌握的信息资料探讨该类设备的应急处置工作,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事故及应急救援处置过程

4月8日上午6时40分,灵壁县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装载22.5吨液氨的汽车罐车(车牌皖L22659、挂车牌号为皖L2693、核定充装量27.3吨)于河南开封建许化工厂充装液氨后,向安徽铜陵市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运送,进入铜陵境内后,由于驾

驶员、押运员道路不熟,误驶入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后门,在进入汽车磅房时,由于车辆超高,罐车的安全阀被汽车磅房的上部水泥横梁碰断,罐体内液氨快速挥发,从安全阀口向外部大量泄漏,喷出的汽化氨气柱高达4米左右,并发出刺耳的气流噪声。

事故发生后,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向110报警,6时51分,铜陵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接到报警后先后出动7辆消防车赶赴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位临铜陵市铜官大道附近,过往车辆、行人很多,现场还有许多围观群众。消防官兵立即采取喷水吸收、稀释措施,封锁道路、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危害扩大。铜陵市政府及质监、安监、环保、公安、卫生、气象等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于8时左右先后抵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市政府当即成立了黄正保副秘书长为指挥长,安监局周久生局长、质监局陆大中副局长为副指挥长的重大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和现场抢险、治安警戒、环境监测、专家四个应急救援组。其中,现场抢险组由市质监局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在指挥部的指挥下,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应急处置,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环保部门设立了环境检测点,卫生部门做好了医疗抢救准备,气象部门提供气象监测数据,质监部门立即按照应急处置作业指导书、液氨应急处置指南和罐车安全阀泄漏带压堵漏指南指导应急救援,并紧急调动企业液氨、液化石油气应急专业抢险队伍。在应急过程中,铜陵市委书记沈素琍指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尽最大努力避免环境、地质和水资源污染,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铜陵市市长张庆军,常务副市长于勇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险。张庆军要求,环境部门定点监测大气环境,自来水公司做好长江取水口水质监测;事故抢险要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并尽最大努力避免环境污染。省质监、安监部门也做出快速响应,派员于接报后2小时15分内抵达现场,帮助指导做好救援。鉴于该事故有扩展成为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的可能,省质监局事故中心进入应急临战预备状态,一方面与现场保持通讯联系,动态掌握事故应急信息,另一方面向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应急办、省委、省政府信息机构和安监、消防部门报告和通报情况。

现场抢险组先采取倒罐处置方案,由于罐车安全阀口直接与大气相连,罐内压力不够,且难以将罐内液氨全部倒尽。经过论证,指挥部果断改变处置方案,决定采取锲入木塞+专用压紧装置的堵漏方法。10时30分,堵漏开始,先将堵漏装置和抢险人员用水喷湿,消防特勤和企业事故抢险应急分队各选派1名技战术过硬的抢险人员佩带一级防护,在两支开花水枪的掩护下,带着夹具和带压堵漏器具从消防拉梯登上罐车顶部,在稳定住身体后,两名抢险人员立即将缠绕着聚四氟乙烯生胶带的木塞塞住泄漏部位,并用木头榔头将木塞锤紧,随即用加工好的槽钢压堵漏木塞上,并安装上钢丝绳和手动葫芦,逐步拉紧使木塞承受压紧力以保持密封状态。11时16分堵漏作业结束,成功完成了堵漏。11时40分,槽车被运往铜陵市六国化工股份公司进行液氨卸载,经核算,该罐车充装了22.5吨液氨(从充装单位核实),堵漏后卸载20.65吨,事故泄漏液氨1.85吨。此次救援历时4个多小时,由于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中毒和伤亡。事发之后,市环保部门和水务公司对全市空气质量和自来水长江取水口进行水质展开监测,大气环境、长江水质未受到影响。

二、这起事故应急工作的启示

总的来说,这次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是及时、果断和成功的。总结成功经验有以下几点:

其一,铜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响应迅速,处置得当。先行抵达现场的消防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实施施救,市政府迅速成立应急指挥组织,环保立即布置监控点,公安交管部门实行交通管制,气象部门提供气象监测数据、质监部门立即调动应急专家和企业应急抢险队伍,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抢救准备等等,应急工作有条不紊,紧张有序。

其二,现场救援条件有利。事故现场环境空旷,并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当天天气晴朗,带有微风,有利于泄漏的氨气释放;现场附近有化工企业排放废水的酸性水塘,供水条件好;离化工企业近,调集队伍快速。

其三,应急措施得当。在采取倒罐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决定带压堵漏措施,用专用木塞缠聚四氟乙烯生胶带,用不产生火花的木制锤锤实,再用手动葫芦与钢丝绳将槽钢压在木塞之上,压紧压实,制止了泄漏。在处置中注意了防静电和防毒害等措施。

其四,把企业的应急抢险队伍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并注意加强联系和指导,关键时间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其五,事先专门备有专项预案和作业指导书,对应急处置工作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

其六,事故报告快速,使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早了解事故状况,并对应急工作做出有力的指导。

其七,媒体报道把握适度,正面宣传了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

这起事故还带给我们很多教训,归纳如下:

第一,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没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罐车驾驶员、押运员不熟悉运输路线,因而误入无关厂区。

第二,罐车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偌大的罐车,潜在的危险程度那么大,而是凭经验,存侥幸,造成罐车撞到房梁之上。

第三,门卫没有履行安全警卫职责,没有仔细询问,误以为是装载氨水的槽车,盲目放行进入厂区。

第四,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经常出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而该厂地磅房没有限高标志,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尽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有GPS卫星定位装置,但对该罐车的运行没有起到监控作用,成为摆设。

此外,任何一个应急处置工作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都需要总结经验,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如:应急人员经验不足,认为气压过高,危险很大,对用木塞堵漏没有把握,需要平时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战时来之。

案例9:

新疆315国道大货车与油罐车发生相撞

燃油大面积泄漏

2011年06月20日19:13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张孝宇 通讯员李文涛)6月20日10时许,315国道喀什市境内3021公里处1辆满载沙石的大货车与1辆满载沥青的油罐车发生相撞,装沙石的大货车

油箱撞裂,燃油大面积泄漏,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喀什消防官兵紧急赶到现场,成功排除险情。

记者今日下午从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当日上午10时30分,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消防车及消防官兵赶赴事发现场进行救援。

10时45分,消防救援官兵到达现场发现,满载石子的货车与满载沥青的油罐车死死卡在一块,货车油箱被撞毁,燃油正不断从油箱里向外泄露,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燃油味,情况万分危急。虽然到场的消防官兵个个都身经百战,但现场的这种情况还是令大家倒吸一口冷气。官兵们十分明白:此时只要遇到一点火星,就可能引起爆炸。

面对现场情况,消防官兵立即对现场实施警戒,疏散周围车辆,100米以内禁止火源,同时铺设两条水带干线,利用喷雾水枪对空气中弥漫的油蒸气及泄漏燃油进行稀释,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协调交管部门调集大型吊车进行增援。

经过40分钟的稀释之后,11时30分,经检测现场空气中油蒸气浓度降至爆炸浓度极限以下。

11时40分,由交管部门调集的1辆大型吊车也赶往了现场。经过现场各参战部门的协商,决定由大型吊车实施起吊,将两车分离,消防官兵继续对油罐车进行降温、稀释空气中的油蒸气,全程监护起吊过程,防止发生意外。

13时20分,两辆事故车辆被成功安全分离,所有在场的官兵此时才松了一口气,历经2个多小时的救援工作圆满结束,正所谓是有惊无险。13时30分,事发后中断了3个多小时的315国道恢复了通车。

据现场油罐车司机孙坤剑说,该车在行驶至此十字路口转弯时,由于后面货车行驶太快,刹车不及,酿成了此次事故。值得庆幸的除两辆事故车辆车头严重损毁外,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10:

滨州市成功处置一液化气罐车翻车事故(图)

2008年8月29日下午5时许,一辆河北液化石油气罐车在滨北东方红路口发生翻车事故。罐车内存有40立方,约20吨液化石油气,随时有泄漏的危险。

案情就是命令。滨州市滨城区质监分局首先接到通知,第一时间派出特监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赶往现场途中滨城区局迅速与山东省特检院滨州分院的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市局,市局迅速启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将情况汇报政府。

三方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应急预案的工作安排,与安监、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了解现场情况、疏散附近人群。市局张毅局长亲临现场指挥,讨论救援方案。山东省特检院滨州分院技术人员对罐车进行检查后,决定采用将事故车的牵引车和罐体分离,用新的牵引车将罐体拖走的解决方法。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历时五个小时,工作人员成功将罐体与新牵引车连接,在交警部门配合下送往滨化集团,事故被成功消除。

滨州市局张毅局长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现场召集会议,高度评价了此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实战。他指出,各单位在此次事件处理过程中,不仅反应迅速,而且配合有序,头脑冷静,处置得当。当前尽管奥运会结束,但是残奥会来临,中秋节临近,安保工作任务艰巨。他要求并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此次事件成功处置的经验做法,对全市特种设备再次进行隐患排查,保障全市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为“平安滨州”建设贡献力量。

案例11:

12吨汽油倾泻排水沟 都匀消防3小时成功排险

12月14日,尚未正式通车的夏蓉高速公路贵州省都匀段,一辆满载12吨汽油的油罐车发生侧翻,造成罐体输油阀门破损,导致汽油全部泄漏,经过都匀市消防官兵近3个小时的紧张施救,成功将险情排除。

据介绍,当天下午14时40分左右,一辆满载12吨汽油的油罐车途经尚未正式通车的夏蓉高速公路都匀东出口往广西方向6公里处时,该油罐车为躲避一辆原地掉头的轿车,加上雨天路滑,导致撞上路边山体,整个车身呈60度侧翻,将排水沟上水泥板压坏,左前轮和左后轮陷入路边排水沟内,左侧罐体阀门被撞坏,大量汽油泄漏,流入排水沟内。险情发生后,该车驾驶员迅速拨打电话报警求救,都匀市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两辆水罐消防车,一辆抢险救援车,16名消防官兵并协调相关部门调集空油罐车和吊车一同赶赴事故现场施救。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由于罐车12吨汽油全部泄漏在排水沟内,消防官兵针对现场情况立即现场实施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并迅速出水将泄漏汽油稀释、冲刷到堵截的排水沟内,同时,将排水沟上水泥板揭开,使用泥土将泄漏的汽油堵截排水沟内,空油罐车和吊车到达现场后,立即协助消防官兵排险,经过消防官兵近三个小时的紧张施救,成功将险情排除。

案例12:

伊犁消防成功处置一起天然气罐车侧翻事故

2015年1月11日13时22分,伊犁巩留县境内一辆压缩天然气罐车由西向东行至塔斯托别村加油站旁时,与一辆小车发生剐蹭,罐车紧急变向导致侧翻事故。接到报警后,支队全勤指挥部在支队当日总指挥、政委朱永平的带领下奔赴现场指导救援,同时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集伊宁市特勤中队、巩留县消防中队共8辆消防车、33名消防官兵到场参与险情处置。

支队力量到场后,经过侦查,发现事故车辆侧翻至路基旁林带内,车上罐体无破损泄漏情况,司机轻微受伤已自行逃出。支队全勤指挥部一方面安排人员联系交警部门封锁事故路段,联系公安派出所对事故现场1公里范围内进行警戒和疏散,同时联系巩留县供电公司对事故路段附近5公里范围内断闸停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另一方面,支队全勤指挥部针对现场情况,确定了疏散人员,实施警戒,现场侦测,防止泄露的初步战术措施,组织到场中队利用泡沫消防车采取双干线出两只泡沫管枪对事故车辆进行整体覆盖,并实时进行监控防护,其余车辆做好供水连接,并积极联系县建设局运调集县洒水车、铲车及两辆50吨吊车到达现场协助处置。

保护措施到位后,支队全勤指挥部征得新捷燃气公司技术人员与天然气罐车生产厂商的意见后,果断提出了扩大警戒疏散范围,消除火源,寻找最合适吊升点,牵引吊升的作战方案。消防人员组成两个抢险救援组,开始确定吊升支点并采取湿棉褥保护,固定吊升钢丝绳,两台吊车吊升车体,铲车随同向外牵引,经过多次细致严谨的操作尝试,晚21时30分,经参战官兵8多个小时连续苦战,终于将险情成功处置。

案例13:

京藏高速一甲醇罐车发生事故 罐体破损引发泄漏

2月7日凌晨1时左右,一辆满载30吨甲醇的大罐车在京藏高速内蒙古境内磴口至临河段发生事故冲下路基,罐车罐体破损严重,甲醇由罐体裂缝往外泄漏。

据现场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的巴彦淖尔消防部队介绍,甲醇有毒、易燃,其蒸气与空气结

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针对事故特点,消防救援人员携带防护器具及无火花工具进入破损的车头,将车头内电瓶取出。同时利用现场地形,将泄漏甲醇引向旁边洼地,用水枪进行稀释处理。经过7小时连续作战,消防官兵成功处置了此次罐车泄漏事故。

目前,事故车辆已得到妥善处理,环保部门正在对泄漏甲醇进行无害化处理。

案例14:

液氨槽罐车翻车发生泄露 附近居民紧急疏散

中新网长沙8月5日电(郭峰)5日早上6时20分,一辆载有25吨液氨的槽罐车,行驶至306省道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三封寺镇墨山村路段时翻车,导致大量液氨泄漏,千余名群众被疏散,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华容县消防大队、岳阳市特勤消防中队相继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事发现场罐车侧翻在一民房旁,白色氨气浓烟从罐车破损处不断喷冒,发出的“哧哧„”声,并随风扩散。

交警立即临时封锁了旁边的306省道,消防队员第一时间对周围近100户居民紧急疏散。

在救援现场,消防队员使用特种器材和纱布、棉花进行堵漏处置,并利用喷雾水枪进行稀释保护。

目前,多部门联动配合花费3个小时成功处理了这起因槽罐车侧翻导致液氨泄露事故,周边居民无人员有异常身体不适,道路逐步恢复正常通车。

案例15:

杭甬高速路发生液化气罐车倾覆事故

8月20日,在杭甬高速路绍兴入口处,消防官兵正在看护从液化气槽罐内导出的气体燃烧。19日下午,一辆液化气槽罐车行至此处时侧翻,车载液化气泄漏。有关部门立刻封锁高速公路,疏散附近群众,并用管子将泄漏气体引到100米外燃烧,预计整个过程需要约20个小时。

案例16:

吴堡警方处置液化气罐车泄漏事故

6月17日9时许,吴堡县高速路口一停车场内,两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发生泄漏,该县消防官兵、公安民警于当日11时45分将罐车泄漏点安全封堵。

经查,17日3时30分许,马某、田某驾驶一辆装满石油液化气的罐车经过青银高

安全事故报道 第6篇

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XX小学安全检查报道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营造平安的学习环境,2014年3月3日,XX小学总部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工作分成两个小组进行,由XX校长、XX书记带领XX主任、XX老师,分别对食堂、宿舍进行细致全面的排查。由XX主任带领XX老师检查了校园教学楼以及周边安全。通过排查确认:食堂环境卫生合格、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消毒工作到位、食品安全有保障。消防各设施工作均正常;学校教室、走廊、及各功能室线路无裸露、老化;照明设备处于正常状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设施齐全;学生课间活动有办公室值日老师陪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中上下楼设置了楼道负责专人疏散和指挥。对师生活动场地、校园建筑物,进行有序地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学校的安全工作均落实到位,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了“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的创建。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做到坚决落实,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安全无小事,事事皆用心。只有这样,才能创设平安校园,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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