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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01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1篇

靖远县教育局:

根据靖远县教育局项目办建设安排,我校于2009年3月8日拆除砖木结构的D级危房学生宿舍5栋,合计面积980平方米。

特此报告

学校校长:

靖远县高湾中学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2篇

第期

海东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海东地区4.2亿元资金

改造2.1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为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近日我区又下拨2011年第三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92万元。至此,2011年我区分三批共安排41704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784万元),帮助2.1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

为使资金安全到位,按照地区财政局和地区民政局《转发〈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账)管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到建房户手中。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奖励性住房工程建设,使部分贫困群众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

本期报送:省财政厅办公室、社保处,地委办、人大工委办、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3篇

第期

海东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海东地区4.2亿元资金

改造2.1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为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近日我区又下拨2011年第三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92万元。至此,2011年我区分三批共安排41704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784万元),帮助2.1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

为使资金安全到位,按照地区财政局和地区民政局《转发〈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账)管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到建房户手中。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奖励性住房工程建设,使部分贫困群众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

本期报送:省财政厅办公室、社保处,地委办、人大工委办、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4篇

验 收 报 告

晴隆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马场乡2011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工作在县

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按时、按质、按量地圆满完成了我乡926户的指标任务。根据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对我乡926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整体验收。现将我乡2011年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为较好地组织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袁力(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龙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易普(乡民政办负责人)

张君江(青山片区负责人)

陈钦鹏(马场乡片区负责人)

刘胜伟(坪寨片区负责人)

刘凡祥(鲁迫片区负责人)

易烈忠(中云头村村委会支书)

陈伟(马场村村委会支书)

龙昌明(鲁迫村村委会主任)

张兴隆(茶际村村委会主任)

杨仕昆(坪寨村村委会支书)

田剑岚(野寨村村委会支书)

陈选荣(战马村村委会支书)

郑金文(青山村村委会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普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表格及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

二、工程项目分配情况

(一)、201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我乡201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马场村76户(其中包括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中云头村76户、战马村67户、青山村、77户、平寨村69户、野寨村77户、鲁迫村74户、茶际村86户。共计602户。危房政府补助标准共计

402.65万元。

(二)、2011度新增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我乡2011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马场村30户(其中包括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中云头村19户、战马村28户、青山村、46户、平寨村51户、野寨村33户、鲁迫村69户、茶际村48户。共计324户。危房政府补助标准共计229.25万元。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根据县级通知要求,我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的形式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核实,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把关等,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原则,根据要求,结合马场乡实际认真组织逐户竣工验收工作。

1、 第一阶段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5月8日 实施了第一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都已经完成了基础工程,

二、三级危房修缮完成了任务数的20%。

2、 第二阶段的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8月2 日实施了第二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都已经完成了

墙体砌筑,

二、三级危房修缮完成了任务数的60%。

3、 第三阶段的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9月2 日实施了第三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完成了主体工程,

二、三级危房修缮完成了任务数的80%。

4、 第四阶段的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11月 1日实施了第四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都基本竣工99%,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户数有:青山村2户、战马村、2户、平寨村1户、鲁迫村1户、茶际村2户。验收领导要求其必须在12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并且责令包村干部敦促落实。

二、三级危房修缮全部完工。

5、第五阶段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11月14

日实施了第五次检查。拆除重建的都已全部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率为100%。

四、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经验:

1、坚持统筹规划,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2、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扶贫开发和村容村貌整治结

合;

3、及早落实,明确职责,组织到位;

4、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安全家园的积极性;

5、坚持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物质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以加固改造为主、拆除重建为辅,建设经济、安全、实用的民居住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乡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需要危改户自筹部分的资金大都是靠借贷,给他们带来新的负债。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而且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群众需要。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跟不上发展需要。

马场乡人民政府

马场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一、思想重视近年来,我镇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在农村仍有不少困难群众住房破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他们渴望改造危房,但自己又没有能力,如果没有政府的帮助,他们无法改变房屋破漏危的现状。镇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把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融洽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根据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排查,排队梳理,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实施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做法,部门单位和村两委亲力亲为,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在领导层面上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力。

二、明确政策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09]33号)和霍政办[2009]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出台了《大化坪镇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坪政[2009]109号)。这些文件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救助政策、救助方式、

建设标准、资金保障等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为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建立起了申报有序、救助及时、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的保障机制,做到了“申报一户,公示一户,核准一户,审批一户,改造一户”,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亲友帮助、邻里帮工”的方式加快了建房进度。

三、科学规划在推进建房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科学规划。一是组织调查摸底。在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做到家庭成员清、居住情况清、收入情况清、贫困原因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分轻重缓急,拟定危房改造计划。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库区移民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施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及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要,我们要求所有新建房屋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泥地面,内外墙分别用水泥、涂料粉刷或贴砖,同时水、电、卫生、灶具设施配套。

四、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再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6篇

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1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办〔2012〕7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与造福工程结合实施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民意,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和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农村危房改造与新一轮“造福工程”结合,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搞好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美观大方,满足最基本需求的住房。

(三)严格管理、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结合实施“造福工程”,着力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加快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和改善住房条件。2012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000户,并细化分解到县(市、区)(详见附件1),在2012年底前全面动工改造,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或修缮加固;居住条件恶劣的偏远自然村贫困户的搬迁建房;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建房;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的修缮或重建;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的建房。各县(市、区)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生活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并对省、市、县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爱民固边模范村予以倾斜。

(二)资金筹集。要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试点资金,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地方政府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并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序推进。

(三)补助标准。2012年省级(含中央财政)将按一定标准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给予补助,市、县两级也应根据财力安排补助资金。各县(市、区)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省级补助采取按人和按户相结合,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改造对象自愿选择,但不重复补助。补助标准为:修缮房10000元/户,五保户修缮或新建15000元/户(人),新建房按造福工程标准补助,但不低于10000元/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补助享受政策叠加。

(四)资金发放。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及时足额到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取“打卡到户”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转账到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

(五)资金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改造要求

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农村房屋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拆旧建新全部纳入造福工程范畴组织实施。

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与质量安全巡查,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抽测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操作流程

(一)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附件2),拆旧新建的,还需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申报审批。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危房等级鉴定和资料复核。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根据其住房危险程度核定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纳入年度造福工程对象数据库,并向市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年度造福工程实施计划。市业务主管部门接到各县(市、区)上报计划后,根据省下达任务指标结合县(市、区)的上报计划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年度任务指标。

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依照相关政策和重点倾斜对象,将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分解下达给各乡镇(村),并公示公告。因指标不足未列入该年度改造计划的要及时给予说明原因,并列入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五)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设区市开展抽查验收,并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宁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统一组织,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农办(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农户档案管理和组织工程验收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并指导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监察部门要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强化绩效考评。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年度绩效考评纳入造福工程年度考评,结合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开展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管理与进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书范文第1篇靖远县教育局:根据靖远县教育局项目办建设安排,我校于2009年3月8日拆除砖木结构的D级危房学生宿舍5栋,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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