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信范文
政府公信范文(精选8篇)
政府公信 第1篇
信息公开透明和政府公信力
“躲猫猫”“欺实马”“钓鱼执法”的再调查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力。三起事件中,无一例外出现了政府部门推翻初步结论的“再调查”环节。在信息公开已成为政府法定责任的今天,企图掩盖事实真相的“躲猫猫”不啻鸵鸟政策,既不合法也不高明。政府不能够保证不犯错,但一定要保证诚实。要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的形象,需要日积月累的艰苦努力;而要破坏这种公信力,一件错事足矣。
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政府长期没有真正从传统的行为模式中走出来。只要出现了危机,首先想到的事情,是瞒,遮避消息,把事情纳入内部控制的渠道,争取在内部处理。但是,到了信息化程度如此之高的今天,真正意义上的封锁消息,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封锁和遮避的结果,是真相难以大白,流言却不胫而走。结果,受损害最大的,是政府的公信力,这种损害积累多了,政府想改辙,但再说什么,也就没人信了。
“钓鱼式执法”,是以违法的方式执法,对法律和道德具有很强的危害性,既腐蚀着道德,伤害人们的善良之心,又损害着执法者的形象,削弱政府的公信力,打击人们对于法律权威的信心,加剧社会的信任危机,破坏社会和谐。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措施,纠正这种“钓鱼执法”行为。一是要加强干部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二是加强纠正处理和队伍整顿,对违法执法的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起到举一反
三、警戒震慑的作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规范。
政府公信 第2篇
体制:组织方式,组织结构 ——仅涉及构造结构问题
机制: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更包括了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和功能
制度: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有更多的强制性,往往伴随成文的规定
“华南虎”事件
事情经过:2007年10月5日,镇坪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报告称: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1张,其中数码照片40张、胶片负片31张。省林业厅委托镇坪县林业局进行核实后,在没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由本厅技术力量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就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2万元。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政府新闻发布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引起媒体和公众质疑后,有关人员又一再违反纪律,擅自发表意见、参与争论,加剧了舆论的关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存在的问题:
1、仅由本厅技术力量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最后就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就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引起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省林业厅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反映出该厅存在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等问题 相关处罚:省政府决定,除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追究纪律责任外,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擅自发布未经全面核实重大信息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针对该问题的相关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都要以此为戒,在处理各类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时,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研,审慎决策。要坚持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纪律,提高效率,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作出应有贡献。
知识引申: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机关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或者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的;不提供或者不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目录的;对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隐瞒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提供的;违反规定收费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这种状况不能不反映出我国信息公开制度中存在着一些漏洞。翻开我国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其最大着眼点是放在如何及时公开上,许多规定对不及时公开或隐瞒不公开的责任人都规定了相关处罚,可是对虚假公开却很少规定该如何处罚。
2、信息公开有两个基本要义,一是及时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能虚假。可是在实践中,我们只重视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正是对后者没有相关制度的约束,才导致了华南虎事件的发生。其实类似的事情不仅仅只有一个华南虎,如有的地方为了骗取更多的资金,任意扩大灾害损失等等,华南虎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躲躲猫
“躲猫猫”已出现两种定义:一种是“在躲猫猫游戏中意外受伤而身亡”;一种是看守所“牢头狱霸”所为,对进入监室人员“实施多次伤害”,是一种看守所里的潜规则。
政府第一次信息公开:对于死因,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当天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
该事件存在的问题:
1、李东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主管的监室内形成牢头狱霸势力,并致使一名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被伤害致死,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李东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确实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对其宣告缓刑。苏绍录身为晋宁县看守所监管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对多名被监管人多次进行殴打、体罚和虐待,情节严重,已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苏绍录虐待被监管多人,情节严重,但鉴于其案发后,确有悔罪表现,且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有阻止他人自杀等情节,可酌情对其依法从轻判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2、“躲猫猫”一案的调查结果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其同监室关押人员串供、建立攻守同盟,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使案件调查侦查产生很大困难,加上为及时向媒体公布,检方在未调查完毕的情况下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3、孙谦批评了一些地方看守所对检察监督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使一些监管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正的现象,指出检察机关缺乏及时掌握看守所执法情况和发现、调查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影响了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相关对策:
1、孙谦建议在今后的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中,应当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有关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并就监督的程序、措施和效力等做出具体规定,以切实解决目前看守所检察工作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的问题。
2、孙谦建议,看守所可以与派驻检察室实行监管信息联网,重大监管情况应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派驻检察人员可以随时查阅看守所监管工作资料,不受干涉地随时同在押人员通信、谈话。犯罪嫌疑人提出在看守所内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的,检察机关可以向看守所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或者电子监控录像进行审查,看守所应当提供。对于羁押期限届满而办案部门未改变强制措施的,检察机关应当监督看守所依法释放犯罪嫌疑人。云南省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在对该案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向公安机关提出整改建议,并将进一步加大对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杭州闹市飙车案
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规定了非常严密的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定罪量刑。公安机关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都要进行全面、严格的 审查和监督。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最后决定定什么罪、判什么刑,从而确保正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确保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对本案,公安机关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公众放心。关于担心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否做到公正执法、不受外界干扰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在办案过程中,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关于担心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否做到公正执法、不受外界干扰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在办案过程中,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建设政府信用的必要条件:制度保证原则。确立制度信用是建设政府信用的必要条件;建立规范政府权力的完备法律体系,是解决政府守信问题的根本之举。政府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严格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努力做到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确保政令统一、政策连贯
浅析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 第3篇
基层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片面地认为公开正面的信息有利于社会稳定, 公开负面信息不利于社会稳定, 于是就采取新闻管制和封锁消息等措施;基层官员可以根据主观意愿或本部门的利益行使和约束行政权利, 使政府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官员认为天高皇帝远, 于是以权谋私, 滥用权力, 结果是腐败成风, 因而降低行政效率, 加剧基层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二、基层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分析
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 各种矛盾日益激烈, 在政府公信力方面突显出一系列问题使人们对权威的认同程度不断下降。其原因主要有:
1、基层政府方面
在基层政府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基层行政主体的自利性。由于“经济人”假设的存在, 基层政府以及公务人员自身利益, 在特定的条件下将自身利益置身于群众利益之上, 导致权力滥用, 进而影响公众对政府权威与诚信的认同程度。基层政府公务人员也会在工作中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导致各种寻租行为。⑵行政制度供给的不足。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属于制度信任, 这种信任必须建立在一套可靠的信用制度基础之上。由于制度的缺乏, 政府行为常常被个人行为所代替, 使公众“人人自危”、信用环境恶化, 政府信用失范也在所难免。⑶基层行政监督的缺乏。由于长期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单方面性和强制性特点, 弱化了它的群众性和社会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 致使行政决策的形成基本上处开“黑箱操作”状态, 各种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并无多大的约束力。⑷体制转轨的冲击。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 市场经济实行等价交换原则, 被有些人引到政治领域搞权钱交易。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民众对国家的权威产生置疑, 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
2、公众方面
在公众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公众获取信息少。与政府相比, 公众作为消费者, 所掌握的信息量却相当有限, 加之虚假失真信息泛滥, 这样公众就会怀疑政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真实性, 进而产生信任危机, 出现部分社会成员对政府的不信任。⑵公众文化素质不高。公众大部分居住在落后的农村, 公众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 导致公众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弱。最终造成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不理解, 进而发展成不信任, 从而使政府公信力大大下降。⑶公众监督不到位。公众在行使监督权利时无法承担相关监督成本, 使其监督流于形式。不受监督的权利会产生腐败, 因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就会下降。
三、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对策
1、转变基层行政人员的行政服务理念和增强公众的主人意识。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与经济全球化的局势下, 为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需要政府树立现代行政理念以提高政府公信力, 转变基层行政人员的权力观以明白其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任与委托, 应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作为公众, 要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 要意识到自己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要任用好、管理好、监督好自己的代理人。
2、加强制度建设, 打造责任政府
基层政府只有在法制规定的轨道上运营, 人民才会对政府产生一种稳定感、安全感和依赖感, 才会更加信任政府、支持政府。通过强化信用立法以推动整个社会信用的完善与发展;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和相关法律规范以增强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健全行政责任追究赔偿制度以加大对基层政府行政人员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 使其不敢徇私枉法, 把政府真正建成高效廉洁的政府;基层政府要从无限政府模式向有限政府模式转变, 建立负责任的、高效的、透明的、信用的政府, 并进一步使之法定化;要大力强化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 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只有为公众负责任的政府才能得到公众认可, 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3、切实加强基层政府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在基层政府决策中, 基层政府可以利用互联网络建立“电子化政府”, 以政治协商为主渠道, 充分收集民间智慧;并就某些重大问题建立公众与政府间的对话机制;政策制定中可以采用深入交流访谈法、代表参与法、基层意见搜集法、价值取向法等。同时建立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 强化“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 增强公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不仅提升了公民对公共政策和国家权威信任感, 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也有利于我们构建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摘要:本文力图以政府和公众作为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的主题出发, 从基层政府公信力现状入手, 分析了其下降的原因, 并提出了相关的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对策。
关键词: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
参考文献
[1]龚培兴、陈洪生:《政府公信力:理念、行为与效率的研究视角》,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3年第7期。[1]龚培兴、陈洪生:《政府公信力:理念、行为与效率的研究视角》,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3年第7期。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三卷) , 人民出版社, 1979年。[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三卷) , 人民出版社, 1979年。
政府的公信力 第4篇
么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呢?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做出了分析。
一、政府公信力的内涵和要素
在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组成的社会诚信体系中,政府的诚信是最大的诚信。所谓“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依据于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它体现的是政府的信用能力,反映的是公民在何种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持信任态度。因而,这一概念事实上囊括了政府信用与政府信任这两者的全部内容。具体地说,政府公信力这一概念包含以下三个要素:第一要素:理念。理念是一种向导,它告诉人们如何从事。正确的理念自然引导恰当的行为,这说明理念具有指导性。而政治合法性是政府公信力的第一要件。第二要素:行为。行为根植于理念。而行为愈正当,行为主体获得的信任值就愈高。第三要素:结果。政府管理效率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必然结果。政府管理效率是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政府的非赢利性及产出的公共性与服
务性,决定了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理念正确、行为正当与结果满意是构筑政府公信力的三大支柱。三位一体,环环相扣,生成了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公信力缺失的表现
体制的转轨要求政府职能相应转变,个别地区出现政府职能错位或失位,使得危机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危机管理职能模糊。一些政府部门仍然管了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导致市场混乱无序。一些政府部门扩大自由裁量权与民争利,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面对层出不穷的危机事件,最为关键的就是核心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机构,专门应对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政府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部门化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指挥体制,对于新的公共危机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再有就是服务意识薄弱,信息发布滞后。政府公信力在于真诚地为百姓服务,取信于民,欺骗舆论、混淆视听的做法只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还有就是诚信理念淡薄,官员权力异化。面对危机的突发性,政府官员在管理理念上对危机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加之缺乏“民本”意识,漠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无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欺上瞒下,口是心非,弄虚作假,只重视算政治账,忽视成本——效益分析,对危机反应失当,致使危机扩散。
三、政府面对突发危机时,公信力缺失的根源在哪里
第一,政府自身的自利性包括地方政府的自利性和政府官员的自利性。一方面,政府组织的自利性,指政府在政策制定时以组织自身利益为考量,而非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在现实中,由于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利益冲突的调节者、社会秩序的供给者和维护者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真正到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其上级政府的利益,为了取悦上级政府而把上级政府的利益放在首位。政府官员也同样有自利性,政府官员是以自己任职期间获得最大预算为目标进行行动的,通过预算的增加,官员们可以获得职位、权限,尤其是随之而来的特权及名誉等个人利益。第二,政府执政理念的滞后片面发展理念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矛盾。另外是全能政府理念与有限政府理念的矛盾。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相当部分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继续保留全能政府理念,政府行为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同时存在。第三是“人治”理念与法制理念的矛盾,还有就是管制理念与服务理念的矛盾,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地方政府往往把自身当作社会统一的权威,依靠严密的组织和制度,建立起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时往往把公众视为行政管理的被动承受者和行政成果的被动消费者,公众既没有参与行政管理的机会,也没有选择政府所提供的“产品”的余地,只能消极地接受政府提供的种种服务,完全处于被管制地位。
四、我们要解决政府公信力缺失问题就要转变公务员的权力观和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要转变行政理念首要的是树立公务人员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政府是受公众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机构,其权力并非本身固有,而是来自于人民的信任与委托、另外就是强化公务员的信用意识。第二,加强法制建设,首要的是加强信用立法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构建政府信用的基础。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立法先行,加以规范。同时还要建立一整套规范政府及其行为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政府的权力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和行使的步骤、方式和手段。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意图和大多数人的公平公正信念,做到合情合理和客观适度。同时要健全行政责任追究赔偿制度。要努力健全行政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和制裁,尤其要强化程序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制裁。不断拓宽和加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和额度,政府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要赔偿,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也要赔偿。再次,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要建立政府的信用,没有监督机制是不可能实现的。目前的情况下,一般有两种监督形式:一是法律的规范和监督。要使政府做出合理的决策,并且能够保持决策的稳定性,在实施中不因为个人或集团的利益而走形,最有力的就是法律的规范和监督。二是道德的规范和监督。
参考文献:
[1]龚培兴,陈洪生.政府公信力:理念、行为与效率的研究视角[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3(7).
[2]陈潭.政府信用失落与政府信用建设[J].社会主义研究,2004.
[3]何明显,汪水波.地方政府公信力与政府运作成本相关性的制度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
政府公信 第5篇
国发〔2016〕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是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五是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一)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上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四、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二)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三)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四)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五、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三)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四)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规范地方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六)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六、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协作配合。
(二)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法规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结合实际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提高政府执行力 增强政府公信力 第6篇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告诉我们,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要善于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要论述如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增强政府公信力,首先要站在法制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为只有依法治国才是我们治国理政与长治久安的出路与归宿。
一、政府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的内涵及其联系
执行力概念最早由美国资深的企业家保罗?托马斯和企业管理学家大卫?伯恩提出的,他们认为执行力在企业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事实上,一个组织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成功与否,可以说是“三分战略,七分执行”。具体到基层政府,执行力就是拥有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处理危机的能力、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及廉洁自律的能力。而政府公信力,即是政府获得公众的信任度,是政府能力在公众心中的综合评价和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也是政府对公众的凝聚力和动员力的重要决定因素。所以,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历来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公信力弱的政府,不能取得公众的足够信任,必定有令难行,也就不可能有很强的执行力;而执行力弱的政府,一切规划和政策都难以落实,也就没有多少公信力可言。
国政治生活中的痼疾。
(三)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主要体现在:公务接待、公务旅行、拖沓推诿现象较严重,效率低下。运用行政资源走后门、拉关系、投机钻营现象普遍。机构众多、人员臃肿。追求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高档化。效率低下影响了政府形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产生行政成本积累现象。
(四)缺乏民主与法治精神。由于缺失民主与法治这两个“轮子”导致我国整个行政机构乃至行政体制改革举步维艰,也导致我国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急剧下降。没有民主、假民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产生了民众信仰危机和认同危机,并将进一步削弱政府合法性基础,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也因此大打折扣。
地方政府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大打折扣的表现在行政运行的各个方面,轻者表现为假执行或不执行和敌对情绪,重者甚至演化为暴力冲突,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效率和形象及社会安定。
三、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足导致的社会动荡和进步停滞,古今中外皆有例可证。当前,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和表现都是多方面的,例如政府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公众权益得不到保障落实,社会公平公正尚有欠缺,有的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行政行为和决策缺少法治化,一些政府
以,加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让政府切实履行公共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努力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政府的宗旨和目标。
(四)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是建设和谐政民关系的需要。优良的政民关系是人民信任政府,政府服务人民的和谐政民关系,和谐的政民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而和谐政民关系来源于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的公共政策和社会管理行为得到人民信任,才能得到人民支持,得到人民支持才能形成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形成和谐的政民关系,才能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
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执行力的途径
结合我国实际和参考国外政府提升其执行力与公信力的做法,现阶段我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政策的合法、合理性和执行人员的素质、态度是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前提。地方政府至少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和制定政策。其次,制定的政策要充分尊重民意和民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再次,政策的执行人员要具备耐
其次,推进政府工作的公开化和法制化,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一方面要完善实体法,另一方面更要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实现政府工作程序法制化,通过行政程序实现行政公平。接着,就是通过执法责任制,责任考核制,提高政府执行力。
浅析政府公信力提升 第7篇
目 录
内容摘要 „„„„„„„„„„„„„„„„„„„„„„„„ 1 正文
一、政府公信力问题研究的意义„„„„„„„„„„„„„„„ 2(一)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2
(二)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 „„„„„„„„ 3
(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 „„„„„„„ 3
(四)政府公信力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政府公共决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要求 „„„„„„„„„„ 4
二、影响政府公信力提升的因素及成因 „„„„„„„„„„„ 4(一)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致命性伤害的是权力腐败和官僚主义,是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和作威作福的官僚主义作风 „„„„„„„„4
(二)政府行政政策随意,行政工作作风轻浮,政府责任意识淡薄也是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主要因素 „„„„„„„„„„„„„5
(三)管理理念的滞后性导致了地方政府公信力减弱 „„„„„„6
(四)人民群众话语权的缺失使地方政府公信力被削弱 „„„„„7
(五)不健全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使地方政府公信力减弱 „„„„7
三、政府公信力提升的途径„„„„„„„„„„„„„„„„„ 8(一)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亲民务实政府„„„„8
(二)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8
(三)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9
(四)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10
(五)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
„„„„„„„„„„„„„„„„„„„„„„„„„ 10 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2
内 容 摘 要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所获辖区内社会公众普遍信任而拥有的权威性资源,它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公信力建设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政府各项制度改革和建设的一块基石。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提高民众对政府的支持、信任和信心之关键所在。政府公信力的的高低反映了人民政府的信任程度,从而影响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影响力,同时对政府效率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提高政府公信力必须克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各种负面因素和民众对政府的信用危机,化解信用危机的有效方法是秉承科学发展观的治世理念,完善制度建设的公民参与机制,定位政府角色和保证制度建设的制度刚性与公正性,来全面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用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论文关键词: 政府 公信力 提高 社会保障
浅析政府公信力提升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所谓政府公信力就是政府在其公共行政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建立起的一种信任关系。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提升政府公信力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紧迫,增强政府公信力不仅是实现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增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和提高全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
一、政府公信力问题研究的意义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作为国家软实力的政府公信力,是经济社会信用中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部分,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心和核心。从历史上看,国家出现的本质就是政府信用的建立,亦即保障个人信用的实施并对其产生有效的约束,进而促使公众在经济交往中保持良好的信用。企业和银行的出现,促使政府信用的价值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社会信用的规范者和倡行者,政府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全面履行其经济职能,维护好市场秩序,保证社市场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又好又快地发展,兑现对公众的承诺,树立起良好信用形象,是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根本保证。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需要政府制定和实施符合经济规律的法律及政策,市场主体间大量契约的履行离不开政府监督,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也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政府的公信力较高,就能够主动进行自身改革,依法办事,在履行监管市场职能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随意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正常交易活动。政府通过施政行为,达到促进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和谐发展,使市场主体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就能得到民众的配合支持,政府执政效能提高,政府信任就得以巩固。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
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政府公信力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政府公共决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要求。如何将一个行使权力的政府转变为民谋利的政府,将一个执政型的政府转变为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最直接最简单的问题,就是政府在执政中怎样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不断增长的要求,怎样及时回应人民的利益诉求,简而言之,就是如何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问题。但是在行政实践中,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和管理机制均不健全,产品、资源和劳务等方面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出来,其资源配置不能合理有效,而其风险性、紊乱性的应对能力和措施的预计不足,等等,都需要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引导、监控。否则,势必引起市场主体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政府的行政效率产生怀疑。由于整个社会处于转型之中,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于个人主义、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等等观念作祟,导致决策的随机性、执行中的随意性和无计划性,使得重复决策、反复投入,甚至出现无视上级政策的行为发生,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因此,如何确保公共决策的民主化、合理化,确保公共决策执行中的权威化、严肃化,既是政府公信力提升的必然要求,也是其必由之路。
二、影响政府公信力提升的因素及成因
首先,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致命性伤害的是权力腐败和官僚主义,是形
形色色的腐败行为和作威作福的官僚主义作风。行政人员作为政府行政执政的主体,其言行直接影响政府的外在形象,影响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每年各类政府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政府违法人员逐年增多,在国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典型的政府腐败案件中,每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涉及地(厅)级官员30多人,使政府公信力在公众心目中大打折扣。在我国,由于“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利制约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民主意识相对淡薄,腐败现象犹存,信用体系缺失等原因使得政府公信力日渐下降。其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低,无法满足民众生活和发展需要,而公共产品直接关涉到群众利益。低效服务致使政府行政绩效的公信力大幅下降。再者,政府行政的合法、透明性不够,决策中的民主性不高。民众的知情权和参政要求没有得到尊重,也导致政府行政过程的公信力不够。最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受各种主客观原因影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政府官员任免、升迁没有更好地体现民意,政府合法性受到部分质疑导致政府产生的公信力不足。
(二)、政府行政政策随意,行政工作作风轻浮,政府责任意识淡薄也是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整体上处于下降态势。形势比较严峻。近些年来,针对政府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多次发生,针对政府官员的恶性犯罪案件也不少,民众参与政治普遍冷淡。于此可以看出,政府的形象不再那么光辉高大,其公正性和为人民服务的无私性遭受质疑,其凝聚力和号召力略显苍白。虽然政府和人民保持一定距离,人民对政府存有一定程度的不满和质疑是正常的,适当的民众独立性可以推动政府建设与时俱进,避免像上世纪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那种运动式社会动员给全社会带来的巨大破坏。但政府和人民如果始终处于相互怀疑、不信任和敌视状态,最终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百弊而无一利。不可忽视,我国政府公信力下降有其宏观的社会大环境。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轴的改革开启了社会转型。由农业社会、村落文明向社会、城市文明变迁,这种整体性社会转型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是“第二次革命”。在转型过程中,旧有的社会秩序遭到迅速解构,而新的社会秩序正在慢慢建立,新社会规范因其认同基础薄弱而显得软弱无力,而旧的社会规范正在失去社会基础而对新社会失去足够的效力。整个社会处在新旧因素相互交错、冲突和共同作用情况下,社会容易出现失序和失范。各个领域存在许多不公正和丑恶现象,诸如因政治权力缺乏足够监督导致贪污腐败,市场经济机制扭曲出现坑蒙拐骗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人自危和自保,彼此信任程度整体下降,这种社会人文环境必然影响和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三)管理理念的滞后性导致了地方政府公信力减弱。
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几经修改,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善,随着生产力技术水平的高度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乡差距的逐步缩小,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不适应现代国民对利益的诉求。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意识到社会的这种发展趋势,他们仍然固守传统管理理念,坚守传统法则,从而使目前的社会保障管理呈现明显的非规范化、非系统化状态。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在灾害救助和低保户供养制度的管理上表现比较稳定和规范,但诸如人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均没有较为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即使有也呈现出较大的随意性。因此,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滞后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最大遗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决策的失误。而这种决策的失误,主要与地方政府的管理理念滞后有关,因为理念是行为的先导,超前的意识及现代的管理理念是生成与执行科学、合理、合法、有效政策或制度的必要前提。
(四)人民群众话语权的缺失使地方政府公信力被削弱
所谓话语权,是指公民有就社会公共事务和国家事务发表意见的权利,是一种表达权和参与权的体现。然而,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却似乎是有意无意地把人民的这种权力给忽略了,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还严厉打压人民参政议政,对有些所谓的“极端分子”实施司法拘留,如河南郑州农民王帅网上反映选举问题遭跨省追拘事件,就充分说明地方政府的越位行为迫使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成为一个集体沉默的群体。有学者认为,坚守公共精神,维护公共利益是建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着力点,而实现这个着力点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给予人民群众充分的话语权。一旦人民群众的话语权被削弱,那么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在民众中慢慢降低。
(五)不健全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使地方政府公信力减弱
在社会经济城乡二元结构作用下,我国不少人民还处于社会边缘地位,并呈弱化的态势发展。如郑功成教授所说,“80年代以来的社会保障改革,基本上是针对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而言的,广大乡村长期被忽略,不仅被世界各国称道的合作医疗制度已基本消失,而且出现了部分富裕乡村对村民福利全部包办和一些贫困地区连‘五保户’生存也出现困难的极
端情形,乡村养老保险制度虽已试点十年多却又陷人了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由于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引发了地方政府公信力逐步削弱。
三、政府公信力提升的途径
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亲民务实政府。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第二,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第三,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都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要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努
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
第四,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第五、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在一切公务活动中要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能,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为行政工作目标。国家权力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权力,政府手中的权杖是人民赋予的。保证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并且为全体人民服务,是现代国家最核心的政治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制度设计。全球化时代,政府治理社会的活动以信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政府信用是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在宪政体制下,政府能够依法办事,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能够秉持法制精神,竭诚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恪尽职
守,一切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有法律依据,保证国家权力的无害性和非任意性的行使,是政府对人民讲信用的集中体现,能够促成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信任。在行政实践上,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应该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纲要”,依法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从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有意识地从制度上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推动消费者利益集团形成,增强企业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主体意识,使其利益能够在规制博弈中得到尽可能充分的表达。这样,通过扶持社会力量发育成长,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使政府权力处在监督之中和压力之下,使公务员更加克制、审慎和谦恭,既是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政治保障,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由之路。
结束语:政府产生的公信力是基础性公信力,它是促进政府行政过程透明、民主化和政府绩效提高的制度性保障,同时它具有缓冲和部分地释放因政府行政过程不合理和政府绩效低下带来的民众不满情绪;政府行政过程的公信力是对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补充,它对政府绩效具有直接促进作用;政府行政绩效公信力的提高可以短时而有效地弥补政府产生和政府行政过程的公信力不足,相反政府行政绩效公信力下降可能立即引起民众对政府合法性和政府行为过程合理性的质疑和追问,从而促进后者的改革和完善。
注释:
徐珂:《政府公信力浅说》,《前线》2007年第9期。
龚培兴、陈洪生:《信念、行为与效率———以“非典型肺炎”防治为例》,《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3年第8期。
王攀:《市民参与是减少政府成本的关键》,《中华工商时报》2007年第4月12日。
曾国安、满一兴:《关于政府经济职能演变趋势的理论分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浅议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8篇
其一, 政府责任意识降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和灵魂是诚信, 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 几代领导人一直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现实却是“以人为本”成为有些政府官员的幌子, 有些政府官员甚至把行政职业与公共权力作为个人资本和特权, 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 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降低了政府的诚信度。
其二, 政府行政行为失范。政府行为公信力是政府行为在公众心中的可信任程度。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一些政府机关往往从部门利益出发, 随意承诺又不守信用, 或政府管理不到位, 无法最低限度的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 使民众对政府失望, 损害政府的信用形象。另外, 一些政府官员缺乏“民本”意识, 不关心群众疾苦、弄虚作假, 甚至跑官卖官、贪污腐败, 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 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后果, 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大大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其三, 行政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对政府行政监督乏力的主要表现, 一是监督滞后。我们的监督往往是问题出现以后, 或等问题成堆才进行, 很少有事前和事中监督, 从而导致监督滞后。二是监督缺威。我们习惯于以部门文件来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 对官员的处罚经常是以党纪政纪、行政处罚、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 威慑性明显不足。加之政府官员的人治、专制、特权观念极深, 行政效率低下、推卸责任等一系列行政不诚信行为得不到遏制, 削弱了行政的权威性, 降低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其四, 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恪守陈旧的思路, 采取隐瞒, 甚至欺骗手段, 造成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 公开的信息不准确不可信, 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在一些重大事件和灾难面前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 2003年SARS爆发之初因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导致社会恐慌、谣言流传, 造成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就是有力的佐证。同时, 政府片面地认为公开正面信息有利于社会稳定, 公开负面信息不利于社会稳定, 于是就采取新闻管制、封锁消息等措施, 而公开性不够容易导致“行政神秘化”, 这无疑将拉大公众与政府的距离, 使得公众对政府信用持怀疑态度, 造成政府工作被动。
2 影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原因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 在这个时期, 我国所进行的改革都是要“摸着石头过河”, 因此, 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及问题。
首先, 政府责任意识弱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关键在于“责任”, “责任”就是有责任意识和责任心。责任意识和责任心不强、不高, 是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高的主要而关键的原因。当前, 无论是政府组织还是其成员, 利益观念和部门观念过重, 公平公正意识淡薄,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行政心理普遍存在。一些公务员受传统“崇上、唯上、唯书”的行政思维模式影响, 在工作中因循守旧、急功近利, 使政府信用受到影响。在实际工作中, 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因责任意识不高, 责任心不强, 不但使自己由于失职、渎职而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也给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造成了严重损害。
其次, 政府自身的自利性。政府组织的自利性, 是指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以组织自身利益为考量, 而不是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 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现代经济学认为, 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经济人, 也存在自身的利益, 因而就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也就是自利性。在现实中, 一些地方政府在没有国家法律许可或者行政命令授权的情况下, 就擅自介入与自己无关的事务, 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具体的干预, 政府行为存在大量的错位、越位现象, 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中的信任度。
再次, 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即使是民主制度下, 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掌握权力的政府也有可能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反过来侵害人民的利益。要使政府始终维护和捍卫人民的利益, 对人民讲实话, 说真话, 守信用, 就必须有效地约束政府权力并能及时追究责任。但是我国现有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是不健全的, 主要表现为: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乏力, 流于形式, 没有真正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二是司法机关独立难, 我国法院、检察院的财权、人权、物权都受同级政府的约束, 这严重影响了其监督制约功能的发挥。三是民主党派、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监督, 其主体的监督意识以及监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待提高, 并且其监督行为还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导致监督效力与效果不理想。
3 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建议
第一, 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 有公信力的政府应是全心全意服务于社会公众的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中,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表率, 社会诚信以政府诚信为标杆, 政府讲诚信, 就能带动一个地区的社会诚信蔚然成风, 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 增强外来投资者的信心;政府不讲诚信, 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
要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就要强化服务意识和“顾客至上”思想:要坚持情为民所系, 深化爱民之心, 做到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利为民所谋, 力行亲民之举,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 以真诚负责的精神, 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坚持权为民所用, 不以权谋私、不贪污腐败, 做到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当好人民的公仆。
第二, 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社会转型向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挑战。在市场经济领域中, 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要与市场发展规律相适应, 对经济过程的调控管理必须以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为前提。政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 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要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机关级公务员就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政府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使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要求, 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提高领导、决策和施政能力, 在管理方式上, 政府要从以人治手段为主转变到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 不断加大办事的透明度, 并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第三, 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有学者指出, “政府的公信力, 正是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效果的社会反馈, 是政府责任行为的外射。”如果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这一原则得以贯彻, 即保证政府权力受到限制, 政府的行为受到监督, 政府的行为结果受到问责机制的制约, 那么政府必然能取得公众的信任, 政府公信力必然提高。
基于政府与公众之间权力的非对等关系, 政府权力必须受到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还必须承担与权力对等的行政责任, 既包括法律责任, 也包括政治责任和道义责任。现实中权力与责任常常错位, 面对权力分配时, 一些部门领导积极性很高, 拥有权力之后, 却不能尽到相应责任。这样权力就易于被滥用, 要改变这一点就要在考评机制、问责机制上下工夫, 把权力与责任有效挂起钩来, 使政府部门领导牢牢形成一种习惯性观念:获取权力是为了做事, 做事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因此, 建立有效的政府问责机制, 建设责任政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和关键环节。
第四, 健全政府的资信制度。政府资信的信任度是政府公信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资信公信力是指公众对政府渠道传递资信的信任程度。是否尊重公民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是政府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标准。首先, 修改各种阻碍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 建立透明、公开、权威的政府信息披露机制, 使公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其次,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开展电子政务, 实行政务公开, 从而使政府信息可以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
同时, 公众可以在第一时间向政府传达意见和观点, 自由地表达民意, 反映民情, 做到下情上通, 政府依靠获得的信息, 采取措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这样能使政府的施政措施更有针对性, 更能代表人民的呼声, 既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又得到了公众的拥护, 政府行为也就具有了强大的民意基础, 自然也就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 而提升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政府公信力受到公众质疑, 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就仅仅是“海市蜃楼”, 况且, 政府公信力问题又关系到政府行政能力以及整个社会信用的提升, 所以说, 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 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北京中华书局, 1963.
[2]李建功.优化环境促开放, 强化责任抓追究[J].政府法制, 2006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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