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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精选9篇)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1篇

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办公室设兼职车队长一名,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和日常管理。正常业务用车由办公室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负责派遣。非公务用车必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第三条 公司员工因公市内用车须事先填写《公司用车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送车队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并签发派车单,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执行外出任务,无派车单不得动用车辆。

第四条 因公长途出差时,出差人员需事先以部室名义向公司分管领导提交报告,写明事由,行车路线,凭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及用车申请单向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申请用车。车队长报请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出车前办公室分管领导及车队长向驾驶员和用车人员提出注意事项,规定行车路线,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

第五条 办公室分管领导及车队长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不符合外出条件的车辆禁止动用。

第六条 车辆外出执行任务,驾驶员要严格检查车况,重点是核查有碍安全行车的项目。行驶途中应进行定时、定程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行驶,待车辆回来后及时保养和维修。

第三章 行车安全及服务

第七条 办公室要组织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行车。

第八条 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应提前5分钟等候乘车人。

第九条 外出执行任务,不得随意搭载无关人员。凡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造成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十条 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驾驶员酒后驾车或交他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全额赔偿。驾驶人员下班饮酒必须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第十一条 节假日期间公司安排车辆作为值班车。值班车使用范围为节假日期间的公务用车或职工急重病等特殊情况用车。

第十二条 节假日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如遇紧急情况可先电话申请批准,事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第十三条 用车申请人要自觉遵守公司值班车辆使用规定,司机要根据派车单规定任务提供服务,有权拒绝超出派车单任务范围的服务要求。

第四章 车辆油料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车辆市内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油票,油票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保管,财务管理部稽核,驾驶员统一从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处领取油票加油。长途在外加油,司机回单位报销发票前,先由用车人签字,再送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登记加油数量并在发票上签字后,财务管理部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为加强成本控制,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建立单车燃油台账,制定单车核算标准,于每月末分别核算出各车辆的耗油总量及公里数。里程控制严格按车辆里程表进行定期考核,并辅以派车单控制。月末单车累计超标部分应按即时价格计算为:金额在200元以内承担30%;超过200元的承担80%;超过500元的承担100%。考核结果凡节约部分可按30%提成进行奖励,也可以丰补欠。

第五章 车辆登记管理

第十六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技术档案资料均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保管(须随车携带的除外),并负责有关费用的缴纳。

第十七条 《车辆登记本》是每辆车的使用档案,是车辆使

用、封存、维修、保养和驾驶员工作成绩的依据。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要认真细致地建立各辆车的登记本,掌握各车辆从始至终整体运行情况,以便做到科学、有序的管理。

第六章 车辆检查、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八条 冬季时办公室统一购买洗车卡定量发给驾驶员去指定地点洗车,其它季节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清洗车辆。

第十九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要以竞争方式比选确定,一年一定,并签订《车辆维修协议书》。

第二十条 公司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时要严格遵照以下程序:

一、车辆属于常规性维修、保养,驾驶员应向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查阅《车辆登记本》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并将每次保养情况记入《车辆登记本》;

二、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时,应由办公室领导、车队长、驾驶员会同定点车辆维修技师进行检测,查明原因;

三、确需修理时,由车队长将检修结果和修理意见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将故障车辆送往维修站维修;

四、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要认真建立维修车辆档案,详细记录维修部位和零部件更换情况,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对更换的报废部件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确认;

五、维修车辆进行财务结算时,须经驾驶员认真检测,确信

机械故障已彻底排除并签字认可,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在维修单核对签字并做好台账记录。由维修厂商携带发票和维修明细单每月末前来公司财务管理部结账。

第二十一条 车辆执行长途任务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凡修理费超过500元的需事前电话请示,事后以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及修理部位,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记入台账签字确认后,财务管理部方可报销。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500--5000元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由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 由于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及更换零件费用,依情节轻重,由相关人员承担。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或违法、违纪现象,可一次性发放安全奖600元。

第二十四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照《交通法》相关条款承担责任。被交管部门认定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第一次处罚时,个人承担总赔偿费的5%,如果再次发生交通事故,个人承担总费用的10%,并作停职待岗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生车辆机械人为责任事故,根据机械损坏程度驾驶员第一次承担维修费用5%,第二次承担维修费用7%,第三次承担维修费用10%,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停职待岗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车辆(除长途车外)每晚必须入库、场。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旷工1天者全月无补助;请事假、病假按《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假期考勤和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车队实行每周一次例会制,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当月三次不参加例会者罚款100元。

第八章 费用报销和出车补助

第二十八条 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要做好每辆车的年检工作,按时缴纳各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审验费等。车辆险种要根据每辆车的使用性质差别对待,具体险种的确定由车队长或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商财务管理部确定。保险公司的选择要采用竞争比选办法确定。

第二十九条 车辆的停车费、过路费等根据“派车单”报销(不实行派车单管理的车辆据实报销),凡与行车有关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前或与出差费一同报销。

第三十条 每月出勤率100%的驾驶员,并无任何违纪现象,公司每月发放出车补助费150元,为领导服务司机每月发放出车补助费250元。

第三十一条 长途出差40公里以上,并当天往返的驾驶员,发放途中补助费17元。短途(机场)接送每趟凭派车单据补助8元。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因公长途出差,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2篇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发挥车辆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第二条 适用对象:

兴盛建设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权责:

公司办负责对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和费用审核;财务部负责对发生费用进行监督。

第四条 出车作业流程:

公司车辆由公司办统一管理,用车前,使用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按照使用时间使用指定车辆。不按规定办理申请,公司办不予派车(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出差人因出差在外,无法填写《派车申请单》,可电话委托公司相关人员填写派车申请单》,交公司办派车。第五条 出车审批:

1、苏州市内公务出车由用车人提出,部门经理审核,公司办核准后派车;

2、苏州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人提出,部门经理申请,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办核准后派车。

3、公司中层、普通员工出差,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至第一目的地,如上海火车站、苏州火车站、虹桥机场、浦东机场,特殊情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的,经申请后,可享受公司接送服务,相关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

第六条 用车管理:

1、公司员工能够不使用公车时,应乘坐公交车(如苏州市范围内公干),特殊情况(如出纳银行取款、采购取大件货等),公司办可派车。

2、公司至公共汽车站点,可安排车辆接送。

3、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公司办签发的《派车申请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4、公司车辆如没有《派车申请单》擅自出车,司机除承担车辆正常耗用费用外,另承担50%的个人罚款,出现二次以上事件,公司将和司机解除劳动合同。

5、公司保安根据《机动车外出登记表》,如实填写每次行驶前后里程数及其他项目,公司办每月负责审核。

6、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出车时,需详细记录出车时间、至各站点里程、出车事由,乘坐人及相关过路费用,至目的地时间等,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司机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公司办核对,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应提出批评,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7、公司采购、质量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审时,苏州范围内可申请公司用车,苏州范围外,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公司办每月核实公司各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行驶里程和费用消耗等情况,每月10号前将上月各部门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公布,公布结果作为今后部门成本核算的依据。

9、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10、公司办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11、公司允许持有有效驾驶证主管以上人员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12、车辆使用人员要文明用车,有责任保持车内卫生和减少噪音,不得干预司机正常驾驶。司机有责任、有权制止车辆上不文明行为。第七条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行车前要检查证(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齐全,检查车辆性能(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使用人要对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2、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办,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3、驾驶员要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不开带故障车、斗气车,严禁疲劳、酒后驾驶。要专心驾驶,车内领导或乘客谈话时,不得随意插话。

4、驾驶员出车时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因私自外出或出车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后果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5、上班时间驾驶员未被派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串走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要将去向及所需时间告之公司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6、驾驶员(或其他驾车主管)不得将公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

7、驾驶员不得将公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驾驶员对公司办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9、驾驶员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应及时通报公司办。

10、无论何时,驾驶员须保持通讯联系。

11、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钥匙,下班后,将钥匙交给公司办,第二天出车前,将钥匙领回。因保管不当丢失车钥匙,应及时上报,如不上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八条 车辆保管与保养:

1、公司车辆管理实行定人定车,车辆日常保养和车内卫生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公司办负责抽查。

2、公司办负责对车辆随车物品进行登记,驾驶员负责对随车物品进行保管,驾驶员离职或车辆交接时,根据随车物品清单进行随车物品交接。

3、驾驶员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对于有油卡的车辆,实行专车专用,严禁加油卡用于其他车辆或私用,一经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必要时,可与司机解除劳动合同。

5、驾驶员每次用加油卡加完油后,需将相关收据保留,月底统一交至公司办,以备公司核查。

6、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司机将承担50%~100%的责任。

7、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严禁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公司车辆应由指定维修单位保养维修。车辆维修时,需由公司指定人员陪同,否则维修费一律不予报销。每次维修后,驾驶员需把维修专用单据和旧件带回,以备公司核查。

8、公司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若干标准,应与公司办联系请求批示。

第九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驾驶员需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2、公司车辆如遇事故,驾驶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办领导汇报,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3、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超速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驾驶员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给予驾驶员记大过处分。

4、因其它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公司视情况作相应处理。第十条 奖惩与处罚:

(一)奖励

对安全行车、车辆保养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驾驶员,公司年终发放安全奖。

(二)处罚

1、因车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报废或车辆损坏,按我方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分别按照损失金额(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的不同比例(50%、35%、20%、10%、0%)对驾驶员予以经济处罚,情况特殊的,公司视损失情况,判定驾驶员承担经济损失比例。公司根据驾驶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决定扣发年终奖金比例,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本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按丢失车辆的残值给予经济处罚,扣发年终奖并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及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对因证件过期、失效等原因造成的罚款等不良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负,费用不予报销。

4、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并对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5、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6、违反本办法其它情形,公司办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之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降职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第十一条 费用报销: 公司办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 实行

1、本办法经执行董事批准后,于颁布日起正式实施;

2、公司办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办法进行增删、修订;

3、本办法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3篇

1 车辆专业化管理基本情况

供水公司车辆管理中心现有车辆210台, 专业化重组以前, 这些车辆分布于17个三级单位, 车多, 车型杂、车况不一。这次重组涉及16个单位, 112名司机随车调配。同时车辆管理中心的保修系统也做了相应调整。

2 车辆专业化管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 对车辆实行专业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2.1 直接经济效益分析

2.1.1 一部新车投入生产或运营后, 围绕其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

(1) 车辆本身的创收; (2) 车辆维持运转和保养的费用, 包括年审费、养路费、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配件材料费、修理费等; (3) 司机人工费用。

2.1.2 我们分析车辆的经济效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 车辆运费呈下降趋势。车管单位根据用车单位所在地、职工驻地, 本着就近、便利、经济原则灵活设置管理中队, 实施运输服务。依据行车线路合理合并职工班车, 取消一些单位领导的专车, 减少公车私用现象。最大限度的提高内部车辆利用率, 降低内、外部运费。外部运费的降低从侧面反映公司整体工作量的下降及内部车辆利用率的提高。内部运费反映的是公司内部车辆的“创收”水平, 由于这种内部创收总是发生在供水公司成本的大盘子里, 从降本增效的观点出发, 我们希望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 其“创收”越少越好, 运费降低, 供水公司的总成本就低。

(2) 车辆年审费、保险费、养路费随着车辆总数的减少而降低。将一部分车报废, 减少年审费。车辆数一定, 养路费基本上是一个常数。采取对一部分停运的车辆到交通有关部门交牌照的办法, 使这部分车四个月内可以不交养路费, 然后这部分车再投入正常运营, 另一部分车再交牌停运。这样灵活操作, 避免闲置车辆不必要的浪费。另外, 对于交通规费 (包括营运费、管理费) 只有营运车辆才需要交纳营运费和管理费, 其数额较小变化不大。

(3) 车辆维护保养费用 (油料费、材料费、修理费) 将得到有效压缩。车辆重组, 根据实际状况停运部分车况较差的车辆, 从总体上说, 有效运行车辆减少。本着“严控外部修理费、降低内部修理费”的原则, 组织专业化维修队伍, 强化技术力量。通过实施精细管理, 修理费将会下降。但修理费下降的尺度是以设备的完好状况来衡量的, 修理费用与车辆的完好率应该有一个平衡点。

2.2 车辆管理的力度将得到加强

(1) 建立和完善内部车辆运费 (结算) 管理办法, 成为实施车辆专业化管理的有力保障。车辆的集中管理完成后, 车管中心制订并下发了《车辆运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 对规范车辆服务、协调车辆管理单位与用车单位的有序操作, 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2) 车辆管理的基础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车辆管理继续深化以单车成本核算为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对成本进行双向考核, 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奖惩制度、材料使用审批制度, 在油料的使用上, 按照不同车型、不同车况、不同服务项目进行分配, 有效的降低车辆管理费用。出台设备管理制度、油水定期分析制度、不定期设备检查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比奖惩制度,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确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强化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在经营管理上, 车辆管理中心按车型规定百公里耗油标准, 控制单车油耗;推行单车成本核算, 材料消耗与基层中队工资奖金挂钩, 对基层队实行月考核、季兑现, 调动基层强化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3) 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车辆集中和重组以前, 机动车辆分散在各三级单位, 人员多、车辆杂, 各单位管理的力度也不尽相同, 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车辆专业化管理以后, 车辆管理中心分中队管理, 并随之制订了具有较强约束力和操作性比较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例。做到了司机出车有路单、行前有检查, 途中有监督, 归队有时间, 有效的杜绝了私车、自由车、酒后驾车、单位领导个人驾车以及乱停、乱放、夜不归队等现象, 消除了潜在事故隐患, 使车辆管理真正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3 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1) 车管单位和用车单位的效益观念和成本意识进一步增强。实行车辆专业化管理以后, 公司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工作量、领导职数、机关定员、基层队数等因素, 在详细测算的基础上, 对各单位的用车数量和运费指标进行核定。重组前, 各单位用车自己管理, 对运费和材料消耗的管理比较粗放, 账目算得不够精、不够细, 表面上看好像用车不花钱, 因而造成严重的浪费。现在, 用车费用指标通过单独考核, 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奖惩规定。这样, 各单位在用车必须注重从长计议, 全盘考虑, 合理科学的支配全年用车费用, 由此而到带动了各单位领导用车的观念的转变, 节约意识、成本意识和挖潜意识进一步增强。

(2) 减轻了各用车单位的精力负担。重组前, 各个单位都拥有车辆, 单位领导既要为生产经营出谋划策, 又要为车辆的维修保养、安全运行以及车辆年审等琐碎杂事而劳心费神。实行车辆专业化管理后, 各用车单位可只管用车, 单位领导可全身心的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中, 轻装上阵抓生产、搞经营、降成本、增效益, 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既减轻了不必要的精力和负担, 又精干了各单位的组织机构。

(3) 盘活了资产, 车辆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由于历史原因, 规模、机构、工作性质几近相同的单位, 拥有的车辆数量却不尽相同。而且有些单位的车辆闲置, 造成资源浪费;而有些单位的车辆却不能满足生产和工作需要。实行车辆专业化管理后, 公司的人力、运力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和重组, 既有效提高了车辆利用率, 盘活了资产, 又很好的保证了生产所需。

(4) 提高了车辆服务质量。车辆实行专业化管理后, 新的车辆管理引入了竞争机制, 车管单位向各用车单位提供有偿服务, 用车单位可直接选择所需车辆, 充分的调动起车管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劳务收入的积极性。

(5) 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组前, 职工群众对个别单位领导专车专用以及上下班车接车送的现象有看法。公车私用, 随便把车交给他人驾驶以及领导个人驾车等车辆管理上的混乱现象时有发生。实行专业化管理后, 车管单位对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有效的制止了这些现象的发生, 职工爱惜车辆、自修自保、节支降耗的人多了, 跑私车、公车私用、加油领料不算账的人少了。车辆专业化管理改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 杜绝了车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因此, 车辆专业化管理对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本身也是一种约束和监督。

摘要:油田企业降本增效, 车辆运输管理费用首当其冲。供水公司经过重组实行车辆专业化管理。本文就供水公司车辆管理中心重组现状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简要分析。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4篇

本案涉及到的争议罪名为侵占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

[速解] 本文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

本案应分为两个阶段,即卖车前和卖车后发短信两个行为。

卖车前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案李某虽是邵某夫妇所雇请的司机,邵某夫妇是车辆的实际车主,但该金优牌重型自卸车登记的车主是某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才是金优牌重型自卸车的法律主体,邵某夫妇将车挂靠于该公司,其虽是实际车主身份,但依据挂靠合同仅限内部作用,对外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涉及到金优牌重型自卸车的相关法律事务得以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因此,李某的工作性质属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职务就是该公司的司机。李某以职务之便将车开出来秘密藏起来,并将车卖与许某获利,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卖车后发短信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以欠工资为由发短信向被害人邵某夫妇索要3万元,否则不还车,这属于单独行为。邵某夫妇此时不知道车已经被卖掉,因此对李某的这一勒索短信仍然具有威胁效力,内心足以使其产生恐惧、害怕。且李某一开始称邵某夫妇欠其工资11000元,而发勒索短信却索要3万元,显然也超出正常合理的要求。因此,李某在实施前一行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邵某夫妇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综上,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363100])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5篇

一、车辆使用规定:

1、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行政部具体安排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向行政部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行政部统一调配派车,由行政部出具工作用车派车单。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办理公务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除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5、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无工作安排时,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交行政部保管。

二、驾驶员职责

1、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2、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4、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发生事故、车辆受损要尽快报行政部,因迟报、不报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行政部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掌握好出车去向。行政部会同财务部要每月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三、车辆维修

1、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的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3、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行政部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人员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4、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四、车辆油耗

1、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夏季:普桑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量计算;别克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量计算;奥迪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

冬季:普桑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别克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量计算;奥迪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2、用油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加油卡,凭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3、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4、车辆在外用现金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五、奖 惩

1、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年终公司将奖励500元。

2、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酒后驾驶或私自用车,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3、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

4、因为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将根据情况具体研究,酌情处理。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6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提高公司车辆有效运用,保障公司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二、各部门有用车需求应提前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审批调派用车。办公室应依据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三、从严控制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凡本公司遇有特殊情况与办公室联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照顾派车。

四、公司行政办公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全部交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根据现有车辆资料按车建立管理、费用档案。

五、公司行政办公用车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月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坏,驾驶员全额赔偿。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六、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七、办公室对车辆统一安排调度,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经发现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停驶检查,停驶期间,取消司机享受的一切待遇。

八、严禁出私车(凡未经领导同意,司机擅自将车辆开出,均视为出私车),凡发现出私车,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停驶检查。因擅自出车,造成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九、严禁虚报冒领停车费、过路费,发现一次全额退赔,发现二次以上,停驶检查。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严禁私自用车。

十、处罚规定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所引起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果自付。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办公室。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办公室解释并修改,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

附表:

公司派车单

用车日期

部门 车号 司机 行车里程

起止点

及时间

用车事由

前往地点

1、起止时间、前往地点需详细填写

2、必须预留车辆时,事先将本单交由办公室以预留车辆 附注

3、本单经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本单由办公室保存定期汇集备查

5、为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超载

主管: 主管:

管理部

使用部门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7篇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本周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随着中国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各国驻华外交机构规模和外交车辆数量大幅增加。今年1月,外交部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颁布实施了《外交车辆管理办法》,主要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外交车辆的管理。

耿爽介绍,《外交车辆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中方将对外交车辆实行总量控制、逐辆审批的管理原则,规定实施外交车辆准驾制、强制外交车辆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具体管理措施,同时明确了外交部及其他主管部门对外交车辆在购置、使用、处理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和手段,要求依法、严格、规范查处外交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中方还根据《办法》,正对各国驻华大使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使用的外交车辆统一换发新版号牌。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8篇

自2007年公司成功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以来, 南车二七公司以“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是企业头等大事”为理念,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安全技术部办公室, 部长杨玉福告诉记者:“南车二七公司对周期性复评工作做到了安排具体, 计划周密, 南车二七公司于2010年12月底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复评, 公司将发现的问题分为车间级自行整改与公司级牵头单位协调整改两类。对于车间级自行整改的问题, 公司采取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制定整改措施, 完成一项, 上报、验收一项, 消号管理, 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整改通报》的方式, 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逐项跟踪检查验收, 并加以严格考核。”

强化基础管理

南车二七公司在原安全技术部职能基础上, 2009年又对安全技术部职能进行了调整。谈到调整的目的, 安全技术部副部长孙爱国说:“我们从大安全角度考虑, 安全技术部增加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现场管理等职能, 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司安全、防火、交通、环保监察、职业病预防、安全教育、工伤事故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7名,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9人。通过建立安全技术部, 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除了增加部门职责, 南车二七公司建立了“零死亡”为目标的目标管理体系, 将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孙爱国介绍:“南车二七公司每年与各单位、控股公司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实施过程中, 将安全指标管理与单位绩效管理挂钩, 强化安全绩效考核。在评先评优方面, 将安全指标与单位、班组、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围绕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制定年度专项安全检查计划, 南车二七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杨玉福向记者介绍:“通过加强现场监察, 定期发布《安全监察通报》 (简称《通报》) , 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曝光, 起到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作用。”杨部长边说, 还让记者看了一下《通报》, 《通报》中有两项内容:一是安全会议, 二是现场检查。安全会议介绍的是南车二七公司4月10日召开的安全员例会。参会人员为: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黄志强;安全技术部部长杨玉福、副部长孙爱国;安全技术部有关职能人员;各车间、参控股公司安全员。会议内容:开展了安全用电和手持电动工具等安全知识的学习, 总结了安全工作, 并部署了下阶段重点安全工作。”现场检查主要介绍的是4月13日, 安全技术部牵头组织的检查。内容为:4月13日, 安全技术部牵头, 组织新车、备件、钢结构车间安全员采取互查的形式对车间现场进行检。“通过这种《通报》方式, 能尽快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将不安全行为在南车二七公司OA网进行曝光, 加大了考核力度, 规范了员工作业行为。”杨玉福向记者介绍。

实施设备设施标准化

南车二七公司为确保职工安全, 进行了大量技术改造。记者来到转向架车间亲身感受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改变。在去往转向架车间的途中, 记者看到厂区道路上设置了反光镜、警示牌, 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可以避免发生冲撞事故;直梯加装了护笼;随处可见的安全标识, 如“生产区域非工作人员禁止穿行”“禁止烟火”。

进入转向架车间后, 记者第一眼就看到了挂在墙上的安全告知牌:1.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车间须经公司同意, 并由相关人员陪同;2.进入车间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3.进入车间请沿交通道行走, 听从陪同人员指挥, 与设备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严禁流动吸烟。进入车间, 车间完全实行定置管理:毛坯、原材料、半成品、工具有序存放在定置区域内。生产现场既有标识牌, 又有标识线, 道路平整、清洁。记者还看到了南车二七公司为保证职工安全在改进设备设施上所做的努力。天车加装了护线板;检修护笼加装了连锁装置;桥架灯加装了防护网;台钻、力钻、摇臂钻加装了能耗制动急停开关。立车加装了防护围裙;单梁吊电机加装了防坠落装置;平车中梁流水线工位间加装了声光报警和急停开关;对剪冲压设备完善了光电保护装置;“之前公司的安全设备陈旧、不符合标准,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保障了设备的安全性。”孙爱国说。

打造本质安全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南车二七公司把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南车二七公司的培训做到了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教育。坚持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不同岗位的员工, 结合实际情况和事故案例, 开展安全培训。”孙爱国认为, “我们公司的培训很多, 定期对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安全法规培训、对生产主任调度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对基层班组长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安全培训, 将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心中, 将安全理念和责任意识内化于心’, 安全规律和管理固化于制’, 安全制度和文化规范外化于行’, 真正让安全入脑入心, 努力营造一种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工作有了一个明确的标准。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班组实行安全点检, 实行作业标准化。班组点检主要检查以下几项内容:昨日收工故障是否解决;是否符合开工条件;故障是否有应急措施;员工穿戴是否正确;是否有新员工;现有设备工具能否满足要求;是否接受开工前培训。通过开展安全点检, 切实做到作业标准化。”孙爱国逐一道来。

1993年8月参加工作的梁二忠, 作为一名班长, 他对记者说:“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我们会提醒职工注意前一天的不安全隐患, 告知每一位员工, 当日作业中存在什么危险。我们上夜班, 开展标准化之前, 厂区有的地方是漆黑一片, 通过开展标准化, 通道畅通了、墙白了、灯亮了、阴天和晴天白天和黑夜一个样, 员工对标准化有了一个直接的感受。”

马凯现为转向架车间侧架班班长, 他向记者讲述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以来发生的变化:“自从开展标准化建设以来, 厂区环境干净整洁了, 原来的车间比较乱, 现在车间划出了定直线, 实现了定置管理, 清晰了, 找东西方便多了。”记者问到车间的变化时, 马凯说:“梯台与天车入口处安装了防护链, 上梯子更合理更舒服了。风动工具不跑风了, 防止接头飞出伤人。液压机安装了报警灯, 砂轮机安装了防护, 有限空间作业配备了检测仪和防护口罩, 高处作业采用了活动脚手架。做工作不再担心了。”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9篇

今年五一放假的时候,盖先生在神州租车租用了一辆别克GL8 7座汽车出去玩,租期从4月30日上午到5月2日上午一共两天的时间。

5月1日晚上,盖先生驾驶车辆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间路段(由南向北行驶),开启空调制冷时,突然闻到车内有烧焦味道,于是立即将车靠右侧停放。盖先生下车随即发现车头右侧发生浓烟并起火,想打开车厢盖进行灭火,但是火势蔓延变大,无法开启。考虑到车刚加满油,害怕发生爆炸,盖先生和朋友立即远离了汽车,同时拨打了119进行求救,随后又拨打神州租车客服电话告知车辆发生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的火灾事故事实为:“火灾系自燃所致,燃烧物为机舱内部件,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车辆机舱及内饰不同程度烧损,无人员伤亡。”

事故之后,盖先生将车辆交回神州租车,索要已支付的租车费用1646元,并要求神州租车公司赔偿由于车辆自燃而烧毁的包与两部手机,约6000元。神州公司表示租车费用可以退回,但是对盖先生的损失不予赔偿,还要求盖先生支付车辆实际价值20%的损失费。

盖先生认为神州租车公司在处理此次事故当中的一些做法并不妥。

首先在车辆自燃当晚按照神州客服提出需求消防出具事故证明,消防需要神州租车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车辆发票,车辆保险单,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可神州租车方面一直拖延,导致拖延消防事故证明出具延期,无法对车辆进行车辆自燃原因检测延期。第二,为何拿到消防出具事故证明后告知神州租车和厂家都无法判断车辆自燃原因?第三,神州租车是否在车辆出租前对其进行安全检测?

那么,关于盖先生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神州公司以合同约定要求盖先生承担车辆实际价值20%的损失是否合理?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针对盖先生的疑问也请教了北京岳城律师事务所的魏新华律师做出了法律分析。

魏新华律师称:“盖先生与神州租车行签订《租车服务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并且依合同约定:盖先生已支付租车费用,神州租车也向盖先生交付租赁车辆,合同已经实际开始履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此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盖先生在正常合理使用租赁车辆的情况下,租赁车辆发生了自燃,并造成盖先生6000余元的财产损失,神州租车应对该损失进行赔偿,但盖先生应该对该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神州租车采用格式合同与盖先生签订《租车服务协议》,并在协议里约定:‘车辆发生报废的,乙方须支付车辆实际价值20%的损失费,车辆发生盗抢的,乙方应支付车辆实际价值20%的损失费。但是该约定违反了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中含有此类规定的,其内容无效。并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只有在对租赁物保管不善的情况下,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神州公司要求盖先生赔偿车辆价值20%的损失于法无据,《租车服务协议》中的约定也因属于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而无效。神州租车官方网站上公示的神州租车服务规则之保险责任中亦有明确约定,保险车辆由于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承租方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与神州租车承担100%责任。神州公司要求盖先生承担车辆实际价值20%的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精选9篇)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1篇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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