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精选6篇)
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第1篇
渭田卫发[ 2017 ] 40 号
渭源县田家河卫生院
关于印发田家河乡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现将《田家河卫生院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源县田家河卫生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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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河卫生院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完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网底作用和健康“守门人”作用,为农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渭源县《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渭卫计发〔2017〕3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医生团队为依托,以村为范围、家庭为单位,通过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将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团队及全科医生个人的签约,为家庭成员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建立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制度,进一步转变农村卫生服务理念和签约模式,明确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方签约,强化以家庭医生签约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意识,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在现有乡村卫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2-—
2017年,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覆盖率以居民户为单位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人群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以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为目标。通过家庭医生制度,有效实施与提供健康管理,科学配置与利用医疗资源,合理控制与使用卫生费用,构建梯度有序的全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二)以夯实家庭医生服务为核心。以建立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为基础,以提供基本医疗与有序诊疗服务为关键,以针对性的健康管理为重点,实现家庭医生管健康、管服务、管费用的多重守门人作用。
(三)以完善签约配套政策为支撑。加强签约服务与医保政策、卫生资源联动,加强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与管理,完善预约就诊、优先转诊、便捷用药、费用管理等政策,赋予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管理与有序诊疗服务的资源与手段,使家庭医生有能力对签约居民健康、卫生资源与费用进行有效管理。
(四)以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抓手。明确家庭医生目标责任,建立兼顾“服务效果”、“服务效率”与“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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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约服务内涵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二)签约服务内容。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1+X个性化初级、中级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为普通居民提供免费的基础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体化健康状况,购买符合自身保健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包,提供差异化健康管理服务。
1.主要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合理用药及就医路径指导及适宜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诊疗、疾病转诊等服务,定期收集、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评价、健康管理及健康促进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4-—
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和专业健康管理等服务。
2.服务形式。原则上以“服务包”的形式落实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内容。围绕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切合居民实际需求、内容具体、突出医疗保健需求的签约服务包。签约服务包一般分为“基础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初级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基本诊治)、中级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基本诊治+较全面的专业健康体检+疾病专业诊治+康复指导)、特需服务包(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专家诊治、特需体检、康复理疗、远程健康监测、健康综合评估与健康促进管理以及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等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为保证签约服务质量,每个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团队签订“中级包”的服务对象不超过300人、个性化服务不超过150人。
3.服务收费。
(1)“签约服务包”收费。“服务包”实行按年收费,自愿缴纳,签约时一次性预缴,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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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略低于项目付费总价”的原则,核定签约服务包收费。“基础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免费服务包;初级包、中级服务包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见附件。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实施救助。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2)经费来源。签约服务基础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初级包、中级包分别由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个人支付,其中:初级包30元(医保基金支付20元,签约居民个人支付10元);中级包50元(医保基金支付35元,签约居民个人支付15元)。特需服务包收费标准由签约居民与签约服务机构协商确定。
四、签约服务流程
(一)预约诊疗。签约居民享有签约协议规定的相关服务和优惠政策。签约居民在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指导下,可在签约服务机构联合体内根据病情选择专科医师就诊;因健康需求,也可在办理预约转诊手续后到签约服务机构联合体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可接续享受签约就诊各项优惠政策。对未签约,或不经由家庭医生团队预约转诊,自行前往签约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将不享有签约服务优惠政策。
(二)功能定位和绿色通道
1.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本机构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团队及时为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转诊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联系、预约上级医院的—-6-—
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并履行转诊手续。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本机构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团队负责分片包干指导社区及村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开展诊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维护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接收社区和村级转诊的签约居民,指导社区和村级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重点人群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干预措施。为特需服务对象提供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家庭康复指导和其他健康管理服务。
五、签约优惠政策
为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水平,签约居民享有以下优惠服务政策:
(一)提高医保优惠服务。签约居民在一级或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对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住院治疗的,取消转入的上级医院医保起付线,引导签约居民合理就医。
(二)“四先一降”绿色转诊服务。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办公室增加签约转诊服务职能,有专人负责签约转诊分诊工作。通过签约服务平台实施转诊服务,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由二级、三级医院签约转诊工作人员根据病情分配至合适的医生或病区,同时将接诊科室或医生信息通过手机APP传送患者,使签约患者享有优先挂号、优先会诊、优先检查、优先治疗,畅通双向转诊,减少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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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的繁琐,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三)提供方便用药服务。家庭医生预约签约服务联合体内上级医院专家,对签约居民开具的延伸处方、慢性病长处方中的非基本药物由符合配送资质规定第三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配送,并按规定纳入医保补偿范围。处方延伸是指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慢性病患者,如确需延续上级医院医生医嘱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以按照上级医院医生医嘱开具相同的主要治疗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除外),签约慢性病患者治疗用药得以延续和保障。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在药物治疗较为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某类药物长期治疗者,经家庭医生同意,可最长开具4-8周的药物,减少患者医院就诊次数,方便慢病患者长期服药。
(四)享受基层门诊慢特病优惠服务。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规定,开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慢特病门诊,对慢性疾病的签约患者,在签约服务联合体内上级医院专家确诊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可享受相关补偿政策。
(五)健康协助服务。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积极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六、完善保障制度
(一)签约组团服务制。按照乡镇和社区特点,建立家庭医生组团服务制,明确团队人员组成,细化团队人员分工、—-8-—
强化团队人员协作,提升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团队能力,规范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二)签约信息公开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区,将团队信息、人员组成、服务内容上墙公示,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行政村(街道社区)人群密集醒目位置悬挂签约服务公示牌,使签约服务团队家喻户晓。
(三)签约服务承诺制。在签约服务过程中为每户签约家庭发放一张签约服务联系卡,对签约团队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标准公开承诺,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进一步提高签约服务效果。
(四)签约服务退出制。对全年不服从签约管理,越级诊疗,管理依从性差的签约居民,建立签约退出机制,取消其各类优惠政策,提高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的含金量。同时,对签约团队中服务水平不高,群众满意度差或不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团队成员,经考核评定后退出签约团队,提高签约团队服务能力。
(五)上门巡诊服务制。建立签约责任医生定期上门制度,对签约失能、半失能老人及有上门服务需求的签约对象开展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提供有效居家服务及转诊服务。
(六)服务绩效考核制。对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考核评价,重点对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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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纳入绩效考核,全程跟踪、评价、考核签约服务开展情况。
七、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7年5月23日前制定出碱滩镇镇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2017年5月27日各村卫生室要结合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对农村居民健康的促进作用,使之深入人心,变被动签约为主动签约。
(三)具体实施。2017年5月29日签约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开始签约工作,提供各项服务,并及时向居民公示签约情况。
(四)督导考核。2017年11月底,乡镇卫生院对我镇内乡村卫生室开展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甘州区卫计委进行督导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一体化卫生室要将推进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工协作,认真组织实施。镇卫生院将把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各卫生室要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纳入每个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卫生院将定期进行工作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全年—-10-—
考评的绩效考核。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每个村都要按照“七公开”的要求,在居民易于看见的位置安装公示牌或宣传栏,公示牌要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宣传海报张贴至门院门,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联系卡发放至每一户家庭,做到公示牌深入社区、联系卡深入家庭、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深入人心。
(三)加大投入,激发活力。各一体化卫生室应优化和完善现有人员服务能力,在条件成熟的村优先开展工作。对团队人员不足的可灵活处置,逐步落实保障措施。充分考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培训,提高能力。要对乡村医生进行多层面、多角度业务技术、服务理念等培训。着力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培训,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方签约,以规范的诊疗服务和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九、签约考核及补偿
(一)考核主体与内容
卫生院是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主体,根据家庭医生签约率、履约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际服务的数量及质量、村卫生室首诊率、预约转诊率等指标,严格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年度家庭医生公卫补助经费=实际签约人数×本年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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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医生公卫人均补助经费×考核结果(%)。
(二)补偿方式
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补偿经费主要为国家各项补偿经费。乡镇卫生院要依据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农民的数量及项目核定年度家庭医生经费补偿额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其中60%作为预拨经费,年初预拨至乡镇卫生院,40%作为考核经费,实行单项考核,单项补助。凡单项考核结果达80分及以上的,本季度考核经费足额兑现。单项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扣减本季度考核经费。
附件:
1、田家河卫生院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小组
2、渭源县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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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田家河卫生院家庭医生“4+1”联包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满仁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常宝林 卫生院副院长
组 员:满其梅 卫生院妇幼专干
程 丽 卫生院防疫专干
陈易燕 卫生院防疫人员
金亚玲 卫生院质控组长
苟彦鸿 卫生院执业医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宝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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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第2篇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各项工作在医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作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所在村农牧民签约服务,在乡村医生和农牧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强化对农牧区居民的健康管理,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和考核;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强化考核,滚动签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绩效补助(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挂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本村农牧民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三)加强宣传,自愿签约。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在广大农牧区居民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对一些服务人口较多、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较弱的行政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轮岗派人蹲点,扶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2013年,在已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先行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2014年,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三、服务内容
乡村医生在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全面掌握签约农牧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辖区农牧民开展相应的预防保健。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农牧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要建立工作台帐,每月将门诊日志制表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存档。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农牧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传染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重点人群跟踪服务。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乡村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规范转诊。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方式
根据我县农牧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划片包村指导,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前提下,由农牧区居民自愿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量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村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村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
(三)签约时限。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当地村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将各类服务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以备考评,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五、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保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业的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宣传标语、传单、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充分告知辖区村民签约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务必做到签约服务家喻户晓,宣传活动进村入户,让更多的农民自觉接受并主动签约。
(一)补偿渠道。乡村医生的补偿经费来源由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诊疗收入和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部分组成。不在签约协议内的服务项目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补偿方式。补偿经费实行预拨制,每年年初由县卫生局将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发放给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考核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数量、签约对象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作为经费分配、奖励的依据。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
(三)补偿标准。
1.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补偿。
2.根据《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门诊总额预付实施办法》,每季度初根据乡村医生签约人数,按一定的付费标准计算季度付费总额,由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拨付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季度拨付给乡村医生。
3.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给予专项财政补助。
4.传染病管理相关的其他补助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制度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及服务承诺。实施细则应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
(二)明确责任。乡村医生要主动加强与签约村民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服务协议承诺内容,在服务能力许可范围内满足签约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室签约,并开展业务指导。
(三)组织保障。乡镇卫生院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补助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工作督导,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对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签约对象满意度低、发生医疗事故及差错的乡村医生要限期改正。
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第3篇
“罗医生很好的, 经常到家里面给我们免费量血压, 送药, 发宣传资料, 交代我们平时应该注意些什么。”患有高血压的73岁签约村民覃万英对村医罗长源的服务感到很满意。
鹿寨县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后, 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家庭医生”服务。2013年5月, 该县按照1:2000的比例, 在全县各行政村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村民自愿与乡村医生签约。目前, 鹿寨县有乡村医生150人, 签约户数34945户, 签约人数137387人。
乡村医生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 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 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运用适宜的中西医 (药) 技术, 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 为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通过疾病预防, 让村民少得病、不得病。通过完善疾病管理, 让已经得病的村民降低损耗, 推延发病时间, 改善生活质量。
与村民签约服务后, 村医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为了不辜负村民的信任, 我经常抽时间给自己‘充电’, 推行针灸、拔罐、直肠等绿色疗法, 绿色用药, 减轻病人痛苦, 避免药物副作用, 提高病人免疫力。”已经在平山镇中村村行医25年的村医罗长源, 渴望不断提高自己的诊疗水平, 让村民实现家门口解决看病难题, 做好群众的健康守护神。
毕竟村里的医疗设备有限, 村医的工作条件和诊疗水平与县乡医生还有差距。为了更好地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让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鹿寨县首先加大对村医的培训, 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村医“充电”, 参加业务学习;其次, 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团队, 成为乡村医生的强大后盾, 解决村医诊疗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让签约对象享受到乡镇医疗团队的服务。一般通过电话指导可以解决许多问题, 遇到村医实在无法解决的问题, 会立马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签约对象不用再经历耗时排队、挂号等一系列繁杂的看病程序。
“去年我得了肺结核, 罗医生诊断后马上帮我联系镇卫生院, 直接送到卫生院住院诊治, 省去了排队挂号, 很方便。”中村村中村屯的签约对象罗祖堂对签约后得到的服务十分满意。
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第4篇
关于做好建阳市麻沙镇2014-2015年乡村医生
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村卫生所:
为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潭卫„2013‟177号)以及建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建阳市2014-2015 年乡村医生签约 服务工作的通知》(潭卫函 [2014]30号)的文件要求,自 2014年起麻沙镇将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至2014年底实现常住人口 签约服务达40%以上,至2015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50%以上,以 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为全面落实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将《麻沙 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 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完成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建阳市麻沙中心卫生院 2014年7月20
建阳市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试行)
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潭卫„2013‟177号)以及建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建阳市2014-2015年乡村医生签约 服务工作的通知》(潭卫函 [2014]3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二)双向选择,自愿签约。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健康档案中,按照约定内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三)绩效考核,统筹发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签约人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其它各项补贴挂钩,促进乡村医生全面落实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签约的形式与内涵,及时调整签约内容,有效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4年8月起麻沙镇将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至2014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40%以上,至2015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5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四、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其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并记录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按要求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能力,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签约要求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为签约主体,卫生院组织协调并加强指导,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二)签约周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一般未提出异议视为自动续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选择乡村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协议。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控制在1000人左右。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及时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按要求转诊,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患方自身原因影响服务质量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依法不承担责任。
五、签约考核及补偿
(一)考核主体与内容。卫生院是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包括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日常管理、签约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
等项目。其结果作为对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发放的依据(具体考核方案参照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二)补偿方式。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补偿经费主要由国家各项补偿经费组成。乡镇卫生院要依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农民的数量及项目核定乡村医生经费补偿额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分预拨、年终考核结算的方式拨付。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按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乡村医生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同时按照基药补助标准下发专项补助经费。
(三)违约责任。未实行签约服务的、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不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减相应补助经费,考核未及格的乡村医生享受50%的补助经费,暂取消下一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的,取消乡村医生签约资格。乡镇卫生院对于未签约的辖区农民应指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医务人员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保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卫生院成立专业的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宣传标语、传单、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充分告知辖区农民签约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务必做到签约服务家喻户晓,宣传活动进村入户,让更多的农民自觉接受并主动签约。
(二)强化培训,统一流程。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开展签约服务。卫生院要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卫生院医生要定期下村指导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所有服务内容按规范流程操作,确保辖区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力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三)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要加强监督、考核,要每季一次例会,每半年考核一次。严格实行系统信息化管理,考核按百分制计分。
附:1.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建阳市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3.麻沙镇2014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陈贵声(卫生院院长)副组长: 陈国华(卫生院支部书记)成 员: 叶志农(卫生院副院长)
李贵荣(卫生院副院长)
江玉妹(卫生院护士长)
陈彩霞(妇幼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志农担任办公室主任。麻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团队成员负责所管辖片区的业务指导,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建阳市麻沙中心卫生院 2014年7月20日
附件2
建阳市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乡村医生: 联系电话:
乙方: 行政村 村民小组 居民户主: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 指导单位: 乡镇卫生院
甲方:村卫生室名称: 负责人: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规范签约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依照《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一)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二)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三)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产前、产后的系统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面对面随访等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进行。
(四)提供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五)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六)对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甲方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二、乙方职责
(一)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三)保证沟通畅通,尊重和配合签约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或指导单位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三、指导单位应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做好宣传材料印发、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 支持和后勤保障。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为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本协议经甲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有意向且符合协议规定的,本协议自动续约。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指导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第5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
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医疗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地守护群众生命健康,2月20日下午,泥溪镇卫生院组织召开全镇医务工作人员培训会,以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落脚点,转变服务方式,做到“公共卫生时时处处,保障健康惠及千家万户”,实现人人拥有“家庭医生及小病不出村”的目标。
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副院长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进行了解读,明确责任,并要求大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在签约过程中严格遵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是严格准入,规范行为。签约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以上资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必须严格依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执业,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诊疗技术和基本健康管理知识,做到行为规范,群众信任。
二是加大宣传,自愿签约。医院及村卫生室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每户家庭只与1名乡村医生签约,每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约1000人左右。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服务对象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三是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泥溪镇卫生院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兑现挂钩。医院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重点强调了签约服务的真实性,在确保真实性的基础上提高签约服务率。
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网底功能,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服务套餐,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
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
由镇卫生院1名执业医师与乡村医生1名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以农村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三高”倾向人群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有偿签约服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四、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自主选择服务包,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二)区卫计委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组合”。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提供服务组合(详见物价局、卫计委黄卫计112号《黄山区XX年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
六、实施步骤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首次签约必须完成常住人口的15%,其中有偿服务包的签约对象,必须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2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各15%,重点是贫困人口对象,逐步扩大范围。家庭医生团队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规范开展服务,做好相应记录,及时上报签约服务工作进度表。卫生院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的关键切入点,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焦村镇政府要发挥集中领导的优势,动员各村委力量,集中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动员本村村民积极参加。镇卫生院根据全科医疗团队设置,合理配置医疗骨干力量,明确职能分工,协助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各村村医认真学习签约服务的政策与规定,积极开展本村的签约服务工作。上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结报政策,引导签约患者通过分级诊疗接受医疗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仍较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村为单位,建立以签约户数、服务项目数、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规范完成程度、服务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制度,补助经费通过考核拨付签约村医。上级部门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医疗团队培训,指导并督导工作进展,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核实签约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促进签约工作良性循环。
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编办、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XX〕1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该《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居民看病就医集中到大医院,也不利于改善就医环境、均衡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群众拥有健康守门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二、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情况如何?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XX〕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国家层面和我省各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试点,在团队组建、筹资、激励、考核等新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为我省签约服务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农村地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安排部署,我省自XX年起在66个县(市、区)积极开展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在城市地区,昆明市主城区、红河州个旧市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了社区卫生团队服务、网格化服务、签约服务等多种基层服务模式。XX年,我省主要在昆明市、玉溪市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共签约万人,常住居民签约率达到%。
从前期各地试点的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签约服务工作的推进。主要包括签约服务内涵有待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不健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同时,有效的分级诊疗格局尚未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等问题也依然突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
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调动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对签约服务的主动性,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对深化医改的获得感。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目标是,XX年,在昆明、玉溪、曲靖、普洱、红河、大理(州市)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并与分级诊疗、医养结合试点相衔接,其他州(市)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重点在签约服务内容、价格、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逐步形成家庭医生与重点人群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到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四、谁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什么服务形式?
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二是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三是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并有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将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其中,家庭医生将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其他专科医师和卫技人员也要与团队紧密配合,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居民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
居民或家庭可以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将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每次签约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同时还要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对接,各地在引导居民或家庭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时,还可以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六、居民签约后能得到哪些服务和优惠?
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通过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签约服务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和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有效利用。一是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二是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三是用药方面,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不超过2个月的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开具相同药品。四是医保方面,会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从而增强居民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七、签约服务费从哪里来?如何发挥家庭医生在合理控费方面的作用?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共同分担。签约服务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医保基金承担不低于1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经费列支承担12元;个人承担12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出。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地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物价等部门根据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协商确定。
在提供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需求,逐步拓展签约服务内容,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中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报销。
家庭医生团队通过签约服务维护好签约居民的健康,是从源头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措施。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进一步增强家庭医生团队控费的动力。另外还可以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付费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
八、如何激励家庭医生团队更好地提供签约服务?
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积极性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激励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要综合考虑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二级以上医院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也要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家庭医生团队以及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
同时,应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一是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二是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X〕94号)、《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云人社发〔XX〕108号),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三是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四是拓展国内外培训渠道,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和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及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九、如何加强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是促进家庭医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关键。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标准。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将健全签约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开展定期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家庭医生团队具体考核情况及评价结果。三是建立挂钩机制。绩效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四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向社会公开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使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能够得到居民的及时反馈和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十、如何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网底功能,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服务套餐,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
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
由镇卫生院1名执业医师与乡村医生1名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以农村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三高”倾向人群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有偿签约服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四、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自主选择服务包,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二)区卫计委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组合”。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提供服务组合(详见物价局、卫计委黄卫计[]112号《黄山区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
六、实施步骤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首次签约必须完成常住人口的15%,其中有偿服务包的签约对象,必须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2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各15%,重点是贫困人口对象,逐步扩大范围。家庭医生团队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规范开展服务,做好相应记录,及时上报签约服务工作进度表。卫生院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的关键切入点,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焦村镇政府要发挥集中领导的优势,动员各村委力量,集中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动员本村村民积极参加。镇卫生院根据全科医疗团队设置,合理配置医疗骨干力量,明确职能分工,协助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各村村医认真学习签约服务的政策与规定,积极开展本村的签约服务工作。上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结报政策,引导签约患者通过分级诊疗接受医疗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仍较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
田家河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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