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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91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1篇

宣传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部门的安排部署,2015年6月14日我行开展了征信工作的专项宣传日活动,通过宣传征信体系建设的意义、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和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个人权利与义务、以信用报告知识为核心的个人征信知识;教育公众维护自身信用记录已获得社会认可和融资支持等,宣传收到很好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征信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我行成立了征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的行长任组长,市场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依据上级制订的活动方案迅速展开相关宣传工作。

二是利用各网点进行征信宣传。在全县36个网点通过LED、发放传单,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利用信贷和传统活动进行宣传。在几个农村乡镇,充分利用赶集的机会进行征信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特别是通过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之际,对广大农民进行征信知识宣传,收到了很好效果。 四是利用宣传机会培育征信市场,为本地区征信体系建设做贡献。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2篇

根据《2011年九江市征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有力配合征信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积极营造当地良好的守信、用信环境,构建和谐社会,Ⅹ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系列征信宣传。

一是选择免费发放征信知识资料、媒体传播等宣传方式。ⅩⅩ统一在办公楼、各个营业网点张贴、悬挂“征信宣传月”活动标语和横幅。主要通过LED屏走字播放“诚实守信,珍惜个人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享用一生”等宣传征信内容,保证宣传月期间全天24小时不间断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 共制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折页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折页两种ⅩⅩ份。

二是在贷款申请环节有针对地宣传,提高宣传效率。贷款申请时被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环节,提升信用意识,征信知识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3篇

、企业征信数据主要内容企业征信数据由企业信用信息转换而来,企业信用信息只有经过数据处理后、被存储到企业征信数据库中的数据才是企业征信数据。企业信用信息只有转化成征信数据之 后,才能达到商品化要求,才能用于生产企业征信报告。企业征信数据与企业信用信息之间的区别很大。企业征信数据除了带有经过数据处理的特征之外,还要有统一数据格式要求,不仅同一项数据的结构和精度均相同,而且 对于每项数据的起始点和终结点都有严格的要求。企业征信机构不见得广泛地采集所有能够采集到的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或企业征信数据的采购是被限定在特定范围之内的。企业征信机构是否加工或保存一类征信数 据,受到两个基本条件的约束,一是技术,征信数据必须能对企业信用价值的评估做出 贡献;二是成本,即在经济上合算。对于加工和存储成本高,又对制作报告产品贡献不太大的征信数据,企业征信机构不会加工和保存。企业征信数据内容通常包括企业的注册信息、财务报表、公共记录、雇员、进出口情况、银行往来情况、付款记录、经营者简历、企业发展史、财务报表反映不出的经营 状况、产品介绍以及相关的市场宏观经济状况和行业发展状况等。I

二、企业征信数据主要来源(一)政府掌握的企业征信数据政府掌握的信用信息是公务信息的一部分,产生于政府执行公务或对企业实施监管的工作过程之中。根据企业征信机构的经验,十几个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企业信用信 息,如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统计局、法院、国资委、 商务部、邮政局等(见表3-1)。工商行政管理局掌握着大量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财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掌握的信用信息是有条件的开放,其中企业登记注册的信息是基本对外开放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很多省市地区开通了 “红盾网”,可以免费在网上査询当地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统计局定期形成的各种统计报表和经济普查报告,其中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目前,统计局掌握的信用信息还没有全部对外开放,还无法从这个信息源中得到单个企业的信 用信息。海关掌握企业从事进出口活动的相关信息,海关的统计部门和信息中心会定期形成报关单和各种进出口统计报表,主要内容包栝进出口的产品名称、货品数量、产地、发 货地、到达地、交易对象、交易时间等。此外,海关还会形成季度和进出口统计和 分析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国家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已经建立了公共的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各类正规金融机构掌握的企业及个人信贷已经被 汇集到这两个系统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经企业、个人授权同意后,在审核信贷业务 申请以及对已发放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情况下,可提供企业、个人征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拥有国有企业的资产、隶属、经理人员、并购、政策等资料。外汇管理局掌握着所管辖有外贸经营权企业从事外汇交易活动的外汇交易额、进出口货 物情况、结汇情况、应收账款情况等。房屋管理局主管房地产登记管理工作,确认房屋 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初始登记、转移、变更、注销及设定他项权登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掌握所管辖区域内所有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信息。还有些政府部门会定期公布诸如破产、抵押品置留权、动产抵押申请、民事诉讼、经济仲裁等公共记录,上述政府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非常有价值。(二)非官方的企业信用信息非官方的企业信用信息,是指政府公务信息之外的企业信用信息,有时也被称为“民间信息”,特别指那些非商业化的企业信用信息。非官方的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来源 是商业银行、行会商会、公用事业单位、电信公司、企业的供应商、各类房东、租赁公 司和新闻媒体等,这些信用信息的拥有者所提供的信息是庞杂的。但是,经过企业征信机构的筛选和处理,有些信用信息是可以利用的,能够成为企业征信数据。商业银行拥有大量的企业信用信息,如企业开户信息,贷款、担保和还款记录等信息,资金流人和流出量及去向方面的信息。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最重要的民间信用信 息来源,对于那些没有公共征信系统的国家更是如此。在许多国家,商业银行都会向企业征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它们不仅正常地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而且还不一定收取费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了我国企业和个人公 共征信系统,产生于商业银行的企业信甩信息都被汇集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 征信系统中。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对金融系统之外的机构开放,只向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第三章企业征信业务公用事业单位产生了大量的用户付费信息,这对于了解和评价其用户的信用行为和财务能力是非常有用的。所谓的公用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电话 公司、煤气公司、供暖公司等,人们还经常将移动通信服务类公司也包括进去。如果一 个企业长期拖欠公用事业单位的费用,那么企业征信机构将视其的欠费额度大小,给予欠费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另外,公用事业用户的付费方式也对了解用户的财务状况和信 用行为有帮助。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或商会都有着自己行业情况的信息积累,如它们有相当详细的业内主流机构、行业发展和从业人员变化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反映行业当前的实际情 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协会掌握的信息有可能是与业内机构共享的,面向自已的会员 企业服务。很多行业协会都负责编纂本行业的年鉴,它们有采集年鉴所需信息的渠道,这些信息渠道对企业征信机构是有价值的。例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年鉴》《中国汽车 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等。年鉴对行业在过去一年的发展情况、产品情况、技术水 平、企业发展情况、盈利水平、发展趋势、大事记等做了详细的记录和说明,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传媒上,也有大量的信用信息在传导,从中可以筛选出一些有用的信用信息。目前,互联网巳经成为重要的“信息集散地”,从各 类网站获取所需的信用信息成为企业征信机构的一个重要的信息渠道。政府部门的网站 是该部门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和行业总体运行情况都会在部门网站中得到及时反映。大量网站对行业和企业的经济活动给予动态报道,它们都是企业征 信机构的重要信息来源。不同信息来源的原始信用信息有可能存在不完整、有偏见、有误导、不够及时等缺陷,从征信机构的用户角度对企业信用信息来源做出的评价,如表3-2所示。(三)商业化的企业征信数据及其采购商业化的企业信用信息是非官方信用信息的一部分,通常以征信数据的形式存在,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上,可以找到许多数据供应商,企业征信机构可以从数据供应商处采购数据。因为数据供应商是销售数据产品的专业机构,它们有能力提供符合企业征 信机构要求的征信数据,而且数据的质量很高。除了数据供应商之外,企业征信机构还可以从其他的征信机构购买企业征信数据。一些拥有大型征信数据库的企业征信机构也提供不同加工深度的企业征信数据,如企业 基本fe息等。在必要的时候,企业征信机构还可以委托其他类型的机构帮助调查,取得一些特殊类别或特别准确的企业信用信息。例如,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通过律师取证得到 调查对象的账本或特殊信息。当然,还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然而,通常企 业征信机构不使用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案调查服务,尽管这种调査所取得信息的可靠性高,但费用太高。另外,这种调查的震动大,容易被调查的目标企业察 觉,可能伤害到企业征信机构与委托人关系。在市场上采购企业征信数据,要通过一个设定的工作程序,避免花钱却没买到可用的数据问题,或是买了质次价高的征信数据。一个好的企业征信数据供应商应该具备下 列特征:(1)是合法的征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征信数据也是合法的。(2)提供的征信数据质量好,特别要剔除那些提供假数据(特别是假财务报表)的数据供应商。(3)征信数据的供应稳定,更新频率高。(4)征信数据的广度和深度达到要求。(5)征信数据的服务方式和数据格式符合买方的要求。(6)征信数据的价格合理。(7)大型的数据供应商还可以提供海外采购服务,代理销售外国企业的征信数据。(8)个别数据供应商允许交换数据,可以节约买方的采购成本。|

三、企业征信数据采集主要方式(一)公开数据的采集方式政府公务信息的采集主要存在如下常见方式:(1)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结构,建立数据自动抓取系统,自动化采集。(2)建立商业化的信用信息采集关系。(3)建立数据交换关系。从公用事业单位采集信息,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从公用事业单位或通信公司采购数据,至少要采集欠费用户的负面信息;二是承接公用事业单位或移动通信公司的信用 风险控制任务,帮助它们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包括欠费催收工作。对于征信数据供应商,企业征信机构主要的工作是对它们进行筛选。评价供应商优劣的硬性指标包括合法性、类型、覆盖、质量、更新频率、效率、成本、稳定性和服务 态度。(二)电话调查采集方式电话调查也是企业征信机构经常使用的调査方法之一,是一种低成本的调查方法。 通常来说,企业征信机构使用电话调查方法的作用有两个:一是采集信用信息,二是核 实信用信息。在以传统作业方式操作的企业征信机构中,电话调查员主要的工作是采集信用信息,是根据委托人的需求进行个案调查。但是,在拥有大型征信数据库的企业征 信机构中,电话调查员的主要工作是核实征信数据。在拥有大型征信数据库的征信机构,如果向用户提供征信数据产品或数据库服务,需要有比较高质量的企业基本信息。因此,在这样的企业征信机构,需要相当数量的电 话调查员同时工作。企业征信机构对电话调查员的培训是很严格的,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通话用语、掌握主动、应对拒绝、控制时间、认真记录等。如果采用专业软件进行管理,需 要实现一系列业务和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提示、录音和监控等功能上。对于企业征信 机构,最重要的是不能让电话调査员使用非法的语言。由于对方是否提供信用信息完全出于自愿,因此企业征信机构要严格管理电话调查员的业务操作行为,防止电话调查员 在通话时冒充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公务员,避免产生纠纷和政府查处。总之,电话调查方法既有优点,也有局限性。企业征信机构应该合理使用电话调查方法,既不能过分依赖,更不能完全放弃。(三)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方式使用信息交换方式对于企业征信机构有如下好处:(1)通过交换,得到自己需要的信用信息。(2)不是采购行为,没有资金付出,经济成本很低。(3)与交换对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或公共关系,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4)社会意义明显,如促进了失信记录的传播,有助于加大失信惩戒机制的震慑力度。鉴于上述诸多优点,企业征信机构应尽量采用信息交换方式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用信息。(四)信用信息采集的原则在采集信用信息时,应遵循以下4项原则:1.客观真实性原则在采集信用信息时,应保证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坚决杜绝由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员的主观臆断、个人好恶或者由于其他目的的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评 估决策的错误。2.多渠道验证原则在采集信用信息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采集信用信息,使这些信用信息能够相互验证。如果信用信息来源的渠道单一,由于信息资料短缺造成无法相互验证,信用信 息的质量就无法保证,出现误差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因此,一般要求通过3个以上的渠道 和方法采集客户信用信息。3.低成本高效率原则采集信用信息必须考虑获取信息的成本。对调查过于细致,固然能够保证采集信息更全面,调查内容更准确,但也会造成采集费用过大,信用管理成本过高,使企业 的整体效益受到影响,违背了信用管理降低企业成本的初衷。因此,在采集信用信息 时,应尽量降低采集成本,用最低的成本采集到能够满足企业信用评估和决策要求的信息。4.时效性原则为了保证征信数据库的更新频率,要求征信机构定期更新征信数据,所以采集信用信息的工作要非常及时。征信机构要根据自己拥有信用信息源的多寡,安排适当数目的 人员照看信用信息源,及时将所需要的信用信息采集上来。同时,征信机构还要聘用适 量的电话调查员去核实信用信息。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4篇

1.个人信用报告是哪个机构出具的?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2.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一是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二是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信息等。

三是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3.为什么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目的是了解本人的信用记录,包括本人曾在哪些银行办理过信贷业务、每笔信贷业务的还款情况等。及时了解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如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信贷业务、因疏忽大意产生的逾期记录等,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建议您在办理信贷业务前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避免因不了解个人信用情况延误了贷款的办理。

4.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目前只提供现场查询。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5.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是否收费?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向个人免费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6.您多久查询一次信用报告比较合适?

建议您每年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

7.别人能否随便查看您的信用报告?

不能。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8.如果您认为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不准确或有误怎么办?

当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时,有两条处理途径:

一是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个人信用报告,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异议申请;

二是直接联系您办理业务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您办理业务的银行将会在接收您异议申请后,立即进行核查,更正错误信息,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

9.您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当您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在本人信用报告中添加与信息相关的100字个人声明。

请您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个人声明申请表1份(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下载)邮寄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部。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108号4号楼,邮政编码:201201。

10.您如何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您办理信贷业务时填写的基本资料,以及贷款和信用卡的还款情况,所以当您的电话、通讯地址、居住状况、职业信息、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与办理过信贷业务的银行联系更新资料;保证按时、足额归还

贷款和信用卡余额,都将使您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还款方式比较特殊的贷款,如:大学生助学贷款,请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还款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如果您不清楚还款时间和金额,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11.您能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由谁决定?商业银行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由商业银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您信贷业务时参考,您最终能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审批的结果。

12. 能否通过付费消除您的负面记录?

不能。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展示您的还款记录,您还清了欠款,个人信用报告中会展示已还清的记录,但之前确实发生的逾期等负面记录并不能被删除或修改。

13.请您警惕“钓鱼”网站和冒名客服电话!

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一批假冒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名义的网站和客服电话,以有偿提高信用度或消除不良记录为诱饵,诈骗钱财。如果您发现此类欺诈情况,请提高警惕,并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电话反映情况;如果您遭受此类欺诈,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4.您的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怎么办?

个人信用报告展示您过去24个月的还款状况。如果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建议您继续正常使用该信用卡,历史的还款记录会被逐渐更新;如果您将已产生逾期记录的信用卡销户,曾经发生的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保留的时间会超过24个月,具体保留多长时间,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

15.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什么情况下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有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如果是浮动利率贷款,在您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会约定利率的调整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是每年年初对已办理贷款的利率进行调整,调为上一年最后一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二已办理的贷款还款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率调整,调为最近一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三是双方约定,通常约定为在利率调整后的次月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贷款中已偿还的部分,不受利率影响。

如果您没有按照最新月供及时还款时,可能产生未足额还款的逾期记录。请您

关注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情况,了解还款金额,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如果您不确定贷款还款金额,请及时咨询贷款银行。

16.如何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信用是您可以拥有的无形“财富”,需要您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信贷业务的申请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和信用卡等,养成良好的信用交易习惯。同时,特别提醒您保存好个人信用报告,防止信息泄露,或被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合理使用。

17.您想了解更多征信知识的相关内容,如何联系我们?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5篇

征信宣传工作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征信的重要途径。我支行积极响应人行以及总部要求,在2011年9月30日开展了征信宣传活动,积极做好征信的日常宣传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将征信宣传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随着征信体系建设的推开,其体系建设所容纳的工作量日益增多。特别是个人信息信息库的建立和使用,使征信更接近社会公众及老百姓。对此,总行领导认识深刻,要求征信部门既要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征信知识的宣传,也要结合安阳的经济发展特点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宣传,要将征信宣传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征信工作中。对此,我们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上,将征信宣传纳入其中,要求各支行积极做好征信宣传工作,扩大征信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

二是制定方案,确保征信宣传的落实。为使征信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较为具体的宣传方案,确定今年红广支征信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百姓征信知识,主要包括当前征信涉及百姓生活的内容、如何使用征信产品、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使用;社会公众如何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等;二是企业征信知识,主要包括当前社会信用建设的情况,社会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关心自己的信用、提高自己的信用。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基础知识及内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等。宣传的主要 1

对象是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工作人员。

三、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征信宣传的各项工作开展。为此,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在我网点开辟“诚信建设”专栏,重点宣传国家指导政策、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简介、征信基础知识、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诚信建设工作动态反映。二是走进辖区对老百姓进行征信知识讲座,积极推广使用信用产品,让征信成为社会经济生活必不可少的环节。三是拟在11月份开展征信知识竞赛活动,支行员工开展征信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普及个人信用及企业信用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征信意识。使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公众了解征信、熟悉征信、参与征信、使用征信,培养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推进安阳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我们对征信知识的宣传,老百姓对征信知识认识明显提高,他们从对征信知识的不了解到知道了什么是征信,从不关心到主动关心征信。1号到7号期间我们举办“关爱自己信用报告”活动,对信用报告的记载认真阅读,对相关记载请我们给与一一讲解,他们非常满意。都认为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对公民的信用记载非常有意义,作为公民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有效防止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良好的信用记录对自己的生活会带来方便,而不良信用记录则会影响自己的经济生活。使征信知识走进社区、走进机关,使更多的公众了解征信知识,使用征信产品,提高信用意识。

商行红广支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6篇

(一)个人征信知识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

(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

(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运行,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共计6.7亿人。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中心,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专门从事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绝大部分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余部分来自于其他机构。人民银行将上述机构中属于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的信用报告。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答: 为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征信中心和商业银行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自《办法》实施以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合规查询、使用信用报告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督促征信中心加强个人异议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除了从制度方面保证信息安全外,还在技术层面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授权查询。没有本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2)限定用途。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或对贷款、信用卡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查看客户的信用报告。

(3)信息安全。信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处理,不需要人工干预。

(4)查询记录。每一个查询用户都必须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登记注册,由个人征信系统赋予其查询权限后方可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此外,计算机系统还会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

(5)违规处罚。商业银行违规查询客户信用报告,将会受到处罚。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答:2005年10月,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令〔2005〕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2008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对近几年新成立的四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新型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具备条件的上述四类机构可以按规定申请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根据“先建立制度、先报送数据、后开通查询用户”的原则,四类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应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报送相关数据,合规开展查询和使用查询结果,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对于不属于以上规定范围的放贷机构,秉着使贷款机构全面掌握借款人负债信息的原则,也可以通过向人民银行申请,经批准后加入征信系统。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依据国务院赋予的“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征信体系法制建设,加强征信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使用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行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

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

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

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所以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您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

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电费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

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 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6、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的身份信息系统是如何联网的?

答: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于2007年6月建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简称联网核查系统),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进行时实核对。如果核查相符,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实结果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但无照片。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根据《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要求,公安部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每隔一段时间要更新一次联网核查系统,因此,有时会出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7、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需您本人亲自来查。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8、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答: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我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本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您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法定目的。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一般情况下,是在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您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您的信用报告,不再需要您的书面授权。

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9、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答: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10、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答: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息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其他信息,包括开户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4)查询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准确。

11、什么是“逾期”?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答:逾期,即过期,指您与银行签订还款合同时的还款日到最后期限仍未足额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属于逾期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1)比到期还款日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了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这三个项目很容易混淆,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假设2006年1月某客户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按合同每月需还2 000元。但因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3月至7月连续5个月未还款。下边我们来计算该客户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期数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由于该客户连续5个月也就是5期没有还款,所以当前逾期期数是5。累计逾期次数是一个累计数,只要逾期1次,它就累加1次,所以它也是5次;最高逾期期数是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在3月至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中取最大的一个数字,不难理解它也是5。 假设2006年8月该客户把前5个月应归还的贷款共10 000元还上,此时这三个数据项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看当前逾期期数,虽然8月之前已经没有欠款,但该客户没有还8月的2 000元,即8月逾期1次,所以当前逾期期数等于1。再看累计逾期次数,由于前5个月累计逾期次数是5次,第6个月再逾期1次,累计逾期次数要相应增加到6次。至于最高逾期期数,取3月至8月“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7月的5次。

12、信用卡按期只还最低还款额算负面信息吗?

答:不算。只要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就不算逾期。因为银行发放信用卡时与客户的协议规定,客户可以按最低还款额还款,所以,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是正常履约的表现,不构成负面信息。不仅如此,由于该客户可以给银行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倒可能成为银行信用卡的营销对象。

13、“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答:这个指标记录了持卡人从结算年月起往前推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一般而言,商业银行会用这个指标来判断个人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 需注意“C”和“G”,C表示正常结清的销户,即在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而G表示结束,指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如坏账核销等,这两个要加以区别。此外,也需注意“#”这个符号,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14、为什么看不到信用记录的“良”或“不良”的字样?为什么不能说负面信息就是“不良记录”?

答:个人信用报告是客观记录个人信用活动的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客观、中立的原则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对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评判,所以在您的信用报告中当然不会出现“良”或“不良”的字样。比如某人有一笔贷款逾期几天未还,他的信用报告中将记载为这笔贷款逾期(主要体现在“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总额”、“24个月还款状态”、“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等项目中),而不会记载“此人逾期还款,记录不良”等字样。当然,个人申请贷款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可能会说“因为你有不良记录,所以不能贷”,这实际上是工作人员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客观记录,对您的信用状况作出的判断。不同的银行、不同的信贷业务员,判断标准可能会不相同,对同一个人的信用状况作出的评判可能就不相同。

负面信息是客观记录,“不良记录”是一种主观评价。个人信用报告只作客观记录,不作信用评价。在实践中,如果个人使用信用卡或贷款出现偶尔一两次短期逾期等负面信息,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审查时是不会将它作为“不良记录”而拒绝给您办理信用卡和拒绝给您贷款的。

15、负面信息主要出现在哪些栏目?

答: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负面信息是指没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信息,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地方:

(1)“贷款明细信息”中的“累计逾期次数”、“最高逾期期数”是较常见的负面信息。 (2)“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出现数字1到7,或者是“D”、“Z”,这些符号表明个人有欠款逾期未还的信息。

(3)“信用卡明细信息”的贷记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出现0以外的情况,比如是数字1到7。

(4)“信用卡明细信息”的“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出现0以外的情况,比如是数字1到7。

(5)“特别记录”中如果存在诸如“该人曾因不履行担保责任被起诉”、“该人曾因开具大额空头支票被处罚”等信息,也可能形成负面信息。

16、什么是“查询记录”?为什么要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

答: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两年内被查询的情况。包括查询日期、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内容。通俗地说,就是您的信用报告何时因何种原因被何人查询过的历史记录。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被查询有以下几种原因: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本人查询和异议查询。 查询记录中记载了查询日期、查询者、查询原因等信息,据此可以追踪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情况。对个人而言,您应当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其他人或机构是否未经您授权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第二,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您的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查询,但您的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又表明这段时间内您没有得到新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可能说明您向很多银行申请过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信息对您获得新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需要说明的是,因贷后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虽然也被记录在“查询记录”中,但并不需要经过您本人授权。如果您发现您的信用报告被越权查询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理;造成实际损失的,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17、信用报告信息出现错误时怎么办?

答:个人或企业认为本人(或本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简称异议信息)时,可以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商业银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分中心、县支行征信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商业银行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即可。如果想详细了解提出异议申请的地点,可登录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下载)邮寄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部。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108号4号楼,邮政编码:201201。

9、如何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您办理信贷业务时填写的基本资料,以及贷款和信用卡的还款情况,所以当您的电话、通讯地址、居住状况、职业信息、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与办理过信贷业务的银行联系更新资料;保证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和信用卡余额,都将使您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还款方式比较特殊的贷款,如:大学生助学贷款,请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还款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如果您不清楚还款时间和金额,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10、是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由谁决定?商业银行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由商业银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您信贷业务时参考,您最终能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审批的结果。

11、通过付费消除您的负面记录?

不能。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展示您的还款记录,您还清了欠款,个人信用报告中会展示已还清的记录,但之前确实发生的逾期等负面记录并不能被删除或修改。

12、警惕“钓鱼”网站和冒名客服电话!

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一批假冒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名义的网站和客服电话,以有偿提高信用度或消除不良记录为诱饵,诈骗钱财。如果您发现此类欺诈情况,请提高警惕,并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电话反映情况;如果您遭受此类欺诈,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3、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怎么办?

个人信用报告展示您过去24个月的还款状况。如果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建议您继续正常使用该信用卡,历史的还款记录会被逐渐更新;如果您将已产生逾期记录的信用卡销户,曾经发生的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保留的时间会超过24个月,具体保留多长时间,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

14、基准利率调整什么情况下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有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如果是浮动利率贷款,在您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会约定利率的调整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是每年年初对已办理贷款的利率进行调整,调为上一年最后一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二已办理的贷款还款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率调整,调为最近一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三是双方约定,通常约定为在利率调整后的次月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贷款中已偿还的部分,不受利率影响。

如果您没有按照最新月供及时还款时,可能产生未足额还款的逾期记录。请您关注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情况,了解还款金额,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如果您不确定贷款还款金额,请及时咨询贷款银行。

15、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信用是您可以拥有的无形“财富”,需要您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信贷业务的申请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和信用卡等,养成良好的信用交易习惯。同时,特别提醒您保存好个人信用报告,防止信息泄露,或被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合理使用。

16、了解更多征信知识的相关内容,如何联系我们?

您可以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咨询电话400-810-8866,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http:///了解更多的征信知识。

(三)信用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

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范文第1篇宣传工作情况总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部门的安排部署,2015年6月14日我行开展了征信工作的专项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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