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推迟发行
企业债券推迟发行(精选5篇)
企业债券推迟发行 第1篇
一、推迟发行债券的核算要点
推迟发行债券会计处理的关键点在于确定以下两个方面: (1) 发行价格。债券推迟发行时, 其发行日价格应该比原定发行价格高。因为付息日企业应付利息金额没有变化, 但企业占用资金时间缩短, 债权人会少得到推迟期的实际利息。推迟发行后债券的发行价格与面值的差额包括推迟发行期间的利息以及应摊销的溢折价部分。债券原定发行价格应为债券面值与各期利息的现值之和, 即债券原定发行价格=债券面值每期利率P/A (r, n) +债券面值P/F (r, n) ;而推迟发行后的债券发行价格, 应在原定发行价格的基础上加上推迟期的实际利息, 即推迟后债券发行价格=债券原定发行价格+推迟期的实际利息。 (2) 溢折价的摊销。债券法定计息期与会计计息期不一致时, 摊销“利息调整”对法定计息期按复利计算, 对小于法定计息期的分期还应按计息月数再次分摊。债券推迟发行情形下, 债券投资的实际利率实质就是投资人的实际报酬率, 是一个按法定计息期进行“利滚利”的复利概念。但若计息的期间小于法定计息期, 为避免在同一计息期间的月份中复利计息, 对小于法定计息期的分期计息时, 按实际利率单利算息。
二、案例分析
例:某企业为了筹集资金, 原定于2011年1月1日发行3年期、票面利率为10%、总面值为10万元的长期债券 (1月1日的市场利率为8%) , 每年7月1日和1月1日付息。但因特殊原因, 推迟到2011年4月1日才发行, 付息日期不变。
(1) 计算债券原定发行价格。该企业2011年1月1日债券发行价格=100 00010%/2P/A (4%, 6) +100 000P/F (4%, 6) =105 240.5 (元) 。
(2) 计算推迟后的发行价格。推迟到2011年4月1日的发行价格=105 240.5+105 240.58%3/12=107 345.31 (元) 。
(3) 计算利息调整。利息调整=推迟后债券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7 345.31-100 000=7 345.31 (元) 。
(4) 计算溢价摊销额。法定计息期为半年, 实际利率应是按半年“利滚利”, 即第1个半年产生的单利利息将视为第2个半年的本金再生息。但在第一次摊销时, 计息的期间小于法定计息期, 为避免在同一计息期的月份中复利计息, 应按实际利率单利计息。本例中2011年4月1日~2011年7月1日的利息费用应按单利计息, 因此选择的初始摊余成本应为105 240.5元, 以后各期按复利计息。
2011年4月1日~2011年7月1日溢价摊销=5 000-105 240.54%3/6=2 895.19 (元)
复利计息溢价摊销=应付利息-债券摊余成本计息期实际利率=债券面值计息期票面利率-债券摊余成本计息期实际利率
2011年7月1日债券摊余成本为104 450.12元。
2011年7月1日~2012年1月1日溢价摊销=100 0005%-104 450.124%=822 (元)
(5) 债券摊余成本。债券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应付利息
2011年7月1日债券摊余成本=107 345.31+2 104.81-5 000=104 450.12 (元)
(6) 编制债券溢价摊销表。
单位:元
(7) 编制会计分录: (1) 2011年4月1日发行成功:借:银行存款107 345.31;贷:应付债券面值100 000、利息调整7 345.31。 (2) 2011年7月1日计息, 摊销溢价:借:财务费用2 104.81,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 895.19;贷:应付利息5 000。 (3) 2011年7月1日付息:借:应付利息5 000;贷:银行存款5 000。
企业发行债券操作流程 第2篇
流程一: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 1/2 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流程二:提出发行债券的申请和批准
①公司营业执照;
②公司章程;
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④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⑤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⑥依照证券法的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流程三: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
流程四:制定债券募集办法并予以公告
①公司名称;
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③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④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⑤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⑥债券担保情况;
⑦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⑧公司净资产额;
⑨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⑩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流程五:募集债款公告所定期限内
方式一:适用范围: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的债券(即私募发行债券)的发行,具有
节省发行时间和发行费用,不必担心发行失败等优点,但这样发行的债券由于其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少数
特定的对象,因此一般不允许转让流通。
方式二:适用范围: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面向社会广泛的不特定的投资者的债券(即公募发行债券)的发
行。这样发行债券,发行企业要向承销商支付发行费用,如果采用代销的承销方式,发行企业还要承担发
行失败的风险。但这种方式发行的债券,一般都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
在我国,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采用该方式。
流程六: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方式一:记名公司债券
①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②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③债券的发行日期。
方式二:无记名公司债券
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设置公司债券帐簿,不仅是公司管理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对债权人负责,以供债权人阅览,为记名债券转
让或用于担保产生争议时提供凭证,以及为管理部门查询需要提供帮助。
二、企业发债担保相关事务
企业发行债券担保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良好信誉,为企业发行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出具担保 函,为债券到期本金、利息的及时偿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融服务产品。一般银行企业债担保分为部分 担保和全额担保。
由承销机构发售债券时,投资人直接向其付款购买债券,承销机构代为收取债款,代为向投资者交付债券。发行完毕后,承销机构通过银行向发行企业划转债款。债券发行公司交付给投资者的债券上,必须载明企
业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一、什么叫中小企业集合债
中小企业集合债 , 就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 , 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债券 , 是企业债的一种。
集合债券是运用信用增级的原理,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将企业进行捆绑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采用 “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发债。该债券利用规模优势,合理分摊资信评级、发债
担保、承销等费用,有效地规避了单个企业发债规模偏小、发行成本过高的弱点,使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成
为可能,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企业集合债基本定义和发行要求
(一)、企业集合债券的基本定义
企业集合债券是通过牵头人组织,以多个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
额度分别负债,采用集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以发行额度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 企业债券形式。它是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由担保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对发债企业进行筛选和辅导以满足发债条件的新型企业债券形式。这种“捆绑发债” 的方式,打破了只有大企业才能发债的惯例,开创了企业新的融资模式,它的出现是企业债券发行的重大 创新。
(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参与发行企业集合债券的单个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 民币 6000 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 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 60%。用于 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 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 20%;、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发债企业需提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联审)的财务报告。
三、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流程、牵头人确定债券发行参与机构,如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
2、牵头人制定发行人(融资主体)入围标准,企业推荐与遴选;
3、参与的有关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4、办理担保、再担保或反担保手续;
5、主承销商协助企业拟制发行文件;
6、参与机构组织内部评审;、向省级人民银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小企业集合短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可行性探讨 第3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优序融资 违约强度
【中图分类号】F2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5-0-02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非正式金融发展迅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难也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无论是政府还是中小企业都在积极筹措相关事宜,以期达到比较好的融资效果,其中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一种方法,针对此本文分四部分就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相关概念及发行可行性进行了介绍与分析。
1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概念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就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以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若干个中小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采用集合债券的形式,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发行额度而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它是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需由担保机构担保,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的新型企业债券方式。即集合债券发行是由多家发行人共同发行,债券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在企业债市场上向公众募集资金。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以看作是一种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具体设计理念如下图1所示:
2 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的原因
2.1 中小企业要进行债券融资的理论支持
Myers和Majluf在对企业资本结构研究之中,发现了企业资本结构及融资方式随企业成长过程发生变动的现象,并因此提出了关于企业融资次序的新优序融资理论[1]。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部融资,后考虑外部融资;不得不进行外部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务融资。
中小企业的融资特征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这主要表现为企业经理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对企业产品和劳务的开发、行业前景、市场潜力、销售情况及其资产的真实价值,特别是其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预期收益等情况知之甚少,往往导致其面临过高的投资风险。大企业特别是那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公开的,投资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多的企业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中企业,银行还可以通过许多渠道,如经销商、供应商、消费者等方面去主动了解企业信息。而中小企业则不同,其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很难获得。同时,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并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因此,在中小企业向外部投资者进行融资时,很难提供其信用水平的信息。
正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非对称性特征,即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符合新融资优序理论的基本前提,因此,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中小企业应首先选择无交易成本的内部融资,其次是选择交易成本较低的债务融资,而对于信息约束要求较高的股权融资则应被排在企业融资次序的最后。也就是说,如果中小企业希望获得外源融资的话,债务融资应该是首选的渠道。
2.2 中小企业采用集合债券的形式的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为降低信贷企业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致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不足,而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又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而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又相对不足,同时还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大量基层网点,瞄准大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不足,中小企业在中国的数量又很巨大,所以依靠从银行信贷不能解决问题。
中小企业单独发债成本太高,发债额度又比较小,资信评级以及发债担保等成本相对比较高而很难获得国家批准,而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则除发行企业债券的一般优势外,其特定优势包括:(1)中小企业能在资本市场融资,将极大地提升企业的知名度;(2)解决了单一企业因规模较小而不能独立发行企业债券的矛盾;(3)可以大大简化企业债券的审批、发行手续,提高发行效率,降低发行费用;(4)统一使用“集合债券”的概念,可以得到地方政府及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5)有利于提升单一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6)如果是担保公司为集合债券提供担保,可以拓展担保公司的资本市场担保业务,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担保公司机构的保费收益水平。
3 集合债券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3.1 预备知识
(1)泊松过程
一种累计随机事件发生次数的最基本的独立增量过程。用数学语言说,满足下列三条件的随机过程X={X(t),t≥0}叫做泊松过程。①P(X(0)=0)=1。②不相交区间上增量相互独立,即对一切0≤t1
(2)简约模型与违约强度
简约模型是可违约债券的信用风险定价模型中常用的一种,它假设公司的违约是外生的,并不明确地将企业资产价值的变化同企业的违约事件相联系,却是利用泊松过程来描述公司发生违约的次数[2]。因而在这类模型中,企业可以在任一瞬间发生违约,且具有正的违约概率,且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违约发生的次数N(t)是满足违约强度为τ的泊松分布,具体的公式为:
P{N(s+t)-N(t)=n}=n=0,1,2……
而关于违约强度λ在简约模型中有如下的解释。在简约模型中直接把企业违约过程描述成一个基于定价概率Q(风险中性概率)下的点过程。假设企业的违约时间τ是一个随机变量,定义违约过程N={Nt}如下:
这是一个违约时跳跃度为1的点过程。
显然,违约过程N={Nt}是一个具有上升趋势的增长过程,其在s(s≥t)时刻已经违约的累积概率不小于其在t时刻已经违约的累积概率,根据Doob一Meyer分解定理,必然存在一个从0时刻开始的增长过程AT,使得N-AT成为一个具有“公平赌博”性质的鞍过程[3]。
由于AT也具有上升趋势,并且恰好抵消掉了违约过程N的上升趋势,因此AT通常被称为补偿因子。正是由于补偿因子很好地刻画了企业违约的累积可能性,因而在简约模型中,通常将补偿因子表示成一个包含非负参数过程Y={}的随机过程AT={ATt},其中:
(1)
基于上述假设,参数反映了企业违约的风险率或违约强度,即,对任意一个很小的时间跨度△t,且t<,则在时间区间(t,t+△t)内发生违约的概率大约等于△t,即发生的概率也为exp{-}。
3.2 运用违约强度集合债券可行性分析
发行集合债券的各个公司都是中小企业,其不确定性很高,如公司在获得数据期限内,可能存在某些理由退出,例如公司被合并或被收购等,相对于上市等公司风险很高,很依赖于风险因素,所以中小企业的违约可以说是一个针对风险因素的条件违约概率估计,符合强度函数的条件,所以可以用强度函数模型来分析[4]。
首先,用概率空间()来描述时段[0,T]上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其中,设P为等价鞅测度,市场无套利且完备,令Xt为随机过程,代表经济状态变量,假设也存在I个为初值为0的点过程Ni,i=0=1,2……,I,它表示市场中的I个公司的违约过程。由上述的违约强度定义知,当第i个公司违约时,Ni的值由0变为1。
设所定的概率空间()中的不仅包含了市场中状态变量的所有信息,还包括了除第i个公司以外其他所有公司的违约信息,可得≥0,根据来解决问题时,可以找到一个在0时刻值非负的完备过程此即为前述定义的强度函数,则在[0,T]的条件下满足<∞。
对任意的[0,T],可测,以此来定义一个非齐次的Possion过程Ni,即依赖于状态变量和其他相关公司违约信息的过程,令为Ni的首次跳跃时间,则可以得到
(1)
(2)
若资产池中只有一家公司A发行债券,此时令其违约强度为>0,则此时如果向资产池中引入另一家新公司而形成公司组合B,则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此时两家公司联合发行的集合债券的违约强度为衰减率为正的减函数,即如果再引入一家公司,两家公司集合违约强度会变小,同理若再加入下一家新公司,整体违约强度会更低,所以结构化金融产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引入,使相对于各个单独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降低,整体信用水平上升。
4 结束语
集合债券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途径,解决了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但不容忽视的是,发行集合债券仍存在着很大难度,2008年银监会规定了银行机构不得为企业担保,所以统一高信用等级的担保模式就很难实现,即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受到了担保瓶颈的制约,鉴于此我们仍要努力探索寻找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在政策上也应该适当放宽,这样才能令中小企业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Mayers , Stewart C . and Nicholas S .Maljuf“Corporate Financing and Investment Decisions When Firms Have Information That Investors Do Not Have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84,(13):pp187-221
[2] 吴恒煜.信用风险控制理论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
[3] 周勇,谢尚宇,袁媛.信用违约风险模型中违约概率的统计推断[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8期.
[4] 陈晓红,张琦.具不可预料违约风险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定价,国家软科学项目.
企业债券推迟发行 第4篇
发行债券直线摊销法是企业将发行债券的溢价或折价,按债券发行日至收回前的期内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各期融资费用不变。直线摊销法的特点是:债券溢价分成等份,从各期利息费用中平均摊销。经过摊销,各期发生的实际利息费用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法是指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债券摊余成本计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的差额,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实际利率法有两项基本规定:一是无论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其任一期应付利息均应等于债券票面价值乘以票面利率,各期应付利息相等。二是应付利息经各期溢、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确认为各期利息费用,记入“财务费用”账户,各期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的利息费用金额与该期期初摊余成本的比率应等于实际利率,即各期利息费用=各期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债券实际利率。
二、直线摊销法和实际利率法的比较与选择
(一)案例应用
例:某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原定于2011年1月1日发行3年期,票面利率为10%,总面值为10万元的长期债券(1月1日的市场利率为8%),每年7月1日和1月1日付息。但因特殊原因,推迟到4月1日才发行,付息日期不变。
1.计算原定债券发行价格。
原定债券发行价格=债券面值每期利率P/A (r, n)+债券面值P/F (r, n)。该企业2011年1月1日债券发行价格=100 00010%/2P/A (4%,6)+100 000P/F (4%,6)=105 240.5(元)。
2.计算推迟后发行价格。
推迟后债券发行价格=原定债券发行价格+推迟期的实际利息。推迟到2011年4月1日的发行价格=105 240.5+105 240.58%3/12=107 345.31(元)。
3.计算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推迟后债券发行价格-债券面值。该债券发行的利息调整额=107 345.31-100 000=7 345.31(元)。
4.溢价摊销。
2011年1月1日至7月1日应付利息=1 000 00010%/2=5 000(元)
直线法下每期溢价摊销额=利息调整额摊销月数/总月数
2011年4月1日至7月1日直线法溢价摊销额=7 345.313/33=667.76(元)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直线法溢价摊销额=7 345.316/33=1 335.51(元)
债券推迟发行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实际利率实质就是投资人的实际报酬率,是一个按法定计息期进行“利滚利”的复利概念。本例中,法定计息期为半年,实际利率应是按半年“利滚利”,即第1个半年产生的单利利息将视为第2个半年的本金再生息。但在第一次摊销时,计息的期间小于法定计息期,为避免在同一计息期间的月份中复利计息,对小于法定计息期的分期计息时,应按实际利率水平单利算息,即本例中2011年4月1日至7月1日应按单利计息,以后各期均为法定计息期,应按复利计息。
2011年4月1日至7月1日实际利率法下溢价摊销额=5 000-105 240.54%3/6=2 895.19(元)
复利计息溢价摊销=应付利息-债券摊余成本计息期实际利率=债券面值计息期票面利率-债券摊余成本计息期实际利率
债券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应付利息
2011年7月1日债券摊余成本=107 345.31+2 104.81-5 000=104 450.12(元)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实际利率法下溢价摊销=100 0005%-104 450.124%=822(元)
5.编制会计分录。
2011年7月1日直线法下溢价摊销:
(二)两种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采用直线摊销方法,将债券溢价分成等份,从各期利息支出中平均摊销。经过摊销,各期的实际利息支出(票面价值票面利率-溢价摊销部分)保持不变。而采用实际利率摊销方法,每期实际利息支出随债券摊余成本(即资金占用量)的变动而变动。实际利息为债券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即本期所占用他方资金量而应该支付给对方的利息。由于债券的摊余成本随着债券溢价的分摊而减少,即每期的资金占用量减少,使得利息费用随之逐期减少,而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不变,因此每期溢价摊销数逐期增加。而首期的利息调整中,包含了3个月的应付利息:100 00010%3/12=2 500(元),以及应摊销的溢价:107 345.31-100 000-2 500=4 845.31(元)。由于其中包含了利息,因此首期摊销的金额较大。
推迟发行债券是企业的理财行为,虽然采用直线法摊销简单方便,但是不够准确,未考虑资金占用量、实际利率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各期应承担的实际利息。而实际利率法下各期摊余成本是未来估计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反映了未来现金流量及利率等因素变化的信息,为企业的发行决策提供了依据。在会计处理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来摊销溢折价,这比采用直线法更准确,能更好地将当期的融资与费用相配比。只要掌握了本期实际利息为债券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的乘积,本期债券摊余成本为上期债券摊余成本加上本期实际利息减去本期应付利息的规则,其实实际利率法并不复杂。Z
摘要:企业债券可能因近期资金宽裕、预计市场利率会下降或其他特殊原因, 导致推迟发行。推迟发行债券的会计处理重点在于重新调整发行价格以及溢折价的摊销。本文主要比较了推迟发行债券时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摊销方法。直线法摊销简单, 但不能正确反映当期融资与费用的关系, 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而实际利率法考虑了收益与费用的配比关系。通过比较, 本文认为采用实际利率法更为合理。
关键词:推迟发行,债券,直线法,实际利率法
参考文献
[1].朱学义.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0.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诸城市企业债券发行情况汇报 第5篇
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我市2008年8月成功发行了治污减排专项债券,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正积极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下面,我汇报一下我市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和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有关情况。
一、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情况
我市治污减排专项债券于8月2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10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诸城市潍河污染综合治理、排污管网建设、中水回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10个治污减排项目的建设。是我国第一支专项用于治污减排项目的债券,也是我国第一支由县级市发行的市政类企业债券。
(一)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的动因
近几年来,诸城市委、市政府把治污减排作为民生事业的一项重点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治污减排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积极落实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十一五”期间治污减排任务要求,我市需要大规模进行潍河综合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城市 供排水管网、垃圾处理、中水回用等工程项目建设,治污减排任务非常艰巨。治污减排项目资金的筹措,在受贷款额度、担保限制以及大幅度增加财政预算支出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2007年下半年,我市积极抓住省发改委确定在潍坊市进行治污减排企业债券发行试点的机遇,经过认真研究上级政策规定,认为我市具备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的基本条件,一是我市已搭建起以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为主体的融资平台,前期已融资投入10多亿元,先后完成了一大批城区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承接治污减排项目工程方面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丰富的业务经验。二是我市具备以潍河污染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的项目载体。潍河是潍坊市城区和北部沿海地区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对河水的水质要求很高;我市位于潍河上游,流域面积占市区总面积的87.1%。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潍河水资源污染问题直接影响到城区的生态环境和下游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市委、市政府将潍河综合治理项目列入中长期规划,作为治污减排的重点来抓,先后投入大量资金,推进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规划,该项目还需要更多的后续资金予以支持。通过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能够有效解决我市治污减排项目的资金“瓶颈”问题,可在2年内基本完成上级安排的治污减排任务。三是我市具备持续可靠的财力保障,具有还款的能力。我市作为全国百强、全 省30强县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在全省县级排名列前10位,经济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融资平台的发展壮大和发行治污减排项目债券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市积极向国家、省、市发改委和潍坊市委、市政府汇报后,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确定了有较强资本实力和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较好业绩的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为发债主体。
(二)科学筛选项目,搞好项目论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治污减排的工作计划,经过严格筛选,我市确定了潍河污染综合治理、排污管网建设、中水回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10个治污减排项目作为申请治污减排债券发行项目,项目总投资共16.2亿元。通过编制完善项目材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论证,由上级发改委对项目进行了核准或可研报告批复。
(三)配合中介机构搞好审计和评估工作。根据企业债券发行的规定,我们聘请中瑞岳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君义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和确认。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发放询证函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进行了严格审计;大公国际对公司的土地等资产进行了客观评估;律师事务所对发债主体的资格确认、发债项目的授权与批准、募集资金的运用、债券发行的担保等合法性进行了全程跟踪。经过全面细致、扎实审 慎的工作,三家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最终评定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
(四)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为确保债券募集资金的高效安全、规范使用,我市制订了募集资金帐户管理办法,对筹集的债券资金,由济南市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实行专户储存;由市发改、财政部门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合同。对每个治污减排工程项目,要求必须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运作,严格执行《招投标法》,从招标、投标、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到资金拨付,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还款情况,审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五)建立合理偿债机制。为确保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市政府批复,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在公司设立偿债基金专户,用于归还债券本息,由银行托管。其资金来源,一是以2007年市财政用于治污减排投资总额为基数,根据新建治污减排项目的发债额度,按项目建设要求,在债券存续期内,从基数中核算出每年应由政府建设所需资金额度,按期拨付1.3亿元到偿债基金账户;二是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营过程中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收入和中水回用方面的收入;三是通过治污减排项目建设置 换出的土地收益等。政府承担的部分,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列入财政预算,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两次拨付到偿债基金专户。同时,公司以足额储备土地,为本次治污减排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全额抵押担保,通过治污减排项目的实施和环境治理,所抵押的土地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六)配合承销团做好债券发行工作。本次治污减排企业债券的发行,组成了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副承销商,以招商证券、国泰君安等为分销商的承销团。作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对公司的债券发行工作鼎力支持,付出了艰辛劳动,并进行了大量创新实践;其他各承销机构也都给予了全力支持,确保了企业债券成功发行。
我市治污减排专项债券发行,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创新是本次债券发行的一大亮点,在公司知名度较低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的资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降低发行成本,整个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在项目选择的债项、募集资金的用途、还款基金的设立与监管、还本付息方案设计、资金监管、资产抵押方式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债券发行,解决了我市治污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所需,加快了治污减排项目建设,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水平,加快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进程,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积累了经验。
二、积极筹备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
在成功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的基础上,从去年下半年起,我市开始启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筹备工作,按照政策规定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和项目遴选,对企业和项目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前期,对20余家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持续盈利能力强、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全面审查后,进一步确定发行人范围。目前,企业的审计工作、尽职调查和信用评级已经结束,所有发债项目均取得上级发改部门的批复,债券发行方案已初步确定,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难得的政策机遇、良好的发展环境、领导的关心支持、各方的密切协作,使我们治污减排专项债券发行取得圆满成功,并着手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希望各位领导和各界朋友对我市的直接融资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将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谢谢大家!
企业债券推迟发行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