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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91

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寿险代理人在我国寿险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寿险业不断发展,代理人规模随之扩大,由此产生的欺诈问题也层出不穷。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寿险业代理人的欺诈行为;其次研究了产生欺诈行为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几点防范寿险代理人欺诈行为的对策。

[关键词]寿险代理人;欺诈风险;佣金制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4.053

1 引 言

自1992年美国友邦在上海引入寿险代理人机制以来,寿险公司保费规模迅速增长。尤其是近年来,寿险代理人日益成为我国寿险业生存发展的中坚力量。随着寿险代理人队伍的不断壮大,代客户签字、虚假承诺、联合投保人骗保等各种欺诈行为不断发生,严重损害了寿险公司的声誉,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同时削弱了保险的社会功能。因此,对我国寿险业代理人欺诈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规范寿险业代理人市场,为我国寿险代理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2 我国寿险业代理人欺诈行为分析

按照欺诈对象不同,寿险业代理人欺诈行为可以分为对投保人进行欺诈和对保险人进行欺诈两个方面。

对投保人的欺诈行为表现为:①假冒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从而骗取保费;②在销售具有分红收益和保底收益的产品时,私自承诺寿险产品收益或分红,夸大保险责任范围,以及刻意向投保人隐瞒免责条款、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和投连、万能险扣除情况,以及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等内容;③对于不发生保险事故就没有赔付的险种,私自收取保费且不上交公司,若不发生保险事故,则将保费据为己有;④以私刻公章、伪造单证及保险合同等形式给投保人造成保险公司已经承保的假象,进而侵占保险费;⑤以代客户办理退保和保单质押贷款等方式进行诈骗,没有将退保金和保单质押贷款发放给投保人本人。

对保险人的欺诈行为表现为:①为获取更多佣金,伙同投保人隐瞒真实信息,甚至怂恿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带病投保,实现与投保人的“双赢”,导致保险公司劣质保单数量增长,经营风险加重;②代理人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串通伪造保险事故,骗取赔偿金;③业务员本人冒充或让他人代替客户接听公司电话回访;④协同客户让他人顶替体检,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找他人顶替体检,甚至自己代替客户体检。

3 我国寿险代理人欺诈问题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研究,产生寿险代理人欺诈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寿险代理人绩效考核机制不合理

目前,绝大多数寿险公司对代理人的考核都是以业绩为主,在这种体制下,寿险代理人的趋利心理会诱导欺诈行为的发生,甚至泛滥。

3.2 寿险公司管理层渎职不作为

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区部经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区部经理所下发的具有误导性的材料以及对代理人本身具有误导性的培训,是造成某些寿险代理人误导客户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某些寿险产品不排除有负收益率的可能,而在培训时对这种情况只字不提。

3.3 佣金制度不合理

我国寿险公司现行的佣金制度首期佣金率很高,多达40%。续期佣金逐年递减,寿险代理人获取续期保费的5%至8%,一般只有3至5年,而且续期佣金之和没有首期佣金多。这种高首期低续期的佣金特征,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代理人开拓市场的信心,但也容易使代理人产生获取短期高额回报心理,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以获取较高首期佣金。

3.4 寿险代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大多采用人海战术作为增员模式,以规模庞大的“人民战争”来夺取市场份额。寿险公司在增员时降低代理人准入门槛,大肆增员,导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由于进入门槛比较低,寿险代理人的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签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不享受保险公司正式员工的津贴和福利,薪水完全依赖业务提成。因此,一些寿险代理人为了获取高收入,就只好剑走偏锋,误导或诱导消费者投保,致使损害保险公司甚至保险业形象的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4 我国寿险代理人欺诈风险防范对策

根据以上研究,为解决我国寿险代理人欺诈问题,提出以下几条防范对策。

4.1 成立保险反欺诈机构

为了提高对保险欺诈的侦破率和打击力度,欧美等国家成立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保险反欺诈机构,如美国各州保险反欺诈局、全美保险反欺诈联盟以及全美保险反欺诈犯罪署等。保险公司理赔是我国目前打压保险欺诈的关键环节,对一些疑难索赔,往往依赖于理赔专家及其多年经验,有时甚至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这种方式往往效率不高。为提高保险反欺诈效率,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经验,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保监会牵头建立全国性保险反欺诈机构,地方保险业协会和地方保监局牵头成立区域性保险反欺诈机构,各保险公司参与,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并建立共享数据平台,共同打击保险欺诈。由于保险反欺诈机构调查保险欺诈的专业性,一旦发现代理欺诈行为,可以立即查处,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保险代理人在合法的范围内拓展业务,从而从心理上不敢欺诈。

4.2 重视代理人选拔

提高入行门槛,规范代理人队伍,提升寿险代理人的社会地位。摒弃大多数保险公司采用的“人海战术”,逐渐降低并杜绝低学历低素质人员充斥代理人队伍的状态,选拔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而全面的金融保险理财服务的精英级代理人。

4.3 寿险业代理人信用评级制度

为代理人建立诚信档案,完整记录代理销售情況和客户投诉情况。每当发生欺诈客户和欺诈公司的行为,进行扣分,信用评分低于最低标准时,予以开除处理。另外,每年年中和年底对信用评分优异的代理人进行表彰,以提升代理人归属感,激励代理人合法合规营销。

4.4 佣金调整

降低首期佣金比例,将其平均分配到续期佣金中。这种做法适当平衡了佣金收入“头重脚轻”的状况,保护了代理人应有的权益,可以促使代理人为客户提供长期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保险代理人为获取短期高额收入而产生的欺诈行为。另外将佣金与保费之外的指标进行挂钩,如客户回访满意度,根据回访情况提高客户满意度较高的代理人的佣金等级,另外增加寿险代理人因欺诈行为而产生的成本,以促使代理人认真工作,远离欺诈行为。

参考文献:

[1]许敏敏.论我国寿险业个人代理人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特区经济, 2012(11):185-187.

[2]黄鑫.我国寿险个人代理人营销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南金融, 2012(8):85-88.

[3]凌士显.我国寿险营销中个人代理人不诚信问题及对策分析[J].金融经济月刊, 2012(5):50-52.

[4]赵祎.GDPI公司寿险代理人管理问题诊断与对策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2012.

[5]刘从敏.需要层次理论视角下我国寿险代理人激励方式研究[D].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 2013.

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法律的存在能够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需要适应环境的变化不断的进行完善,从而更好的为社会发展服务。对于律师而言,需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关注行业发展的趋势,从而在现实生活中更好的开展工作。本文就危机管理视野下的刑事律师业务前瞻作简要阐述。

关键词:危机管理视野;刑事律师业务;前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而解决矛盾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操作。社会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作为律师而言,需要对社会环境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树立危机意识,基于行业发展动态,从而更好的应用法律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一、基于风险社会理论的社会发展变化

风险社会指的是在基于全球化的背景,人类活动所引发的风险占据了发展环节中的主导地位,在此种情况下不同的风险对人类生存与生活产生的严重的威胁。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频率增加,活动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风险方面逐渐从自然风险占据主导地位演变为不确定性风险占据主导地位。对于风险不同的研究人员有其独特的理解,风险的特点体现在其不确定性,造成的结果是多样的,是对其不确定性的最好说明,风险发生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其范围可能无限的扩大。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是西方研究人员首次提出的,之后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基于风险社会理论,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了以下方面。

首先是风险特征持续加剧,随着改革工作的进行,我国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而在这一时期由于较快的发展速度导致大量的社会矛盾产生,并且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化解,从而造成了矛盾的积累。一定程度上社会风险特征出现分化与加剧。新型风险产生的同时,传统型的风险依然存在,并且会伴随社会发展的,在一定时间内不会消亡。后者主要体现在贫富差距过大,腐败问题,文化风险,刚稳性扩张等。而前者则包括了中等收入陷井,西方民主陷井,话语权陷井等。具体反映在刑事案件的数量上升,现代型犯罪犯罪率上升而传统型犯罪犯罪率未能下降,对于刑事法律工作造成了巨大冲击。

其次是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的多样化与灵活化,工作的水平将会持續提升,市场竞争中法律服务工作专业性的重要作用将会日益突显。

再者是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得到重视,从传统的管理向着现代化的治理转变,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在逐渐增强,而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时空限制被打破,从而形成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治理结构。

最后是规则意识增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主体观,权利义务观,契约观逐渐得到认同。法律由于其具备了稳定,连续与确定性,与市场经济变化需要高度契合,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危机视野下刑事律师业务发展趋势

面对风险时,危机管理是必然的选择,在所有的法律风险之中,刑事风险最严重。其特征体现在破坏性,不确定性与舆论关注性。面对新形势下的风险,依靠传统的单一法律服务方式已经无法有效的应对,需要将危机管理引入律师业务之中。刑事危机管理理念源于对以下发展趋势的判断,从时间方面来看,人们对于风险的认知在不断的深化,而风险应对工作也不只是事后管理,重点开始向事前预防,监测,事中控制引导方向转变。从浓度方面来看,法律服务工作的精细化与专业化水平在持续提升,并且专业化已经成为了主流导向。从而内容与形态方面来看,多元化的趋势逐渐明显。风险社会大环境条件下,刑事风险的防控意识在逐渐提升,而风险点则对应在持续增加,法律业务需求范围在持续扩大。从关联性与地域来分析,刑事律师工作国际化与一体化的程度逐渐加深。在精细化与专业化纵向发展的同时,也在横向发展。对于最严重的刑事风险,依靠单一的刑事法律服务工作可能无法有效的解决,需要立足于跨法律领域视角或者是一体化视角来思考解决问题。

三、新的环境条件下律师业务发展面临的机遇

刑事危机预防,律师传统业务主要是行政法律与民事法律服务,传统犯罪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市场经济的发展,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从主体层面分析单位与自然人存在交叉。以单位为主体从事犯罪活动,通常是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或者是家族企业接班者,对于刑事风险防范,意识明显要高于一般人员。律师基于自身业务稳定性需要,也希望业务由刑事诉讼向着非刑事诉讼的方向转变。

刑事危机控制领域,刑事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是对风险进行日常防范,而专项顾问则主要风险初现到对犯罪主体采取强制措施这一过程,律师的介入身份在此环节是不明确的,而权利通常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对其原因深入分析可知,传统型法律顾问无法有效应对突发性的风险,刑事风险与一般性的危机存在本质的区别,关系以人的自由与生命。

刑事危机处理领域,刑事辩护作为律师的基础性业务同时也是其核心业务,但是基于现有的市场环境条件,需要对市场进行细分,从而使业务向高端化方向转型。辩护工作的着眼点在于被告与嫌疑人,刑事维权则是利害关系人与被害人。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代理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法律服务领域,占据主流的依然是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允许对自诉案件和解。而新的刑事诉讼法则增加了和解的程序,从刑事和解与协助指挥的角度来看,律师业务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与空间。

四、结语

社会生活中危机无处不在,律师是相对特殊的行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变革的大环境背景下,需要保持高度的敏感,在工作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应用危机管理,从不同的角度对行业及社会发展进行审视,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使社会发展稳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宋福信,蒋利,宋福坚.危机管理视野下的刑事律师业务前瞻[J].中国律师,2016(02).

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业务档案 管理 血站

档案是一种原始的历史记录,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各种文字、图像、声音及各种形式的记录,是对客观事件的真实再现。采供血作为一种人类社会活动,必然会产生反映其活动的各种记录,将其有机的整合起来,用以指导现实工作和历史借鉴就形成了档案。本文就血站的业务档案管理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

1 意义和作用

作好血站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合理、有效的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广泛地传播档案信息,为无偿献血事业、临床用血、输血科研活动以及其它各方面服务具有理论上、业务上的指导意义,其作用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 宣传无偿献血的生动素材

完善的宣传发动体系是无偿献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我站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一方面定期进行统计,对全市无偿献血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树立典型,截止2003年共有包括献血状元万玉华在内的393人,平安保险公司等173家单位受到了表彰,另一方面利用档案,制作声像、文字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我站将《献血法》实施以来的各种媒体报道制成光盘,在献血点播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2 造就一支稳定可靠的血源队伍

无偿献血的人群被称为低危人群,在无偿献血的人群中至少献过三次血并保持每年至少献一次血的人(或一有电话联系就能前来献血的人)被看作是固定献血者,固定献血的无偿献血者由于其血液可以得到经常检测,而且他们明白如果有危险行为就不去献血,因此他们的血液是较为安全的。建立完美的档案系统后,一方面,我们很容易从中挑选有过献血经历的人,并通过有效的方法,使之成为固定献血者,稳定血源队伍。在Rh-血液的采集上,因为我站建立了Rh-血源档案,我们可以方便、及时的通知他们,确保临床供血;另一方面,对于不符合献血条件的献血者,可以及时的通知他们,避免采集他们的血液,从源头上把好关,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

1.3 确保献血者、血站、受血者三方的利益

档案有着凭证的价值,在科学发展的今天,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血液还不可能说是一种完全安全的产品。保留各种资料,对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有着很大的作用。这种案例屡见不鲜,河南某地中心血站,因其建立了档案,他们方便的追踪到了献血者,并查看到检验原始记录,而使他们在一场可能因输血引以艾滋病的官司中获得了全胜,由此可见,完备的档案就是法律证据,它对于确保三方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血站的公众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1.4 指导现实工作

档案中记录了大量的工作情况,技术成果、经验和教训。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初期,我们没有进行乙肝快速检测,结果造成血液资源的浪费。在通过档案进行分析以后,我们进行了检测,使10 %乙肝人群在初筛中即被淘汰。

1.5 科研的需要

在社会科学上,通过档案可以很方便的对无偿献血的人群、种族、民族、性别、年龄等进行分析,做出合理、科学的判断进而指导无偿献血工作;在输血研究上,通过档案可以对本地区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判断,指导血液的采集工作。

2 文字档案

文字档案是指以纸张为基本载体的档案。血站的业务文字档案有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我站在工作上采取了如下办法:

2.1 明确组织方法

在组织方法上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者相结合三种方式。我们在工作实践中选择了先分散后集中的方式。

先分散:发挥业务部门熟悉本职工作;容易在立卷过程中找到散失资料;立卷时不受办公地点影响等特点,按部门各自进行资料搜集、立卷工作。

后集中:发挥档案部门熟悉立卷技术的长处,节省时间、人力,提高案卷质量。如案卷标题可由字写得好的同志书写;装订由档案人员进行等都可以提高档案的规范程度。

2.2 确立归档范围。

2.2.1 归档资料齐全完整

简言之就是从献血开始到用于临床的一系列资料。包括献血者的个人登记表/病史/身体检查报告;献血记录;成份血的制备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血库出入库单据等。

2.2.2 保持归档资料间的有机联系

资料间的联系犹如生命体中各部分间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分开后生命体就会受到损伤。一袋合格的血液产品的献血者登记表、采血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应按其在同一事物上的联系,分为一类,组成若干卷。

2.2.3 区分不同的价值

对献血者的资料、采血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长期保管;对各种宣传资料、声像资料、其他文字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对不同类别的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制,如献血员个人资料、检验报告等实行一级管理,对采血记录、成份记录等实行二级管理,其他的则实行三级管理。

2.3 严格归档程序

2.3.1 立卷建档准备。主要包括收集、分类两个步骤。在收集上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归档范围、时间。在分类上制订了明确的方案,并严格遵守。

2.3.2 立卷建档操作。完成准备工作后,把案卷加工制做出来的过程。主要包括案卷组合、排列编号、拟写案卷标题、案卷编目、装封等过程。

2.3.3 立卷建档后整理工作。主要包括案卷排列、编号和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

3 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是指以计算机处理为主要载体的档案。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越来越多的血站引入的微机管理系统,2002年我站成功引进了唐山现代V5.0血站管理系统,大幅度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安全等级。

3.1 相对与文字档案,电子档案有着文字档案不可比拟的优点

实时性:通过计算机可以很快捷的知道诸如血液库存、采血、检验等各工作环节的运行情况。

高效性:通过计算机得到你所需要数据的时间只有几秒比如统计血源。

准确性:通过计算机运算可以准确得到日报、月报等资料。

3.2 电子档案的管理

3.2.1安全管理

3.2.2 数据录入的正确与否是确保电子档案的根本,我站实行了“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安全。

3.2.3 严格交接环接,各科室间进行数据交换时,下一环节的科室必须对上一环节科室送来的实际数量和计算机相对,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

3.2.4 由系统管理员设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权限并赋予用户密码,严禁越权登记和修改信息。

3.3 备份管理

当前计算机管理体系一般都是采用客户机服务器结构,应用程序在客户机运行,并将基本数据保存在客户机上以文字档案的形式保存,数据则保存在服务器上。保存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办法很多各有利弊。

备份机备份:把服务器上的数据库全部拷贝到其他计算机上,安全是安全,但是只能备份拷贝一瞬间的数据,以后发生的数据只能等下一次拷贝,不具实时性,且病毒入侵时服务器的数据也会拷贝至备份机。

光盘备份:同拷贝备份一样,不具实时性,但是其易于保管和携带。

同盘镜像:放置在服务器内的主从盘,通过硬、软件的方法,实现服务器主盘数据发生变化时从盘也发生变化。但是病毒入侵时都会感染病毒。

结合各种备份方法,我站在计算机数据备份上采取了同盘镜像为主,光盘备份为辅的方式,每月定期将服务器上的数据拷贝至管理机,通过查杀毒处理后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处理。这样做一则兼顾了实时性,二则在刻录光盘时进行了查杀毒处理,如发现病毒,可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4 档案资源的利用与维护。

4.1 利用

档案资源利用的方面很多,例如用血储备金的偿还、补办献血证献血者资料的追溯、医疗诉讼的举证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库藏档案的情况,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而且还要主动深入一线了解各部门对档案的需要,主动的向他们提供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编研工作,从中整理出有价值的资料,为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资料。

在利用档案时严格遵守分级借阅制度。借阅一级档案须经站长、分管本机关的领导同意,且局限于中层(含中层)干部以上借阅,其他档案经分管本机关的领导同意,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档案的遗失和机密内容的泄秘,严格归还制度,借出档案及时予以收回。

4.2 维护

档案受温度、湿度、光、灰尘、有害气体、有害生物等影响,可能会遭到或多或少的损坏,为了保护其完整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日常维护。

4.2.1定时对档案室进行温度、湿度的测量并采取通风、增(降)温、增(降)湿等措施。

4.2.2经常性对档案室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确保清洁。定时对档案室进行除虫处理。

4.2.3注意防火防水等自然灾害。

5 当前无偿献血档案管理上的问题。

5.1 资金不足,设施落后

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性单位,其自身发展能力有限,很多设施难以落实。国标GB/T 9704-1999对于纸张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这必然就会加大血站的运营成本,血站难以承受。

5.2 人员缺乏

血站是一个专业技术较强的单位,配备的档案人员有的是从事档案专业的,有的是从事医疗卫生的,少见一专多能的档案管理人才。

5.3 无偿献血是面向大众的一项公益性事业,人们的文化水平参差不一,填写各种表格时,书写不规范、填写不完整的现象时有发生,很难确保档案需技术要求。

5.4 立卷标准尚不完善,无偿献血是近几年新生事物,其档案管理也处于摸索阶段,如何规范正确的整理档案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血液管理步入了依法治血的道路,这就给我们的血站业务档案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其难度是有的,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遵循档案管理特有的规律,坚定的走下去,建立一整套完善科学的血站业务档案管体系的日子不会离我们太远!

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外资银行与中国银行相比,虽然目前在存贷款规模上仍有较大差距,但外资银行的发展速度却明显高于中国银行。

中、外资银行竞争才刚刚拉开序幕,在不久的将来更激烈更高层次的竞争将会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分布特征

1、地区特征:正在由沿海城市向内地推进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进入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序幕。1982年,外资银行在深圳等5个经济特区设立营业性机构,从事外汇金融业务。1985年,我国的厦门、珠海、汕头和海南四个经济特区也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1992年,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7个城市又相继对外资银行开放,后扩大到13个沿海开放城市。1995年,向外资银行开放的城市增加到24个。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WTO,根据承诺,我国加入WTO后5年,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将从沿海逐步扩大到内地共20个城市,并且可以异地开展业务。

2、来源特征:在我境内,外资银行来自德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最多,共占总数的65%;其次为法国、美国、英国等。

进入2001年美国《财富》杂志排行榜500强的54家外资银行中,至少已有27家在我国设有分支机构:上海14家、广州8家、北京8家、深圳6家、天津5家、大连2家、厦门1家。进入500强的54家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竟有一半来我国建立机构,并且大多数看好上海这座有着悠久金融历史的远东大都市,对广州、北京、深圳、天津等大城市也是看好的。

3、业务拓展特征:客户主要是三资企业和大型跨国公司及部分优质国有企业,并在强力吸引优质中外零售客户。

日本的富士银行、兴业银行、三和银行、东京三菱银行、日联银行等在我境内机构都注重对在我境内的日本、欧美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存款、外汇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日本日联银行天津分行基本上就是跟从日本丰田公司在天津建立公司而设立的。德国的德累斯登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则主要为在我境内的三资企业、跨国公司和中资公司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如德意志银行与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罗氏、巴斯夫、拜耳、汉高、上海通用及德尔福建立了基本客户关系。再如,比利时联合银行在我境内业务对象主要侧重于跨国公司及大型中资企业,包括上海通用汽车、中国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根据对上海、深圳、天津等地的调查,我们发现外资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选择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三资企业、发展良好的大型外向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客户。外资银行关注的客户群体是拥有资金量较大的客户,那些市场前景被看好的企业,其中也有中国的大型集团公司、高新科技企业以及优质民营企业。

外资银行受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行政干预的影响较小,可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将资产投向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企业,追逐最大限度盈利是外资银行的首要目标。当然,在华外资银行也承担了中资银行的有关外汇清算业务、同业往来业务以及参与中国境内大型企业的银团贷款,同时也代办中资企业海外融资、海外上市等业务。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对外资银行服务对象的限制将逐步取消。一些在我境内的跨国企业,特别是一些名列世界500强的优质企业一直是外资银行的全球客户,作为分支机构,跨国企业的经营战略服从于母公司,甚至连银行的选择也不例外,尤其是欧美、日本企业都是首选熟悉的本土银行甚至指定选择与母公司有长久业务关系的银行。

外资银行在中国七大城市主要业务竞争状况

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虽然开张营业了,但根据我国银行业开放的时间表,入世后第一年外汇业务向外资银行全部开放,人民币业务只有上海、深圳、大连、天津4个城市开放。虽然中间业务竞争也已逐步展开,但目前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存、贷款等传统银行业务方面。

根据中国政府的承诺,中国正式加入WTO,外资银行可以无地域限制地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业务竞争就主要体现在外汇业务方面,由于在中资银行业市场上中国银行的外汇业务市场份额占总额接近一半,而中国银行的外汇业务占其全部业务近三分之二,因此,外资银行目前来我境内竞争,中国银行承受的竞争压力最大,调查外资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业务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外资银行在华的业务竞争整体状况及发展趋势。

我们对上海、深圳等7个主要开放城市的中外资银行本外币存、贷款变化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是, 从1997年末至2002年6月末,外资银行的外汇存款增长较快,但外汇贷款却有所下降,原因是:自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在我国的外资银行为防范风险,减少了对我国的信贷投放,而且外资银行在我国经营期间所形成呆坏帐的核销也缩减了其外汇贷款余额;相比之下,由于外资银行先进的服务理念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其外汇存款总体呈上升趋势。外资银行人民币存贷款由于受政策限制,刚刚起步,除上海深圳发展稍快外,其它城市发展较为迟缓,近2、3年内基本上还是由中资银行主导市场。

上海是外资银行在华分布最多的地区,这里的中外资银行竞争最为激烈。深圳是中国开放最早的城市之一,这里的外资银行登陆最早,外资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贷款总额居全国大中城市的第二位,中、外资银行在此竞争程度仅次于上海。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文化和金融中心,同样受到外资银行的青睐,在京外资分行数目居全国第三位,但拥有的外资银行代表处数量却位居全国第一,而且随着北京市开放程度的加深,这些代表处升格为分行的也将日益增多,中、外资银行之间的外汇业务竞争亦会日趋激烈。

外资银行在天津市抢摊布点,外汇存贷款业务市场份额在上升,国际结算业务上升很快,对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构成的压力在增大,随着更多的在津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以及其它开放城市外资行人民币业务对这里的延伸,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的人民币业务受到的竞争压力也在增加。

大连市主要是日资银行、韩资银行在我境内聚集的地方,外资银行外汇存款业务竞争表现不那么明显,但外汇贷款业务竞争就显得比较激烈,随着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增多以及业务种类和客户限制的减少,人民币业务的竞争程度也在增加。

外资银行在厦门与中资银行的竞争除了存、贷款业务竞争激烈以外,国际结算业务的竞争也非常激烈,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在当地一些传统银行业务上受到的竞争压力很大,部分客户受优惠报价吸引转到外资银行。

在广东,外资银行仅在广州以及珠海、汕头特区三个城市设立了分行,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广州市,共15家,占62.5%之多。港资银行由于地域相邻,对开拓大陆业务表现积极,并将重点放在银行业务、零售业务以及争取中小企业银行业务上,只要政策允许的,就积极拓展,有的银行还申请在广州市增设支行;日本的银行则对人民币业务表现出浓厚兴趣;欧美银行则主要从银行经营成本、银行盈利因素以及其本身混业经营出发,主要关注投资银行业务。

根据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时间表,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将依次在2002年、2004年和2005年内取消对外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限制。目前广州地区外资银行中,除东亚银行广州分行、恒生银行广州分行、南洋商业银行广州分行三家被正式批准经营外币业务外,其余外资银行尚未获准或尚未申请经营全面外汇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外汇存贷业务、外汇投资、外汇兑换、担保、买卖、结算及其它中间业务等银行利用离岸账户办理国际结算,很多客户更乐意选择这种中转费用少、资金在途时间短的结算方式,所以可以预见将来放开结售汇限制对中国银行结算业务会构成巨大的冲击。

外资银行与中国银行相比,虽然目前在存贷款规模上仍有较大差距,但外资银行的发展速度却明显高于中国银行。当前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格局总体上是,中资银行在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网点规模上具有绝对优势;外资银行市场份额很小,但发展势头强劲(尤其在上海、深圳等地),在外汇业务领域具有较大竞争力,在中间业务领域和网上银行业务领域潜力竞争力正待释放,外资银行背后的外国金融集团尚未真正加入竞争。外资银行以其在国际上的筹资成本为依据,常常以高于中资银行的利率吸收企业存款,使得三资企业的外汇存款业务基本都在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业务冲击最大的还是国际结算业务,如进口付汇、押汇等。据调查,天津、厦门、大连等城市的外资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市场份额达到30%多。近来,我国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后,在华外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也开始流向外资银行,南京的“爱立信事件”就是其中之一,天津的摩托罗拉公司最近也突然归还了在中行的10亿多元人民币贷款后转向大通银行天津分行,估计类似情况在许多城市还会发生。

外资银行在我国竞争主要发展趋势

中、外资银行竞争才刚刚拉开序幕,在不久的将来更激烈更高层次的竞争将会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趋势之一:外资银行依据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业务容量及客户分布情况,将把银行机构重点布局在中国沿海大中城市,并辐射到中部及西部城市。

趋势之二:外资银行在取得人民币经营权后不会建立庞大的机构网点,它们会更多地通过网络银行展开竞争,并利用资本优势和自身经营管理经验,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市场以降低成本,提高在华竞争力。

趋势之四:外资银行对公司客户的争夺将从优质外资公司扩展到优质中资公司,对零售客户的争夺将主要集中到诚信度高的优质高端客户。

趋势之五: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在越来越多的城市被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展开人民币业务竞争已经开始而且将比外汇业务的竞争更激烈;中国银行在外汇业务上受到相应的挤压会上升,同时在人民币业务上受到的竞争压力将会更大。

到2002年9月底,已有45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人民币资产总额为477.97亿元,其中贷款总额为385亿元。从2002年12月11日起,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5个城市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已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以延伸到已经对外资银行开放的城市,在天津,这种业务的延伸使一些优质客户纷纷把贷款从天津中行转到了外资银行,特别是担保项下的授信业务冲击最大,而此项业务是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目前最为优良的收息资产,业务量的下降将直接危及到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的效益和发展。随着人民币业务的逐步放开,外资银行的人民币资金实力也会不断增强,其综合资金成本会有所下降,竞争优势就会逐渐显露出来。一旦本外币的利率差异扩大到一定的程度,外资企业对中国银行的人民币贷款需求有可能出现停滞甚至萎缩,相反,外资企业对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会出现强劲的需求,很可能导致中国银行在本外币市场份额的下降。

根据中国加入WTO后开放市场的时间表,2003年年底,外资银行可向当地企业吸收人民币存款。从2003年年底开始,外资银行可能将一拥而上吸纳当地企业人民币存款,与中资银行进行激烈的竞争。

趋势之六:随着外资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及经营地域扩大,银行经营当地化也会增强,对在职优质金融管理人才及在职优质业务人才的争夺将逐步展开。

提高中资银行有效竞争力的对策

1.加快改善宏观调控和业务监控,包括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改革和统一银行业的税费,实现中外资银行税费的同等待遇。

2.加快中资银行机构布局的优化调整,强化各银行机构之间、银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并业绩分摊考核上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提高中资银行整体竞争能力。

(1)中资银行当把拓展业务的重点地区转到沿海大中城市,并对沿海省市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区域(县、市或区)从战略上加大资源投入。

(2)鼓励不同地区的银行分支机构的密切合作,尽力避免业务竞争上同室操戈,要加强各分支机构的业务合作,强化集体协同作战能力;强调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相互尊重,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划分、收益核算等机制。

(3)按照市场机制、竞争规则和效率原则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银行管理体制,尽快转变三大零售系统(储蓄、银行卡、零售贷款)相互独立的局面。

3.加快中资银行业务及人力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单位人力绩效。

4.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对管理者及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怎样留住人才,已成为银行极为关注的课题。在有些地方,尤其是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已经成为人才即将安营扎寨的地方,怎样留住人才甚至已成为某些银行需要和存款、贷款一样认真面对的大课题。

中国银行近年来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上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总体来说效果还不明显。从目前一些优质员工的流失看,一方面要考虑对现有合格人员如何激励,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对流失人员如何约束。当今市场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竞争,谁拥有了高级人才尤其是高级技术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谁就拥有了市场。在人员绩效考核上,必须按照“对谁负责,谁考核”的层层负责制原则,按照事先规定的岗位业务指标进行考核,一些岗位业务不可量化的应比照同等劳动程度的人员单列考核,不可想当然地“打分”,否则只能让员工把精力集中到搞个人关系上去,背离了考核初衷。

5.加大金融技术创新力度,加快金融技术的推广应用

6.建立和完善风险机制,强化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特别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时对银行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和监测,综合评价风险状况,及时预警风险,提前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

7.加强与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

本课题组主持人:

徐振东博士

课题参与人:

徐振东、方明、姜洪、朱继文、曹建恂、马克明、周明真、周建东、卓毅刚、钟嘉华、刘秀琪、李于平

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2006年颁布的中国新审计准则给注册会计师职业带来革新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新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之影响的讨论。本文从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入手。分析了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的各项影响因素,以期为这方面的研究抛砖引玉。

关键词:审计准则;民事责任判定;影响

2006年2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审计准则在内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新审计准则”),标志着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全面接轨。为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动态、持续的实质趋同,根据近年国际审计准则的变化和修订,2010年11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不仅反映了注册会计师职业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也引起了各界关于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之影响的再次讨论。

审计准则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的司法实践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司法实践直接促成了审计准则的产生,审计准则在注册会计师职业与法律界和社会公众的种种分歧和交锋中发展。时至今日,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参考作用越来越明确,这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职业与法律界的共识,并在2007年6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6·15若干规定》)中得到加强。

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影响和作用,才能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要正确认识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影响,首先要了解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的影响因素,本文就此做一些探讨,以期为这方面的研究抛砖引玉。

审计准则作为职业规则,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程度,首先体现在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上。

一、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意味着司法实践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审计准则,审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可以说,注册会计师职业和法律界都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因为,审计准则能否作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判定的依据,直接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职业在法律诉讼中的话语权、进而影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判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知识权威。

我国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由此可见,在我国,审计准则的法律渊源为行政规章,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而《6·15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首次确认了审计准则在审计法律责任判定中的法律地位。《6·15若干规定》第4条明确了注册会计师承担赔偿责任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第4条第2款则确认了审计准则在过错认定中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事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第6条将“未依据执业准则、规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列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过失”的认定标准之一。同时,第7条还规定了“免责”条款,如果注册会计师“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的会计资料错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说,《6·15若干规定》的出台解决了法律界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若干分歧,为审计法律诉讼提供了很好的指引,总体而言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利大于弊。

目前,世界各国均普遍确立了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尤其明确,但审计准则要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其他影响因素

1.期望差距

期望差距(Expectation Gap),是指社会公众期望注册会计师职业扮演的角色与注册会计师职业自己的认知及专业能力之间存在的差距。期望差距伴随着注册会计师职业成长的始终,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社会根源。

作为分担资本市场风险机制之一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其职业使命是降低资本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社会公众期望注册会计师在担任财务报表鉴证者的角色时,能够提供绝对保证,以降低甚至消除自己的投资风险;而受制于审计的局限性,注册会计师只能提供合理保证。这种期望差距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舞弊丑闻的爆发而加剧,导致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诉讼源源不断,增加了诉讼成本和社会成本。

另外,由于审计活动的专业性较强,社会公众往往不具备对其执业质量进行评判的知识技能,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目的、功能、局限性等方面也常常存在误解或不切实际的期望。

在司法实践的早期,这种期望差距甚至形成了“深口袋理论”,即当被审计单位出现财务困难或破产时,社会公众和法律界都倾向于要求有支付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大小如何,这一理论体现了法律牺牲公平追求效率的价值平衡。

期望差距的存在,是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社会根源,而造成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根源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独立性的先天缺失。

2.制度根源

注册会计师职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制度安排,目的是合理配置资本市场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样的职业使命是社会公众期望差距产生的制度基础。但是,这一制度安排在独立性上存在着先天的不足:作为一种职业,注册会计师职业也存在着自身的职业利益,要让一个商业组织承担完全的公众责任,本身就不符合逻辑,职业使命要求的公共利益和职业自身经济利益的冲突在所难免,注册会计师职业一边要以客观独立公正的中立者形象完成职业使命,一边要与被审计单位讨价还价、计算着审计的成本和效益,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既然注册会计师职业这一制度安排存在先天不足,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的冲突始终存在,那么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是否是不可调和的?是什么在影响着注册会计师对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的平衡和选择?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考察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外部环境。

3.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决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进而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外部环境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法制环境等。具体而言,市场经济、资本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发育程度,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诚信状况,监管水平的高低,直接构成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外部环境,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可以说是荣辱与共。

当外部环境良好有序,尤其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诚信时,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冲突最小,注册会计师追逐职业利益并不必然损害公共利益,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小。反之,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冲突在所难免。但注册会计师对职业利益的追逐受到外部监管环境和违规成本的制约,当外部监管环境较宽松、违规成本较低时,注册会计师倾向于压缩审计成本、追逐职业利益;反之,注册会计师则会增加审

计成本以规避审计风险,并通过增加审计收费的方式寻求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新平衡,这种成本最终将通过被审计单位转嫁给整个社会。

外部环境影响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审计准则,不能不反映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要求。另外,对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的平衡,也需要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指引。注册会计师职业和审计准则只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使命,才能建立起自己的知识权威,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审计活动的特点和专业性

审计准则之所以能够被司法实践所接受,是由审计活动的特点和专业性决定的。审计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学科,是一个需要运用大量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的过程,有着特定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要求,对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需要由进行过专门训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遵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司法人员往往不具备审计知识,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进行判定的过程中,若不采用审计准则作为其执业质量的判断标准,则无从认定注册会计师的过错程度,从而无法判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审计活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是由被审计对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活动日趋复杂、屡有创新,作为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报表和指导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规则也就日趋复杂,进而要求以对财务报表发表鉴证意见为目标的审计活动提高专业技能、改进审计技术、修订审计准则,以应对被审计对象的复杂化。

5.审计准则的遵循情况

审计准则是否能切实发挥作用,被社会公众和法律界所接受,关键还在于其是否得到了有效遵循。执行良好的审计准则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和知识权威的建立,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诉讼表明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体现在未能严格地遵守审计准则,甚至与被审计单位通同舞弊,这其中固然有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但执业环境恶化造成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准则超前造成执业客观不能等因素也严重影响着审计准则的执行效果。但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别无选择,只能直面现状。

6.法律界对审计活动的认知

注册会计师凭借审计准则建立的知识权威要得到外界的承认,尤其是社会公众和法律界的认可,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而“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问题不仅是一个事实问题,更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责任畸轻、过苛主要是一种主观判断”,所以,提高法律界对审计活动的认知水平从而影响其价值判断至关重要。

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则,往往难于为外界所了解,法律界往往不具备对其执业质量进行评判的知识技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界对其的研究兴趣,越不研究就越不了解,越不了解就越没兴趣,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在现实中的情况就是,目前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文献仍然很少,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大多是由注册会计师职业进行的。在早期的司法实践中,法律界出于保护公共利益和价值平衡的考虑,在不了解审计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的判决。而且,法律界对一些影响责任判定的关键概念的不同看法,如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之争,也影响着司法实践。面对法律界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判定中的主导权和强势地位,如何进一步提升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如何与法律界进行有效的沟通是值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考虑的问题。

三、结语

各国的审计准则均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变化而处于不断修订、完善和趋同之中,各个时期的审计准则都带着其时其地的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烙印,反映了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变化和要求。在考虑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判定之影响时,还应考虑其时其地的市场经济情况和法制环境,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定。

分析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因素,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和作用,进而致力于改善这些影响因素,提高审计准则的质量和法律地位,改善审计准则的运行环境,让审计准则更好地发挥其双重甚至多重作用,重塑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在法律诉讼中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李若山

周勤业主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5]刘燕: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佚名:中国独立审计侵权责任之法理分析[EB/OL],云南大学生,http://paper.yndxs.com/kuaiji/sj/20061 2/20215.html,2006-12-15

业务管理费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是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机关社保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做好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维护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是促进机关社保业务规范的重要切入点。

近年来,我省各级机关社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从组织领导、业务人员、保管场所、办公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参保对象逐年增多,参保人员流动性逐年增大,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一、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

1.机关社保业务档案与其他社保档案融入度不够。社会保障档案涉及面极广,由于缺乏专业社会保障档案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各社会保险机构的档案管理只有根据自己工作需要和经验,参照其他门类档案管理模式,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必要管理。管理方法不统一,致使机关社保业务档案难以与其他社会保障档案融为一体,即使在本系统内部,不同区域间的信息沟通也存在困难。

2.领导重视程度仍需加强。由于有的领导重视不够,使得有的地方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工作条件改善不够,档案室设备相对陈旧,管理手段落后,档案柜、灭火器、专用空调、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除湿器等现代化档案管理配备不全,档案库房的防强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鼠、防虫等“八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引导培训不够,致使有的业务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淡薄、能力不强。

3.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档案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当前各级机关社保机构虽然都配了档案工作人员,但基层机关社保机构人员有限,且以兼职居多,难以做到全身心投入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人员自身学习主动性不够及组织上培训交流做得不够,使他们的档案业务知识难以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4.管理信息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业务量的逐步加大,有的机关社保机构实施了档案的微机化管理,但由于软件、硬件、人员三者没有实现有机结合。相当部分机关社保机构仍然沿用手工操作的陈旧管理模式,或者是业务工作实现了微机操作,但档案管理依然是文字材料为主,没有实现档案微机化、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查找资料费时费力,数据统计更为艰难,直接影响了工作进展。

5.业务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仍需时日。由于档案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档案微机化管理水平低,档案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网络未建立,各类社保档案统一管理体系尚未建立等原因,致使当前档案的利用途径有限,有许多业务空间尚未有效开拓,充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障。档案涉及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其凭证价值异常突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重视支持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科学规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把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上升到依法管档的基本要求来认识、来践行。制定健全《档案人员工作职责》《档案及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编制档案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表,使档案归档有范围,立卷有标准,借阅有规定,保密有条例,库房管理有措施,开发利用有目标,使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与年终考核和年终奖金挂钩,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

2.强化培训交流,提高人员素质。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具备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为此,要积极组织社保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知识,提高档案意识,树立依法管档观念,增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采取走出去学习、请进来传经的“双向并举”办法,加强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依托专业机构人才优势积极组织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加强与上级及兄弟单位的沟通与交流,相互间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干部职工档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稳定队伍,以保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的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队伍。

3.清理历史积欠,科学规范整理。一是制定科学统一合理的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划分,组织人员认真做好现有档案清理归档。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做好年度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由于机关社保业务档案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档案宜以一个参保单位、一个人头为保管单位进行整理。机关社保基金会计材料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和管理。通过清理历史积欠,科学、规范、及时整理归档现有档案,实现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最终达成档案“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管理目标。

4.改善工作条件,规范有序管理。档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孤本性的历史记录。干部职工要不断强化安全防火、防盗、防失意识;安排专门经费,腾出专门场所,购置档案柜、灭火器、空调、除湿器、除尘器、计算机、扫描仪等档案管理专用设备,指定专人开展规范有序的日常化管理和维护,使档案库房的“八防”措施落实到位。

5.完善信息网络,合理开发利用。一要开发运用统一规范的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应集信息录入存储平台、编辑修改平台、信息检索平台、保费征收支付平台、关系转移平台、政策法规宣传平台等于一身。二要做好信息数字化录入工作。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范,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专门管理软件,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参保人员信息录入、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的法制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三要做好开发利用工作。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经办机构在做好档案资料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领域,更好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作者单位:周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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