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第1篇
一、今年寒假,学校将对学生宿舍进行维修、家具更换等项目工程,届时学生宿舍进出人员复杂,考虑到施工便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建议同学们回家过寒假,尽量不要留在学校住宿。
二、若有同学确实需在寒假期间在校住宿,请务必征得家长同意后,并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以下各项规定:
1.留校住宿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2.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要遵守学校正常的作息制度。
3.不得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能动用明火,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
4.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会;不得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严禁擅自组织或参加任何野炊、外出游泳活动。
5.在留校住宿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事情。
6.鉴于寒假学生已放假和学校教职工需正常休假,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再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建议同学们都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向父母汇报自己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凡自愿申请留校住宿的同学,其寒假在校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和事故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签字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第2篇
一、申请校外住宿
第五章“申请校外住宿”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应在每年5月15日至5月30日向所在学院提出下一学年的校外住宿申请”。 其中“每年5月15日至5月30日”是指学生向学院递交申请的时间。“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本人患有不适宜集体生活的疾病(需市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长期安静调养。办理此条医院证明上需写明类似“不适宜群体居住,建议不在学校住宿”的说明;
2、亲属有重疾只有学生本人照顾(需街道以上相关证明);
3、已婚;
4、已申请住宿的走读学生。
5、其他:延长学业学生。
第二十六条对“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程序”也作了规定。
具体操作程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院审批前必须主动与家长联系,并留下联系记录,以备查)学生提供房屋出租许可证、房主身份证、租房协议(这几项必须齐全,类似租用文萃新村房子,没有出租许可证的,不办理。)学院审批(请副书记签字同意,并且填好是否与家长联系)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备案。
其中第4款中“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备案”,备案时间确定在6月20日之前。
第5款“已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的学生,应在每学年最后1周前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床位。凡不及时办理手续者,按住宿学生对待,收取住宿费”。 “每学年最后1周前”是指最迟期限,原则上应在审批同意后一周内到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二、退宿
1、第四章“退宿”的第二十二条“住宿学生因毕业、退学、休学等原因退宿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住宿时间(以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受理日期为住宿截至期限)不满一个月,按全额退款处理;开学后超过一个月而不足一个学期(含满一个学期),按一学期收取;超过一个学期而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
住宿费全额退款的情况是指新生报到后退学的住宿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全额退款处理。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第3篇
学生暑期住宿安全承诺书
本人系学院班级学生,学号为:。 因原因申请校外住宿,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暑期在校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二、在校住宿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实行集中住宿,如实、准确地填写本承诺书。
三、在校集中住宿期间,本人承诺严禁在校外留宿、晚归或留宿他人,严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扯电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四、在校期间,不得外出(武汉)或游泳。如需外出,本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如:由于学生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后果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五、严禁参加非法组织(包括传销组织),严禁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集体活动。
六、在校住宿期间,本人遵守作息时间,搞好团结,严禁酗酒,并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避免出现因生活不良习惯,影响身体健康。
本人诚信承诺: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以上内容经本人签字后即生效,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本人(签名):监管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第4篇
一、本人申请理由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没有弄虚作假,没有任何申请理由以外的其他企图。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事情,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三、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安排,听从组织指挥。已经明确知道学校规定,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时,外宿学生作息规范得分和早读、早锻炼成绩最高标准只能按良好记。
四、自觉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引发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每月定期向所在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汇报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愿意接受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学院等部门有关校外住宿情况的检查,若更改租住地点,将在三天内主动把新的租住住房协议交学院学工办、校学生处备案。
六、在批准外宿时间期满之前1个月内将主动向所在学院和校学生处申请期满之后的续住或返校住宿安排,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延期不办理,愿意接受学校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的相应处分。
七、本承诺书一式6份,学生、学生家长、学生所在学院、后勤管理处、校保卫处、校学生处各执1份。
学生本人(签名):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名):年月日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第5篇
南华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生管理,经学生工作部研究,报校领导批准,现将《南华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1、因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居住学生宿舍的学生(须有医院证明);
2、因学习成绩差或自我约束能力差,父母要求陪读的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家住南华大学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学生;
4、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5、校外住宿地点必须是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办理过合法手续的住宅。
第三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程序如下:
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的同学需由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填写《南华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各学院学工室领取),经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所在院系同意,并由财务处签署缴费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后,方可校外住宿。
《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各保存一份,同时将《审批表》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申请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如实写明个人基本信息、校外住宿原因、拟住宿地情况);
2、家长同意书(注明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的行为与安全责任);
3、租房居住者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契约(出租屋
须有派出所的出租许可证)。
第四条为便于宿舍管理和财务收费管理,定于每学年结束前1个月集中办理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申请校外住宿期限以整学年计算。
第五条 校外住宿的学生如确有困难需回校住宿,须提前2周向所在学院及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根据空余床位情况适当安排,并补收住宿费(不满一学期按一学期计,超过一学期按一学年计)。
第六条在校外住宿期满后,须及时到所在学院学工室办理回校住宿手续,按期回校住宿。在校外住宿到期后仍需继续在校外住宿者,需要重新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手续。
第七条学生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
第八条学生在校外住宿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同时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不得从事影响学校形象的活动,不得影响学生本人在校内的学习和集体活动。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一切伤害责任事故,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第九条 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经常保持与批准校外住宿申请的所在学院学工室老师或学生总支的联系。若在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通知本人家长、学生辅导员以及学生工作处宿管科。
第十条学生校外住宿出现违纪行为或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由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讨相关帮教事宜。
第十一条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了解学生校外住宿期间的情况,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并建立校外住宿学生档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解释。
学生工作部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第6篇
一、聚众打架斗殴,以大欺小,不讲团结,恶习不改,影响恶劣;
二、喝酒、吸烟、带手机、上网;
三、带管制刀具、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危害学生安全的危险物品进入宿舍;
四、偷盗、破坏公共财物;
五、无故逃宿、随便带他人入宿,造成较坏影响的;
六、不按要求整理床位,熄灯后不按时休息,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同学,屡教不改的;
七、故意顶撞或侮辱宿舍管理教师。
对以上协议,如家长同意,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章)
校外住宿生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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