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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91

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供给侧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核心内涵,高等教育也需以此为导向。湖北某高校金融学院长期以来以培养湖北经济金融人才为己任,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也需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尤其是在\"最后一公里\"的培养模式设计中,从课程安排、课堂设计、实训安排等方面着手,着力培养有理想、有担当的实用型人才。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金融人才培养;武汉区域金融中心

一、研究背景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并影响和决定社会资源配置,在社会生產力低下,供不应求的格局下,市场的供给方掌握更大的主动权,需求方比较被动,呈现卖方市场的特征;反之,则是买方市场。当期我国经济领域局部呈现买方市场特征,因此供给方需以需求方为导向调结构,这样一种“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至关重要。其实,在高等教育领域,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变化的趋势也日趋严重,作为供给方,高校应注重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研究,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生需求。重视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以及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作为中部经济的核心地区,近年来湖北省经济金融也发展很快,武汉市更是提出了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宏伟目标,对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在数量与质量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根据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4-2030年总体规划》 要求,2020 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金融从业人员数量将达到10万,2030年将达到15万。未来金融人才需求量还进一步扩大,相对于这一巨大缺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还有待提升。虽然湖北省高校众多,人才济济,但是湖北金融业对人才的需求还出现了结构性的分化,复合型、实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旺盛,供不应求;简单操作型人才则供不应求,这种情况给高校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从金融专业毕业生的能力来看,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力还应再重点强化培养,还存在所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本文把毕业生入职企业前最后一学年实践相关的这一段称为“最后一公里”,学生在跑“最后一公里”过程中,为求职做的实质性铺垫比较单薄,很多毕业生反馈的信息一是求职困难,二是进入公司后还是需要接受很长一段时间的学习与适应的过程。目前在金融专业学生“最后一公里”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专业见习与专业实习脱钩、毕业论文或设计缺乏实际应用价值、产学研合作教育不够落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不高,相关高校亟需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重构金融人才培养模式。

湖北某高校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历史悠久、门类齐全,涵盖了银行管理、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及保险学等学科门类,课程设置也丰富多彩,理论课、实训课兼收并蓄,在湖北经济金融理论与实务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长期以来,该院以“三有三实”为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服务于湖北省及武汉市地方经济的专业人才为己任,在湖北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人才培育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在“供给侧改革”和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复杂背景下,该院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本文以湖北某高校金融学院为例,研究如何重构金融专业“最后一公里”人才培养模式。

二、当前湖北某高校金融学院金融专业人才“最后一公里”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和供给模式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近二十余年是我国经济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突飞猛进的重要阶段,许多新情况、新思路及新技术的运用让人目不暇接,在金融领域,对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及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前所未有,而这些领域和机构对人才的需求呈现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特征,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对人才的需求更强调服务型与显微型,对相关人才在薪酬待遇、职业定位方面更加务实和向客户端下沉,与以往金融从业人员“高大上”的定位大相径庭;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则增加了金融从业者的“迷惑感”,破坏了传统金融的神秘感和规则,让求职者无所适从,互联网金融对大数据的高度依赖更是对传统金融培养模式形成了严峻挑战。

2,课程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课程体系是保证人才培养模式目标实现的重要推手,近年来,知识更新速度快、内容庞杂要求课题体系必须与时俱进、相机调整。该院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

1)关键性专业基础课程不明确。比如《商业银行管理学》应被金融专业学生当做重要专业基础理论课学习,但是该院将《商业银行管理学》当做专业选修课程,导致许多同学在校期间未能系统学习商业银行管理的理论与实务,无法应对银行业求职及考研等需要。

2)一些专业课程内容高度雷同。比如《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课程与《货币金融学》课程在内容上高度重复,而且都是非常重要的专业课程,这样的课程设置虽然降低了学生的学习难度、加深了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能力,但是在四年有限的学习期间里面,显然造成了时间上的明显浪费,也减少了学生学习更多专业课程的机会,不利于知识面的拓宽。

3)大数据计量方面的课程设置不够。在金融数据与信息互联网化的时代,基于大数据的计量对与金融决策与管理尤为重要,既为金融决策分析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与能力,也为金融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期以来,在我国金融领域缺乏数据,相应的数据整理与分析技术也少有人涉及,但是现在随着互联网的井喷式发展,这一现象得到了根本性的逆转。该院在大数据建模理论与技术方面的课程设置和衔接不够,客观上也降低了学生“最后一公里”求职与考研的能力。

3,校企合作深度与广度不够

作为湖北内极少数以服务湖北及武汉市经济为己任的高校金融专业,湖北某高校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生竞争力在湖北省内金融机构还是口碑颇佳的,这一点在行业内已经得到了公认,经过采访了解到,该院毕业的学生能做事、会做事、留得住,体现了较强的实操能力和职业素养,但是在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仍然存在系列不足。湖北及武汉市金融机构众多,尤其是村镇银行、信用社、农商行需要大量金融专业人才,在这些非主流金融机构就业方面,该院未形成错位竞争优势,实际上,从办学历史上来看,该院金融专业为省内地市金融机构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应该大力强化与这些金融机构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

4,毕业论文管理与人才培养目标脱节

作为实习实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在学生“最后一公里”培养里面应该扮演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遗憾的是,因为时间、方法等方面的不足,大部分高校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管理和创作都流于形式,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意义领悟不够,学校在学生毕业论文创作方面重视度和帮助作用都未有很好的体现。该院虽然在学生毕业论文创作方面做了很多创新,比如引入开题答辩环节等,但是从实践来看,毕业论文创作仍然与“最后一公里”培养是脱节的。

三、湖北某高校金融学院金融专业人才“最后一公里”培养模式的重构建议

1)更新人才培养目标。

在金融学院区域金融教育导向和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背景下,金融专业人才应该具备武汉区域经济金融知识、要具有互联网思维、要具备数据分析的能力、要具备营销知识和技能。在最后一学年,理应创造条件促使金融相关专业有兴趣的学生深入了解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现状及问题,具备一定的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合理地设置专业课程体系。

在最后一學年,通过产学研结合以及“实业导师”进课堂等活动,优化和丰富与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相关联的课程;同时,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需要对金融专业课程进行优化与调整,将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新知识进行融入,通过全新课程体系的搭建来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确保所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行业发展之需。

3)“小定单大合作”式校企合作模式。

一般而言,一个企业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的招聘人数不是很多。所以建议实践教学环节采取化整为零、由少到多、分时分段的方式进行。

在实践教学环节,可以联系更多的企业,实现“小定单大合作”式校企合作模式,建立长期的校企合作单位,使企事业单位成为学校的实习基地,减少学校在实践方面的投资,让学生有机会真正接触实际的岗位工作。

4)毕业论文设计围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毕业论文应该在毕业生“最后一公里”环节中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能有效提高毕业生的就业与社会适应能力。

当前,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的毕业论文或设计大多是为了完成论文而完成论文,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实际经济活动或实际经济问题的很少,没有实际问题背景的毕业论文其应用价值自然就不高,对学生的专业与职业素养也无任何帮助,金融学院可以采取措施如资助等方式引导金融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或设计紧密围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这一主题,以增强毕业论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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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建华,出生年月:1977.11,性别:男,民族:土家,籍贯:湖北恩施,当前职称副教授:,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风险管理

项目基金: 李建华,1977年生,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本文是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金融学院2018年人才培养改革实践项目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8jrjxyj08。

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我国保险营销人员存在诚信缺失、社会认同度低、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和流失率高等问题,应完善保险营销制度,健全保险营销员培训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保险营销员信用等级评估制度。

[关键词]保险营销员;信用建设;监管

在我国,保险营销员是保险公司向社会招聘的并经培训专门从事保险推销业务的人员。他们虽然由保险公司招聘并管理,但是,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其收入包括底薪加所收保费的一定比例提成。他们是介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代理人,其主要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和代收保险费,是保险的重要销售渠道。

截至2009年底,全国保险营销员为2905804万人,寿险营销员2569490万人,产险营销员329124万人;通过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4126.9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37.06%。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3250.59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876.32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9.35%和30.47%。保险营销员销售制度方便了保险公司的营销活动,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机动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增强了保险产品的渗透力。同时营销体制造就了保险营销员——这一新兴的职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和再就业机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采取营销制度后,保险业经过高速扩张及过快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保险营销存在的问题

1.营销员素质良莠不齐引发诚信问题。近年来,营销员的失信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从事代理业务时,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为核心,只顾短期利益,产生越权和超范围代理业务、误导陈述、恶意招揽和保费回扣等现象。如诱导客户、不如实告知、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投资回报、重销售轻服务、不履行承诺和伙同客户骗保骗赔、挪用保费、销售“地下保单”,有的甚至涉嫌卷走保费、利用假保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等,从而给保险公司和客户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损害了保险行业形象,并给保险营销员职业群体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加剧了社会公众对保险营销队伍的整体认同感的降低。在有关职业尊重度社会调查排名中趋于末位,成为不受社会尊重的职业群体之一。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2.营销员整体的文化层次不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庞大的保险营销员队伍中虽然不乏精英人才,但从整体上看,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并且部分保险公司不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造成了营销员队伍整体专业水准偏低。以辽宁省寿险营销队伍的学历构成为例,初中学历的比重约为7%,高中(含中专)学历的比重约为63%,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约为30%。一些失业下岗的人员也加入寿险营销队伍,这部分人整体文化素质较低,专业知识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营销员对整个保险市场不能做理性的科学的分析,推销寿险保单还停留在一般商品的推销层次上,对新兴产品的特质掌握不够,缺乏专业技能。保险营销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偏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也使得社会公众对寿险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得不到满足,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各项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3.营销员流失率高,队伍极不稳定。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调查显示,我国保险营销员总体流失率每年高于50%,第一年的流失率甚至高达70%-80%,保险营销员流失分两种情况:一是淘汰率高,尤其是新入行的营销员因不适应工作性质而自动离开,另一种是主动跳槽或保险公司之间互相挖墙脚。据调查显示,辽宁省保险营销员总体流失率每年高于60%。从近几年营销队伍增员和流失的数量对比看,虽然表面上维持了进出数量的基本平衡,但各公司普遍感到“增员难”、“留存难”,陷入“增员——流失——增员”的流动性怪圈,由此引起的服务质量下降和保险业社会形象受损,又反过来影响增员与留存,形成恶性循环,保险营销队伍的不稳定直接降低了对客户的服务水准,增加了保险公司增员、培训和保单维护成本,并增加了客户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感等负面影响。

二、保险营销问题的成因

1.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价值取向不同。在现行的保险营销制度下,保险公司追求的是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营销员追求的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保险公司以保费收入论英雄,营销员以业绩论成败。保险公司方面主要表现:一是为了追求短期绩效,在招聘过程中重量不重质,造成营销员队伍良莠不齐,专业形象难以维持。二是不愿自己培养人才,采取“挖角”的行为获取短期绩效,造成了行业内人员频繁流动、人力成本虚增,产生了大量“孤儿保单”。三是对营销员的考核重业绩、轻保单品质和服务品质,如在激励措施中,一味强调对于业绩的激励,对于保单品质和服务品质优秀的激励措施较少。四是对营销员的培训,普遍强调对产能相关的培训,如推销和增员技术等等,忽略了对职业操守的培训,不利于营销员的长期稳定发展。营销员方面主要表现:保险营销员很少将代理作为一种职业,作为一种事业,“临时工”的意识对道德风险的产生是一种催化剂。于是有些业务员为客户投保时,想方设法帮助客户隐瞒病情或重要应告知情况,有些与客户勾结诈骗公司,一些业务员离开公司之前顺手牵羊把客户的保费带走,各种道德风险时有发生。

2.保险营销员的行业准入条件低。各保险公司为了业务拓展?熏往往采取快速增员的办法,然而由于人才资源的局限性?熏促使保险公司通过降低管理条件?熏放宽考核标准等手段来召集新人,只要具有初中水平的人就可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代理人考试本身仅涉及保险原理及保险法律,专业知识范围有限,且难度低,于是大批低学历人员纷纷迈进了保险行业的大门。代理人的素质过低,无法了解保险产品,也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目前辽宁省保险营销人员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各保险公司普遍采取“重业绩、轻教育,重增员、轻管理”的粗放方式,因招入门槛过低导致一定时期保险业出现由下岗再就业职工“支撑”的局面。结果导致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和学历水平结构不合理。另据资料显示,2007年底,全国营销员代理人资格证书的持证率仅有65.56%。

3.薪酬制度不合理诱发各种短期行为。在保险营销制度下,营销员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是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业务员进入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后,实行代理佣金制度取得报酬。目前,各公司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一般都采取第1年最高,第2年到第5年逐年减少,有些险种3年到5年就没有佣金了。前期的高佣金,在极大地调动业务员积极性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开始出现,一是业务员把前期业务作为追求目标,采取一切技巧以促成签单,由于续期业务佣金很少或者没有,导致后续服务不到位,客户找不到业务员,埋怨甚多;二是由于个别业务员的短期行为,采取误导、骗保、承保劣质业务等手法拉业务,造成保险公司效益下降,官司不断;三是展业手段主要依靠家庭和亲朋好友关系拓展业务,大多习惯于销售简单易卖的产品,真正通过从客户需求分析、风险管理入手进行个性化保险方案设计促成交易的不多,缺乏持续推动的能力。

三、保险营销制度改革的建议

1.推进营销员薪酬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对目前营销员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应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专题研究,探索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根本变革,改革佣金制度,适当调整首、续期佣金支付比例,延续后期佣金的发放年限,强化其长期服务意识,引导退休制、员工制、收展制等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了达成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激励相容,应积极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将营销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保险公司对业绩突出,达到一定的级别和年限的营销员,经考核合格可以转为公司的合同制员工,除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外,还给予一定标准的底薪,加上绩效工资,享受公司在编员工待遇(如提拔、休假等)。这样既可解决营销人员的归属感问题,又能解决因员工的增加使公司不堪重负的问题,同时还能使营销人员继续保持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和活力。

2.建立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诚实守信是从事保险营销职业的必要条件。监管部门需加大对营销员的管理力度,保险公司在提高营销员业务能力的同时,注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建立保险营销员协会,加强营销员自律。政府利用社会征信系统平台,创建保险营销员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保险营销员诚信档案,发挥惩戒机制的警示作用,对违规违纪人员不仅要列入黑名单,严重的要将其驱逐出保险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塑造行业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靠社会舆论、公众的力量来监督保险营销员的行为,从而促进营销员声誉机制的建立。对那些有不良记录的保险营销员,即使离开保险行业后,仍需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按时更新信息,并向社会开放查询,消费者如果要了解保险营销员的情况,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保险营销员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可以促进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净化保险营销员队伍,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提高营销人员的执业标准。为尽快提高营销人员素质,规范保险营销市场,应适当提高保险营销员的市场执业标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要求营销员100%持证上岗,挂牌执业服务。二是规定营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推广资格考试制度,如结合中国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功运营的现状,鼓励全体保险从业人员强化教育,参加考试,获取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寿险管理师和员工福利规划师资格,不断引导从业人员提升素质。三是探索建立保险营销员分级分类资格管理制度,针对投资型保险、健康保险等复杂产品建立更高层次的销售资格要求,促进保险营销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使保险营销由低水平推销型向高水平专业顾问型和功能型转变。

4.建立保险营销人员教育培训体系。为加强营销员的教育训练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训练系统,以满足不同层次营销员的培训需求。为此,强化对保险公司培训要求的执行力度,提升培训效果,建立与院校之间的合作关系,探索全新的职业型保险营销人才培养机制。首先,鉴于各家保险公司的培训部门及商业培训公司的培训机制存在不足,必须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职业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教育培训档次。对于教育培训应设置不同水平等级的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使营销员掌握基本的专业原理知识和销售技能,并在上岗后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掌握为客户提供保险设计、风险管理、金融理财、税务等方面咨询服务的能力。其次,增加保险营销人才储备,依靠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以及本科院校,适当在现有保险专业基础上增加或扩大保险营销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储备保险后备人才。建议高校与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订单式培养,或由高校定向培养保险专业人才,满足当前保险市场的人才需求,提高保险员工的专业素养。

责任编辑荀福文

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资产出现了快速增长,我国保险企业加大了保险资金的投资力度,投资额占比不断上升。通过对我国上市保险公司的研究,表明保险企业的承保利润在下降,而投资收益出现上升的势头,并且对公司整体收益影响很大。公司投资品种中银行存款呈现下降的态势,债券投资为最主要的品种,其占比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上升明显,收益率波动大,且保险公司整体收益与该品种投资收益成同幅波动。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加大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管理。

关键词:保险资产;保险资金投资;投资收益;公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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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无论是在我国国内还是在全球范围内,这一问题都已十分严峻。经济要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也要有效推进,两者的内在联系要求必须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法规予以保护,绿色保险对于解决环境问题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基于对国内绿色保险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探讨了国内绿色保险现阶段发展的困难及限制其發展的原因,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细致探讨。

关键词:绿色保险;现状问题;未来发展;环境污染

1 关于绿色保险的界定

在一定范围内,受保人因脏水、空气或者土地等自然环境的污染导致身体或者其他受到损害而产生的商业赔偿为绿色保险,也称之为生态保险或“环境责任保险”。宏观上,绿色保险还包含了农业及部分社会生产行业相关联的,以改善自然环境,或协调不同生产行业为目的的新型保险模式。详细的阐述指,为了最快的帮助因自然环境污染受到伤害的群众,根据其购买的险种,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投保费用,在发生事故时,对投保人进行合理的理赔。

现阶段,保险行业衍生了绿色保险这一新险种,它是指使用保险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由环境污染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 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和再保险来集中并充分分解风险。在中国,参加生态保险业务的人越来越多,2008-2016年一直保持上升趋势,2008年参加保险的公司为700家,投保费用为1200万元,而2016年参加保险的公司已经上升至4000家,投保费用增长到28000万元。然而,国内的公司数量太多,就整体数量而言,参加绿色保险的公司数量占比较小,公司对绿色保险投保的觉悟并不高。

2 我国绿色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尚不完善

第一,意识薄弱,现阶段国内的生态保险法制法规只限于推广绿色保险业务阶段,环境污染责任险没有形成规范的法律制度。2013年,国务院的两部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新进行试点,并于次年完善了《环保法》,第52条提到:“国家支持各个公司购买绿色保险”,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太过模糊,没有清晰的界定,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以至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支持各地方政府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同时,环境保护部门对落实该政策过于小心,执行力度不大。

第二,绿色保险法律制度难以实施,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环境法律责任制度不够完善。在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可对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的条文,并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责任追查。然而,就实行结果,当地环保法院受理相关方面案例局指可数,而相反,实际情况是我国环境污染行为相当多,投诉数量和实际情况太不相符。在中国,不管是环境公益投诉还是私人诉讼都面临着很多困难,比如:原告的确定,举证责任的分担,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及有效判决的执行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在环境责任保险这一方面,只为因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方进行投保,假如通过诉讼依然不能确定赔偿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险将无法落实到位。

2.2 绿色保险的实施以行政干预为主,市场化理念不足

在中国,国家一直干涉自然环境保护问题,我们经常能看到国家对制造污染的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或者下令强行关闭。绿色保险本身就是一种基于市场的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供需关系应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然而,在许多试点地区,主要是利用政府机关进行推广绿色保险,甚至还有的城市将绿色保险工作移交给其他保险公司做,公司愿意投保都是被迫参与。将其业务转移到保险公司,有利于参加绿色保险的单位减少财务支出,避免后期因环境污染给企业带来财务损失,而保险公司在赚取的保险费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单位的业绩,从外表上看,以为双方都获利了,其实质是保险公司为风险评判方,政府若干涉太多会导致风险价格变化大,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大,还会使承销机构面临“反向选择”和巨额赔偿的风险。本质上可能导致双方损失重大。

2.3 保险公司专业化程度低,相关技术不成熟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程度不足,保单的定制化程度较低,除外责任较多,赔付较难,导致产品没有创新力,企业对此没有丝毫兴趣。环境责任保险是一个专业化较高的保险业务,应配备特殊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达到客户对保险的不同需求。但是,在我国,在实行绿色保险工作中,人员专业素质并不高,专业化水平也很低,产品不新颖,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另外,我国对环境责任风险的研究不深入,数据积累不足,导致风险识别能力弱,反过来又使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隐患,以至于出现风险后得不到有效控制。环境责任保险所牵涉到的各行各业范围很广、技术很复杂,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商业营销和承保索赔中汇集了大量的操作风险。另外,在承保索赔的情况下,因为理赔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无法掌握补偿的范围,后续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现阶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仅发布了《化工业风险评估指引》。缺乏特殊风险评估标准,损害量化标准和其他配套指标体系,使环境责任保险推广困难。在保险公司方面,如今中国的主要保险公司为了配合国家政策,表面上都引入了绿色保险产品。然而,由于缺乏数据和劣质精算技术,他们倾向于缩小覆盖范围,排除过多的责任,增加保险收费等措施,从本质上并没有落实国家的政策。

3 完善我国绿色保险的相关建议

3.1 对绿色保险相关法律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设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中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鼓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我们认为,这一规定还应纳入“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同类法规中,同时颁布《环境污染责任险实施条例》。明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条例。其次,要完善环境风险标准制度。根据行业和生产过程,将企业的环境污染等级进行分类,明确市场产品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给保险公司提供数据支持。第三,“绿色指标”应纳入保险公司的监管规范。比如,监管机构应明确规范以下条例:保险公司不能接受污染大、耗能高的工程投保;对严重破坏自然环境的其他行业公司也不允许保险公司投入资金。

其次,法律机制本质上与企业社会责任相一致,它要求公司在运营时老板不应该只看重自己的收益,应该估计到所有的方面,如客户、社区等所有人的权益。当前,生态环境责任已经是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部分。联合国于2012年6月颁布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原则”,从此保险公司履行生态环境责任有了一个大方向。第一,我们应该为可持续发展制定企业价值观,并在股东大会及高管会议中讨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二,结合生态保护的原则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例如,专门应对天气变化而导致的环境风险的保险产品,专门应对自然环境而产生的环境风险的产品等。第三,做好环境保险售后服务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保险主题的维修,更换和其他索赔服务,例如妥善处置车辆回收中产生的汞,汽油,金属和其他残留物质,以减少生态损害。

3.2 尽快依法建立强制性保险为主,任意性保险为辅的绿色保险制度

现阶段,国内普遍对环保观念认识不强,想要将环境责任保险落实到实处,必须建立强有力份法律规范,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立法制度。提倡我国明确绿色保险在国内的重要角色,在国家和省级环境法律法规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例,同时在合适的时间颁布“环境责任保险”特别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具体内容,如责任事故识别,损失评估标准,保险范围和操作程序。这一方面,可以引入西方国家等成功案例,将环境责任保险强制化,辅以任意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在石油,化工,采矿,水泥,造纸,核燃料生产以及有毒有害废物的处置环境污染和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实施。另外,扩大责任保险范围,按照环保部门确定的被保险企业的污染危害等级(指标),采用不同的保险费率。

3.3 成立绿色保险公司,提高相关技术水平

首先,,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案例,设立专门的环境责任保险公司经营该保险业务,专门从事这类业务的保险公司会对重视环境责任工作,也能提升生态环境责任保险的专业化。其次,要设计科学合理的环境责任保险品种。承保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应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积累数据,提高精算水平,减少投保成本,使保险价格准确反映环境风险价格。第三,继续观察企业的环境风险,实施差别化的税率,尽可能使风险定价科学化,防止价格偏差导致的“逆向选择”。第四,不同类型的公司面临的环境风险是不一样的,应按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环境责任保险,鼓励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给不同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最快速的传递有效信息,减小信息差异化。

参考文献

[1]郑晓.我国绿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J].上海保险,2017,(07):52-54.

[2]陈敬元.发展绿色保险的思路与对策[J].南方金融,2016,(09):14-17.

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第5篇

◎6月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5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7月1日发布,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再创年内新高。至此,制造业PMI已连续4个月回升,表明制造业延续了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汇丰今天公布的6月中国制造业PMI终值达到50.7,为今年来首次处于扩张区间,也是该指数今年以来的最高点,显示了中国经济企稳态势。

◎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全球第二

财政部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財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26.88亿元,是2007年的6倍,带动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6.7亿元,为2.14亿户次投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为3367万户次农户提供保险赔款208.6亿元,发挥了较好的强农惠农政策效果。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首家国有低成本航空公司成立

我国保险学教学创新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根据2008~2012年我国人身保险业的相关数据,从区域层面出发,对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在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方面进行了定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存在区域性差异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区域性协调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人身保险  区域性差异  非均衡发展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保险业务全面恢复以来,我国保险行业就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增长率,曾实现年均30%的增长,远远超过了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2013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总额达1.72万亿元,国际排名跃居第四位,就此保险业成为了我国发展潜力最大、开拓空间最广的行业之一。人身保险作为我国保险中占比最大的险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总体上也得到了很大的突破。但是,2010以来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显露出了较多的问题。受国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金融环境恶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人身险业最终还是进入了保费增长的瓶颈期。其中,保险市场结构不合理、区域性绝对差异较大等问题是阻碍其继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一直以来,东部沿海地区是人身保险业最发达,市场占比最大的区域。在2008年到2012年间,东部地区始终占领着中国人身保险市场半壁江山,相比之下,东北地区市场份额不到9%。人身险市场区域性不均衡发展不仅会影响市场竞争格局,而且还会进一步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使得区域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将会有悖于我国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

在此背景下,深入剖析我国人身险市场区域性非均衡发展问题,找出其诱发原因,对实现我国人身险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应用泰尔指数对我国保险市场区域性非均衡发展进行了定量分析,这也将会对往后的研究提供较为新颖的测量方法。

二、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区域性非均衡发展现状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已形成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部四大区域,四大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全国共同发展的基本内容。相应的,本文将我国保险市场也划分为东部保险板块、中部保险板块、西部保险板块和东北部保险板块。按照“十一五”规划,东部板块包括:北京、天津、福建、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北、山东;中部板块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和安徽;西部板块包括:内蒙古、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广西;东北板块包括:辽宁、黑龙江和吉林。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一)保费收入分布方面

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流入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进行资金管理的重要渠道。保费收入总额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某一时间段的保险市场发展情况。

图1 四大区域人身险保费收入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2008年~2010年我国四大区域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增长率普遍较大,其中中部地区以年均34.66%的速度领先于其他地区。2011年全国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处于萎缩状态,降幅最大的东北地区保费增长率一度达到-19.83%,其很大部分原因是寿险受银保新政及银行揽储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人身险保费收入大降,紧接着又受国际宏观经济不景气、资本市场不振等因素冲击,我国2012年人身险市场发展明显趋缓。

表1 四大区域人身保险市场份额表

表1告诉我們,我国各区域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分布严重不均衡。东部地区始终占领着中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半壁江山,中部和西部市场份额较稳定,东北地区市场份额略有上升,但是占比最多的时候也没有超过8.5%。

(二)保险密度方面

保险密度即人均保险份额,反映了某一地区人民的参保程度及保险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程度。

图2 2008年~2012年我国各区域保险密度情况

从保险密度上看,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人身保险市场发展较好。特别是东部地区,要比保险密度位居第二的东北地区还要高300~400元/人。这跟东部地区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和优越的经济环境分不开。虽然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保险密度增加得很快,但整体上它们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还很大,并且这个绝对差距具有增大的趋势。

图3 保险密度的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部差异①

泰尔指数作为衡量地区收入分配不均的指标,同样适用于分析区域保费收入分布不平衡。我们可以将我国各省市人身保险市场发展总差异分解为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部差异。从图3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人身保险密度总差异中区域内部差异贡献率最高,说明区域内部差异是导致保险市场不协调发展的主要原因。

表2 四大区域内部保险密度的泰尔指数及贡献率

从四大区域的对比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内部人身保险发展差异主要是由东部地区内部差异所致。从2008年到2012年,东部地区差异对区域内部差异的贡献率均在76%以上。相比之下,东北地区内部差异的贡献率极其微不足道,2008年贡献率最大的时候也才0.31%。

(三)保险深度方面

保险深度作为测度某地区保险业对其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指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保险市场的发展程度。

图4 2008年~2012年我国各区域保险深度情况

从保险深度看,各区域保险深度以2010年为分界点一致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这说明尽管我国人身保险市场一直在发展,但相对GDP增长率还略显逊色。人身险保险深度的下降多是受到了2011年寿险业银保新政的影响。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东部地区作为国家“先富”政策的主要受惠区域,拥有较其他地区更加雄厚的经济基础和成熟的资本市场环境,即这些因素促使该地区保险市场运行更加顺畅,保险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化。

三、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区域差异性发展的影响因素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区域发展不均衡,是由多种因素合力作用引起的。这些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

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是阻碍人身险市场协调发展的最深层原因。当前我国经济按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次序呈阶梯型发展态势。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基础最好、也最为发达,鉴于强健的资本市场其保险市场也最具规模和活力。这是因为东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普遍较高,进而增加了他们的保险需求。此外,完善的经济环境也会为更多的保险公司入驻该区域提供便利,并使保险市场更趋发达,主要表现在险种多样化、保险产品价格合理化、理赔进程效率化等方面。而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有待进一步发展。

(二)文化水平差异

近几年来,我国人口教育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般情况下,文化水平越高的人所获收入越高,这就为他们购买保险提供了经济基础。再者,高文化水平的人群更善于利用保险来管理和转嫁风险,提高其生活品质,这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东部地区作为我国高级人才聚集地,其人身险保费收入始终占全国保费收入水平的一半以上。一个仅包含我国1/3省市的东部,保费总额占比却这么大,而包含12省、自治区的西部地区市场占比却不到20%,可见对西部地区给予更多的教育帮助对区域保险市场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三)人口因素差异

人口因素差异体现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上。从人口数量角度来看,一个地区人口越多,那么保险潜在客户就越多,这样一来就保证了保险市场稳定的需求来源。我国人口分布极不均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身保险市场区域性均衡发展。

从人口结构角度来看,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渐渐出现了“4-2-1”的家庭结构模式,这严重增加了家庭养老的负担。再加上当前我国老龄化现象颇为严重,人们为了缓解“银发中国”压力而购买保险,从而增加了保险需求。然而,越是发达地区的家庭,呈“4-2-1”结构的越多,相应的保险市场也越发达。

(四)保险意识差异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市场仍显滞后,所以国民保险意识也较落后,并且各个区域人们保险意识相差很大。东部沿海地区人民受教育程度较高,保险意识较强,所以东部地区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庞大、结构也较合理。而其他三个地区开放较晚,人们保险意识不足,保险市场有待进一步发展。

(五)保险供给差异

人身保险区域间供给差异主要表现在供给数量差异和供给结构差异上。从供给数量上看,在东部地区入驻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兼业代理公司数目都非常多,这样不仅保证了人们购买人身险的多样性,也为他们提供了方便。此外,保险公司同业间竞争会促使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价格更趋合理,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即东部地区保险供给数量优势最终是以结构升级体现出来的。然而中西部、东北地区保险公司规模还较小,实现结构升级还需作出更大动作。

四、实现我国区域保险市场协调发展的建议

我国区域保险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区域保险进行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是这一目标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不仅需要理论与实际的相结合,还需政府部门、保险公司与我国国民的一同努力,才能够做到“质”的飞跃。

(一)加快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程

区域经济不协调发展是导致区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非均衡的主要原因。所以,当前发展保险市场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提高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针对于此,国家也曾相继提出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策略,各级政府应牢牢抓住这个历史性时刻,努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提高居民收入,为区域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險意识

除了东部地区,我国其他三大区域居民的保险意识都较为淡薄,所以让居民了解人身保险知识是深度展开投保工作的前提条件。保险公司要积极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告、报纸、广播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居民传达人身保险知识,特别是针对西部地区这样较为落后的区域,他们应该定时定点的展开一下有关保险知识的活动,或邀请保险学方面的专家举办一些讲座,使广大居民了解人身保险的功能、险种的选择等,并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增加他们的参保信心,从而吸收居民投保,为落后地区人身险市场的发展做铺垫。

(三)优化险种结构,鼓励险种创新

中西部地区保险险种较单一,不能完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应顺应居民保险需求的变化不断作出创新,增加人身险险种并相应的调整结构。同时还应拓宽保险责任范围,这样更有利于挖掘潜在的客户,增加自己的保费收入。在此基础上,还要改进对已经购买人身保险的客户的服务,使其感到物有所值,服务周到。只有这样才能招揽更多潜在客户和保留已有客户,使人身保险获得长足的发展。

(四)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文化水平越高的区域,其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越好。所以,落后区域应该把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放在重要位置。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讲,应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上,留给学生更舒适的学习环境。在大学教育方面,基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处于较为基础阶段,需要的保险人才数目众多,刚好当前我国专业的保险工作人员相对匮乏,所以应扩大保险专业招生数量,培养自己的保险人才,改善人才稀缺问题。保险公司方面,应对每个入职人员都做好培训工作,保证保险公司业务流程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与风险经营水平。

注释

①根据泰尔指数计算出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部差异的。

参考文献

[1]王志文,段洁新.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宏观影响因素分析[J].浙江金融,2013(10):59-62.

[2]李生昭,柳明欣.中国人身保险需求因素研究——基于区域化视角[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05):32-37.

[3]穆静静.我国人身保险需求地区差异的模型实证[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9(02):17-20.

[4]张冲.中国人口结构对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影响研究[J].保险研究,2013(04):63-70.

作者简介:刘玉芝(1992-),女,蒙古族,内蒙古兴安盟人,广西大学商学院13级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金融;杨以轩(1990-),男,湖北仙桃人,广西大学商学院12级国民经济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民经济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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