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安全科学原理是安全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本文根据教学实践分析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激发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方法、加强过程考核、课下坐班答疑等方面探讨改进措施,目的是使学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践中﹐以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安全科学原理 教学效果 方法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项目——安全科学原理。
安全科学原理作为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核心课程,其内容主要涵盖安全科学基础理论、安全观、安全认识论、安全方法论、安全行为科学原理以及安全社会、经济原理等[1]。课程具有理论性强、知识覆盖面广、涉及学科的知识点多及跨学科、跨门类等特点。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普遍反映内容枯燥、理论性强、理解难度大、学习热情不高。
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认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一方面家长及学生对安全工程专业的学科体系及就业方向认知不足,在招生咨询现场甚至有家长问该专业是否是保安?部分学生抱着得过且过混日子的态度,学习兴趣缺乏。另一方面安全工程为理工科专业,学生所学知识侧重于技术类,而安全科学原理属于安全软科学,内容侧重于管理类,部分学生认为该课程技术含量不高、难度不大、死记硬背即可,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生本着60分万岁的态度学习,缺乏深入学习探讨的动力。
(二)授课方式单一,学生被动学习
传统的教学模式以课堂讲授为主,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师生间的互动性不强,教师占主导地位,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属于单向的“知识灌输式”教育。这种填鸭式教学模式使学生缺乏主动积极性,也约束了学生思维能力的提升。
(三)重期末考试,轻平时学习
大多数高校的必修课程为考试科目,安全科学原理作为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卷面分数基本上决定了学生的最终成绩。这样的考核方式往往使学生“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部分学生课堂学习不求甚解,考试之前临时抱佛脚,通宵复习,很少考虑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去。
二、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
(一)激发学习兴趣,强调课程重要
学生对安全专业的学科体系缺乏必要的认知。第一节课重点介绍安全科学的重要性及广泛的应用性、学科体系和课程结构;强调本课程是安全科学的入门课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阐述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是让学生对课程感兴趣,让学生认识到课程的重要性。在第一次课结束时布置了“大学校园安全隐患调查”的大作业,要求学生查找校园安全隐患并拍照佐证,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说明防范控制措施。通过实践调查,明确安全科学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应用,能激发学生的参与度和主动学习本课程的兴趣。
(二)改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参与
杜威曾提出“做中学”,教学活动并不是一件“告诉”和“被告诉”的事情,而是一个教师和学生主动参与、共同建设的过程[2]。综合运用实践汇报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和读书指导法带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1.实践汇报法
通过企业实践,学生对课堂内容理解更为直观,通过课堂汇报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课件制作和讲解表达能力,另一方面分享实践见解使受益学生更广。将学生带到具体生产企业,现场了解安全方法论中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教育方法等实际应用,如讲解安全教育方法内容,学生实地调研某典型培训机构,探讨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厂长经理等安全培训方法的合理选择,并汇报各自的见解。实践汇报法加深了学生对课堂中所学知识的理解应用。
2.读书指导法
读书指导法是指老师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教科书、其他资料等来获取知识,形成技能的方法,该方法可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具体做法:首先老师列出推荐的阅读书目,学生可以补充阅读材料,其次学生根据老师事先提出的针对性问题撰写读书笔记,第三老师对学生读书笔记进行检验考核。如讲解安全社会原理中的安全法规内容,一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较多,另一方面内容在不断地修订和新增中,完全依赖课堂讲解不太现实。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可通过上述方法课下自行学习。
3.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根据一定教学目的,选择有启发性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对其进行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提高能力的一种方法[4]。安全科学原理课程理论性和抽象性较强,学生学习热情不高。事故案例利于讨论与互动,能活跃课堂气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案例可以由老师组织也可以要求学生自主查找。安全科学原理课程内容中适合案例教学法的有事故致因理论、安全法规、企业安全文化等。如讲解安全认识论中的事故致因理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选用重庆开县“12·23”井喷事故,能量意外释放理论选用辽宁铁岭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包滑落事故,轨迹交叉理论选用行人横穿马路撞车事故等,要求学生利用事故致因理论进行分析和讨论,探寻事故的原因、后果和对策,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事故案例分析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增加理论的说服力。
4.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是指老师根据教学内容预先设立模拟情景,学生在该情景中承担和再现某一角色的过程与活动[5]。扮演者按角色的行为方式做事,可以对角色的行为表现和心理活动有更精准的认识和判断。如讲解安全行为科学原理中的个体不安全的影响因素,老师大多偏重于行为学理论讲解,忽略了让学生通过自身行动获得知识的直接体验和感悟。对于气质对安全行为的影响内容,设立看电影迟到情景,让学生体会不同气质者所表现的处世倾向。
(三)改革考核环节,加强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使传统的“知识考核型”向“知识+能力考核型”转变。不仅注重基础知识的考核,更强调各种能力的考核,如资料查阅能力、知识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安全科学原理通过平时表现+调研汇报+案例分析+读书笔记+小论文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见表1),“多个阶段、多种形式”确定课程成绩,将课程评价分解到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考核对学生学习的引领作用和对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的评价作用。
(四)课下坐班答疑,提升持续学习
安全科学原理授课内容多且理论性强,学习困难生跟不上老师的授课节奏,出现“不消化”,学习优秀者学得比老师教的快,在课堂中“吃不饱”,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愿望,采取个别答疑、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课下坐班答疑。在答疑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1 天)里,可接受学生主动的答疑咨询,即“学生问教师答”;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进行针对性辅导讲解 ,即“教师问学生答”;可结合“过程考核”具体要求开展集体辅导或学习研讨;可依托QQ、微信、微博等各种公共信息平台增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课上课下相结合拓宽了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有效地促进学生自主持续学习。
三、结束语
安全科学原理是安全学科的理论核心课程,根据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激发学习兴趣、加强过程考核、课下坐班答疑等方面改進,同时综合运用实践汇报法、读书指导法、案例教学法和角色扮演法带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安全科学原理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景国勋.安全学原理[M].国防工业出版社,2014
[2]罗斯科·庞德.邓正来译.法律史解释[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3]李成良,顾美玲.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M].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
[4]吴高臣,刘爽.实践导向案例教学法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12): 178-181
[5]蔡敏.“角色扮演式教学”的原理与评价[J].教育科学,2004(6):28-31
作者简介:
王小群( 1975-) ,女,副教授,硕导,主要从事安全科学原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环境下,为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达到总体目标,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并经过企业员工认同、信守的经营宗旨、价值观念、文化思想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综合反映。煤炭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了一套具有煤炭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即煤炭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的建设直接面向社会,是企业文化综合外部表现的最主要的部分。我们常说“安全是最大的效益”,这是煤炭企业多年来搞安全工作达成的共识,安全搞不好,不仅在企业内部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而且直接损害企业自身形象,在政治、经济上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那么如何建设具有煤矿特色的企业文化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和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
一、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突出 “以人为本”,形成特色文化
所谓安全文化其实就是一种安全意识,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的结合,安全文化的水平通常可以通过企业整个安全意识的水平来体现。当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安全培训的效果较好,安全管理机制有效、健全并稳定运行,员工的安全意识就能体现出较高的水平。
安全文化说到底就是企业员工的行为方式(习惯)的选择和行为结果的统一,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这种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对造就优秀的行为结果至关重要。企业安全文化,离不开员工的认知,离不开员工的努力,离不开员工的奋斗。而企业安全文化,既可以肯定员工的价值观念,也可以改变员工的价值观念。因此,建设煤炭企业安全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激发员工自发的主观能动性,把保证生产安全变成自觉行动,才能达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标。
我们现在都在强调尊重人权,而人的安全权、生命权、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要从人权观、發展观、人本观的高度去认识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安全社会是小康的前提,唯有社会公共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称得上是小康。只有观念树正了,安全意识才强。企业安全文化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重在提高人的文化素质。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特别注意解决员工的观念问题,重点应当考虑员工的安全观念文化,员工的行为文化、员工的安全哲学文化,员工的思维文化,员工的制度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是通过教育形成观念产生行为,教育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承担重要任务,安全教育要形成制度,不断进行。只有通过安全教育,才能优化员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行为水平。坚持不懈地宣传、加强管理,做到人人懂得爱惜生命,人人都愿意安全生产,都知道设法消灾避难安全理念和行为只有通过弘扬、宣传与学习,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和塑造安全意识,才能使广大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要求,把安全文化理念自觉融入到安全行为当中。
二、要不断完善安全机制,用制度管理文化提高安全意识
开展煤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十分注重把安全制度渗透到每个员工头脑中,变为日常安全行为自觉行动,用制度规范行为。要认真建立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处处强化措施,以建立适应现代安全管理,实行标本兼治,做到行为有规范、考核有依据、奖惩有标准的制度体系。建立以党政工团齐抓、部门联动、人人监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体系。一是强化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懂业务、会管理的安监员队伍,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质量。二是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要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形成安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责任意识的贯彻落实。三是建立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奖优罚劣。四是健全安全检查评比机制,达到超前控制。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地运行,是保证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举措,成为煤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
三、时时处处渗透安全文化理念,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亲和力
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不仅体现了一种深层次的彼此关爱,更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体贴。煤炭生产企业要把安全文化理念制作成各类宣传标语,运用灯箱、宣传展板等,采用动漫结合安全文化理念的新颖作法,把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个矿工的心理和脑中,入脑入心变为自觉行动。我们在生产区内、井下各生产作业点、矿生活区、生产场地重要地点,安设安全文化理念,另外还结合自身矿区特点,提炼出了富有个性和人性化的警示标语张贴、悬挂。只要进入矿区,无论身在何处,这些标语牌、警示牌,时时提醒你,处处警示你,必须注意安全,牢记安全。
四、进行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检查是寻找问题所在,与生产中一切不安全隐患作斗争。从系统论观点看,系统内各要素在外界环境影响下及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下,常常出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隐患的出现表现为信息差异。检查是为了得到这些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分析系统的结构、要素和功能,采取有效措施,便可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但是,如果没有了自我的责任意识,隐患就不能及时发现,信息就会受阻。安全的责任主体意识贯穿于安全检查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煤炭企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有着作业环境恶劣、安全风险大等特点。在推行安全文化建设中,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在员工中推行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真在基层班组、生产作业点开展危险源排查工作,每班、每天评估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把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班班安全、事事安全、时时安全。
总之,煤矿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有多种方式,途径也可不一致,但要讲究普及性和可操作性,应坚持以提高员工素质为第一保障,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为第一要求,以保护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第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先行、诚信尽责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可控、员工在控、社会同控的要求,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等多途径,立足于规范化、完整性、实用性,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逐步形成煤炭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特色。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在数字经济时代,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已成为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金融监管机构应充分尊重并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信息安全权、隐私权、同意使用权、追责求偿权、数据用益权,从产品设计、费用标准、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多方面做到合法合规,提高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透明度,保护好金融消费者信息权益。
虽然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应该受到尊重,但市场信息从初始状态起就不是完全对称的。金融机构基于金融监管的约束,会主动进行信息披露,但在金融风险较高时,金融机构可能会隐匿敏感消息、潜在风险等重要信息,而金融消费者大多是分散在市场各个角落,个体实力单薄,长期处于弱者地位,缺乏自我保护手段,整体上无法与金融机构相抗衡,可能会做出非理性的判断。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世界范围对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
国外对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
近年来,二十国集团(G20)、世界银行(World Bank)、经合组织(OECD)、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金融包容联盟(Alliance for Financial Inclusion,简称AFI)都将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列为一项核心工作。经合组织下设的金融教育国际网络2009年5月发布了《金融教育和认知最佳实践》,不少篇幅涉及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内容。金融包容联盟自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将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作为最重要工作之一。2011年9月,金融包容联盟成立了消费者扶持与市场准则工作组,形成了一套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核心原则和工作流程。2011年10月,二十国集团巴黎峰会公布了经合组织牵头制定的《金融消费保护高级原则》。2011年10月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的《重点涉及信贷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和《消费者金融报告》,以及2012年6月世界银行出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都涉及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内容。目前,国际上正在研究成立一个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网络,更好促进国家间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经验交流以及保护规则形成。
我国的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均设立了相应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例如,201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职责就是研究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拟订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法规草案,协调金融机构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2012年4月,中国银监会获批设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职责之一就是为拟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开展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体系建设,督促银行和从业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消费者风险提示,调查处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以及开展银行业消费者公众教育。
多年来,“一行三会+四家消保机构”(后为“一行两会+三家消保机构”)模式积极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共同构成了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下的中央层面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机制。同时,我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金融行业协会承担着地方层面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职责,减轻金融风险传递危害,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工信部《电信与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以及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都对个人信息保护做了一定规范,加之《刑法》《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以及“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若干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出台的3个非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初步建立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体系。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2020年2月央行发布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为金融机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管机构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标准参考,2020年11月央行实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使用、转移和存储个人信息时必须履行本地化保护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制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也加大对金融市场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强度,强化金融机构合规意识。总之,数字经济时代,加强“负责任的金融”理念,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对于提振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核心要素
基础性信息权益
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金融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全部、真实、准确信息。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类型、服务态度等涉及自身权益的相关情况知晓权利,对金融机构不恰当的信息保护行为有权提出批评。这符合国际惯例,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权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简称CCPA)基本類同。也就是说,金融机构有义务披露所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收集、流通、使用、删除等过程都需要履行“告知-同意”义务,帮助金融消费者信息知情与处理可控,最大限度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隐私权
隐私权指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不当储存、过度收集、私自披露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更不能借此谋取不当利益。
在英美法系,一切与人有关的权益保护均属于“隐私”(Privacy)范畴,个人信息保护也纳入隐私保护,受到专门法律保护。例如,欧洲委员会1981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公约《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中的个人保护公约》,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和信息安全。欧盟1995年《数据保护指令》及2016年《统一数据保护条例》也都将保护自然人基本权利和信息安全作为其立法基本宗旨,尤其是加强个人隐私权保护,尤其体现在使用个人数据不泄露或公开个人数据的规范上,个人数据和隐私权保护已经成为欧洲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延展性信息权益
信息安全权
信息安全权是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首要延展性权利,即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中的信息安全。在西方国家,个人信息被认为是人权的一种延伸权利。《欧盟基本人权宪章》第8条明确将“个人数据保护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加以保护:“每个人有权保护涉及自身的个人数据”。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以及《统一数据保护条例》(GDPR)都一直坚持将个人数据处理的安全性原则作为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处理个人信息的前提应当尊重个人的选择或意思表示。
这种理念应该得到延续,应该在未来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中得到体现。这就意味着,金融机构不得利用科技技术优势在格式合同中让金融消费者对信息产生不明确认知,不得加剧信息不对称,不得加剧导致金融消费者无法了解或者知晓金融信息的可能性。由此,我们建立个人信息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不仅要强化个人信息在收集、转移、使用、借用、删除、向第三方提供、跨境告知方面的权利,而且要让金融消费者具有控制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删除或出售的能力,例如采取清晰易懂的语言向个人告知金融信息;当变更处理方式时,还须重新告知,以期达到金融个人消费者的知情与可控,严格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同意使用权
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不提供个人信息往往无法使用对方的产品或服务。由此,监管机构要求金融信息使用机构必须基于信息主体同意表述后才能使用信息。也就是说,知情同意成为个人信息的接受方(信息收集者)保有或使用该个人信息的依据,信息收集者必须要求信息主体作出同意表示。否则,任何在没有信息主体同意情况下的信息使用、收集或转让都不具备法律正当性。因此,笔者认为,“同意使用权”应该成为数字时代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遵循“同意使用权”是强调个人口头或者书面同意的明示权利。对金融机构而言,遵循“同意使用权”则是强调金融机构在处理数据之前的“通知”义务。
当然,同意使用权也不是绝对的。基于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和流通无须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但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例如基于《统计法》的专项统计调查,必须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信息,否则就不能直接采集。
追责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后,发现其信息安全受到侵犯和遭受损失,有权追究法律责任,要求有关机构进行赔偿。在欧盟,GDPR设计了诸如警告、训斥等处罚机制,罚款也可高达2,000万欧元。在美国,监管机构试图用严厉的事后罚款来倒逼企业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如“剑桥分析案”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FTC)对“脸书”的处罚高达50亿美元。
显然,在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强监管和严责任是世界监管的一个潮流。我国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应该加大惩处力度,建立追责机制,除刑事与行政处罚外,应完善个人信息民事赔偿制度,诸如归责原则、损害计算以及支持起诉等,阻断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限制或阻碍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赔偿的可能性。
确保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核心监管建议
第一,遵循数字信息“最小够用”原则。
“最小够用”就是所有信息采集和使用必须都在最小范围内进行。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及美国《消费者隐私权法案》无不采纳这一原则,不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应用程序(Application,简称App)在用户不提供个人信息或者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打开非必要权限时就无法使用,还有一些互金平台收集的个人信息与现有业务功能无关,这些都是违反了“最小够用”原则,实际上构成了对用户信息的“勒索”。
为此,2017年6月生效的《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这就是对“最小够用”原则最好的诠释。以金融消费场景为例,采集、转让时,仅向客户申请业务流程必要的信息授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选择权。使用时,仅向用户收集金融消费必须使用的信息,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结束时,仅留存后期金融监管所必需的用户信息,保存期限届满后及时删除、停止利用用户个人信息,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处置权。这就是“最小够用”原则的范例,不仅可以确保消费者即时便捷地享受到消费金融服务,还可以避免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我国本轮对疫情患者的信息采集正是遵循“最小够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如何妥善使用“最小够用”原则并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这将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个重要课题。
第二,建立金融信息保护的专门监管机构。
现阶段,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较为分散,且立法层级较低,缺乏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框架。例如,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最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信息等。但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对一般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提供保护,没有将金融消费者纳入“消费者”的行列,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角度看尚不充分,难以起到统合作用。
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虽然也有对市场禁止性规定以及金融机构的规范性规定,但覆盖面窄,操作性不强,真正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性条款并不多见,主要规范的是金融机构的运行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因缺乏足够法律效力,执行效力相对较弱,惩戒面较小,民事赔偿不足。同时,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机构较多,部分監管职责并不清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机构多头管理现状明显,容易造成多头监管局面。
纵观当今世界金融发达国家,诸如加拿大、英国都有主要的机构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美国设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简称CFPB),统一履行散布于不同联邦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为此,笔者建议我国应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处理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与服务所涉及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对现有三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全国独立的、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为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提供高效、完善的组织保障和功能保障,建立一套覆盖存款、贷款、银行卡、征信、银行理财等主要金融消费领域的信息保护制度,形成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合力。
全国独立的、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应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主要包括:一是拟定金融消费权益信息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开展对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彻底改变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多头局面,节约监管成本;三是监督侵犯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违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教育和咨询服务;五是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各金融行业协会协调,共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六是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制定国际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规则,加强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国际合作。
第三,以数字化信息披露作为金融信息保护的核心要素。
现阶段,数字经济时代大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服务的技术优势处理金融消费者信息。很多数字平台参与到个人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共享等多个环节中,为利用数字经济实现“弯道超车”,不可避免地会对个人信息隐私权造成侵害,出现诸如数据泄露、丢失、造假、滥用等情况;出现了金融服务平台利用信息优势欺诈消费者并威胁金融安全情况,但对平台的监管存在漏洞,出现了金融消费领域“灯下黑”现象。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数字经济时代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合法利用问题,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金融消费者信息进行创新保护,强化建立信息披露机制、风险提示、冷静期设置,充分利用好官方网站、公众号及时传递政策信息,推动金融数字信息传播,要求金融机构用金融消费者可以理解的语言,详尽、公开、全面披露金融产品或服务细节,特别是对消费者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心内容,以“共票”(共,凝聚共识,共筹共智,是能够真正共享的股票;票,流通、支付、权益、分配的票证)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以不同机构提供的数据质量和数量为标准回馈“共票”,及时获取信息防患于未然。在“共票”理论指导下,将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形成可记录、可追溯、可确权、隐私保护等技术约束,不仅为政策制定者、市场监管者、行业实践者提供信息获取渠道,更要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信息保护渠道,运用信息安全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系统漏洞扫描、第三方认证等新技术加强金融消费者信息防护力度,有效防范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网银信息被盗、信息篡改流失风险,提升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第四,立足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匹配。
当今我们既需要借鉴国际经验,更需要立足中国国情。世界范围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大多是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范本。但是,GDPR与西方法律文化、社会习惯以及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时并不能全盘照搬,还要考虑我国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背景,不仅要和我国法律文化、社会风俗以及互联网市场发展相关联,更要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及金融监管法规相配套,整合现有的立法、司法、执法体制资源,构建一个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中心、囊括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统合立法体系。
同时,应当在金融消费纠纷大胆运用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发挥其快捷、灵活、简便特点处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滥用或侵权纠纷,构建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核心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统合体系,构建一个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体系,建立一个多元化、全方位、无缝隙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体系。
从功能主义角度看,我们必须平衡好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维护信息保护法律政策的权威性。《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及《网络安全法》都是个人信息安全的核心法律法规,聚焦个人信息权利保护,关注数据流动、数据利用以及侵权赔偿等问题,共同构建了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整体性法律框架。同时,依法依规打击以大数据公司、大数据征信名义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对泄露个人信息,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维护好个人信息和公共安全的关系。
第五,启用数字用益权保护信息安全。
当下,以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推动着实现从监管转向治理的思维转变,“共票”是区块链上集投资者、消费者与管理者于一体的共享分配机制,它是吸引系统外资源投入后给予的回报,这种回报通过区块链系统的运行实现价值。每一个价值创造者都可以获得共票,进行直接流通,并获得相应的回报。也就是说,数据权益带来的利益必须及时返回金融消费者,保障金融消费者财富收益。我们要让金融消费者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主导者,而不仅仅是远离财富的被保护者。如果监管机构只谈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或伟大意义,最后金融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实惠,恐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解决金融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的问题上,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对个人数据与信息进行加密、脱敏处理,然后进行数据的共享、开放和交易。
在数字经济时代,存在金融消费者数据权利与互金平台冲突的情况,也存在数据竞争、数据壁垒、数据劫持、数据爬取等问题。引入用益权可以解决数据权属问题,不仅能够实现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权限分配,还能调和不同数据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
为此,笔者提倡金融消费者金融数字用益权,不仅是对金融消费者数据所有权的尊重,也是对数据采集、使用、加工和获益的互联网机构(平台)的尊重。只有承认数据用益权,才可以合法有效地对数据进行处理、控制、研发、许可乃至转让;只有尊重金融消费者数据价值,才能认可互金平台对金融消费者的数据支配权。否则,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就成为一句空话。
总之,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监管机构应该充分尊重并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隐私权、信息安全权、同意使用权、追责求偿权、数据用益权,从产品设计、信息披露、费用标准、风险提示等多方面做到合法合规,提高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透明度,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利用监管科技加强金融消费者个人隐私保护,确保信息采集、提供、存储和交易的合法性,真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杨东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員、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顾雷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编辑/王晔君)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1.开展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1)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使矿工明确自身行为是否具备安全性、是否会为工作遗留安全隐患,从而全面提升矿工的技术安全能力,避免人为灾祸的发生。同时,安全的施工环境可使矿工心理状态良好,在进行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利于矿工提高自身专业技术能力[1]。
(2)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能够使煤矿工作人员牢固掌握煤矿基本安全常识,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于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使煤矿生产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具体的工作安全内容,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在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降低矿工人员伤亡率,有利于矿工自救和互救工作的开展。事故发生后72h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黄金救援时间,在这一阶段,矿工充分运用自身掌握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和互救,能够有效降低事故伤亡率,把握住最佳的人员救治时间[2]。
(4)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可通过以往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和事故造成的惨痛教训,对煤矿工作人员做出警示,从而进一步增强旷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煤矿安全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2.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打一,合力弱。
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具有覆盖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等特点,需要煤矿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然而,有部分企业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忽略了员工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热情,从而导致宣传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发生。在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后,此类现象更加明显,进展慢、工作量大已经成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2)内容杂,实用小。
定期培训、考核是现阶段煤矿安全教育的主要措施,煤矿基层区队、专业组及其他相关部门,经常组织现场考、会前考、动态考、定期考等形式的考试,煤矿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目前学习教育压力大、考试多、内容复杂,还有部分员工出现怨言,存在抵触和被动应付等不良心态。因此,在以后安全教育工作中,应避免频繁组织学习和考试的现象发生,并保证学习考试内容设置科学、合理,以此激发职工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3]。
(3)重形式,效果差。
近年来,煤矿企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日益更新,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月、固定班前会、每周案例分析、季度考试、年度规划等,加之媒体的大力宣传,使煤炭企业安全宣传氛围十分浓厚。但在实际煤矿开采过程中,安全宣传教育的实际应用效果却并不理想,宣传形式和实际应用情况形成了强烈反差[4]。
3.煤矿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1)注重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
现阶段,在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重视安全奖罚考核及安全硬件设施建设,而忽视安全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意识、能力、思想的欠缺,将会导致奖罚考核指标不治本,硬件投入成效甚微。因此,应将安全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作为工作重点,从“软件”“硬件”两方面着手,保证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煤矿企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其在生产操作中的行为。因此,煤矿企业应及时转变“灌输式”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使煤矿工作人员从 “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同时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企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当中[5]。
(3)安全教育应顺应企业发展要求。
随着煤矿企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在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正在逐步代替以往老旧的机械化装备。这些因素导致开采现场危险环境预防已远远超出了职工经验和常识范围,对于操作人员也有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必须贴合企业发展规律,在应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前,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以此提升其对现场突发危险的应对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
(4)注重安全教育文化氛围的营造。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煤矿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方针,安全预防不仅是指必要的防范措施,更重要的是矿工思想方面的防范意识。想要将这种防范意识作为企业安全文化的指引,就应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培训先进的安全文化,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境界,为煤矿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4.加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1)减少形式,精简内容。
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相辅相成,内容是其根本,而形式则是内容的直接体现。在最大限度减少形式、精简内容的同时,应注重保留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例如创伤急救演练、参观安全教育展室、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尽量缩短活动和会议次数及时间、减少一些标语口号、取消部分检查和考试等,让更多的基层职工和干部将时间、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同时,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简化学习考试的内容,部分内容是企业干部必须掌握的,部分内容是职工必须了解的,应有所侧重,有所区别。在减轻煤矿企业之职工学习教育压力的同时,有效提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6]。
(2)与时俱进,更新观念。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一直以来煤矿安全宣传教育都坚持强制灌输、正面宣传的基本理念。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传统煤矿安全宣传教育理念已无法满足现阶段实际工作需求,不能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因此,煤矿安全宣传教育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最大限度贴合职工日常工作。目前,职工普遍反应安全宣传理念多、口号多,容易出现空洞说教、记不住等问题。在以后煤矿安全宣传教育中,应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将重点放在增强职工认同感方面,将宣传理念提炼为一个或若干个,从而切实提高职工接受安全教育的热情,真正做到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3)承载压力,用于担当。
组织、从事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应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职业情操,要不断加强自身岗位技能素质、理论知识水平、提升思想境界,始终保持务实创新作风、开拓奋进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同时,时刻关注职工思想动态、掌握矿井生产状况及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7]。
(4)友情提醒,互监互保。
由于企业煤矿职工长期并肩奋战在一线生产中,因此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应向职工关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安全理念,增强其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责任理念。在井下施工作业过程中,部分职工凭经验干活,存在一定的侥幸、怕麻烦、图省事等心理,这种错误想法和行为,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因此,企业在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应鼓励职工勇于举报和制止违规行为,绝不能当“老好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上报,排查处理结束后再开始工作,以此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
(5)知行统一,学以致用。
工作现场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落脚点,更是职工学习成果的直接体现,因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做到“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煤矿职工开始现场施工作业前,应明确容易遗留安全隐患的薄弱施工环节,知道哪里存在危险,并正确认识到自身承担的重大安全责任。然后,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程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规范操作、正规上岗,从而保障现场施工作业安全[8]。
5.结束语
安全宣传教育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改正安全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是全面提升操作者和管理者安全意识,增强、预防控制安全事故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煤矿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业人员数量也呈不断上升态势,因此进一步探索和思考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煤矿行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摘要:安全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所在。但目前,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受到生产工程复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不高、工作地点不固定等因素影响,煤矿企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已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将从开展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着手,探究现阶段煤矿安全宣传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以保证煤矿行业的健康、安全、绿色、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煤矿,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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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武卓.煤矿安全通风管理及通风事故的防范对策[J].矿业装备,2019,(6):78-79.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1 影响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的人为因素
特种设备大部分集中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空等工作环境中, 因此, 检验环境同样面临复杂条件, 加上我们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中操作不当、疏忽大意, 就会给我们的检验工作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1) 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其对于检验人员的要求较高。检验人员除了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外, 还要求其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检验人员在进行特种设备的检验过程中, 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没有预判, 安全认识不强, 对于被检测设备的危险性缺乏认识, 凭经验任意检验操作, 往往会给检验工作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2) 检验操作的不规范。我国对于特种设备的检验操作具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 旨在规范其作业流程。但有些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 不按照检验规程操作, 随意更改检验方法, 超出安全规范危险作业。同时, 有些检验人员专业技能缺乏, 在关键技术上存在严重的不足, 凭经验进行检验作业, 不利于检验操作安全控制, 给检验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
(3) 缺乏有效的监管。经济快速发展, 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过快, 导致检验人员缺乏, 尤其是专业化的检验队伍十分不足, 诸多检验机构为完成既定的工作量, 通过招聘、招录、雇佣等方式吸收了一大批非专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通过简单的培训取证后快速充实到检验工作中。由于对检验基础理论知识缺乏, 检验工作流于表面, 违章操作或非法操作现象十分普遍。加上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同样缺少, 又忙于评审、考核、发证工作, 疏忽对检验质量的监督管理, 造成该检验行业的混乱, 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也是该行业最值得强化的方面。
2 影响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的检验方法
特种设备检验主要分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出厂前的监督检验尤为重要, 各项安全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是确保设备安全性的基础。对于在用的特种设备, 其各项安全性能指标是否有效, 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开展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因此, 检验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同的特种设备具有其不同的特殊性, 在对其进行检验时就需要采取不同的检验方法, 以实现安全性能指标的全覆盖, 达到全面检验的效果。在检验方法中, 目测是最为传统的检验方法之一, 还广泛运用在检验工作之中。但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 基于射线、超声波、磁粉等检验方法, 实现了智能化检验。而且, 这些检验方法涉及物理和化学领域, 在进行有效的检验中, 需要检验员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素质。同时, 各种现代化的检验方法具有局限性, 因而在检验工作中, 要同时基于多种检验方法, 能够互相交叉验证, 达到不漏检的目的。
3 特种设备检验的安全管理措施
基于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特殊性, 进行有效的安全检验管理, 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而且, 关于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的强化, 是安全检验管理的基础, 也是该行业改革的重点。
(1) 强化检验员的安全意识。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 那么安全意识的强化, 是避免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意识可以支配人的行为, 当人的安全意识达到一定程度, 其在行为和思想上将严格约束自己的作业操作。同时, 对于检验员进行安全教育, 强化其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常识, 尤其是特种作业的安全知识, 是检验人员规范作业的基础。并且, 安全意识的强化, 在于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培养, 检验人员基于良好专业素质, 将对检验安全有足够的认识。
(2)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要求。特种设备的检验操作, 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尤其是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基于设备检验的危险性, 其在进行检验作业之前, 其安全防护非常重要, 诸如工作服、工作工具等, 要在作业前进行严格的检查, 避免基础安全技术失误, 而带来严重的操作事故。同时, 对于被检验设备, 对其安全因素进行评估, 诸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的考虑, 进而在操作作业中, 特别注意这些安全因素。并且, 检验人员缺乏完善的基础安全防护, 不能被允许进行检验作业, 一定好控制好安全事项的规范执行。
(3) 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要具有针对性、定向性, 尽量避免检验人员跨领域检验, 防止因多而不精、杂而不全造成的操作失误。对于检验作业中的技术操作, 诸如焊接、探伤等工作中, 要有明确的操作流程, 避免操作人员的违章操作。同时, 检验人员要经国家许可, 取得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才能被允许进行检验作业, 严禁无证进行检验操作。并且, 检验人员要对检验进行详细的记录, 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析判断, 一方面要便于检验人员技能的提高, 另一方面要将安全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和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4 结语
综上所述, 特种设备的检验安全同样具有其特殊性, 同样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强化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检验人员的检验方法, 建立健全完善的检验监督体制, 是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安全有效手段。
摘要:本文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 寻求控制预防的方法和措施, 为减少检验事故发生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特种设备,检验安全,事故预防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S].2014, 1.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一、构建应用型本科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教学体系的意义
网络信息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它主要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 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 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网络服务不中断。构建合理、完善的应用型本科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教学体系对于学生的学习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准确地掌握较为复杂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还可以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1]。
二、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的教学现状
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在应用型高校教学尤为重要, 由于发展的时间较短, 很多高校缺乏完整的教育教学体系和相应的实验教学环境等原因, 导致在展开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教育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
(一) 理论教学
由于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所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 所以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 很多教师都不能够高效率的把握每节教学课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教师在课上系统、抽象的讲课方式不仅会导致学生没有办法做到跟随教师的思路, 还会导致学生在预习、学习和复习的过程中浪费大量的时间。教师需要结合教育部门所指定的教学大纲来制定本节课程的学习内容, 帮助应用性本科生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量的掌握大量的教学内容, 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2]。
(二) 实践教学
网络安全是一门实践性很高的课程, 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要掌握好实践教学和知识教学之间的比例。很多应用型本科院校由于网络信息安全的实践课程开展时间较短, 在构建教学平台以及教学内容的设置方面还不够完善, 限制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验课程教师较难找到具有实战经验的优秀教师, 很多教师身兼数职, 无法全身心投入教学中[3]。
(三) 教学方法
网络与信心安全这门课程理论知识较多且实验操作复杂, 所以很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较多的困难, 如果教师不能够找到适合学生的学习方法,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扼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 部分教师没能及时完善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对于教学内容的规划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都不重视, 不能够将网络和信息安全所讲述的信息和实际生活情况联系在一起, 学生对于教师教学回应度不高, 这样的现状将会直接导致教学效果的下降[4]。
三、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网络的安全是指通过采用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 使网络系统正常运行, 从而确保网络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网络信息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 相较于其他科目来说, 网络和信息安全不仅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 在学习的过程中还需要学生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实践能力, 所以在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方案, 我们需要从实践课程和教学内容两个方面开展。
(一) 教学内容的裁剪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授人鱼, 不如授人以渔”, 面对繁重复杂的教学内容时, 应用型本科的教师要做的不是帮助学生逐一讲解, 而是要让学生在本科的学习过程中建立相关的知识体系, 能够将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完整的串联在一起。教师在展开教学的过程中, 可以对其中的重点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讲解, 对于教学大纲所要求了解或者是阅读的内容选择其中的一两个典型知识点进行讲解。并根据每一节课的实际情况搜集几个问题在上课的时候随机进行提问, 使应用型本科的学生能够全面掌握本学科的特点, 在学习-提问教学模式之中, 帮助学生认识到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的重要性, 并帮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 让学生意识到自己在学习的过程中占据着的主体地位, 鼓励学生主动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 帮助应用型本科的学生能够快速适应不同的学习模式[5]。
(二) 教学方法的研究
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下, 很多教师在上课的时候通常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教学方法, 这样的教学方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还会让原本就复杂、系统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变得更加抽象、乏味。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本节课程中学生的网络信息安全知识, 教师可以采用问题情境的教学方法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还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测。例如在学习电子签名教学过程中, 教师可以先让学生思考一下纸质版请假条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什么问题, 然后再学生回答完问题之后引入本节课程所讲的电子签名的应用, 并根据电子签名的应用来扩展设计电子签名的方案等衍生内容。
此外, 教师还可以采用情景对比回忆的方法来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例如在学习数字证书课程内容时, 教师可以将数字证书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从作用、字段以及操作方式等几个部分进行对比, 帮助学生快速了解数字证书的概念、意义和特点, 利用和身份证的对比, 帮助学生构建以数字证书为中心的知识体系。教师还可以采用实例情景等方法来展开教学, 不仅能够切实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降低课程学习的难度, 还能够帮助学生轻松地掌握本节课程所讲述的相关知识[6]。
(三) 实验体系的建立以及实验环境的搭建
应用型本科在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时, 不仅需要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做出要求, 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要有同样的重视, 高校在布置实验室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实验的结构, 大多数院校都采用一个实验中心区和六个小组实验台, 这种实验室结构不仅帮助学生完成不同教学课程中不同的信息安全学习要求, 还以分组方式研讨来锻炼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
建设基于云计算的教学平台, 以SaaS模式部署一套虚拟实验室系统, 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实验提供一整套的虚拟主机管理、实验环境、资源管理、能力评测等子系统, 将传统教学中在机房中做的实验搬到云端, 使学生和教师摆脱传统计算机机房的限制, 形成不受时空和设备限制的, 以学生自学为核心的全时段开放虚拟实验教学模式, 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
在安排学生的实验课程时, 教师要考虑到实践项目的实用性以及合理性, 比如在设计密码学实验时, 不能要求学生直接列出DES或RSA的算法, 而是要求学生设计实现的方案, 帮助学生在应用的过程中更加熟练地掌握网络信息安全课程的知识。
此外,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时, 教师需要耐心的指导, 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启发性的意见, 让学生尝试自主解决问题, 鼓励学生多动手操作, 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7]。
四、总结
构建完善的应用型本科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教育体系, 提高学生的基础知识储备以及实践操作能力任重而道远,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构建合适的教学资源和形成有效的创新型教学方法。
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化的普及, 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在应用型本科中占据重要地位, 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的教学效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提出从构建应用型本科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教学体系的意义及其课程的教学现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教学方案来提高课程的教学效率。
关键词:网络和信息安全课程,应用型本科,教学方法,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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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荣赏, 朱顺痣.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网络安全课程教学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 2010, 06 (27) :7751-7752.
物理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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