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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精选6篇)

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第1篇

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篇一:租房合同,甲方违约

篇一:租房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求租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无设备)店里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使用权。

第三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XX年___ 月___ 日起至XX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第五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天然气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7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六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出租方: 电话

求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篇二:租房协议

租房协议

甲方:(房东)

乙方:(房西)

1: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经由甲方同意将周新苑 期 号门 室租给乙方,租期为两年(年 月 号-年 月 号)如中途退房则作违约处理,如要延期另行协商。租金为每月 元(不包括含税价,如政府一定要含税,由乙方承担)。入住前先交元定金作为押金,再付清 个月的租金才能入住,以后每次必须在前一个月付清后 个月的租金,否则作违约处理。如物业部门需要交租期内的物业管理费,则由乙方承担。

2:在入住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制度,搞好邻里关系,遵守作息时间,房屋内要保持原样,不准破坏房屋结构及其它水电设备,不准转租,不准搞商业活动及违法活动。如有以上情行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租房协议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以上条例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作为补偿。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篇三:租房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身份照号:

联系地址:

第一条 房屋状况

甲方拥有的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合计约为平方米。该房屋由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办公。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租月租金为¥(人民币)。

2.租金为每个月交付一次,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七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八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九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交纳给甲方押金¥(人民币)。租期届满,房屋及设施若无损坏遗失且水电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率、宽带使用费、卫生费、物管费等费用结算完后,甲方于当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使用该写字楼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 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 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利用写字楼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制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3)乙方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租赁期内严重拖欠水电物业费等。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不得以监督为名干 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在不改变写字楼承重结构的情况下有权对写字楼进行改造,但需征得物管和 甲方的同意;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要的条件;

4.乙方对于租用的写字楼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经甲方同意,允许乙方在经营 确有困难的情况下进行转租、转让;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不得利用写字楼从事非法 经营;

6.乙方必须爱护写字楼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写字楼设备,必须承担修复 或赔偿责任。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

终止后当日内将租赁的写字楼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需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搬离写字楼(合同期满后3日内撤

离),不得留存任何的物件,写字楼交予甲方后,乙方遗失任何物件均已与甲方无关。若乙方逾期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将装修后的写字楼保持现状交予甲方。

第八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写字楼,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

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做出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能做出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最后一期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写字楼的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

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前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装修费用(人民币贰万元整)。

2.若乙方拖欠租金30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 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 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 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客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写字楼,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写字楼,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交的费用,则由乙方不足差额。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 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写字楼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一、约定的其他事项:

银行卡号:

出租方签署(盖章/手印):承租方签署(盖章/手印):

篇二: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XX年1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双方于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XX年3月30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

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XX年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___

_元(小写¥____元)。租金先付后用,应预付 个

月。

三、乙方应交押金人民币(大写)___ _元(小写¥____元)。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设施和房屋内的设备

完好,如出现设施或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

应的赔偿款。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___ _ ___ _ ___ _ ___ __

__ _ ___ _ ___ _ ___ _ ___ _。

五、乙方租赁期间,电费、水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电表入住日抄见:____度,水表入住日抄见:____度。租赁结束时,所有费用乙方应付清。

六、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

七、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九、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元)。

十、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四:房屋租赁合同(最终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瀚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红 授权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8号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及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 重庆永川区凤凰大道8号”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主要情况如下:

坐 落:重庆永川区凤凰大道8号(2栋1-

2、1-

3、1-

4、1-

14、1-

15、1-16号门面)。

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的平面位置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用该房屋作为餐饮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限自XX 年 3 月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2.交付日期: XX 年 3月1 日。

3.装修期间:甲乙双方约定于 XX 年 3 月1 日起至 XX年 6 月 30 日止为装修免租期,自免租期届满之次日,即 XX 年 7 月1 日起为本合同起租日。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而单方面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装修期间(XX 年 3 月 1日起至XX 年6月 30日)的房屋租金(55元/平方米/月),且不免除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4.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经双方就租金等承租条件予以重新洽淡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重新签订时的市场行情作相应调整。

5.乙方优先续租权应当以以下方式行使:乙方如欲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续租的期限以及租金价格,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不得以同等条件或者低于该条件向第三人出租房屋,合同届满后乙方的优先承租权丧失。

四、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房屋租金计付日为装修免租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即 XX 年 7 月 1 日起。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以建筑面积,即平方米为计租面积。

起租租金为 55元/平方米/月。

3.房屋租金:

1)XX年7月 1日起至 XX年6月 30日,租金每月 55元/㎡,月度总额为人民币 26825 元,大写 贰万陆仟捌佰贰拾伍元 ;

2)至2018 年7月 1日起,每一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百分之六的递增收取租金,以此类推。

3.乙方按 年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每年 7月1日前向甲方缴付下个租期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交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方式如下:

乙方可以使用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票据。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人民币)。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票据。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双方办理完清手续后甲方将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冲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房租、水电费、物管费、赔偿金、违约金等)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此保证金仅限于乙方履行本合同相关责任义务,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乙方债务、纠纷无关。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既未提出续租请求也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后10日内搬迁的,甲方有权将其在租赁场地内的物资自行处置;若乙方尚有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并在甲方提出的期限内未完清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留置在租赁

场地内的物资折价或变卖后冲抵其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

3、租赁期间(包括装修免租期在内),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空调及其分摊等费用由乙方据实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缴纳。

4.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每月10前,按本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向物业公司(或甲方物管部门)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 元/㎡/月;物业公共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含监控、消防、路灯照明、电梯维保及绿化保洁等),按各自使用面积平均分摊,按月支付。

5.甲方负责将水、电、气主管道接入本物业,乙方在甲方主管道后(甲方指定位置)安装独立计量或流量表(如水、电、气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提供 4 个停车位给乙方免费停车(车辆号牌由乙方自行提供且仅限乙方自用且出入频繁车辆,乙方应于每月1—5日在物管处办理免费停车手续,一个月内车辆号牌需固定不变,且不超过免费车位总数上限)。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装修改造:涉及消防等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乙方开始进入场地装修前,应将最终装修改造方案报甲方备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动工。装修改造过程中,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及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必须改动的部位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由甲方通知设计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可动工。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行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不当给该场地或第三者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要对承租范围内之装饰予以改建,仍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承租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租赁期间,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物的安全进行专项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如存在安全隐患属乙方责任时,乙方应及时消除,如乙方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及时消除或未及时告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维修,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将最终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其维修、维护、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10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期末所规定的租金(含设施设备租赁费用)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篇五: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个人)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

街(路)号 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

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乙方因 于 年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

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

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 止。

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

写:_________________)。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 月 日前返还乙

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六:房屋租赁合同(季度)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房屋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天津市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产权性质为:私产:面积平方米(以权属证明面积为准)。

其他: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第二条 出租期限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仟佰圆整(小写:,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仟 佰 拾 圆整(小写:)或支付首期租金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提前一周支付下季度租金,依次顺延以对方实际收到为准。

3.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仟 佰 拾 圆整(小写:)作为押金,于合同期满,甲方验房后,甲方将此押金无息全部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借给他人,若擅自借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路灯费,电话安装费及电话费,有线电视安装费及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络安装费及上费等实际使用的各种费用。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该房屋或室内设施进行装修、改动或损毁;同时,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内设施自行移出该房间使用。

第五条 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若屋内电器等设备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造成设备设施报废的应原样赔偿。

3.若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4.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或当甲方依法定程序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立即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违约处理规定

1.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日常居住使用或经营使用的;拖欠房屋租金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租赁期间内乙方逾期缴纳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上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路灯费等有关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出租房屋或室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若乙方擅自进行装修,拆改该房屋室内设施,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5.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6.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违约金,费用可从押金中扣取。

第七条 备注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篇七: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这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向坐落于金沙镇,按现状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通道的畅通,达到消防管理的要求,如不能达到该要求,按乙方违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二条 房屋用途

承租人所经营应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何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壹 年,自年月 日 至 年 月日 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按税后净得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金于签订时一次性到位,以后租金会采取先缴租金后租用的方法,租金一年缴付一次,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每年在签订之日前一个月内缴付甲方。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的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其他各项费用,如无违约情况并按时完成租赁标的物品交接和按期迁出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租赁物的交接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租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后,以展样时现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2.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不能交付租赁物,则租期顺延。

3.房屋交付前甲方保证大楼上下水和供电按现有状况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自助独立的依法经营,承担由此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并

承担经营的风险和缴纳各种税、费、金等。乙方不得因为不能办理营业资质(如领取营业执照)或暂时不得办理营业资质而毁约或延期执行本租赁合同。

2.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标的物抵押,并须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对承担房屋转租、转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将转租、转包合同报甲方备案。

3.乙方接受租赁标的后如需进行装修改造,应在施工前将装修改造施工方案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后方可实施,装潢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造租赁物的外观和外部环境,禁止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层面及管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不得损坏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失,应据实赔偿、4.乙方应保证装潢期间的一切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自行清理在装修期内所产生的废弃物,不等乱倒乱放。

6.乙方如需对现有水、暖、消防、通讯等设施进行改造、增容,则需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

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楼外墙广告均属甲方,乙方只限于店面招牌,其他商业性质的广告位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承租区

域内设置的灯箱、广告标志等需通过甲方,并符合城管要求。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广告的设计安装须双方友好协商进行。

8.乙方在安装空调等外部设施时,必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确保外观美观。

9.未经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

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砸顶板,不得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10.承担期内综合楼整体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因装修造成的其他原因的管道堵塞、渗水、电

路及物品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维护到位。

1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服从从相关放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工商、税

务、消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防雷、通讯、水电、保险、租赁登记、员工的培训和社保等相关手续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超出经营房屋,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不得在租赁的房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危险物品及医疗门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禁止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如在经营场所进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租赁屋内附属设施负有

保管责任,并自觉维护租赁物(含租赁屋内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要爱护和正想使用房屋

及水、电、消防、电梯、楼梯、等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或使用不当延误维修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损坏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仍不负责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数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3.租赁期间,乙方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服从创建要求,搞好内保、消防安全工作。乙方须维

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护、维修费用。乙方承租期因环境污染的问题引起的索赔和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14.承租经营中乙方自负盈亏,因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

担,一切都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将屋内甲方所有的任何设备设施抵押。

15.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时,对在租赁物上装饰物品的处理办法:凡是附着在租赁物墙面、地面等

固定装饰物不得拆除或损坏,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凡是可以移动且拆除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损毁的物品或装饰物,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凡拆卸会影响整体美观的物品亦无偿归甲方所有。

16.广告位的使用期限与本租赁合同同步,本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得拆除广告位,其无偿归

甲方所有。

17.在经营期间,门前三包费用、街办居委会和公安收取的综治费用、由乙方使用租赁物期间而引

起的其他所有事项(含保洁、垃圾清运、排污、消防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缴纳;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8.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个月内搬场并打扫干净,交由甲方。租赁期满或合

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进行处置和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和其他任何经济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并有权诉之法律。乙方在壹个月内搬场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办好交接手续。乙方遗留下来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由甲方处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

在合同期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续期

1.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甲方

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行解除:

(1)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性质或严重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2)乙方将租赁标的物抵押、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包或利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乙方不按时按约定标准缴纳租金或水、电、物业、保洁等费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未缴纳的(5)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经营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

3.租赁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需在事情发生之后及时

通知对方,合同即终止。乙方交还所有租赁标的物后,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乙方应付的费用后,甲方将余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隆、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

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和风暴等造成该租赁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但乙方应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租赁标的物被政府征用,或租赁标的物的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相应装修

补偿费用归乙方。.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履行合法租赁手续,租赁费则按新的标准执行,如重新拍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和应承担的费用,除必须缴纳租金和承担的费用外,每逾期一日,按应缴

纳租金和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7日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断水、断电及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并有乙方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水电费、保洁费、工商等费用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3.乙方若违法经营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及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和房屋

等财产损失,水电费、保洁费等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而引起纠纷;占道经营、占道停放车辆,门前三包检查不合格,又不加以改进,不服从管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均视为一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乙方应当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约定的未履行期间少于一年时间的,则按一年期间租金总额的20%计算支付违约金。

4.合同终止后,乙方若不及时交付应交租赁物,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每年租金支付标准根

据延迟天数计算费用的两倍收取使用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争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裁决

2.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八: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明细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于5天内支付甲方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年(大写:。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设施设备修缮好,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房屋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

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日内搬离,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 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

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告知甲方后有权转租房屋。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

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超过1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或由乙方向相关主管部门直接缴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篇九: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

致,甲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房从XX年4月15日起至XX年4月15日。

二、年租金为万元,缴租为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3月底前。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3、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第2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下述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旦变更则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出租房屋(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址(位置):

二、主楼结构与层数:

三、建筑面积: 乙方承租的主楼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件一《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

上述平面图仅作为乙方租赁房屋的平面示意图,该平面图中红线所示范围为乙方承租建筑面积部分(含主楼)。甲方出租该房屋包括了房屋所占的整块土地以及除建筑占地之外的平面图中红线所示的土地范围。

四、租赁房屋所在的外立面、楼顶、院门、土地周围等多处可设立广告位,甲方同意由乙

方自行安排设立广告牌、广告位,由此产生的审批、制作等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在乙方进行广告位设立手续申请时,给予最大程度的关系疏通支持和帮助。

五、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建筑要求或标准,消防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已合格并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如因房屋出现上述违规情况造成乙方装修、经营延误或损失,甲方须采用相应无偿延长一定免租期、现金赔付、抵扣房租等方式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双方认可的合理合法评估)。

六、承租的上述房屋,甲方完全交房前,须与乙方协商后,依据乙方整体设计、规划、装修要求配合完成的建设项目有:

1、楼体、院体的整体基础建设,含安装所有的门、窗,电梯的安装并验收合格,墙体外立面美化,楼体未完成的辅助结构与装饰,院门改造,院墙改造,北侧停车场地面硬化,内院地面硬化,警卫室建造,两楼间连接楼体平台建设,内院电线杆移位至西墙边(或其他合理位置)等。

2、冷水、电、暖、燃气等各种设施设备的安装、相关管路的铺设。以保证乙方正常冷水、电、暖、燃气的供应。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用的冷水、电,如冷水、电容量不足,由甲方负责出资解决。热水供给、夏季制冷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

3、承租房屋整体消防建设、出资和验收,全部由甲方负责完成。

七、辅助用房:租赁区域内场地、租赁房屋楼顶及该房屋院落中的区域和所有辅助用房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营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内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另外支付费用,辅助用房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八、停车场地: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北侧院外场地和院落供乙方作为停车场免费使用,停车场地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九、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十、本合同约定应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但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各类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房屋产权及用途

一、该房屋产权人为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有效证明为 ,有效证明的证照号为: 。房屋性质为 。甲

方同意乙方用于商业经营使用,同时拥有向第三人合作、联营、转租或承包的权利。

二、该房屋现确定的用途为 。乙方如日后变更用途须提前通知甲方。

第四条:租赁合同相关起止日期、房屋交付日期

一、租赁起止日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计 年,不包括免租期。

二、免租期(装修筹备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计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交付期:因甲方在乙方免租期内(乙方装修期内)须进行部分未完成的建设及配套,故双方协商确定房屋的完全交付期为 年 月 日。

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均同意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须相应顺延。 如甲方的建设及配套延误等原因造成乙方的装修、经营延迟或损失,则甲方须采用相应无偿延长一定免租期、现金赔付、抵扣房租等方式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双方认可的合理合法评估)。

五、房屋的交付:因甲方在乙方免租期内(乙方装修期内)须进行部分未完成的建设及配套,故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届时首先签订《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以该房屋现状为基础,整体留存现状照片,作为乙方部分装修的基础起点界定。后期,依据此房屋甲方进行的建设及配套进展情况,再完成项目进行交付时,也须照照片留存,作为《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附件,双方确认备档。直至房屋完全交付乙方。

六、水电设施的交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水、点设施整体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办理水、电设施的交接手续(具体时间以甲方口头通知为准),届时双方签订《水电设施交接确认书》。

七、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甲方现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绝对优先租赁权。届时,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合同保证金、水电费、收取标准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如下表: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保证金标准:

三、水、电、暖等各项日常所有消耗费用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现阶段乙方不负担水费)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办法及细则

一、租金及保证金的缴纳细则

1、房屋租金每 半年 支付一次该半年的租金。首期半年租金计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合同保证金计50000元(伍万元)整交付方式:1)合同签订3日内支付合同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2)10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首期半年租金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

乙方支付钱款后,由甲方出具有效的、房屋产权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收到条。

2、合同签订后依次预付租金,具体付款日期为每年的 10 月01 日、04月01 日前,如付款日逢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可延至公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乙方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租金:(A)银行汇款:乙方将现金直接存入或汇入甲方

指定银行帐户。(B)现金:租金金额在伍万元以内时,乙方才建议使用现金支付。

4、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帐号 。

5、甲方上述银行帐号如发生变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同保证金的返还

1、下属情况下,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

(1)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及协议书。

(4)政府原因、不可抗力、非甲乙双方的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5)房屋及内部设施(含固定装修物)完好(正常磨损除外)。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合同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

(1)乙方未能依约履行本合同及附加协议。

(2)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及协议。

(3)乙方损坏房屋及内部设施(含固定装修物),乙方完成修复的除外。

(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第七条:房屋装修与维修

一、房屋装修

1、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装修方案不能影响整体房屋结构安全。

2、甲方拥有乙方对房屋主体有改造性装修施工情况的管理权,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房屋维修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其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安排进行维修并尽快予以修复。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4、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租赁房屋所在楼体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第八条:房屋返还时状态

一、除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5日内返还该房屋。

二、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所有装修、改造甲方不要求复原为原始租赁时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交换和抵押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四、如甲方违反上述三项内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地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该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以下拆迁意向:

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后尚未进行装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晓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也可选择延迟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场,待确定该房屋无拆迁风险后进行房屋交接或者重新进场。

如延迟交房或乙方撤场后该房屋最终确定被拆迁,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最终该房屋确定为无需动迁的,则双方根据乙方进场或重新进场的时间确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其中甲方确保乙方可获赔偿的经营损失应不低于拆迁前12个月营业总收入的20%),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动迁补偿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四、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2、甲方按时未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无法修复的。

五、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甲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乙方提出,经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担当年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和乙方装修等投资赔偿金(可由第三方评估,甲乙双方均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须赔偿乙方的装修原价格值外,另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乙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当年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且合同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经营损失等所有费用),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二、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0.05%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返而未返保证金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违约金。

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三、乙方办理环保、工商、安全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承诺积极给予配合,无偿协调与当地政府、村镇单位、邻里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约定本着相互谅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解决。

合同附件:

附件一: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产权人盖章或按手印)

附件二:甲、乙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如由被授权人代签合同,需有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产权人盖章或按手印)

附件四:《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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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第3篇

甲、乙公司订立了一份租赁合同, 约定由甲公司出租若干工地使用的钢管、扣件组给乙公司, 乙公司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 则需以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约39万元。后乙公司逾期两年未支付租金, 甲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庭审中乙公司提出违约金过高, 要求法院予以调整, 一审法院判令乙公司偿还所欠租金34万元, 同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在判决书中, 法院认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进行了调整, 但未明确具体的调整过程。笔者认为, 该案中法院所判罚的违约金仍有过高之嫌, 而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对违约金的调整基础———逾期付款损失的认定存在偏差。现笔者拟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 就租赁合同中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问题作简单分析。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概念及性质

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时依约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给付, 在实务当中又称滞纳金。 (1)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对逾期付款违约金作了规定, 该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在性质上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前者指依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违约所确定的一种制裁, (2) 其典型特征为违约金可同时独立地与其他责任方式并用;而后者指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 (3) 对逾期付款违约金 (4) 的性质, 学者之间存在分歧:王利明教授认为, 该条 (即《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 实际上是对惩罚性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专为履行迟延而约定违约金时, 支付履行迟延的违约金并不免除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5) 崔建远教授则认为,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所规定“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 可与“履行债务”并用, 在该项违约金为迟延赔偿额的预定时, 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在该项违约金属于替代赔偿额的预定时, 则构成惩罚性违约金。 (6) 而韩世远教授认为《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违约金, 属于赔偿性违约金, 即使第3款所规定的“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 可与“履行债务”并用, 亦不过是对于迟延赔偿的赔偿额的预定, 仍属于赔偿性违约金。 (7)

可以看出, 学者之间分歧的关键在于对迟延履行违约金针对的是“迟延赔偿额”的预定, 还是“替代赔偿额”的预定有不同的认识。所谓“迟延赔偿额”即违约方采取继续履行的救济措施后所剩损失, (8) 而“替代赔偿额”则可以理解为违约方不采取继续履行措施而代之以赔偿损失时所应赔偿的全部损失。

实践中, 当事人所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均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 这与迟延损失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相一致, 由此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并非替代赔偿额的预定, 而是迟延赔偿额的预定。另外,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可与继续履行并用, 这使得逾期付款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的形式特征, 但出现并用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被推定为是对迟延赔偿额的预定所致。因此, 笔者赞同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否则逾期付款违约金均以赔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9) 的观点。

三、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相关计算规定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问题作出规定, 该问题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的系列司法解释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目前最重要的规定为: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 该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 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 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 该通知第3条规定“逾期贷款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 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四、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根据合同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不同, 其具体计算方法分别为:

1. 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 此时的责任形式为“逾

期付款损失”, 其计算依《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进行。在此, 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1) 从《解释》第24条第4款“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文义来看, 该款所规定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损失”, 不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对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时的利率标准, 该条采用逾期罚息利率说, (10) 因此依此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本身便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至于具体 (利率) 在30%-50%的区间如何上浮,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自由裁量确定。 (11)

(2) 逾期付款损失主要表现为利息损失, 但并不以利息损失为限, 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除利息损失外还有其他损失, 例如为追讨欠款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等, 也可以赔偿。 (12)

2. 合同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没有约定计算方法的, 此

时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但因“责任大小与逾期付款损失相同, 以体现违约金损害填补功能”, (13) 其计算仍依《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 正因为在计算方式、责任大小上均相同, 《解释》第24条第4款将“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与“ (虽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没有约定) 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这两种情形不同、责任形式相异的内容一并规定, 并适用相同的计算方式。

3. 合同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的, 此时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其计算原则上依约定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 如约定违约金过高, 则违约方可依据《合同法》第114条、《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 》第29条 (14) 的规定请求法院、仲裁机构予以调整。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判断, 应以《解释》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以之为基础, 按《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 》第29条的规定判断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过高。 (15) 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以赔偿性为主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实质上是对逾期付款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预先确定。由于是预先确定, 则预期付款违约金与逾期付款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一致便属常态, 因此, 允许当事人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调整, 是消除契约自由所带来的不公正后果、维护契约正义的必然要求。

笔者认为, 此时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调整实际上存在着两个自由裁量空间:在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时有一个30%到50%的利率裁量空间, 在根据损失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还有一个30%左右的裁量空间。假如调整时不考虑后一裁量空间而仅适用《解释》第24条第4款的规定, 则无论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损失”还是“逾期付款违约金”, 最终的结果都完全相同, 这实际上是置当事人的约定不顾, 对合同自由的严重损害。只不过, 法官在后一裁量空间内调整违约金的时候应考虑到实际上在根据《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计算逾期损失时已经含有惩罚的成分, 应将其与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一并综合考虑。

4.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般不会约定逾

期付款利息。如有约定, 则在判罚逾期付款违约金后不再支持利息要求, 这是因为利息损失已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所弥补, 二者不能并用。

五、租赁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及示例案件评析

目前,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对租赁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问题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的原理和精神, 对于其他有偿合同没有规定的, 买卖合同的规定具有参照适用之效力, 故买卖合同解释中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也是一种开放式的规定, 可参照适用于其他各类有偿合同, (16) 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完全可以按照前述计算方法进行。

具体到本文开篇所举案件, 一审法院所判罚的违约金过高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官在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时将全部剩余未付租金均作为损失, 并以之为基础来调整违约金。如根据前述计算方法来计算, 则合理的违约金约在6.5万到7.5万元左右。众所周知, 合同救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是, 受害人的状况在得到补偿后不应当优于如同合同被履行后的状况。 (17) 因此, 法官在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时候, 只有做到依据准确, 计算明白, 才能正确、公平地作出裁判, 也才能让合同双方均服判息诉。

摘要:逾期付款是实务中常见的违约行为, 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便成为诸多案件的争议焦点, 但实务中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却普遍存在偏差。笔者借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以最新司法解释为依据, 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 同时提出了一些见解。

房屋买卖违约成本知多少   第4篇

买房、卖房违约成本是多少?专家表示,买房分为看房、下定、签约、过户、交房等诸多环节,而在每个环节所发生的违约情形,其成本也不一样。同时有不少违约事项为事先约定,赔偿额度并没有固定标准。因此对于类似的违约情形来说,赔偿的额度可能会不一样。

那么,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违约所产生的成本到底有多大?本刊记者对此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以期让读者对此有个全面的认识,并避免因自己的疏忽而承担高额违约成本。违约行为时有发生

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阶段,这种现象更为常见。

近日,记者在上海浦东川沙镇上采访时得知,几乎所有的卖家同时选择违约终止买卖过程。某中介公司业务员徐小姐告诉记者,有卖家即使有可能赔偿18万元之巨,但仍然不为所动,坚持中断买卖过程。这里之所以发生大面积违约现象,主要是因为房价受迪士尼落户而飞涨,就如在今年夏天南汇并入浦东之后,南汇不少二手房卖家也曾出现大量毁约情形一样。

记者从上海美联物业了解到,为了赶上年底优惠政策“末班车”,近期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大增,11月份单月成交量接近今年最高峰。交易活跃加之价格坚挺,使得部分房东有产生惜售心理,于是在交易过程中要求提价而导致交易中断,进而导致违约情形的发生。

违约成本细细算

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在不同的环节发生违约情况,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一样。如收取定金之后违约与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违约相比,后一种情况所要负担的成本要大一些。

那么,每个环节违约成本到底有多大,我们不妨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详细解析。专家介绍说,违约多发环节主要集中在下定、签约、过户、交房等环节,在此也主要介绍这几种违约情形以及所要负担的成本。

下定阶段:多为双倍返回定金

此阶段买卖双方都有可能会产生违约情形,卖家眼见房价上涨心里不平衡,而买家则会见到房价下跌而后悔,这是产生违约的原因所在。

【案例1】胡先生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协议》,并收取了买家朱女士3万元定金,但在随后的时间里房价再次上涨,胡先生发现之前约定的95万元总价偏低,于是要求涨至102万元。对方不同意,胡先生单方中断买卖过程。

【解析】王展表示,对于卖家而言,收取定金之后卖家违约,通常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双倍返还买家定金。如上述案例中的胡先生,他必须返还朱女士6万元。此外,中介公司竹出了相应的劳动,也应该得到合理费用补偿,如通讯费、交通费等等,参照已有的判例,一般以两三千元居多。

如果买家在此阶段毁约,则其支付的定金为卖家没收。如上述案例中朱女士提出终止买卖过程要求,则她无权要求退回定金。同时,朱女士也要补偿中介公司相应的合理费用,具体与卖家相同。签订合同阶段:负担成本最大

《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买卖关系确立,此时违约将要承担巨大的违约责任。

【案例2】要是卖家存心为难,石女士近40万元首付款可能一个子也收不回来。石女士想买一套总价为140万元的两房,支付40万元首期款之后,因为资金链出现问题,而又无法申请到按揭贷款,只好作罢。卖家见她确实遇到了困难,于是象征性地收了一些违约金,终止了买卖过程。

【解析】王展分析认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此时发生违约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最大。不过这其中要分根本性违约和迟延性履行违约两种情况。

对于根本性违约而言,最大违约成本可达总房价的30%。根本性违约是指解除《买卖合同》,不管对卖家还是买家来说,所承担的违约金为总房价的20%-30%。如一套总价为300万元的上海市中心公寓,卖家违约之后可能要赔偿买家百万元。

除此之外,违约方还需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王展表示,《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买卖过程完成大半,中介公司理应取得相应报酬。而根据现有的实际判例,违约方要承担双份佣金,如上述案例中,以上海房屋买卖各1%的佣金收取办法,石女士需付出2.8万元。不过一般情况下,因为考虑到尚未付出全部服务,中介公司不会全额收取。而如果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违约方还有会被对方要求承担律师费、讼诉费等,这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里还需注意的是,买卖双方有可能会碰到迟延履行违约情况。对卖家而言,有可能是提前还款不及时,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办理下一步过户手续,因此造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卖家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每逾期一天,向买家支付总房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而对买家而言,也有可能会因为资金无法及时到位而拖延交易时间,如按揭贷款办理不及时等,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标准与卖家相同。不过买家如果无法及时解决资金问题,那么超过一定期限之后,如一般规定为半个月,可能面临合同解除,并承担赔偿总房价20%~30%的高额违约责任。

过户阶段:消极怠慢会挨罚

卖家疏忽可能会造成违约情形的发生,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3】迟先生在规定的过户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也未向对方作任何解释,虽然在半个月后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但对方还是向他提出了赔偿要求。

【解析】对于这种情况而言,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以每逾期一天,支付已收款的5%或者总房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当然。如果逾期天数超过15天,可能转变成根本性违约,将面临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尴尬局面。

交房阶段:早点交房少麻烦

交房不及时,以及户口不能及时迁出。都会形成违约并付出代价。

【案例4】郑女士因为没能及时买好房,因此不得不拖后一个月交房。当她把钥匙交给对方拿到最后一笔尾款时,却发现少了将近1万元。

【解析】王展表示,在交房过程中,如果晚交房或者不能及时迁出户口,会形成违约责任。根据目前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每逾期一天,支付总房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果晓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有可能会面临合同解除的局面。注意留出弹性空间

专家提醒说,有些违约责任的约定存在相应的弹性空间,达到相应条件后,违约责任会突然放大。这是买卖双方需要注意的地方,避免因为无意中的过失而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

如拖延过户时间,在一般情况下虽然只是以罚息作为处罚手段,但超过一定时间之后如半个月,对方便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如在房价上涨的今天,买家没能及时过户,一定要事先与卖家协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给对方留下空子。弹性空间主要存在于付款、办理过户手续、交房等几个环节,买卖双方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节点。

此外,还有不可忽视的问题是赔偿实际损失问题。如果双倍返还定金还不能弥补买家的损失,买家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如买家支付了10万元定金,卖家不想卖房而违约。只同意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而此时房价实际上涨了35万元,如果买家再买同样的房子,需另行多支付15万元的差价。那么此时买家可要求卖家赔偿差价损失,也就是按照实际损失来索赔。也就是说,卖家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可能达到35万元,而不是双倍定金20万元。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第5篇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各税乙方) 第6篇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签订签订如下协议: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及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房产证的收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或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如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如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

2、逾期超过90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终止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逾期违约金最高可累计至合同未支付金额的15%。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产权转让给乙方或未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甲方追究违约赔偿金。

2、逾期超过9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同时追究甲方上款的违约责任。

3、甲方违约将房屋卖给第三方的,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与第三方交易金额与本合同的差价超过违约金的,按照差价计算违约金。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乙方不能在年月日前取得产权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三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30%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通知的送达;

甲方地址: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及文件资料的送达,乙方向上述地址发出通知之后,不论甲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至甲方。甲方如需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在乙方发出送达材料之前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即使甲方变更送达地址的,也视为乙方已经送达甲方。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五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房产交易中心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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