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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91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1篇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二)

关于煤机公司 申XX 意外事故的调查

调查时间:XXX年X月X日 星期X 18:10

调查人员:XXX发展中心:王XX、郑XX、刘XX

XXX公司安全部:刘X

调查内容:XX车间XXX工伤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当事人:郭X、申X、牛X

负责人:车间主任-------申X

安全部负责人------刘X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当天早上5:30左右,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等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东胜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和包扎后因院方无再植技术而将伤者于早上九点多送往包头接受再植技术。目前伤者手部已经接受了肉体再植技术和植皮,医院表示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拆线后可出院。出院休养半月左右再进行二次手术。目前伤者治疗情况良好、情况稳定。

当事人对事故的描述:

郭X-----与伤者搭档工作,并负责指挥天车

牛X------天车工

郭X的说法:

事故发生当时,郭正与申合作,准备将工件进炉。郭在工件旁边指挥天车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头操作,给工件的顶部上一个零件。()天车先起吊位于摆放底部的工件,磁铁没有吸好,在起吊过程中工件滑开,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另一个工件,致使上部的这个工件滑落。而申当时正在给上部的这个工件拧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却池的水泥墙撞去,致使位于墙和工件之间的申手部被砸伤。

牛X的说法:

郭X平时干活比较老实,来的早干的多。申在当天凌晨一点多才到(本来交接班时间应在午夜12时),此时 郭已经将活干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里不舒服,和申在干活时可能带有情绪。而申也很犟,你让我干这个我偏不干这个,二人干活时气氛很僵。当时申在给工件上零件,先把位于底部的零件上好后又接着给上部的工件拧零件。郭指挥天车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认为下部的已经上好让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车工心里觉得下部的工件压着,起不起来,且申还在工件周围作业。但是指挥让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认为申有防范意识,于是先将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让。申也躲了一下,身体向后撤开,于是天车工起吊。但申当时手部仍然在作业,并没有完全撤离,致使在天车起吊下部工件时,上部工件因无受力支撑滑落砸伤申无名指指端部分。

对事故的反思:

1、 事故发生后,安全部第一时间启用紧急备用金,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及时有效地保住了伤者的手指。为伤者和单位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应急措施很重要,关乎单位和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2、 事故发生后,安全部前去事故发生场地拍照取证,但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

为取证和工伤鉴定增加了难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保护好事发现场有利于员工工伤的鉴定和单位对事故原因的调查,以便于总结类似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3、车间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

但由于车间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工作难度大。尽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虑到的安全隐患已经全部印发资料下发学习,但考虑的细节还不够。以这件事情为例,考虑到了热处理过程中的流程问题和主要操作步骤的安全问题,但像上零件这样的细节考虑不够周全,对员工的搭档问题和情绪问题也注意的较少,平时很少得到这方面问题的反馈。以后要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多说、多讲、多看,让员工进一步了解各工种的工作流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可以

看得见得操作安全,还有看不见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多注意员工日常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和性格问题,及时发现和了解情况,和员工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员工带情绪上班,让员工在工作时能够集中精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三)

一、企业名称: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2012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

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2篇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

,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

6、工矿商贸其他企业发生伤亡事故31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13.89%;死亡42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20.00%。

(二)火灾

全省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灾)4043起,同比减少197起,下降4.65%;死亡23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21.05%。

(三)道路交通

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95起,同比减少1865起,下降31.29%;死亡1379人,同比减少254人,下降15.55%。

(四)铁路交通

全省共发生铁路交通事故53起,同比减少21起,下降28.38%;死亡5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19.70%。

(五)农业机械

全省共发生农业机械事故53起,同比增加43起,上升430.00%;死亡2人,同比持平。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减少。

(三)火灾、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

三、做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项行动”工作成果。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是要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等现象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二是要以治理“三超”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三是要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舆论宣传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全省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公安部门要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过程监控以及路面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和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规范和加强对人、车、路的管理。针对季节特点,及时制定和落实冬季雨、

雾、冰、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案,重点路段要实行冬季交通管制。对能见度低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对可能引发恶性事故的危险路段要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切实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集中开展地下矿井专

项整治,做好年末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生产工作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3篇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二)

关于煤机公司 申XX 意外事故的调查

调查时间:XXX年X月X日 星期X 18:10

调查人员:XXX发展中心:王XX、郑XX、刘XX

XXX公司安全部:刘X

调查内容:XX车间XXX工伤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当事人:郭X、申X、牛X

负责人:车间主任-------申X

安全部负责人------刘X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当天早上5:30左右,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等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东胜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和包扎后因院方无再植技术而将伤者于早上九点多送往包头接受再植技术。目前伤者手部已经接受了肉体再植技术和植皮,医院表示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拆线后可出院。出院休养半月左右再进行二次手术。目前伤者治疗情况良好、情况稳定。

当事人对事故的描述:

郭X-----与伤者搭档工作,并负责指挥天车

牛X------天车工

郭X的说法:

事故发生当时,郭正与申合作,准备将工件进炉。郭在工件旁边指挥天车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头操作,给工件的顶部上一个零件。()天车先起吊位于摆放底部的工件,磁铁没有吸好,在起吊过程中工件滑开,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另一个工件,致使上部的这个工件滑落。而申当时正在给上部的这个工件拧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却池的水泥墙撞去,致使位于墙和工件之间的申手部被砸伤。

牛X的说法:

郭X平时干活比较老实,来的早干的多。申在当天凌晨一点多才到(本来交接班时间应在午夜12时),此时 郭已经将活干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里不舒服,和申在干活时可能带有情绪。而申也很犟,你让我干这个我偏不干这个,二人干活时气氛很僵。当时申在给工件上零件,先把位于底部的零件上好后又接着给上部的工件拧零件。郭指挥天车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认为下部的已经上好让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车工心里觉得下部的工件压着,起不起来,且申还在工件周围作业。但是指挥让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认为申有防范意识,于是先将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让。申也躲了一下,身体向后撤开,于是天车工起吊。但申当时手部仍然在作业,并没有完全撤离,致使在天车起吊下部工件时,上部工件因无受力支撑滑落砸伤申无名指指端部分。

对事故的反思:

1、 事故发生后,安全部第一时间启用紧急备用金,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及时有效地保住了伤者的手指。为伤者和单位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应急措施很重要,关乎单位和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2、 事故发生后,安全部前去事故发生场地拍照取证,但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

为取证和工伤鉴定增加了难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保护好事发现场有利于员工工伤的鉴定和单位对事故原因的调查,以便于总结类似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3、车间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

但由于车间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工作难度大。尽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虑到的安全隐患已经全部印发资料下发学习,但考虑的细节还不够。以这件事情为例,考虑到了热处理过程中的流程问题和主要操作步骤的安全问题,但像上零件这样的细节考虑不够周全,对员工的搭档问题和情绪问题也注意的较少,平时很少得到这方面问题的反馈。以后要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多说、多讲、多看,让员工进一步了解各工种的工作流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可以

看得见得操作安全,还有看不见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多注意员工日常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和性格问题,及时发现和了解情况,和员工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员工带情绪上班,让员工在工作时能够集中精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三)

一、企业名称: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2012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

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4篇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员工伤亡事故发生,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及公司各在建项目,在事故发生后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等工作内容。

第三章 工作标准及要求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国务院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

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上报:

⑴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公司报告。

⑵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⑶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还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⑴ 事故项目的简要情况;

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⑶ 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⑷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⑸ 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⑹ 对事故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⑺ 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⑻ 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 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发生24小时内,应形成专门文字报告并上报。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应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5、项目应在每月25日前通过OA系统向子公司上报伤亡事故情 况统计表,子公司安全管理部汇总后再上报。

第五条 事故调查

1、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以下事故发生后,由子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其它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后,由集团公司迅 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内部事故分析。

3、事故发生项目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 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4、事故发生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了解 事故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5、事故调查期间,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 时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6、事故发生施工项目要将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 像等资料整理后报子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

7、项目经理部应提供的事故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 事故基本信息:如伤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事故经过、救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⑵ 员工特征:如受伤害人的情况和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具体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状况等)。

⑶ 设施设备特征:如工艺条件、施工方法、设备状况等。 ⑷ 工作任务特征:如受伤害人及共同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任务分工、相互配合的情况。

⑸ 现场管理特征:如事故发生前的生产情况、现场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状况、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规定)等。

⑹ 伤害特征:如受伤害的人数、伤害的性质和程度。

⑺ 分析过程特征:如有关的技术鉴定、化验或必要的试验,事故现场实测图纸、照片、经济损失等。

⑻ 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与根本原因。 第六条 事故处理

1、在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应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赔付的申报工作。

2、事故处理后,施工现场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

3、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达到复工条件,并经相关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工。

第七条 事故的建档与统计

1、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 行了处理,发生事故的项目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

2、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项目安全管理部档案,并报公 司安全管理部。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 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⑵ 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⑶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⑷ 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

⑸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⑹ 物证、人证调查资料; ⑺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⑻ 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⑼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⑽ 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 ⑾ 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⑿ 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3、项目安全管理部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材料,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 责任追究

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对所属各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和处理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1、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分为以下两种形式,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室按职责分工参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子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未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3)安全生产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公司总经理对项目经理进行诫勉谈

话:

(1) 发生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的; (2) 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3) 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点名通报的。

3、通报批评

由集团公司、子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的事件均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4、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按公司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1)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项目 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2)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一定政治或社会影 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3)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4)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到安全生产监 察机关的指令后逾期不改正,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

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5)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处分。

(6)已发现隐患或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 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一般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

(7)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伪造或者故意 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指使有关人员阻扰、妨碍事故调查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 故再次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或撤职处分。

(9)对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真实反映事故情况人员进行打击报 复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5、凡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7、凡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谎报、瞒报、迟报、漏 报现象的项目,取消该项目当年参加任何先进的评选资格,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责任人本年内不得参评奖励。

8、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其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 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5天内,携带书面报告及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主动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并对事故处理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9、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除有地方政府安监部门 认定的以外,以公司安委会派出调查组的鉴定意见为准。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5篇

在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同时, 城市轨道交通的事故也越加多的发生, 例如列车脱轨、列车相撞、拥挤踩踏事件和乘客堕轨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工作牵涉到城市千百万乘客的安全正点出行, 从根本上而言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 所以对轨道交通事故的分析便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门夹人这一类事故进行事故树分析, 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北京地铁1106夹人事件进行分析。

1 事件引入

1.1 事件说明及发生原因分析

2014年11月6日晚高峰, 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南口站, 一名乘客被屏蔽门和车门卡住, 列车启动后致使乘客掉下站台。随后列车紧急停车, 线路断电, 工作人员救出掉落站台的乘客并送往医院。但该乘客最终经抢救无效后当晚死亡。

此类轨道交通列车门夹人事件的原因也可以分为人和物两个方面, 也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门夹人弹开装置失灵, 车门触到人体没有自动弹开。同时列车上的联锁保护设备也没有正常启动, 列车没有因为检测到车门未关紧而暂停列车的启动。因此列车门相关防护装置和联锁装置的不安全状态也是造成列车门夹人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 事故树分析

2.1 事故树分析法的概述

事故树分析法, 也叫故障树分析法, 该分析法以特定的安全事故为基础, 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直至找出发生的真正原因。这一真正原因也是事故的基本原因。事故树分析法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清晰、层层分析, 逻辑鲜明, 因此在安全系统工程中经常采用。

2.2 事故树的建立

2.2.1 事故树的绘制

事故树绘制过程中, 应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基础, 运用专业知识、逻辑推理对相关原因进行推理分析, 进而绘制出事故树。

对于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门夹人事故, 按规范化方法绘制成事故树, 如图2-1所示。将可能发生的列车车门夹人拖行事故设为顶上事故T, 进而分析基本事件和中间事件之间的关系 (逻辑关系) 。

2.2.2 符号含义

顶事件是事故树分析中所关心的结果事件, 位于事故树的顶端。

中间事件, 位于事故树顶事件和底事件之间, 同时又担任着输出事件、输入事件, 而输出事件、输入事件则是相对而言的。

基本原因事件, 造成事故发生的最根本原因。

条件事件, 影响逻辑门开启的原因。

2.3 事故树最小割集的计算

最小割集的计算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门夹人事故树最小割集的计算如下:

3 重要度分析

3.1 结构重要度

结构重要度是指各基本事件在顶事件中的影响大小。结构重要度是基于基本事件概率出现情况相同这一假设的。

在分析结构重要度时, 一般采用最小割集、最小径集。判断结构重要度时, 可以从如下几点进行:

1) 最小割集由单个事件构成时, 表明该基本事件具有较强的结构重要度。

2) 基本事件只在同一种最小割集中出现, 其他里面则没有时, 则说明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相同。

3) 如果最小割集中, 基本事件一样, 则出现次数少者结构重要度小, 出现次数相等者则结构重要度相等。

由2.3.2可知,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门夹人事件的事故树的最小割集为:

这6个最小割集所包含的基本事件数目恰好都是3, 都是相同的。则可以根据第3条准则对基本事件进行结构重要度排序。

由于基本事件X5出现了4次, X6和X7均出现了3次, 而X1、X2、X3、X4均只出现了2次。

3.2 概率重要度分析

要想了解基本事件发生概率在顶事件中的具体影响时, 就需要通过概率重要度进行分析。

概率重要度分析是一种定量分析方法, 主要是通过各事件的发生概率重要度系统进行的。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有必要对列车车门夹人自动弹开装置进行一个灵敏度的升级或者是定期对这一自动弹开装置进行测查和保养。这将明显降低顶事件列车车门夹人事件的发生。

3.3 临界重要度分析

基本事件概率出现变化时, 会影响顶事件发生概率的变化, 这种关系可以用临界重要度分析表示出来。因此, 临界重要度分析中, 主要以基本事件的敏感度、概率为基础的。

3.3.1 三种重要度系数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结构重要度主要对基本事件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概述, 排序如下:

概率重要度主要对基本事件对顶事件发生的影响大小进行了分析。排序如下:

通过以上排序可知, 基本事件X5的重要程度相对比较高, 它在三种重要度系数排序中均排在靠前的位置。说明乘客之间的推挤是影响顶事件发生的一个相对重要的原因。其次是基本事件X6和X7对顶事件的影响相对比较大。说明列车车门的相关事故防护装置车门夹人自动弹开装置的安装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列车车门能够在碰到类似北京地铁1106夹人事件时能够及时弹开, 那么列车的联锁保护系统就会起到作用, 即在车门未完全关闭时, 车辆是无法启动运行的, 也就不会造成乘客夹在列车车门里被强制拖行, 也就不会掉下站台, 发生意外了。

4 改进措施

只要控制一个最小径集不发生, 则顶事件最不会发生。而最小径集为:

只要满足这5个最小径集里面的任何一个径集中事件都不发生, 就能预防城市轨道列车车门夹人事件的发生。

综合这5个径集给出的预防事故发生的方法, 下面给出针对该事故的改进措施:

1) 预防城市轨道列车夹人事件发生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能, 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期, 各个大城市的地铁尤其是北京地铁出现拥挤的概率接近80%。乘客上车难, 下车也难。

2) 地铁的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乘客拥挤的疏导工作, 加强对乘客推挤上车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工作, 地铁站应该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 应让乘客知道会有被列车车门夹住的风险, 让乘客有这个风险意识。

3) 制定应急方案,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指挥系统组织构成、应急装备的设置如基础设施配置、报警系统配置等, 事故处理机制。另外, 还应针对类似的列车夹人时间进行应急处理模拟演练, 提高工作人员应急能力和处理水平, 尽可能的减少事故危害。

4) 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门夹人弹开装置的灵敏度。地铁公司列车检修部门也应该对车门夹人弹开装置进行定期的检查, 做到能够及时修正故障的情况。

摘要:本文运用事故树分析法对造成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门夹人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分析时构建了事故树, 描述了事故树中的事件。对事故的最小割集、最小径集进行了分析。并在是基本事件重要度分析的基础上, 按照事件的重要性进行了排名。同时从对事故树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过程中, 得出防止类似的列车门夹人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事故树分析法,地铁夹人事件,城市轨道交通

参考文献

[1] 曾笑雨, 刘苏, 张奇.基于事故统计分析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可靠性研究[N].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2, 19 (1) :90-91.

[2] 肖贵平, 朱晓宁.交通安全工程 (第二版) [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6:152.

[3] 皋琴, 李卫军, 饶培伦等.北京地铁服务质量评价[N].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1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6篇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瓦斯管理部门的职责

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通风科为瓦斯管理的职能部门,安监处为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通风区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

瓦斯超限的预防

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坚持“不抽不采(掘)、边抽边采(掘)”原则,对高突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排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地测科收集整理抽排区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施工单位班长队长、测气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加强 瓦斯抽放工作。拙排区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炮后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现象的发生。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迎头严禁空风筒,瓦斯探头、便携仪在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头班队和测气员(放炮员)的责任。

凡井下局扇停电、停抽(影响抽放效果)、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会审后执行。

通风科和通风区要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和各种监测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

第四章 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

第十五条 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所汇报。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测气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高突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区要安设专职测气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测大报小和检测不到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

第十六条 井下发生瓦斯超时,调度所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和矿总值班,矿总值班要及时组织通风、安监、地测、调度、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测气员、放炮员、安监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消除超限的措施。 第六章 瓦斯超限事故的排除 第十七条 瓦斯正好限后必须及时排除事故,恢复生产。通风科负责牵头组织通风、安监、调度、生技、机电等部门及现场生产单位人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直到瓦斯超限事故排除。现场生产条件符合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章 对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造成瓦斯正好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从重处理。 因局扇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巷道断面不畅影响通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支护不良,挤压风筒造成瓦斯超好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善,风量分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通风区罚款500元处理。

因风筒出风口至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当班测气员、放炮员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因风筒人为脱节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者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因风门打开不关造成风流短路引起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制行政降一级处分。

不按作业规程作业,装药爆破多、割煤多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当班班长、跟班队长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对于不执行瓦斯超限排除措施,违章蛮干,超限作业者,一经发现,工人按下岗处理,干部按撤职处理,并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 建立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汇报制度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

事故统计分析记录范文第1篇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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