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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91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1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

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6〕74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交办规划〔2016〕75号)的部署,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危货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危货监管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直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国防科技及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对于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百姓民生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加强,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是促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参与方落实责任、提高安全运营水平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系统功能不完善、互联共享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安全监管要求。加快推进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对于补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短板,更好地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管理部门监管效能,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基本建成,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联网监管、精准监管、专业监管、协同监管”的格局基本形成,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为实现危险物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三、建设思路

部省共建,分级负责。按照“一级采集、一级交换、多级应用”的总体思路推进全国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全国危货监管系统分为部级危货监管系统和省级危货监管系统。省级危货监管系统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建设,重点实现电子运单等监管信息的采集、分析及应用等功能;部级危货监管系统由部组织建设,重点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危险货物管理基础知识库及行业统计分析等功能;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使用省级危货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具体实施行业监管,不再新建系统。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部统一制定危货监管系统基础性关键标准,制定发布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指南,统一开发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基础、核心功能模块。具备条件的省份作为首批建设省份启动本地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其他省份抓紧完善基础条件,陆续启动本地危货监管系统建设。

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成果,强化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系统、第三方检验机构信息系统等的信息共享与业务联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能力建设;保障部省两级系统实现联网运行。

突出重点,加强创新。以电子运单管理、现场检查管理、企业安全合规量化评估、罐体检测信息应用等业务功能为建设重点。探索建立与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推广使用视频监控、防碰撞预警等主动安全技术;创新软硬件设备集约化建设,确保系统应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工作任务

(一)建设部级危货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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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数据交换共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跨省联网交换共享;实现与部级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实现与全国性第三方罐体检测机构检测信息联网共享;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数据共享;预留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接口,适时实现对接。

2.开发行业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国主要危险货物运输通道、流量、流向的监测分析功能;完善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车辆、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

3.建立危险货物管理基础知识库。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主要法规标准;危险货物分类、理化特性、主要危险性、适用包装容器及罐体、标志标记;危险货物装卸及道路运输操作要求、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方法、重要事故案例等。

(二)建设省级危货监管系统。

1.开发行业监督管理系统。为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管理、运输企业安全合规量化评估、执法监管人员在线学习与业务培训等功能服务,同时为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行业监测、统计分析等功能服务。

2.开发行业信息服务系统。为运输企业提供电子运单管理、与管理部门信息交互等服务;为托运人、装货人及保险机构等提供承运人基本资质信息、安全合规量化评估结果查询等服务。

3.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及当地第三方罐体检测机构检测信息联网共享;推进与本地工商、公安、环保、安监、质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五、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部级危货监管系统。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部级危货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部级危货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技术支持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按相关规定组织好项目招标、开发实施、试运行、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要抓紧组织开展部级危货监管系统前期工作,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立项,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8年底前完成与首批省份、罐检单位等第三方检测机构系统联网试运行。

(二)省级危货监管系统。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各地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实行分批建设,部将于2017年三季度发布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指南。首批省份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试运行。其他省份要抓紧时间完善基础条件,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危货监管系统需求分析,深入了解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关于系统建设的需求,加强与公安、环保、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细化系统功能模块设置,保障系统功能设计科学实用;要做好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在前期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印发的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指南,按计划开展危货监管系统开发建设;要加强危货监管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制定运维专项方案,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责任,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组织对基层管理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健全系统应用考核制度,确保系统在管理工作中发挥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工作目标任务,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工作进度督察和工作效果的总结,针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危货监管系统建设顺利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顺利实施。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由部综合规划司会同运输服务司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本通知及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指南要求的省级危货监管系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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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设给予支持。拟申请部补助资金的首批省份,要于2017年6月底前按照《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规划发〔2016〕171号)要求和程序向部提交投资补助申请。

(三)强化技术支撑。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要加强对部省两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组织人员对电子运单数据格式、罐体检测信息交换技术要求等工程建设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标准进行研究;统筹协调解决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确保部省两级工程整体和一致推进;做好部级危货监管系统与部级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道路运政系统以及省级危货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环保、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危险货物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等监管数据联网共享,加快构建基于信息技术手段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闭环监管体系。

(五)加强监督检查。部将研究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对各省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未能实现有效应用的省份予以通报。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协助做好工程建设进展和质量的跟踪检查工作。

(六)强化系统验收考核。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省级危货监管系统进行验收时,由部级系统建设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联合出具省级危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应用证明,未取得互联互通应用证明的,不得予以验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张强,010-65293433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吴金中,010-62079497;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王淑芳,010-6529391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

来源: http:///fg/detail2038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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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2篇

企业日常监管要点

一、GMP企业不规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1、兽药生产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规定。

 一是使用非药用原料,即使用粗品,或使用出口的原料,无法识别其级别。

 二是使用的原料无生产批准文号;

 三是降级使用原料,比如注射级的产品使用口服原料。

2、批准文号和商品名管理混乱。套用产品批准文号:即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兽药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是单方的,用于复方。批准文号是10%规格的,用于5%规格的生产。一个兽药产品使用多个商品名,多个兽药产品使用同一个商品名。商品名未经批准,使用违反规定的商品名。

3、放松质量管理。不进行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有些企业原料也不检。审核放行,流于形式。工艺查证,只是例行签字。有些企业拿不出产品的批检验记录,有的也只有很少的几批,甚至只有验收时的几批产品。不按规定留样观察。有些阴凉库竟然住了人。不按规定周期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

4、放松生产管理。不按清洁规程、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一整套的生产管理办法弃之一旁。生产中图方便,图省事,图省钱。没有或很少做批生产记录清场合格证。降级使用工艺用水。

5、不进行工艺用水监测和净化监测。有洁净级别的生产区域,生产也不开净化。

6、在验收之外的区域生产,仍使用GMP合格企业的标志。贴牌产品,合作产品。本企业的产品贴别的企业的标签。

7、各类档案、培训、人员健康检查,仍然是验收时的资料。不再做任何验证。

二、监督检查的一般程序与目的

1、监督检查的目的:通过检查,促进规范;对严重违反规定甚至违法的行为,依法处理。

2、检查时间通知:为掌握和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具体检查时间不应过早通知企业,一般应于检查当天通知。

3、检查组组成:检查组应由部、省及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一般程序:在企业现场,检查组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要求企业配合;企业负责人不在现场的,应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不要求企业作汇报。检查程序为:现场检查,记录资料检查,人员考核;检查人员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企业负责人有疑议的可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检查组给出评价及处理建议;

三、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一)现场监督检查的重点部位:仓库、质检、车间、净化和制水。

仓库:

1、查原料库。查看原料是否有批准文号;原料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使用规定级别的原料;应该阴凉保存的原料是否在阴凉库。核对二至三个原料,货位卡标称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相符。

2、检查标签的品种、记录、数量。与批准文件核对,与成品核对,记录与实际标签数量核对。

3、检查成品库。主要检查批准文号、商品名的使用情况。严查是否有套号、代加工等违法行为。检查成品阴凉库的使用情况。特别注意废品区及退货区的兽药产品。

4、危险品库。危险品是否在危险品库内。

5、有口服溶液剂车间的,注意检查其使用洁净瓶的情况。

质检与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人员、质检员是否在岗在职,质检负责人是否变动。

2、质检的仪器设备是否能够满足检验需要。

3、质检人员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4、质检工作是否正常开展。

5、质量管理情况。

车间:

1、查看车间设备、卫生、现场记录等状况,判断产品是否在GMP车间内生产。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地生产的迹象。

2、查看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有关键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者缺少关键设备。

3、查看现场文件与记录、清场合格证等是否符合要求。

4、查看洁净区的净化回风口洁净情况、地漏、洗衣、洁具和容器具间,判断是否规范操作。 净化:检查运行记录,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

制水:日常监测记录、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二)记录资料检查

1、检查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清单,主要查看各类许可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产品质量档案。核对产品标准、批准文号、商品名、标签等项内容与兽药产品是否一致。

3、检查批生产、批检验记录。重点检查批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每批产品均有批生产、批检验记录。

4、检查物料进货记录,重点检查是否有禁用药物、本企业产品不涉及的原辅材料。

5、检查销售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制水、净化设备使用记录、验证记录、培训记录等。

6、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财务帐册,核对企业主要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设备购置情况。防止借用人员、借用设备。

四、常见问题及处理原则

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会发现企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三类:

 一类是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涉嫌故意制售假劣兽药;

 第二类是违反兽药GMP的要求,放松兽药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兽药产品质量严重下降;  第三类是对《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GMP没有正确理解和执行,存在质量隐患。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第

一、第二类问题,要严肃认真,查清、查实、发现线索,决不放过,一查到底;第三类问题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说清要求,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GMP。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企业内部事务不得介入,对不涉及生产、质量管理的企业内部事务不要轻率评价。

在考虑处理意见时,应注意区分:

 是故意,还是过失;

 是违反条例的原则问题,还是对GMP的理解、执行有偏差;

 是初犯还是屡教不改。

1、对于第一类问题,要查清、查实,取得证据,报农业部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现场发现的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材等要由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封存。按兽医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总体处罚尺度应在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停产整顿层面,可并处条例规定其他处罚。

2、对于第二类问题,应报农业部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处罚基本掌握在停产整顿、整改层面,可并处条例规定其他处罚。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3篇

一、 安全检查

(一)检查次数:

县安监大队:对烟花爆竹企业、引火线企业、原材料经营加工企业(点)每2个月有一次检查。 乡镇安监办:对礼花弹生产企业设立专职驻厂干部监管;对烟花企业、黑火药企业、亮珠企业、引火线企业每三天有一次检查,对爆竹企业、原材料经营加工企业(点)每月有三次以上检查。

村专职安全主任:对烟花爆竹企业,引火线企业、原材料经营加工企业(点)每月有三次以上检查;对发放下手工和非法生产情况每月有三次以上普查(每次普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二) 检查要求:

1、流程:

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许可(正、副本)图纸(工房布局)原材料A级工序C级工序仓库无药工序生活区

2、内容:(1)人员:①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收发员;②从业人员:A级工序操作人员、C级工序作业人员、勤运工等。(2)设施:①硬件设施:建筑物、生产设备设施、消防设施;②软件设施:制度、规程、职责、各项记录;(3)安全许可:证照、许可情况;(4)原材料:采购销售使用情况,储存情况;(5)生产操作:持证上岗、着装、是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6)产成品储存:是否储存在专用库房内,是否超量,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3、要求:(1)认真详细进行安全检查;不放过大小事故隐患;(2)发现安全隐患:一般隐患告知并督促企业及时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当即交企业1份,当日送乡镇安监办1份,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

二、 隐患整改、复查、处理

(一)隐患整改

1、企业:接到隐患整改指令书后,应按照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

2、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到隐患整改指令书的当天或第2天须到企业监督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到位后,应及时向安监办销号,安监办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报告并申请复查验收。

(二) 隐患复查

隐患整改指令书限定的时间一到,负责隐患复查的责任单位(谁检查谁复查)3天内必须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隐患处理

凡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的安全隐患,复查后仍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附件15条重大安全隐患除外):

1、对企业处2000元以上罚款;

2、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1周-1个月);

3、停办走货手续(1-6个月)

三、责令停产企业的监管、复产验收、处理

(一)监管

1、列入非法生产进行管理,由安监、公安、乡镇,共同进行管理。

2、检查:乡镇安监办每天有一次检查;安监、公安每三天有一次检查。

(二)复产验收:

停产企业存在的隐患按要求整改到位后,由企业写出复产申请,三天内责任单位进行验收。

(三)处理:

停产期间擅自开工生产或复产验收时隐患仍没有整改到位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隐患未整改到位,处5000元罚款;

2、擅自开工生产处10000元以上罚款;

3、隐患未整改,对擅自开工生产,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隐患未整改,擅自开工生产,又不接受处罚的,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法人代表、安全员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处理

(一)现场监管

1、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乡镇主管安全的领导和安监办全体干部应到达事故现场;县安监局的相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应到达事故现场。

2、先行到达事故现场的安监干部应在1小时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护好事故现场,二是做好企业与外界的隔离封锁工作,三是向乡镇主要领导和安监局相关人员初报事故的损失伤亡情况,四是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及时消除企业内部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事故处理

1、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对事故进行处理;

2、对企业进行两方面的处理。

①处罚:一般事故:伤1人处5000元罚款,亡1人处1万元罚款;较大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②对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6个月;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执法文书制作

(一)现场检查记录

1、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2、检查完若干个企业,现场检查记录全部交档案室归档。

(二)隐患整改指令书

1、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按要求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

2、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送企业1份、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1份(当日送达,接收人在指令书存根上签收)、档案室1份(当天或第二天交)。

(三)强制措施决定书

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

2、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送企业1份,送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1份,交档案室1份。

(四)隐患复查意见书

1、负责隐患复查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复查隐患时一律制作隐患复查意见书。

2、复查意见书送企业1份、送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1份、交档案室1份。

(五)停产企业复查验收意见书:

1、对停产企业进行复产验收时,一律制作复产验收意见书。

2、验收意见书送企业1份、送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1份、交档案室1份。

(六)行政处罚告知书

1、凡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的隐患,复查时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及责令停产企业没有按要求停产的,责令停产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下达处罚告知书。

2、处罚告知书送企业1份,交档案室1份。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

1、凡下达了处罚告知书的企业,一律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每星期研究1次)。

2、处罚决定书送企业1份,交档案室1份(研究的当天电话通知企业,2天内送达)。

(八)罚款摧缴通知书

1、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一律下达罚款催缴通知书。

2、通知书送企业1份,交档案到1份。

(九)调查取证文书

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企业,不接受处罚的企业,一律作好询问笔录(监督责任人、违规作业人员、安全员或企业主),需作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的作好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

附件:重大安全隐患

---检查时应立即下达告知书的隐患

1、超许可范围生产烟花、爆竹、亮珠、发射药、黑火药;

2、超核定品种生产烟花、三角炮、擦炮、足球炮、雷鸣等;

3、超规格生产礼花弹;

4、超许可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5、安全员没有全程跟班作业,没有专职专用;

6、药物、裸药筒(饼)、引饼的进出库没有设专人收发;

7、改变工房用途,C级工房改作A级工房使用,使用闲置房作仓库和从事有药工序作业;

8、A级工序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9、A级工序作业人员违规着装:穿拖鞋、破底鞋、高跟鞋和带铁皮、铁钉的鞋上岗,没有穿阻燃服上岗;

10、使用童工、孕妇、聋、哑、残、呆和醉酒人员作业;

11、A级工序作业超员和A级工序作业时动态超员;

12、A级工序作业时药物严重超量;

13、在有药工房烧筒口;

14、黑火药、亮珠生产企业厂内零售产品;

15、没有按时设置防火带。

重大安全隐患

明确以下安全隐患的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县安监大队、乡镇安监办排查隐患、处理隐患的依据。

一、安全许可方面

1、超许可范围生产烟花、爆竹、亮珠、发射药、黑火药;

2、一厂多线生产烟花爆竹;

3、超核定品种生产烟花、三角炮、擦炮、足球炮、雷鸣等;

4、超规格生产礼花弹;

5、超许可使用国家禁用药物(氯酸钾、低性复合钾等);

6、引火线企业从事切引工序作业。

二、管理人员方面

7、企业安全副厂长脱岗;

8、安全员(主任):没有全程跟班作业、没有设专职专用、没有着安全员服装上岗;

9、药物、裸药筒(饼)、引饼的进出库没有专人收发。

三、设施、工具方面

10、生产工房:①改变工房用途:A级工房改变用途,C级工房改作A级工房使用;②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建工房;③使用闲置房作仓库和从事有药工序作业。

11、工房内部设施:①需设工作台的工房没有设工作台;②工作台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③裸药工序工作间地面、工作台设有垫防静电橡胶板;④原材料库、药仓库、药中转库没有设置防潮层。

12、防爆堤不符合标准要求

13、消防设施:①元消防水源、消防池;②无沉淀池或沉淀池不符合要求;③无防静电设施;④灭火器材、温度计没有按要求配齐;

14、电路设施:①擅自架设生产、照明电路;②电路、开关、电灯没有防爆;

15、机械设备:①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②机械设备带病工作;③没有清理干净药物时维修机械设备。

16、机动车辆进入A级工序;

17、使用钢、铁等易生产火花和易产生静电的工具、器皿。

四、生产作业方面

18、A级工序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9、A级工序作业人员违规着装:①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铁皮、铁钉的鞋上岗;②没有穿阻燃服装上岗。

20、童工、孕妇、聋、哑、残、呆和醉酒人员上岗作业;

21、超员:①A级工序作业超员;②药物、硝饼、引饼等祼药筒(饼)的送领,同时多人进出库;③上硝、压筑药等A级工序作业时有其他人员在旁边搞搬运;

22、超量:①配、上硝超量(包括上硝间存放硝饼超量);②裸药工序作业时药物超量;③凉晒药物超量;

23、超时作业(加夜班);

24、生产工房内存放余药过夜;

25、雷暴雨天、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0C,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0C仍从事生产作业;

26、在非指定的地点推、晒半成品及硝药;

27、易发生粉尘的工房地面、工作台每天没有冲洗;

28、没存在专用的工房内切引;

29、在有药工房烧筒口;

五、材料、药物、半成品、成品存放库旁管理方面

30、原材料、药物、药筒(饼)、引火线、半成品、成品没有存放在专用的库房内;

31、药物库、药物中转库超量存放药物;

32、原材料、药物、引火线、成品、半成品库内存放其它材料、物品或产品;

33、库房内从事包装等工序作业;

六、销售、运输、防火方面

34、黑火药亮珠生产企业厂内零售产品;

35、非法或违规运输药物、药筒(饼)、引火线;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学校食堂;食堂财务监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食品安全

1 前言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详细规定了各监管部门对食堂监管的职责,特别明确“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1]。食堂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堂整体工作质量、食堂的成本核算与控制、饭菜质量与价格、食品安全等,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紧密相关,事关学校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对教育满意度的评价,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管。

2 现今学校食堂财务监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目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财务监管采取的主要方式有日常现场抽查和年度审计两种,部分区域实施的是财务集中报账制度。这几种方式有它们各自的优点,如现场了解的情况较为真实,年度审计可以从一年的情况来判断学校食堂的财务状况,财务集中报账制度便于统一财务管理的标准,但也存在明显不足。

1)上级主管部门每次对食堂财务进行监管,需要调用学校食堂财务的各类凭证,有些需要到各学校食堂现场实地取证,不仅需要学校负责凭证的整理、运输,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分类、查看、审计,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比较大。

2)数据收集滞后。学校掌握第一手的食堂经营数据,但这些数据都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无法第一时间传送到食堂主管部门,以致食堂主管部门获取的数据都以凭证、报表等形式呈现。而这些数据都是过去发生的数据,缺乏实时性。

3)这些数据都是相对孤立的。各学校的数据相对独立,无法进行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数据比对,也很难进行学校日常数据的整理、分类与挖掘,不利于学校管理者和上级管理部门以数据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

4)这些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因为各学校食堂运营的方式不同,管理规范程度不一样,财务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食堂财务数据处理时出现数据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

5)很难形成多样化的管理报表。在目前学校食堂财务监管模式下,如果要形成管理报表,需要将数据重新录入、规整,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

3 信息时代必须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智慧监管

实施食堂财务智慧监管是节约管理成本的需要 学校食堂财务监管信息化系统可以用统一标准生成信息,食堂管理者用统一标准提供信息,食堂监管者用统一标准处理信息,有效排除前后矛盾的数据和不完整的数据。而且数据使用和处理基于统一的数据库,不用二次采集和录入,可以节约管理成本。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可以做到不用到现场就能知道食堂的经营情况,可通过网络收集与整理信息。对于一些无法验证的信息,可以采用远程比对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节省人力、物力、财力。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通过宏观和微观分析结合,细化分析学生就餐、教工就餐等数据,方便食堂管理者提前做好就餐计划,节约管理成本。

实施食堂财务智慧监管是提高食堂管理效率的需要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通过收集所有相关食堂的数据信息,提供尽可能精确、可靠的信息,将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给食堂经营者、监督者、监管者相应的分析报表,以便使决策者选择最佳的实施方案,改进管理,提高效率,做到实时传输、实时查询、实时预警,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如将采购后的采购物品、采购数量、采购单价、采购时间等一一列明,可以比较同一时间段相同物品的价格,在做到阳光采购的同时,便于食堂经营管理者选择不同的商家和服务。

实施食堂财务智慧监管是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流程的需要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可以实现对食堂整个管理流程的监管。系统流程管理涵盖了从食材采购计划制订、食堂记账到成本核算等食堂经营的全过程,避免了学校食堂财务核算流程不规范问题。同时,各个流程、各个功能模块采用分角色授权的模式,不同的管理者分配不同的权限,便于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流程。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向食堂经营者和食堂各級监管机构提供内容不同、详细程度不同的分析报告和分析图表,完整、及时提供管理及决策中需要的数据,缩短分析和决策的时间,便于各级各类管理者利用指定的数据关系分析数据,客观预测未来,规范有效地实施管理。

实施食堂财务智慧监管是防范食堂管理风险的需要 食堂财务信息化监管可以促进学校自我监督,促进教育管理部门监管机制的落实。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通过对食堂每天财务的收支账目进行管理与监督,依据学生与教师就餐情况对财务账目进行核实与分析,可以通过信息系统的自动分析,及时发现食堂财务工作中出现的不合理账目,进而帮助监管部门分析和杜绝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4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核心模块设计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设计的总体原则

1)系统性原则。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要能够有效实现前后台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化程度要比较高。系统既要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对各个食堂监管的要求,也要满足各食堂日常管理的需要。系统应采用分级授权、分模块授权来实现整体性和个性化要求的统一。

2)规范性原则。系统设计必须遵循国家规范标准,这些标准包括信息字段标准、公文格式和交换接口标准等。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商品价格信息要求较高,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可以统一采用权威价格平台数据作为参考价,进行各个食堂原材料采购价格高低的比较。

3)高效性原则。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时收集和整理数据,必须满足对各类数据处理的高效性。对大批量数据的查询和更新等操作也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这就需要考虑数据E-R图的科学性,考虑数据库使用的类别,考虑服务器的承载能力。

4)模块化原则。把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分解成一些规模较小、功能单一、相对独立的模块,对业务过程中的厨房生产、采购计划、采购订货、收货、入库、领用出库、核算等设置规范化流程模块,对记账管理、统计分析管理都提供规范的流程模块,以提高系统的灵活性、扩展性。模块化设计原则也方便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进行以角色为基础的授权管理。

5)易用性原则。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需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各系统界面设计简洁大方,功能列表化,每一个使用者可以基本上不用介绍就能进入相关页面进行操作。特别是每一个使用者的操作流程与实际工作流程高度一致,系统使用者可以很快熟悉、操作、完成整个系统规定的任务。

6)安全性原则。为了保证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数据的保密,防止数据被不当使用,在角色分配和授权时充分考虑数据安全;

②需做好各类网络安全的防范措施,防止系统受到攻击和入侵;

③做好数据备份和恢复,实行每日备份数据的数据管理方法,一旦数据被破坏,能够第一时间恢复。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核心模块设计

1)食堂基础数据模块。食堂基础数据模块构成如图1所示。该模块是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的食堂原材料价格对比模块,由食材信息、供应商信息、价格对比基准、人员信息等模块组成。

2)校级食堂管理模块。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为学校食堂经营者提供成本模块、销售模块、盘点模块三方面的业务处理功能,同时提供统计分析模块,其功能示意图如图2所示。成本模块分为食材购买模块、人工成本核算模块、物业成本核算模块;销售模块分为充值信息、就餐人数、销售金额模块;盘点模块提供入库、出库、库存盘店、物料分类、计量单位、物料管理、调拨管理等功能。

3)上级主管部门食堂监管模块。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通过食堂监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自动有效监管和实时监控。上级主管部门食堂监管模块基本功能如图3所示。系统除及时向各级食堂监管部门提供准确的业务数据外,还能提供各类分析报表。这些业務数据和数据报表包括食堂营业情况、采购情况、库存情况、经营利润情况、价格情况、成本构成情况等。

4)查询及报表模块。查询及报表模块方面,系统提供价格、成本、收支登记、财务等数据的查询、调用等功能。对食堂管理者而言,提供诸如食材进货明细查询、进货价格查询、进货分类统计查询、就餐数据查询、食堂盈亏查询等类别的查询;对食堂管理监管者而言,除上述提供给食堂的查询外,还提供平均采购价格查询、供应商的供货信息查询、学校食材采购价格查询、学校食材采购明细查询等服务。系统也提供最基础的报表,包括进货明细报表、就餐数据报表、成本核算报表等。

5 结语

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平台从食堂人员管理、食材管理、餐费管理、成本核算等层面落实食堂财务监管。通过食堂财务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完成各种食堂财务监管信息的收集、查询、统计及报表功能,可以使学校食堂财务监管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力争规范食堂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食堂财务成本,加强食堂财务的检查与监督等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监管效率,防范食堂管理风险,促进学校食堂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EB/OL].[2019-03-

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

201903/t20190311_372925.html.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5篇

1.获取有效信息,接受贷款企业申请获金融机构委托。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水平、产品购销渠道、市场等相关信息,初步评价企业的系统风险。

2.现场考察,收集资料,设计监管方案。由客户经理对企业现场生产经营状况、质押物是否满足易清点、易保管、易变现的要求,认定该动产是否可作为符合条件的质物;向企业收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完整企业相关资料,提交公司风险评审小组开会讨论,设计适合企业经营管理、有效防控质物风险的监管方案,提交金融机构审核。

3.由金融机构认定质物价值后,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公司签订《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根据提交金融机构审批通过的监管方案执行,现场安排监管人员驻点监管,同时,在企业质物堆场和进出货通道多方位安装24小时远程监控设备。

5.在监管期间,公司对质物的数量、品质、市场价值进行动态跟踪,以及企业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定期向金融机构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一份《企业监管报告》,在市场价值下浮超过5%时,进行风险提示。报告金融机构是否会对企业追加质物或回收相应贷款金额,以保证质物实际价值不低于质物保底值。

6.贷款到期,贷款企业还款,金融机构确认,公司移交质物。若贷款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按照监管协议上对质物的规定和要求,将质物完整、足值移交给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委托公司或其他机构进行质物处置,收回银行贷款。

公司采取现场监管企业行业主要包括:粮食加工企业、调味品加工企业、珠宝首饰连锁店、矿产品贸易公司等。

从公司仓储监管业务来讲,流程为以下几个步骤:

1.租赁仓储监管仓库,安装红外对射、监控摄像头等安防设备,做好防偷防盗准备工作。

2.公司接受贷款企业申请,根据易清点、易保管、易变现原则,选择入库的货物,制定对货物的监管方案。

3.公司负责查验入库货物的数量、质量,办理入库手续,向存货人开具说明存货情况仓单,公司对入库的货物完整性、安全性负责。

4.公司与金融机构、贷款企业签订《仓储协议》,同时,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做质押背书。

5.金融机构对仓单质押查询无误后,金融机构放款。公司负责进行货物的管理,保证仓单与货物单一致,货物完好无损。

6.贷款到期,本息全额归还后,根据金融机构解除质押通知和企业偿还贷款的会计凭证,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金融机构向客户返还仓单。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6篇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公开管理制度。及时通过政务、村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资金的具体名称、来源、数量、资金分配等基本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进行公示,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备案管理制度。对农业、民政、农机补贴等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资金拨付等情况建立专档进行备案,从而使整个流程一目了然。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

日常监管系统方案范文第1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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