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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精选7篇)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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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1跨境电商主流模式分类

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共有四种,分别是“一般进口”(垂直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其中“保税进口”下又可分为“集货模式”和“备货模式”。一般进口”是指通过其他传统方式将商品直接从境外邮寄至消费者手中,该模式为快件清关,无海关单据,即我们平常说的“海淘”“。保税进口”是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国外企业寄存寄售在保税区的进口商品,通过订单信息、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在通关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比对一致后,计入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专项统计,又可分为“集货模式”和“备货模式”“。集货模式”订单在前。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至保税港区跨境电商平台保税仓库,跨境电商平台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跨境电商平台派送至消费者手中“。备货模式”订单在后。商家将境外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跨境电商平台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跨境电商平台根据订单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跨境电商平台派送至消费者手中。2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情况

根据国办发[2013]89号文,2013年10月1日起,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一起成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五个城市,此后又陆续增加广州、深圳等城市。2014年海关总署连续发布“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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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公告”和“57号公告”,明确了跨境进出口物品、货物的监管流程、监管范围,海关同时启用了新的监管代码“9610”和“1210”。2016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从试点情况看各试点城市的电商管理部门在落实政策上进行了多方尝试,并推出了各自的优惠措施,大部分城市也都设有通关公共服务平台和对应的仓储、分拣线,如何在“阳光化”后保证综合成本降低、核心流程如通关、结汇、退税优化,实现地方政府监管效率最大,各地都在根据本地的特点进行尝试。

3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概述

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如图1所示。第三方支付企业直接传递“三单”信息(支付、订单、物流信息)给海关,货物所在地海关比对“三单”信息后放行,实现“本地申报、异地放行”的全口岸通关模式。此模式有两个前提条件:(1)海关总署搭建全国统一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和传统一般贸易一样,海关数据联网;(2)支付企业整合线下物流企业。

4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分类

境外“海淘”直邮的具体交易流程为:第一步,消费者在境外相关电商平台上选购商品,并与卖方就商品价格、数量、质量达成一致后下单;第二步,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订单,预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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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易中用银行存款或信用卡支付方式将款项划转到第三方支付工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通知卖家已付款;第四步,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买家发货,货品抵达海关监管区;第五步,卖方将运输单据提交给第三方支付,即运单号;第六步,第三方支付将支付信息、运单号、物流信息发送至国内口岸海关申报;第七步,海关“三单”信息比对通过后,货品包裹过海关监管区分拣线查验;第八步,快件派送至消费者;第九步,消费者收到货品后,确认货物符合约定,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第十步,第三方支付将款项付给卖家。“保税进口”集货模式具体交易流程为:第一步,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选购商品,并与卖方就商品价格、数量、质量达成一致后,下单;第二步,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订单,预扣关税(实际交易中用银行存款或信用卡支付方式将款项划转到第三方支付工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通知卖家已付款;第四步,卖方根据订单在境外分别打包成小包裹,累积满一个集装箱的小包裹后,统一集装箱发货到保税港区;第五步,卖方将运输单据提交给第三方支付,即运单号;第六步,第三方支付将支付信息、运单号、物流信息发送至国内口岸海关申报;第七步,海关比对“三单”信息通过后,货品包裹进入海关监管区分拣线查验;第八步,快件派送至消费者;第九步,消费者收到货品后,确认货物符合约定,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第十步,第三方支付将款项付给卖家。“保税进口”备货模式(B2B2C)具体交易流程为:第一步,跨境电商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商品至国内保税港区;第二步,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选购保税商品,并与卖方就商品价格、数量、物流学

质量达成一致后,下单;第三步,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订单,预扣关税(实际交易中用银行存款或信用卡支付方式将款项划转到第三方支付工具);第四步,第三方支付通知卖家已付款;第五步,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从保税港区向买家发货,货品抵达海关监管区;第六步,卖方将运输单据提交给第三方支付,即运单号;第七步,第三方支付将支付信息、运单号、物流信息发送至国内口岸海关申报;第八步,海关比对“三单”信息通过后,货品包裹进入海关监管区分拣线查验;第九步,快件派送至消费者;第十步,消费者收到货品后,确认货物符合约定,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第十一步,第三方支付将款项付给卖家。

5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优势

(1)跨境电商全程交易数据纳入海关系统监管,前端电商交易数据、中端换购汇和行邮税数据、终端物流信息和消费者个人征信信息均可溯,责任可查,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跨境电商交易信誉度与竞争力。(2)跨境电商平台无须再单独提交身份证信息。一方面海关通过支付信息可直接调用支付者实名认证过的身份证信息,另一方面也可检测订单金额是否与支付金额一致,进一步规范监管。(3)保证行邮税纳入国库。消费者支付货款同时,第三方支付已将行邮税预先扣缴,全程电子化。此举将原先各种渠道的逃税“海淘”小邮包正式纳入海关监管,向国库交纳10%不等的行邮税,充盈国库。(4)符合外汇管理要求,避免洗钱。第三方支付承担“综合网管”的作用,整合多家银行数据,并严格按照国家外管局对于国际申报的要求进行国际收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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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统计个人身份证下5万结汇额度,并按时向外汇管理部报送支付机构外汇支付业务数据报表,配合使用电子表单系统,做到交易来源真实可靠,数据报送准确无误,避免洗钱。(5)避免各地重复建设分拣线、仓储设施,提高分拣效率,审核通关效率,节约海关一线人手“。本地申报、异地放行”后,既保证了沿海等海关硬件设施的使用,也避免了各地纷纷上马重复建设。(6)便于“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支付可以全面分析货物来源地、销售地、各种货品淡旺季和适销地区。(7)符合电商企业客户资源保密要求。如果一个大电商整合区域其他电商“三单”信息上传,可能会出现其他电商的客户资源、商品来源信息泄露。如果采用电商交易各自为政地上传“三单”,一个地区的海关将会面对千千万万的企业,并开无数的系统端口。而采用第三方支付整合“三单”上传,既符合电商企业客户资源保密要求,同时也避免海关系统资源的浪费。

6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思考

跨境电子商务从灰色通关到“阳光”地带,经历了“野蛮生长”和快速进化的过程,为国内消费者提供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更多的选择,可以说已经不知不觉地改变了大众的生活消费习惯,将不能出国的个人消费需求和海外潜在购物需求融入,形成了传统零售的有益补充,并将海外个人旅行消费需求中流失的部分关税留在了国内。笔者认为,继续发展还需要“顶层设计”更大的智慧和勇气。一是海关总署搭建全国统一跨境电商进口平台,海关数据联网。二是支付企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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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线下物流企业。三是第三方支付要有充分应对风险的能力。四是第三方支付需要强有力的营销推广。

浅谈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标准化 第2篇

随着电子商务及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已逐渐成为了一种新兴的国际贸易发展模式。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互联网+外贸”的新业态,是促进各国自由贸易的有效尝试。当前,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正处于井喷式发展阶段,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门槛低、成本低、周期短等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于稳定和扩大海外市场、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具有积极的作用。在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其交易风险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分析解决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问题,以标准化为技术支撑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研究工作,将对提升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安全,增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备世界影响力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意义。

2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呈低迷态势,然而跨境电子商务却逆势上扬。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20万家。2015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了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进口占15.2%,出口占84.8%。根据商务部预测,2016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6.5万亿元。然而,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背后,诸多问题也逐渐涌现出来。从宏观上来看,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发育尚未健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虽然处于迅猛发展的态势,但仍处于萌芽阶段,市场发育尚未健全。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不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海关通关、物流、信用、电子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2)监管体系尚未完全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形式有所不同,其中一项重要的特点就是其业务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这种模式要求在业务办理时间和流程环节方面更快、更简便,同时在信息化技术方面多采用了电子交易、电子报关、电子通关等技术,这些都是对我国现行的监管体系的考验。另外,不同地方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在监管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带来了不公平竞争等问题。

(3)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覆盖全产业的价值链条的运行尚未完全顺畅。由于部门、地区、国家间合作机制的不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产品在交易、通关、消费者和商家维权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仍困扰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3 跨境电子商务的风险

3.1 宏观层面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网上交易,这一过程在给国际贸易带来巨大方便的同时,由于网络交易的全球性、开放性、匿名性,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风险也随之出现。跨境电子商务的风险从宏观上分析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管理风险。

(1)信用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互联网的普及,安全和信任已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跨境电子商务在为突破传统跨境贸易局限性带来巨大的贡献的同时,由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用不良或欺诈也给交易双方和政府带来了极为严重的信用问题。

(2)市场风险。与传统跨境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技术,并依托虚拟交易服务的一种全新商业模式,其所面对的系统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将严重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这些风险共同形成了阻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风险。

(3)技术风险。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现代网络技术的全新产业,而其技术风险主要包括系统入侵、程序破坏、网上诈骗、信息盗窃、支付安全等。

(4)法律风险。在跨境电子商务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下,电子商务相关立法滞后以及各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所带来的包括隐私风险、合同法律风险以及知识产权风险在内的法律风险是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5)管理风险:跨境电子商务其本质是一种经济活动,而经济活动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利益和经济秩序,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必然会受到国家的管理,而由此则会产生一定的行政管理风险。同时,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的不同,其必然也存在着交易流程和人员管理两方面的风险。

3.2 企业运营层面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运营模式,对于参与其活动的相关企业来说将可以促使这些企业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带来业务的拓展。然而这种新模式在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基于宏观层面的风险类型,从企业运营层面来分析跨境电子商务风险主要包括交易主体风险、交易过程风险、操作风险。

(1)交易主体风险。跨境电子商务有别于传统国际贸易,交易双方是通过虚拟的互联网来完成交易的,这样的方式给不法分子伪造交易主体的身份信息提供了空间,也给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带来了风险。具体来说,交易主体风险主要包括:虚假注册的电子邮箱、手机号、联系地址、身份证明、企业证明等身份信息,以及交易双方账号信息的非法盗用等问题。

(2)交易过程风险。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由于其基于网络的特性,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双方的互联网上行为,就买方角度而言,其风险主要由恶意纠纷欺诈、洗钱、套现、套利等行为所引起。而就卖方角度而言,其风险主要由恶意违约、恶意倒闭、违禁销售等行为引起。

(3)操作风险。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因此相较于传统的国际贸易来说,其操作难度和风险较大。由于人为操作、内控失效等原因导致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损失层出不穷。

4 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标准化

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范作为参与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企业的运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健康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要是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来完成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风险防范至关重要。用标准化手段,基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现状,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业务流程进行分析,对其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从而对交易主体、过程和操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风险防控,将为有效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质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4.1 交易主体风险防范

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是造成交易主体风险的主要因素,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于交易双方身份信息的确认目前主要通过在注册环节进行邮箱验证和手机验证,并对邮箱、手机号、IP等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于不良信息记录名单中进行验证,同时向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4.2 交易过程风险防范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主要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对于登录平台、签约交易、支付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监控可以有效控制交易过程风险。交易过程监控的主要方式包括:

(1)自动监控。依托信息化技术,对IP、Cookie、注册时间、MAC地址、交易金额、交易频次、收货地址、电话、银行信息、经营状况(纠纷率、退款率)、信用级别等要素分别从频次性、关联性、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2)人工处理。对于自动监控中出现的可疑交易,则由人工对交易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处理,对于其中重要的可疑信息内容可采用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人工调查。

4.3 操作风险防范

跨境电子商务操作风险究其原因是由于现有制度、人员、环境、设备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新兴行业的要求所造成的。操作风险防范工作应包括: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现有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应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通过对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其进行不断完善,最终提升制度执行力。

(2)完善人员管理机制。通过制定行为管理制度来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健全对于人才选拔和解雇机制,同时明确人员职责、完善人员激励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相应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员工业务水平。

(3)强化环境和设备管控制度。针对网络开放性的特点,通过防火墙、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等技术安全保障措施来保护其业务环境、业务系统及核心数据的安全度。同时,对于涉及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安全等级较高相关的设备设施应实行分区控制。优化系统运行效果,制订完备的系统维护制度。

5 结语

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企业开辟了全新的对外贸易渠道,有效地带动了我国企业和外贸的转型升级,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到要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以标准化技术为手段有效控制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建立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将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助力中国制造业品牌走向世界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何传添.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汤兵勇,熊励.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4-2015)[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6.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第3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 常设机构 认定 综述

一、研究的总体情况概述

笔者选择"电子商务"、"常设机构"、"认定"等为题名或管检测,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 系列数据库检索了相关文献,提出非学术性文献及重复文章后,得到专题研究的期刊论文60余条。

对所载文献的内容进行分析,笔者发现,目前学界和业界争议较多的问题集中在"常设机构原则能否使用与跨国电子商务活动"、"服务器或网址是否构成固定营业场所"和"网络提供商是否构成营业代理人,进而构成常设机构"这些问题上。

二、相关研究焦点梳理

(一)常设机构原则能否适用于跨国电子商务活动

对于跨国电子商务活动所产生的跨国营业所得,是否可以按照现有的国际税收协定中确定的常设机构原则确定征税权的划分?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将有关国际组织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如下:对于国际互联网上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税收问题,有关的国际组织,特别是OECD给予密切关注。OECD的财政事务委员会(CFA)就此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和讨论活动。1997年11月,OECD在芬兰的图尔库举行讨论会,最终的阿城一致意见,即:OCED税收协定范本中有关常设机构的概念同样可以适用于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但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如何适用。

综上所述,当前普遍的观点是:对于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权划分,仍然适用现行的常设机构原则。

(二)常设机构的认定

虽然大多数学者和国家及国际组织都持继续保留"常设机构"原则的观点,但针对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对现有常设机构认定标准的修改问题,学界又是中说纷纭。以下是我国学者对"与电子商务有密切联系的服务器、网址和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能否构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常设机构"这些具体争议焦点的看法总结:

1、服务器能否构成常设机构的问题

通过对所参考文献进行总结归纳,笔者发现,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服务器构成固定营业场所。笔者在此将其中较主流的观点归纳如下:

黄素梅(2006)认为,首先,服务器是硬件且有形,在一般情况下较为固定,不论是直接所有或租赁,频繁更换服务器的成本都很高。因此,即使按照传统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它也具备了构成常设机构的物理条件;其次,服务器及人员的存在并非构成"常设机构"所必需的,即使在传统商务领域,是否有人参与经营也不是构成常设机构营业活动的必要条件。因此,服务器可以构成固定营业场所。①

2、关于网络服务提供商能否构成常设机构的问题

朱炎生(2001)认为,经合组织财政事务委员会没有完全排除网络服务提供商成为其他企业常设机构的可能性。如果某个网络服务提供商向某个企业提供维持网址服务过程中,草畜其营业常规,例如有权以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并经常行使此项权利,那么该网络服务提供商将构成该企业的常设机构。注释第42.10段的第4句话清楚地指出来这种可能性。②苏宁华(1998)认为,我国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应明确提出一个营运代理人及时无权为本公司对外签订合约,但只要经常为这个企业包邮库存并交付货物或商品,应视为常设机构。因为该代理人已具备盈利的作用,不再符合辅助性、准备性的精神。③

三、简要评述和展望

(一)服务器构成常设机构的认定

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有的学者主张作较大改革,如预提税、虚拟常设机构及公式利润分配等方案;有的主张小调整,如人的干预、引力原则、取消例外及软件功能例外等方案,这些观点各有优缺点。为了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我国可以认定服务器构成常设机构,而网络服务供应商(ISP)以及网址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常设机构。

我国可以借鉴OECD观点,在税收协定中规定:如果外国销售商通过设在我国的服务器(包括购买和租用)从事了实质性的营业活动,则该服务器应当认定为常设机构。

(二)网络服务供应商构成常设机构的认定

我国在税收协定中应明确规定,如果网络服务供应商有权代表企业签署契约、经常代表其从事实质性营业活动、或者全部或几乎全部为某个销售商提供网络服务,则构成在我国的常设机构,我国可以从源征税。

当然,以上规则的实行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首先,修改现有对营业利润征税的规则将会比单纯改变国内规则更困难,需要的时间也更长。其次,许多国家除了必须修改国内法外,还要修改税收条约与协定,如果通过重新谈判方式进行的话,耗时很久。第三,即使修改现行规则,在过渡时期里,新旧规则的并存也将增加双重征税和不征税情形的发生。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当事国予以协商、合作,对此遇到的重重困难,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注释:

①黄素梅: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认定标准的新发展[J].国际税收.2006(8).

②朱炎生: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常设机构的认定经合组织观点述评[J].涉外税务.2001(5)

③苏宁华我国跨国营业所得课税中常设机构的认定及完善〔J〕.涉外税务1998 (8).

参考文献:

[1] 黄素梅: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认定标准的新发展[J].国际税收.2006(8).

[2] 朱炎生: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常设机构的认定经合组织观点述评[J].涉外税务.2001(5)

[3] 苏宁华我国跨国营业所得课税中常设机构的认定及完善〔J〕.涉外税务1998 (8).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第4篇

“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互联网 +”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1]。

可以说,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的最好体现,电子商务尤其是网络零售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商业模式也日臻成熟,但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看,拉动内需、促进出口仍然是经济中两个重要的支柱。在我国对外贸易增速放缓背景下,跨境电商的业务在快速发展,成为未来驱动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积极推动跨境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跨境电商的关、检、税、汇等监管政策、物流仓储及金融支付等服务配套政策,很多传统企业开始进入这一领域,跨境电商逐渐受到传统企业的重视,成为传统企业发展的重要选择。

2跨境出口电子商务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别或地区间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及其相关信息平台实现在线批发和零售的一种新型国际贸易模式。目前出口依然占据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份额,我国跨境出口电子商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

(1)跨境B2B模式:传统制造业、商贸企业、经纪人通过阿里巴巴、环球资源、中国制造和敦煌网等网站发布商品信息,平台帮助商家进行在线匹配和交易撮合,开展网络国际贸易批发业务。其中敦煌网主要开展小额在线支付国际贸易批发业务。

(2)跨境B2C模式:跨境网络零售模式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电商企业建立独立的外贸B2C网站, 如兰亭集势、唯品会等以在线零售的方式将商品直接销售给全球终端消费者;另一类是电商企业入驻第三方外贸交易服务平台,如在阿里速卖通、亚马逊等平台上销售商品。

(3)跨境C2C模式:跨境C2C则主要是个人在e Bay等平台上开设网店,向国外的客户出售商品。

近年来,我国传统外贸发展速度放缓,跨境电子商务却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占比约85.4%,进口占比约14.6%。从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看,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中出口占比达到85.4%,进口比例14.6%[2]。

跨境电商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全世界的推广。但从跨境电子商务的整体情况,无论在质量上还是诚信度上,中国制造似乎都没有摆脱山寨、低端和伪劣的影子,而实际上我们中国制造的很多产品同样质优价廉。但是由于缺乏可靠的、 适应电子商务的认证体系和追溯体系,造成电子商务销售企业良莠不齐,在海外市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主流跨境电商的制造商认证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已经超过5,000家,企业超过20万家。这样的规模和速度都决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已经进入了一个快车道。也出现了一批像阿里巴巴、环球市场集团、敦煌网、慧聪网、中国制造网等一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这些平台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焦点科技为例,公司拥有员工1,800多人,全国拥有30家分公司,截至2014年底,中国制造网拥有840多万稳定、活跃的注册会员,客户覆盖全球24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中国制造网实现贸易额480亿美金,是全球采购商采购中国制造产品的重要渠道。

以环球市场、中国制造网为代表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宣传推介优质中国制造品牌,促进产品出口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是借助互联网+标准+认证手段实现的,也就是“电子商务平台+优质制造商标准+权威的认证”模式。分析这种模式目前的实施情况如下。

(1)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中国制造网、环球市场和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发布优质制造商和优质中国制造产品信息,宣传推介中国优质制造,并通过对接国际采购商,促成国际贸易的达成。环球市场集团通过全球专业的推广,建立优质制造商的群体品牌GMC,让国际买家认识和信任中国真正的优质制造商。GMC八大审核标准,包括是否真正的制造商、生产优质产品的能力、企业规模、营销能力、研发能力、良好的社会责任、良好的信誉/商誉、 客户服务能力等等。中国制造网也提供类似的认证服务,主要通过制造商外贸能力、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认证、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财务信用、工作环境、节能减排、行业信息和实景照片等10个方面进行认证,全方位展示企业的综合实力。阿里巴巴联合四家海外认证机构推出了在线检测认证采购通道“阿里巴巴检测认证平台”,为国际上的卖家提供工厂和产品检测认证服务。检测认证平台的操作流程包括,卖家在线浏览选择认证公司、联系认证公司、线下签署合同并付款、认证机构线下执行服务、服务完成。而认证完成后,卖家通过平台上获得的认证证书会自动同步至阿里巴巴全球旺铺展示。

(2)优质制造商标准方面:环球市场、中国制造网等都制定了关于制造商评价的企业标准,2014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又发布了GB/T 30698-2014 《电子商务供应商评价准则优质制造商》。该国标是以GMC标准为蓝本,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通过SAC/TC83)综合其他优质制造商评价标准组织制定的,国标发布后,以GMC为代表的电商平台积极推动标准的认证。在国标的支撑下,电商平台可以根据标准选择和推荐优质中国制造商,并为供需双方提供标准化的语言,使得双方对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以及服务等获得一致的理解。

(3)权威的认证方面:国际著名的权威认证机构包括BSI、SGS、TUV、DNV等。电商平台通过与权威的认证机构联合,对优质制造商进行认证,相当于为采购商间接提供质量担保,增强了采购方的信心,促成交易的达成。如环球市场委托认证机构德国莱茵TUV进行上门审核,而中国制造网则委托其合作伙伴SGS、Bureau Veritas、TÜV SÜD和CCIC等作为第三方独立进行严格的实地审核并出具完整的认证报告。阿里巴巴则委托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德国莱茵TÜV集团(TUV莱茵)、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和德凯国际检验集团 (DEKRA)等4家海外认证机构为其认证提供支持。

由于通过B2B平台从事外贸的商家经常会遇到买家要求工厂或产品经过专业的认证,不认证不下单的情况。因此,主流跨境电商都会开展以上模式的认证服务。但由于各大平台推出的认证是平台的个体行为,因此认证的内容、流程、评价准则、结果和模式等都不尽相同,并且无法形成国际互认。以上提到的问题,对希望通过多个渠道销售产品的商家造成不便和资源的浪费,并且无法形成合力,达到向全世界宣传和推荐优质中国制造产品的效果。

4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模式的建议

如果对上述主流跨境电商模式进行放大,将对中国优质制造商品牌建立、推动优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发挥巨大作用,建议固化下列模式,并集中国内相关资源尽快推出“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联盟 +优质制造商国际标准 + 权威国际互认”模式。

(1)建立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联盟:应组建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联合各国主流电商,对接优质中国制造品牌发布平台(将通过权威认证的优质中国制造商整合到这一平台上,让国际主流电商都能对接优质中国制造产品,实现“世界电商卖中国产品”的目标。目前GMC已经发起组织了“全球电商联盟”, 首批成员包括Amazon.com、e Bay.com、Rakuten. co.jp、Flipkart.com等,涵盖北美、亚洲、欧洲、澳洲、南美、中东、非洲20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应扩大“全球电商联盟”范围,形成覆盖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主流电商平台的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联盟;建设“优质中国制造品牌发布平台”,集成更多的优质制造商,对接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联盟的各电商平台。

(2)研制优质制造商国际标准:应提出并组织制定“电子商务优质制造商评价国际标准”,主导电子商务国际标准话语权,确定优质中国制造品牌的国际地位。

(3)形成权威国际互认:目前的认证是以GMC、 中国制造网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通过与国际上权威的认证机构联合,对优质制造商进行认证,是属于单个电子商务平台与个别认证机构合作的个体行为, 只有将这种个体行为转化成国家行为,并发展成国际行为,才能发挥最大效果。所以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动电子商务优质制造商认证尽快开展,并着手准备国际互认,将电子商务平台与个别认证机构合作的个体认证行为,提升为国家行为,并促成国家行为。

5结语

充分理解“互联网+”的本质,清晰其内涵和外延,从顶层设计上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国际领导地位和国际标准话语权,积极推动中国优质制造商的认证,对于消除跨境电子商务的某些假货、伪劣货的不良影响,推动优质中国制造的品牌价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重塑中国制造的新形象, 推动外需消费、拉动内需发展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和实际意义。

摘要:本文在充分理解“互联网+”本质的前提下,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标准+认证”的手段,对优质中国制造品牌进行宣传推介,从而促进产品出口的模式,并分析了该模式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应固化和扩大上述模式,集中国内相关资源,尽快推出“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联盟+优质制造商国际标准+权威国际互认”模式。从顶层设计上提高中国电子商务的国际领导地位、争夺国际标准话语权,积极推动中国优质制造商的认证,从而为推动优质中国制造的品牌价值,重塑中国制造的新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跨境电子商务获政策支持 第5篇

随着网络日益渗透到商务流通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也更加普遍。而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为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而出台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就明确了七条支持政策,并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

七条支持措施包括: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和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据悉,《意见》将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

目前,利用国际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的纺织企业日渐增多,无论是B2B还是B2C,越来越多的纺织企业加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并在这个平台中做大做强。

例如,绍兴县今年上半年全县自营出口额50.4亿美元,位列浙江省各县(市、区)第三,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遭受国际贸易摩擦、劳动力成本上涨、人民币汇率升值等众多制约。有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销售渠道和贸易形势,突破了传统外贸销售模式所受到的制约,有利于企业简化贸易链条,建立自主营销渠道,形成新的贸易增长点。为此,绍兴县纺织企业积极抢抓跨境电商这个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绍兴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软硬件方面的限制,绍兴县通过独立建设官网进行网上交易的企业较少,大部分都借助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但无论是“阿里巴巴”、“天猫”还是网上轻纺城,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用,中小企业降低了商务成本,拓宽了销售渠道。

绍兴县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前景广阔,目前该县有自营出口企业3400家左右,仅14.7%利用这跨境电商销售模式,发展空间很大。正是看到了外贸大县蕴藏的商机,作为三大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之一的世贸通,今年3月进驻到轻纺城,设立绍兴分公司。短短半年时间,绍兴县大量外贸企业已与其达成合作意向,欲发展电子商务。

也正是看好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外贸增长新渠道,同时也越来越受到许多纺织企业追捧。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亚马逊、EBAY等跨境电商平台从事对外贸易的纺织企业越来越多。如今,已有部分从事外贸业务的纺织企业,利用在外国的客户资源,进口国外奢侈品在建行“善融商城”、“天猫”等国内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零售业务,由过去以对外贸易为主向进出口贸易并重的新型模式转变。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第6篇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应用现状

从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进行分析,2012年中国的货物进出贸易额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进出口贸易国家,但是中国进出口贸易下的增速依旧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在这样的进出口贸易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得到大力的发展,据相关的统计,当前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已经超过5000家,在中国境内通过各种电子商务平台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当前已经超过200000家。2012年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额为2.3万亿元,2013年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额为3.1万亿元,2014年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额达到4.2万亿元,2015年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额为5.2万亿元,从其发展的增速进行分析,到2016年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6.5万亿元,2017年预计将增长到8.0万亿元。

自从2012年中国的外贸交易额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国之后,跨境电商贸易迅速的发展起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的增长,而传统的外贸交易发展速度得到放缓。跨境电子商务当前保持着增长的势头,而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对进出口贸易的需求较大,所以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其必将成为中国外贸发展中的重要增长支柱。中国2010年~2017年的跨境电子上商务交易规模如下图:

(其中2016~2017的数据为预测值)

从图中的数据可以知道,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交易额中,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所占的比例在逐年的上升,由此可以推断,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必将成为进出口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迅猛,国家也在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大力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从当前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部分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从中获取了较多的利益和甜头,所以也为其他还为进入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企业,提供了发展的动力。

二、跨境电子商务流程下的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构建机制

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在全国各地的发展参差不齐,沿海地区、北京等地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在各项指标上都优于内陆、中西地区,为了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在全国各地均衡发展,需要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在全国各地的开展实施,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在全国各个地区进行开展,并有效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可以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建立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有一定的政策上的支持和帮助,改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通关、支付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各个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均衡发展,提高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在国际上的地位。

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在指标选择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

1. 合法性

在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中,相关指标体系的选择合法性是基础,在选择指标的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进行保护。

2. 科学性

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运行是否良好,首先需要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选择有一定的依据,并在指标的评价中,分析出其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之间有良好的配合。

3. 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为了可以全面的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应用状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将其中存在的不足完善,更好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所以在评价指标的选择中,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完整性,为后续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在跨境电子商务流程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的构建,我们以其中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为例进行研究。

在该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一个指标又可以再次的进行分级,形成二级指标,而二级指标还可以再次的进行分级,形成三级指标,共同为跨境电死商务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正确的认识其发展现状。例如其中的财务信息指标中一级指标为获利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二级指标则为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销售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在跨境交易动态信用指标中,一级指标下又分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例如其中的一个二级指标跨境产品信息,其中的三级指标为产品种类、产品价格及数量、产品认证等。

在构建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中,不同的指标体系中,包含着不同的指标,为了保证跨境电子商务的顺利实施,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收益,需要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一个指标体系都可以有效的运行,保证顺利跨境电子商务的顺利进行。

三、结语

当前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提高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是一项较为艰巨的任务,为了有效的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完善,并结合我国各个地区的条件和因素,有效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证全面提高我国整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能力,促进中国进出口电子商贸的发展。

摘要: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的提升,国际地位不断的提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产生,并迅速的全国应用,有效的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其主要的分支,在中国进出口贸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跨境电子商务的顺利进行,需要在跨境电子商务流程下,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评估,全面的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可行性,为其发展提供保障。本文则对跨境电子商务流程下的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构建机制探讨。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构建

参考文献

[1]杨坚争,郑碧霞,杨立钒等.基于因子分析的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财贸经济,2014,(9):94-102.

[2]丁荣涛,任伟.面向协作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网络评价[J].中国商贸,2014,(11):94-95.

跨境电子商务炙手可热 第7篇

作为跨境电商中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亚马逊进驻上海自贸区后,将通过国际运输直接将商品送达中国消费者。届时,中国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无需通过进口贸易代理商,省却了国内分销渠道。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个人跨境网购市场总量突破700亿元。联邦转运根据市场调研预测,2014年中国个人跨境网购交易总量将会突破2000亿元。

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中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手段,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主体已成为中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不过,有关专家表示,跨境电子商务存在高运费、关税和安全性等问题,支付环节则涉及外汇兑换和资金风险,出现纠纷时还面临如何做到公平仲裁、保障买卖双方利益等难题。

电商们布局跨境购物

此前,国内消费者想要购买境外商品,大多借助小卖家代购或自助海淘。2013年12月28日,上海自贸区正式启动自己的官方海淘平台———“跨境通”,被商界视为跨境电子商务阳光化发展的标志。

自从上海自贸区“扶正”海淘之后,跨境电商服务成为电商大军的前行方向。无论是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国务院支持外贸稳增长部署中,都提到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等。目前试点城市有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和广州等。

作为让国内消费者网购海外商品的渠道,阿里巴巴已经拥有了淘宝全球购、天猫国际等,不过马云对阿里巴巴的跨境电商版图显然还有更大的“野心”。

在之前密集到访美国、法国、意大利之后,阿里巴巴集团最新宣布与法国政府签署备忘录,法国品牌将集体进驻天猫,增加法国企业向中国亿万消费者出口商品的机会。

目前,已经有30多家法国品牌入驻天猫,并且即将发布独家产品和限量版产品,其中包括依云矿泉水、拉菲葡萄酒等。而天猫与法国政府的合作,能够让国内消费者买到性价比更高的法国名品。

京东CEO刘强东也将国际化定为京东2014扬帆远航的五大计划之一,宣布今年将加速国际化进程,并在俄罗斯及东南亚建立仓储。京东集团副总裁马健荣透露,日前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到京东进行调研,希望与京东一起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京东也希望在相关政策密集发布后,与海关实现战略層面的合作。

据了解,海淘网、天猫国际等B2C网站均与海外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消费者可从网站进行海外直购且保证价格透明。

国内快递企业也纷纷把目标盯向了跨境购物的运输环节。去年4月10日,顺丰的“海购丰运”正式对外开放,为海淘人士提供了全新的跨境物流转运解决方案。

去年2月,申通美国网站低调上线。此外,申通将在日本冲绳建立第一个海外物流枢纽中心,之后进军马来西亚、新加坡市场,针对的就是海淘市场。

中通快递也透露,将把“向外”进行到底,并在跨境物流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服务操作规范和流程,多渠道灵活拓展国际市场,走国际化发展之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申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顺丰、中通、圆通、韵达、百世网络、宅急送、苏宁云商等。

跨境电商迎来爆发期

有关专家认为,跨境电商具有有效性、及时性、低成本,是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的最佳交易平台。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一片向好,倍感竞争压力的国内电商转向跨境电商,以博得一席之地。

几年前,受购买渠道局限的影响,进口商品对多数中国消费者来说还是一件挺遥远的事。但近年来,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拉近了中国人与世界的距离,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海淘”大军,跨境网购也愈来愈普遍。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个人跨境网购市场总量突破700亿元,而上年才120亿元。

随着美国和欧盟经济触底反弹,外贸形势转好,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迎来爆发性增长。联邦转运方面根据市场调研预计,2014年中国个人跨境网购交易总量数字将会突破2000亿元。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2013年国内消费者支付宝“海淘”消费规模同比增长117%,远高于国内网购64.7%的增长速度,这还没将信用卡支付的部分计算在内。

CN海淘创始人谢文斌认为,跨境电商可能是电商领域的最后一块蛋糕。国内外商品的价格和品类差距过大,加上人民币购买力的提升,海淘、代购行业正以可见的速度崛起。

谢文斌曾在天猫无线团队负责产品,看到海淘、代购行业正在酝酿中的机遇,去年果断和小伙伴们离职创业,并且顺利拿到了数百万人民币风险投资。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认为,电子商务推动了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高效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中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手段。据统计,中国80%以上的外贸企业已开始应用电子商务开拓海外市场。

李晋奇称,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达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未来,中国电子商务将加速外延拓展,并加快电子商务外贸平台建设,着力突破不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外贸监管瓶颈。

跨境电子商务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提出新的需求。中国商务部针对跨境电子商务B2C方式存在的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统计等方面问题,起草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的相关文件。

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文,批准了杭州、宁波、上海、重庆、郑州五个城市作为中国跨境网购的试点,并从信息规范、管理制度、通关效率等方面,大力推进试点城市跨境网购的发展。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了对电子商务出口的六项支持政策,被看做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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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商务研究院副院长李鸣涛说,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主体去年已成为中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跨境电商迎来政策红利。政府层面有可能在解决出口问题的基础上,在零售进口方面出台一些指导意见,促进整个产业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跨境电商瓶颈待破解

有关专家认为,虽然跨境电子商务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但是一些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正在逐步显现。目前跨境交易主要面临清关、关税、物流、资金流和诚信等多种挑战。

事实上,这几年国内有一些从事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网站在运营,但是由于清關、关税、物流等多方面原因,未能掀起发展浪潮。

尽管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流动畅通无阻,然而货物的自由流动仍然受到国界的限制,这也是目前跨境电商发展的最大壁垒———海关通过。

据称,进出口货物通关是跨境电子商务不可逾越的关卡。即便是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也有可能因为进出口货物超过海关规定数量,而被要求进行申报。其间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及费用的支出,常常成为消费者和网上卖家严重的经济负担;此外,因申报不合格而使商品滞留在海关而使消费者无法收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目前,大多数国家仍未能实现个人小额进口税制的系统化管理,即便是同一国家的通关处理,也会因为现场通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同而存在不同尺度。

有关专家认为,如何建立健全小额进口税制机制,并在一个国际性的框架下,真正实现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商与消费者便捷的交易与购物,是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而跨境物流运输渠道仍显滞后。对于跨境物流企业来说,重点考量的内容除极具优势的价格之外,还包括物流配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目前中国跨境物流耗时太长、个人物品邮递总量有限制、商业数据泄密等困难和阻力,严重影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亟待政府部门着力破解。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虚拟性及开放性的商务模式,由此产生的参与者信用不确定性已经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桎梏。

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国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协调配合,制定行业规范、完善认证体系,以及寻求在法律框架下的信用制度安排,都将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跨境购物会涉及跨境维权问题,如碰上货物质量不佳、交货期限延长、运输过程中损害等。由于维权成本高昂,很少有消费者去做法律诉讼。

跨境电子商务还面临支付环节的交易风险。跨境支付涉及的潜在风险,本质问题是洗钱,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业务长期被未取得国内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外资支付机构垄断,为洗钱提供了便利。因此,应尽快推进支付创新,增强中国支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精选7篇)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第1篇物流学跨境电子商务论文1跨境电商主流模式分类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共有四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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