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1篇

大足县农业局农经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本 期 要 目】

农业部、中国银监会:要从五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

社的金融支持

● 重庆: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五个一”示范化建设 ●

陈晓华:要从五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杜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组织者 ● 大足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

● 促农增收的大型专业合作社横店养鸡专业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试点大足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

召开蜂农代表大会

政策在线--- 农业部、中国银监会:要从五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2009年2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 1 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探索金融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着力点,中国银监会、农业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积极构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意见》明确,要从五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一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四是改进服务方式。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来源: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

重庆: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五个一”示范化建设 推进示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五个一”示范化建设:即一个良好的产业依托、一个灵活的运行机制、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一个团结能干的领导班子、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各区县(自治县)要紧密结合柑橘、生猪、蔬菜等市级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每年培育3―5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每年从区县(自治县)示范社中优选50个进行试点,重点开展体制、机制及制度创新与产业链条延伸试点,着力探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农业项目贷款、农村治理机制、新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培育、合作社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的示范专业合作社。

(来源:《重庆市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

讲话回放--- 陈晓华:要从五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近日就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他认为,当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要着力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突出产业政策倾斜,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持续化、制度化。三是加强金融支持,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四是加大税收优惠,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成本。五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规划。

(来源: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信息网)

杜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组织者 2009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组织者,也是扎根基层、服务于广大农民的服务者。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将对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解决“小农民”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向现代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三农”工作新的切入点和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3 行动播报--- 大足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 近年来,在市农委和各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大足县积极引导农民在农业生产发展中要向产业化、组织化、市场化方向靠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迅速发展的趋势。

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42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33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有124个,专业协会有9个,成员总数24158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9802户,获财政扶持资金的专业合作组织53个,财政扶持资金总额298万元,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种植业为主的专业合作社有35个,其中蔬菜专业合作社17个,水果专业合作社15个,以畜牧业为主的专业合作社有45个,其中生猪专业合作社就有32个。

在我县发展的所有专业合作社中,多数都是以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为主,其中,拥有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3个,实施生产质量标准的专业合作组织4个,拥有注册商标20个,共计培训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民31448人,资产总额9916万元,成员户均纯收入0.89万元。

大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之迅速,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切实在为当地老百姓谋福、造利。

(来源:大足县农业局农经科)

乡镇动态--- 4 促农增收的大型专业合作社横店养鸡专业合作社

大足县龙水镇横店养鸡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5年,刚成立时,该合作社吸纳附近规模蛋鸡养殖业主48户入社,养殖规模30余万只,占全县规模养殖总量的近50%。现在,已发展入社社员147户,饲养蛋鸡45万只,年产值达4300万元,经济效益700多万元。

横店养鸡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加强信息技术交流、饲料组织、产品的组织销售等服务。目前,该合作社已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了有效改善专业合作社的养殖条件,保障专业合作社周边的生态环境,做到可持续发展,该社于2007年引进了一家生物有机肥料厂,投资总额1500万元,现已基本竣工。该厂投产后,可以完全消化本专业合作社和全县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禽畜粪便,大大提高该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效益,有效促进我县生态环境的改善。

该合作社的建立带动了当地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在全县养殖专业合作社中起到了一个带头和榜样的作用。例如,该合作社成员之一吕本松,他家的蛋鸡养殖规模是村里最大的,蛋鸡数量超过4万只,日产鸡蛋近4万枚。正是他加入了该专业合作社,在购买饲料等原料和鸡蛋销售方面都对他有很大的优惠,不但使他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也激发了他的养殖积极性,吕本松只是该合作社的一个成员代表,其他的入社社员也跟他一样,在加入了专业合作社以后,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增加了他们的收入。

(来源:大足县农业局农经科)

5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试点大足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召开蜂农代表大会

2008年,大足县被定为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试点县,在市农委的指导下,在县委、县府高度重视下,大足县农业局制定了《大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方案》。目前,该方案“完善机制模式”发展完善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已正式启动。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现已建成了一条完整的蜂蜜生产流程线,并且已顺利通过QS认证,成功申报了绿色食品,在2008年被市政府评为模范专业合作社。

为能更好地发展养蜂专业合作社,使各地蜂农能够相互交流养蜂经验,2月25日,在蜂业园区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蜂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足、铜梁、荣昌等地蜂农代表,农业局、畜牧局、供销社、宝顶政府等领导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由该合作社办公室主任霍志能主持。

会上,该合作社股东之一龙训民作了讲话,主要回顾了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在2008年取得的成绩,他说,2008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合作社实现总产值1.3亿元,户均收入13.5万元,同比增长25%。龙训民还对2009年的工作计划作了安排,结合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办公地址临近世界文化遗产、文化旅游胜地大足石刻优势,2009年该合作社准备投入120万元修建蜜蜂博物馆,投入60万元修建产品展示厅,以增加合作社知名度。投入20万元修建蜂具加工厂,降低社员成本。该合作社还将入社社员实行生产合同制,价格保底制,对社员所交的产品实行标准制,利益分配实行双赢互利制。所有这些计划投入使用后,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将更具规模化,入社蜂农会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会上,农业局、畜牧局、供销社等单位领导分别作了发言,都对该专 6 业合作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要求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树立团体意识、品牌意识、发展意识和安全意识,更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也愿意为该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服务。

会上,大足片区蜂农代表郭友仁的发言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他是一位74岁高龄的老人,戴着一副眼镜,精神饱满,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更年轻,在会上,他讲了他这几十年来的养蜂感受,以及他经过实践总结出的一套养蜂经验,他还说,做一项事业,首先你要热爱它,然后你要用心去做,一定会取得好成绩。郭老的一番话,得到了全场所有人的热烈欢迎。

会议最后,还表彰了2008年对天桥养蜂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工作作出贡献的片区负责人,奖励了蜂具三套,面网三包等一些适用的养蜂工具以示鼓励。

(来源:大足县农业局农经科)

区县取经--- 重庆市武隆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五大特点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强力推动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后,重庆市武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呈现以下五大特点:一是带动农户多。2005 年到2008年,全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22个,入社农户19515 户,覆盖农户达34567户,占全县96200户农户的 60 %左右。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240户,最多的如火炉镇华禹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养殖户496户。从产品看,烤烟带动的农户最多, 7 全县118个烤烟专业合作社带动种植户达到6081户。二是覆盖范围广。从种养植面积看:专业合作社履盖面积达191189亩,占全县农耕面积20 %以上。从产品看:履盖几乎涉及所有种养殖业的农产品,如粮食、烟草、蔬菜、畜禽、水产、果品、中药材、茶叶等。从业态看:有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流通、服务业等。三是发展势头好。合作形式已从最初的松散型逐步向紧密型发展,管理由各自为政向集中统一管理发展,销售由各自对外向统一对外发展,核算由单户核算逐步向统一核算发展,服务由分散指导向统一服务发展,种(养)技术由传统向现代标准化发展,发展模式由单一的种养植(殖)向种(养)、加、销发展••••••如风来乡绿林蔬菜专业合作社共吸收社员255户,2008年发展榨菜2000亩、辣椒1500亩,建成榨菜池10口,能腌制榨菜3500吨,并已签定协议引进人才指导加工。

四是培养了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培养了一批农村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如火炉镇华禹生猪养殖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采取赊销饲料、指导饲养、回收活猪、对外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效果很好。2007年收购销售生猪30000多头(其中专业社内收购12000多头、户均30头以上,社会收购17000多头),养猪户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较好地带动了火炉镇的养猪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五是促进了增收。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不仅促进了观念转变、增强了科技意识、市场风险意识,同时学到了技术、增强了致富本领、拓宽了致富门路。如火炉镇梦冲塘村四季养殖专业合作社吸收社员32户,发展水产养殖120亩,实行统一发展规划、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对外销售。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8万元,平均每户收入3.5万元。文复乡兴隆村社员王峰是一名种植日本甜柿的大户,在加 8 入专业合作社前每亩产量只有250斤左右,亩平收入只有500元左右,2007年在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下,种植的9亩甜柿平均亩产500斤以上,亩平收入突破了1000元。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69期)

抄报: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并江书记、周县长、颜常委、文全副主任、建华副县长、家胜副主席,重庆市农委 抄送:各街镇乡人民政府

发:农业局各科、站、场、校,各街镇乡农技服务中心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2篇

架起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县一直把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引导,放手发展,围绕全县的特色种植、主导产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建设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了28个

,拥有会员8600名,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带动农户2.8万户。从发展模式上看,*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县优种猪养殖协会依托三农养殖公司建立,现发展会员18个,带动农户380户,年服务收入60多万元。二是部门领办型。如县养猪产业协会依托县畜牧局,由技术人员、养殖大户组成,现拥有会员150个,年创效益70多万元。三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如王怀志创办的*县星火食用菌研究所,开发了秸秆种菇生产新技术,引进了台白菇新品种,现已发展会员300多个,年服务收入达到20多万元。孟英水创办的杨户食用菌协会,利用机制冷库,开发了冷库反季节生产食用菌新技术,引进金针菇、杏胞菇等新品种,现已带动100余座冷库栽培食用菌,发展会员120多个,年服务收入达到30万元。四是乡村干部领办型。如王西章乡南寺庄村支部书记白振亚牵头创办了王西章冬瓜协会,发展会员300名,带动冬瓜种植6000亩。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当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中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虽然已经起步,但运作不是太规范,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要求。一是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不强。目前,现有的28家农民合作组织能带动2.8万农户,仅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23,并且年服务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合作组织仅有县养猪协会、优种猪养殖协会和天成梨果协会3家。二是机制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度建设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合作章程和相关制度,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以致于合作组织与会员之间权责不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如天成梨果协会成立之初就没有制定合作章程,与会员之间是松散型合作关系,收购会员农产品、向会员提供服务也仅限于一纸协议,没能从制度上保证合作组织规范发展。三是服务功能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刚成立时多注重于引进品种和技术服务,对生产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等产前、产后系列化服务不到位。如县梨果产业协会依托县梨果产业集团创办,梨果产业集团倒闭后,由于没有龙头企业依托,现仅向会员提供一些农资、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在产品加工、销售服务方面还是一条短腿。四是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盈利性组织归工商局管理,非盈利性组织归民政局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也经常插手管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出现了“谁都管理,谁都管不好”的问题。另外,有些乡镇、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认识不到位,组织引导力度不大;一些农户思想不解放,总认为只有“官办”的组织靠得住,对农民合作组织缺乏信任,不敢依靠。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组成或者加盟各种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共同抗抵御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当前农民奔小康的必然选择。目前,农民有自发组织起来共抗风险的愿望,企业有组织农民同享利益的冲动,关键是需要县乡政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

1、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新世纪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最有效的手段来抓,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切入点来抓,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重点抓一批章程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完善,机构比较健全,利益机制比较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2、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新生事物,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要尽快研究制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措施,积极给予支持和扶持,特别是在资金、税收、信贷、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比如财政部门可以考虑安排一定的启动资金;工商、民政部门要明确登记办法,完善有关手续和程序,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独立的合法地位;政府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搞好服务,真正形成合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3篇

摘要:在入世后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全面接轨的大背景下,如何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有效组织起来以应对竞争激烈的大市场,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道必答题。该问题的解决程度,事关我国农业竞争力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经济社会稳定等诸多方面。通过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降低风险、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经济有效性,可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向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交易成本;规模经济;经济有效性

作者简介: 赵鑫(1954—),男,辽宁岫岩人,经济学博士,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农业经济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李龙珠(1977—),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东北林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为实现共同的经济和社会目标成立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对于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加速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至2009年底,全国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4.64万家,比上年增长一倍多;实有入社农户约2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2%,入社农户数量也比上年翻了一番①。从经济有效性角度探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动因,有利于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探索科学发展模式提供理论支持。本文将从交易成本、规模经济、生产要素流动、抵抗风险、促农增收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有效性展开研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降低单个农户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由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提出,是现代产权经济学基本的、核心的范畴,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零交易成本的假设前提。科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包括从市场收集信息,进行交易谈判,以及监督和约执行等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将交易成本概括为:交易成本是人们从无知到无所不知的运输成本[1]。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言,其交易成本有以下几方面。

1. 信息成本。主要指农户进行市场调查,获取各类农产品、生产资料、农业技术等价格分布和质量,寻找买方、卖方,获得其行为的有关各种信息而付出的成本。在我国,农民散居于农村,加之农村信息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民获取市场信息难度较大。

2. 谈判、订立合约成本。指农户为确定农产品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事项所进行的谈判及起草、讨论合约所花费的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某些行政命令对农户生产经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但大多数农户面向市场生产,加之存在订单农业,因此,签订合同时协议价格、商议确定农产品质量标准等均需花费时间、精力和物质成本,确定交货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事项也需成本。农民若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利润,一定要付出谈判、订立合约成本,这对于法律知识并不十分丰富的农民来说,成本较高。

3. 监督执行合约成本。即通过监督来防止合同执行人任何可能违约行为的成本。在交易过程中,不排除某一方不遵守合约,利用交易对手的无知或轻信而给自己谋利益导致对方利益受损,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合约签订双方必须监督合约执行情况,需要付出相应成本。若一方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为了维权而进行“索赔”则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机会成本。

不难发现,交易成本彼此间存在交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活动较为繁杂,农户若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利,无法避免付出交易成本。在以人力、畜力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即使农业小规模经营生产成本可能低于大农场经营成本,但因交易成本高,农产品的总成本依然较高。在以机械耕种占主流的情况下,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仅生产成本高于农场经营,且交易成本也远高于农场经营,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据山西省社科院有关课题研究资料表明,43%左右的农民生产农产品所应得利益流失于加工和流通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交易费用较高的活动卷入组织内部分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获取市场信息、销售农产品,可使多个农户到市场进行的多次交易变为一次,可有效降低外部交易成本。

假设有x个农户去y个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或销售某产品1次,则交易次数为:

T1=f1(x,y)= x·y

如果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x个农户交易x次后,再去y个市场上去交易y次,交易次数则为:T2= f1(x,y)=x+y

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对效率为F(x,y),则

F(x,y)= T2/ T1= x+ y/ x·y

由上式可见,当交易次数大于2次时,F(x,y)<1。x,y的值越大,F(x,y)就越小,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节约交易费用的成效越明显。由于交易费用与交易次数成正向关系,成员数量越多,交易市场越复杂,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节约交易费用的成效就越明显。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以低于市场价格或者赊购的方式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可为成员节约大量生产成本。调查显示,约50%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生产资料比市场价格低15%以上。由于合作组织提供的生产资料在价格和质量上有优势,因此会员愿意从合作组织购买生产资料,约50%的合作组织对成员的生产资料供应率都在80%以上。以成员最多(2万)的河北省宁晋县伍烈霍果品储销合作社为例,2004年为社员提供果袋包装160万套,优良梨果种芽100万个,优质农药10吨,优惠总额85.2万元①。

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基础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使分散的农民在保持产权独立的前提下组织起来,既可提高农业的市场集中程度及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又可形成与中间商和企业主谈判抗衡的力量,在交易过程中实现自我保护能力的增强和谈判地位的提高。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实现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Economy of Sale)指由于生产规模的适度扩大,使生产要素得到更合理的利用,达到平均成本的降低,进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2]。规模经济反映平均成本和单位成本随产量减小而增长的趋势。因此,合作社在一些平均成本曲线呈现下降趋势(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的产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Sexton,1986)。

很多学者认为,规模经济对于合作社来说至关重要,甚至是其发生的基本动因之一[3]。无论何种经营规模的农户,相对于交易对象而言均为独立个体,势单力薄。当前,农产品市场的交易状态是,数量较少但购买规模较大的买者或中间商购买数量较多但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高度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影响我国农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可较好地解决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民组织化的问题,这对于实现农业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有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成本由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两部分构成。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大小与农业规模经营有关。规模经营很重要的一个前提为土地集中,而扩大土地规模、获得规模效率的结果,或是为农户因土地占有权受到侵犯而反对土地集中,或是为建立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基础上的日渐工业化。由此可见,规模经营较难实现,至少在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内较难实现,这与提高农业经济总体效率非常矛盾。若想提高农业经济总体效率,较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来实现新的规模经济。组织内成员通过分享和使用大型农用生产资料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引入新品种、新技术的产品创新来增加其农产品经济附加值,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为其成员谋划销路、开辟市场,单个农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即可购买和使用生产资料,销售其农产品,这使得流通成本节约成为可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通过集中买卖、集体谈判来改变其在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使获利成为可能。

东德、西德统一时,曾设想将原东德的农业组织形式规模变小,但6年实践下来,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仍具有一定生命力,保存了下来。如在柏林-汉诺威地区合作审计联合会,其下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5年间从320个变为300个,仅减少20个,每个生产合作社平均规模为1700公顷。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一是大型的生产单位可更经济有效地使用现有的农机、大型设施等不可分割的生产要素(如养奶牛规模要达到400头才可充分利用挤奶及运输设备)。二是农民自愿加入这些新的合作社,他们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股份资本、土地等)可以获取合理的收益[4]。

研究发现,农户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决于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和加入后风险的评判[5]。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来的规模效应一经被农户认可,则会吸引更多农户加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组织不断壮大与农户不断增收相互促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农业生产要素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获得人们需要的各种农产品所必须投入的各种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以土地和水为代表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科学技术。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活动的实质即为节约生产要素,其目的在于以较少投入获得较多产出。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生产要素的聚合和优化配置,有的有劳动力缺乏信息,有的有信息缺乏资金,有的有技术缺乏土地,还有的善种养不善经营,这些潜在的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往往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在我国,农村资本、劳动力市场还很不健全,有的甚至还没有发育,使得农村的生产要素不能合理有效地配置,制约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以资本市场为例,据统计,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撤并了3万家以上的机构网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从业人员和信贷资源严重不足[6]。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12.6%的乡镇没有储蓄所,而在西部地区,20.1%的乡镇没有储蓄所。全国仅7.6%的乡镇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市场,77%的乡镇没有农产品专业市场,销售地批发市场的市场设施、交易工具很原始,路边、桥边、河边市场随处可见。

在当前市场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单个农户获利困难很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直接为从事家庭经营的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而且通过兴办经济实体、搭建平台、缩短市场链条等方式,既可对组织内及其能力辐射范围内的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同时也可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分享流通领域和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利润,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2008年年底,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农超对接”作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产销衔接的重要举措。2009年农业部调查表明,“农超对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流通成本降低20%~30%,销售价格提高10%~20%,超市采购成本降低10%,消费者能以更低廉的价格购买更新鲜质优的农产品,从而实现双赢。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降低多种风险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通常会设定相应的经济目标,并通过各种经济活动以实现既定目标。但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脚步不断加快,人类越来越将自身置于地震、山洪、海啸、冰冻等自然风险和经济危机全球化、禽流感暴发等风险社会中。在这一大背景下,农业生产本身所固有的生物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特点,使得农民完全依靠个人力量单兵作战很难实现既定收益目标,甚至根本就无法完成既定目标。农民急需通过联合来壮大实力以应对各种各样的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可满足农民这一需求,通过组织与联合,可有效降低组织成员三方面的风险。

一可降低市场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一家一户联合起来共闯市场,可改变单干户因经营规模小、信息获取能力低、自身素质不高、谈判居于弱势的局面,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面与市场连接,农户按合作经济组织的分工进行生产加工,可发挥合作优势,有效降低盲目性,从而减少风险。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后,还可通过购置快捷的交通工具、信息处理设施、聘请专门管理人员等方式,来增强获取信息能力。

二可降低自然风险。农产品中的蔬菜、水果、畜产品等均易腐烂,产品成熟或采摘后除去及时卖出部分,其余若无法科学储存或加工则会腐烂变质,而通过组织、联合,通过建立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生产线,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突出的特点即为合作,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组织内成员可通过各种方式的互助来恢复生产,以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三可降低技术风险。尽管农产品市场进入门槛较低,但加入WTO后对农业生产标准化要求日益增高的现实,使得农产品科技含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每项新技术的开发及采用均伴随着一定风险,研发资金的投入多少、新技术适用性的强弱、推广体系健全程度的高低及使用者综合素质的高低均会对技术实施成功与否、成效如何产生影响。相对于政府农技推广部门技术推广中存在的推广成本高、时效性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和农业生产结合更为紧密,对于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针对性更强、成本更低、更富有主动性,可有效提高技术普及的广度和深度,将技术失败的可能降到最低点,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新技术带来的增产增效潜力。

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促进农民增收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政府和广大农民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但这种增长并非呈现快速、稳定、持续的状态,却显现出很大的波动性和阶段性。1949—1956年和1979—1984年,这两个阶段的农民收入增速均超过了7%,究其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为制度和组织创新主导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而其他阶段农民收入增速则较慢。

诺思认为,即使没有技术变革,通过制度和组织创新也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实际上,这两个阶段的农民增收正得益于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1949—1956年,土地改革使农民拥有了土地,摆脱了地主的剥削与控制,农民开始为自己劳动。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和生产合作社的出现解决了农业分散生产的问题,农业和农民收入以较高速度增长。1978年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为标志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生产与劳动报酬之间的矛盾,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也随之增长。

但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持续低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6年为3.28∶1,2007年为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农业部的数据表明,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8年的3.31∶1扩大至3.33∶1,绝对差距由2008年的11 020元扩大到12 022元,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尽管农业单产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想方设法保证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收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三农”问题更是党和政府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在整合资源、扩大实力的基础上,通过与交易方进行讨价还价来保护组织成员利益,使得购买者不能以低价格、压低等级来占有农民的生产剩余;通过开发名、优、特、新产品,来提高产品的档次、质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通过拓展农业产业链,把生产环节向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延伸,将农产品加工、贮运、批发和其他服务环节所取得的农产品附加值返还给农民,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通过推行统一的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程度;通过签订购销合同和制定保护价,维护农民利益;通过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释放出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这些均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农增收的有效渠道。

据农业部经管司统计,2004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和周边农户代销农产品总量高达2亿多吨,代购化肥、农药、饲料、农膜等生产资料近1亿吨,经营服务盈余187亿元,其中有19%的盈余约36亿元返还给了成员,26%的盈余近50亿元用于股金分红,平均每个成员获得盈余返还和股金分红收入364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成员增收幅度比一般农户普遍高出20%~50%[7]。

如果把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从事相同产品经营的农户进行比较,明显可以看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收入要明显高于未加入的农户。据统计,北京市加入农业行业协会的农户,户均增收达2413.9元。怀柔区虹鳟鱼协会以顺通虹鳟养殖中心为龙头,增强协会综合服务能力及对农户的带动作用,突出抓销售渠道,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带动了餐饮、旅游、交通等三产的发展,增加了山区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对山区农民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入会农户户均增收5000余元[8]。

综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先富带动后富的有效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实现形式,尽管其生成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过程,但可以肯定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将交易费用较高的活动卷入组织内部分工来降低交易成本;可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来实现规模经济;可对组织内及其能力辐射范围内的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来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可通过组织联合后的实力壮大来抵御市场、自然和技术风险;可通过增加农民生产剩余、农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业产业链和释放农业劳动力来促进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这些经济有效性,可使农民获得其他组织无法提供的潜在利润,因而极具发展潜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政府可从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几方面的经济有效性入手,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 考 文 献

[1]STIGLER,G. The Imperfection of Capital Market[J]. 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1975,(3).

[2]雷海章. 现代农业经济学[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3]徐旭初.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以浙江省为例[D].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4]张晓山. 德国合作社的几个特点及对我们的启示(上)[J].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7,(5).

[5]STEVEN T. BUCCOLA. Abdelbagi Subaei Optimal Market Pools for AgriculturalCooperatives[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1985,(2).

[6]黄维健,王春播,屈霞. 对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支持政策的思考[J]. 农业经济问题,2009,(8).

[7]刘倩,赵慧峰,苏红娟. 政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因与职能分析[J]. 农村经济,2008,(3).

[8]李瑞芬,何美丽. 北京农业行业协会发展现状调研与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8,(1).

[责任编辑国胜铁]

Analysis of Economic Effectiveness of Chinese

Farmers’ Specialized Economic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ZHAO Xin,LI Long-zhu

(College of Economy Administration,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

Harbin, Heilongjiang 150001, China)

Key words: Farmers’ Specialized Economic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transaction cost; economy of scale; economic effectiveness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4篇

摘 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结合典型调查的结果,研究了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天津;现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较好地满足了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组织化的平台,并取得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规模效益[1-2]。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天津市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1 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农民合作的紧密程度,可以归纳为3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从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形式,笔者将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简称合作社。

1.1 发展规模

随着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天津市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合作社进入了规范发展、依法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2014年10月1日天津市正式实施《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通过创新发展模式、优化配套服务,全市农民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加。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底,天津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4 150家,辐射带动农户35万家。

从行业分布看,合作社的发展已经逐步拓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农机、土地流转、植保等多个行业,其中以分布在种养殖业为主,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数量占合作社总数的比重约为59.18%,从事畜牧业的合作社比重约为16.41%,两者合计为75.59%(表1)。从合作社服务的领域看,合作社从向成员提供附加值较低、单一环节的生产服务正逐步向高效益、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方向发展。合作社,特别是联合社,经营范围从农副产品的生产延伸至加工、储藏、运输、包装、销售全过程,包括相关品种的引进、技术咨询服务等。全市开展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38%;仓储、运销、加工等较高层次服务为主的合作社占32%;生产服务为主的合作社占30%。2013年以来,天津市试点建立了12家整村建制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累计入股土地面积达到试点村土地面积的92%,农民带地入社达到了试点村农户数的93%。

1.2 发展类型

天津市合作社主要有4种类型。一是能人牵头型,主要是依托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等优势组织农民组建的合作社。天津市大多数合作社属于此种类型,占全市合作社总量的82%。二是村级组织引导型,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号召,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农产品(如武清区大黄堡、上马台的水产养殖;汉沽茶淀镇的葡萄种植;静海县西翟庄的枣树种植、团泊的水产养殖),组织从事专业生产的村民自愿加入成立的合作社,此类型占全市合作社总量的9.2%。三是涉农企业参与型,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其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织农民组建的合作社,占全市合作社总量的4.6%。四是技术部门领办型,即依托基层农技部门,利用其技术、服务等优势组织农民组建的合作社,占全市合作社总量的3.4%。

2 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天津市合作社的数量增长较快,但总体上来看,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经营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

2.1 合作社整体数量偏少,组织化程度不高

截止到2012年底,天津市农民合作社有3 000多家[3],而同期北京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 179家[4],资产总额60.6亿,总收入76.8亿元。按照市级合作社、示范社的标准要求,天津市规范化程度高、综合作用突出的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社分别只有24家和154家,分别只占合作社总数的0.9%和6.4%。全国省级示范合作社占合作社的比例为10%;2012年6月底公布的600家[5]全国示范合作社中天津市只有5家,仅领先于新疆建设兵团和西藏,而同期的北京、上海均为12家。

合作社组织规模偏小,导致农产品生产规模较小,缺乏市场影响力。调研中发现,相对于大企业、大客户成千上万吨的需求,大多数的合作社存在产品质量不统一,数量过少,品种单一的问题,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6]。

2.2 合作社融资难,缺乏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

调研中发现,由于入社农户本身的收入低,出资有限等原因,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发展面临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但也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给其贷款时缺少抵押物品或必要的担保,或是贷款手续繁杂、授信额度低。

目前,对于合作社来说,科技人才数量明显不足、总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不但需要懂得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人才,还急需复合型管理人才[7],这是当前许多合作社所面临的发展“短板”。调研中发现,通过对黑马、曙光、清水园、军亿达等多家不同类型合作社进行访谈调研,各合作社负责人均把科技人才缺乏作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合作社地处郊区县,工作生活环境、各种待遇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受薪资待遇、发展前景、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合作社很难招到人才,更难留住人才。

2.3 合作社品牌优势弱,市场竞争力不强

受资金、人员素质、专业技术等条件而限制,多数合作社对发展生产的再投入扶持不够,从事农产品加工和新兴产业开发的能力不足。只是简单从事农产品的初级生产和销售,产品级别层次低,致使专业合作社上档次、上规模难度大,发展后劲受到局限。农产品种植、禽畜养殖等同类型、同行业、同领域合作社创办较多,缺乏加工、销售、精包装等配套产业支持,产业链较短,农产品加工深度不够、附加值低,导致农民获利较少。

对品牌使用还存在误区,大部分合作社缺乏商标注册、保护、拓展、包装等相关知识,对品牌认知不深、反应不敏感,不能充分利用品牌进行业务洽谈、销售产品、提高价格、开拓市场、树立形象等。调研中发现,有些合作社虽然申请了注册商标,但担心商标被乱用,影响合作社信誉,生产产品不用商标,造成了部分农产品商标资源浪费,或处于闲置状态。此外,部分专业合作社广告意识淡薄,对自身品牌缺乏深度包装,宣传不够,致使品牌知名度低、获利能力不强。

2.4 合作社制度尚不健全,管理运行有待规范

目前,天津市合作社在人员构成、出资方式、资源分配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调研中发现,一是成员构成“家族化”,组织能力较弱。合作社成立之初,成员多是本村的亲戚朋友,内部管理制度缺失或仅停留在“应付”工商注册登记上,合作社逐步演变成“准家庭式”组织。二是出资方式不规范,成员利益不对等。由于合作社不需要验资,对实物出资不需要评估,客观上造成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现象;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大多合作社不按照章程实行权利共享、资源分配,而是呈现出“大户”为了自身利益组织生产经营、其他成员服从的状态,失去了合作的本意。三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关系不紧密。成员之间的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致使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3 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3.1 支持农民开展股份制、资金互助、农业服务等多种类型合作

在现有专业合作为主的基础上,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农户+股份制合作社+市场”的组织模式,通过生产要素入股的形式,让农民与合作社间建立起关系更加牢固、结构更加合理、要素更加丰富的联结方式,强化合作社内部凝聚力,提高农民投入合作社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增强合作社发展后劲,为农民各类生产要素的升值转化提供更多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试点开展资金互助,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通过吸收农民股金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互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合作社成员农民改善农业生产设施装备和开展二、三产业创业的资金需求。大力支持农民创建农资购买、农机服务、技术支持、流通配送等服务型合作社。

3.2 引导“强强联合”大力支持发展合作社联合社

鼓励合作社以生产、销售、加工、服务等为纽带,建立跨村、跨乡镇、甚至跨区县的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借助合作社这一主要生产组织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让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参与进来,把“小散弱”的合作社组织起来。通过联合社的形式,将同类型、同专业的合作社做大做强,推进不同类型、不同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互补,互促发展。重点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区域性销售联合社,实现区县范围内的产销统筹协调,解决现有单一合作社农产品类型少、持续供给保障不稳定等问题,切实满足农产品直供直销对产品类型及供给持续性的要求,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比重和水平。

3.3 改善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

3.3.1 完善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引导合作社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科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实行规范运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建立独立的财务,并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记录制度,围绕质量安全,抓好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产地和质量认证,努力提高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品牌统一制度,要抓好合作社成员产品包装的统一和品牌的统一,整合品牌,形成品牌优势。

3.3.2 拓展服务功能 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鼓励合作社改良农田、引进新技术、“新特优”品种、自动化生产设备、仓储设施、信息化装备和运输车辆,切实提高合作社现代化生产能力。加快提升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8],通过推介会、展销会等为合作社搭建营销宣传平台,支持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塑造宣传合作社品牌优势[9],引导合作社依据有关质量安全要求,严格实施控药、控肥、控添加剂。鼓励合作社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支持合作社参与无公害、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等。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一批懂生产、会经营、善营销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鼓励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打造一批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强化成员培训,组织开展对成员进行法律法规、合作知识、农业科技、财务管理、农产品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

3.4 健全合作社配套管理规范机制

加大对合作社经营管理的监督,强化监事会(监事)在合作社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合作社成员对经营情况的知情权,进一步健全完善合作社风险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合作社财务监管力度,建立完整的成员个人账务。建立合作社注销机制,对不合法、不规范、不诚信、不经营的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提高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社会信誉,让现有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更多地倾斜于发展规范、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试点建立合作社外部审计制度,对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外部审计,允许一定数量规模的合作社成员或债权人提出外部审计申请。在重点支持建立各示范社的同时,加快建立普惠性的合作社公用服务平台,统筹利用各类资源,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培训等综合性服务[10-11]。

3.5 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的宣传工作纳入农村普法规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了解其精神实质,增强农民群众的专业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大力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各级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强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办社”或到合作社任职。

参考文献:

[1] 董长海,张广智.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及发展探析[J].河南农业科学,2009(12):5-8.

[2] 哈斯,修长柏,史云生.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3(6):1-2.

[3] 张道正.天津农民合作社已逾4000家 辐射带动30多万农户增收[EB/OL].(2013-07-29).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3/07-29/5097843.shtml.

[4] 徐田华.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当代经济管理,2013,10(35):33-37.

[5] 作者不详.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共600家)[EB/OL].(2012-07-06).http://www.gzny.gov.cn/zwzx/zwxx/2012-07-06/18652.html.

[6] 白剑.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中的经营组织作用[J].山西农业科学,2009(9):79-83.

[7] 杜文静,赵慧峰. 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参加资金互助影响因素分析[J].天津农业科学,2013,19(12):27-30.

[8] 张颖,李丽君.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探析——以天津市武清区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14(8):148-152.

[9] 潘春霖, 王晓蓉,李凤菊,等.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研究[J].天津农业科学,2013,19(8):51-53.

[10] 张卫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基于启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J].天津农业科学,2013,19(12):42-45.

[11] 宝宏. 关于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4(4):113,116.

[12] 许亚芬. 浅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6):10-1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5篇

目前, 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33个, 其中种植业62个, 养殖业84个, 农机55个, 农资服务20个, 水产4个, 林果业2个, 其他6个。注册资本近3亿元, 发展成员18520人, 占全区农业总人口的1.70%, 直接带动农户8万余户, 占全区总农户的35%。牡丹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仅2009年, 全区就新组建合作社44个。二是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行业从起步阶段的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逐步扩展到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加工等各个行业。三是合作层次逐步提高。由起初的简单劳动联合、技术信息服务, 向资金组合、农资服务、农产品加工和销售转变。四是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全区的合作经济组织绝大部分在工商、民政、农业部门进行了登记 (备案) , 组织机构比较健全, 章程比较规范, 制度比较完善, 部分合作社还开展了经营性活动, 在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促进农产品的加工、销售, 增加农民收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存在问题

尽管我区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 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二是发展不快, 覆盖面小。目前部分乡、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但区域分布不均衡。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特色不明显、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的乡、村,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较少, 发展慢。三是组织化程度不高, 带动力不强。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兴办实体, 服务基本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上, 提供加工、运销、储藏服务的很少, 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组织与社 (会) 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 基本上处于松散状态, 对农民的带动作用不明显, 组织处于随机性运作和动则有、静则无的状态。四是规模不大, 经济实力较弱。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规模太小, 自身经济实力不强, 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加工能力、运输手段、交易方式等以及从业人员文化素质都还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 工作手段落后, 掌握信息的面和量较小, 不同程度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3 下步采取的措施建议

3.1 搞好示范社创建

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示范原则, 每个乡镇办事处选择1~2个, 区里选择5~10个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农民增收作用明显、运行机制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乡、区级示范合作社, 明确示范发展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 强化服务指导。重点进行扶持, 促其快速发展, 以强有力的示范作用, 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带动力, 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 发挥示范引路作用,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 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今年要在全区范围内, 选择比较好的合作社, 积极向省、市里推荐为省、市级示范社, 争取上级给予重点扶持

3.2 开展技术培训

今年区农业局计划对全区经管干部、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和合作经济组织理事长进行一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 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 将继续利用明白纸、以会代训的多种方式, 对合作经济组织人员, 进行业务培训, 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 促进其健康发展。

3.3 加强规范指导

本着“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提高”的原则, 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 以规范促发展, 着重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一是民主的管理机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规范的章程, 并根据章程设立和健全会员 (代表) 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组织, 做到职责明确, 各司其职。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二是经常的自我服务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探索创新以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自我服务机制, 及时为广大会员提供市场信息、种养技术等服务。三是有效的监督机制。引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内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 定期向成员公开收支情况, 接受监督。

3.4 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享受到优惠政策。对具备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登记注册、年检等过程中要减免相关费用;对开展经营活动的, 要使其享受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创办养殖小区及从事农产品收购、运销、加工等需要使用土地的, 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作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申报主体, 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 在财政支付、税收、贷款等方面, 扶持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3.5 强化服务职能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 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优质的服务, 引导、帮助、支持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协调组织与各方面的关系, 搞好信息服务和标准化建设, 为农民提供及时、可靠的科技、经济和市场信息, 帮助建立健全一些企业管理的制度。对农民进行必要的素质培训, 着重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 提高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改造和整合传统的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 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有关部门加强配合, 运用更多经济手段、优惠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服务, 正确引导、扶持和保护其发展, 共同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6 切实加强领导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正处在发展阶段, 需要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农业局继续牵头抓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认真制定发展规划, 搞好业务培训和示范点建设, 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议发改、财政、民政、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国土、交通、外经贸等部门, 各司其职, 通力合作, 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

摘要:近年来牡丹区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 创新机制, 理清思路, 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展模式, 有效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6篇

赵淑敏

汤阴县地处豫北地区,总面积646平方公里,总人口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7万人,农业劳动力23.3万人,计税耕地面积55.19万亩,全县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气候条件优越,盛产小麦、玉米、棉花、食用菌、蔬菜等农产品。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现状

近年来,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汤阴县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招商引资,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通过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成为国家商品粮、优质棉基地县,中国食用菌行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全国食品工业强县,河南省畜牧产业化先进县,安阳市优质强筋小麦产业化先进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县。

2004年,全县“三超”(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带动农户超万户)农业龙头企业达5家,新建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4家,扩建年产值超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12家,全县农业龙头企业总投资达3.6亿元,利税达2.6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规模小,缺乏带动力。该县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低、小、散、弱”现象,突出表现在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带动能力弱,加工水平不高,链条短,市场竞争力不强,扩张缓慢。2004年,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各有1家,占全部涉农龙头企业的2%,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真正能带动一批基地,牵动一个产业,并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大“龙头”还较少,不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一般地说,农民组织化程度越高,制度效率和经营效率就越高,经营成本就越低。如果没有农民适度而有效的组织化、龙头企业很难直接与众多而分散的农户打交道。该县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或买断关系,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没有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经常出现摩擦和矛盾,消弱了龙头企业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也不能正常地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限制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三)微薄的利润使农户失去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动力

在产业化经营模式中,农户处于被动的、依从的地位,在利益分配上无法取得更多的发言权;在产业化内部分工中,农户主要负责生产和加工,对农产品的市场信息不清楚,对整个产业链实现的全部利润更是心中无底;与中介组织相比,农户显得单枪匹马,缺乏谈判的必要信息和经验。因此,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合同,本应是双方利益协调一致的,但实际上却变成了一方提出方案,另一方被动接受,没有农户与中介组织讨价还价的余地。

(四)农产品质量较差,监控体系不完善。我县农产品仍然存在“优的不多,多的不优”的状况,无论从结构、质量、专用化、多样化来看,还是从贮藏、保鲜、运输、加工来看,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体系不健全,检验检测与监督控制乏力,严重地削弱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五)农民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现代农业科技文化知识少,很难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目前,全县经过全面科技培训的农民仅占5%左右,多数农民还是传统农业当家,靠土里刨食为生,商品意识不强,对现代科学技术接受能力差,应用能力低。

(六)产业经营趋同现象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信息传播渠道少,农民获取信息相对滞后,对市场、管理、技术知识掌握少,往往跟风发展,盲目追随,造成产业趋同。该县食用菌发展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种植公司很多,但水平普遍不高,没有形成联合,影响了科技含量的提升。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培育和壮大“龙头”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龙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明确“龙头”企业的发展思路,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打破地域界限,部门界限,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臵,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立足于高起点、高层次;要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龙头”企业,通过合同乃至产权联结,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大力推广农科教与“龙头”企业联姻,提高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

(二)发挥农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

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环节,没有农户的加入就不能称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证,农业产业化就难以推进。所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成立作为农户授权的代表和组织与中介组织进行合作谈判,在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农户可

依托基层政府或谈判能较强,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的经济组织参与谈判或赋予农户完整的独立人格,让农户自律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及经济联合体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三)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随着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商品化进程逐步推进,过去那种“体力型”的劳动力要逐步向“智力型”转移,因此,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素质,抓好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抓好农业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农民技术培训班,使每一个农民都有一技之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帮助农民尽快富裕。

(四)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土地集约化经营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要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处理好土地使用权转让与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关系,处理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与深化改革、提高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的关系,为土地经营集约化创造条件,为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文第1篇大足县农业局农经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本 期 要 目】●农业部、中国银监会:要从五个方面加大对农民...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