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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81

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我国正在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普惠制应该是改革方案中的一个重点。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绩效进行分析,以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让农村金融服务惠及所有的农民。普惠制金融着重强调金融服务的广覆盖面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笔者从小额信贷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效应以及其覆盖面和可持续性三方面,实证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的绩效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普惠制金融;覆盖面;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是缓解贫困的有效方法之一。联合国将2005年确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并倡导“普惠制金融体系”。我国政府适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而普惠金融服务思想与我国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更是相得益彰。目前,我国正在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普惠制应该是改革方案中的一个重点。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进行研究和总结,让农村金融服务惠及所有的农民。普惠制金融着重强调金融服务的广覆盖面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小额信贷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效应以及覆盖面和可持续性三方面,实证分析其绩效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农村小额信贷绩效分析

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是对传统小额信贷的重要创新和发展,是普惠金融体系的主体。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的多元化的市场结构,有效地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

(一)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效应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主要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一般农户、农业的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因此,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农业贷款,实际上均可以归结为小额信贷。笔者选择了农业贷款和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作为研究变量。选取的数据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并且消除了物价因素的影响,其中农业贷款增长率=本期-基期×本期农村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本期农村消费者物价指数;农业贷款中大部分是农户贷款,农业贷款是指农业短期贷款,不包括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农业中长期贷款。因此分析农业贷款与第一产业增加值之间的关系可以反映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

从图1中可看出,1999—2009年,农业贷款与农业增加值呈同步上升趋势,其中1999—2003年两者增长缓慢,2003年之后增幅明显加大,说明农业贷款与农业增加值呈现相互促进的关系,农业增长带动了对农业贷款的需求,农业贷款的增加又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表现为农业增加值的提高。农业贷款的增长率要明显高于农业增长率,反映农业贷款对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不稳定。2005年后,农业贷款的增长率放缓,农业增长率保持平稳波动。这说明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贷款对农村经济的贡献在逐步提高。

为了更加准确地说明农业贷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文使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以农业贷款作为自变量,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为被解释变量,仍然采用1998—2009年的年度数据。为了消除异方差,对所有数据取自然对数。方程参数及其检验见表1。

LnYt=4.61118+0.584099LnXt

根据表1,R2=0.95,拟合度较好,t=15.02555,拒绝原假设,可以得出农业贷款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存在高度的相关性。模型显示,在我国农村地区农业贷款每增加1%,则平均导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加0.584%。由此说明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分析

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的农业贷款增速平稳,规模扩大,支农服务功能在增强(见图2)。从供给总量上来看,截至2009年末,全国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农业贷款余额达2.1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达16416亿元,而2002年仅有4218.7亿元。据银监会统计,目前,中国有农户约2.3亿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有1.2亿户,其中,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超过78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占1.2亿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5%。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市场占有率较低,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情况看,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518.6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2006.3亿元,虽然增速较快,但留下的市场空间仍然较大。

上述仅仅从宏观的供给总量角度进行分析,如果考虑到供给与需求及两者的有效匹配程度,可能更为深入。据李明贤等(2008)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进行衡量表明:如表2所示,就农村贷款服务看,首先,贷款服务覆盖广度很低,每万名农民才有1.08 个农信社网点,作为最主要的贷款提供机构,农信社网点对行政村的覆盖率只有12.6%,使得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了解程度降低。其次,不管是农户还是乡镇企业,其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所占比例都不高,而且贷款对农户的覆盖率只有32%,对乡镇企业的覆盖率只有 52.9%。第三,贷款服务覆盖深度也不够,尽管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有55.6%都得到了贷款,但是贷款对其资金的满足率并不高,整个农村地区农民的人均贷款额只有741 元,不足农民年纯收入的1/4。农户从正规金融得到的贷款只占其借贷资金总量的53.5%,剩下的46.5%需要从非正规金融市场上获得,乡镇企业所需资金的满足率则更低,只有44.9%。

(三)小额信贷可持续性——以亳州市农村信用社为例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可持续性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状况。随着其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信用社总体上结束了连续10年的亏损,经营效益显著好转,实现了扭亏为盈,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如图3所示,其四级不良贷款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可持续能力得到提高。

为分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状况,笔者于2010年8月份对亳州市部分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亳州市地处中原,位于安徽的最北部,与河南接壤,农业从业人口169.45万。由于该市主要的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属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相对较多,在关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绩效情况分析中,该地区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调查表明,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亳州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该市2005—2009年农村信用社的利息收入(其中主要是农户贷款利息)逐年提高,其贷款逾期率呈现下降趋势。在笔者与亳州市部分乡镇信用社主任的座谈中了解到,目前该地区农村信用社仅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项业务就可以覆盖其运营成本并实现盈利。农村信用社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上来,降低了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产质量。根据对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信用社的调查,目前该区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中不良贷款比例只有1.5%,即便出现信用风险其本息大部分还能最终收回,贷款损失率很低。调查同时还发现,邮政储蓄银行推行的农户小额信贷利率(月息1.302%)比农村信用社(月息0.849%)的要高,因此农村信用社目前在该地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据统计,在2009年对农业的新增贷款中,农村信用社投放农业贷款所占的比重高达98%。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开展实现了其政策预期的绩效,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注入了活力,在为农户提供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效益的改善。但同时还发现,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的绝对垄断地位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

三、制约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因素

(一)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缺乏竞争,小额信贷可持续性乏力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且金融服务品种少,中间业务发展缓慢,结算手段落后于县域内其他商业银行。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才刚刚起步,虽然发展较快,但覆盖面仍然较低。尽管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彰显活力,但对小额信贷扩展的积极性也显得不足。主要原因是:一是小额信贷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的贫困户,因此一般无抵押物,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小额信贷政策扶持与支农义务不对等,缺乏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和一定的利息补贴以及呆账贷款核销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缺乏支农积极性。三是小额信贷由于受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比较多,而且其盈利能力相对较弱,与农信社商业性及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是不相匹配的,因此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对小额信贷缺乏内在动力,发放较为谨慎。

(二)信贷模式过于单一,产品缺乏创新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供给模式与农民需求变化之间也存在矛盾。在我国农村不少地区,目前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仍然突出。十几年过去了,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虽有创新,但大部分沿用的是GB模式,即小组联保、整借零还得贷款。小组联保模式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造成了将最贫困人群从小额信贷服务中排除出去的现象,而且“垒大户”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发放范围过窄,仅限于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小额信贷期限较短,贷款周期缺乏弹性,一般都以一年为期,缺少适合经商和加工等生产活动的灵活贷款。

(三)内控机制不完善

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能力低、管理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2009年财政部组织的对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表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比较普遍,会计核算不实的问题仍较突出,其管理水平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着众多的风险,这要求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来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可以高效率、低成本地运营。另外我国小额信贷机构还缺少专业风险管理人员,在贷款的鉴别与发放以及债务追讨方面都缺乏经验和能力。

四、对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培育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服务体系,构建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

需要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类型、多种治理形式的适合各种市场需要的多层次金融组织。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要形成农村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相互竞争的局面。

(二)完善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给予开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商业性保险的机构以税收减免,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对投保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险的小额贷款农户,在贷款利率上要给予适当优惠。要引入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对小额信贷机构给予一定比例资金的补偿,缓解其扶贫目标与盈利性目标的矛盾,从政策上支持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模式与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应借鉴非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模式中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推广“经营户贷款+合作社+基金担保”、“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征信+保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模式的小额农户贷款业务。要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三农”特点、具有差异性和多样化的小额信贷新产品,支持当地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

(四)完善小额信贷内控机制,控制小额信贷风险

金融机构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业务监管、财务管理和风险预测等各项内控制度。要形成严格的业务流程,岗位之间必须相互制约,避免操作风险。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要为小额信贷专业性技术的应用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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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rikant M.Datar,Marc J.Epstein,&Kristi Yuthas.In Microfinance,Clients Must Come First[J].Stand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Winter,2008.

(责任编辑 刘西顺)

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我国是具有鲜明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农业大国。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短板就是农村经济,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而不发达的农村经济与这一现状有重要的关系。农家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主要就是由于农村金融不发达,无法进行资金自我融通和自我循环,使农村中经常出现大量资金流出的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就需要进行农村供给侧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建设农村惠普金融体系,满足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农村惠普金融 建设路径

现代经济的核心就是金融,同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也离不开金融。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结构处于不平衡状态,金融的产品以及服务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需求,对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建设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可以对传统信贷服务模式进行改变,并且把农村融资渠道拓宽。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以及对农业供给侧改革进行推动的重要举措就是强化增信和激励机制。

1 实现金融普惠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目标

结构性的调整供给端,优化资源配置,解放生产力就是供给侧改革的本质。在供给侧背景下,我国社会性经济增长慢慢的从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靠拢。为了促进这种改变,需要建立农村惠普金融体系,促进微小型企业的经济发展,微小型企业的特点就是专业,小型,丰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点组成部分就是让微小型经济主体以及消费者承担相应的金融服务。

2 农村金融普惠体系建设的难点

2.1 小微企业仍面临融资难,农村金融创新性不够,农村金融有较高的供给成本、较低效率的问题

新世纪初进行改革与创新农村金融市场和机构改革,对于农村金融困境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农村金融改革需要加快进程,从更深层面进行改革,农村惠普金融体系需要创新技术,把成本降低,使服务效率得到提高。目前惠普金融体系在微观层面的实践改革有所发展,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服务方式也向多元化发展。为了对农村不同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进行满足,农村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了特定机构的设立,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部门,对进行了信贷产品的创新。同时对贷款的担保方式进行创新,把抵押品的范围扩大,使农民和小微企业更容易获得信贷,为了对信贷的风险进行规避,创新了信贷的贷款流程以及技术。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平衡的需求供应问题,使现在仍然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村小微企业和商户群体的信贷要求,除此之外,阻碍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还有农村金融供给成本过高,担保品缺乏,信息不对称等。为了进行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在技术上进行创新,降低金融机构成本与风险。

2.2 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

对于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难点之一就是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保障,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这对农村惠普金融的发展有制约作用。除此之外,制约因素还有欠缺纠纷处理机制,没有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2.3 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知识教育存在不足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金融契约发展尚不成熟,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人们日益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有一部分金融通过对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没有较强的认知能力的利用,总是对产品以及服务的无关信息进行强调,从而达到对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侵占的目的。尤其是一些发展落后的地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困难重重,对其产生影响的有消费者金融知识、投诉技巧组合和市场结构。我国尽管进行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成立,但是开展金融教育次数较少,普惠金融客体没有清晰明确的认识金融服务,对普惠金融开展的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目前普通金融消费者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居民对于电子设备接触过少,所以对于ATM、EPOS机等便捷的金融服务根本无法享受,同时还容易受到欺诈,损害其利益。

3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

3.1 优化政策支持体系

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应该要加大力度给与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对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等进行有效的利用,使农村惠普金融的有效供给增加,促进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以及发展。为了使农村商业机构放贷风险减少,要对政府融资担保以及再担保基金进行积极发展,把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增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进行农村普惠金融投资。对差别化的法定存款准备进率进一步优化,对涉农信贷资产抵质押再贷款试点采取支持和鼓励的态度,把农村金融供给能力进行扩大,促进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3.2 加快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加大力度推广小微企业批发式融资模式,拓展批发之以及标准化融资产品到各个领域。支持银行创新符合普惠金融特点的融资工具以及抵押担保方式,利用技术创新,把普惠金融服务中的大数据以及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的优势进行充分的发挥,利用新技术把支付结算以及资金融通等服务功能进行增强。

3.3 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模式

为提高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质量与效率,应建立包容性的农村金融监管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将风险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一方面,改变传统金融偏重风险控制的监管方式,在保障农村金融安全的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功能监管,防止农村资金外流、贷款对象结构不合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切实落实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要求。(2)实现监管差异化。根据各涉农金融机构的特点,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农村金融机构按功能价值区分类别,并根据各自的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提高对农村金融组织监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3)建立多元化的动态监管模式。建立以各级人民银行与银行业监管委员会统一监管,由各金融组织行业内部监管,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各农业经营主体监督相配合的多层次监管机制,并推动自我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中央巡查与地区互查相结合、现场审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联动新型监管模式的广泛运用。

3.4 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为了把基础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效率进行提高,可以增设ATM、EPOS等金融自助服务终端以及转账电话平台等。对县城以及村镇的金融机构设立申请优先办理,并且对其网点的撤消并要严格的评估以及审查。

4 结语

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供需不均衡的问题由来已久,缓解这种问题并且通过新型技术把金融服务成本降低,把金融服务覆盖面进行扩大,保障金融服务质量,提供便利给农户以及小微型经济主体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的,这与农村惠普金融体系的目标一致。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保障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农村金融制度以及技术创新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实现农村惠普金融体系的全面建设,凸显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开放性以及便利性,更好的为农村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的经营主体以及低收入群体等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 尚福林.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着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J].中国农村金融,2013(14).

[2] 谢铉洋,孙娟,袁菲,等.长尾视角下的惠普金融发展研究[J].金融纵横,2015(1).

[3] 王曙光,王东宾.双重二元金融结构、农户信贷需求与农村金融改革——基于11省14县市的田野调查[J].财贸经济, 2011(5).

[4] 李建军.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理论、发展与创新[M].北京:知識产权出版社,2014.

[5] 张紫娟.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及财政支持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①基金项目:基金课题:山东省经营管理研究课题(jz201721)。

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发展农村金融是促进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能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不足以支撑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多次提出了相关要求,为了充分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农村金融体系。文章就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战略措施。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体系完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新农村建设中最主要的资金问题也应通过市场解决。金融业务是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依靠,然而目前金融支农等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为农村金融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整体功能已不能够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农村中小企业急需的资金问题极难从根源上解决。

1.金融机构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经营的集约化,我国各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逐渐被取缔。在这种状况下,由以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揽的农村金融支农局面,已经不能满足新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了农村金融的主体,它的主要业务是向农户发放一些小额信贷,这种小额信贷具有扶贫性质,但是这种小额信贷已经不太适合农户的需求,有的农户没有信贷的资格,还有的农户资金需求量大,小额信用贷款不够农户使用。

2.资金供给短缺,局部形成垄断的局面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支撑着农村金融。尤其是近年来农业银行改革后,县以下的机构逐渐被撤销。农业发展银行也因其它的一些原因减少了业务服务范围。目前,农村信用社逐渐一家独大,几乎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供给方,导致农村金融市场没有良性的竞争。

3.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一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在银行业务方面所需的硬件建设也在逐渐完善。近年来,一些经济发达的村庄,金融服务需求甚至超过了部分集镇,然而却没有建设新的网点。二是服务设施逐渐老化,农村金融营业网点提供的业务办理方式已经落后。三是没有相应的人才队伍。从统计数据看,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从业人员多为年龄大、文化程度不高的非专业人员,部分专业的年轻职工又很难在农村金融的工作岗位上扎根。

4.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服务滞后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和农民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但是目前针对农民信贷的大部分农村的金融机构仍以简单的存、贷、汇业务为主,其它业务没有创新并且发展缓慢,且资金规模太小,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资金需求,加上一部分网点的撤销,造成了市场竞争小的局面,相应的农村金融不能很好的为农民服务,导致了农民贷款难的结果。

二、完善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对策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服务应更加多样化、多层次化。既能够满足农户的一般贷款需求,也应该推出适合乡村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的开展外,更应该发展一些基本的理财业务。不同种类的金融需求,也就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品种的多样化,金融服务模式的便捷化。

1.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相较于城市的来说微型化,但是农村金融需求相比城市来说有着总额大、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所以针对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滞后情况,必须根据社会的发展进行完善。为了改善农村金融机构一家独大的局面,可以设立相关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资本到农村投资创业,另外还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让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多元化。除此之外,还可以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从而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2.加大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力度,增加市场竞争

在农村金融机构中通过公平竞争引进多元化的金融机构,能够有效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的完善,形成较为合理的金融市场,引导闲置的社会资金能够流入到农业经济中。当下,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些落后的服务流程急需改革。还要尽快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成符合新时代农民需求的银行。除此之外还要对法律、制度、政策进行完善,对民间金融投资做好引导,有效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

3.针对客户需求,创新金融工具

目前,千篇一律的金融工具已經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差异化竞争,针对农村的客户群体,各大金融机构要能够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根据需求完善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开发必须要符合新时代客户群体的消费方式,金融工具逐渐的个性化、多样化、市场化、电子化,使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双方都能够得到满足。针对资金来源单一化的情况,拓宽融资渠道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确保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

4.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要以加大金融部门资金清算建设为中心,加快处理有关农村金融服务疑难杂题。一是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提供高效率,高质量,最优化的信息化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农村金融部门结算发展,扩大票据使用和流通范围。三是提供优质服务,完善设施。实施多样化服务,扩大有关农民工金融服务范围,时刻关注农民工使用银行卡动态,完善农民工银行服务。四是推进现代化网络结算方式在农村居住地发展。实施农村网络结算信息化、技术化,为农民提供新型支付服务。

5.加大涉农金融服务发展,创新金融产品

农村金融服务部门要时刻牢记客户第一的中心理念,以方便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给予人民最优质的服务为核心,建立信贷快捷模式,节省贷款操作步骤,简化办理借贷款程序,加快发放贷款进程。加大金融超市发展,提供有关金融发展全方面、最优质的服务,使之成为大多数群众心目中最满意的服务。积极利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在农村地区进行不同类型的银行试点,在农民集中居住地点开设相关人员服务以及银行自动化服务,加大金融服务的便捷发展。我们要时刻关注农村市场发展动态,加大相关金融部门体制改革。时刻关注农业发展变化,规定相应代还款时期。调查农村现有阶段对金融发展需要程度,实施各种类型的贷款,使金融服务向更长远的方向发展。

三、结语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新农村需要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金融市场解决,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行新农村建设,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进程中,金融推动发挥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要解决有关金融支农方面有些重点问题,发展一个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有活力的农村金融市场。

参考文献:

[1] 张妤. 基于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的探究[J]. 智富时代,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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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丽莎. 新农村建设中成都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创新[J]. 南方农机, 2016(2):52-52.

[4] 朱威鹏, 王笑.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中国集体经济, 2016(16):66-67.

作者简介:

龙佳星,出生年月:1995 08 2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精确到市): 湖南省株洲县,当前职务:主管,当前职称:主管,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金融.

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成果,对于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到了重要作用,在其成立之初就承担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职能。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也不是《商业银行法》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而是承担一定政策职能的特殊社区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应当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范围内的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

【关键词】村镇银行 性质 市场定位

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该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2007年3月,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开业。村镇银行正式进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村镇银行的性质

(一)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门经营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机构。它是适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需要产生的。20世纪30年代,美国、德国、日本率先建立了政策性银行,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建立,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组建政策性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就是我国先后组建的政策性银行。

将政策性银行与村镇银行的法律特征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主要表现在:第一,政策性银行由政府创办,是属于政府的金融机构,而村镇银行可以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不是仅由政府创办;第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银行以贯彻和执行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为己任,主要是为国家重点建设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扶植的行业及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实行自主保本经营,而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除了要遵循《暂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遵守《商业银行法》以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见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进行经营,效益性是其经营原则之一,盈利是其经营目标和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保证;第三,政策性银行主要从事贷款业务,不吸收存款,而村镇银行不仅可以从事贷款业务,还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综上,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二)村镇银行不是《商业银行法》意义上的商业银行

在规定村镇银行基本问题的《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因此,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一样,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都自主进行市场化商业经营,都奉行趋利避险的行为准则。但是,村镇银行并不是《商业银行法》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而是表现出自己独有的特色。

1.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要求远低于商业银行。《暂行规定》第八条第3款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明显低于商业银行,也即其准入门槛更低。

2.村镇银行所经营的业务范围明显小于商业银行。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和《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的规定,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都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以下九种: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而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管箱服务五类业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但是村镇银行不能从事经营。由此可见,村镇银行所经营的业务范围明显小于商业银行。

3.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和经营地域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对商业银行则没有。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村镇银行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而商业银行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可以根据自己市场定位和经营状况自主选择其服务对象。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并且《暂行规定》明确了“农村地区”的具体范围,即第五十九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此外,不允许村镇银行发放异地贷款,而商业银行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综上,村镇银行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比商业银行宽松,但在具体经营管理方面,又受到《暂行规定》的诸多限制,因此,不能片面地将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法》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划等号。

(三)村镇银行是承担一定政策职能的特殊社区性商业银行

村镇银行在设立之初就被要求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村镇银行的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经济建设,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这些都是国家在设立村镇银行时对其提出的政策要求。此外,银监会2008年《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执行,也就意味着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也跟农村信用社一样,比我国其他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低2.5~3.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一种政策优惠措施。农村信用社一直以来都是承担一定政策职能的农村合作性金融,其政策职能主要表现在向农村地区提供小额信用、助学、扶贫等政策性贷款。存款准备金率越低,村镇银行也就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发放支农贷款,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可见,国家不仅制定规定明确村镇银行的政策任务,还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来鼓励村镇银行积极承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职能。

村镇银行按照《暂行规定》设立,除此之外,还应当遵守《公司法》以及《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特点类似于美国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与美国社区银行相比,规模都较小,都能独立自主经营。都是立足当地,其资金主要来自当地并向当地投放,且都是商业性银行。唯一不同的是,美国社区性银行是金融市场自身摸索发展的产物,而村镇银行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之后由银监会负责组织创设的,它在成立之初就担负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职能。因此,村镇银行是承担一定政策职能的特殊社区性商业银行。

二、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

明确的市场定位有利于村镇银行确立明确的经营目标,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也便于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区分,最终确立自己的服务特色,从而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市场定位采用C-A-P模型,该模型中C表示客户,即Client的首字母,客户是其主要服务对象和利润来源;A表示经营区域,即Aiena的首字母,村镇银行中的“村镇”就表示其经营区域;而P则表示产品,即Product的首字母,产品决定了该银行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而言的比较优势,也是其竞争力的核心所在。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除了考虑C-A-P模型中的三个因素外,还应当明确村镇银行所处的政策背景,它决定了村镇银行是否存在外部政策支持或约束,且存在于影响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各个要素之中。

(一)农村金融供需空白决定了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

从农村金融市场供需情况来看,以农村中等收入以下农户和中小企业为代表的农村中、低端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还无法通过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得到满足,甚至还有部分地区存在金融服务的空白,作为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有效补充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而设立的,因此,其市场定位应当面向农村中、低端金融市场,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二)“村镇”的经营区域限制要求村镇银行的业务必须立足经济欠发达的县域

现阶段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少,有8901个乡镇只有一家银行金融机构,零散金融机构乡镇仍有2868个,这说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可观,村镇银行大有可为。[1]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之一是弥补我国农村金融空白,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村镇银行主要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谓农村地区,指的是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业务必须立足经济欠发达的县域。

(三)极低的注册资本要求决定了村镇银行主要提供小额贷款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这远远低于《商业银行法》中10亿元(全国性商业银行)、1亿元(城市商业银行)、5000万元(农村商业银行)的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极低的注册资本要求使得村镇银行资金少、规模小,这种企业特点决定了村镇银行更适合建立金融共生理论中的“小银行—小企业”的共生关系,因此其市场定位应当是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小额贷款。

村镇银行所奉行的贷款原则为小额、分散,这也符合村镇银行的设了是为了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的初衷。小额的贷款原则体现为限制对同一借款人放贷的最高限额,即对个人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集团企业客户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0%,从制度规定方面严格限制大额贷款,防止其盲目追求大客户,进而从另一个方面促使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向下,向小企业以及农户提供小额贷款。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小额贷款仅指贷款数额,而不同于小额信贷,所谓小额信贷是指专门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其核心是信用贷款,不需要其他担保,具有明显的扶贫性质,而村镇银行提供贷款是商业经营活动,二者不能一概而论。

参考文献

[1]赵方,王建中,杨海芬.“生态位”视角下村镇银行发展战略探讨[J].财会月刊,2011(10):44-45.

[2]杜晓山,孙若梅.小额信贷基本内涵的界定[J].小额信贷扶贫,2007(1):22-23.

作者简介:陈真(1988-),女,山东东营人,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1级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经济法制。

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第5篇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完善

文章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指出,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缺位现象,同时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高效服务要求与支农信贷服务手段滞后不相适应。本文就如何解决农村金融体系创新落后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矛盾,重新构建支农信贷服务体系,推进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和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同时保证金融资产安全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作者:吴国培 秦振强 吴荣亮 陈仁财 郑竑

农村金融信贷体系重构论文范文第6篇

农村金融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较大的影响,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农村信贷需求不相符合, 因此实施农村地区的金融改革成为大势所趋。近年来, 随着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 但是农民在贷款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难度, 只有真正满足农村的信贷需求, 才能够实现金融改革的创新发展。

2 农村信贷需求的主要特征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 主要的资金来源在于银行信贷。农村地区的信贷不但包括农户的需求, 还有一些中小企业的需求。与其他信贷方式相比来看, 具有较为明显的特征,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需求较为分散且小

由于农村地区农户的居住较为分散, 通常以村落的形式存在, 因此在信贷需求方面也存在较强的分散性, 信贷金融的需求较小。在信贷方面也城市居民相比来看, 金额需求以小额贷款为主, 单笔金额较小, 通常在5万元左右。根据数据调查显示, 5万元以上的贷款比例占总比例的14.6%, 5万元以下的贷款比例占总比例的67.3%。

2.2 需求层次性明显

由于农村地区各个农户的经济水平不一, 导致每个家庭在经济需求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势必对信贷金额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信贷需求可以分为一般需求和商业需求两种, 一般需求主要指生存需要与消费需求, 而商业需求则是包括养殖或者加工等产生的资金需求。根据调查显示, 生存性信贷占总比例的40.9%, 商业性信贷占总比例的54.6%。“理性小农”的国家农贷比例为77.24%, 该群体表示希望利用国家农贷来实现投资生产;“生存小农”的国家农贷比例为22.76%, 该群体表示希望利用国家农贷来承担大额的消费支出。

2.3 家庭资产有限

对于农村家庭来说, 其资产具有较强的有限性, 包括土地、牲畜、农机具、房产等, 对于外地人来说这些所体现的价值并不高, 况且宅基地又具备集体性质, 想要周转或者折现的难度较大, 并且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通常人多地少, 每家每户的土地都十分有限, 很难用来进行抵押。

3 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方式

针对我国农村金融与信贷需求之间不相匹配的问题, 要想实现二者的有效对接, 则需要宏观制度、微观制度、金融组织三个方面入手, 实现对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创新。

3.1 在宏观政策方面

在2005年农村合作金融、农行、邮政从农村吸收了4.14万亿元左右的资金存款, 同时向农村发放了2.96万亿元左右的贷款, 存贷款之间的差距为1.18亿元, 占总吸收资金数量的89.9%。由此可见, 对农村金融进行改革, 首先需要缓解农村资金外流的趋势, 这同时也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充足的信贷供给环境。首先, 根据金融现状扩大利率浮动频率, 使贷款利率能够覆盖风险与成本, 实现商业方面的持续发展。其次, 应充分发挥贴息、支农再贷款、差别准备率等手段的优势, 使农村金融服务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与营利性。另外, 应健全担保物权法相关制度, 使农户的土地承包和宅基地房产均具有合法的抵押权。

3.2 在微观政策方面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对于农户不同的借款用途有针对性的创新信贷产品, 并且设置不同的利率和还款期限、方式。在还款来源的基础上, 对生产用途进行创新, 延长还款期限, 促进循环使用。同时, 还应根据不同农户的消费需求, 扩大贷款范围和消费种类, 对农户消费性贷款的发放方式进行创新。

二是建立还款奖励机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 如若客户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款项, 则可以给予一定的利息返还和奖励金额, 同时还能够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如若不能够在规定期间内还清债务, 则会提升利率, 以此来激励客户积极还款, 保持良好的信用度。

三是创新担保方式。首先, 在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可以试试“龙头企业+农户”的担保方式, 通过龙头企业对农户的信息和资金流向进行掌握, 使金融机构与农户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其次, 实施小额联保贷款, 这种方式能够使农户“贷款难”问题得到良好解决, 并且通过联保的约束机制能够促进农户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还款。

3.3 在农村金融组织方面

首先, 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 引入竞争机制, 使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加入农村金融市场当中, 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保障农行商业化的基础上, 构建农村服务网络, 使农村金融与信贷需求相适应。其次, 加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使正式金融机构与非正式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与交流, 互相弥补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发挥自身的优势作用, 使金融服务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另外,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政策方面的分工合作, 对县域以内的“三农”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强化, 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切实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

4 结语

综上所述, 资金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现阶段,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农户和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逐渐提升, 但是农村金融与信贷需求之间却存在着不匹配现象。对此, 应积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出发, 对相关的政策措施加以完善, 并且创新农村金融组织, 使其能够适应农村的信贷需求, 是农户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我国对农村经济建设方面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从目前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 与农村信贷需求之间存在不适应的问题, 面临的压力也不断增加。本文将对农村信贷需求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 并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措施加以阐述。

关键词:农村信贷需求,农村金融,改革

参考文献

[1] 曾玲玲, 程晓琳, 周华峰.基于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研究湖北省农村金融的实证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16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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