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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第1篇

2)对已进行的改造,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目的:用电质量提高

3)满足供电需要

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第2篇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所涉及的35KV110KV输变电工程和农村中、低压配电工程。凡是参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同时进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五条 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下同)应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观念。

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完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控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含发包项目和自营项目)安全施工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电力公司为全系统施工安全归口管理单位,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负责指导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地(市)、县(市)供电企业)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八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对于符合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要成立以各建设项目单位为主,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委员会,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 第九条 建设项目单位要确定承担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监察职能的机构或部门(以下简称安监职能部门)。在农网建设与改造期间,各单位的三级安全网(企业、站队(工区)、班组(站所))可适当增加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安监员和安全稽查员。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国家电力公司:

1、制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2、监督、检查、考核各建设项目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单位: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统计及上报制度,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深入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施工安全没有保证及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4、审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制定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方案。

5、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6、在招标文件中或确定施工承包单位时,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确要求,并审查施工、勘测设计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确保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

7、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协助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8、参加施工单位对所发生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工作中,要把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为与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同等重要的工作来考虑。

1、在编制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要针对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理内容、监理措施和监理办法。

2、在工程监理时,要在监理记录中反映对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对于监理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现场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员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行为,以及电力设备存在不能满足电力建设与安全运行的问题,有权提出监理意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应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设计工作的全过程,从方案制定到设备选型等方面,都要尽可能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2、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并满足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工程投产后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

1、承担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在承建各类工程时,必须与建设项目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建立健全适应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体系,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安全检查员,并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4、要设置现场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施工的全过程。派驻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等级和技术素质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5、在开工前必须将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报建设项目单位,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6、与建设项目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确定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8、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机械器具完好、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差,或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场所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 施工班(组)长

1、领导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过程,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负责。

2、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情况,合理分工,坚持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本班(组)工地现场安全情况和设备、工具完好情况,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和冒险作业。

4、组织本班(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讨论,对批准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

5、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危险情况要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的事故,要负责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安监职能部门。

6、每日开工前要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当天工作内容及其它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严防发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监护职责到位。

第十六条 施工人员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施工工艺,不得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使用前后应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熟悉的非本专业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式机警,必须经过培训。否则,不得操作。

3、工作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认真执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认真参加安全日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建议,并自觉执行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程。

5、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纠正习惯性违章;有权拒绝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及违章操作的指挥。

第十七条 安监职能部门及其人员

安监职能部门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组织编制本单位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办法和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与各参建单位建立施工安全联系制度,保证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4、监督、检查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是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5、参加与协助由本单位领导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落实,并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6、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安监人员和施工人员培训工作。

7、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或档案。

8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调查结论中参与意见。

第十八条 工地(班组)专(兼)职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标与要求,在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领导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安全日活动布置和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检查的问题应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第四章 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

1、在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 措施计划(可根据施工具体项目或分阶段编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与施工同步执行。

2、在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计划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应由安监职能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购置。

3、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停电(断开电源)、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

第二十条 安全组织措施

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送电制度。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措施

1、所有建设与改造必须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否则不得开工。

2、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生产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单位领导及有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执行过程应有专人把好安全关。

3、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第五章 安全检查与例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电力公司、各项目法人单位将不定期对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安全责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

2、检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机构是否发挥了基本功能。

3、检查施工安全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检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单位应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必要时可下达危及人身安全通知单及习惯性违章作业处罚单,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地(市)、县(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二十六条 做好下列例行工作

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

第六章 临时工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含停薪留职职工、退休聘用人员、借用外单位职工、民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应办理用工手续。长期临时工应经过体检、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上岗,并建立档案。对于短期协助挖坑、立杆、放线等体力劳动的农民工,施工单位应与被雇用方(乡、村或个人)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八条 短期临时工分到施工班组,要有正式职工带领工作。长期临时工应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劳动保护应按国家规定和本行业管理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临时工进驻施工现场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当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和监护下进行。

第七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或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 对于发生的特大、重大事故、施工人身死亡、两人及以上施工人身重伤和性质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按《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要求,上报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共同作好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形成准确完整的事故报告,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

各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制定安全施工目标,定期逐级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设立奖励基金,并制定安全施工奖惩办法。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国家电力公司将不定期对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 (市、区)电力公司可按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用于调整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为准。

第三十八条

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第3篇

一、我区农村电网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区加快实施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农网完善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农村电力体制基本理顺,农村电力管理得到了加强,农村到户电价明显降低。

目前我区农网改造工程有两个承贷建设主体,即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广西电网公司所辖有农网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共44个,农村人口2588万;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有农网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共43个,农村人口1718万。截至2009年底,我区已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累计完成农网投资187亿元。所辖县已建成110千伏变电站116座,线路2561公里;建成35千伏变电站1397座,线路14093公里;10千伏线路130245公里,配电变压器116008个,低压线路259762公里。

二、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区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绩。新形势下,特别是2007年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全区农村电网供求矛盾仍较为突出。一方面,农村电网构建薄弱,110千伏主网架配置不够,变电容量不足,部分县域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已超负荷运行,供电可靠性低;另一方面,由于

一、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标准较低,大部分农村电网经过10余年运行,设备过于陈旧,安全性差,供电能力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通过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村的供电质量和用电安全,改造后我区境内县级110千伏和35千伏的输电网架布置进一步完善、结构进一步优化,10千伏及以下的电网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对构建我区和谐安定的社会,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对未改造农网(包括理顺体制的农林场等地区)全部进行改造;对供电网络和老旧设施进行有效升级,加强县级电网网架建设以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接薄弱及单电源供电问题;统筹城乡电网一体化和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输配电项目,以适应城乡发展的要求和农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配电方式,积极探索服务农业生产新途径、新思路,加强农田排灌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解决农业生产用电突出问题;在改造农村电

2 网、理顺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构建农电发展长效机制;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电网自动化、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全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县域电网均有110千伏供电电源,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双电源供电比例达到70%,县城10千伏手拉手比率80%;变电站无人值班比例达到80%,有载调压主变比率90%,35千伏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90%,10千伏开关无油化率80%,节能型配变比率90%;农村电网容载比达到1.8-2.1;农网供电可靠率(RS-3)达到99.45%,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达到96.0%,综合线损率降到7%以下,农网改造覆盖面提高到90%以上,农村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衔接,请求国家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汇报,及时报告广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我区倾斜,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规模,帮助我区尽快解决农村电网建设滞后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程质量及还贷资金管理。

为保障国家下达给我区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尽快完成、发挥效益,项目业主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有关要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等一

3 系列要求,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察,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请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加强监管,指导督促电网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使用农网还贷资金,保障农网还贷资金足额征收,及时偿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银行贷款本息;各市人民政府在规划、用地等项目前期协调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加大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网建设的融资扶持力度,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协调全区农林场及体制不顺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农业、林业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农林场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11‟822号)的要求和公平自愿的原则,协调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林场理顺农林场电力管理体制,结合当地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将农林场电网融入当地大电网统筹管理,加快农林场电网建设与改造,切实改善广西农林场生产生活用电条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理顺百色市右江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消供电企业“代管”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平自愿原则,组建股份制电网公司,彻底解决我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问题。

五、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已完成广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二五”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广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二五”后三年规划(2013-2015年),2012年8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后,由我区农网建设两大承贷主体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每年农网改造计划的上报工作,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下达的农网改造计划任务和竣工时间要求,组织计划的实施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全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的领导,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建立自治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审计厅、物价局、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及各电网企业等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根据工作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解决全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及时解决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相关部门与电网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公民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第4篇

第一章

1.1 为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结合集团公司农网改造升级会议要求及系统电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变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对县城、主要城镇电网进行改造建设,支持和配合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为实现电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1.3 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 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

农网改造升级总体要求

2.1 对未改造的农村行政村电网全部改造到位,改造面达到100%。“太阳太阳”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已解决供电的区域,不再纳入本次改造升级范围。

2.2 对目前自发自供区的农网改造,由当地政府协调,按自愿无偿划转(不接收人员)的原则,接收后,要结合当地用电负荷特点、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周边电源点情况,合理安排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2.3 对城镇化发展引起的农村空壳化和属于移民搬迁范畴的地域不改造,避免投资浪费。列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范围内的地区,不纳入本次改造升级范围,但要做好移民搬迁后新建居住地的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2.4 对已改造电网实施升级,满足电力增长需求。解决现有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满足人均用电水平发展需求。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使农业生产设施用电得到解决,使省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重点城镇对电力的需求得到满足。

2.5 解决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 等用电问题,解决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业生产设施(如大棚)、农副产品粗加工等用电问题。满足三相入户工程,使全省三相电覆盖面达到70%以上(即:380V到用户房屋附近,具备入户条件)。

2.6 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别区域的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进一步减少迂回及卡脖子供电线路。

2.7 农网改造升级要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尽可能采用公司《35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和《10kV及以下电网典型设计》、来做好工程设建设管理工作。

2.8 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开展配电自动化、智能化配电台区、智能计量系统、智能调度和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9 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的区域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应对不符合供电半径要求,也不具备新安排35110kV布点的区域,可采用分段调压、电容补偿等措施,抬高10kV末端电压,满足用户终端电压质量要求。

2.10 农网改造升级后,县域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节能减排等指标均要实现相应的目标,升级后的电网要与县域GDP总量水平、人均用电量、户均用电容量的指标需求相适应。

供电能力:满足县域人均GDP水平(≥1.5万元)、人均用电量(≥800kWh)、户均用电容量(≥4kW)的指标需求;

供电质量: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

供电可靠性:中压用户供电可靠率(RS3)达到99.75%以上;

2.11 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2.13 各市、县分公司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目标,利用五年时间,分步实施,确保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章

高压配电网

3.1. 县域电网应加强与上一级电网联络。

3.2 高压配电网宜采用双电源接线、互为备用或环网接线、开、闭环运行的方式,满足供电安全N1准则,负荷较小的地区,根据实地情况也可采用单辐射接线方式。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

3.3 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没有架空走廊或有特殊要求的地段,可采用电缆线路。 3.4 高压线路应尽量避免跨越主干铁路、高等级公路、重要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尽量避开微气象区域(风口、垭口、多雷区等)。

3.5 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满足负荷中长期发展要求,根据规划区域内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一次选定。110kV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185mm2, 35kV不宜小于120 mm2。

3.6 线路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优先选用钢筋混凝土电杆。 3.7 新建变电站应按远期无人值守方式建设。

3.8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电网规划的要求,靠近负荷中心地区。 3.9 变电站宜采用半户外布置,选址困难的城镇及污染严重地区可采用户内型变电站或选用组合电器装置(GIS、HGIS)。

3.10 变电站主变台数宜按不少于两台设计,主变应采用有载调压、Sll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选用SF6断路器或真空断路器,10kV配电装置宜采用户内布置,选用中置式手车真空开关柜。 3.11 变电站建筑物应与环境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美观、节约占地”的原则,宜按照最终规模一次建成。

第四章

中压配电网

4.1中压配电网应合理布局,接线方式灵活、简洁。对农村电网宜采用树枝型放射状结构,县城、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乡镇根据变电站布局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采用环网“手拉手”供电;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根据配电网结构采用馈路之间的“手拉手”供电。公用线路应分区分片供电,供电范围不应交叉重叠。

4.1对于采取环网“手拉手”供电的区域,要根据电源点位置、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供电区域和环网联络容量,原则上环网长度不超过3km。

4.2城镇中压配电网宜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接线方式,导线 及设备应满足转供重要负荷的要求。乡村中压配电网宜采用放射式接线方式,有条件的大负荷用电乡(镇)村也可采用双电源分段联络接线方式。

4.3中压配电网线路主干线应根据线路长度和负荷分布情况进行分段并装设分段开关,主干线分段宜分为2~3段。分支线宜装设分支开关。

4.4 负荷密度较大的县城和工业集中区10kV线路宜采用同杆双回或多回架设。 4.5 地级市所在地以及附中心城市和发展较快的县城导线截面:主干线宜采用绝缘240mm2;分支线宜采用绝缘185mm

2、120mm2。

4.6一般县城、重要乡镇以及现代农业开发区导线截面:主干线宜分别不小于150mm

2、95mm2,分支线宜分别不小于95mm

2、70mm2,特别偏远地区可选用50mm

2、35mm2。

4.7 中压配电网线路杆塔在城镇宜选用12m及以上杆塔,乡村一般选用10m及以上杆塔。

4.8 县城、主要城镇线路档距不宜超过50m,乡村线路档距不宜超过70m。 4.9 对雷害多发地区及架空绝缘线路应加强防雷击断线的措施。

4.10 中压配电线路宜采用架空方式,县城、主要城镇、林区、人群密集区域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下列情况可采用电缆线路:

(1)走廊狭窄,因架空线路难以通过而不能满足供电需求的地区; (2)电网结构或安全运行的特殊需要。

(4)县城和工业园区的重点区域由政府解决了电缆管沟建设问题的。 4.11绝缘线路的干线应根据线路走向及负荷分布合理设置接地挂环和避雷器。 4.12 电缆线路路径应按照地区建设规划统一安排,结合道路建设同步进行,重要道路两侧均应预留电缆通道,通道的宽度、深度及电缆容量应考虑远期发展的要求。主要道路路口应预留电缆横穿过街管道。

4.13当变电站10kV出线数量不足或线路走廊条件受限制时,可建设开闭所。开闭所接线应力求简化,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开闭所应按无人值守建设,具备遥测、遥信、遥控等功能,并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再分配容量不宜超过10000kVA。

4.14 配电变压器应按照“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建设与改造。变压器应布置(3)经过效益分析与对比,工程新增效益在3年内可偿还投资的项目;

在负荷中心,一般采用柱上安装方式,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对人口密集、安全性要求高的地区可采用箱式变压器。

4.15 新装及更换配电变压器应选用S11型及以上节能配电变压器或非晶合金铁芯配电变压器。安装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及有特殊防火要求的配电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

4.16 配电变压器容量宜按近期规划负荷选择,适当考虑负荷发展。柱上配电变压器容量应不超过400kVA,单台箱式变压器容量宜小于630kVA,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宜小于1250kVA。配电站可配置双路电源,宜装设24台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4.17 以居民生活用电为主,且供电分散的地区可采用单、三相混合供电方式。单相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20kVA。

4.18 配电变压器的进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力电缆,进线应采用JKLYJ型绝缘导线,出线应采用YJLV型低压电缆。配电变压器的高低压接线端应安装绝缘护套。

4.19 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应采用熔断器或开关保护,低压侧应装设刀熔开关或自动开关保护。

4.20 315kVA及以下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装置新建、改造时,一般宜采用户外配电柜。

4.21 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装置应具有防雷、过流保护、无功补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计量、测量等功能,壳体宜采用不锈钢或新型坚固复合塑料材质。

4.22 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内宜预留安装智能配变终端的位置。有条件的可开展具有状态参数监测、剩余电流保护监测管理、谐波监测、三相不平衡监测、电量抄录、远程通信、变压器防盗等功能的智能配变台区建设。

4.23 箱式变(配)电站壳体应采用不锈钢或新型坚固复合塑料材质。配电站开关设备应采用免维护的全密封、全绝缘负荷开关,开关设备应具备“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地刀),防止带接地线(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24 地处偏远地区的变压器等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25 线路上安装的柱上开关,应采用真空开关,原则上在本次农网改造升级期间淘汰油开关。

4.26 线路柱上开关,应装设防雷装置,开路运行的柱上开关两侧,均应装设防雷装置。当柱上开关作为联络开关时(两侧有电源),两侧都应装设隔离刀闸,断路器作为分路开关时(一侧为电源侧,另一侧确认无电源时),在电源侧加装隔离刀闸。柱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直接接地。

4.27 避雷器应靠近变压器安装,安装时不得用铁横代替避雷器接地线,每个避雷器分别与接地线相连接,不得串接。

4.28 配电线路拉线安装应紧靠横担下悬挂,穿越导线的拉线、装设在柱上开关和高压丝具杆上的拉线,应加装拉线绝缘子。在遇大档距和95mm2以上导线型号时可用悬式绝缘子代替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的安装位置必须在可能带电部位以下,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米。

4.29 配电线路建成时,必须按规定配置线路杆塔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相序牌等。

第五章

低压配电网

5.1 低压配电网坚持分区供电原则,低压线路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一般采用单电源辐射接线和单电源环网接线。

5.2 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应参考供电区域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选取。县城、主要城镇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70mm2,乡村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50mm2;

5.3 县城、主要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穿越林区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排灌低压线路可采用地埋线。

5.4 县城、主要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的低压架空线路宜采用10m及以上混凝土杆,其他地区宜采用8m及以上混凝土杆,稍径不小于150mm。

5.5 低压线路可与同一电源10kV配电线路同杆架设。当10kV配电线路有分段时,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应跨越分段区。

5.6 电缆线路一般采用聚乙烯绝缘电缆;在有可能遭受损伤的地段,应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有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沼泽地、流沙、回填土等)敷设电缆时,应采用钢丝铠装电缆。

第六章

低压户表

6.1 居民用户用电容量设计城市每户容量不小于8kW,县城每户容量不小于6kW,一般每户容量不小于4kW,经济欠发达地区每户容量不小于2kW。

6.2 低压接户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根据用户负荷确定,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4mm2。进户后应加装控制刀闸、熔丝和漏电保护器。

6.3 居民户应采用“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

6.4 电能表应安装在计量表箱内,不宜采用杆上安装方式。室外计量表箱宜选用防腐非金属计量表箱。金属计量表箱应可靠接地。计量表箱要统一编号,箱底对地面距离不低于2m。

6.5 电能表应采用电子表或智能电表,电能表容量应按居民户用电负荷合理配置,县城和主要城镇按5-20A或10-40A选定,经济欠发达地区按2.5-10A选定。三相电能表按照实际需求容量确定。

6.6 农村边远的分散农户,可安装预付费电能表。人口密集区可安装集中抄表系统或逐步开展智能化计量系统应用。对安装集抄或智能化计量系统的单位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定员。

6.7 接户线第一支持点与计量表箱进出孔之间应敷设PVC管,进出线孔应装绝缘护圈。 6.8 电能表应安装牢固,接线端子、电能表、漏电断路器之间连接线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导线。

6.9 低压配电网应分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总保护和中级保护应能够及时切除低压配电网主干线和分支线路上因断线接地等产生较大剩余电流的故障。

第七章

自动化及及通信 7.1 新建或改造自动化系统应统筹多种自动化系统的需求,统一规划设计数据采集平台。

7.2 具有15个以上变电站的县供电企业,新建或改造调度和配网自动化系统,可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其余县供电企业,宜优先选用调配一体化系统。

7.3新建或改造调度自动化系统应遵循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具备基本功能及遥控安全约束、运行设备在线状态监测等功能。

7.4配网自动化系统应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配电网监视与控制(SCADA)、馈线自动化(PA)基本功能为主,具备扩展配变监测功能、配电设备管理(DMS)、地理信息系统(GIS)接口能力。

7.5农村电网通信系统应按照集团公司《电网调度通讯自动化规划(20092013年)》和智能电网规划执行。

7.6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基于载波、无线通信方式或GPRS/3G/CDMA无线数据传输的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7.7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的安全性应能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7.8在自动化及通信建设的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智能电网的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智能电网。

第八章 无功优化补偿

8.1 农网无功补偿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全网优化、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调压与降损相结合的补偿策略,确定最佳补偿方案。

8.2农网无功优化补偿建设应从电压无功信息采集、无功优化计算、装置配置、控制与管理等方面开展。积极应用信息和自动化技术,实现电压无功综合治理和优化控制。

8.3中压线路补偿点以一处为宜,一般不超过两处,补偿容量依据局部电网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无功基荷两部分来确定。以电缆为主的中压线路,其所接变电站母线电容电流较大或消弧线圈处于欠补偿状态时,应尽量避免采用线路补偿方式。

8.4变电站及中压配电变压器无功优化补偿容量一般按变压器基本负荷所需的无功配置。变电站一般按主变容量的10-30%配置;

8.5 100kVA及以上配电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具有电压、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综合控制功能的自动装置,容量按配电变压器的10-30%确定;50-100kVA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按配电变压器容量的10%加装固定无功补偿装置。

8.6谐波污染较为严重的变电站和配电台区,宜选用无功补偿与滤波相结合的无功补偿装置。

8.7低压电动机或车间电动机群的无功补偿容量宜按补偿电动机的空载无功功率或将功率因数提高到0.9以上来确定。

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第5篇

新时期农村有了新的变化, 尤其是在经济因素的影响下用电量有了提升, 在这个阶段对农村电网配网工作进行设计规划是希望保证农村电网的性能达到电力分布合理的目的。农民在实际生活和生产中不用担心电量不足的问题, 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电力在传输过程中所引起的损耗, 有利实现电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另外, 为了更好地确保电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对农村电网配网展开设计规划工作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这样才能设计出更好的电网和配电网, 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 并且还为电力资源的科学化利用打下扎实的基础。总而言之, 关于农村电网配网的规划设计工作是一项非常具有意义的事情, 对改善我国农村发展现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家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起来。

2. 我国农村电网配网设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关于电网配网自动化规划水平依旧保持较低状态

随着我国经济和各项技术的发展, 电网配网设计规划企业的技术水平的确有了明显的提升, 但是大多数的企业电网配网自动化设计规划水平依旧保持较低状态, 不利于电网供电性能的全面发挥。举例说明, 面对具体的工作, 规划设计人员在电网配网自动化建设之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 大多数的工作者所作出的总结和分析形式化很明显, 并且对于自动化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原则和相关技术没有展开过全面的总结和分析, 导致所规划设计的电网配网和安装和实际的现状之间出现非常大的矛盾。

2.2 农村的电网配网规划无论是合理性还是科学性都有待提升

现在农村电网配网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 比如, 关于负荷检查的方式和办法合理性差、电压的等级存在许多比较复杂的情况、配网工作中重复建设的问题明显等等, 导致农村的电网配网规划无论是合理性还是科学性都处于需要提升的状态, 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农村电网结构呈现出薄弱的局面, 纷繁复杂的导线布局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影响着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用电。

2.3 农村电网配网的设备较为陈旧, 无法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

在农村的电网配网工作中, 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设备的陈旧问题。在许多农村都有变压器设备老化的问题, 并且其性能也比较差, 导致电能消耗处于较高的状态。另外, 还存在导线截面非常小的问题, 绝缘性能较差, 电线接头连接不够牢固等等一系列问题, 甚至还存在电线杆有破损的问题, 一旦遭遇不好的天气便会出现断电情况, 是事故多发的一大重要原因。

3. 新时期农村电网配网设计规划的对策

3.1 以积极的姿态引进先进的设计规划技术

为了保证电网配网设备能够给人们提供良好的供电, 电网配网企业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不断提升自身企业的技术水平。举例说明, 企业在招聘环节就应该做好电网配网设计规划人员的考核工作, 只有通过考核的工作人员才能承担这项工作。另外, 针对企业的设计人员, 企业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其展开定期或者是非定期的培训, 最好还可以以积极的姿态和其他的先进企业合作, 学习企业企业的先进技术水平。与此同时, 企业的管理人员还应该具备宽阔的眼界, 对我国的电网配网设计规划发展进程有全面性的把握并持续关注, 对于其他地区的先进设计技术, 应该和农村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学习, 同时最终要落实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去。除此之外, 企业还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 定期对规划设计人员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3.2 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配网的负荷展开合理的预测

在开展农村电网配网设计规划方面的工作时, 工作人员需要对负荷问题展开合理性的预测, 针对农村实际供电区内部的用户类型和实际的负荷做好统计预算工作, 同时还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记录, 将这个区域内部的实际用电量和预期的用电需求作为负荷预测的重要依据, 在这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最终得到的预测结果才更加地合理、有效, 进而农村电网配网规划设计工作也将更有保障。

3.3 对农村电网配网的网络主干做好全面规划设计

电网负荷预测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和后期农村电网网络主干规划工作有莫大的关系, 前者是后者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内容。规划工作的开展, 一定是建立在确保满足农村用电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的, 保证负荷点可以得到全面的应用。负荷点的差异决定了我们所选择的配网模式也是要有一定差别的, 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最恰当的配网模式, 确保线路的畅通, 而且还要不断降低线路之间相互影响的几率, 防止出现各种线路事故。

4. 结语

从目前来看, 我国农村电网配网的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而且呈现出分散的状态, 致使农村电网配网的建设水平是比较低的。但是, 整个农村的发展和其电网配网是有密切关系的, 我们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技术对农村电网配网开展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不断提升我国农村电网配网的建设水平和能力, 为新时期农村的全面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摘要:近些年来, 我国的经济和科技都有了飞速发展, 与之一起发展的还有农村地区的经济。在经济形势日渐好转的农村, 电力资源整体需求量也随之增大, 原有基础上的电网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所以在新时期, 我们需要针对农村电网配网工作做出必要的设计规划。

关键词:新时期,农村,电网配网,设计规划

参考文献

[1] 王满幸.结合探讨农村电网规划现状问题与改进[J].大科技, 2012 (8) :91-91.

[2] 陈贤炜.农村电网配网的规划设计[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2 (2) :181-183.

[3] 陈烁杭.浅谈农村电网配网自动化实施规划[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2 (1) :85-86.

农村电网规划与改造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 初中生 写作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0B-0075-02 写作是语文学习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学生有意识地用文字来写人记事、表达意向的一种方式,能满足学生社会活动实践与社会知识学习的需要。然而,不少农村初中生却因受到学习条件的限制,知识面狭窄,表达能力较弱,影响了自身写作水平的提高。笔者认为,应在拓展农村初中生写作空间的基础上,提高农村初中生的写作水平。

一、农村初中生写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生活经历少。农村中学生普遍仅在家与学校之间往返,活动少,阅历浅,知识面窄,缺乏对生活的感知能力,作文内容空洞,缺乏感染力。

第二,刻意模仿或照搬他人,缺乏创造性。农村中学生因生活与教学条件的限制,限制了思维发散,影响了创造力的发挥,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个性化表达方式,写作时大多刻意模仿,作品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

第三,阅读量少,表达欠佳。农村中学生课业繁重,很少有课余时间,也很有少有意识地去阅读课外书,加上生活环境受到地方语言的影响,导致写作中语言表达不顺畅,甚至出现地方方言。

第四,缺乏兴趣,将写作视为负担。农村中学生学习的功利性较大,不少学生单纯为了提高成绩而读书,将分数作为奋斗的目标,找不到学习的乐趣,大部分学生将写作成为一种负担而非自我欣赏与提高的方式。

第五,无意关注或不善观察,无法捕捉灵感。这一点由以上各点综合而导致,因为缺乏不断的自我修正与系统的训练,许多农村中学生即使经历了丰富有趣的事,也不能做到有感而发。

二、改善农村初中写作教学的策略

(一)拓展写作空间

倡导创新与个性是当前中学作文教学的一大特点,这要求学生作文不仅要做到“真”“实”,并且要求“新”“活”。教师首先要把握农村作文教学的特有优势乡土性,引导学生以此为写作特色,拓展写作的空间。 1.鼓励学生体验生活,留心观察

作文教学仅从文本上指导是远远不够的,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有意识、有目的地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物.调动多种感官,如眼看、手摸、鼻嗅、耳听、舌尝等,关注、体验和反省自己的生活,养成爱观察、爱思考的好习惯。刚开始训练时,教师可以将这样的体验活动设置在课堂上,手把手教学生如何操作,待学生渐入佳境后,将这样的训练以周记的形式布置给学生,让学生上交习作向教师反馈。 2.指导学生有目的地积累写作素材

要写好作文,积累是基础。农村中学生害怕写作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受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认知水平的限制,对生活的关注较少,素材积累不多,写作时才觉得无事可写,无话可说。教师要教会学生挖掘潜藏在身边的生活素材,指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有目的地积累素材,并不时翻阅这些素材,思考每一个素材可以展开多少个话题的写作。教师首先要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其次是鼓励学生每天坚持写日记,篇幅不限,重点是把当天发生的一些事或感想记下来。经年累月地持之以恒,不但能培养学生的观察和思考能力,并且为写作积累丰富的素材,写作时自然有感而发有话可说。 3.教会学生将阅读、思考、整理相结合

农村中学生与城市中学生相比,获取知识的方式单一,减少了据此展开自我思考的机会。教师要多在阅读上拓展学生的视野,特别是增加课外读物阅读量,重点推荐一些经典名篇,并让学生将阅读、思考、整理相结合,要求学生阅读前,精选读物;阅读时,思考文章的内涵,升华自己的思想;阅读后,摘抄精美句段,不定时复习。“阅读一思考一整理”应是一个有机循环的整体,整理的所得即个人阅读的所得,学生据此再对下一次阅读的材料进行更上一层次的选择。注意,教师要教会学生如何高效归类整理,例如根据文章体裁对素材分类,同类素材记录在同一笔记本中;同时教师还要注意培养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模仿和借用经典名篇的写法,在练习中不断形成自我体会,学会自我修改文章。

(二)注重写作指导

1.创设情境,精心命题,激发学生的写作欲望

酝酿写作热情是爱上写作的前提,在学生学会收集素材,掌握选择材料的方法后,教师应因势利导,根据写作要求创设相应的情境:一是结合学校生活、班集体生活中有价值的内容展开;二是结合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教师要精心命题,通过贴近生活的情境引导学生感受和思考,源于生活地萌发写作欲望,并在写作中自由表达、个性表达、创意表达,发自内心地爱上写作。例如笔者曾给学生安排以“家”为题的话题作文,不限体裁、字数,让学生找出与“家”有关的词语,根据这些词语纵向、横向发散思维,思考可以拓展的方向,最终选择一个具有深远意义且自己能够把握的主题写作。有的学生以“国家”展开,论述国家的繁荣和稳定是每个小家庭存在的前提,笔者进而提问:“国家”与我们每个人的发展有什么联系?特别是对于我们每一个农村初中生自身而言,是否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含义?如此引导,一个大的主题便逐步细化,与学生个人的生活实际、性格个性相结合,写作也就容易彰显出个人的特色。 2.指导学生学会审题和确定主题

培养学生的审题能力,其实也是对学生思维的训练,教师在教学中要做到“收放自如”,即让学生在审题时思维能发散开来,但又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防学生在自由审题的情况下离题万里。教师需要教给学生正确审题的方法,根据题目找准写作范围,紧扣写作要求。例如,根据命题作文《老师的眼睛》引导学生分析题意:(1)题目的中心词是哪个词?(2)“的”字对哪个词进行修饰和限制?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学生能明确“老师”二字限定了写作的范围;“眼睛”是题眼,也就是写作的重点和中心,“的”是对“眼睛”这个中心词的修饰和限制。在确定主题后,教师再对学生提出要求:力求做到选择正确、集中、深刻、新颖的立意,选取典型的、有代表性和对主题有说服力的素材来表达中心思想。 3.指导学生紧扣中心选择、组织材料

作文材料,是形成文章主旨的重要内容,所有材料的选用都要根据文章的中心思想来选定。教师必须有意识地指导学生学会紧扣文章中心选择和组织材料,善于筛选生动形象、真实新颖、具有典型性的素材,有条理地谋篇布局,保证行文饱满而缜密。对于农村中学生而言,如何实现紧扣中心地选择和组织材料?回归生活,找出中心与材料之间的联系是一个好方法。虽然农村中学生没有充裕的物质条件,但教师却可教会学生挖掘生活中的精神财富,面对现实生活,表现自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塑造和发展自己的个性,变劣势为优势。教师要注意指导学生,在农村生活中也处处蕴藏着丰富的素材,一条路、一块地、一头牛、甚至一块普通的石头,也可能有着不平凡的故事,最重要的是找出素材与文章中心的联系。以话题“青春”为例,教师可让学生思考以下这些问题:(1)青春是什么?(2)我的青春是在哪里度过的?(3)我的青春最难忘的是什么?其中包含了哪些人、事、物?由此条目细细展开,学生就能根据“青春”这个主题筛选素材来为写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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