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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混乱整治方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81

农村混乱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州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实现我州土地整合整治投入取得最大社会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凝聚各方的资金、人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在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全面统筹综合考虑实现各方建设目标要求,按要求统一组织规划和实施,使聚合的各方面能量得到集中释放,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国家、集体、群众多方利益的共赢,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效能最大化,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整合“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及国土、烟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等各部门资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每年统一申报立项和实施的面积不低于10万亩。并形成“立项-储备-建设-立项”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全力迎接各方建设力量和资金投入土地整治建设良好局面。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

(二)统一项目立项规划、统一项目施工设计,共同实施,同步实现各部门建设目标。

(三)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分头投资、集中使用。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项目。

四、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三)《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

(五)《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

(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

(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象和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政府及各部门的各类资金投入农村,为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业现代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各类整治项目,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开展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六、实施的要求和方法

(一)组建领导机构,各部门分工协作。

州政府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国土、财政、审计、发改、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监察等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并组织各部门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项目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州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能负责项目区内涉农配套项目的审批(含报批),落实配套资金,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配套项目的验收,参加州领导小组组织的综合验收。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招投标、资金统筹、施工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类资金,全程监管资金使用。

州审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完成项目资金的综合决算报告。

州烟草、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产业规划等规划和设计的审查以及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州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二)规划编制与项目立项申报

1.建立项目库制定计划。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涉农部门的各类土地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筛选出部分项目制定计划,计划面积不低于每年实际实施的面积。

2.统一申报立项。根据计划将计划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所有项目的立项,项目涉及各部门单项资金投入需进行单项立项,由各部门分别立项。立项面积大于实施面积,对立项后未实施的项目的,由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储备。

3.项目规划编制。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编制项目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小组组织专家评审通 4

过后实施。

(三)实施与验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发改、纪检等部门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区内的单项项目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投资、综合实施、单项验收的原则,在项目的规划期内实施。

项目区的单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市政府对单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州人民政府对项目区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完成后各部门根据立项要求进一步组织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分头进行验收。

(四)项目实施计划

1、利用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会理40000亩、盐源30000亩、会东30000亩、普格21000亩、昭觉21000亩、喜德30000亩、美姑25000亩、雷波18000亩、越西30000亩、甘洛21000亩。以上项目要求今明两年内实施完成。

2、今年,全州力争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0个,建设规模18563.05亩,预计新增耕地13768.65亩,10个项目分别是:越西3个,冕宁、西昌、宁南、盐源、美姑、布托、金阳各1个,完成土地开发项目立项7个,建设规模8770.53亩,预计新增耕地7060.31亩,分别是冕宁2个,西昌2个,盐源、雷波、喜德各1个。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每年立项实施不少于2个。

3、各县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完成XX个、基本烟田建设每年完成XX个、中低产田改造每年完成XX个。

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都围绕以上各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涉及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以工代赈和农业扶贫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项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按照各类资金的规定用途规范使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照项目区总体预算使用各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按原程序申报和批准方可实施。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部门必须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项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及相关支出

七、项目实施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各项管理制度:一是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设置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监控项目投资进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制,项目涉及的测绘、设计、工程监理等技术 6

农村混乱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市2005年集中整治农村卫生环境工作方案》(荥办[2005]14号)和省、市有关农村卫生工作的精神,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卫生工作实际出发,本着“以人为本、改善环境、促进发展、保障健康”的原则,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农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点做好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

1、进村摸底,掌握该村卫生状况,帮助村委制定详细的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从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入手,全面整治农村卫生环境。

2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身心健康的利害关系,养成不在村庄、庭院内部及周边、街道和房前屋后任意堆积垃圾的习惯。

3、帮助村委健立村组清扫保洁制度,成立清扫保洁队伍,在搞好公共卫生的同时,切实加强庭院卫生管理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农村环境现况。

(二)结合我局实际,为该村办好三件实事

1、无偿为该村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保证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2、夏秋两季进行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农民实施秸秆还田技术,清除秸秆乱堆、乱放和焚烧现象。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帮助该村开展工业废物乱倾、乱倒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解决面源污染问题。

(三)提倡文明生活方式,不断美化生活环境

1、协助村委督促农民加强对粪坑、牲畜圈舍、厕所的日常卫生管理,不断美化家庭环境。

2、倡导“扫院子、刷盘子、叠被子、一人一巾、一人一刷”等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3、协助村委动员各家各户在庭院内开展栽花种草活动,不断美化家园。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集中整治农村卫生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木寨村卫生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制作专栏,积极开展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迅速投入到卫生整治活动中来。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本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村委制定整治规划,将各村组卫生整治工作按照经济条件、卫生管理情况制定工作进度表,对照整治标准狠抓落实。

(四)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督促该村加大对治理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出现的难点问题要求及时解决,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顺利通过市督查组的验收,达到上级创建要求标准。

农村混乱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美丽嵩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逐步引导行政村规划发展建

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清”标准。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

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在优先

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县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积极推进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天桥沟村、龙王村,何村乡箭口河村,黄庄乡三合村等5个全县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个村作为试点。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24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闫庄镇闫庄村建成垃圾中转处理站及保洁设施;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龙王村、车村镇天桥沟村、德亭镇德亭村、大章镇东湾村、库区乡桥北村、何村乡箭口河村、田湖镇毛庄村、黄庄乡三合村等9个村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厂及保洁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

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8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各地通过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陆浑湖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何村乡箭口河村建设污水管网;黄庄乡三合村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数量占比分别达到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

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

“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年年底前,选取饭坡镇、库区乡、何村乡、黄庄乡、车村镇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

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

农村混乱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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