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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81

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三农建设步伐也在不断地加快。作为促进农村建设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速度也非常快,目前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成就,对于促进粮食的增产增收,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收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实践发展的过程中,农田水利建设也陷入了一定的困境,阻碍了农田水利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找出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困境,并及时的制定一定的应对策略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文立足于现阶段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现状,基于其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能够为农田水利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农田水利 发展困境 对策研究

人类的文明和成就离不开河流的帮助,人们的生存也不能离开水源的存在,特别是粮食种植产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不像过去的那样靠水吃水,而是通过建设水利工程,把水送到家家户户,并且发挥能源补充、防灾减灾等功能。作为我国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必然受到关注,它既能够展示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又能够保障人们的粮食种植。虽然,目前的农田水利发展还不够完善,但是只要相关的研究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能够用心的立足于实践,更新技术,一定会取得相应的成果,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 现阶段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困境分析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科技不断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现代化农业迅速发展,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作为农业发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田水利建设在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农田水利建设发展遇到了困境,下面该研究者主要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分析。

目前,多数的农田水利建设都是承包给建筑商而建筑商更多的是追寻个人的经济利益,所以农民的切身利益与承包商的个人利益无疑产生了矛盾。因此,在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偷工减料、操作不当等问题,从而影响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损害农民的利益。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农田水利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时候为了节约成本,所雇佣的采购负责人不够专业,因此对于物资质量的管控不够严格,所以常常会采购到劣质的物资。采购专员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线施工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如果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很容易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物资采购工作不到位,大大影响了水利建筑工程的质量。采购人员的自身水平较低,在这种状况下,物资的质量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样既影响了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又浪费了项目资金。另外,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贪图节约价格,便采用质量差一些的材料,实则事倍功半。

2 解决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困境的对策研究

在实践的检验下,任何事物都会有一定的瑕疵。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影响了粮食的增收,因此找到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困境刻不容缓。

合理预算,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编制概、预算的工作人员应该事先经过调研,充分分析影响当地农田水利工程概预算的动态因素,在编制概、预算的时候适当的采取一定的浮动单位,以此来冲抵动态因素对概预算的冲击,提高概、预算的稳定程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要赋予管理单位以“财务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政府相关部门也要适当的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如果发现亏损严重要帮助寻找原因并积极改正。

3 结语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也不断达到新的高度,水利工程建设的材料也不断的更新,给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利润,是水利工程行业的一次历史性的革命。“兴水利、除水害”,水利工程使得人们生活得更加的安心与放心,在经济以及科技的推动下,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内容越来越复杂,因此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复杂度也在不断地提升,自然就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为了全面的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全方位的注重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利用科学的方式来解除困境,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地推动新的发展思路。当然这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问题,需要时间的累计和实践的检验。

参考文献

[1] 杨永华.对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的原因透视及立法思考[J].农业经济,2011(1):3-5.

[2] 李伟花.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研究[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0(9):29.

[3] 郑发平.浅谈水利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J].安徽农业科学,2007(24):7721,7728.

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在新的环境与背景下,必须深入探讨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策略,从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本文阐述了我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筹资政策的变革,分析了国内农田水利建设中资金难题的引发原因,并着重探讨了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对策。

【关键词】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变革

在我国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增效与增收,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保障。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各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在农田水利建设中普遍面临严峻的资金难题,导致部分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举步维艰,严重影响到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因此,在新的环境与背景下,我们必须深入探讨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策略,从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一、我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筹资政策的变革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筹资政策,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加快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筹资政策的变革步伐,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果。从筹资政策发展的角度进行分析,其主要经历了三个变革阶段:

1.在1949年-1980年,国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筹资政策处于集体出资为主,国家出资为辅的阶段。1952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1952年水利工作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在沟渠、塘堰、渠道、井、泉与水土保持等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应以组织和发动群众力量为主,从而奠定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集体出资、收益的格局。

2.在1981年-2004年,国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筹资政策处于各级地方政府与农民投入为主,国家投资为辅的阶段,展现了市场化筹资的特征。特别是在我国全面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瓦解,家庭承包经营成为新的形势,而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而相应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而导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入投资严重不足的时期,而且筹资过程中也缺乏明确的管理主体。

3.从2005年到至今,国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筹资政策处于国家投资为主,而地方政府與社会资本投资为辅的阶段,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筹资格局。特别是在我国取消“农业税”与“两工”的背景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日趋明显的事权与财权匹配问题,所以,国家加大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二、国内农田水利建设中资金难题的引发原因

从国内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而言,总体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是资金难题却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能对于引发各类资金难题的原因进行有效的分析,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结合笔者多年从事都江堰人民渠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工作中财务管理的经验,总结了以下两方面的引发资金难题的原因:

1.农田水利建设的筹资机制滞后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前,农业生产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的,兴修水利与农业生产的利益具有一致性,所以,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积极性较高。但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经济政策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农村土地数量的减少,更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农民对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明显降低。近年来,国内的农田水利建设呈现出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大的特点,而且强调建设中的专业化与机械化,农民的投工、投劳需求大幅下降,而传统的筹资机制已经不适应新的时代,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当地政府自筹资金的能力相对较弱,单纯的依赖于财政拨款是不现实的,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建设发展滞后的局面。

2.资金投入不足,主体责任不清

在我国已经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中,国家和各地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占据主体地位,其次为社会资金筹集。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家的投资重点更多的集中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防洪、大江大河治理等方面,对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递减。各地政府比较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但是由于自身财力资源有限,难以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另外,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由于受到历史原因与经济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导致很多在建农田水利工程因后续资金不足或资金管理不善,而出现管理日渐荒疏的现状,严重阻碍了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进程。

三、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对策

在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是十分重要的,而从国内的实际状况而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破解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难题。

1.广辟投资渠道,用活用好各类资金

在国内今后的农田水利建设中,应积极开辟投资渠道,如:政策融资、利用外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社会融资、个人捐资等,以广泛的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全面发展。都江堰水利系统紫坪埔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正是利用了政府投资、社会融资、银行贷款等资金来源方式。在吸引到足够的投资后,应注重各类资金的用活、用好,特别要强调“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而且要逐步完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积极建设民营水利工程,从而实现由存量资产向增量资产的转变。另外,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应将民间资本作为主要筹资渠道,并树立民营农田水利建设的主导地位,实行“捆绑使用资金”的方式,有效提升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

2.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体制

在新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中,筹资体制的构建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而且要符合农田水利设施的准公共产品或公共产品属性。特别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应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与条件,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元化的新型农田水利建设筹资机制。在农田水利建设筹资体制的构建中,必须要注重其所具备的公益性、战略性与基础性等属性,进一步明确各方投资的主题与次要地位,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的主导地位,从而实现筹资体制的逐步完善。另外,在农田水利建设筹资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中,应尽量构建以市场或农民为投资主体的机制,更多的吸引民间资金,从而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各方投资主体享受到相应的收益。

综上所述,农田水利建设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命脉,而且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必须在对资金难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前提下,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从而促进国内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成为“三农”焦点之一,为了解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基本情况,本文对江苏农业主要产区—宿迁、徐州、盐城、淮安、泰州五市的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向政府工作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农户发放并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00余份。分析当前农田水利资金投入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田水利;资金投入;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增长迅速,对水利依赖较强

宿迁、徐州、盐城、淮安和泰州五市是江苏省传统农业大市,也是农业强市。2010年,五市耕地面积合计39521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合计1945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合计30176万亩,农业总产值合计19146亿元,同比增长123%;粮食总产量22479万吨,同比增长40%。五市耕地面积、水稻种植面积、有效灌溉面积、农业产值、粮食总产值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562%、443%、527%、743%和695%。调查显示,五市农业对水利依赖较强,如2011年小麦由于受到干旱因素的影响,受旱面积一度高达1284万亩,占五市种植总面积的599%。

(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呈现增长态势

“十一五”期间,五市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资金3131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98%。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684亿元(含省级以上配套资金1139亿元,占676%;市县投入资金545亿元,占324%),年均增长194%。财政资金投入增长最快的是2010年,增速达254%。金融机构信贷投入1283亿元,年均增长214%;社会资本投入164亿元,年均增长1213%。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资金投入普遍不足

“十一五”期间,五市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普遍不足,计划投入资金997亿元,实际到账800亿元,缺口达197亿元。

1地方可用财力不足。在参与调查的政府工作人员中,认为地方财力紧张的占86%,认为地方财力不足导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占69%。虽然五市地方财政收入有所增长,但预算支出也在逐步增加。五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在2008、2009、2010年分别超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19亿元、1850亿元、2871亿元,这部分资金缺口只能依赖转移支付来弥补。

2历史沉欠较多。“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比较重视大江大河的治理和大工程,在农田水利建设上投入明显不足。五市在大江大河的治理和大工程上投入450亿元,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仅为800亿元。在参与调查的农户中,认为当地农田水利项目存在资金不足的占83%。宿迁市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已经超过了30年,约70%-80%的农田水利设施带病运行,但维修资金主要依赖地方财政和群众自筹,缺口很大。

3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不高。在参与调查的农户中,认为制约农田水利发展主要因素是资金投入不足的占60%;认为资金使用效率低的占41%。目前,农田水利建设涉及水利部门的建设工程、农综办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扶贫部门的扶贫项目等,农田水利工程的主管部门较多。调查发现,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对农田水利资金都有管理职能,但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没有统一规划,造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分散,使用效率不高。

(二)信贷资金投入不足

调查显示,“十一五”期间,“五市”累计发放农业贷款总额为233272亿元,约占贷款总额的322%,比“十五”期间增加20%,但“十一五”期间信贷资金中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总额仅为1283亿元,占农业贷款总额的55%,与“十五”期间相比略有下降。

1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后信贷机构缺位。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对农田水利建设贷款逐步减少。“十一五”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178亿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贷款仅为113亿元,占比为96%;农发行信贷业务仍处于转型期,政策性贷款增长乏力,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151亿元,其中农田水利贷款仅为57亿元,占比仅为14%;农村信用社虽然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由于农田水利资金投入规模大、效益低、周期长,对其贷款的主动性不足,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6836亿元,其中农田水利贷款仅1024亿元,占比为61%。

2农田水利建设商品化程度低,信用环境欠佳。在参与调查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中,认为制约对农田水利项目贷款的主要因素有二:一是缺乏必要抵押物(55%),经济效益不明显(42%),由于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归属不明晰以及其他农村公共产品流通性较差,造成农田水利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且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贷款本息偿还难”;二是没有合规承贷主体(52%),多年来,农田水利建设依靠国家投资,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经营主体、运行机制、经营模式、产权归属不明晰。

3风险补偿机制缺失。五市中目前仅有宿迁、盐城、徐州三市对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制定了扶持政策,其中包括财政贴息和奖励。2010年,上述三市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发放农田水利贷款提供资金补偿1236万元。由于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风险大,金融机构对政府资金补偿需求达4500万元,尚有3000余万元的资金缺口。

(三)社会资金投入不足

“十一五”期间,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累计投入164亿元,仅占农田水利投入总额的52%,其中群众投劳折资105亿元。

1农田水利设施投资经济效益不明显。水利设施建设投入高、收益低、回收期长、自然灾害风险大,社会资金不愿投入。在参与调查的农户中,73%表示不愿意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其中:认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高、收益低的占54%,认为自然灾害风险大的占35%。

2缺少相应的管理组织。“村民水利设施自治协会”是农村用水户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民间组织,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筹集资金、发动会员投工投劳。目前由于协会运行缺少管理经费、部分群众对协会的工作不支持等原因,“村民水利设施自治协会”的数量很少。截至2010年末,五市共成立“村民水利设施自治协会”103个,其中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有16个,管理灌溉面积约2795万亩,仅占有效灌溉面积的32%。

3“一事一议”执行存在困难。在参与调查的农户中,32%的农户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的作用较小,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多,留守人员多为妇女和老人,议事能力较弱;二是少数人不交钱对其他村民造成消极影响,筹资执行难;三是筹资标准较低,“一事一议”每年筹劳不能超过8个工日,人均集资不超过20元。2010年,五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额为26亿元,仅为财政投入水利建设资金的52%。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是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长效稳定的农田水利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二是建立信贷资金投入有效机制。加强对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指导,做好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信贷融资对接。设立农田水利设施政策性保险,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对金融机构农田水利信贷业务实行税收优惠。三是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制定相关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二)资金投入与监管并行,水利建设与维护结合

一是建立资金统一管理模式。建议由地方政府整合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水利资金,由水利部门统一牵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财政和国库要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建设资金账户管理、资金运转纳入国库管理范围。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地方政府对建后监管到位的单位应给予适当奖励,大力发展农户的协作机制,成立农田水利合作社等民间组织,共同完成农田水利建设和后期维护。(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农田水利建设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农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内容是水利改革,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年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足见水利建设的重要性。人民银行几年前也曾专门就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8]361号)。但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以及受农田水利建设公益性、投资回报长期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筹资举步维艰。

农田水利筹资困局解析

造成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筹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制度和产权层面的,也有投入主体和投资观念层面的。概括起来,可以把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筹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四不”:

法律制度不健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农民积极参与,投入不断增加,但是农田水利良性发展机制远未形成,缺乏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本原因是缺乏制度保障。回顾我国历史上农田水利的几次大发展,都与制度建设有很大关系。隋唐至北宋时期,通过出台相关法律,农田水利经历了一次次大发展。唐代制定了《水部式》,对农田灌溉用水制度、灌溉管理的行政组织以及用水矛盾处理作了相应规定。《水部式》的实施使关中地区、江浙地区农田水利工程迅速发展,太湖地区成为新的基本经济区。北宋王安石变法,颁布了《农田利害条约》(又称《农田水利约束》),使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发展正处于转型期,迫切需要加快立法,明确农田水利的性质,合理划分事权,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运行维护经费,从而改变农田水利无法可依的局面,促进农田水利健康快速发展。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且分散,投入主体不明确。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各级政府财政实力较弱和农业生产投入产出的低效性、长期性,加之盲目追求以工业发展为核心GDP增速,所以往往忽视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尤其是“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取消后,新的投入主体没有落实到位,巨大的投入缺口没能有效弥补;财政投入虽然近几年大幅度增加,但规模太小,很难在短时期内完成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历史欠账。另一方面,虽然当前农业、土地、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都加大了支农力度,多渠道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形成了多龙兴水的势头,但由于部门分割,造成缺乏统一的明确的资金投入主体,使资金未能发挥效益,甚至出现浪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9年中央政府农田水利(不含水利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等)投入为604亿元,2010年预算安排862亿元。从预算安排来看,中央政府用于农田水利的投入规模很大,但直接用于农田水利的专项资金仅为78亿元,不足中央安排的农田水利预算总额的10%,而其他部门纳入中央预算的农田水利方面的投入远远超过水利部门参与管理的投入。

产权不明确,市场化筹资体系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虽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在名义上属于国家和集体组织,但由于多级的委托代理和“搭便车”动机,造成农田水利设施事实上的投资和管理主体缺位。这就形成了国家和集体组织无力投资和管理;农民和社会其他潜在投资者无法投资和管理。并且由于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诸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各种市场化的筹资方式无法实施。

投资观念不能及时转变,农民筹资投劳积极性显著降低。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习惯于依靠政府号召、行政干预、奖惩推动、部门协调。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两工”后,人们认为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不搞了,因而没有及时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新的投入体系。同时,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农民自主经营权,工业和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扩大了农民就业渠道,大量农民脱离农业,进工厂、进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农民对农业的依赖性显著降低,而且农业比较效益低,农田水利产投比小,这些都进一步降低了他们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热情和力度。

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难题需“四力”

结合我国国情,国家应出台专门的农田水利建设法律法规,构建以国家投资为主,以市场化筹资为辅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并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田水利投资中的积极作用,具体采取以下“四力”策略。

树法力。国家应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法律,明确界定农田水利建设的性质、产权主体、投入主体、管理主体,规范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中所占的比重,保证财政农田水利投入与财政支出总量保持同步增长。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要明确水利部门为统一的资金管理主体,使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使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无论是政府财政拨款,还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筹集的资金,都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

用财力。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更要重视农业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国家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随地方财政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力争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严格执行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的规定,专门设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责无旁贷的主导作用。

借外力。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一个实体产业来对待,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把一切能够经营的水利设施大胆推向市场,调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民营水利发展,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和收益权抵押等方式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

挖民力。一方面,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引导和组织村组集体开展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发挥农民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养护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蓬勃兴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与管理中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建议各级政府出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政策,制定配套措施,明确其职能定位与工作重点,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其运转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其良性发展。一要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用水单位和农户自愿组织、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水用水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具备作为项目法人的条件。二要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主要承担小型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建设投入与管理工作职能。三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予以扶持,其他运行经费纳入用水户终端水价统一核算,确保其正常运转。(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

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改革开发以来,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迅猛,以及人们对“三农”话题重视程度的逐渐加深,特别是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我国农田水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按照新农村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三农”的发展。因此,剖析当前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解决对策,具有意义的现实重大。

关键词:新农村;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对策

1.引言

新时期,“三农”问题始终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将水利作为我国优先发展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我国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历史时期,我国“人增、地减、水缺”的问题将更加凸显,而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的问题也将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瓶颈,而资金问题、管理问题、发展问题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解决,以此才能更好的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而,加强对新农村背景下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而且对于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农村背景下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农田水利建设重视不够

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后,我国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农田水利建设,而且也都起到了主导的作用。但从总体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很多时候都是“说起来重视、干起来忽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相对较少,而是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尽管对农田水利建设有一定的投入,但对农田水利建设缺少规划或者规划不合理,特别是政府的应急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更多的是从争取国家和上级建设资金入手,本级投入相对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田水利建设。

2.2农田水利设施比较落后

尽管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农村分布也比较分散,因而我国目前还有很多农田水利设施处于落后状态,可以称之为“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浑身是病、难以为继”来形容,这可以说是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的真实写照。目前我国现有的大中型农田水利设施基本上都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修建的,由于当时修建的标准不高,特别是由于年久失修,导致很多农田水利设施已经严重落后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根本无法更好的发挥农田水利设施的作用,其防洪和抗旱能力十分有限。

2.3农村饮水安全亟待加强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始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十分难解决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积极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已经累计解决了近3亿农村人口的饮用水问题。但从最近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结果来看,目前我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一些地区饮用水不仅水质没有达标,而且供水也得不到保证,特别是出现了一些水质性地方病。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至关重要的就是我国很多地方的河流污染问题所引起,因而加强对我国河流污染问题的防治已经刻不容缓。

2.4农田水利管理机制不足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我国农田水利体制和机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最为主要的就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我国农村水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尽管我国大力推广节水农业,但其发展仍然比较滞后,缺乏稳定的缺乏增长机制,在管护方面更是不够重视,特别是由于长期存在的重大轻小、重建轻管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国家无法管到、集体管理不好、农民却管不了的现状。

3.新农村背景下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对策

3.1高度重視农田水利建设

在新农村背景下,我国要想更好的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各级政府及农田水利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特别是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将主要精力放到农田水利建设上来,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及其农田水利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和支持,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优化发展”,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战略性举措,大力抓好防洪治理和抗旱工作,加大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全力推进节水改造与灌区配套,将农村饮用水安全纳入水利建设的“民心工程”,切实将农田水利建设当成地方政府及农田水利主管部门的头等大事。

3.2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农田水利建设必须有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只有加大投入才能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因而必须着力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要大力加强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修缮工作,特别是要在除险加固、整修配套、清淤扩容等方面狠下功夫,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抗灾减灾以及蓄水供水能力,同时要在建设水窑、水池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划,有效缓解用水紧张问题;林大和抓好对堤防河道的治理工作,加强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着力健全和完善防洪体系,努力提高保障能力;要加强对农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着力在高效用水、有效节水方面取得重要成效。

3.3提升农田水利管理水平

农田水利必须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即使建设的再好,如果不加强管理仍然无法使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发展,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农田水利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农田水利管理步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田水利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建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设施管理、排污管理体系,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农田水利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那些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责任人,要给予行政、经济、法律等制裁,切实保护好农田水利设施。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田水利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农田水利管理的工作合力。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条件下,农田水利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因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我国大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要加大投入又要加强管理,既要重视薄弱环节又要全面推进,切实把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田水利建设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重农抑商政策为古代王朝广泛采用,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专制统治秩序,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此,各王朝统治所面临的不同的形势要求重农抑商政策有不同表现形态。基于对古代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梳理,归纳各个王朝采取重农抑商政策的的缘由,即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和敦风化俗维护纲常礼教的需要。出于政治维稳、经济剥削和社会教化的需要所推行的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有促进小农经济发展、维护统治秩序和推动爱好和平、勤劳等民族精神的形成的积极影响,同时也有阻碍商品货币经济发展、阻碍社会政治进步和阻碍民主、平等和宪政思想发展的消极影响。在摆脱“德治”“仁政”等古代意识形态影响下审视重农抑商政策对于思考当今中国政治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重农抑商;原因;影响

“重农抑商”是贯穿古代中国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推行仰赖于先秦诸子的理论论证与建立在地主经济基础之上的专制统治维护的需要。将“重农抑商”这一理论诉诸实践者——商鞅以其强腕在西北边陲的秦国厉行“重农抑商”,政治家管仲亦在东部富饶的齐国推行这一国策。秦统一六国后延续商鞅之政,自秦至清历代王朝都将农业视为本业,将商业视为末业,各朝尽管重农与抑商的程度不一,但大抵都推行這一国策。“政治-行政二分”原理也适用于中国古代政治,虽历代皆奉农业为本业,未见农民得其地位,各朝推行贱商抑商的方略,可商人早已富贵,这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实质有着莫大联系。这看似与本文探讨的主题不相干,实则廓清政治方略与行政管理二者存异则更便于论证,即本文探讨的重农抑商这一问题更多地停留在政治方略层面,对于执行效果的偏差尚有待交代,如若二者交织论证则略显混乱。

1.中国古代各王朝重农抑商政策演变

1.1先秦重农抑商政策

战国时期,重农抑商政策推行较为彻底的国家属秦国,商鞅变法主要内容就是围绕重农展开,其他诸侯国如齐国管仲改革、魏国申不害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行了重农抑商政策。

(1)秦国商鞅变法中的重农抑商政策。商鞅的重农政策服务于兼并战争,故对农业格外重视,将粮食视为财富的象征。重农举措主要体现为“劫以刑”,即用严酷的刑罚恐吓非农群体;“驱以赏”,以官爵作为对力耕者的奖赏;强管理,如厉行愚民政策、取消杂技表演、取消旅店以限制人口流动、禁止自由迁徙等。

抑商的目的在于重农,因此抑商仅是手段,而非目的,由此,商鞅围绕重农推行了一系列抑商政策:紧张将粮食作为商品以防囤积居奇;加征商业赋税;商人及其奴仆皆负担徭役;抬高粮价以加重商人负担;对盐铁等商品实行国家专卖等。

(2)齐国管仲推行的重农抑商政策。管仲的“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民富则国强”,其志在富民。围绕富民这一核心主张所进行的重农抑商实践相较商鞅而言并不彻底。管仲旨在抑制私商而发展官商,以抑商为手段鼓励农业发展。利用货币发行干预市场,垄断盐铁经营,甚至通过政治强权以“国贫而用不足”的名义低价收购富商所存粮食,最终将商人利润剥夺使其破产而自觉从事农业。

他认为民富之根本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业重在厚生,即“辟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对于土地税收采取“相地而衰征”的等级税制;实行粮食“准平”政策以保护农民,抬高粮价以鼓励农耕;推行“山泽各致其时”的“环境保护法”,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持水土、保护鱼鳖的繁衍。

1.2秦汉-南北朝重农抑商的政策

秦始皇并未延续商鞅变法所定的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而是采取农、工、商并重的经济政策。秦只在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将商人同“治狱吏不直者,诸尝捕亡人、赘婿”列为贱等,后将其发配戍边。而秦对农业的重视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颁布《田律》、《仓律》、《戍律》和《司空律》等法律加强对农业生产、农作物存储、劳动力戍边、犯人以劳抵罪等事项做了严格规定。但是秦苛捐暴政、大兴土木、耗费劳力,致使法律重农而农贱。

汉朝初建,民疲国穷,百废待兴,亟须以发展农业以促使政治稳定,削弱私商以保障国库充盈。对于日渐发展的私商,汉朝延续了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规定商人不准着丝衣、不准乘车、不得购田、世代不得为官为吏、单列户籍且地位置于农民之下;沿袭战国时期的“平准”政策,贵买贱卖以压缩商人利润;设均输官收取工官所制贡品,并将余下贡品售卖以降低商人利润;继续沿袭盐铁官营并实行手工业官营,进一步压缩私商生存空间;征收双倍算赋,并推行“算商车(船)”“算緡令”和“告缗令”以对其财富征税。

汉初鉴于农业劳动力锐减的局面,汉高祖刘邦为恢复农业生产推行兵士复员归家务农,并免除军士卒徭役;让流亡之人“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 皆免为庶人”;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约法省禁, 轻田租, 十五而税一, 量吏禄, 度管用, 以赋于民”。文景时期,帝王及王后以身示范耕田纺织,以鼓励耕织;实行三十税一,并免田租十二年;多次大赦天下以补充劳动力;废严刑酷法,废连坐制,以减轻农民负担。汉武帝改良农具,发明耦犁以增产粮食;实行屯田制,重视开垦西部边陲荒地;兴修水利,在黄河流域修建水利工程如龙首渠、六铺渠、白渠、成国渠等,在江淮流域修治天然坡,东南实行排水筑堤、改良农田,西北边陲修建坎儿井以储雪水。王莽新朝欲行均田废奴之制,但始终未能施行。汉光武帝为颁布法令释放奴婢,并推行”度田“,核查田亩数量、户口及年纪,旨在抑制豪强兼并。汉章帝以亩定税,按土地收获量课税。汉明帝任用王景、王吴耗时数年修整黄河、汴渠,实现黄汴分流,并将两岸淤土辟为良田。

按理应论述魏晋时期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可这段时期对农民的盘剥严重,社会贫富差距巨大,豪强士族日渐强盛,农民大多沦为奴隶或半奴隶,故不对其进行论述。南北朝分裂割据,未有统一之政策,重农抑商政策亦有不同,下文就施行此政的南朝宋武文二帝时期的重农政策做简要梳理。

宋武帝刘裕平民出身,曾官拜宰相,生性简朴,清简寡欲,施行德政。具体概括有五:一是赦免判刑五年以下的囚犯;二禁绝豪强霸占山泽,与人民分利;三减轻劳役赋税,并免除荆州、雍州人民租税;四是减少兵户,禁止地方政府滥征兵役;五是减免百姓租调,令官府物资自行备款采购,不得在民间勒索。宋文帝善承父志,致力农桑,奖励耕田,并令地方官员尽力劝农,推选模范农民以示鼓励;减免租税,宽减收取百姓各种欠项;禁止征用老弱服役;注重救济振恤。

1.3隋唐-宋元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

隋文帝时期施行重农政策,对于商人贱而不抑。减轻赋调,轻减力役,建立义仓,提高课征对象年龄,免除妇女、奴婢、部曲之课,免除酒税、盐税。隋炀帝荒淫无道、大兴土木、不惜民力最终使隋二世而亡。

唐代也仅是在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如禁止商人子弟为官、禁止商人骑马,对商人多征收20%的税收,而不采取严格的抑商措施,并出台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法律以促进商业发展,如设置“市坊”制度以限制商业活动的时间和地域。尽管如此,唐代依然坚持以农为本的基本国策。唐代重农政策主要体现为施行均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地租四十税一、每丁每岁更役20天,相较汉朝服役三十天减少三分之一;施行府兵制,免除人民兵役;调输棉帛量远低于西晋和北魏。唐代格外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在天寶之前的余年间,唐代农田水利建设遍及全国各地,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高潮。发展的重点在关中,其次为河东道、河北道及河南道三河地区及西北边区,南方的农田水利发展迅速,但更大的高潮在中唐以后。”唐武则天组织力量编写农书《兆人本业》,作为地方发展农业的指导性文件。唐代将“户口增加、田野垦辟”作为地方官员考核的主要标准,以鼓励官员勤农。为保障农业劳动力鼓励早婚早育,并实行奖励生育的政策,以促进人口繁衍。推行非劳动力人员回归农业,如释放宫女、赎回奴婢和俘虏为农民、强制僧人还俗等。注重改进和保护生产资料,推行曲辕犁以提高农业生产力,禁止屠宰牛马驴骡等大型家畜,并多次为农民购买耕牛。为应对自然灾害,建立完备的仓储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家庭,都有性质不同的仓储”。

宋代时期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已基本完成,太湖流域已经成为全国粮食的主产区,宋朝在此大兴水利,如治河筑堤、清除杂草、开辟荒土、修正圩田,极大地促进了该地区农业的发展。但是宋朝重农并非重农民而是重农业产出,不抑兼并便是一例。宋朝对于商业并不加以过多限制,仅对一些行业实行专卖禁榷制度以充盈国库,涵盖盐、酒、茶、铁、矾、香料、煤等商品。

元代统治者认识到农业税收的重要性,故十分重视农业发展。主要做法有:设置专门的劝农部门,如劝农司,虽多次更名但职能一致;颁发《农桑辑要》一书送至全国各地;地方衙门张贴“耕织图”,鼓励尝试种植棉花和恢复桑麻的种植;设置农村自治组织“农社”,并颁布农桑制度;设立农业学校,教授农民子弟读书识字,优秀者可被地方衙门征用;开展军屯、民屯,积极开发边疆土地;在南宋水利建设的基础上继续修建水利设施。元朝对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并不采取抑制政策,反而鼓励和保护工商业的发展,促进南北经济的联系,并大力发展海外贸易。

1.4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

相较唐宋而言,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可谓是贯彻到底。明朝曾下令“严厉禁止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明代中叶为解除繁苛之赋役,遂奏请实行一条鞭法”;严格限制“四民”的出行、严禁沿海居民出海与外国商人互市、对商人征收重税。但是这一政策在明朝中后期发生松动,逐渐走向农商并重的政策道路。

清朝时期对于农业格外重视,限制棉花仲旨、部分地区限制烟茶种植以保障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实行摊丁入亩,鼓励人口生育;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改良农作物品种、推广新式农具。但是对商业进行严格的抑制,实行严格的禁海令,只允许“广州十三行”一口通商;要求沿海居民内迁50里;对商人征重税,税外之税、巧立名目、各种规费使得商人苦不堪言,“贸易禁令与税收弊政严重地损害了商贾的利益,危及商品流通的发展”;利用商帮加强对商人的控制。

论述至此,对中国历代的重农抑商政策基本完成了梳理,由于资料搜集有限,不免会挂一漏万,但重农抑商政策各个朝代做法虽不一致,但是其初衷都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有效统治,下文就中国古代选择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进行探讨,行文逻辑不再囿于朝代顺序,而是采取整体视角展开分析。

2.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

2.1维护古代专制统治秩序的需要

重农抑商政策兴于战国,处于新旧生产方式交替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维护其尚不稳定的统治需要采取消弭动乱根源的政策。“农业是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经济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状况、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国家的盛衰存,而且农业生产有分散性、孤立性、封闭性和脆弱性的特征,耕作空间相较商业更为固定,农民的统治较为容易。商人与商业往往被视为危及统治的隐患,因为其流动性大、资财充盈、易聚集联合、善囤积居奇,商业活动往往会诱导农民弃农从商,进而破坏古代政府财政基础。 因此,古代统治者将商人和商业视为国家动乱的根源,认识到这一点后,统治者采取一系列限制商人和商业的举措,尤其是要求商人子弟不得入仕为官的政策则体现出统治者极力规避商人参政。由于商人、商业对社会经济流通不可或缺,因此各个朝代多在朝代初期对商业加以限制以稳定统治秩序和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待国家实力恢复后便适当放松对商业的限制。

2.2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

地主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位是通过收取地租的形式得以体现。地租获取的多少取决于土地耕种量,土地占有数量和劳动力数量是两个关键变量,但当商业资本侵入农业生产环节中就侵蚀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基础。商业一方面通过高额利润吸引大量劳动力弃农从商,从而减少国家赋税基数、徭役对象、后备兵员。另一方面商业资本投资土地,商人转而成为商人-地主的混合体,商人大规模兼并土地,破坏自然经济的发展,造成地主阶级的利益受损。除商业资本侵入农业生产环节外,商人具有深刻的投机性质,通过商业投机、囤积居奇、勾结官府,商人借此牟取暴利,危害到国家财政安全。

2.3敦风化俗维护儒教纲常的需要

儒家代表人物孟子主张统治者应施行仁政,而仁政则需要“为民制产”,因为“无恒产者无恒心”,若没有恒心则会“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也就会导致民风日益败坏。儒家素来宣传“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商人喜好投机、“重利轻别离”,有违儒家宣扬的义利观,不利于统治者借助儒家学说开展教化工作。唐太宗对以农为本不仅作为一项经济政策,更是作为一项驭民之术来实施。他认为以农为本可以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民还其本,俗反其真,则竟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让人民固守耕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愚民的目的,因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固着在土地之上,人民一方面可以养成勤劳、朴素、节俭的品格,另一方面会在乡里、宗族制度的规约下遵守法律、礼俗,进而减少动乱的可能。

3.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响

3.1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积极影响

(1)有力地维护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上文论及中国古代小农经济具有脆弱性的特征,农业生产具有较大的风险,而农民抗风险能力较低,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风险规避举措,诸如义仓制度、免税政策、政府借贷政策等,有效地克服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以“一家一户”、耕织结合、自给自足的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是我国古代经济的基础,这一基础地位是由当时地理环境、生产水平所决定的。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的改进、赋税徭役制度的改革、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充足对于古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为我国人口的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口的增长推动了生产力的提升,进而促进了国家的繁荣。概而述之,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脆弱性的特征,通过实施一系列利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人口的增长产生的需求又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2)有效穩定了专制统治的秩序。统治阶级实施重农抑商政策的初衷便是维护其专制统治,其专制统治的维护需要尽力克服一切有害于统治的因素。首先,统治阶级通过压制商业的发展,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力(入仕为官)、限制土地占有、降低其社会政治地位、征收其高额税收,甚至巧立名目占取商人资财、利用商帮控制商人行程,发展官商以与私商争利等,通过一系列抑商政策把商人流动性、易聚集、喜囤积居奇等危害降到最低,从而使国家掌控商业运转,避免商人乱政现象出现。广大农村是古代统治者的基础,税收、徭役、兵源等都出自农村,农民又具有安土重迁的特征,久居一地易于管控,并且通过一整套乡里、乡约和教化制度将农民严格控制在土地之上,让其难以形成叛乱割据之势。实施重农政策则有利于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国库充盈,国家应对战乱、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因此,农业、农民、农村牵一发则动全国,维护好“三农”是国家发挥在哪的重中之重,“三农稳”则国家稳、国家强。

(3)促进了爱好和平、勤劳民族精神的形成。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是中华各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反映。既然中华民族精神形成于漫长的社会发展历史之中,贯穿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的“重农抑商”政策对于民族精神的形成则有着重要作用。古代农业生产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战乱必定危害农业生产,直接影响农民生存。秦汉之交、汉末三国、南北朝、安史之乱及五代十国等时期,将农业生产重镇--黄河流域的农业生存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大批农田荒芜、农民大批南迁、文化日益凋落。因此,农业生产最重稳定,重农亦重视和平,无论是内部和平,还是外部稳定都是古代统治者所追求的,利用茶马互市、给予岁币等形式稳定边疆以促进维护生产。在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不会主动侵略其他国家,商业具有逐利性,往往为追求利润不择手段,诸如欧美非“三角贸易”、殖民地争夺战争等都反映了以商业为主的国家和民族本身就带有攻击性质。从重农政策来解读“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爱好和平”亦有一番道理。古代农业耕作只有人力、畜力可用,并无现代机械,因此常年耕作的民族大多练就了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3.2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消极影响

(1)阻碍了中国古代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断不可认为中国古代工商业未得应有之发展,而是未得已蓬勃发展。古代抑商政策的确羞辱商人、重税于商人、限制商人置田等,但是仅对私商而言,官营工商业反而在抑制私商得环境中得已发展。官商这一群体得崛起导致吏治日趋腐败,清代曹氏一门的富有皆仰赖于曹寅所任管理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槽监察御史两职,可见官营工商业是滋生腐败的沃土,阻碍了资本的正常流通。因此,官营工商业虽发展势头较盛,但是其性质类似于“官僚资本家”,对于国家财富的增长是百害而无一利。私商活动被严格限制,盈利空间被官商大幅压缩,至明清海禁政策一出,工商业大为凋零。商人大多鉴于发展前景无望,大多选择将商业资本投资土地,尽管许多朝代都有抑制兼并之策,但是朝代中后期兼并日趋激烈,商人大多摇身一变成为地主,跻身统治阶级。商业资本的流失又进一步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使中国曾实现从小农经济转向资本主义经济这一历史重任。

(2)阻碍了中国社会政治的进步。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初衷是维护专制统治,用政治强权遏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遏制新兴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政治强权过度干扰经济发展,甚至违背经济发展规律,造成了社会进步趋势在政治强权下难以推进。这种问题在明清时期尤为突出,明中叶以后逐渐强化海禁政策,在西方重商主义日趋强大之际仍然坚持并强化重农抑商政策。重农抑商政策强化了封建经济的生命力,即便在鸦片战争以后自然经济的调适能力还是十分强的,这样就造成了清代后期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半封建社会的帽子直到新中国成立才摘除,可见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影响之甚远。

(3)阻碍中国民主、平等和宪政思想的发展。任何一个专制政权都不会承认人民主权的,但是古代劳动人民已经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就导致古代反抗的目的并不是争取权利,而是为了推翻一个专制政权再复制一个。这种专制意识之深我想一部分源于重农抑商政策,贱商之政剥夺其政治参与权利,商人权利得不到应有之保障。而农民常年耕作于田间,受教育乡里,求知于四书五经、受制于三纲五常,农民常年耕作不问人间是非,逐渐丧失政治参与热情,最终演变为政治冷漠,驯化为典型的“愚民”、“顺民”。重农抑商政策下竟分“士农工商”四民,人分等级、优劣,自然就泯灭了社会平等之追求,商人之得求诸于官僚、将资本置换为田宅,求诸官僚则逐渐形成中国古代官商勾结之弊病,士人居高层必然形成重官之风气,不利于官民平等思想的形成。本文第一章以冗长的篇幅论述了古代主要朝代的重农抑商政策,每一朝代的前、中、后期所采用的重农抑商政策各有不同,这就导致一个朝代并无定法,政策法令自君主出的人治风气愈发高涨。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本不在本文探讨范围内,但是这里有必要说明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并不在完整意义上得以执行,制度-人事被钱穆先生认为是解读中国古代政治的两个视角,制度虽设,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重农抑商政策并未得到真正执行,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法律并未得到贯彻执行,上至朝廷百官,下至平民百姓对法律的认同程度可想而知,何谈宪政精神的养成。

4.结语

重农抑商政策各朝各代做法不一,重视程度不同,但是其目的是一致的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各朝各代基本是以战争建国,就会导致朝代前期面临恢复生产的任务,此时重农抑商政策便会被统治者加以重视并获贯彻实施。一旦朝代恢复生产的任务基本完成,官吏士绅不满利益分配往往会勾结商人或自己扮演官商来窃得更多的社会财富,往往会出现“农夫贫贱而商人富贵”的反常局面。因此,探讨中国古代史务必不可相信统治阶级高扬的“仁政”“德治”这一套,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也全然是维护统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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