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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1篇

解答: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是在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隐名股东在有证据证明公司内部确认其股东身份时,享有股东资格。并与显名股东同样负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当隐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签订退股协议书时,协议书的对象不是公司而是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金,该协议可以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

本文摘自北京唐湘凌律师编著的《公司并购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该书以“杨东成与区松生等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为点评案例分析了该问题。欲进一步详细了解该问题,建议阅读参考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公司并购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该书主编唐湘凌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他们律师所的团队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该领域的法律问题可以与他们探讨交流、委托处理该领域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163.com)。

法律分析:杨东成与区松生等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退股协议书的性质,首先是对杨东成隐名股东地位的确定。

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是指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显名股东,对隐名股东没有做规定,但是,在《公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

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让你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权益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法条精神,实质上是对公司隐名股东权益的认可。笔者认为,只要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力义务,就可以被认定为隐名股东。只要公司内部有证据和事实证明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被认定,隐名股东即享有股东资格。另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能抽逃出资,但是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公司。基于公司资本维持原则,隐名股东在享有股东资格的同时,负有维持公司资本的义务,即在公司成立后,也不得抽逃出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其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出公司。

该案中,杨东成为宏濠公司的隐名股东,其出资设立的展濠公司是宏濠公司的显名股东。2002年7月17日签订的《股东协议书》和之后的《证明》、《退股协议书》均表明宏濠公司对杨东成股东资格的确认。因此,杨东成具有宏濠公司股东资格。杨东成与区松生、陈乾签订《退股协议书》,根据前文所述,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隐名股东亦不得抽逃出资,因此,《退股协议书》的签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的对象是区松生和陈乾,并非宏濠公司。且“退股金”的支付者是区松生和陈乾,实际上是杨东城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行为,因此,该协议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且该协议已经生效。

北京公司法专业律师团

我们努力做中国最专业的公司法专业律师

联系人:唐湘凌 律师

电话:186-0190-0636(北京)

邮箱:lawyernew@163.com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2篇

会议时间:2014 年月日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会议议题:关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未来退股的事宜 会议内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2014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公司是由***四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股东***:占股份总额的***%;股东***:占股份总额的**%;股东***,占股份总额的**%。

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经股东会议研究,就股东未来退股的事宜,经全体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协议:

一、同意在未来一年内,如以上所述四位股东中任何人因为个人原因申请退股,则其全部在***公司所占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二、所有股东一致同意,申请退股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截止至退股申请日时申请退股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股权转让价不增值不溢价。

三、申请退股股东在签订退股协议后,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及其他股东办理相应股权变更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工商等职能部

门)。在公司担任相应职务的,还需配合公司办理相应职务变更手续。

四、退股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股权转让款,所有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股权转让款。

五、本决议一式五份,由

档一份。

六、本决议由**、**、

股东签名: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3篇

甲方:陈伦平、杨强

乙方:张洪飞

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先由陈伦平、杨 强、张洪飞三位股东投资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公司股权结构为:陈伦平占有45%的股权,杨 强占有45%的股权,张洪飞占有10%的股权。

第二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准许乙方退出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将其全部股权分别出售给陈伦平5%、杨强5%,对此,股东会表决文件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乙方全部股权出售后,乙方退出公司,今后不管公司盈亏,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个人原因牵涉到公司经济问题的,由本人解决,与公司无关。

第四条

乙方退出公司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

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经手的相关事务,离职后义务协助公司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4篇

经伊斯兰大餐厅全体股东开会讨论协商一致同意,自愿退出的股东可以退出股份,并退还股金。本餐厅的一切事务由原股东负责。退出股份后的股东自动丧失一切权益,签字生效。

退股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5篇

甲方:陈伦平、杨强

乙方:张洪飞

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先由陈伦平、杨 强、张洪飞三位股东投资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公司股权结构为:陈伦平占有45%的股权,杨 强占有45%的股权,张洪飞占有10%的股权。

第二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准许乙方退出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将其全部股权分别出售给陈伦平5%、杨强5%,对此,股东会表决文件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乙方全部股权出售后,乙方退出公司,今后不管公司盈亏,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个人原因牵涉到公司经济问题的,由本人解决,与公司无关。

第四条

乙方退出公司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

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经手的相关事务,离职后义务协助公司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6篇

甲方:陈伦平、杨强

乙方:张洪飞

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先由陈伦平、杨 强、张洪飞三位股东投资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公司股权结构为:陈伦平占有45%的股权,杨 强占有45%的股权,张洪飞占有10%的股权。

第二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准许乙方退出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将其全部股权分别出售给陈伦平5%、杨强5%,对此,股东会表决文件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乙方全部股权出售后,乙方退出公司,今后不管公司盈亏,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个人原因牵涉到公司经济问题的,由本人解决,与公司无关。

第四条

乙方退出公司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

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经手的相关事务,离职后义务协助公司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范文第1篇解答: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是在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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