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部门手册范文
服务部门手册范文第1篇
血库质量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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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血库输血质量安全与持续改进管理小组....................1 血库质量方针..........................................2 血库质量目标..........................................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组成................................3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4 临床用血管理办法......................................6 血库主任职责.........................................10 临床医生职责.........................................11 医教科职责...........................................14 血库工作人员职责.....................................15 血库工作制度.........................................18 血库质量管理制度.....................................19 血库配血管理制度.....................................20 血库发血工作制度.....................................21 血液入库、出库管理制度...............................22 考勤制度.............................................23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4 培训制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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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登记、报告及管理制度.............................26 业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27 试剂、消耗品的购买、申请储存管理制度.................28 仪器管理制度.........................................29 输血签字手续的管理制度...............................30 血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31 艾滋病出筛实验室制度.................................32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33 储血室管理制度.......................................34 配血室管理制度.......................................35 发血室管理制度.......................................36 临床输血信息反馈制度.................................37 血液报废审批与处理制度...............................38 取血核对制度.........................................40 输血核对制度.........................................41 血液储存制度.........................................42 血液发放制度.........................................44 血库医院感染管理制度.................................46 消毒隔离制度.........................................47 输血文档保持管理制度.................................49 临床用血的管理制度与规范.............................50 投诉处理制度.........................................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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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不良反应报告、登记、处理制度.....................53 血库一般应急措施.....................................55 输血不良反应与输血感染再核对检查程序.................56 血型安全鉴定制度.....................................57 血库管理制度.........................................58 内科输血指南.........................................59 手续及创伤输血指南...................................61 自身输血指南.........................................63 成分输血指南.........................................65 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68 关于最低库存血量的规定...............................69 安顺市西秀区中医院应急用血管理预案...................70 稀有血型患者应急用血管理.............................72 输血过程的质量控制...................................73 临床输血的质量评价指标...............................75 血型鉴定和配血实验的质量评定.........................76 关键环节和过程控制管理...............................78 设备的质量管理.......................................81 医护人员对紧急封存病历中有关临床用血的内容全员知晓...82 血库焚烧制度.........................................84 血库设备质控手册.....................................85 围手术期血液保护制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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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节交接班制度...................................90 输血记录与保留血样的规定.............................92 设备管理制度.........................................93 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调查处理制度.............94 临床输血会诊制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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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输血质量安全与持续改进管理小组
1.血库输血质量安全与持续改进管理小组: 组长;胡艳
成员:雷雨逢、赵莲、陈云。
2.工作职责:按照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定期向中心血站申报用血计划,贮备一定数量的血液,确保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为临床提供血型鉴定、抗体筛选、交叉配血及相关的血清学实验诊断的服务。
2.1.根据临床的用血申请,提供合格血液和血液成分。 2.2.进行受血者输血前相关实验室检查。 2.3.开展自身输血。 2.4.开展血液治疗。
2.5.向临床医生提供输血技术指导和咨询,协助某些相关疑难疾病的诊断,参加临床会诊。
2.6.结合临床推广应用输血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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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教学。
2..8.宣传和动员无偿献血。 2.9.接受中心血站的专业技术指导。
血库质量方针
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为临床提供输血技术指导和优质服务,为患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和血液成分,确保输血和血液治疗及时、安全、有效。
血库质量目标
1.输血前受血者检验项目的漏检率为0 2.ABO及RhD血型鉴定差错率为0 3.交叉配血符合率为100% 4.配血标本交接、留样标本差错率为0 5.抗体筛查率为100% 6.各种试验报告单合格率100% 7.输血不良反应率<1% 8.血液治疗患者不良反应和并发症<1%,死亡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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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组成
1.目的:落实《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输血技术规范》、《献血法》保证我院临床合理用血、安全用血,根据国家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成立安顺市西秀区中医院输血委员会。
2.范围:临床科室和血库。 3.负责人:血库及临床科室负责人。
4.组成:输血委员会是以管理为主。根据其工作性质和任务及卫生行政部门指示由分管院长担任输血委员会的组长,外科、内科、麻醉科、妇产科、医教科、护理部、血库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5.安顺市西秀区中医院输血委员会,由下列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长:王恰 副组长:胡艳
成员:郭立、邓国鹏、侯安荣、潘静、巫文年、李圣菊、雷雨逢、赵莲、陈云
6.输血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血库,办公室的工作由医教科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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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负责人担任。
7.输血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全院用血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目的: 负责临床输血的规范化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输血、科学输血的教育和培训,促进输血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
2.负责对全员进行输血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
3.解决临床输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临床输血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的会诊,为特殊输血患者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4.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输血的规范化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输血、科学输血的教育和培训,促进输血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
6.指导、督促、检查临床科室及血库的输血工作,使之不断规范化。
7.负责对全员进行输血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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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临床输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临床输血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的会诊,为特殊输血患者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9.促进科学合理输血,推广成分用血,尽量少用全血,督促开展自身输血。
10.审查临床用血计划并监督实施。
11.保证临床合理用血,有权禁止给无输血指证的患者输血以及其他浪费血液资源的现象。
12.对严重违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给予教育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惩罚。
13.协调临床医生与血库人员关于使用血液及其成分的不同意见;协调和裁决在血液及其成分使用过程中的医疗纠纷。
14.促进输血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对血库准备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及将要引进的设备进行论证,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5.组织制定血库管理委员会职责、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记录表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16.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全院输血工作进行年度总结,集中讨论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7.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组织1-2次全员输血知识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临床输血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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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为了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作为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院属各临床、医技科室。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正、反定型)、输血前检查(Hb、HCT、血小板、ALT、乙肝两对半、Anti-HCV、Anti-HIV1/
2、梅毒),报告单贴在病例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3.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红细胞压积低于0.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输血应由经治医生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主治医师审批后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于输血前一日送血库备血。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4.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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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出现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
5.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例,无家属签字、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例。
6.临床输血一次用量、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要履行报批手续,经血库认可,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7.紧急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输血前检查)填报不全的需第二天到血库补办手续。紧急一次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临床医生需补办报批手续。
8.确定输血后,医务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床位、病历号、科别。
9.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供血者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复查无误后进行交叉配血。
10.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做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和时,有输血史、妊娠史. 11.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相互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交叉配血单。
12.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13、新生儿溶血病如需换血由经治医生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我院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14.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卡到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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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双方必须再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科别、病历号、血型。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病人的家属和陪护人、实习生不能取血。
15.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应保存于2-6℃冰箱,保存期致少7天。
16.输血前应有两名医务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确。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17.输血时由两名医务人员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科别、病历号、血型。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然后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8.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品。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进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输下一袋血。
1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及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如下处理:
19.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19.2.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治疗和抢救,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20.如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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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值班医生,再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20.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单。 20.2.核对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和Rh血型。
20.3.立即用肝素管静脉抽取受血者血液,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20.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查血清胆红素含量,并检测相关抗体,如发现特殊抗体应进一步鉴定。
20.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培养。
20.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尿血红蛋白。
20.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21.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不良反应报告单,并随同血袋一起及时送回血库。送回的血袋在血库冰箱2-6℃至少保存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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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主任职责
1.目的: 负责血库医疗、教学、行政各项工作。 2.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血库医疗、教学、行政各项工作。 3.负责制定本科室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工作。
4.督促本科人员认真学习、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指导或参加部分具体业务工作,如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开展成分分离、成分输血等工作。
6.经常进行质量教育,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做好血液的采集、储备和供应工作。
7.经常了解输血不良反应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患者安全。
8.密切配合临床开展节约用血、成分输血和科学研究工作。 9.领导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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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职责
1.目的:规范输血. 2.熟悉并掌握血液成分及特点,输血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防治知识。
3.了解国内外输血进展,配合血库开展新业务及教学科研工作。和血库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学习,正确掌握血液成分疗法。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生核准签字连同输血者血样,于输血前一日送交血库。
5.凡血色素低于100g/L和血容量低于0.30的属输血适应症者,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血库。
6.临床输血一次用量、备血量超过1600mL需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血库医生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7.急诊用血时如来不及履行报批手续,应补办。
8.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前,应向患者及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传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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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9.临床医生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及不良反应报告单,输血时如输血前检查未回报,输血后应到血库补办手续。
10.为了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应采用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 11.当出现输血反应时,配合血库工作人员积极查找原因。
临床护士职责
1.目的: 了解有关输血的法律法规,掌握各种血液成分的输用方法,常见不良反应以及主要措施. 2.了解国家与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输血的法律法规。 3.熟悉主要血型各种血液制品的性质以及适应症。
4.熟悉经血液能传播哪些疾病并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感染。 5.掌握各种血液成分的输用方法,常见不良反应以及主要措施。 对取回的血要认真核查,核查内容如下:
5.1血袋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5.2献血者条形码血型; 5.3血液品种; 5.4采血日期及时间; 5.5有效期及时间; 5.6血袋的条形码;
5.7血袋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6.领血时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认真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应拒绝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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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代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确保血液的安全输入。
8.及检查无误之后遵医嘱严格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输给患者。
9.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分钟要慢,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发现输血反应及时向医师报告。
10.输血结束后,若有不良反应,应记录反应情况,并将血袋与输血不良反应单于输血后当天送回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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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教科工作职责
1.目的: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输血知识,督察临床合理用血、安全用血、有效用血。
2.定期检查血库的各项登记是否完备。
3.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4.督察临床合理用血、安全用血、有效用血。 5.定期检查血库的各项登记是否完备。 6.审查临床用血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发生输血反应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抢救、会诊。 8.定期督察血库安全防护工作是否完备。 9.定期检查院内输血技术规范执行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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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目的:责任明确,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主管技师职责
2.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分担的血库技术工作。
2.2.参加部分血库常规工作,并经常检查工作质量,解决业务上比较复杂疑难问题。
2.3.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担负教学任务。指导技师、进修、实习人员学习,提高工作技能。
2.4.学习使用国内外的新技术,不断改进工作。 3.技师职责
3.1.在主任/主管技师指导下,进行血库各项工作。 3.2.亲自参加血库各项专业技术工作,并指导技士工作。 3.3.负责特殊技术工作,检查核对配血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4.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掌握各种技术操作。 3.5.协助开展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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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负责血库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4.技士职责
4.1.在上级人员指导下,担负血库常规工作。
4.2.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3.熟练掌握静脉穿刺技术。
4.4.负责采血、配血、化验等器材请领、保管。负责试剂配制,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
4.5.做好无菌消毒工作。 5.白班人员职责 5.1.每日白班一人。
5.2.值班者负责当日门(急)诊及病房常规治疗和手术用血的配备、发血工作。
5.3.值班者负责血型检测。
5.4.白班人员在完成采血检验后要积极配合主班和配血班的工作,保证门诊急诊和手术用血的发血工作。
5.5.在保证临床正常用血的同时,还要给夜班准备足量的血液库存。
5.6.记录储血冰箱及冰柜的温度。
5.7.每日做完工作后,将配血标本和库存血液进行清点、整理。 5.8.值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不故脱岗,有事外出要向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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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待去向,不知去向者按脱岗处理,周
六、周日和夜班值外出要在窗口标示去向。
5.9.严格请假制度,具体详情见考勤制度。 6.夜班人员职责
6.1.每日夜班一人,工作时间为19:00-次日8:00。
6.2.值班者负责急诊及病房常规治疗用血的配血、发血工作。 6.3.检查血库各部位的水、电、门、窗情况。 6.4.记录储血冰箱及冰柜的温度。
6.5.早晨7:30前将值班室、配血室卫生清理完毕开紫外线灯消毒,并写好交班记录,作好交班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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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工作(值班)制度
1.目的:遵守本科技术操作规程.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自觉严格遵守院内和科内各项规章制度,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不脱岗,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4.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做好全院医疗抢救供血工作。掌握贮血、供血情况,及时向血液中心血站申请补充。
5.积极开展成份输血,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确保医院成份输血率达90%以上。
6.遵守本科技术操作规程,准确迅速地完成日常工作。 7.承担输血医学教学任务;配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及新试验项目。
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危急、危重病人用血应优先处理,优先供给。
9.值班者每天询问输血反应情况,发现较严重的反应时,应立即追查原因并与临床科室一起做好病人的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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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值班者负责本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冰箱,离心机及门、窗、水、火、电等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认真做好交班记录,要求书写交班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名规范。
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认真核对,安全输血。
2.对血液中心送来的血液及成分,必须进行核查,外包装应完好无损,标签填写完整,清楚,准确。
3.每天检查贮血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如血浆层变色(变灰、变黑等)或出现气泡及絮状物,红细胞色泽变紫色等,不能发出使用。严重脂肪型的血浆不能发出使用。
4.病房已启封的及输剩的血及成分不能使用。 5.过期的血液及成分不能使用。
6.每天询问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要及时上报血液中心处理。
7.每天定时观察贮血冰箱温度,并作记录,确保冰箱正常运行及贮血安全。
8.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启封血液或成份时,必须在超净工作台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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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启封后的血液或成份必须立即输用。超净工作台需定期清洁消毒。
9.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合乎要求才能用于试验。
10.进行室内、室间质控试验,确保我科血型签定、交叉配血试验的稳定可靠,保障输血安全。
血库血库配血管理制度
1.目的: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2.交叉配血试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试验前及试验后必须做好查对工作,即查对病人的姓名、血型、标本联根号及献血员的姓名、血型、血袋编号。
4.每次交叉配血时须鉴定病人的Rh(D)血型及用正、反定型法复查病人的ABO血型。
5.配血试验统一采用盐水法加低离子强度聚凝胺法,必要时做抗人球蛋白配血。
6.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贮先用,成分优先的原则。避免血液过期浪费。
7.填写配血报告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准确。
8.配血完毕必须做试验登记备查。并收拾好所用物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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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发血工作制度
1.目的:规范血库发血操作规程。
2.必须由医护人员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3.血库凭输血处方发血,输血处方应有本院医护人员签名。 4.发血时,发、取双方必须核对病人姓名、血型、住院号及 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及血液成分类别。核对完毕后,取血者办理签收手续。
5.发、取双方认真核查血制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血液外观是否正常。
6.血液发出,不得退回,如有特殊情况,血液出库时间在半小时内应与血库联系,协商处理。
7.输血过程中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把反应情况反馈血库,并进行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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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血库入库、出库操作规程。 2.入库:
2.1.根据全院用血情况,每天向采供血机构申请订血,以维持一定的库血量,确保及时供血。
2.2.血库(血库)工作人员应配合取血人员认真核对所取血液的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共同在取血清单上签字,并保留"送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2.3.血库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采供血机构取来的血液进行详细的分类登记。
2.4.及时将血液按血型、采血日期及批号分别依次排列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
2.5.库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最佳温度环境中。 2.6.库血冰箱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3.出库:
3.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血时间的先后依次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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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发血时应认真核对血型、血袋编号、所需数量以及血液包装有无损坏或袋内有无异常。
3.3.做好详细登记及统计工作。
3.4.如遇特殊情况,除做好详细记录外,应及时向科室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考勤制度
1.目的: 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请假制度. 2.工作人员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前填写请假单,并履行报批手续。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经主任批准,择日补休。 4.对违反请假制度的情况,如实记录。 5.考勤记录装订整齐,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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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安全. 2.血库是保证临床抢救治疗和安全用血的重要部门。严禁工作人员以外的人进入血库。因工作需要进入本科室,经相关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无菌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规定。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无菌区。
4.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及时关门、窗、水,清除火种,做好防火要求。
5.重要仪器、资料存放,需专人管理并上锁。
6.做好防火工作,如有隐患及时向科主任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防火规定。
7.输血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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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
1.目的: 对新分配及新上岗的人员需专人带教,进行培训,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提高技术水平,专业人员应及时派出培训或院内组织学习. 2.为了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提高技术水平,专业人员应及时派出培训或院内组织学习。
3.对新分配及新上岗的人员需专人带教,进行培训。并对其进行输血知识、相关理论知识及各项规章制度培训。
4.结合工作情况,定期派工作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5.在岗人员应进行每半年或一年的业务学习考试。 6.每年对血库进行年终总结。
7.对外出学习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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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登记、报告及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竖立良好的医德和工作作风,尽量减少不良影响和损失。 2.本规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本院的相关制度所定。 3.科室人员应当竖立良好的医德和工作作风,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积极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发生差错事故当事人应及时,逐级报告,积极处理,尽量减少不良影响和损失。
5.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及时保留相关记录,必要时需按规定进行封存。
6.定期总结、处理、吸取经验教训。如遇重大差错时事故及时向医院报告,本科室主任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7.没有不良后果的一般性差错,当事人应当提出检讨及改进措施。
8.对隐瞒不报的要视情节和后果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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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每单位血液制品的原始资料。 2.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保证每单位血液制品的原始资料。
4.对于和中心血站往来的台帐、报表做好保存。
5.根据卫生部规定,血源、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保存10年。
6.到销毁期应作销毁记录,销毁记录应保存。 7.每天核对入库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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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消耗品的购买、申请、验收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试剂、消耗品的购买、申请、验收储存。 2.实验室人员根据每日的使用情况,提前登记。 3.科主任与试剂销售商联系订货及送货事宜。
4.试剂到货以后及时验收,登记批号、有效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
5.验收后的试剂按温度要求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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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管理制度
1.目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和修理有效运行。
2.以仪器设备管理卡片为记账凭证,做为仪器设备管理和清查时的依据。
3.管理卡片一室两份,器械科一份、血库一份。
4.及时做好使用操作登记、操作规程、检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损坏报告及原因分析。
5.仪器档案应统一建立,由专人保管。
6.工作人员应对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8.仪器实行三级保养制度
8.1例行保养:由仪器保养人负责日常保养项目。 8.2一级保养:由仪器保养人按照计划进行保养。
8.3二级保养:一种预防性的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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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进行。
9.针对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校验。
10.仪器设备保养、维护和修理、校准后要及时登记。
输血签字手续的管理制度
1.目的:安全用血、科学用血。
2.临床医生要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做到安全用血、科学用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
3.医务人员应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宣传输血知识,增强受血者及其家属的输血风险及其自我保护的意识。
4.输血前医生应告之患者及其家属输血的目的以及可能发生的输血及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并在输血告之同意书上签字。并同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上。
5.医务科和血库要及时检查合理用血、安全用血以及输血签字手续的执行情况,并向输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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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突发事件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遇有重大医疗抢救工作,重大灾害时,血库存量或特殊血液不能满足当时医疗抢救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中心血站进行联系,及时做好血液的补充,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临床抢救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在确保患者和供血者血型正确无误的情况下,可同时进行发血及交叉配血。
4.重大医疗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科室相关人员共同协助,第一时间满足抢救工作需要。
5.如遇停电影响贮血冰箱、冰柜的正常工作,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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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制度
1.目的:HIV抗体初筛检测。
2.初筛用的艾滋病抗体检测试剂必须包括:Anti-HIV1/2,由经卫生部门批准或注册,经批准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HIV抗体初筛检测程序
2.1初筛检测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应,则作Anti-HIV1/2阴性报告。
2.2初筛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的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厂商的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2.3如两种试剂复检结果均呈阴性反应,则作Anti-HIV1/2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应,或有一份阳性,则送上一及实验室确证,送检时,将新抽取的标本和原有标本一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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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血液报废过程。 2.血液报废每季度一次。
3.由血库提出报废申请,提供报废血明细表,注明报废血储血编号、献血者姓名、血液种类、采集日期、报废原因。送血库主任审阅并签字。送医务科主任审阅并签字。
4.依据经确认的报废血明细表,由专人进行报废血处理。 5.报废血须在专用容器中处理。
6.报废程序完成后,交接人签字,填写报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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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血室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储血规章制度。
2.非血库人员不得进入储血室,禁止聊天及与该室无关的活动。 3.保持储血室清洁整齐,定期进行消毒。
4.储血冰箱(柜)每月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和细菌培养,并保存培养记录。
5.值班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和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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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血室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配血室规章制度。
2.非血库人员不得进入配血室,禁止聊天及与该室无关的活动。 3.保持储血室清洁整齐,定期进行消毒。
4.工作前,检查试剂的批号、有效期及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 5.严格执行《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6.严格执行《门急诊申请临床用血工作流程》。 7.严格执行《血库临床供血工作流程》。
8.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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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血室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发血室规章制度。
2.非血库人员不得进入配血室,禁止聊天及与该室无关的 活动。
3.保持储血室清洁整齐,定期进行消毒。
4.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门急诊申请临床用血工作流程》、《血库临床供血工作流程》、《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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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信息反馈制度
1.目的: 严格掌握输血指证, 征求临床意见,以便为血库改进服务提供依据。
2.临床输血应严格掌握输血指证,患者输血后如达不到预期效果或病情比输血前加重,又不能用原发病解释时,应及时向血库反馈,或请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定专家会诊,共同分析原因重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3.临床科室在进行输血治疗时,一旦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必须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及时送回血库。在紧急情况下先处理患者并电话告之血库,后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回报单是输血反应的凭证,未送此单者血库应视为无输血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需保存10年。
4.血库每月由专人去临床科室进行一次临床输血信息调查,了解临床输血疗效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征求临床意见,以便为血库改进服务提供依据。
5.临床科室要求血库协助处理输血相关疑难问题时,血库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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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并做书面记录。
7.每季度对临床反馈进行一次信息小结,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血液报废审批与处理制度
1.目的: 明确血液报废标准及处理过程. 2.血液报废标准:经检查后,有下列任何一项的血液及其成分确定为不合格,必须报废。
2.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2.血袋有破损、漏血; 2.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2.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红色;
2.5.血液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2.6.未摇动时血浆呈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2.7.红细胞呈紫红色; 2.8.超过保存期;
2.9.新鲜冰冻血浆融化后应及时输入,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或融化后未输完的新鲜冰冻血浆必须报废。
2.10.洗涤红细胞应及时输入,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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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如不能及时输入,应将血液制品贮存在正确温度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编《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安全输血实践的指南和原理》
4.规定(1996,P50),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或有任何迹象表明血袋已打开或有任何溶血现象,必须废弃。
5.血液报废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品种、数量,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报废。
6.批准报废的血液及其成分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有明显标示,单独存放。详细记录报废血液品种、献血条码、血型、血袋编号、销毁日期及销毁人员。报废血销毁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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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血核对制度
1.目的:为了避免临床医疗事故的发生,要认真执行取血核对制度。
2.1.必须由医护人员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2.2.发血时,发、取双方必须核对病人姓名、血型、住院号及献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及血液成分类别。核对完毕后,取血者办理签收手续。
2.3.发、取双方认真核查血制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血液外观是否正常。
2.4.血液发出,不得退回,如有特殊情况,血液出库时间在半小时内应与血库联系,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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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核对制度
1.目的:认真核对,避免医疗事故发生。
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4.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4.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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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贮存制度
1.目的: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及第六章有关规定并保证血液从入库到发出畅通进行,确保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制定本制度。
2.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竖立放臵于篮中或金属架上,在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臵过于紧密)。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浓缩红细胞:4±2℃、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 少白细胞红细胞:4±2℃ 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红细胞悬液:4±2℃ 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4±2℃ 24小时内输注
冰冻红细胞:4±2℃ 解冻以后24小时以内输注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22±2℃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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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荡、专用袋制备)
机采浓缩血小板:同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机采浓缩白细胞悬液:22±2℃ 24小时内输注 新鲜液体血浆:4±2℃ 24小时内输注 新鲜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20℃以下四年 冷沉淀:-20℃以下一年 全血:4-2℃ 保存同浓缩红细胞 4.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5.当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臵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6.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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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发放制度
1.目的: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及第六章有关规定并保证血液从入库到发出畅通进行,确保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制定本制度. 2.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能够确认受血者身份的凭证(如交费记账单、添写完整的取血单或取血专用处方)到血库取血。
3.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必须进行“三查八对一确认”,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方可发出。
4.三查:一查患者血标本,二查献血者血标本,三查配血报告单。 5.八对:血型、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病历号、临床输血申请单、血液有效期。
6.一确认:确认患者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的血型是否相符。 7.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7.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7.2血袋有破损漏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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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7.4血液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7.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7.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7.8过期
8.血库工作人员应按照保存日期的先后次序,先存先用的原则发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尽可能提供保存期(7天内)的红细胞:
8.1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需要输血者 8.2严重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 8.3严重心肺疾患需要输血者 8.4急性失血伴持续性低血压者 8.5 DIC需要输血者
服务部门手册范文第2篇
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着力打造赣榆文明和谐的放心消费平台
赣榆县人民政府 (2011年2月 22 日)
尊敬的省放心消费创建考核组各位领导: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自2007年4月,赣榆县按照省、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围绕“同建和谐新赣榆、共创放心消费城”创建主题,突出创建重点,落实创新措施,着力打造赣榆文明和谐的放心消费环境,努力争创“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县”,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坚持“三个加强”,努力构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各镇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沟通和检查考核。制定了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明确了各镇、 1
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并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注重质量”的要求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围绕“同建和谐新赣榆、共创放心消费城”主题,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强势宣传。在市《苍梧晚报》、《今日赣榆》、赣榆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大力宣传;举行放心创建公开承诺活动,百米长卷签名活动,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在全县各镇主要道口设置大型展示牌30块,会议展板97块,在各参创单位张贴创建活动标识3万多份,发放《致广大村(居)民一封信》2万余份;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商品快讯》、印发《消费与维权指南》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县创建办定期编发《情况简报》24期,及时报道创建单位动态信息。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制定完善了创建工作督查制度,组织实施了4次全面的督查考核,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各镇、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到开展创建工作有组织、有方案、有活动、有效果,初步形成全县互动、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突出“三个延伸”,努力提高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成效 一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农村延伸。结合创建目标任务,先后组织了以“家电下乡”、农村食品安全、农业生产资料商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开展了“创建活动服务三农”专题研讨,积极培育推进农村放心食品示范店建设。通过开通维权便民直通车、农资服务大篷车、盐务大篷车、科技下乡大篷车等,组织有关创建单位开展送维权服务进村、送放心食品进村、送优质农资进村和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等活动,改
善了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消费习惯,维护了农村消费市场秩序稳定。
二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行业延伸。全力抓好行业创建工作。工商部门在食品流通领域开展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登记台账制度的“食品和车辆双备案”、“港信通”制度,实行由“管理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三方评比的食品行业星级(五星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和肉、菜、粮等市场专项整治,全县512家食品经营户被授予省、市、县级“食品安全创建示范店”称号;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县内1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积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先后开展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专项检查、五类食品整治、定量包装专项检查等系列活动;药监部门启动了药品零售行业放心创建工作,13家药店申报市A级(守信)放心药店;盐业公司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销售碘盐合格率达100%,碘盐覆盖率达95.5%以上,食盐安全村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交通部门开展出租车营运行业放心消费创建,103辆出租车全部贴上“倡导诚信、共铸消费和谐”服务承诺,在200多名出租车驾驶员中深入开展出租车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出租车客运。农机部门组织了全县农机销售、维修经营户做好“农业机械下乡”售后服务工作,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延伸到农用车修理、农机维修行业,确保15388台拖拉机、3.36万部配套农机具为“三农”服务。目前,全县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行业已达27个,与老百姓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参创率达81%,省市县三级共表彰133家企业,表彰率为13.3%,基本实现了“参创
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和完成省政府要求与老百姓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参创率达60%的创建目标。
三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民心工程延伸。围绕百姓关注的“菜篮子工程”,大力开展区域特色创建,着力兴办民心工程。围绕打造“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的思路,推进墩尚镇泥鳅产业标准化经营,建立完善泥鳅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促进泥鳅养殖、加工行业健康发展。墩尚泥鳅有会员6000多户,养殖面积2.2万亩,年出口量达7960吨,实现出口创汇额3184万美元;加强厉庄镇“谢湖”牌有机大樱桃的品牌推介,做大做强特色品牌经济。青口镇申城村、沙河镇颜庄村等村创建现代农业园无公害蔬菜基地,三年多来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90 万亩,有41个品种获无公害产品认证,有2个品种获有机食品认证,有3个品种获绿色食品认证。全县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认定26个,面积达19.4万亩,有27个品种获无公害产品认证,有2个品种获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户申请注册商标,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赣马镇八十一湾黄金梨种植、柘汪镇七彩椒种植、海头镇万亩梭子蟹养殖等一大批特色基地,纳入放心消费民心工程。全县27个生猪屠宰场,年屠宰量约40万头,都达到6个100%:全年生猪定点屠宰实现100%、生猪进场检测率实现100%、肉品出屠宰场检验合格率达100%、病害猪及内脏无害化处理率实现100%、对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率实现100%、对本行政区域内肉制品监督覆盖率实现100%;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了100%。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908家量化分级,其中申报A级16家,评定B级110家,C级782家, 实现了创建与促进发展、创建与保障民生的有效结合。
三、确保“三个到位”,努力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发展 一是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县政府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下发了目标考核细则,与全县18个镇、34家成员单位签订了创建活动目标责任书,各镇及成员单位与创建点、行业签订了创建活动目标责任状,建立创建责任网络,形成责任明确、协作联动、综合创建体制;并在每个村、镇、行业、部门建立放心消费创建信息联络员制度,坚持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自测自评落实到位。在积极宣传贯彻《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的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4号)、《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测评方法、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苏放创办2009‟18号),在去年1月份,制定的2010年创建工作意见,将测评工作列为年度创建工作重中之重。并以县政府名义迅速召开了全县创建工作会议,对去年的测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县18镇和34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全面启动了测评工作。为了使测评工作注重实效,便于操作,不走过场,我们作了充分准备,首先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创建办下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等系列文件和市创建办有关测评文件及创建办领导指示,多次召开了测评工作座谈会和研讨会,在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赣榆县放心消费创建测评操作手册》,下发了《赣榆县“放心消费创
建示范县”区域(镇)测评考核细则》以及《部门测评工作责任分解表》,分解落实了各镇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逐一签定了目标责任状。为进一步加强测评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测评领导工作组,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知晓率调查等3个小组,并将测评工作纳入各镇及部门年度考核,所有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相应测评机构。《赣榆县放心消费创建自测自评手册》的制定和实施,得到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去年5月,全省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暨自测自评观摩会在赣榆召开,进一步推动了放心消费创建测评工作。会后,赣榆县放心消费创建各成员单位按照《赣榆县放心消费创建自测自评手册》开展自评,通过自评向县测评领导工作组织申请测评,测评领导工作组收到各镇《关于申请赣榆县政府对我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行阶段性综合测评的报告》以后,县创建办组织创建自测自评综合工作组进行再次学习和培训,分成三个小组进行综合测评,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此次考核验收结果为18个镇有13个镇为A级、5个镇为B级。
三是创建目标完成到位。针对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安全、不放心因素,切实加大整治和规范力度,重点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规范房地产开发、旅游、殡葬等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非法传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围绕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各创建单位积极
受理查处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聘请200名代表担任区域创建活动社会监督员,构建有效的社会维权监督网络。目前,全县各镇、村、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设立12315联络站、投诉站608家,联络员729人,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6%,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年来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使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争创“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县”,在省、市创建办领导下,坚持“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加大创建氛围,在更大范围提高创建力度,在加大督查督办、考核评价、联合协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努力深化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目标要求上,深入推进消费环境的创优。紧紧围绕努力营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这个目标,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加大维权力度,着力提升商品质量,努力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在实现途径上,深入推进活动载体的创建。拓展参创面、提高创建实效。凡是与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企业和行业参创率要分别达到80%和98%以上,进入先进示范行列的企业要占到10%,达标的重点行业不少于十个;参与区域创建活动的镇要达100%,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要达到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满意率要达到92%以上。要不断地拓展我们创建范围、不断地深化我们创建的内涵、不断地丰富我们创建的形式、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
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政府主要工作结合起来、和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结合起来、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让群众、消费者看得见、摸得着,真正享受到创建成果,使放心消费创建打造成为具有赣榆特色、并且在全市产生积极影响的亮丽品牌。
服务部门手册范文第3篇
其中,《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伍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另,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包括:
①服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②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 ③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
④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不复学)且服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
除了条例的讲解,小编特意从昨日的留言中挑选了比较代表性的问题,大家来看一看是否有疑惑的地方:
提问:退出现役后,我准备到地方就业,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请问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解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提问:我是入伍即将满一年的新兵,从城市入伍,明年就要面临退伍选择,请问对于城镇入伍的士兵,在安置方面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解答: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
首先来说以下哪些退役军人可以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填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权益受到侵害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军人。包括:退伍、复员、转业、退休、离休、供养人员。
下面把填表的注意事项说明以下(附下表
1、表2):
一、个人的基本情况:战友们根据自己的情况如实填写。
二、来访人数:1人,来访次数:1次,初访时间:填表时间。
三、反映基本事实:把您的遭遇实事求是的写下来,尽量简明扼要。
四、要求解决事项:这个就是战友们的诉求,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落实,地方的一律不能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相抵触。抵触的一律不认可。
五、理由与依据:就是你要求解决的事项依据什么样的文件。
六、曾到哪些部门反映以及处理结果:去哪个部门 以及答复的结果。复印一套与诉求材料一起交上去。
七、处理方式以及备注由接待人员填写。
战友们,我们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又是部队这所大学校培养和锻炼多年的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将是新时代的见证者,经历者,贡献者,历史会铭记这一伟大时代!我们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实事求是的填写,为党和人民奉献余生! 所有 转业 人员共同的诉求:
1、劳动计划指标(编制);
2、工作岗位;
3、住房保障;
4、补发转业至今的工资;
5、正常的反映问题遭地方政府的打压。
附 表 1
附 表 2
之前就有官方媒体低调披露,退役军人事务部的一栋办公楼位于北京市北五环外。
就在刚刚,战友传来消息,称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五环北苑路地铁站北300米一个胡同。
最重要的是,就在昨天,即2018年4月17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已经正式开始接访工作。
据悉,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部门接访工作时间为:
周
一、周五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周
二、周
三、周四每天上午(上午8:3011:30) 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部门接访工作地点具体为: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金苑大厦东50米,乘车路线为地铁五号线到北五环北苑路地铁站下车之后向北走300米左右即可到达。
退役军人事务部接待来访退役军人或者优抚对象特别规定如下:
1、到退役军人事务部接待大厅领表,必须凭退伍证、伤残军人证、烈士证明、优抚证件、士官(军官)退休证等证明才可以领取《退役军人事务部来访登记表》(没有退役或者优抚证明证件不让进排队领表通道)顺便说下:身份证是必须的。
2、一人只能领取一张《退役军人事务部来访登记表》不能代替领取或者填写。
3、外围控制不让穿军装的进,建议战友们做好两手准备。
4、一人一策,每个人的诉求必须填写清楚明白,建议将支持个人诉求的优抚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证据准备齐全再去,这样有利于落实。根据此图中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登记表,登记内容不仅包括来访人员的具体信息,反映事实,跟解决诉求,其中还有一条“曾到哪些部门反映以及处理结果”的内容。从这条内容可以推断,如果战友有出现以前如实反映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或者不合理合法解决问题这一现象,那么很可能是有追究责任的。
这不仅仅是要解决退役军人的诉求,很可能还要开展调查追责工作,彻查地方部门的办事不利!!
最后,还要在这里提醒一下各位战友们!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始接访了,战友们的心情都很激动兴奋,有很多很多遇到不合理安置、不安置,强制自谋职业、安置后无法到岗等,或者优抚待遇没有得到落实执行等等各种各样退役优抚安置问题的战友们,憋屈了几年甚至十几二十年的退役安置问题,终于有个可以说理的地方,有个可以为大家做主的娘家了。
全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清零”
主要参考文件公布!
国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年2月份透露了,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启动“清零行动”。
为了帮助战友们厘清自1978年以来,国家出台为保障安置退役士兵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军路君近日将相关规定作了梳理,以飨退役战友。
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条文,国家现行的规定及最主要的依据是2011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第608号令公布的,于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除了现行的法律条文,1978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军路将其文件出台的时间、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主要信息梳理公布如下,方便大家查找
1、1978年3月7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文件号:国发[1978]75号);
2、1978年10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文件号:国发[1978]223号);
3、1983年2月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号:国发[1983]16号);
4、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文件号:国发[1987]106号);
5、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号:国发[1999]27号);
6、200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号:国发办[2004]10号);
7、2005年7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号:[2005]23号);
8、2007年7月6日,国家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文件号:劳社部发[2007]28号);
9、2013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号:国办发[2013]78号)。
全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清零”
主要参考文件公布
国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年2月份透露了,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启动“清零行动”。
为了帮助战友们厘清自1978年以来,国家出台为保障安置退役士兵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军路君近日将相关规定作了梳理,以飨退役战友。
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条文,国家现行的规定及最主要的依据是2011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第608号令公布的,于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除了现行的法律条文,1978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军路将其文件出台的时间、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主要信息梳理公布如下,方便大家查找
1、1978年3月7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文件号:国发[1978]75号);
2、1978年10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文件号:国发[1978]223号);
3、1983年2月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号:国发[1983]16号);
4、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文件号:国发[1987]106号);
5、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号:国发[1999]27号);
6、200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号:国发办[2004]10号);
7、2005年7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号:[2005]23号);
8、2007年7月6日,国家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文件号:劳社部发[2007]28号);
9、2013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号:国办发[2013]78号)。
终于来了!退役军人安置大督查! 3点突破4点期盼值得关注!
听说,又要开展退役军人安置问题大督查了。
很高兴地找来相关资料,才知道这是国务院的例行性督查,基本每年都要组织,去年还组织了两次。督查的内容是“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与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农民工就业等同属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内容。
督查的安排是“全面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各部门7月31日前、各地区8月5日前完成自查,向国务院上报报告。8月下旬开始,对各省市进行实地督查;9月中旬开始,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虽然知道这是一项例行性工作,但由于今年来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尤其是退役军人们对安置工作的不断呼吁,特别是今年又专门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总还是希望能有所不同。
根据当前退役军人事务安置面临的形势与问题,结合多年组织、迎接和分析处理各类督查的实际经验,参考广大退役战友的意见建议,对这项例行性工作有四点期盼。
01期盼相关部门站上政治高度筹划督查
虽然不例外的,这次大督查,又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与大学生就业、农民工就业、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等等放在一起,还是希望相关部门在筹划督查之前:
一是能抽出时间好好地学习学习统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如果能拓展学习学习统帅关于强军兴军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好。切实把做好退役军队事务摆到重要战略地位上来,防止和克服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等同于一般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能抽出精力深入理解“不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让军人受到尊崇”的指示要求,切实把领袖的指示细化到具体的督查指标上去,防止和克服退役军人事务督查软化虚化的差距和不足。
三是能抽出人员认真整理整理几年来督查得来的资料、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切实让督查工作站在历年督查的基础上,防止和克服退役军人事务督查无的放矢、重复填表、低层次徘徊的现象和不足。
总的来说,就是能把认识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实现中国梦来,统一到支持和保障建设一支世界一流的人民军队上来。这样,督查才会有好的思想基础。
02期盼督查人员带着真情实意深入基层
政策制度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再好的督查安排,也要督查人员认认真真、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督查组的同志们都是从中央、地方各部门抽调的精英分子,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工作作风没有问题,关键是能否拿出真情实意,带着对广大退役军人的深情厚意去做好督查工作。
首先,希望督查人员能够消除偏见对待情况。不可否认,在全社会普遍拥护、爱戴和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同时,也存在着对退役军人的一些偏见。有的觉得退役军人是麻烦制造者,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把他们的正常需求当成找事多事;有的认为退役军人是维稳对象,骗着哄着忽悠着,敬而远之、畏而远之;有的感到退役军人是一群怪人,思考、说话、办事都与社会格格不入,不去了解他们、不想接纳他们。
退役军人存在的这样那样与现实社会的隔阂,要么是职业的需要、要么是训练的成果,退役军人们提出的很多需求,基本上都是由于长期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不是退役军人给社会找麻烦,而是社会让退役之路显得太麻烦。站到了正确的立场,拿掉有色的眼镜,自然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其次,希望督查人员能够将心比心看待问题。前段时间,有篇《周书记的耳光》的热文,讲的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共荷泽地委书记周振兴到曹县革命老区看望老红军,当他问重病中的老人有什么要求时,老红军犹豫了一下,说“就是想吃半碗肥中带瘦的猪肉。”说完,老人又后悔了,用另一只手拍打着周振兴的手背:“也就是这么一想,周书记别当事。”
回到县委参加汇报会时,周书记眼含热泪地讲述了老红军为革命做出的贡献,突然抬手扇了自己一个耳光,说:“我们这些大大小小书记的脸还叫脸吗?”督查组的同志们在督查过程中,可能也会遇到诸如“想吃半碗肥中带瘦的猪肉”这样的诉求,希望在回答之前,能想想周书记那清脆的耳光,听听他们曾经做出的贡献、经历的苦难和付出的艰辛,花点耐心和时间,把问题听完听清楚。
再次,希望督查人员能够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少数人说、说给少数人听,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我们党当年赢得天下,内核是理论正确,关键在于与民同情。与民同情,首先要听取群众的呼声。大督查的时间很有限,督查组的时间很宝贵,不能奢望听取每个地区、每个群体、每名退役军人的情况反映,但至少,要听一听矛盾最突出、生活最困难、反应最激烈的地区和人员的情况,而不仅仅是“敬个礼、握个手、拿了材料转身走!”
如有可能,希望督查组能象巡查组一样,公布到各地督查的联系电话、信箱、邮箱、微信号等等,以达到查实情、查真情、查全情的效果。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只有带着感情、带着真心参加到督查工人来,才会把退役军人的冷暖寒热、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放在心中,才会与广大退役军人一起“感同身受”,才会把党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真希望这次督查,能让退役军人得到真正的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
03期盼督查期间亮出真刀真枪处理问题 毛主席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净化党内政治环境,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却没有办成的大事。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党认真起来,只要我们全体党员认真起来,没有什么事是做不了的。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既有政策制度滞后造成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还有一些部门一些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需要用认真的态度去面对、去分析、去研究、去解决。
希望能晒晒报告自查问题。国务院大督查通知中明确,各单位的自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以上。希望大督查能将各地区、各部门的自查报告晒一晒,让大家既看看篇幅,更看看内容。看看有没有成绩一大段、问题一小条,有没有成绩振振有词、洋洋洒洒,问题东拉西扯、含含糊糊,有没有用历史问题掩盖现实问题、用面上问题掩盖具体问题、用普遍问题掩盖特定问题,有没有凸现成绩的“伪问题”?
希望能晒晒问题责任确定。查找问题只是做了一小步,把问题责任查清楚、压到位,才有可能成为解决问题的起点。当前,退役军人事务难以解决,很大程度在于各级、各部门相互推诿、责任不明上,希望通过这次大督查,把各类问题谁负责、谁处理、谁解决列出清单,既是对历史负责,也是为未来铺路。
希望晒晒督查处罚结果。王岐山副主席在总结纪检监察经验时,专门讲述了曝光的作用。曝光,既是对工作对象的一个交待,也是对处罚结果的一种确定,对腐败分子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希望退役军人事务督查也能引进这种方法,对于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制度不得力、不守规矩、违法违纪人员,能够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曝光,一方面可以震慑违法人员、教育更多同志,另一方面也可以疏解退役军人不满、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地做一件事,认真地做一件老大难的事,只想着歌舞升平、一团和气是做不到的,只有直面“刀光剑影”、直面“淋漓鲜血”,才能防止讳疾忌医、隔靴搔痒,使大督查真正成为凤凰涅槃、破茧化蝶的奠基和开始。
04期盼督查之后拿出创新举措解决问题
恩格斯曾经说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部队也经常说,语言代替不了行动,行动是最好的语言!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前段时间,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召开了全国退役军队安置经验交流会,听说《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经开始起草,河北省已颁发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这种情况下,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大督查,我们有理由大胆地呼吁一下,希望能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的向前发展。
这个突破,希望体现在退役安置政策调整上。现行的退役安置政策,基本延续了战争时期和改地开放前的制度设计上,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与其他配套政策发展,与军人军属实际需求有着很大的矛盾差距,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军人职业属性、退役安置性质、退役长期保障等等进行综合分析思考,拿出适应新时代新时期的安置政策来,而不能把这些矛盾的解决压给地方政策承担、交给退役军人承受!
这个突破,希望体现在军地衔接机制完善上。退役军人安置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少是出在军队严格管理、无私奉献和地方自主发展、等价交换的反差隔绝上,退役军人在部队的牺牲奉献在地方得不到尊崇、得不到承认、得不到保障,必然影响现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安心付出、全心付出。需要结合国家机构改革,适应国家治理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将军地衔接机制建设纳入到改革大盘中,最大限度减少军地反差和军地转换的伤害、损失!
这个突破,希望体现在退役保障制度落实上。一直以来,我们将军人当成整个社会较为优秀的一群人,对他们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个人修养提出了高于一般的要求,而对他们的服务保障上,基本上是精神上的、表态性的、模糊化的,很难落实到具体的事物上。需要充分应用督查成果,将广大退役军人军属受伤最深、需求最大、呼声最强烈的保障要求细化、物化、固化到位,让他们实实在在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和保障。
服务部门手册范文第4篇
为了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保障所有业主的安全及利益,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同意遵守以下装修管理规定,并承担违规责任:
一、承重结构
1、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2、禁止在承重墙体上穿洞、拆装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4、禁止任意创凿、重击梁、板、柱、承重墙,外墙内侧及公共排烟道。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手工艺,申请人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二、燃气管道设施
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经供气单位验收后开通点火,并向管理处提供相应证明。禁止安装 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三、防火
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2kg)有效的灭火器,按消防规定应向消防主管部门申报,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工。
四、房屋功能
装修需改变原房屋功能(如住宅改办公室)的,应向规划主管部门申报,在得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电气
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装修单位应聘请持有操作证的工人施工,室内电器的总负荷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不得不经穿管直埋设电线。
六、给排水
给排水管道的改动施工必须保证其他住户的水管安全使用。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道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不更改、损坏、主给排水管,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七、防水
装修时不破坏外墙面,不得重击、破坏外墙面周边,以免外墙渗水。对厨房、洗手间等需防水部位应做好防水处理。地面铺设瓷砖或安装其它设施之前应通知管理处前来验收,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楼板渗漏水,由本业主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八、建筑物外观
1、防盗网空调支架应按管理处统一规格、式样制作,并在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防盗网应采用隐型防盗网,并加设应急逃生口,窗户的防盗网应安装在窗内侧;
3、建筑物外墙的广告应设置在商铺上方开发商预留的广告位上,招牌、标识等应按管理处要求实施;
4、建筑物外墙、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九、施工场地
装修单位装修期间,严禁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十、垃圾装运及清理
1、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清运,垃圾清除出户必须当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
2、装修中的废木材类应用绳索捆扎好,砖块和木材分流清
运到垃圾指定的集中堆放场,由管理处集中清运,垃圾清运应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时段。 十
一、电梯使用
1、按管理处指定的电梯上下货物;
2、不得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不得将尺寸较大和过重的物品带入电梯,严禁使用硬物在电梯桥箱表面进行刻画及有损电梯行为,不得超载运行;
3、不得将货物拖进拖出电梯,以保持电梯内卫生;
4、不得在上、下班时间和电梯使用高峰时间或管理处认为不合适的时间内运载货物及垃圾。
十二、装修时间
1、装修单位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影响周围住户的休息,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关好门窗;
2、小区周一至周五装修时间为上午8:00一1 2:00,下午14:00--1 8:00,装修单位应合理安排好人力物力。双休日和节假日装修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但不得从事敲、凿、锯等产生严重噪音的施工活动;
3、如装修单位装修工期紧,征得管理处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到21:00,但在18:00一21:00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等有噪声的工具进行装修作业,必须静音作业;
4、装修工期一般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与报批手续相同。
十三、其它
1、装修单位应在申请获得管理处正式批准,并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补充登记后方可施工;
3、装修单位应对施工通道进行成品保护。 十
四、条例
服务部门手册范文第5篇
1、 城镇居民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手续
2、 城镇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 城镇困难居民救助金申请
4、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申请
5、 城镇居民户口迁移
6、 申请小额贷款
7、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8、 再就业失业登记
9、 就业困难对象认定
10、 市级以上医院医疗报销
11、 居民养老保险
12、 应届大学生就业困难补助申请
13、 企业改制范围内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4、 一胎服务登记卡
15、 学籍变动
二、咨询服务事项(B类)
1、 二代临时身份证
2、 婚姻登记(结婚、补领、补办)
3、 城乡低保
4、 城乡医疗救助
服务部门手册范文第6篇
第一部分 服务指南 第一章
服务单位介绍----- 页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及项目--------------------------- 页 第三章
安全须知----------- 页 第四章
特别提示----------- 页 第五章
紧急应变措施----- 页
第六章
辅助信息----------- 页
第二部分 业主守则 第一章
文明公约----------- 页
第二章
公共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页
第三章
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页
第一部分 服务指南
第一章
服务单位介绍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均为受过高等教育的资深管理人员,拥有多年的丰富实践经验;各部门负责人也均具备经验丰富的服务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是一支管理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团结进取的优秀团队。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力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总经理为公司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以部门划分,实行常务副总经理、助理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和员工五级管理责任制,形成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
公司目前设三大部门:行政人事部、服务中心、运营部(包括保卫部和工程部)。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及项目
一、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义务消防和园区车辆交通管理;
2、全天候巡逻检查;
3、公共区域报警监控;
4、紧急呼叫服务;
5、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6、义务宣传安全用电、消防知识。
二、保洁、绿化服务
1、公共设施、公用部位保洁;
2、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
3、消灭“四害”;
4、公共绿地养护、公共部位绿化保养更换服务。
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服务;
1、按计划对公共设施、共用设备进行养护;
2、确保园区内供电、供水能正常进行(水电部门因故暂停供应除外);
3、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如:水泵、水景循环等能按规定的时间正常运行;
4、确保共用雨、污水排放管道及公共雨、污水井处于正常的排放状态;
5、提供园区公共区域报警系统维护服务。
四、物业常规服务(免费服务及代办项目)
1、临时物品寄存服务;
2、24小时管家值台服务;
3、业主房间的钥匙管理服务;
4、一键式快捷服务;
5、社区活动中心服务;
6、送餐服务;
7、预定服务;
8、组织祇园会会员主题活动;如节庆联欢、周边旅游等; (活动费用会员分摊)
9、带停带取车服务;
10、叫出租车服务;
11、背景音乐服务;
12、信息采集传递服务;
13、代理远程鲜果采购服务;
14、私人信件、报刊以及其它物品的代收带发服务;
15、待聘保姆(长期保姆、钟点工);
16、代办票务服务;
17、待聘摄像、摄影;
18、雨伞临时借用服务;
19、物业咨询服务;
20、家庭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21、宣传医护常识;
22、日常维修工具借用服务;
五、园区文化活动组织与活动
1、组织举办祇园会活动及各种主题的沙龙或聚会。
2、组织各类展览活动;
3、组织各种节日活动;
4、组织园区内各种健康养生趣味活动;
5、组织社会公益活动。
六、有偿服务
(一)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1、更换灯泡、灯管;
2、维修、更换门锁;
3、维修、更换水盆、水箱配件;
4、业主自用部位下水道疏通服务;
5、安装插座;
6、热水器、抽油烟机拆装;
7、挂镜、相框;
8、更换玻璃;
9、维修更换自来水管、水阀及软管
(二)四季花卉代租代售、供应及代为养护
(三)房屋通风、护理、棉织品洗涤服务;
(四)搬运服务
(五)康乐、健身服务;
(六)宽带视频服务;
(七)租车服务;
(八)紧急情况下业主到医院的用车服务;
(九)中介/租赁服务
1、代理房屋租赁;
2、代理房屋出售(购买)
(十)便利服务
1、导游服务;
2、机场接送服务;
3、代办物品托运;
4、老人、小孩托管服务;
(十一)商务服务
1、打字、打印、复印、传真;
2、收发电子邮件;
3、代办旅游手续;
第三章
安全须知
(一)为确保整个园区的安全,服务中心门岗安全管家、巡逻管家会查询进出园区内的陌生人员,请您向亲朋好友解释这是为加强园区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若有失敬或不便之处,望谅解并给予配合。
(二)您在进出园区时,请注意是否有陌生人跟随,提防其紧随而入。如有可疑人员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或安全管家。
(三)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尤其教育好小孩子),敬请来访者使用可视对讲系统与您联络,经确认后方可开启单元门。
如遇自称是客服工作人员,应请其出示相关证件仔细检查,如有怀疑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
(四)尽量谢绝外界各行业未事先预约的上门服务。
(五)外出倒垃圾时,请带好钥匙并将门上锁,请勿将幼儿单独留在家中,以免发生意外。
(六)聘请保姆时,请对其身份、简历及健康状况进行考证,并在服务中心留底以备查阅。对保姆应时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七)家中应避免存放贵重财物、大量现金及无记名证券等。外出时请务必锁好门窗,并启动安全监控装置(如已配置);回来后请务必关闭安全监控装置,以免误报警。夜晚外出时, 家中最好留有适度照明灯光。
(八)若有单元感应卡遗失,请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当进户门钥匙遗失时,请尽可能更换进户门锁。
第四章
特别提示
一、建筑方面
(一)房屋外立面的管理
房屋外立面属整栋楼宇的共用部位,业主不能自行改变其形状、颜色。
为了确保园区住宅整体外观整齐美观,请勿在阳台外安装晾衣架、花架、遮阳棚、避光帘、防盗网栅栏以及广告牌等构筑物。
(二)屋面的管理
楼宇的屋面属该整栋楼宇的公用部位,也是楼宇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
业主不得变动屋面原有的建筑风貌和用材,亦不可以私自占用屋面,堆放各类物品或安装太阳能、独立天线(防雷安全考虑)。
为了安全起见,任何业主请勿攀爬楼宇屋面。
(三)阳台使用
为确保园区建筑外立面美观统一,切勿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栏杆颜色等;禁止在阳台上架设独立天线或设置广告牌、招牌。
阳台内不宜存放过多物品,尤其是垃圾和废弃物,业主应经常清扫阳台,防止垃圾堵塞阳台地漏(一旦地漏被堵塞,遇大风、大雨季节可能造成排水受阻以至于室内进水,财产受损) 。
◎特别提醒:高空坠物极为危险,请业主不要向室外丢弃垃圾等物品。
(四)户门管理
住宅户门具有防盗功能,为保持物业的美观统一,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换改变房屋户门的材质或颜色,更不要加装防盗铁门。
如出于安全需要,户门安装防盗和报警系统的业主,可向服务中心咨询。
(五)承重墙的管理
房屋承重墙、柱、粱、板等均严禁拆除、开洞或进行嵌入式装修等改变。
(六)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使用管理
请业主不要在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如:公共走廊、楼梯、门厅、公共绿地、道路等部位)私自存放、储存杂物、车辆、家具或晾晒衣物、堵塞通道。
若发生上述行为,服务人员有权将该类物品清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七)装修管理
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之前,请带上相关装修改造资料到服务中心备案,若涉及到改变承重结构的,需要有原设计院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的书面变更方案,并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装修时,业主和装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园区关于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业主除有义务要求所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遵守本园区的装修管理规定外,还应承担因装修不当造成的对他人或园区整体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烟道及通风排气道均采用成品,严禁业主私自改动烟道或在烟道上敲凿开孔。
二、设施设备
健身游乐设施的使用
使用健身游乐设施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未成年人不要单独使用健身游乐设施,以免发生危险;儿童游乐设施严禁成年人使用。
游泳池的使用
小区游泳池设有儿童区和成人区及温泉池。请老人和儿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区域,严禁儿童使用成人区域游泳,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三、水电
(一)水、电、天然气表具管理
各住宅房屋所属水、电、天然气表具的产权归政府相应的能源部门所有,相应的管理、维护也归属相应部门。
未经政府相关能源部门的书面许可,请勿擅自拆卸、改装、移动室内表具。若违反规定引发损害事故及经济赔偿,违规业主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因天然气管道及表具安装在各业主室内,请业主在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时,请勿封闭管道及检修孔,并在表具周围留出足够空间以便日后的维护更换。
(二)电力使用规定
各业主室内使用的耗电设备的容量不得超过所配备的计量电表的额度容量, 请勿随意更改室内配电箱。
(三)水、电、管线的使用
业主装修时,请注意房屋中已敷设的给水管道及电线管道的位置与走向,以及存水湾、地漏位置(详情请参交房时提供的管线竣工图)
由于PP-R管热融技术要求较高,因此装修时尽量不要改动预埋管道。装修前应对上下水进行仔细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建议装修时所有电线改路均采用护套管,不得采用电线直埋。
每个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装修前应对上下水进行仔细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四、交通与车辆停放
(一)交通管理
详见《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特别提醒:业主因搬运大件物品等原因使用货车运输进入园区,请事先告知园区当班人员,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因机动车停放不当造成交通堵塞或其他业主投诉服务中心予以处理的,当事人须向服务中心支付相应费用。
(二)机动车辆停放
详见《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三)非机动车辆停放
业主的非机动车辆请停置自行车车库,并安规定停放整齐。为维护园区整体形象,禁止非机动车在园区内非指定地点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停妥后,请自行锁好,谨防失窃。物业公司不承担非管理责任造成的失窃赔偿责任。
五、消防注意事项
为确保园区内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部门规定,每套住宅至少配置一只2公斤的灭火器;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采取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园区公用部位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
六、公共环境及绿化
详见业主守则关于环境管理中的《文明公约》和《公共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七、居家生活
(一)房屋用途限制
业主只能根据本物业原设计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所购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共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
未经服务中心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改变、截断连接接各单元的水、电、排烟管道、线路等。
如业主将房屋租用给他人使用,须告知承租人,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二)搬家(携带大件物品出园区)
业主搬家时请事先通知服务中心,以便安排道路、停车位等相关配合工作。
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园区其他业主的影响,请选择园区较少车辆、人员进出的时间段搬迁。
业主携带大件物品(如:家具、家电、保险柜及批量物品)出园区时,园区门岗值班人员将会要求出示携带物品出门证明。该证明可采用业主自行编制的便条(租户搬家业主必须亲自签名或服务中心盖章)。
此项管理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业主财产的安全。请广大业主理解和配合。
(三)垃圾、废弃物处理
1、生活垃圾
敬请业主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的生活垃圾桶内。
2、建筑垃圾
住宅装修产生的建筑、装饰垃圾应装入编制袋并封口,并按服务中心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段,将袋装垃圾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时请保持公共部位的清洁。
3、大件废弃物
如业主有大件废弃物,可委托服务中心代为处理(清运费由业主承担)。 请不要随意丢弃于园区的公共部位。
(四)遇台风、雷暴雨的处理
当业主接获气象台或服务中心发出的台风警报、雷暴雨信息时,请注意一下事项;
1、将住宅阳台或露台内非固定物品转移到室内安全的地方,以防非固定物品受风力影响坠落而伤及他人;
2、关闭门窗,检查阳台排水、底层排水沟是否正常;
3、尽可能不要使用家用电器,以防家用电器被雷击损坏;
4、如非必要请勿外出。
(五)饲养宠物
饲养宠物应自觉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园区内禁止无证饲养宠物。
饲养宠物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环境的清洁,自觉清理宠物的排泄物。
宠物不得进入游泳池及温泉池。
如因饲养宠物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或引起其他业主投诉,其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并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六)业主庆典、祭祀活动
业主在园区的公用部位、公共设施等地方举行任何庆典活动或联欢会,必须事先征得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同时按服务中心出于安全角度的要求布置会场。遇传统节日或其他喜庆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海口市有关规定及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
(七)长期离开
业主长期离开所购住宅,应告知服务中心,说明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服务中心向您送达有关通知、信函。离开时,请关闭室内门窗、水、电、天然气总阀门,确保安全。
为确保住宅内通风、家具保养还可以选择服务中心为业主提供的保值、增值服务,详情请咨询服务中心。
(八)紧急联络方式
为便于紧急事态情况下的联络,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认真填妥《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向服务中心提供至少两个24时开通的通讯联络号码。服务中心需向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函件、单据等,将派专人送达业主或投递到信箱内。如需业主、物业使用人签收的,以该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签名为准,或通过邮局挂号信投递并以邮局挂号的收据为准,也可通过第三方见证人方式送达并以第三方见证人签名为准,业主如需要采用其他通讯方式或通讯地址,请将通讯方式及地址 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中心,以便联系。
(九)按期缴纳管理费
园区各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将用于园区日常管理、养护的开销。
各业主有义务于每年12月份上旬,前往园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付清应缴付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的款项和下一的物业管理费(仅限非常住户业主);亦可采用划账的方式将应付款项划至物业服务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若是划账方式支的,请保管好凭证,并通知园区服务中心;常住业主每月应按规定时间缴费。
◎特别提醒:按时支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是园区全体业主应尽的义务。
(十)居家安全
参见《安全须知》
(十一)排除干扰伤害
业主在本园区内不得有干扰和伤害园区内其他业主的行为,如不得在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制造足以影响他人的噪声,发出损害人体的气味以及发生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十二)危险品
业主不能在其房屋内或园区的任何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若因此而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或触犯法律,由该业主承担全部的责任及相关赔偿。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 业主在园区的公共区域活动,要注意自身安全和提醒未成年人注意安全。
园区采用的是人车分行的交通管理办法,业主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请勿到机动车道行走或逗留。
在园区人行道上行走要注意台阶、花坛、护栏等障碍物,在泳池边行走或在水池边观赏,要防止落水或跌倒。
要合理、安全的使用健身设施或儿童乐园设施,不要超越这些设施的使用极限。
儿童在玩耍时,应有成年人看护。
如因业主使用设施不当造成的损害,须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业主应对其所监护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尤其是学龄前儿童进行保护,不宜让其独自留守居室或公共设施、公用部位玩耍,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五)授权人
业主如需要授权他人行使自身权利或承担义务,请将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及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服务中心。
(十六)投诉及建议
业主对物业管理及服务的任何投诉及建议,可来电、口头或以书面形式向服务中心反映, 并留下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资料,以便服务中心及时回复。服务中心将认真严肃地对待一切投诉及建议,藉此改善与提高服务质量。
八、房屋出租、转让与出借
(一)
本园区业主若出租所购房屋,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到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交服务中心备案,同时须遵守《海南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以及政府其他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未向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发生的伤害或经济赔偿事件,由业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协议)到期前一周内到服务中心确认是否续租,若租约终止,须承租方方可将属于自己的物品搬离本小区。
(二)房屋转让
业主在转让所购房产时,应在转让发生后十日内将转让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中心,并请受让人签署保证遵守本手册及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的承诺书,一并交服务中心。转让人有责任在所购房产转让前付清转让之日前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各项欠费,否则所购房产所有权转让以后,物管公司有权追索。
(三)房屋出借
本园区业主若将所购房屋出借给非本地户籍的亲戚、朋友居住,借居人须在入住前向本园区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并携带相关证明到园区服务中心登记。借居人在园区内须遵守本手册及服务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
九、告知义务
各业主除本人遵守本手册各项规定之外,还应转告家属、租户、保姆、代理人访客等相关人共同遵守本手册,若上述人员在本园区内违反本手册的规定,相关业主负连带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房屋保修期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有开发商负责业主所购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设备的保修事宜。具体保修范围、项目及保修期限详见《质量保证书》。
(二)物业服务工作人员
本区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受聘于园区物业服务公司。为了保障服务水准及管理能效,敬请各业主合作,避免未经服务中心许可而差使管理人员作私人服务。物业管理公司禁止所有管理人员收受业主财物,若有任何合理的服务需要,请直接通知服务中心。
各业主也无权直接惩戒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如对某员工不满,请向服务中心或物业服务公司投诉,由物业服务公司对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相关投诉人。
(三)询问配合
园区主要出入口及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等地方皆有物业公司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和巡逻, 出于职责要求,服务人员会对陌生人询问身份,请业主配合、谅解。
(四)公共告示
服务中心将在园区内指定地点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通知、告示等服务信息,谨请业主关注。
业主请勿在公告栏上擅自张贴告示, 如对园区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投诉, 请以书面或电话告知服务中心。
第五章
紧急应变措施
一、停电
(一)发生停电事故,请立即向服务中心报告事故地点。
(二)保持镇静,尽量避免使用明火照明。
(三)建议业主及使用人准备手电、应急灯等照明应急工具放置在宅内,以备不时之需。
二、浸水
(一)遇浸水时:
1、业主及使用人发现浸水情况,应立即向服务中心报告事发具体位置以便安排及时抢修;
2、如果渗水地点在相临位置,应采取预防措施,不要触及电器设备,通过绝缘体切断渗水部位电器用具的电源;
3、业主及使用人如需疏散,应关闭门窗,并将重要物品及重要文件、电脑硬盘转移;
4、提防通电电线;
5、尽快离开水浸。
(二)浸水后
1、检查财务以确认损失;
2、逐渐抽去积水,以减少对物业造成更大损害;
3、清除住宅内、家具及其他地方的积水;
4、做好抢修的措施,须提高警惕,防止盗贼入宅;
5、请电工对相关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电路短路、漏电而引发的事故。
三、盗窃
(一)如有盗窃案件发生,应使用最近的电话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通知服务中心和保护现场。
(二)如有可疑事件发生,应立即通知园区安全管家队。
(三)尽可能准确详细的记录事件,告诉园区安全管家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公安人员及安全管家讲述事件发生或发现的经过、用电话报警时,需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待对方明确后,方可挂断电话。
1、报案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
3、物业的构成及地址。
4、人员受伤与否。
5、财物受损情况
四、防风
当风暴或台风来临时,应采取下列防风措施,以保障个人人身及财物安全:
(一)绑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
(二)扣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
(三)将窗户玻璃贴上胶布,防止吹碎后,碎片四散,危及安全。
(四)切勿在玻璃门、窗附近停留。
(五)加固好窗外植物,将所有花盆、竹竿杂物及其他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搬回室内。
(六)检查沟渠,免受杂物阻塞,引致积水泛滥。
(七)将室外衣物晾衣架等收回室内。
(八)台风或风暴过后,若有玻璃破裂,须立即通知服务中心,协助业主进行维修更换。
五、地震
(一)保持镇定。
(二)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三)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物件。
(四)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下。
(五)准备应付接连多次的余震。
(六)如住宅设施设备或结构受到损坏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
六、撤离物业程序
(一)当发生火警或其他任何紧急事故时,所有人应该按指示撤离事发区域。
(二)在撤离物业或进行火警演习时,业主及使用人的贵重物品须自行负责,另外,最后离开的人须负责锁上住宅的进出门。
(三)开启物业通往室外的大门前,先弄清楚是否烫手,如发现是热的,须小心开启,如情况许可,请前往预先指定的楼梯,然后按撤离程序逃生。
(四)如因浓烟的关系未能通往窗外,则应关上门,放置毛巾在门底的门缝间,打开窗户和阳台门保持空气流通,向窗外和阳台外的人求救,让消防员得知你仍在住宅内,保持镇定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七、人员意外受伤
(一)尝试尽可能获取有关此次损伤资料。
(二)使伤者处于温暖及舒适的状态,并加以安慰。
(三)拨电话要求急救医疗救护服务。
(四)通知服务中心,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住宅、地点、姓名、电话号码和目击者等。
(五)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八、防火指南
(一)火警指令
当您发现火灾时,请保持镇定,并尽可能切断火灾区域的电源(如可能)。向周围业主大声呼救,告知有火灾发生,保持镇定并可采用以下措施:
1、指示附近人员立即通知服务中心,拨打园区报警电话或24小时服务热线,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2、通知消防部门,拨打119。
3、利用附近配置的灭火设备灭火(如因电力引起的火灾请使用干粉灭火器,切勿用水灭火)。
4、必须确保自身处以安全位置。如火势蔓延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撤离现场,疏散到安全地方,等候消防人员到场。
5、如果楼层不高,可将床单或窗帘布撕成连接绳,一端固定在窗框上,然后顺滑下去。
(二)疏散指令
当用户得知本园区内其他地方发生火警,敬请等候物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指示,此指示将由物业服务中心人员致电或当面通知。
1、当等候指示请采取以下措施:
a、请保持镇定。
b、紧锁所有贵重物品。
c、关掉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2、如紧急疏散指令发出,请保持镇定,并采取以下措施:
a、当所有人员离开住宅后,请紧闭所有门窗;
b、使用最近的楼梯离开房间,不要奔跑、相互拥挤或使用电梯。
c、不要携带笨重物品。
d、服从现场服务人员及消防队员的指挥。
(三)消防系统
消防栓及灭火器:地面和地下车库设置了消防栓。另外,公共区域重要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亦按需要配置了灭火器。
1、灭火器使用方法如下:
a、用力拉出灭火器手柄上的保险横销。 b、白色喷口或黑色喇叭对准火源。
c、在上风位置,距离火源12米处用手压下手栓。
2、消防栓使用方法如下:
a、使用消防水带灭火,请事先确定火源无带电体。
b、使用消防水带时,将消防水带一头卡口分别与消防箱内卡口或消防栓上卡口顺时针方向扭劳,另一端的卡口与水枪头连接。
c、由于水压的缘故,射水时会造成较大的压力使水枪头颤动,请特别注意。
(四)、防火须知
大多数的火灾均由疏忽大意造成。为更有效地预防火灾发生,请各业主牢记下列有关防火须知事项,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1、在离开住宅前,请关掉所有电器用品的电源,包括灯具、电暖炉、电脑等等。
2、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源插座,不应使用过多的万能插头加重用电负担。
3、切勿自行改动房屋内的电气线路及装置,如需更改应由合格的电气人员进行。
4、切勿自行维修失效的电器用品,应聘请符合资格的专业电气人员进行。
5、切勿在房屋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烟花爆竹、煤油、等。
6、吸烟时英提高警惕,切勿将未安装熄灭的烟惕弃于垃圾桶内。
7、不要直接用电线连接墙上的插座或拖线板,应使用正确的插头连接。
8、切勿阻塞消防通道。
9、业主应清楚认识各消防逃生路线。
10、请各业主在户内常被一只有效地灭火器,并尽可能熟悉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以备急用。
第二部分 业主守则
第一章 文明公约
为了加强园区文明建设,使广大业主在文明、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特制定如下公约,敬请遵守: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和物业关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2、园区业主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请大家正确对待不同的生活习惯、文化背景,求大同存小异,互谅互让,胸怀开阔,平等相待,团结互助。
3、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倒污水、乱张贴、涂写,勿在园区内饲养家畜,爱护园区环境。
4、养成讲文明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的习惯,做到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5、爱护与拿去公共财物,维护水电、通讯、消防等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节约用水、用电,共同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6、积极维护园区各种荣誉,积极为园区的发展及进步突出合理意见。
7、热心社会福利事业,乐善好施、尊老爱幼、尊重妇女、关心帮助孤寡残疾人士。
8、积极投入爱国卫生运动,是园区成为文明卫生的园区。
9、
第二章
公共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确保园区的干净整洁,是业主享受清洁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业主应处处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
2、未经允许,请勿在园区公共走道、屋顶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或安装任何设施和设备;请勿占用公共场所堆放垃圾、吊挂物品,请勿在通道、路边和其他公共场所晾晒、堆放物品;请勿侵占破坏绿化或将绿化用地改为他用。
3、垃圾杂物装袋后请倒入制定地点的垃圾桶内,请不要随意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建筑垃圾清包扎好后在指定时间堆放在指定地点,切勿从窗口、阳台下抛撇任何物品。在非指定运装修垃圾时间内,请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室内。
4、请勿随地抛洒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请勿随地吐痰、乱丢烟惕、倾倒污水。
5、请勿在园区内随意鸣放烟花爆竹,特殊日子,请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燃放,以免发生意外。
6、请勿在园区内、楼宇墙上乱画、乱张贴广告及标语,如属小孩子所谓,家长应负责妥善处理。
7、请勿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声的器材以避免影响其他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休息。
8、请勿违反《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不影响林立关系的前提下式样宠物。
9、运送物品的车辆,应装卸完好,以免车上物品随意散落在园区内,违者,当时人应负责清扫干净。
10、请勿损坏、砍伐、攀折花木、践踏公共绿地。
11、请勿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拴绳挂物。
12、请勿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和架设管线。
13、请勿将公共绿化、花卉、树木等随意移动、修剪或占为己有。
14、请勿擅自使用公共绿化用水。
15、为了确保园区室外景观的效果,请勿破坏各类景观、建筑小品、请勿在景观、建筑小品上乱写、乱画、乱刻等行为。
16、请勿在园区水系及关闭的泳池中戏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三章
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园区内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全体利益,创建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
1、本园区设置有单元门禁系统,门禁感应卡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业主的访客进出园区,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或经安全管家人员登记后方能进入园区。
3、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园区,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业主车辆凭证进出园区,外来车辆由保安员联系、核对、登记后方可进入园区。
6、业主的访客车辆离开园区时,如携带大量较贵重物品时,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7、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服务中心有权对进出园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8、进入本园区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园区。 (特种车辆除外)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
1、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园区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2、访客车辆进入园区后,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三吨以上的火车、12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园区(原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物品的火车需安全管家确认后方可驶入)
4、请勿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门窗、锁好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进入园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5公里/小时。进入园区的车辆请注意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园区内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禁止试车或随意鸣叫喇叭,请自觉接受安全管家的引导。
7、停放车辆要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应主动向安全管家人员说明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理。
8、保持车辆清洁,车辆无滴、漏油现象,不得在停车场内或园区道路上随意清洗车辆。
9、访客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上。装修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驶入园区内。
10、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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