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
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第1篇
我公司本着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的原则,认真搞好每项工程的质量工作,从方案的设计,材料的选用、制作的控制、安装的监督,直到施工完毕后的服务,每一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以确保全部的工程质量。
1.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满足顾客需求和质量期望的产品以及周到有效服务。
2. 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的进厂质量。
3. 组织各协作配套生产单位联保产品质量保证满足合同技术质量条款要求。
4. 对工程安装施工质量制定专项质量计划进行控制。
5. 所有零部件实行选优,验收按国家标准执行安装、本着先处理好问题,再分清责任,一切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
二、 技术服务承诺
1. 按买方要求、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必须的技术文件,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审查。
2. 按买方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卖方负责安装。
3. 严格执行供需双方有关重大问题召开会议的纪要或签订的协议。
4. 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把“超前服务”“全过程 服务”贯彻在产品制造、安装的全过程。
5. 按到买方反映的质量问题信息后,在两天之内尽快到达现场,做到用户对质量不满意服务不停止。
6. 产品保质期内在符合产品标准及合同规定的使用工况和运行条件下实行“三包”,所有供货产品寿命期内全部免费维修。如因设计风负荷不合理造成的事故卖方免费维修。
三、 服务方案
1、 方案设计:本着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为用户 设计出最佳的方案。
2、 售前服务:公司派出专人积极协调、全力配合建设 单位办理开工之前和各种手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现场的基地工作,为开工做好准备。积极与当地所管辖的派出所、办事处、交警取得联系,搞好周边关系。
3、 售后服务:因本工程标书所包含内容为半成品,若 后期工程仍交由我公司施工则我公司自工程竣工后验收交付使用开始,树立“用户是上帝”用户至上的思想意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周到的服务。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一旦接到用户端来访电话,保证有关人员在两天内到达现场。在保修期内,每年定期对用户不少于二次回访, 了解房屋的使用情况,解决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为用户排忧解难。保修期后,在公司建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解答用户咨询和解决用户困难,随叫随到,维修时仅收取材料成本费。
4、 建立质量回访维修制度: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开始,严格地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回访和保修、维修制度,树立“用户是上帝”的思想,具体措施是:
(1) 在保修期内,每个季度进行质量回访一次。 保修期外坚持每年进行质量回访一次。
(2) 在回访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所提出的要求 整改或维修。
(3) 保修期间派专业人员驻现场,配合业主进行 检修维修。保修期满,维修人员与业主保持联系。
(4) 工程交工后,发给各用户维修卡,保修期满, 用户签字,业主存档,并做好保修期间的记录,经用户和业主检查后签字。
XXXX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第2篇
需方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原则条款
第1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适用范围
第2条 本协议不取代以前需方和供方之间所签订的协议,但是与产品相关的失效产品处理和安全、环保要求以此协议为准。 定义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3条 产品:指由供方生产或销售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附件、配件。
第4条 批次性质量问题:同一型号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和市场上12个月内由于相同原因发生的不良数超过1%时定为批次性不良。离散失效:非批次性质量的产品失效 第5条 质量保证期:因产品质量原因,供方承担的质量责任的时间周期。 入厂验收质量问题处理
第6条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详见《质量体系作业文件钣金件外观质量检验标准》)以及国家质量标准。在需方入厂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为保证产品质量,原则上整批退回供方处理。对于可就地进行筛选或返修的产品,经双方协商可采取供方委托需方的方式进行(供方可派人参加)处理,供方承担相应的筛选或返修费用(包括场地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需方要求其整改后,再提供相同型号规格产品出现与整改前相同问题时,供方应承担需方相应的检验费用。
第7条 供方提供的属免检产品在需方进行产品质量监控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为保证产品质量,原则上整批退回供方处理。对于可就地进行筛选或返修的产品,经双方协商可采取供方委托需方的方式进行(供方可派人参加)处理,供方承担相应的筛选或返修费用(包括场地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需方要求其整改后,再提供相同型号规格产品出现与整改前相同问题时,供方应承担需方相应的检验费用。 在需方生产环节失效产品的处理
第8条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在需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离散失效时,经供需双方
第 2 页 共 10 页 判定,属供方责任的,供方可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 同型号产品更换;
2、现场修复;
3、现金补偿;
4、当前需方使用品种等价值交换
第9条
对于无法判定责任的,由供需双方各承担50%责任。 在需方生产环节产生批次性质量问题
第10条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出现批次性质量问题时,经供需双方判定,属供方责任的,供方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产生的合理费用:
1、 失效产品整批作退货处理;
2、 因返工、返修造成其它产品失效或报废(无法再次使用的产品作报废处理),失效或报废产品的价值;此项由双方共同确认。
3、 返工、返修费;
4、需方停工所产生的人工费用;此项应经供方售后服务人员确认。
5、 验证及其它合理费用;
6、双方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
第11条 如属供需双方都有责任的,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并各承担相应责任。 在需方生产环节产生安全事故赔偿
第12条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在需方生产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时,经供需双方判定,属供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供方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 3 页 共 10 页 和产生的合理费用:
1、安全事故所导致的需方承担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全部损失和因此产生的合理的费用;
2、双方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 生产周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处理的时效性
第13条
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书面信息反馈后应7个工作日对失效产品进行确认和处理.。失效品修复和补偿不超过21个工作日。
第14条
如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供方对失效品的修复和补偿超过21个工作日的,需方不再接收补偿品并按照当时购买价格向供方进行索赔。 第15条
需方质量信息反馈应符合双方约定要求。
第16条
产品批次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上从需方反馈之日起不超过10天时间,如有意外双方协商解决。 市场离散失效产品的处理
第17条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在需方产品销售市场中出现离散失效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无法判定责任或双方都有责任的,由供需双方各承担50%责任。如判定属供方责任的,需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主张权利:
1、周转更换(仅适用于需方已使用过但现阶段不再使用的产品)
根据市场实际失效情况和使用量,要求供方提供周转备件5 套作为需方市场备件周转使用,以便加快处理速度,需方按供方要求反馈信息和退还失效备件;
第 4 页 共 10 页
2、周转备件退出机制:在某一型号产品最后采购的一批经双方认可已经超出质量保证期,需方负责将剩余合格备件全数购买;
3、按比例提供维修备件适用于目前需方使用或后续要使用的产品。
第20条 市场离散失效产品处理及补偿(未按比例提供备件产品)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质量保证期为 12个月,以产品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产品出货日期与生产日期相差不大于1个月,如果超过1个月,应自动延长质量保证期。
2、供方可委托需方对市场离散失效产品进行销毁处理,也可委托需方退运到供方,供方承担返运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的所有费用(含退运费、破损及遗失风险);
3、供方在需方工厂处修复后的合格品,应在原质量保证期基础上延长修复组件的质量保证期6个月;
4、从需方提走失效品后,供方补偿品应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5、如果供方无法补偿原型号产品,需方按照当时采购价进行索赔。 6、如供方对失效品的修复和补偿超过21个工作日的,需方不再接收补偿品并按照当时采购价格向供方进行索赔。如果供方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补偿,应提前通知需方,并得到需方认可。 市场批次性质量问题处理
第21条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造成需方的整机在市场上出现批次性质量问题时,经供需双方判定,属供方责任的,供方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
第 5 页 共 10 页 合理费用:
1、失效产品原采购价格的100%;
2、返工、返修造成其它产品失效或报废,按失效或报废产品的100%计算; 3、返工、返修费用的100%; 4、需方市场整机跌价损失的100%;
5、需方派出人员的差旅费及符合需方规定的可报销的其它费用; 6、双方签定的其它协议;
第22条 对于无法判定责任或双方都有责任的,由供需双方各按50%的责任分担。 第23条 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分析、处理市场批次质量问题,需方发现供方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行为,需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利益。 市场安全事故处理
第24条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在市场上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时,经供需双方判定,属供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供方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合理费用:
1、安全事故所导致的需方承担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全部和因此产生的合理的费用;
2、需方派出人员的差旅费及符合需方规定的可报销的其它费用;
3、双方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
第 6 页 共 10 页 产品的环保保证
第25条 产品的环保要求
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产品或元素控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符合欧盟RoHS指令等国外环保指令,以及需方向供方提出的RoHS指令管理要求及其它环保方面的要求; 第26条 产品的环保监控
供方应严格按照国内外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需方的要求进行环保产品监控检测,供方一旦发现送交需方的产品存在环保符合性隐患时,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及时会同需方制定补救措施; 第27条环保问题的赔偿
需方或需方委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实施环保监控检验与试验,如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供方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合理费用,需方并有权追溯本次监控检验与试验之前的环保不合格产品责任:
1、不符合环保产品价值的100%;
2、返工造成其它产品失效或报废,按失效或报废产品的100%计算;
3、返工费用的100%;
4、因供方产品环保不符合性导致需方产品退换货的全部损失,以及需方承担的来自客户或组织机构的全部经济赔偿及相关处理费用;
5、环保检测费用的100%;
第 7 页 共 10 页
6、需方派出人员的差旅费及符合需方规定的可报销的其它费用;
7、双方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 有偿维修
第28条 维修范围:超出供方质量保证期范围或非供方责任的失效品,供方有义务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29条 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但不得高于成本价。
第30条 维修后的质量保证期:供方对有偿维修后的合格品按照10个月计算质量保证期。 维备件供应
第31条 如果某个产品废型不再生产,供方应提前 壹 个月通知需方,并保证维备件供应期不低于 12 个月。
第32条 无论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供方的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违约责任
第33条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34条 供方无故违反第41条规定不按比例提供产品维备件,需方有权按照产品维备件的价值向供方进行索赔。
第 8 页 共 10 页 质量责任分歧
第35条 供需双方对质量责任判定有分歧时,可委托国家权威机构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认定,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36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进行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依据本协议及中国相关法律条例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寻求司法救济。 协议有效期和更新
第37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38条 协议到期如无更改,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39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事项:另行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另行约定为准. 其他
第40条维修备件的提供
供方在依照本协议向需方提供批量时,并应按采购量的0.5%的比例数量提供相同类别的维修备件作为需方的市场失效产品维备件,以便加快整机的处理速度;需方并可按产品真实失效情况要求供方提供失效产品维备件。
第41条后续供货必须与首次提供的样品要一致(各种参数、颜色等),否则视同违约。
第42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 9 页 共 10 页 第43条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44条此协议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供方: 供方代表: 年 月 日 需方代表: 年 月 日
第 10 页 共 10 页
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第3篇
编号:2008111018甲方(订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的内容相抵触的均以本协议的内容条款为准,在业务往来中,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协议、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双方法律地位:
1、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通过书面协议确立货物买卖关系。
2、根据现有的资料,甲乙双方均具有签署本协议及附件的资格,符合法律要求,无任何法律瑕疵。如日后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二、订单及交货规定:
1、乙方具体供货的产品品名、型号、单价、结算期、供货能力、订货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等均以补充协议或价格确认单或甲方的订单为准。乙方通过采购需求可对甲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提前进行供货准备;甲方下达的订单,乙方应在8小时内由乙方或其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经理盖章或签名确认回传给甲方,超期视同认可。如乙方更换该负责人,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2、供货时间必须以双方确认为准,乙方的交货周期为3 天,从甲方下单日第二天起计算。特殊工艺要求的产品交货期为7天
3、甲方订货采取书面形式将订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审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确认后的订单传真给甲方。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收货单位名称、地址/仓库等资料。
4、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订单,严格按订单规定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准时准量送货,不得与订单约定内容有异,乙方逾期交货的,将按延迟天数乘以迟交部份货款之1%计算违约金。如乙方交货延迟(不可抗力除外),使得甲方需紧急处理采购订单所需费用或甲方用别的方法向第三方发出订货所需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且若因此导致甲方销售损失时,乙方需赔偿其全部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如洪水、台风、地震、战争。
5、甲方订单变更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的订单乙方应按第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的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和解决所造成的乙方不必要的损失。
6、双方同意协议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送货时需附带甲方的采购订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的毁损、丢失责任判定: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7、双方同意确认的包装标准套膜、珍珠棉、外包装纸箱等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若由甲方负责,则需在价格确认单或补充协议中注明)。
三、质量保证及故障责任的承担:具体质量保证及故障责任的承担见附件2《质量保证协议》。
四、定价与对帐:
1、甲乙双方按照双方共同协商的原则进行合理定价。
2、双方所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的协议货物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协议货物的价格(经乙方书面同意);当乙方应市场变化需上调价格时,乙方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处理。
3、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甲方每月采购总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 ,甲方当月在原定价基础上再享受减免%的折扣优惠。
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周期,乙方每月5日前将提供上月对帐单,否则以甲方帐目为准。
5、付款方式:甲方每月12日至15日以现金或支票/汇票付乙方货款,月结60天。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所付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五、保密及产权条款:
1、在双方业务来往过程中,乙方对其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此条款在协议有效期间及期满后一年内均有效。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及技术资料、图纸所生产的配件,只能供甲方使用,乙方不能将配件或产品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交付乙方的图纸、规格式样书、技术资料等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制造产品,并不得将资料贩卖给第三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图纸、规格式样书、技术资料提供或贩卖给乙方的竞争厂商。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违约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支付相对方违约金100万元,相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相对方有权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凡甲方支付费用的模具、夹具、图纸、设计资料等其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或更改,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3、甲方的公司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协议货物,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公司的标识和其他文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支付甲方违约金100万元,并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供应的所有产品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同时也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权,并承诺承担由此而引致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承担违反本条款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廉政条款:
乙方坚决保证不得为供货、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不得串通甲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欺诈甲方的利益,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合股经营所供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按乙方当年已供货额(含当年已结算及未结算部分)的30%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赔偿甲方损失。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或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约定,擅自解除协议,乙方须支付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供货的损失。同样,甲方未按约定,擅自解除协议(因乙方质量问题解除协议的除外),甲方须支付乙方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供货的损失。
2、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后,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该订单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加工生产,否则属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支付甲方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甲方其他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八、其它条款: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续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如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本着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乙方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08年11月10日至 2009年11月10日。如需续约另签协议。
九、附件:
1、价格确认单。
2、质量保证协议。
3、上述两个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附件2)
甲方:
乙方:
1、产品名称: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内容为准。
2乙方提供的五金制品品质需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且需达到以下甲方的检验标准(不限)。
2.1塑胶类砂面或纹理表面件表面纹理一致,颜色一致,无色差,外表面允许2-5mm,深0.5mm碰伤与划伤。
2.2金属材料表面不得有麻点、波纹、凸凹变形, 凡是安装或使用过程中与人体接触到的锐边均应倒角,焊接部位要求的不得有脱焊、虚焊现象;
2.3镙纹的镙纹牙路要顺畅,无滑牙、崩牙、烂牙、填缝等现象,镙纹深度、镙距符合图纸要求 。
2.4冲压件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刮伤、碰凹、碰扁,不得出现开裂、断裂、裂纹、脱层等现象
2.5表面电镀的,若装配后处于产品A面的,不得有划痕碰伤、碰凹,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花斑、烧铬、砂眼、麻点等现象.电镀层不得有脱落的现象,外表面允许长2-5mm,深
0.5mm碰伤,划伤.
2.6油漆件表面不可出现起泡、剥落、流泪、光泽不均等现象。
2.7木制品要求表面无裂纹、表面油漆需光滑、平整。整体符合工艺要求。产品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板要求.
3、甲方进行全过程把关,并就每批产品向甲方提供:(用打√的方法取)
()出厂检测报告()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技术权威部门检测报告(每)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之日起2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乙方的产品验收,验收时采用全数据检验或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4.1全数检验,
4.2抽样检验:抽样方案:合格质量水平: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产品有异议,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先后两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供货合同。
5、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包含甲方进乙方工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乙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6、质量保证
6.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并参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并保持文件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6.2甲方在需要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的实施状况时,可进入乙方进行质保体系调查,乙方应当协助甲方。
6.3如果乙方将甲方所需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必须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且甲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7、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有权对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7.1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整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作出可否特采或挑选或退货的决定。对被决定为特采或挑选的产品,甲方将扣除该批产品总价值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对被决定为退货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作整批退货,并有权收取乙方该批产品总价值%的检验费和误工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7.2乙方如对甲方认定的不合格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与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甲方的处理决定。甲乙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应进行协商解决,自乙方提出该异议之日起3日内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自乙方提出该异议之日起七日内提交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异议。检验费用承担:乙方预交鉴定费用,检验合格时,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时,鉴定
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是指 国家质检局属下的质量检验机构。质量标准为国家或行业标准。
7.3对整批产品中个别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并收取乙方退货价的%作检验费与误工费。
7.4如整批不合格产品退回,而乙方又不能自退货之日起日内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全部赔偿。
7.5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时,甲方所有的损失从乙方材料款中扣除,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客户损失时,该损失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材料不合格持有异议,异议解决办法适用本协议7.2款规定。
7.6甲方外派品质人员到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规定时,乙方须主动配合。当甲方外派品质人员驻乙方检验时,并不能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7.7甲方每次提出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乙方必须48小时内回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100元/单的损失。
7.8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零配件的制造工艺发生改变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
8、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环境问题造成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9、 乙方承诺达到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若被检测不符合,除承担第8项的损失,还必须全额承担检测费用。
10、其他补充条款
10、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定协议。
11、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第4篇
1)领导主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一旦确定我公司为服务商,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全面服务工作。在具体操作人员上将安排熟悉业务、精干的人员投入所有项目,工作中一定做到认真负责,确保每个环节不发生差错,建立完备的责任制度,明确服务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具体操作人员的责任及差错惩罚措施,确保服务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
2)层层把关、高质高效。
任务接手后,争取时间,坚持按预定的计划和时间安排进行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要严格的把好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联系、紧密合作。
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加强与业主的联系,面临着规模及投资的控
制,凡重大事项,均得采购人同意。
4) 合理合法、廉洁奉公。
整个服务站过程每一个程序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自审、校核、审定、批准四级审查制,以确保服务工作的全过程符合业主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人员不得和施工企业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保证服务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服务工作。
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第5篇
为确保公司提供的运维服务满足客户所需的服务质量,寻找公司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为服务改进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目标和方向,保证组织的服务质量稳定可控并持续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过程适用于运维服务实施全过程的检查与审计。
3 职责 3.1 公司高层
(1)负责审批年度服务管理计划。
(2)定期对服务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服务实施过程的改进进行审批。
(3)负责公司运维服务体系的管理评审,以确保运维服务能力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2 质量管理部
(1)负责公司运维服务体系的定期内部评审,对内审中不达标项的处理进行跟踪记录。
(2)负责运维服务的组织级质量保证。 (3)对公司运维服务业务的质量进行监控。 (4)负责组织级客户满意度的调查。 (5)负责改进措施的监督及检查。
3.3 技术服务中心
(1)全面管理公司运维服务业务,负责制定总体的服务质量管理计划。 (2)监控运维服务质量,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议,对运维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3)对重大投诉进行原因分析、处理和回访。 (4)对每年运维服务报告进行审查。
3.4 运维服务部
(1)负责对所管辖的业务质量计划的制定。
(2)负责对所管辖的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对质量管理部和服务台提供的客户服务质量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3)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 (4)跟踪客户投诉的处理过程。
(5)定期编写总结报告,持续改进完善维护服务能力和质量。
3.5 服务台
(1)负责监控服务的处理过程。 (2)对每个处理事件进行客户回访。
(3)接收和处理客户投诉,重要的客户投诉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4)负责保证备品备件供应的及时性和完好性。 (5)负责服务数据的统计,并报送给相关部门。
3.6 运维服务人员
包括项目经理、技术支持工程师、现场工程师等相关人员,按照运维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流程及质量要求,实施具体运维服务任务,并将过程形成记录。
4 质量管理内容 4.1 高层的质量管理活动
(1)制定管控指标:根据市场情况、技术发展和公司自身变化,制定并周期性的评审公司运维业务的方针策略和目标,评审服务目录、管控目标,评审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2)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服务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确定公司服务体系的改进方向。
(3)服务改进规划:根据市场情况、技术发展和公司自身变化,周期性
3 的评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评估批准整改措施;评审现有流程执行的差距和改进措施,更好地适应服务需求;通过服务改进管理,提高运维服务工作的适应性和管理水平。
4.2 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活动
(1)组织级质量月报:通过定期或事件触发地收集组织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质量月报,并送达到组织内所有相关人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2)服务质量管控指标的分析:通过阶段性(月度、季度)的服务工作总结,对公司服务业务发展过程的问题和偏差做出有效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内审和管理评审: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一到两次的内审和每年一次的管理评审,来评价公司的运维服务能力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客户满意度调查: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对相关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
4.3 运维部门的质量管理活动
(1)签订服务协议:运维服务部门经理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服务级别协议SLA(或包SLA服务合同)。
(2)质量计划:运维服务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制定服务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以确保服务目标的实现,服务风险的降低。
(3)服务执行:从项目开始实施至结束,项目经理监督、控制服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事件、配置、变更、发布、信息安全,按合同要求形成服务报告,在报告中详细列明SLA达成情况。服务台管理员及时回访客户,调查服务满意度。
(4)质量分析:运维服务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各项目质量进行管理,包括数据统计、分析、预警、跟踪。检查各项运维服务指标达成情况,并与SLA的要求进行对比,对未达标项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项目质量分析报告。
(5)质量改进:由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阶段性(月度、季度)的服务工作总结,对公司服务业务发展过程的问题和偏差做出有效评估,并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根据客户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改进,保证年度运维服务目标的实现。
5 运维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5.1 客户满意度调查要求
(1)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由服务台和公司质量管理部完成,其中,服务台负责项目级客户满意度调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客户满意度调查。
(2)项目级的客户满意度调查是对每个已解决的事件在24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确认工程师是否成功解决问题,了解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3) 公司级客户满意度调查应每年最少进行一次,采用问卷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内容必须与SLA(或服务合同)内容相一致,应注意调查样本的比例及覆盖范围,以降低抽样的风险。
5 5.2 项目的质量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按照SLA(或服务合同)的要求,为客户提供运维服务。同时及时监控服务过程,以确保达到SLA的要求。并定期向客户和部门总经理提交服务报告。
(2)服务台管理人员及时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客户回访,以获取客户的满意度评价,同时形成满意度报告提交给部门总经理。
(3)服务台经理根据SLA(或服务合同)制定指标体系,按月进行指标统计,形成质量报告,报送给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
(4)运维部门经理每月须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回顾和总结月度质量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阶段的改进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指标考核。
5.3 体系的质量管理要求
5.3.1内审要求
(1)内审要求每年度执行一到两次,安排在每年年中、年底进行,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策划审核频次。由IT运维质量部来负责组织内审计划、实施和报告,但必须得到管理者代表的批准。
(2)内审的范围是运维服务涉及的所有部门,包括运维服务的主要实施部门和支持部门。内审要对GB/T 28827.1-2012中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都进行审核。
(3)内审需要制订内审计划、检查表,内审员在审核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审核内容;审核完成后需要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编写内审报告。 5.3.2管理评审要求
(1)管理评审要求每年必须执行一次,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 (2)管理评审的参加人员要包括:公司领导、管理者代表、各运维服务部门的负责人、质量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运维管理体系负责人、技术研发负责人、行政负责人等。
(3)管理评审的主要内容为:年度能力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汇报、各项KPI的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调查汇报、各运维服务部门的工作汇报、运维服务管理体系内审报告、客户投诉报告、持续改进情况等。
3.2.4 管理评审需要先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收集相关材料,根据管理评审结果制定管理评审报告,如果在管理评审上发现问题,需要对问题进行跟踪、
6 相关文件
《月度总结报告》 《内部审核报告》 《管理评审报告》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7 支持规程
运维服务实施方案 服务能力管理改进计划 服务级别管理程序 服务报告管理程序
服务质量保证书范文第6篇
2、我公司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中要求的标准。
同时,我公司所投货物保证在高海拔高原地区能够正常使用。
3、所有产品在开箱检验时保证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
在交货时,我们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招标文件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4、质保期:我公司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整套产品质保和技术服务。若国家、行业或厂家规定的保质期或合同产品的保质期长于以上保质和服务期的,应适用较长的保质期。
质保期内,我公司免费提供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存技术服务。保质期自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我公司应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保质期后如果采购人要求,我公司长期负责有偿优惠服务。
我公司应保证产品地符合用户需求书的有关规定,所有主要产品提供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等。任何时候,采购人发现产地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无偿更换或负进一步责任。
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继续延长质保期。
5、我公司应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对相关人员进行正常操作和日常保质等内容的培训。
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由我公司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我公司负责将设备材料运抵交货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产品,我公司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我公司负责,我公司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5、设备在验收合格前的保管由我公司负责。
验收
1、投标人应给出设备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产品在验收时,我公司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协助验收,此验收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必备文档之一。
3、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相关认证。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
4、验收由采购人与我公司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5、验收相关内容:
(1)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托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2)我公司供应商在各产品现场进行检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3)验收项目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等资料及包装;所有产品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原产地原厂生产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
(4)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由需方在收货时进行验收(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如验收时中标产品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公司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我公司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标准规定和要求的使用说明。
(6)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及时补足或更换。如验收时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重新检
测并调试系统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验收之日起五日内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就不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质量鉴定单位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付款方法: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付款条件:所有的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一年后支付。 我公司在承诺时间内未及时按所报价格及承诺内容提供货物和服务,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视为违约。如违约,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伍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我公司保证足额交纳,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旦误期赔偿达到合同总价的5%,招标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招标方、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技术资料
1、我公司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技术文件: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完整的技术资料。
其他要求:
1、对于影响产品正常作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招标文件中指出与否,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招标文件中所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质量要求、数量和资格要求必须响应,其它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所必须配置的成份,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实施经验进行配置,且必须配齐以构成一套实用系统。如果中标人在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出现设备或材料的任何遗漏,均必须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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