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
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第1篇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 而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的碰撞与融合的产物, 是一种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的类型包括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网络保险、金融中介以及P2P信贷模式等。“互联网+金融”模式深受互联网技术的影响, 从金融中介转向非中介, 它具有成本低、互动性强、覆盖面广、发展快、信用风险性大等突出特点。“互联网+金融”使传统金融业更加受到民众的关注, 使更多人获益, 从这一点看, “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给传统金融业发起了巨大挑战, 这种挑战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 (1) 传统经营模式受到挑战。传统财务模型的信息采集处理相对落后, 大部分都是人工收集, 然后再录入系统。而“互联网+金融”彻底改变了这种金融模式, 以其强大的信息源和数据库, 利用“云计算”的原则来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数据处理的标准化程度。 (2) 原有的用户基础发生动摇。用户是传统金融行业业务开展的基础, 在传统金融模式下, 银行的服务远不及用户为银行所做的贡献, 而在“互联网+金融”形势下, 商业银行不断挖掘新用户, 吸引更加广泛的用户群, 夯实了用户基础。由于现代企业更倾向于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必会改变传统金融业的用户群。 (3) 传统的人才队伍受到冲击。传统金融业的工作模式压制了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 限制了吸收人才的领域, 使得其对人才的吸引力日益减少。在“互联网+金融”时代, 金融业业务领域不断拓宽, 更加需要大量复合型人才, 更加注重人才的培养, 吸引了大量跨界人才的流入, 造成了传统金融业人才队伍的不断流失。
二、支付方式的改变与发展
(一) 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卡支付、资金转账等, 传统支付方式在运作速度与效率上都较低, 且运作成本较高, 存在大量安全问题, 这使得传统支付方式具有极大的局限性。正是由于传统支付的各种局限性, 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才迅速被投入使用。
(二) “互联网+金融”下的第三方支付方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方式, 主要有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网上银行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主要依靠支付宝、余额宝、财富通等支付方式支付, 是由具备一定实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交易平台。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 第三方支付方式大量兴起已成为大势所趋, 它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拥有极大的市场需求, 并逐渐成了移动支付的全新发展点。第三方支付是一种利用移动终端对已选购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支付的新型支付方式, 预计未来第三方支付方式还会不断推动更多行业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 在第三方移动支付领域, 由支付宝和财付通所垄断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根据相关数据显示, 2017年第一季度, 支付宝和财付通在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上占据了极大的市场, 形成了双寡头局面。下面我将以“余额宝”为例, 对“互联网+金融”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进行简要阐述。
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与天弘基金于2013年6月合作推出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 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余额宝以“支付宝”作为基金直销通道, 连接了支付宝的海量用户, 用户只需通过将资金转入或直接充值余额宝来申购基金产品, 用户不仅可以从中受益, 还可以将资金用于一系列支付功能。余额宝发展的核心能力主要体现在交易平台优势和贴近用户需求, 其采用的零用钱理财模式, 使其成为一个直接与银行存款业务相竞争的金融产品。近年来, 余额宝的市场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其收益率也在不断攀升, 至2014年1月15日, 余额宝规模达到2500亿元, 其七日年化收益率也高达6.62%, 详见图1。
余额宝的发展引爆了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密切关注, 余额宝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 利用互联网极大的便利性和互通性, 为社会公众打造了“互联网+金融”这种全新的服务模式, 使得“互联网+金融”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其后, 一系列新兴金融产品也应运而生,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
三、“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每一种模式都有其风险和不足, 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兴业务也毫不例外, 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可能引起众多反洗钱等犯罪活动
第三方支付方式平台依托网络运行, 由于网络自身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 为用户保密信息则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真实性与资金的来源难以判断, 使得一些不法行为有可乘之机, 况且第三方支付的业务量较大, 监管部门难以全面的监管, 这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阻碍。
资料来源:中金公司银行业证券研究报告
(二) 存在信用和政策风险
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运行过程中会吸纳大量的资金, 同时就会相应产生信用风险。近几年,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数量巨大, 可利用资金相应增加, 这些积累的资金就会存在极大的信用风险。同时, 政策风险也不可忽视, 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目前正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余额宝的业务范围尚不明确, 随着余额宝业务的不断拓展, 资金的管理成为一大难题, 如果依旧没有相应的法律政策指导, 那么在“互联网+金融”时代, 就会出现金融产品的不规范操作, 制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三) 存在利息分配及收益不确定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周期的差异, 使得第三方支付公司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存款利息。从本质上讲, 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拥有资金的保管权而不具有所有权, 这就使利息分配成了一个难题。由于目前国内还未就这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致使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利息被第三方支付机构强制占有的情况, 使用户未能获得相应的收益。随着余额宝规模的不断扩大, 资金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但基金管理方的资金管理能力欠缺, 再加上竞争越来越激烈, 余额宝很难继续维持高收益。
据调查显示, 天弘基金在2011年和2012年的净利润一度处于亏损状态, 后来依靠余额宝才逐渐转亏为盈, 并且净利润不断增加, 至2014上半年曾达到了2.79亿元, 但2014全年的净利润又有所减少, 因此天弘基金的资金管理能力还有待提升, 收益的不确定性仍是一大问题。
(四) 行业间竞争加大
现代经济迅速发展, 第三方支付企业数量明显增多, 自然就会形成一种行业竞争, 而且这种竞争很可能会是一种恶性竞争。若是竞争过程中没有做到合理的把控, 很可能就会损害到用户的权益, 使用户对第三方支付方式的信任度下降。同时, 银行业也逐渐开发第三方支付业务, 开办网上银行, 这些都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形成了相应的竞争。行业间巨大的竞争会使得类似余额宝的一系列“宝”类产品存在夸大宣传、缺乏风险提示的情况, 从而加大了财务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网络信息时代, 第三方支付等虚拟交易方式需要社会信用体系来规范。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个人信用评估制度, 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根据交易情况对用户的信用进行评估, 从而防范经济交易中的交易风险, 减少信用风险。
(二) 加强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大量的沉淀资金, 加强对沉淀资金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应适当增加银行审核环节, 尽量消除洗钱等安全隐患, 制约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欺诈的行为, 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此外, 立法机关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法律定位和业务范围, 明确对余额宝等企业的监管责任, 同时要对各监管机构的监管内容做出详细分工和分配, 提高监管力度, 做到权责分明, 避免出现监管空位。
(三) 严厉打击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犯罪活动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存在漏洞, 犯罪分子常常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这些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此, 我们应采取相应措施打击违法活动。首先, 借助法律手段是打击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 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 在立法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通过法律加强对洗钱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 加强对资金交易活动的监控是防止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有效手段,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较大, 因此, 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以确保用户的资金安全为重点, 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 以提高资金交易的安全性。
(四) 严格把控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市场准入资格
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人们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在现今的市场准入资格标准上也应有相应提高。根据现有的法律和管理办法可以看出,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注册资金要求仍较低, 这不仅加大了企业的安全隐患, 而且增加了各企业之间的竞争。相关机构应严格把控市场准入资格,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参与者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为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下的企业财务风险是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的重大挑战, 财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财务风险管理是否健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否健康的发展。近几年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 互联网与金融业相结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在发展的同时, 也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的规避风险能力和管理能力则成了一个重要任务。
“互联网+金融”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虽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运作压力, 但从另一角度来看, 这种财务风险会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管理能力, 不断完善发展模式, 并逐渐扩大自身的优势, 逐步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
摘要: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3月22日, 央视新闻联播介绍“互联网+金融”典型模式。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 国务院组织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其中重点整治了P2P网贷、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领域新型网络模式的发展。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 使得金融服务公司的金融产品得以更加直观地呈现在用户眼前。目前, 五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把“互联网+金融”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战略地位, 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着金融格局, 甚至在很大程度地改变着传统金融业的结构和理论框架。本文就“互联网+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研究—以第三方支付为例进行具体的梳理与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研究,风险对策,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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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第2篇
合同签订地及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账户关联及委托收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与用户(以下简称“您”)所订立的合约。支付宝及网商银行诚恳地建议您:在网商银行网站或其他与网商银行相关的软件端(简称“银行平台”)点击接受本协议之前,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在任何银行平台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愿意申请本协议项下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并已阅读、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
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提醒您特别关注本协议条款中的加粗及加下划线部分。本协议若干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
二、
三、
四、
五、六及第八条条款)含有限制您的权利或免除支付宝和网商银行责任的内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如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任一条款,请勿继续之后的流程;如有疑问,烦请致电网商银行客服电话【95188-3】。
您同意,支付宝、网商银行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银行平台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告知,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您同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醒:在签署本协议后,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
(1)您同意在网商银行开立基金理财专户,由网商银行代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并将基金理财专户和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关联。
(2)您同意发起单次或定期申购基金时授权支付宝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转相应款项至基金理财专户。
(3)您同意发起赎回基金时授权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为履行本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支付宝、网商银行和您达成本协议:
一、相关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1.1 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是指您本人持有的,实名开立在支付宝的账户。前述账户为您登录的淘宝平台账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1.2 基金理财专户:是指网商银行为您开立的,仅供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实现基金申购、赎回对应充值、提现资金划转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以银行平台实际提供的功能为限。
1.6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您开立的记载您持有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1.7 账户关联:指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和您在网商银行开立的基金理财专户关联。关联成功后,您可以实现将资金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转至基金理财专户用于基金申购,亦可由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1.8 申购:指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您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亦称“转入”或“定期转入”。
1.9 赎回:是指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后的存续期内,您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亦称“转出”。
1.10淘宝平台账户:指您登录淘宝平台经营者运营的网络平台所使用的账户,该等网络平台包括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阿里旅行去啊(域名为alitrip.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mall.com);阿里妈妈(域名为alimama.com)等网站及客户端(例如千牛卖家工作台)。
二、账户关联
2.1 您同意将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与基金理财专户关联,具体的支付宝账户及基金理财专户信息以您提供的并在网商银行基金销售系统记载为准。
2.2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您应确保支付宝账户和基金理财专户是您本人实名开立并使用。如非本人实名开立的账户请勿进行关联,否则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拒绝您的关联申请或单方面解除已关联账户的关联关系。如因您的关联行为造成您自身、网商银行、支付宝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同意就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 您同意,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您的支付宝登录名和密码或者网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对您进行身份验证。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认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支付宝账户、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是支付宝和网商银行识别用户的依据,您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您本人所为,您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您上述的身份认证要素发生变化,您应当按照规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因您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对非支付宝、网商银行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4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从支付宝、淘宝平台获取、留存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有效期限、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宝账号等)并提供给基金管理公司。为了向您提供更好、更个性化的淘宝平台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将您的身份信息和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基金理财专户中的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申购/赎回操作记录等)提供给淘宝平台;淘宝平台将按照其《隐私权政策》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您理解并同意提供前述信息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例如,淘宝平台可能通过此信息对您的财产状况进行判断,并对您作出负面性评价或限制使用部分功能)。 2.5 若因您在账户关联、申购或赎回基金时输入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付宝或网商银行无法完成安全校验或账户验证,导致账户关联或申购赎回不成功,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6 账户关联后,您只需要登录银行平台,完成安全校验或账户验证(包括但不限于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等),即可向网商银行发出基金购买、赎回等申请及网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操作。
2.7 账户关联后,一旦您按照支付宝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更改支付宝账户和淘宝平台账户信息的,网商银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信息修改您的基金理财专户及基金账户信息。因您的前述修改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三、委托收付
3.1账户关联后,当您单次或定期申购基金时,即视为您授权支付宝划转相应款项至基金理财专户,并委托网商银行向基金管理人申购对应的基金份额。
3.2账户关联后,当您赎回基金时,即视为您委托网商银行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基金份额赎回指令,并授权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3.3因以下原因导致转出或转入指令无法执行的,支付宝和网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3.1收付账户可用余额不足;
3.3.2收付金额超出支付宝、网商银行或您设置的单笔上限或累计上限; 3.3.3申购或赎回指令最终未被基金管理人接受; 3.3.4收付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如账户挂失、止付、冻结等; 3.3.5有权机关对银行账户执行冻结等措施。
3.4您在银行平台发出的基金申购或赎回指令,一经发出,您不可撤销或更改。
四、声明与承诺
4.1 除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外,您还应遵守《支付宝服务协议》、《余利宝服务协议》等约定,特别是在前述协议中关于信息更新、支付宝账户安全、支付宝服务等方面的约定。
4.2 您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接受并承诺遵守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含公告),以及网商银行基金业务规则的所有内容及规定。
4.3 您应自行承担其账户信息和密码的保密义务。您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账户信息和密码,不应将密码记载在任何他人可以看到的载体上,不应将账户信息和密码告知任何第三方(包括您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关系亲密的人员),并应定期更换您的密码。您确认,凡是使用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申请,均被视为您亲自办理的有效交易申请。您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由您自己承担,支付宝、网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您在发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未被授权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账号、密码时,应及时告知支付宝和网商银行。 4.5 您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攻击支付宝、网商银行的网络或破坏支付宝、网商银行系统,否则承担由此给支付宝、网商银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6 您保证用于申购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您承担。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互联网之使用惯例。
4.7 您承诺,本协议项下所涉及您的所有意思表示均不可变更、撤回、撤销,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承诺、授权、认可或指令等形式。但本协议及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4.9 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仅向您提供账户关联、委托收付服务。支付宝并非基金交易等行为的参与方,不对此行为任一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对网商银行、天弘基金或其他基金管理公司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宝不对您和网商银行、天弘基金或其他基金管理公司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和/或协议约定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宝无义务参与到基金交易等有关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
4.10您知晓并同意,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网商银行可以通过淘宝平台为您提供本人的基金投资信息查询服务。若该查询功能信息展示因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原因、数据传输、更新等原因发生延误或错误的,用户需以基金管理公司记载数据为准。
4.11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保留您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交易证明。
五、有限责任 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时,支付宝和网商银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5.1 支付宝、网商银行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5.2 支付宝、网商银行所依赖的电信设备出现故障; 5.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支付宝、网商银行系统障碍的;
5.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其他第三方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由于提供资金结算涉及第三方系统或者人为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支付宝及网商银行将协调尽快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终止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支付宝或网商银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支付宝和网商银行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纸质通知、银行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如支付宝或网商银行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按照您在支付宝或网商银行留存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银行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八、其他
支付宝和网商银行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除本协议约定外,支付宝和网商银行都将按照《蚂蚁金服隐私权政策》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详情请参阅《蚂蚁金服隐私权政策》。
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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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在签署本协议后,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
(1)您同意在网商银行开立基金理财专户,由网商银行代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并将基金理财专户和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关联。
(2)您同意发起单次或定期申购基金时授权支付宝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转相应款项至基金理财专户。
(3)您同意发起赎回基金时授权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为履行本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支付宝、网商银行和您达成本协议:
一、相关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1.1 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是指您本人持有的,实名开立在支付宝的账户。前述账户为您登录的淘宝平台账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1.2 基金理财专户:是指网商银行为您开立的,仅供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实现基金申购、赎回对应充值、提现资金划转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以银行平台实际提供的功能为限。
1.6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您开立的记载您持有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1.7 账户关联:指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和您在网商银行开立的基金理财专户关联。关联成功后,您可以实现将资金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转至基金理财专户用于基金申购,亦可由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1.8 申购:指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您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亦称“转入”或“定期转入”。
1.9 赎回:是指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后的存续期内,您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亦称“转出”。
1.10淘宝平台账户:指您登录淘宝平台经营者运营的网络平台所使用的账户,该等网络平台包括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阿里旅行去啊(域名为alitrip.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mall.com);阿里妈妈(域名为alimama.com)等网站及客户端(例如千牛卖家工作台)。
二、账户关联
2.1 您同意将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与基金理财专户关联,具体的支付宝账户及基金理财专户信息以您提供的并在网商银行基金销售系统记载为准。
2.2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您应确保支付宝账户和基金理财专户是您本人实名开立并使用。如非本人实名开立的账户请勿进行关联,否则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拒绝您的关联申请或单方面解除已关联账户的关联关系。如因您的关联行为造成您自身、网商银行、支付宝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同意就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 您同意,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您的支付宝登录名和密码或者网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对您进行身份验证。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认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支付宝账户、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是支付宝和网商银行识别用户的依据,您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您本人所为,您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您上述的身份认证要素发生变化,您应当按照规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因您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对非支付宝、网商银行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4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从支付宝、淘宝平台获取、留存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有效期限、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宝账号等)并提供给基金管理公司。为了向您提供更好、更个性化的淘宝平台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将您的身份信息和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基金理财专户中的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申购/赎回操作记录等)提供给淘宝平台;淘宝平台将按照其《隐私权政策》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您理解并同意提供前述信息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例如,淘宝平台可能通过此信息对您的财产状况进行判断,并对您作出负面性评价或限制使用部分功能)。 2.5 若因您在账户关联、申购或赎回基金时输入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付宝或网商银行无法完成安全校验或账户验证,导致账户关联或申购赎回不成功,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6 账户关联后,您只需要登录银行平台,完成安全校验或账户验证(包括但不限于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等),即可向网商银行发出基金购买、赎回等申请及网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操作。
2.7 账户关联后,一旦您按照支付宝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更改支付宝账户和淘宝平台账户信息的,网商银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信息修改您的基金理财专户及基金账户信息。因您的前述修改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三、委托收付
3.1账户关联后,当您单次或定期申购基金时,即视为您授权支付宝划转相应款项至基金理财专户,并委托网商银行向基金管理人申购对应的基金份额。
3.2账户关联后,当您赎回基金时,即视为您委托网商银行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基金份额赎回指令,并授权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3.3因以下原因导致转出或转入指令无法执行的,支付宝和网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3.1收付账户可用余额不足;
3.3.2收付金额超出支付宝、网商银行或您设置的单笔上限或累计上限; 3.3.3申购或赎回指令最终未被基金管理人接受; 3.3.4收付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如账户挂失、止付、冻结等; 3.3.5有权机关对银行账户执行冻结等措施。
3.4您在银行平台发出的基金申购或赎回指令,一经发出,您不可撤销或更改。
四、声明与承诺
4.1 除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外,您还应遵守《支付宝服务协议》、《余利宝服务协议》等约定,特别是在前述协议中关于信息更新、支付宝账户安全、支付宝服务等方面的约定。
4.2 您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接受并承诺遵守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含公告),以及网商银行基金业务规则的所有内容及规定。
4.3 您应自行承担其账户信息和密码的保密义务。您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账户信息和密码,不应将密码记载在任何他人可以看到的载体上,不应将账户信息和密码告知任何第三方(包括您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关系亲密的人员),并应定期更换您的密码。您确认,凡是使用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申请,均被视为您亲自办理的有效交易申请。您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由您自己承担,支付宝、网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您在发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未被授权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账号、密码时,应及时告知支付宝和网商银行。 4.5 您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攻击支付宝、网商银行的网络或破坏支付宝、网商银行系统,否则承担由此给支付宝、网商银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6 您保证用于申购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您承担。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互联网之使用惯例。
4.7 您承诺,本协议项下所涉及您的所有意思表示均不可变更、撤回、撤销,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承诺、授权、认可或指令等形式。但本协议及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4.9 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仅向您提供账户关联、委托收付服务。支付宝并非基金交易等行为的参与方,不对此行为任一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对网商银行、天弘基金或其他基金管理公司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宝不对您和网商银行、天弘基金或其他基金管理公司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和/或协议约定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宝无义务参与到基金交易等有关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
4.10您知晓并同意,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网商银行可以通过淘宝平台为您提供本人的基金投资信息查询服务。若该查询功能信息展示因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原因、数据传输、更新等原因发生延误或错误的,用户需以基金管理公司记载数据为准。
4.11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保留您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交易证明。
五、有限责任 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时,支付宝和网商银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5.1 支付宝、网商银行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5.2 支付宝、网商银行所依赖的电信设备出现故障; 5.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支付宝、网商银行系统障碍的;
5.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其他第三方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由于提供资金结算涉及第三方系统或者人为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支付宝及网商银行将协调尽快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终止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支付宝或网商银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支付宝和网商银行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纸质通知、银行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如支付宝或网商银行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按照您在支付宝或网商银行留存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银行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八、其他
支付宝和网商银行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除本协议约定外,支付宝和网商银行都将按照《蚂蚁金服隐私权政策》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详情请参阅《蚂蚁金服隐私权政策》。
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第4篇
一、微信、支付宝带来的技术伦理
(一) 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功能带来的伦理问题
目前, 微信和支付宝在金融服务的使用过程中已经发生过太多次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的转账损失。用户在发生这样的损失以后, 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干预, 银行也无能为力, 即使是报警也很难挽回自己的损失。这种情况的发生与设计者缺乏伦理的技术设计是紧密相关的。
支付宝目前针对大额转账做了一些设计来干预用户在转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比如在转账时需要操作者补全对方的姓名, 以此来防止转账错误。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对转账错误有所改善, 但是也仅仅只是在做到事前预防而已。事中和事后究竟该如何通过技术设计来切断可能造成的人为的财产损失, 目前对于微信和支付宝来说, 在技术上都是缺失的。
技术设计者在对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技术设计时, 对注入其中的技术很熟悉, 但是对贯穿于其中的技术的整体却显得知之甚少。技术设计者对单个技术如何生成了解得非常详细, 可以对技术过程进行设计和分析, 知道在这个技术的运行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但是对于整个的技术究竟会对社会、对经济造成怎样的影响, 技术到底是什么, 却没有达成共识。技术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并没有要“打开技术的黑箱”的创新意识, 仅将社交媒介看作具有单一功能的整体给予单一的技术注入, 没有全方位的评估技术对于社交媒介的重要性。
(二) 微信、支付宝的通讯功能带来的伦理问题
技术的发展, 一方面使得物质文明不断发展, 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制造诸多的问题。人在技术设计之初考虑的潜在问题, 只是基于一个整体的技术来考虑的, 但是, 整体的技术又是由很多细微的部分技术所构成的, 将技术作为整体时, 它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 问题也更易解决。但是, 当人打开技术的黑箱, 将一个个零部件拿出来的时候, 就不再是一个单一的问题了。
微信、支付宝, 都含有即时通讯功能, 并且都更侧重于注入更精良的技术提高人们的聊天感受, “摇一摇”“漂流瓶”让那些在茫茫人海中同一时间摇晃手机的人借助社交媒介而相识, 彼此产生一种“缘分天定”的宿命感, 从而对手机后面的那个人深信不疑。“漂流瓶”让悄悄话可以大声说出来, 帮助人们宣泄生活中积压很久但是无从宣泄的话语, 达到减压的目的, 捡到“漂流瓶”的人也油然而生一种“使命感”, 产生帮助他人走出困惑的冲动。然而, 多年前借由QQ爆发出来的因为网上聊天而发生的网络聊天欺诈、网友见面骗财骗色、网络色情等违法行为在微信和支付宝的聊天过程中, 并没有随着技术的进步优化而被规避, 反而越演越烈。
支付宝和微信在社交功能中增添的转账功能、红包功能等, 为网络诈骗钱财提供了捷径, 因为其强大的匿名性和虚拟性, 一旦“网友”之间利用支付宝和微信进行了金钱交易, 很可能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的缺乏而面临被骗却维权无路的境况, 法律面临技术的进步下不断更新的违法问题有时显得无从下手, 执法者则因为缺少法律的保障而束手无策。
(三) 微信、支付宝的技术漏洞造成的伦理问题
微信和支付宝的支付功能是一项很好的新技术, 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 革新了传统的支付方式。由于技术本身是一种存在方式, 任何方式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 通过百度搜索“微信、支付宝的技术漏洞”, 弹出的相关回答高达22200000之多。技术设计者在针对微信、支付宝所注入的技术本身是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的。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 微信和支付宝的技术漏洞带来的问题已经逐渐发展为一个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的表现形式为个人隐私泄露、经济纠纷、诈骗等问题。什么样的主流技术就会构建什么样的框架, 我们就会有什么样的世界。在微信和支付宝带来的新型的交易方式的背后, 是技术占领人的生活, 从来带来的一系列使人们措手不及的问题。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 是由技术构建的一个需要不定期修复补丁的脆弱的世界。
二、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 技术设计者缺乏负责任的创新意识
“技术万能论”是片面的。对于一些技术设计者, 由于利益因素其本身也是网络威胁的始作俑者。每一样技术, 在它取得某些进步的地方, 必定也有所丢失。我们在赞美新技术带来的快捷、便利的同时, 也要搞清楚, 是不是真的只带来了好处, 而这项新技术没有任何缺点?
社交媒介目前产生的负面问题, 其实也是技术带来的负面问题。在分析支付宝及微信的负面问题时, 不仅将二者看作整体来研究其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 更要研究其内部机制, 看其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
在解决社交媒介伦理问题的对策之初, 应从技术的设计方面入手, 在技术的源头就应该将涉及利益各方的伦理诉求考虑到设计中去, 最终通过技术的手段将各种伦理要求进行物化。
目前针对社交媒介的技术设计可以看出, 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设计, 对于技术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也只是采取了事中和事后的补救措施, 事前的防范目前为止运用得不多。技术设计者针对社交媒介的创新更多的是开发它们的功能, 提高它们的使用率, 而渐渐失去了负责任创新的意识。
(二) 政策法规的缺失
当今社会网络技术的发展远快于相关的法律制定。我国网络立法工作较为滞后, 网络技术相关法律不够成熟和完善。政府缺乏相关的健全的法律和法规, 对技术中出现的不健康内容和行为进行管制和监督, 为社交媒介伦理道德建设创造一个较好的法制环境。由于技术的漏洞使得微信和支付宝在使用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 由于技术没有在事前防范, 于是只能靠事中和事后的补救, 而事中和事后的补救通常必须借由相关执法部门来进行监管,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执法部门执法难, 有些漏洞造成的问题目前为止还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部门执法难。政策法规的缺失, 让不法分子钻了技术的空子以后还可以逍遥于法律之外, 执法部门也无计可施, 这些原因造成了微信、支付宝的伦理问题。
(三) 社交媒介使用主体的道德素质的缺失
技术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 人作为技术使用的主体, 人的道德素质决定了社交媒介显示出来的属性。对于我国社交媒介技术伦理的建设, 目前更多是从利益出发, 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利用社交媒介进行不法活动, 微商通过微信贩售的假冒伪劣商品牟利等, 这些人的道德素质的缺失使社交媒介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犯罪工具”。人们缺乏自律, 技术网络技术进行不道德的活动, 背离了我国倡导的儒家思想, 利用社交媒介犯罪。人作为社交媒介的使用主体, 人们的道德素质的缺失使得社交媒介出现了负面问题。
三、结束语
社交媒介是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势力, 由于社交媒介技术自身的不成熟和各种利益的原因等等, 在网络技术应用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网络伦理问题的解决需要以政府为主导, 全民共同参与,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培养和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 自觉遵守各种网络伦理原则, 规范技术的使用和网络市场环境, 从整个信息社会的多角度上保障网络的安全性和健康发展。只有紧跟时势, 飞速的往前奔跑才不会被科技的洪流荡涤出时代的大潮。我们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不要轻易被技术蒙蔽了心智扰乱了思想, 社交媒介技术只是我们人类的工具, 我们决不允许它成为人控制人的“帮凶”, 社交媒介由于技术自身的不成熟和各种利益的原因等等, 在网络传播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希望社会各界能深入关注其背后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 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社交媒介带来的便利是一个全民共享的情况, 我们每一个使用者都是其中的参与者, 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我们的网络环境和谐发展。
摘要:技术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 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把我们带到一个物质空前丰富的时代, 但同时也使我们进入到一个充满道德困惑的时代, 使人陷入伦理的困境。
关键词:网络,技术,技术伦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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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前.技术伦理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第5篇
1 崇左农村市场网络使用及新农宝APP推广的相关情况
1.1 运用手机上网了解农业资讯现象不普遍
根据数据统计,偶尔运用手机上网了解农业资讯的约占调查人数的49%,经常运用手机上网了解农业资讯的约占调查人数的29%,没有运用手机上网了解农业资讯的约占调查人数的22%。说明人们在运用手机上网在农业板块这方面的了解偏少,大部分人使用手机只是简单为了娱乐、购物、通信,因此需要引导这一部分人多利用手机了解农业信息,利用手机网络渠道出谋划策,这对于农业APP的推广是基础性环节。
1.2 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
经过市场调查得知,大部分的农民或者经销商选择在附近的农贸市场销售农产品,也有部分的经销商愿意在超市销售农产品,也有部分选择在蔬菜专卖店销售农产品,而在网络销售农产品的农民与经销商几乎为0。从数据调查中可以了解到,崇左市区及周边农村地区的大部分居民愿意在农贸市场和超市销售农产品,网上购买农产品也几乎为零,这说明当地网络销售农产品还比较落后,同时也说明网络销售农产品方面还不成熟,要想推广新农宝有一定的难度。
1.3 农民对于农业APP的功能要求多样化且全面
农民需要的服务是多种多样的,其中需要了解市场价格、农业社会化服务占的比例最高,占18.21%,说明了农民与经销商最关注的还是与切身利益最相关服务。同时,农资介绍也很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与产量,占总数的比例17.57%。还有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在线咨询、农机农技专栏方面对于多数人来说也很重要,分别占总数比例的14.06%、14.06%、12.78%。对于农业休闲旅游方面,受农村的思想观念、生活水平、生活习惯,还有崇左的主要人口还是农村人口等因素的限制,需要这方面的服务的人数不多、这也是农村电商新农宝需要开发一项内容。
1.4 阻碍农业APP推广的因素形式多样化
调查到的数据显示,农村网络服务较差占总数的16%,网络资源匮乏占20%,农村物流有待提高占17%,农产品保鲜技术占14%,交易成本高占17%,交易双方缺乏第三方平台的支持占16%。由数据可以看出,每一个障碍点都会影响到农村电商平台新农宝的推广,对与农村来说,农村网络完善程度影响新农宝推广的主要因素。当然,物流、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方面也是影响新农宝推广的重要因素,凡是电商平台,都应有为顾客提供一个有保障的物流体系和金融保护体系。关于金钱方面,农民或顾客关心的还是成本的问题,所以要针对性地解决农民所担心与顾客所忧虑的,关乎双方利益的问题。
2 新农宝APP市场的前景
2.1 消费者在网上农产品购买程度
调查数据分析显示,没有且不会上网的人有57%,没有购买过但充满兴趣的人占10%,已经购买过相关产品的人占22%,经常购买的人占11%。从数据中可以了解到,没有网购过农产品的人大多数农民,而在网上购买过农产品的城市居民为多。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为:对于农民来说绝,大数农民还不会上网和没有过网购的经验;对于市民来说,他们文化水平相对高些,他们愿意在网上购买相关产品。这也表明,农村地区拥有巨大的市场空白,也是一个机会。
2.2 家庭习惯购买农产品的主要渠道
人们购买农产品的主要渠道有超市、农贸市场、蔬菜专卖店和网上。其中,在超市购买农产品的家庭占5%;在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的家庭占65%;在蔬菜专卖店、网上购买农产品的家庭占29%、1%。然而从数据中可知,网购农产品的人极少,大多数人比较实在、直接,习惯选择就近的农贸市场,其次就是在蔬菜专卖店选择购买,选择在超市购买的人也很少,微乎其微。
2.3 人们对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新农宝APP的了解程度
根据数据统计,十分了解农业服务信息平台的约占6%,一般了解农业服务信息平台的约占51%,不了解农业服务信息平台的约占43%。根据以上统计可以了解到,这是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空缺,对于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还处于萌芽阶段,至少在调查的地区还是刚刚开始,所以市场机会很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做自己想做的事,如购物、教育、求职等,但运用于农业方面的网络服务还很少。
2.4 崇左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优越
崇左市位于广西西南部,全市总面积1.73万km2,耕地面积52万hm2,其中水田11.36万hm2,旱地40.66万hm2,人均耕地0.212hm2,是广西人均耕地面积较多的市之一。农村人口205万人,农业劳动力资源充足。崇左市属典型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平均气温21.3℃,年降雨量1300mm左右,无霜期345d以上,日照充足,热量丰富,发展热带、亚热带特色农作物得天独厚,是全国重要的蔗糖生产基地和亚热带名优水果生产基地[1]。
2.5 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
崇左市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宁明无公害稻谷和蔬菜生产基地、扶绥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龙州乌龙茶等12个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认定面积4.37万hm2。随着崇左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也得到较大提升。
2.6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加快
崇左市按照扶优、扶强、扶大原则,致力于培育和壮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市现有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企业109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7家,市级18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支柱龙头企业有8家,年销售收入1~1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有9家。这些农业产业化企业共连接农业基地39万hm2,带动45万农户。同时,崇左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目前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41个。甘蔗、水果、瓜菜、木薯等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不断完善与提升。
3 新农宝APP进一步推广设想
3.1 进一步拓宽政府扶持渠道,增加县域农村电商物流创业模块
伴随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县域电子商务的发展,物流的需求量快速上升。目前,主流的快递网络基本都能达到县级城市,对于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从县级到村级物流的覆盖及建站,是中国当前所有快递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解决“最后一公里”包括生鲜等农产品运输以及大家电等品类的物流需求等通道,对于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都很有必要。
3.2 争取和网络运营商合作,完善农村网络,保障农村网络的通畅性
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要发展农村电商,网络的普及和完善成为了推广新农宝的必要条件。只要农民手中有一部智能机,就可以下载新农宝APP,进而增加新农宝APP的用户量。为农户提供更多、更快的新鲜农业资讯,达到农保在手、农资我有的目的[2]。只有做好网络进村、村村通,保证农村网络畅通,才能更加便捷地服务于农民,才能开发更多地区。
3.3 增加广告的投入,设立农村咨询服务点+线下体验店
在县乡镇人群集中的地方,或是集市设立相关的咨询服务点和线下体验店,为相关的使用及农户提供技术、知识培训与教授;解决入门难、技术操作及其他疑惑等问题。线下体验店能让农户真实体验与感受,消除他们对网络的疑虑,让农户能够更快地接受这种新的营销模式,从而促进便捷的交易[3]。在人群集中地投放广告,醒目的广告能有效地推动新农宝APP,吸引更多的人关注与使用。
3.4 与政府联手打造特色农业进城活动
取得当地政府的信任与支持,通过政府的扶持与帮助,增加新农宝APP的用户使用量[4]。政农合作打造特色农业,通过政府的力量,开展各种农贸会、品展览会,帮助农户的特色农业进城亮相,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不同地区的不同农产、农风面貌,打造品牌农业,打响特色农业的口号,深入人心,最终获得更多、更大的交易。
3.5 联袂休闲农庄,赞助开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旅游活动
除了推动主要的业务,同时开展其他能够促进农村发展的业务。休闲农村旅游也是一个主推的副业。农村秀丽的风光、怡然自得的气候,都是城市里难以享受到的。适当地开发农村,不仅能够让更多的人享受农村自然环境,更能促进当地的经济,提高当地经济收入。根据当地的特色,打造特色的休闲农庄,再通过新农宝APP的推广,吸引更多的返乡者。
摘要:以广西崇左市农村为研究对象,从手机上网了解农业资讯、销售产品、新农宝APP的模块内容及其在农村的推广等12个方面来调查分析崇左农村电商市场的现状和发展前景,验证推广新农宝APP在农村市场的有效性与实用性。
关键词:新农宝,农村电商,崇左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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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建利,邢娇阳.“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6(8):191-197.
[3] 丁明华.“互联网+农业”构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6(15):97-98.
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第6篇
摘要:在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微信支付,移动支付,支付宝,淘宝,网络交易平台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让人们在家就能进行购物,互联网方便了我们的生活,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人们对互联网,计算机,手机的依赖越来越强的今天,密码技术也随着网络的发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们日常交易,打开电脑,使用手机,往往第一步操作都是输入密码,密码已经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通过当前计算机网络密码技术类型出发,探讨密码技术在计算机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关键词:保密钥匙;公开钥匙;密码技术;网络安全;电子商务
引言:
曾经有一部影片,其经典的一句台词就使“IC,IP,IQ卡,统统给我密码”密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旦泄露了密码,意味着我们的信息安全,个人财产,人身安全都会存在隐患,因此密码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网络与计算机的发展离不开密码技术,而今天的密码技术已经高度发达,指纹识别,密码支付,取钱支付等等应用十分广泛,“密码”无处不在。当今的密码技术性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包括了密码识别技术,编码技术,激活码技术。通过特殊的算法个人的隐私,安全得到了保障。可以说密码技术的应用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的必然结果[1]。
一、计算机网络中密码技术的分类有哪些
当代的加密算法技术主要有两大类,即保密钥匙加密技术与公开钥匙加密技术:
(一)保密钥匙加密技术
保密钥匙加密是指密码的施加与解除都使用相同钥匙码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要求相互联系的两方也必须使用同一钥匙码,并一直保持钥匙的秘密不泄露。这种技术需要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施密的计算方法要保证非常强大,使用通常的手段无法解开密码信息。其二,整个施密的过程的可靠性取决于钥匙码的隐秘性,不取决于施密的计算方法,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必特意对施密的计算方法的保密性去保证,而要重点关注于钥匙码本身的隐秘性。保密钥匙加密技术的计算方法实施的过程非常快,与其他计算机网络对比的结果来看,其实施的速度可以接近几M每秒或几十M每秒。根据上述特征此类技术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因为计算的方法不要求加密,设计者可以设计出成本费用非常低廉的集成电路,实现对数据及信息的施密,同时这些集成电路适合大量生产。这种施密技术也有一定的缺点,主要问题在于钥匙的分配与管控相当繁杂,管控费用高昂,例如我们有X多个计算机终端,我们需要的秘密钥匙数量是(X2-X)/2,当我们针对少量的计算机终端时,这种技术很适合,但如果我们终端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或计算机网络时,钥匙码的管控就非常复杂,管理成本增加[2]。
(二)公开钥匙加密技术
公开钥匙加密技术是指密码钥匙的施密与解除不使用相同的钥匙码,并且密码的施密钥匙是开放的,对于钥匙的管控相对简单容易,例如我们网络中有Y个计算机终端,需要密码钥匙的数量是2Y个。公开钥匙技术可以实现利用数字进行签名。在商务平台商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例如淘宝网,阿里巴巴等。在当前的网络应用中公开钥匙加密技术与保密钥匙加密技术是同时存在的,没有哪一方取代哪一方之说,因为公开钥匙加密技术它的计算方法更复杂,虽然它的可靠性更高,但运行速度也相对较低,在实际网络的密码钥匙技术应用过程中,通常是利用两种技术的优势与特点加以综合运用,既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也提高了运行速度[3]。
二、加密技术在计算机网络安全中的案例
(一)加密技术在电脑使用过程中的应用
当今的电脑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密码钥匙的应用非常广泛,例如我们电脑的开机密码,软件压缩密码,解压密码,这是典型的保密钥匙加密技术的具体应用,我们日常生活中电脑中会存在一写私人的保密文件,信息,软件,设计图纸等,通过加密技术,可以确保这些文件,信息的私密性,防止他人盗取与偷窃等等,另外为了保护我们个人的知识产权,我们也会对电脑中的文件,专利,论文等等重要的文件进行加密,可以说密码技术在计算机中的应用已经十分广泛。
(二)加密技术在身份识别领域中的应用
当今社会人们的身份几乎都是靠密码技术进行识别的,身份的认证,对应,几乎都与密码相关,我们通过在电脑中输入相应的数字信息,即可以实现对个人的认证,有效的防止个人信息,个人财务等方面内容在网络上的泄露问题。例如我们在ATM机提款,只要我们输入密码既可以实现提现。密码技术方便了我们身份的认证,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4]。
(三)密碼技术在数字签名领域的应用
使用数字进行签名是当前网络中重要的技术之一,目前已经通过密码技术实现数字签名,例如前面提到的公开钥匙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是指信息的发出人发出一连串的其他人无法仿造的数字信息,这些数字信息也是发出人身份识别的信息,通过密码技术可以保证其可靠性。
(四)加密技术在网络中的应用
加密技术在网络中的应用主要是指由电脑终端相互连接的网络,数据的传输与接收通过密码技术来确保其安全与可靠,保证数据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并减少数据丢失问题的发生。在网络中我们无论访问任何其他电脑设备都需要密码,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并可以提高企业单位网络中的文件信息的安全与可靠,也防止没有权限的人获取重要的机密文件信息。
(五)网络购物平台中密码技术的应用
前面提到,网络中购物,交易都需要确保其安全,密码技术是当前的主要安全保障方式,在我们购物,还款,使用手机支付前,只要输入密码即可完成相应的操作,简单方便,现代金融业在网络及移动通讯领域的发展离不开密码技术的应用。
三、结束语
密码技术在当今的计算机网络中应用非常广泛,使用密码支付,身份识别,数字签名,购物,付费已经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它是网络安全与可靠的重要保障,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的运用,其未来的应用及发展将更加广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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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尹鹏飞(1977.08--),男,汉族,湖南衡阳人,衡阳技师学院,讲师,本科,研究方向:信息技术。
互联网金融支付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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