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摘 要: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社会的生产资料越来越丰富,各行各业在生产中也开始使用到越来越多的危险原材料,这些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如何处理是需要格外关注的。因为,在危险货物的运输中,一旦发生泄漏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通常情况下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对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该结合实际,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真正将运输管理做到安全管理。该文阐述了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道路 危险货物 管理 措施
众所周知,危险货物运输在人们的生活中极其重要。因为它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所以,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和实施专项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为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各级道路运管部门必须加大管理力度。
1 当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
1.1 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
(1)企业规模小。表面上看,每个企业都具有10辆以上的专门运输车辆,但这些运输车辆中其实并不全是专业的运输车辆,其中存在以普通车辆充当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情况,还存在很严重的挂靠情况。市场上真正能够保证危险品运输量的企业并不多,很少有企业能够保障10辆以上的专业运输车。
(2)专业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对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并不到位,政府并没有安排统一的运输方式,所以大多数企业都会自行处理危险品运输。有能力组织专业危险品运输服务的企业却又由于货源问题而不能扩大服务规模。这些在最后导致了危险品运输项目分散,不成规模。
1.2 车辆技术状况比较落后
(1)运输车辆保存危险品能力不足。有些危险品运输车辆被长期使用过后,本身已不具备继续运输危险品的能力或能力受损,根据规定运输管理部门不会在继续授予《道路运输证》,但仍在被企业继续使用。
(2)装运设备、安全设施等技术水平低,人工装卸、自制罐(桶)设备、设施老化,极容易造成漏泄、爆炸等。
1.3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
运输产业的从业人员是运输服务的主要承担者,也是运输安全的关键所在。许多从业人员安全行车能力不足,防范意识薄弱,意识不到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但在运输行业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却是大部分从业人员对此的认识不足,专业技能也不达标。
1.4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1)当今很多企业规模较小,所以对安全问题有所疏忽,导致企业安全管理的工作难以正常实施。有相当多的运输企业采用租赁、承包甚至挂靠的经营方式,许多企业没有及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是虽制定了制度但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从而使得安全管理制度变成一纸空文,安全管理制度漏洞百出,安全事故频发。
(2)有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由于在车辆技术上缺乏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的方法和措施,造成不能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程度。许多企业将车辆的维护检测流于表面功夫,或是因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有部分的车辆虽被定为二级车况却仍然在从事危险货物的运输,加大罐车的罐体超载,普通的运输车也被用作危险货物运输,全然没有安全防护意识。
2 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强化市场监管
即使在所有的货运车辆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所占比例并不高,但由于其所需技术性强,要求高,导致工作难度大,因此,运政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履行职责,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检查力度,重罚违章车辆,尤其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运输。还要逐步完善运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为落实其职责,全面进行以安全、质量、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运输企业动态考核。
2.2 抓好运输企业安全
为了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道路,行业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实施办法,制定安全检查和行业监管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目前,由于车辆挂靠经营在危险货物运输中较普遍,企业安全管理不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也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救援措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问题事态严峻。所以,作为其管理部门有责任引导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首先,企业领导应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要为其配备得力的管理人员;其次,只有有了安全教育制度,才能使从业人员有章可循,所以,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加强部门之间协调
作为交通运政部门来说,要加强与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寻求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加管理合力,同时力求高效、简便。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制定措施,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2.4 搞好行业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行动是以意识决定的,所以,要从思想方面做起,而作为运输企业的主力军,运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应对安全意识差的业户进行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政策、法规、开业条件及安全运输常识的培训,施行考核制度,合格后才给予有关证件上岗。一些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由于更换频繁,老的刚培训完,就离开岗位,而新的又对操作规程不了解,形成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因此,运管部门要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制度,在最大限度上提高准入门槛。并制订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用以稳定危险货物从业人员队伍。我们还应该将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到业户中去。 运管部门要进行跟踪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把住从业人员的素质关。
2.5 加大源头管理和路面稽查的力度
以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现有法规为依据,是运管部门应有的职责。运管部门应重罚违章的经营者,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以此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市场监察力度,以及重要危险货物运输路线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者,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如此,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运管部门还应与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市场。减少办事环节,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更全面、更安全的服务于道路运输企业,服务于社会。
总而言之,为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及其民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并促进运输行业的长远、持续性发展,必须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宋爱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如何实施有效管理[J].交通世界,2009(18):104-106.
[2] 张玮,刘信.浅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J].交通标准化,1994(1):25-26.
[3] 崔吉茹.谁动了危险货物运输的“奶酪”[J].交通企业管理,2006,21(9):10-11.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号:hwys-2014-18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 发 人: (签字)
(公章)
攀枝花恒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前 言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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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 3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5 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 7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 12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 12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 1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 18 安全会议制度 ......................................................................................................................... 21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 24 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26 附录:恒威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0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 30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0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1 4.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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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场所、车辆、设施、设备等。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者,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对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生产流程各环节、职工按章作业、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检查的内容:
3.1.1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3.1.2查设备,即检查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1.3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1.4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5查事故隐患;
3.1.6查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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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其他事项。 3.2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2.1检查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等; 3.2.2检查按时间和组织方式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4隐患的处理程序:
4.1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 4.2检查人员发现隐患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直接向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报告,再由针对性地制定隐患处理方案;
4.3隐患处理程序包括:隐患的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即整改方案制定(包括整改计划、资金落实、实施操作等)、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的复验等。
5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日期、检查部位或场所、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相应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检查现场照片,负责记录部门或人员及签名等。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以及公司临时用工及实习生。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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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生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执行者,按照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岗位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安生部在年初制定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安排、培训效果评价等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4.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包括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4.2培训内容包括:
4.2.1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2.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3公司常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职业危害即事故预防措施; 4.2.4安全设施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即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4.2.5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4.2.6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 4.2.7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2.8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常识; 4.2.9异常情况紧急处置、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5.1培训时间和地点; 5.2授课人即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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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参加培训人员签名;
5.4考核时间、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 5.5违章违纪处理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人员。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有安生部负责;资格证管理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4.招聘内容及要求:
4.1前来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2面试合格后需参加公司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从业人员信息: 5.1姓名; 5.2性别; 5.3年龄; 5.4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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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取得驾驶证时间;
5.6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编号); 5.7家庭成员; 5.8身份证号码; 5.9通讯方式;
5.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资格证管理程序:
需要办理爆炸品运输、押运、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到运管处制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并参加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炸品运输(押运、装卸管理人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将资格证送到公司综合部进行备案,经公司统一后才能在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 7.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7.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分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7.2安全活动记录,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活动记录要将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记录清楚。 8.违法、违章、违纪情况: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 9.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9.1辞退:依据《劳动法》、《用工协议》有权解除不合格聘用人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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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关系。由车队提前一个月填写辞退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至综合部,以书面通知本人,阐明辞退理由,本人方可到公司结算待遇、工资,办理相关手续。
9.2辞职:聘用人员有离职要求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到期后方可与公司进行结算待遇、工资。 9.3合同终止:协议期满为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消除。 10.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10.1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 10.2建立公司人员招聘和解聘记录; 10.3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10.4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 11.附则:
本制度有恒威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恒威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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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攀枝花恒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货运输车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车队是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各车辆使用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3.1.2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3.1.3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3.1.4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3.1.5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3.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3.1.7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4.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根据公司运输爆炸品的特性选择专用车辆。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合同)办理行驶证和运输证更新,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 4.2车辆报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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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到进行准备,建立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填写报废申请,报运管处审批,注销运输证。
5.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灭火器2具、冬季防滑链、警示标志、爆炸品标志灯、爆炸品标志、反光膜、GPS监控设备、道路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应急措施牌等。
5.2安装要求:爆炸品标志喷涂在车辆两侧后后面;反光膜帖子车辆两侧后后面;GPS监控设备的安装《GPS安装和使用制度》要求进行安装;爆炸品标志灯装在车辆驾驶室中部;其它安全设施随车携带。 6.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 6.1定期检查维护: 6.1.1车辆二级维护
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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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车辆日常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要进行一日三检。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6.2车辆审验评定 6.2.1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6.2.2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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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进行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7.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 7.1车辆档案分类 7.1.1在户车辆档案 7.1.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7.1.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
7.1.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 7.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7.2.1车辆档案归为4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 7.2.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 7.3车辆档案管理
7.3.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7.3.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7.3.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 7.3.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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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7.4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8.全体检查记录 8.1车辆一日三检记录 8.2行车日志
9.附则:本制度制度有恒威公司制定,解释权归恒威公司,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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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恒威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车辆卫星监控系统管理。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安生部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ABC灭火器两具;
4.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导静电胶带两条,导静电胶片要拖地;
4.3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 5.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5.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自有停车场;
5.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在公司车队院内,停车面积2000平方米;
5.3停车场是封闭式的,在门口设有警示标志;停车场远离生活区。 5.4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栓一具,消防水带两盘、灭火器8具。 6.日常运行管理:
6.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停放在危货专用停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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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
6.3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6.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6.5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6.6停车场内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处置。 7.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
8.附则:本制度由恒威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恒威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车队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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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驾驶员职责:必需安装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车队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公司运送民爆品的车辆必须安装GPS。GPS安装由运营商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3.2管理要求:
a.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 b.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c.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d.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e.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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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f.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以手动或脚踏报警器2秒钟,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打开车载终端的监听功能,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g.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4.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4.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认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4对GO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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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5.信息发送:
5.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5.2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提示,降低行驶速度。 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实时动态监控平台监控日志》、《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 6.2 a. 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a1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 a2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a3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a4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a4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b.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b1.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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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b3.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b4.对交警、行业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
7.附则:本制度有恒威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恒威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14),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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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3.应急预案管理: 3.1预案的编制:
3.1.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结合本公司的风险评估及危险性分析情况。 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措施。 e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并与应急能力相适应。 f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综合应急预案与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措施衔接紧密。 3.1.2 a.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
b.本公司在风险种类数量、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基础上,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c.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由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d.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区域、场所及岗位,应当重点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2预案评审、备案、负责人签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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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2.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2.3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3.2.4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 3.3预案宣传与教育:
3.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3.2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委托有应急预案培训资质的单位实施具体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3.3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4预案修订和更新:
3.4.1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a因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b因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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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因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d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e因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f因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g因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1.制定目的:为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委会会议由公司安委会主任主持;部门安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办公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例会。 4.安全会议的类别和内容:
4.1类别:公司安委会会议;部门安全生产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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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内容:
4.2.1公司安委会会议内容:
4.2.1.1公司在相应时间内安全生产目标改进;
4.2.1.2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 4.2.1.3安全管理制度改进; 4.2.1.4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4.2.1.5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2.1.6重要安全工作决策与部署。 4.2.2部门安全例会内容:
4.2.2.1公司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 4.2.2.2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 4.2.2.3安全生产工作分析; 4.2.2.4安全工作实施部署。 5.会议记录要求: 5.1会议召开时间; 5.2会议召开地点; 5.3参会人员签名; 5.4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 5.5会议主要内容 6.会议管理规定: 6.1公司安委会会议
6.1.1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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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参加。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 6.1.2公司安委会主要研究公司安全重大事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 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6.1.3总结当期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2各部门安全例会:部门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班组负责人和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例会主要成员。总结本月安全工作,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6.3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须亲自签字,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
6.4会议形成的决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6.5会议纪律:所有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于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
7.处罚:凡违反本制度,影响安全工作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8.附则:本制度由恒威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恒威公司,本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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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恒威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综合部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 4.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4.1安全生产奖励
4.1.1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车队班组,奖励500-1000元,有关管理人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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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200-500元。
4.1.2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00元/次。
4.1.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100元。 4.1.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100-300元。 4.2安全生产不符合处罚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制造成事故损失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2.1车队班组发生死亡一人次的事故,取消该班组当月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10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4.2.2车队班组发生重伤一人次的事故,扣除该班组5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5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以1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4.2.3车队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的,减扣该班组当月1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3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4.2.4发生重大设备、交通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相关处理按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执行。
4.2.5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处以100元/人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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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新入公司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处罚200元/人次。 4.2.7未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100元/次。
4.2.8本《管理制度手册》所规定的各类安全台帐记录未按时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项处以50元罚款。
4.2.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次处罚200元。
4.2.10从业人员未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发生“三违”的,对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4.2.11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4.2.12未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2.13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2.使用范围:恒威公司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3.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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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3.2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4.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5.3事故的简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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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5已经采取的措施; 5.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报告对象:
6.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 6.2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现场责任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班长报告,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直接报告,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接到相关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6.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7.现场保护和救护的基本要求:
7.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7.2抢救伤者时,应做好标记。
7.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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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及时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8.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的要求: 8.1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救援情况
8.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8.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 8.4事故责任划分及责任者处理建议; 8.5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9.附则:
本制度由恒威公司制定,解释权归恒威公司,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29
附录:恒威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1.1驾驶员操作规程; 1.2押运员操作规程; 1.3装卸管理人员操作规程。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恒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2.2出车前检查操作要求:
2.2.1必备的证件和文件,包括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2.2.2车辆的技术状况; 2.2.3车辆的标志标牌; 2.2.4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 2.2.5劳动保护用品; 2.2.6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 2.3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2.3.1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以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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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2.3.2行车中安全检查操作要求,包括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货物状况检查,长途车没2个小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3.3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在来车方向150 m处设置警告牌,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
110、1
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4运输结束后操作要求: 2.4.1车辆收车后的技术检查; 2.4.2车辆清洗;
2.4.3相关证件和文件交接; 2.4.4行车过程汇报; 2.4.5填写完善相关行车记录。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恒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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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3.2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要求:
3.2.1监督驾驶人员驶入和停放在装卸作业区按照要求操作; 3.2.2监督装卸作业前的货物核对、相关文件审查及交接手续; 3.2.3监督装卸、堆放作业按规定要求进行。 3.3出车前检查要求:
3.3.1检查押运需要的各种证件,包括身份证、押运从业资格证、货物运输证、运输单据等。 3.3.2掌握本次运输任务要求;
3.3.3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危害性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知识; 3.3.4领取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3.3.5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证件和文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牌、安全设施设备、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检查。 3.4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3.4.1监督驾驶人员的行车操作,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事项;
3.4.2行车中监管操作要求,包括货物检查(长途车每2小时检查一次)、协助驾驶员进行车况检查等; 3.4.3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在来车方向150 m处设置警告牌,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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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
110、1
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5货物送到后操作要求:
3.5.1与客户进行货物交接,现场核对货物数量并签字交接; 3.5.2如果一车运送多个客户,卸车后要清点剩余货物是否相符; 3.5.3将返回的票据签收好; 3.5.4运输作业过程相关情况汇报;
3.5.5协助相关证件、文件、劳动保护用品交接。
4.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恒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装运前、装卸过程中及装卸后的操作要求。 4.2装运前的操作要求: 4.2.1掌握本次装卸任务及要求;
4.2.2掌握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 4.2.3运输相关证件及资料检查; 4.2.4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检查;
4.2.5装卸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其操作方法要求; 4.2.6车辆状况及货物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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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标志标牌情况 4.2.8安全设施设备;
4.2.9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检查。 4.3装卸过程的操作要求:
4.3.1装卸、堆放、装配、捆扎等作业及安全防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3.2突发事件处置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
110、1
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4装卸后的操作要求:
4.4.1作业现场处理,装卸机具收归原存放位置; 4.4.2做好相关证件及文件交接,做好票据签字检验工作; 4.4.3装卸机具清洗及现场卫生清扫; 4.4.4作业过程相关情况汇报。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
货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总值(大写):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出产国与制造商:_________
4.包装:_________
5.装运唛头:_________
6.装运港:_________
7.目地港:_________
8.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9.装运期:_________
10.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
11.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____期信用证。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_________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 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_________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fob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cif或cfr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ddu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5.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_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6.商品检验:
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对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17.索赔
如经中国_________检验机构复检,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买方可于货到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凭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要求索赔。如上述规定之索赔期与质量保证期不一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买方仍可向卖方就质量保证条款之内容向卖方提出索赔。
18.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如买方同意迟延交货,卖方应同意对信用证有关条款进行个性和同意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本条规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货物总价值的5%,差率按7天0.5%计算,不满7天仍按7天计算。在未采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应将前述方法计算的违约金即付买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0.争议之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_________
2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22.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 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
23.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24.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有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_________。
25.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china shenzhen foreign trade purchase contract
contract no:_________________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igned at :__________________
the sellers:_________________
the buyers:__________________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
1、
art no.descriptions
unit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totally:
total value:(in words)
_________%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terms: 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_________
4、packing:_________
5、shipping marks:_________
6、delivery port :_________
7、destination:_________
8、tran shipment:□allowed□not allowed;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 □not allowed
9、shipment date:_________
10、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_________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_________additional
11、terms of payment:_________
the buyers shall open a letter of credit at _________ sight through _________ bank in 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_________.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_________sight by the sellers.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p)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_________ sight by the sellers.
cash on delivery (cod):the buyers shall pay to the sellers total amount within _________ days after the receipt of the goods .(this clause is not applied to the terms of fob,cfr,cif).
12、documents :the sellers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 the banks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1)shipping bills :
in case by sea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 endorsed in favour of _________ or made out to order of _________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 _________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in case by land transportation: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land transportation bills made out to _________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 _________ at the destination.
in case by air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awb made out to _________marked "freight prepaid/collected"notifying at _________the destination .
(2)sing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_________ copied 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and shipping marks.
(3)packing list / weight memo in_________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4)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_________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5)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_________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6)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in_________copies .
(7)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_________ 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8)hipping advice:_________
in addition ,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_________ 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 send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 documents no. _________directly to the buyers by courier service.
13、shipment
□fob
the sellers shall , 30 days before the shipment date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advise the buyers by cable / telex /fax of the contract no. , commodity , quantity , amount , packages , gross weight , measurement , and the date of shipment in order that the buyers can charter a vessel / book shipping space . in the event of the sellers' failure to effect loading when the vessel arrives duly at the loading port , all expenses including dead freight and / or demurrage charges thus incurred shall be for seller's account.□cif或cfr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duly within the shipping duration from the port of shipment to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under cfr terms ,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by cable/fax/telex of the contract no. , commodity , invoice value and the date of despatch two days before the shipment for the buyers to arrange insurance in time.
□ddu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duly within the shipping duration from the port of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_________
14、hipping advice :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 advise buyers of the contract no., names of commodity , loading quantity , invoice values , gross weight , name of vessel and shipment date by tlx/fax/cable within_________hours .15、quality guarantee :
the sellers shall guarantee that the commodity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s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and letter of quality guarantee .the guarantee period shall be_________ month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and during the period the sellers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damage due to the defects in designing and manufacturing of the manufacturer.16、goods inspection :
the sellers shall have the goods inspected by _________inspection authority _________ days before the shipment and issued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goods reinspected by $$$inspection authority after the goods arrival at the destination.17、claims:
the buyers shall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china _________ inspection authority _________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 if the goods are found to be damaged , missing or the specifications , quantity, and quality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ose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and letter of quality guarantee . in case the claim period above specified is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guarantee period, during the quality guarantee period, the buyers have rights to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concerning the quality guarantee.18、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if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 with 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the buyers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conditions that the sellers agree to amend the clauses of the l/c and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under negotiation . the penalty , however ,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for every seven days , if less that seven days. in case , the payment is not made through l/c , the sellers shall pay the penalty counted as above to the buyers as soon as possible.19、force majeure :
the sellers shall not hold any responsibility for partial or total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due to force majeure . bu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on times of such occurrence.20、disputes settlement :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 arbitration in shenzhen china .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21、law application :
it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hat the contract is singed or the goods while the disputes arising 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deffendant is chinese legal person , otherwise it is governed b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22、versions :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of which version is equally effec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 arising therefrom . if any , shall be subject to chinese version .23、additional clauses :
(conflicts between contract clause here above and this additional clause , if any , it is subject to this additional clause)
24、this contract is in_________copies ,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 / 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s(seal):_________________ the buyers(seal):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B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A《道路交通安全法》 C《安全生产法》
B《道路运输条例》 D《行政处罚法》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 B 、)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 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A燃烧 B 易燃
C可燃
D 闪燃
3、县级以上( B )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A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技术监督部门
D 公安部门
4、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自有专用车辆( B )辆以上。 A 3辆 B 5辆 C 1辆0 D 1辆5
5、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A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交通主管部门 D 公安部门
B
)
6、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 C 提)出申请。 A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交通部门 C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 公安部门
7、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B)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道路危险贷物 运输管理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A《道路交通安全法》 B《道路运输条例》
C《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D《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D 前)告知原许可 机关。 A 1日0 B
1目5
C
2日0
D
3日0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 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A )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
A《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B《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C《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及评定要求》 D《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 0、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B 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 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A特级 B 一级 C二级 D 三级
1、用予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和行业标准(A 规)定的技术要求。 A《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B《钢制压力容器》
C《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D《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
2、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 A )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 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A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B生产许可证C工商营业执照 D 道路货物运输资质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活动,( C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A可以转借、转让
B 有偿使用、出租,
C不得转让、出租 D 可以转让、出租
4、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 A )。 A普通货物 B 鲜活产品 c农副产品 D 生活用品
5、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 C ) ( G B l的3要3求9悬2挂)标志。 A《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B《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C《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D《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
6、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 A )。 A应急处理器材 B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C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D 维修和装卸工具 1
7、专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B公路运输通行证 C运输经营许可证 D 营业执照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 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帮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 C )。 A公路运输通行证
B道路运输证
C从业资格证D 运输经营许可证
9、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 ( C )。押运人员应当 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A管理人员 B 装卸人员 c押运人员 D 维修人员
2 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 C ) 方面的有关规定。 A时间、地点、线路
B线路、地点、速度
C线路、时间、速度 D 时间、速度、地点
1、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 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 C )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 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A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B交通部门和运管机构
C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 D 交通部门和公路部门
2、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1 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 C )以下的罚款。 A 万2元以上5万元 B 万3元以上5万元 C 万3元以上1 0万元 D 万2元以上2 0万元
3、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 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A )倍以上1 0倍以下的罚款。 A 2 B 3 C
4 D
5 2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 C )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
A 1 0 0元0以上3 0 0元0
B 3 0 0元0以上5 0 0元0
C 2 0 0元0以上1万元 D 1万元以上3万元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责令改正,处( B )以下的罚款。 A 1 0元0以0上3 0 0元0
B
1 0元0以0上5 0 0元0
C 5 0元0以上0 1万元 D 万1元以上3万元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警告或者 ( B )以下的 罚款。 A 2元0以上1 0元0
B D
2元0以上2 0元0 1元0以0上5 0元0 C 1 0元0以上3 0元0
7、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 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处( D )以下的罚款。 A 1 0元0以0上3 0 0元0
B
3 0元0以0上3万元
C 万1元以上5万元 D 万2元以上1 0万元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B )的罚款。 A 5元0以0上1 0 0元0以下
B
1 0元0以0上3 0 0元0以下
C 3 0元以0 上 5 0 0元0以下 D 3 0元0以0上3万元以下 02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 0 0元0以上( B )以下的罚款。 A 万1元 B 万2元 C 万3元 D 万5元
3 0、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 个B小时)。 A 5 B 4 C
6 D
2 3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A )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 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A 名 2B 名3
C 名
4D 名5
2、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的( A ),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 工会主席 C安全负责人 3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B )制度。 A、自由运输 B资质认定 C自主运输
4、从事危险货物公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经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证 的,由( C )处2万元以上到1 0万元以下的罚款。 A、交通部门
B、公安部门
c、质检部门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不配备( B )的,由公安部门处2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的罚款。 A、装卸人员 B、押运人员 C、管理人员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的罐体应经( C )检测合格,并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 物。
A、交通部门
B、安监部门
C、质检部门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不向当地( A )报告的,处2( A )装置。 A、导除静电
B、电路 c、油路
7、与表道路运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 B )设备。 A、防静电托地带 B、防水 c、加热
8、物质在发生自燃时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做自燃点。自燃点越低,其发生燃烧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 A )。
A、越大 B、越小 c、恒定不变
9、浓硫酸溶于水时,能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因此,稀释浓硫酸时须十分小心,应该( B )。 A、把水缓缓加入浓硫酸 B、把浓硫酸缓缓加入水中 C、把浓硫酸迅速到如水中 6 0、腐蚀性物质本身的化学性质决定了自身各种不同的性质。腐蚀性物质( C )混储配载。 A、可以 B、可以大量的 C、不可以
1、酸与碱不可以混装,氧化剂与还原剂( B )进行配载。
A、可以 B、不可以 C、一般情况下可以 6
2、毒性物质的颗粒( A ),越易引起中毒。 A、越小 B、越大 c、越不确定
3、气温( B ),毒性物质的挥发性越大,同时还会增加毒性物质的溶解度和加剧人体呼吸的次数, 从而增加毒害品进入人体的可能性。 A、越低 B、越高
c、越不确定
4、罐车装卸时,现场人员应站在( A )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货物溢出。 A、上风 B、下风 C、上风下风均可
5、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时,装卸机具应按小于额定负荷的( C )。
A、9 0% B、1 0%0 C、7 ﹪5
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处于较高压力下使用的是( B )包装。 A、玻璃瓶 B、耐压钢瓶 B、普通铁桶
7、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危险货物的专用包装,其最显著的特点是能承受一定程度的内压力,所以称 为( B )。 A、安瓿瓶 B、压力容器包装 C、玻璃瓶
8、一般( B )适用于装腐蚀性液体。 A、胶合板桶、 B、铝桶 c、铁桶
9、运输包装标志是在收货、装卸、搬运、储存保管、送达直至交付的运输全过程中 ( A )的重要 基础。
A、区别与辨认货物
B、辨认货物
C、交付货物
7 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上的文字应为( B )。 A、化学品 B、危险 C、危险物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牌的材质为金属板材,形状为( C )。 A、圆形 B、三角形 C、菱形
2、盛装过危险货物的空容器,未经清洗、消毒处理的,必须按( A )条件办理托运。 A、原装货物 B、普通货物C、原装货物或普通货物
3、能放射射线的物质称为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所放出的射线对人体( B )。 A、危害较小 B、产生极大的危害,可致病、致畸、致癌,甚至可致死 B、没有危害 7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路桥工程的不断发展,交通部门对于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逐渐已于重视。对此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也明文指出了各级道路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有着不容推卸的监督责任。笔者结合自身经验,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上,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措施,进而实现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
【关键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前进,对于危险化学用品运用也呈上升形势,使得危险化学用品的流动增大,这也是近些年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之一。据相关统计表明,世界上由于化学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已超过3千亿人民币,这对国家财政及群众的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对此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在当前形势下已是迫在眉睫。笔者根据危险货物的运输及特点,简述了安全管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重要性。
1.危险货物的运输及其特点分析
1.1危险货物解析。危险货物是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及腐蚀等特点的物品的统称,在货物运输、装载及保持的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严格的进行防护,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1.2危险货物的性质及特点。危险货物的性质及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种类繁多。目前我国正式列入国家标准的危险品,分为八大类及22项共1700余中;二是用途广泛,使用价值高。目前危险货物的产品在各行各业中具有不同程度的使用,且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危险品的品种及使用量均存在一定的增长;三是危害性较大。通常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具有双重乃至多重的性质,在货物保管不利时,发生燃烧或爆炸等事故,将对周边人员及环境造成巨大危害。
1.3危险货物在运输的特性。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性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营业务。危险货物的经营需要获得严格规定的资质并办理完善的手续,且有以下几点要求,经营者应具有5辆以上合格的运输专车;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配置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因此,进而危险货物运输具有专营性。二是车辆专业。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条例中,严格的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情况及设施性能,严禁普通运输车辆及不满足规定的车辆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三是专业人员。由于危险货物的运输特性,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运输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危险货物运输知识及经验,并应通过道路运政机构的考核,获取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后,才能进行工作。四是运输安全。安全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点,不仅要严格要求将安全工作作为核心,还要合理、规范的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及管理,杜绝不必要的事故发生[1]。
2.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2.1企业规模较小,安全意识薄弱。部分企业的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管理仅局限于口头宣传,一到正式工作时或涉及经济效益时,又将安全抛开脑后。还有个别驾驶运输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做的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良好的进行实施。在一些挂靠运输经营的企业中,存在收费多,管理少的情况,这些企业仅考虑到自身能吸纳多少车辆挂靠及收取多少管理费用,而对于挂靠车辆的实际管理基本没有。另外结合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很难形成科学完善的公司化经营及管理。
2.2从业人员生产意识较差,管理不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匮乏。目前多数的从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较差,且培训力度不够,教程简单,加之相关考核要求与级别不高,进而造成了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够的情况,这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严重影响了安全作业。二是存在严重的无证上岗问题。由于参加正轨科学的危险货物运输培训的员工数量有限,培训班也不能定期的举办,导致大量从业人员未能及时参与培训,仅通过前辈简单的指导,之后便无证上岗。
2.3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不强。尽管各个企业对于危险货物运输都制定了应急方案,但日常工作中缺少培训及演练,特别是驾驶员、押送员,对于货物性质及应急措施了解不足,以致在发生事故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危险货物对周边造成巨大的损坏[2]。
3.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3.1加强企业动态监督,科学分别安全级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不可能简单了事,也不能一劳永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承担起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因此,只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一步的加强危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采取定期深入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与指导,才能使道路运输管理得到提高。
3.2加强危货运输企业内部的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督促,并加强驾驶员、装卸员以及押运员等进行强化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对其他设备管理落到实处,配置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采取定期的在运输道路上设置关卡,对危货运输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3整顿运输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危货运输的稽查与管理,对危货运输中的违规情況进行严格惩处,未满足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应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相关证件;技术状况未达标的车辆,应严禁其承运危货。同时对于无证经营与不规范车辆进行危货运输等进行严厉的打击,坚决排除安全隐患,使运输市场形成公平公正、管理有序的竞争环境。
3.4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对于危货运输安全水平有重要影响,第一应对相关从业资格培育学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保证其培训水平与质量,第二应规定从业者的最低学历能够准确完善的接收相关安全知识与技能,第三应对从业的培训进行加强,增加培训内容,延长培训周期,进而是培训质量得到保证。
3.5提高危险货物的运输技术,严格市场准入关。使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准入关进行提高,加强对场地、车辆、资金、人员等的限制,鼓励企业采取集约化及规模化的经营方式,使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实现公司化经营的转变。并大力推广GPS的使用,对申请危货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及车辆,都应要求具备GPS功能,否则应依法吊销相关企业及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
3.6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强安全责任意识。首先应对运政安全管理监督人员的素质进行加强教育,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及重要性,进而实施安全监督;其次应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了解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危货运输企业。同时,危货运输企业也应进一步对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业务知识培训,举行危货预防性应急操练,进而有效的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任务,为了使危货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且为周边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相关企业应坚持恪尽职守,加强管理,最大限度的对危货运输事故进行避免。
参考文献
[1]邢海斌.浅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3:31-33.
[2]田晓.浅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J].市场论坛,2010,08:94-95.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19号 【发布日期】2014-03-12 【生效日期】2014-03-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并以海关总署令第168号、195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署 长
2014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承揽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海关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第四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免于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加工贸易出口制成品属于国家对出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证件。
第五条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核销。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按照规定在进口时先行征收税款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退还已征收的税款。
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产品属于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出口关税。 第六条 海关按照国家规定对加工贸易货物实行担保制度。 未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货物不得抵押。
第七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分类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第八条 海关可以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核查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核销,应当采用纸质单证、电子数据的形式。 第十条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海关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以及其他有关单证,记录与 本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凭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且进行核算。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第二章 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
第十一条 经营企业应当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 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直属海关管辖的区域范围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规定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第十二条 除另有规定外,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情况,并且提交下列单证:
(一)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有效批准文件;
(二)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三)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企业《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三条 经营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提交齐全、有效的单证材料,申报设立手册的,海关应当自接受企业手册设立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
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提供担保后,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一)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二)由于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
(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
(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四)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
(五)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第十六条 加工贸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一)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二)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
(三)进口料件不宜实行保税监管的;
(四)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的;
(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已到期的加工贸易手册,又重新申报设立手册的。 第十七条 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申报内容、提交单证与事实不符的,海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货物尚未进口的,海关注销其手册;
(二)货物已进口的,责令企业将货物退运出境。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情形下,经营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并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 已经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的经营企业可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手册分册、续册。
第十九条 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内容发生变更的,经营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需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加工
第二十条 经营企业进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从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入。
经营企业出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向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
第二十一条 经营企业应当凭加工贸易手册、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等有关单证办理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经营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第二十三条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的,转入企业、转出企业应当向各自的主管海关申报,办理实际收发货以及报关手续。具体管理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得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一)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二)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
(三)由于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加工贸易企业未按照海关规定进行收发货的,不得再次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 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转卖给承揽者;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
经营企业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第二十五条 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第二十六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实施监管的,经营企业和承揽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 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
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 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 第二十八条 由于加工工艺需要使用非保税料件的,经营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经营企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核销时应当在出口成品总耗用量中予以核扣。
第二十九条 经营企业进口料件由于质量存在瑕疵、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要返还原供货商进行退换,以及由于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售后服务需要而出口未加工保税料件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进行退换。 第四章 加工贸易货物核销
第三十条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且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第三十一条 经营企业报核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并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单证。
经营企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向海关报核,单证齐全、有效的,海关应当受理报核。
第三十二条 海关核销可以采取纸质单证核销、电子数据核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下厂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三十三条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依法征收税款并且加征缓税利息,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营企业因故将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退运出境的,海关凭有关退运单证核销。 第三十五条 经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海关凭有关单证核销。
第三十六条 经营企业遗失加工贸易手册的,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 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对遗失的加工贸易手册予以核销。
第三十七条 对经核销结案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向经营企业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经营企业已经办理担保的,海关在核销结案后按照规定解除担保。
第三十九条 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和核销单证自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之日起留存3年。 第四十条 加工贸易企业出现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或者其他停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并且办结海关手续。
加工贸易货物被人民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封存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自加工贸易货物被封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
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单位耗料量,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的数量,简称单耗。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承揽者,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 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报核,海关按照规定进行核查以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进料加工保税集团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按照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实施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加工贸易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按照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单耗的申报与核定,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单耗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进口时先征收税款出口后予以退税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并经海关总署令第168号、195号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货物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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