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
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第1篇
一、加强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性
过去我们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专业技术力量的缺乏,大部分审计人员懂财务管理及会计专业,而懂基建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很少,因此,很少对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开展审计。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当中的设计浪费、高估冒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中介机构缺乏信用等现象频频发生,造成大量的建设资金浪费,工程建设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
二、审计主要内容
1.审查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擅自立项的行为,是否属“三边”工程。
2.审查招投标情况,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有无暗箱操作,有无将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3.审查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准确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
4.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5.审查材料价差的合理性,对于特殊材料,一般参考信息价,没有的应进行市场询价。
6.审查变更及隐蔽工程的签证情况:(1)对工程变更,首先要核查原施工图的设计和原投标预算书的实际所列项目等资料,对原投标预算书中未做的项目要予以核减。(2)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有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防止重复计算。(3)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书写内容是否清楚、合理。
7.审查工程量计算书是否准确:(1)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否故意计算和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等。(2)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三、审计的具体做法
1.要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合理安排审计组。
项目审计开始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特别是了解掌握好与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质检人员、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理清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审计部门拟派审计组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经常相互配合工作,专业人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存在有可能影响到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因而,审计要合理安排审计组,选好主审。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这是保证审计客观公正的前提。
2.要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优化配置审计人员。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面广,适用法规多,工作量大而繁杂。在组成审计组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审计人员数量要与审计任务大小、完成时间长短相适应。二是审计组人员结构与所审项目和专业特点相适应,要综合现有人员实际,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每一个审计人员自身的特点。
3.主审应以审查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做到公开、透明。
主审应以审查甲乙双方共同编报的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等)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并将审计结果向甲乙双方公开核对,做到100%透明。
4.要将跟踪审计贯穿项目审计全过程。
在实际勘查中,审计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项目是否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有无未施工项目。二是查实际变更是否与变更鉴证相符。三是查实际施工、工程做法是否与设计相符,有无偷工减料。四是查变更工程量增减情况,看有无虚报、多报情况。五是查材料规格、品质、等级情况,为决算定价打好基础。在现场勘查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人员均应同时参加,审计人员最少二人以上参加,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审计勘查,记录要由甲、乙双方和审计人员三方签字认可,并整理归档。
5.要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竣工决算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是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对材料价格的审查。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三是调查了解建设单位当时市场考察情况。四是直接到
供应厂(商)调查取证。在做好上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主审、审计组长、主管领导共同讨论,才能确定最终决算价格。
6.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
整个过程中,审计报告阶段的控制尤为重要。因为整体审计过程及前期全部工作都要通过审计工作底稿和结论性文书来体现,最终进入档案。对此,在完善前期各项程序的基础上,还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主审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取证记录,取证记录经甲乙双方及项目相关单位公开核对,加盖公章后,交审计组长进行复核;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在审计报告审定前,再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复核。二是审计组就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提出的有异议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实,对确实错误或偏差的要重新取证。三是审计组在审计报告复核后,再提交审计机关。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应通知审计组予以补充取证。各项底稿和结论性文书复审完结后要经复核人员签字后反馈给主审,主审再对复核中存在的问题作重新核实。复核是审计结果控制的核心,只有加强审计结果控制,才能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四、搞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基建投资审计触及很多人的利益,审计机关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压力,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很难开展。
2.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关键。
基建投资审计专业性很强,工程建设的种类较多,涉及很多的专业技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善工程审计的操作规范,促进审计干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3.加强廉政建设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障。
基建投资审计给审计机关以很大的责任,只有保证廉洁的工作作风,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审计机关内部要完善各项制度,经常性地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审计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廉政勤政。“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正确处理律人与律己的关系,为依法审计打好思想基础。
4.对基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是基建审计发展的需要。
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第2篇
一、竣工决算审计的具体方案
(一)审计的主要方法
审核内容及目标决定了审计的主要方法,审计内容包含竣工决算报告所涉内容、项目建设程序、决算是否存在问题、手续是否完善、费用开支是否合理规范、是否资料齐备等进行审核。我们拟定主要方法如下:
1、做好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成败的先决条件,我们确保在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把审前调查搞深、搞透、搞细,以全面掌握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审计开始之前应对所审计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批复、概预算执行、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等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做到心中有数。高速公路的建设具有投资大、施工单位多、隐蔽工程复杂等特点,圆满地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最大程度地节约国家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果没抓住重点,确定正确的审计目标,整个审计过程将全盘皆输。
2、根据项目实施的主线展开审计。
即从项目的立项、征地、设计、招投标、合同、变更、承发包、监理、质量、工期、验收、环保、竣工文件等要素中合理分解事前、事中、事后等阶段予以审计有关程序、手续、资料齐全性以及资金开支的合理性等。
3、用先进软件实行计算机审计是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手段。
我们的会计师、工程师们熟悉电脑操作,并可使用殷雷、广联达、斯维尔、同创、鹏业等工程软件以及WORD、EXCEL等软件。让各种专业软件的充分利用增强了审计手段,提高了审计质量,也是紧跟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4、对重大变更工程资金变化重点关注。
如对地质情况变化大的项目、软基处理、设计变更大的项目等予以重点关注资金变化情况,全盘掌握有关图纸、签证、工程洽商等技术经济内容,以客观真实的予以审计。
(二)审计的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项
1、现场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获
取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细致审核。
(1)通过检查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2)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本次审计对于所有实物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均实施监盘。
(3)通过观察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
(4)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
(5)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本次审计对于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重要的债权、债务需实施询证;抵押、担保等重大或有事项也是询证的重要内容。
(6)通过计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
(7)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说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
2、在实施阶段的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得到充分有效执行。
(2)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的执行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4)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5)项目已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6)项目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计算及所需投资情况。
(7)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
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并有效执行。
(三)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准备及预审阶段
(1)接到招标人的审计委托业务后,由公司指派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提出项目组成员方案经过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该项目则严格按照该投标书分阶段配备人员,详见《拟派人员基本情况表》。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分析结果和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及时提出项目服务建议,在公司编制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的咨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2)项目负责人将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竣工结算的基本情况,并获得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报表、项目竣工决算书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3)就被审计单位的项目竣工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针对重大风险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4)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所需资料清单及所需明细表。
(5)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准备决算基础资料,如“交付使用财产明细”等等。
2、第二阶段:现场审计实施阶段
该阶段,结合所了解的情况和评估的风险,制订具体的审计计划,实施现场审计。同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要求施工单位按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完成有关文件编制。
(1)项目负责人向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具体了解内控、工程、财务等各方面的情况。
(2)审计人员系统地整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所有的各类合同、技术、工程结算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竣工图纸、财务报表及有关报表等
(3)审计人员围绕审计重点,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将实施包括对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有效性测试以及报表科目实质性测试。
(4)审计人员认真核对帐目,并组织开展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及债权债务函证工作。核查各类投资费用,如征地、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臵、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清理拨入资金,核实资金支付及使用情况;清理工程物资,含设备及材料,并做好供料的清理及退料工作。
(5)审计人员根据审核情况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第三阶段:整理工作底稿、编制重大问题情况表
(1)项目组成员整理工作底稿,编制重大问题情况表。
(2)项目经理、主审会计师、主管本项目的高级经理、副主任会计师就重大问题开会讨论商定解决方案;必要时,由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决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3)就重大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重大问题处理办法的意见。必要时,将直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以利于妥善解决问题。
4、第四阶段:整理资料和出具审计报告
(1)对已审的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书进行整体合理性分析复核,如发现情况应有原因说明。
(2)复核竣工决算报表内各数据间的衔接关系,报表与附注数据的对应关系。
(3)完成竣工决算财务及造价方面的重点审核,并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编制。
(4)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初步审计结果的意见。
(5)审计结果经被审计单位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二、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交通部2007年4号令《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我们制定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业务的执业质量。
1、在安排外勤审计人员时考虑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胜任程度,不委派和要求审计人员从事他们所不能胜任的工作。依靠联合体较富经验的对交通公路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经验积累,以及拟派称职合格的审计师、会计师、造价工程师队伍,全力完成审计业务。
2、在实施审计过程先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按照审计准则要求编制要素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整记录审计过程实施的审计程序。
4、通过严谨细致的审前调查,主抓项目实施的主线开展,关注造价变动的重大变化结合有关技术软件的应用、以及对基建程序、手续等分析评价,通过配备强大的技术力量,能够保证审计服务正常、准确、及时的完成。
5、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有求必应,密切配合业主工作。审计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方法,责任到人,通过全过程、全范围审计工作并密切配合业主以达到审计要求目标。
6、审计工作实行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高级经理、业务经理、项目经理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各级管理人员都负有对下一级业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7、对于重大事项的处理存在意见分歧时,首先咨询包括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事务所风险管理部技术支持人员,在适当的层次上进行讨论,如果仍然未能妥善解决意见分歧的,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主任会计师协商,将意见分歧的内容以及内部讨论情况向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决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8、实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由高级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一级复核工作,审计风险管理部、外派复核员负责二级复核工作,签字主任会计师、独立复核副主任会计师负责三级复核工作,经三级复核确认所有重大问题均已解决后才能签发审计报告。
9、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将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独立公正原则,严格保密制度及信守廉洁公约,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加强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与该工程有关的任何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我们将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妥善沟通,
必要时,我们将直接向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以利于妥善解决问题。
三、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内容
我们编制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将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决算报表的审计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3、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4、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5、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6、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7、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情况。
8、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
9、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情况。
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本建设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 审计程序 审计效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十六大后城镇化的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类城镇保障性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数量与规模达到了一个高峰。2016年,财政部先后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重点规范建设工程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以及竣工财务决算。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审计机构,接受委托执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目的,是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防止高估冒算,促进建设单位节约资金,为评价建设资金的使用绩效提供依据。为达到这一审计目的,深入了解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及审计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有着重要意义。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
(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步工作
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形成调查记录,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以及存在重大??题的可能性。
(二)取得决算资料并审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项文件、可研报告、初设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批复、造价审核报告、审价定案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各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各种合同协议、财产移交清单等。
(三)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审计
一是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应该进行招投标的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投标。
三是工程变更是否具备合理的依据、程序是否规范。
(四)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
一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核算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单独核算,且将核算情况纳入建设单位的会计账簿体系和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账外账、多套账等违反会计法的情况。
三是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项目是否合规,核算管理及进度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执行。
四是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严格,如建立物资档案、定期清查、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申报处理等。
五是工程价款结算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是否办理。
(五)对会计资料的审计
1.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如,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分别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进行核算;
2.审查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各种支付凭证能否作为入账依据。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点关注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审查待摊投资支出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审查其它投资支出的列支情况。
3.审查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有无变相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规范。
5.审查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工程款结算流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照约定预留,且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
6.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如:资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筹集资金,使用贷款融资的,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支出。审计人员应考虑执行分析性程序。
7.审查尾工工程。依据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审查资产交付情况。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移交资产、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是否按照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账务进行调整。
(2)对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分为待核销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的移交是否真实、合法,是否账实相符,根据所交付资产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逐项核实;需要安装的设备,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关注其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9.审查结余资金。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归还贷款后,及时上缴财政,可执行以下审计程序:盘点核实各项货币资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库;审核库存材料盘亏情况,查明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挪用;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是否通过往来挂账转移结余资金。
二、重点关注对新法规的变化内容的审计
2016年,财政部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已实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建[2002]394号)同时废止。
本次财政部颁布的新法规对基建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定有较大的变化,审计人员应了解新旧规定的适用和衔接,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正确执行了新法规定,包括:
(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程序和编制依据是否合规
审计内容包括:编制时间是否是在项目完工或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决算未经审计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是否仍然在岗;决算编制前,是否已进行了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各项账务处理已全部完成;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完整,包括可研报告、初设和概预算文件、相关合同协议、财务会计资料等;决算内容是否完整,包含了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二)建设成本中是否包含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明确规定了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七项支出,包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的支出;非法摊派与收费;无合同协议依据支持的支出;没有取得合规发票、没有责任人和审批签字的支出;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及未经批准的损失;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的支出;不应当由项目负担的支出。
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建设成本的入账依据必须具备合规发票这一新的规定。在以往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设计费等支出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支付和结算,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的情况下,依据工程结算书、合同等文件确认建设成本和应付款的现象。按照这一新的规定,在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对此类没有开具发票的支出,不能确认为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开支。《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一般最迟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严格对支出时间的审计,有利于预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拖欠等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的有序和平稳运行。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比例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项目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不能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而已废止的财建[2002]394号文规定的比例是10%。显然,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败的举措更加细致和严密,审计人员应掌握相关国家法规与政策,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采用检查支付依据和审批手续、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核实业务招待费支出。
审计人员还应关注财建[2016]504号文对建设管理费(原“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限制性规定,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标准审核建设管理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应注意的是,财建[2016]504号文修改了建设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费率,从原来的七级费率改为六级,并提高了各级费率,如工程总概算1000万元以下级的建管费费率,从原来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费的列支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原则上不能同时列支,如果确实需要列支的,则两项之和不能高于按照总额控制数费率计算的建设管理费总额。
会计师事务所常常会接受政府委托,审计政府招标的代建制项目,审计人员应关注基建项目成本核算的新规定,审核代建制项目是否同时列支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是否超过了允许列支的控制限额。
(五)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尾工工程作出了规定,并修改了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规定。对尾工工程,审计人员应关注尾工工程预留的必要性,以及预留投资比例是否在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以内;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在归还贷款后的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缴回财政,是否擅自截留结余资金。
三、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完成,往往长达数年,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杂,审计周期也比较长,为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业务承接时的风险评估
在承接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从自身和客户两个方面评估承接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应了解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另一方面应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如,委派的审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知识等。
(二)做好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对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的了解,安排和组织具有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明确各项审计程序的执行时间、复核控制等内容,并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充足的讨论和交流。
(三)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合法性与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息息相关。要做好财务决算审计,有效地执行审计程序,需要取得建设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如,及时获取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现场勘查的时间安排等。因此,审计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重视审计沟通函的使用,从而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3]《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第4篇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是我国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且知识面广,跨学科、跨行业,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本人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深入审计第一线,在学中干、干中学,工作之余将我在审计中的点滴体会梳理在了一起,以资审计同仁共勉。
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应包含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基本建设程序与工程管理方面是针对建设项目外围的审计,而工程造价与财务管理方面是针对建设项目总造价的审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核定项目总造价的主要依据。
一、审计实践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可研及报批阶段缺乏监督,导致某些项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故而形成损失浪费。在审计某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过程中发现,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两千多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重建基金,目前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但实际使用率只有5%左右,闲臵90%以上。通过调查,该项目使用率无法达到预定目标。这样,对财政资金是一个极大的损失浪费,致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2、个别单位存在虚构、虚列待摊投资。在灾后重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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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竣工决算审核中,由于审计机关普遍面临的是审计项目多、要求审结时间短,而审计人员有限,知识结构单一的现状,故而只能外聘具有造价审核资质的中介机构和政府审计人员相结合的办法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分步进行,即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行分步审核后,由于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与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在送审时间上不同步,给建设单位虚构、虚列待摊投资留下空间与时间。在空间上一些建设单位将建安工程结算审减节约资金变相补齐,致使投资千万至亿的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出现项目下达资金与项目建设成本完全吻合、决算无结余资金的财务状况;在时间上建设单位利用建安工程结算已审而财务决算报表未审的空闲时间虚构票据增加投资成本。由于时间紧迫的缘故虚构、虚列的待摊投资给审计查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往往难以准确定性。
3、建设单位没有有效控制概算,部分项目出现超概算、超工程量的现象。当前,西部不发达的市县(区)政府审计机构,在工程造价审核方面主要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由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要求时间紧,中介机构造价审核不能与财务审计统一编组进点,造成审计衔接上的不畅,中介机构只注重送审结算价的核实,而不关心其工程量是否控制在招标范围或概算之内,财务人员也只是简单的引用报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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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常见的问题是中标价(合同价)低而送审结算价很高,大量的签证都在项目概算之外,有的甚至出现签证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相仿的现象,出现了大额超概算的现象,加之财务人员对结算审核报告内容缺乏了解而无法进一步分析项目的超概算原因或投资节约资金。
4、项目自筹资金不能到位,项目形成资金缺口或无法完成设计内容。财务管理方面常发现一些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不到位,而且落实自筹资金意识差,认为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是空话,形成资金缺口是政府的事情。从这一点也可以反映出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中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编制上态度不够严肃,缺乏责任心,以致形成资金缺口而无法支付部分项目款,继而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5、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不严,存在套取现金的现象。在管理费用开支上,项目建设单位容易出现虚假列支,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为了获取资金在项目概算管理费总额控制数以内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虽说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但必须据实列支,绝不允许总额范围内出现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但是,部分建设单位缺乏项目建设的绩效意识,不能本着节约的原则搞建设,列支项目以外的支出,而是将建设单位管理费花光花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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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支出中存在与该项目无关的费用。在项目财务决算的各项支出中,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务决算中各项支出的归类核算要以项目概算为依据,不能有概算以外的其他支出。而实践中有的建设单位将项目建设概算外的“三通一平”、旧建筑拆迁费都列入了建设成本,这种做法貌似正确,实则不然,项目实施前的“三通一平”、旧建筑拆迁费往往都不在新项目概算中列支,审核时一定要紧扣概算,并以此为依据展开财务审计。
7、在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上,财务人员把关不严。在当前各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实行报账制的财务管理体制下,编制竣工决算的财务人员应该按照基建项目报账须知及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而在实践中有的财务人员对一些有明显逻辑错误的票据附件计入账中,有时对概算中项目单列而建设单位又未实施的情况视而不见,仍然按正常程序出具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对此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单位应予以重视。
8、监理不到位,存在虚假监理资料等等。在审计时发现,我区大多数项目监理制度不健全,按规定,一个项目总监最多只能监理2个项目,但事实是往往承担多个项目监理,甚至是数十个项目,故而出现了审计时才补救监理资料,更有甚者,监理资料与施工资料驴唇不对马嘴,监理日志抄袭施工日志等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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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管理不规范,招投标流于形式。目前建设市场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让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个人施工,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工程工期、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甚至存在非法转包等问题。
10、施工企业肆意多报工程造价,无形中增加项目投资。我区工程造价审核只能依靠中介机构来完成,审计核减金额势必要收费,核减金额越高收费越高,某些施工企业肆意高报工程造价,这样一来,给本来就有资金缺口的项目增加了成本。
总的来说在基建项目审计中,财务管理主要是服务于工程管理的,审核的重点应该是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方面的内容。只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紧扣设计及项目概算核实工程造价,加强招标、监理等方面的工程管理才能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二、改进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1、在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扩大审计成果,使社会中介的工程造价审核与财务审计有效地结合,尽可能的使工程造价审核人员与财务审计人员同时进点,有效衔接,预防分开审计可能形成的盲点,而且财务审计人员应在基建审计中起主导衔接的作用。
2、政府要积极协调审计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落实问责制度。审计整改的成果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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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的集中体现,我们的目的不仅是揭示问题,更重要的是完善和改进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要逐步实现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等共性问题的消失。
3、基建审计需要更为宽广的知识结构,而且所涉领域知识跨度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从实际需求出发,采取研讨、交流学习、考察、影像培训、材料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审计人员,拓展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层次,提升对基建投资项目的分析能力,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对相应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能力。
4、为了准确核定项目总造价,建安工程结算审核务必要在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后进行,而不能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前先期进行。为了协调审计机关人员有限、造价审核需外聘中介的现状,进行建安工程结算审核时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先行完成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将建安工程的送审价纳入财务决算报表。这样可以避免建设单位在空间与时间上虚构债务增加建设成本。另外审计人员要严格审核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认真核实相关票据材料的附件证明,剔除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5、为了有效遏制恶意虚报工程送审金额,应出台相应的处理处罚制度。施工企业为了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个别施工企业恶意虚报工程结算价款,对于施工企业送审金额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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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额过高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处罚,让其承担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在以后的几年内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的规定。
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第5篇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其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价和审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能”等方面的作用。具体目标如下:
(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查明有关超支和超支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
(3)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移交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查明在建工程未能及时建成和交付使用的原因,并核实其投资额。
(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
(5)按概算和形象进度核实尾留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 (6)核实结余资金(即库存物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的真实性,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查明物资积压和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
(7)基建收入及处理是否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8)各种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2、审计范围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内容为:① 竣工决算编制依据;② 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③ 建设成本;④ 交付使用资产;⑤ 尾工工程;⑥ 结余资金;⑦ 基建收入;⑧ 投资包干结余;⑨ 投资效益评价。
3、审计依据 (1)法规依据
◇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号);
◇ 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行为依据 ◇ 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 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
4、审计主要内容
(1)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3)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4)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5)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6)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7)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8)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9)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10)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11)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5、审计具体目标及程序
(1)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对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重点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工程涉及到的区的征地、拆迁,要对每个区的征地、拆迁的勘界面积进行核实,审核土地、房产面积的四方确认表,核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最低补偿标准,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补偿到户,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核实征拆资金是否有克扣、侵占。
(3)对财务决算表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① 基建拨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基建拨款包括预算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
目标:发生、完整、及时、披露
程序:A.获取或编制拨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拨款收入的原始凭证,审查基建拨款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C.验明拨款是否在竣工决算财务报表上恰当披露。
② 项目资本审核目标与程序
项目资本包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
目标:记录完整性、变动合规性、余额正确性、披露恰当性。 程序:A.审查拨款者或投资者是否按规定拨入或投入资本,其资本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查阅验资报告;B.外币出资的,应审查汇率折算是否正确;C.项目资本发生变动的,应查清变动原因、变动数额;D.验证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③ 项目资本公积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检查项目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依据,查阅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以确认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B.检查资本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验证接受实物捐赠的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所确定的价值入账;D.验证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增加交付使用资产;E.验证项目资本公积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④ 基建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基建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向银行或其它债权人函证重大的基建借款;C.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⑤ 上级拨入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拨入借款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审查上级拨入借款的利息处理是否合规;D.在报表上是否恰当反映。
⑥ 企业债券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债券发行、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企业债券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阅债券发行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C.复核已计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E.验证企业债券资金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⑦ 待冲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待冲基建支出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检查已转给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是否发生;D.验证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⑧ 应付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选择应付款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C.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检查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应付款项;F.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⑨ 上级拨入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增减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查拨入资金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注意有无与内部往来相混淆;C.向拨款单位发函询证,确认拨入资金是否发生;D.检查上级拨入资金退回是否发生;E.审验会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⑩ 留成收入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收入、提取的留成收入的原始凭证,确认收入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C.实施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的完整性;D.审查在包干结余中提取的留成收入是否合规;E.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1 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性、披露恰当
程序:A.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种类和内容是否符合制度的规定,包括审查其支出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支出发生及其额度是否真实、合规,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审查有关出包的建筑安装投资的核算内容是否合规,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全面;审查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核算方法是否合规,小型自营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否合规、正确,发生的需要分摊的施工管理费的核算及分摊是否正确、合规;B.审查设备投资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规、计算是否正确;C.审查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与方法是否合规、正确,列入待摊投资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发生和分配情况是否合规;审查建设单位有无自行增设明细科目和改变核算内容情况;D.审查其他投资的核算;E.审查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包括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审查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计算及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审查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移交情况;审查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交付情况。
上述
1、2两个程序通过结算审核进行。如结算已经审核且批准,审计时可直接利用,如未审或未获得批准需要重新审查。
12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审核 ○目标:存在、记录完整、义务、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向生产单位发函询证,确认应收款是否存在;C.抽查发生的款项,与生产单位接交资产的审计结合确认交付使用资产;D.抽查原始凭证,确认生产单位是否归还投资借款;E.确认用基建收入的投资包干结余归还是否发生;F.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3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审核 ○目标:存在、完整、义务、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发函询证,确认是否收到拨付款;C.抽查原始凭证,确认记录是否完整;D.对贷方发生额,抽查其原始凭证,确认是否属于下属上交的借款利息;E.验证其在会计报表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4 器材、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款、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审 ○核目标与程序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审计。
15 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审核 ○尾工工程审核:A.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量,审定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额;B.审查尾工工程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与竣工决算报表反映是否一致。
结余资金审核:A.审核货币资金的节余是否真实,账实是否相符;B.审核库存物资实存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合理、合规,核实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情况,抽查库存材料,查明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C.审查往来账项的真实性及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审核债权债务,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问题,审查有无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取而造成坏账、呆账情况;D.审查各种结余资金的账簿记录与竣工决算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相符。
16 建设收入审核 ○建设收入包括:A.工程建设的副产品收入;B.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而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C.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产生的营业性收入;D.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审核程序与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审计相同。但基建审计侧重:A.审查建设单位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合规;B.审查建设单位的基建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审查基建收入分配是否合规。
17 投资包干结余审核 ○程序:A.审核包干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审核投资包干条件是否真实;审查投资包干合同;审核承包单位是否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条款,完成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质量、综合生产能力等各项投资包干指标;审查投资包干合同的执行结果是否真实;审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任意变更或削减建设内容、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B.审核投资包干结余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正确;审查投资包干合同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地兑现;审查投资包干结余的提留、上缴、还款、分配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其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正确。
6、财务决算审计重点
(1)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
① 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② 实际投资完成额;
③ 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④ 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⑤ 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2)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重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中:重点审计征地拆迁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重点
① 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② 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③ 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4)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重点
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重点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重点 ① 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② 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③ 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④ 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⑤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竣工决算业务约定书范文第6篇
一、加强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性
过去我们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专业技术力量的缺乏,大部分审计人员懂财务管理及会计专业,而懂基建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很少,因此,很少对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开展审计。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当中的设计浪费、高估冒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中介机构缺乏信用等现象频频发生,造成大量的建设资金浪费,工程建设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
二、审计主要内容
1.审查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擅自立项的行为,是否属“三边”工程。
2.审查招投标情况,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有无暗箱操作,有无将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3.审查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准确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
4.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5.审查材料价差的合理性,对于特殊材料,一般参考信息价,没有的应进行市场询价。
6.审查变更及隐蔽工程的签证情况:(1)对工程变更,首先要核查原施工图的设计和原投标预算书的实际所列项目等资料,对原投标预算书中未做的项目要予以核减。(2)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有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防止重复计算。(3)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书写内容是否清楚、合理。
7.审查工程量计算书是否准确:(1)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否故意计算和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等。(2)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三、审计的具体做法
1.要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合理安排审计组。
项目审计开始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特别是了解掌握好与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质检人员、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理清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审计部门拟派审计组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经常相互配合工作,专业人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存在有可能影响到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因而,审计要合理安排审计组,选好主审。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这是保证审计客观公正的前提。
2.要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优化配置审计人员。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面广,适用法规多,工作量大而繁杂。在组成审计组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审计人员数量要与审计任务大小、完成时间长短相适应。二是审计组人员结构与所审项目和专业特点相适应,要综合现有人员实际,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每一个审计人员自身的特点。
3.主审应以审查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做到公开、透明。
主审应以审查甲乙双方共同编报的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等)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并将审计结果向甲乙双方公开核对,做到100%透明。
4.要将跟踪审计贯穿项目审计全过程。
在实际勘查中,审计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项目是否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有无未施工项目。二是查实际变更是否与变更鉴证相符。三是查实际施工、工程做法是否与设计相符,有无偷工减料。四是查变更工程量增减情况,看有无虚报、多报情况。五是查材料规格、品质、等级情况,为决算定价打好基础。在现场勘查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人员均应同时参加,审计人员最少二人以上参加,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审计勘查,记录要由甲、乙双方和审计人员三方签字认可,并整理归档。
5.要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竣工决算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是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对材料价格的审查。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三是调查了解建设单位当时市场考察情况。四是直接到
供应厂(商)调查取证。在做好上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主审、审计组长、主管领导共同讨论,才能确定最终决算价格。
6.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
整个过程中,审计报告阶段的控制尤为重要。因为整体审计过程及前期全部工作都要通过审计工作底稿和结论性文书来体现,最终进入档案。对此,在完善前期各项程序的基础上,还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主审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取证记录,取证记录经甲乙双方及项目相关单位公开核对,加盖公章后,交审计组长进行复核;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在审计报告审定前,再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复核。二是审计组就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提出的有异议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实,对确实错误或偏差的要重新取证。三是审计组在审计报告复核后,再提交审计机关。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应通知审计组予以补充取证。各项底稿和结论性文书复审完结后要经复核人员签字后反馈给主审,主审再对复核中存在的问题作重新核实。复核是审计结果控制的核心,只有加强审计结果控制,才能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四、搞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基建投资审计触及很多人的利益,审计机关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压力,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很难开展。
2.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关键。
基建投资审计专业性很强,工程建设的种类较多,涉及很多的专业技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善工程审计的操作规范,促进审计干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3.加强廉政建设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障。
基建投资审计给审计机关以很大的责任,只有保证廉洁的工作作风,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审计机关内部要完善各项制度,经常性地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审计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廉政勤政。“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正确处理律人与律己的关系,为依法审计打好思想基础。
4.对基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是基建审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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