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第1篇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受托方(即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德仁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中介方,在受托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符合特定条件且可以获得固定收益的理财信息,并协助甲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从而达到为甲方进行理财的目的。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为止,共计个月。
第三条 委托理财金额及占管方式
委托理财金额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委托理财金额由甲方自己占管,以乙方的名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存款期限为甲方委托的理财期限。
第四条 收益分配
甲方所获取的收益比例,月收益为。
乙方在促成甲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书后,向与甲方签订合同书的对方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第五条 收益支付方式
甲方所获取的收益,届时由与甲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书的对方直接按月支付
给甲方,或者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由乙方代收代支。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并承诺所委托的投资理财资金系自己的合法财产;
2、乙方在提供了合格的理财信息后,及时签订民间借款协议书;
3、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有权利按期收取利息;
4、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有权利按期收回本金;
5、有权利获取良好的理财信息。
第七条 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理财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2、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为甲方对外理财办理抵押、质押等借款安全担保措施,担保财产可变现价值不低于实际借款金额的一倍。
3、为甲方提供借款后的管理、监督和风险控制等服务。
4、在相关理财协议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按期收取理财收益;
5、在甲方签订的相关理财协议终止后,有协助甲方收回本金的义务;
6、如甲方的借款出现风险,乙方一次性全额收购甲方的债权,由乙方负责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的,须向乙方承担投资理财金额的1%违约金责任;
2、乙方违反第八条之规定的,须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真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第2篇
势的发展变化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转变,对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内容、手段、方法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探索符合基层人行特点、有助于实现长效管理的行风建设新路子,是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最为紧迫的任务。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此谈几点初浅的认识。
一、贴近基层央行业务工作,完善行风建设具体内容
新形势下加强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首要任务是明确人民银行行业风气的具体内容。长期以来,在中纪委、人民银行总行党委的部署下,人民银行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央行“吃、拿、卡、要、报”等严重不正之风已经得到遏制,“三铁”纪律得到加强,艰苦奋斗和勤俭建行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随着央行职能的调整,笔者认为,我们应在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十字”行风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人民银行职责,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履职、求真务实”作为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是法律赋予基层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基层人民银行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是否认真行使《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赋予的检查权、处罚权,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每一项行政行为能否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银行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能否树立。把依法行政作为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首要内容,既能符合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又能体现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依法履职的特点,促使每一个央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
(二)优质服务是提升基层人民银行形象的有效途径。中心支行和各支行是中央银行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是中央银行各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职能调整后,中央银行将更多地通过市场信号,通过对经济金融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来实践政策效果,而这种影响力的基石之一就是形象,形象的载体则是服务。形象源于服务,服务提升形象。因此,把优质服务作为人民银行行业风气的重要内容,既体现了现代中央银行一贯追求的价值,同时也是央行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
(三)高效履职是基层人民银行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不仅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要求行政机关讲究工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效能型”机关,不仅仅顺应了国家和人民的要求,也是人民银行提高履职效果、树立央行权威的必然选择。职能调整后,人民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主要调控手段的倾向政策担任效应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取决于传导机制是否顺畅、对经济金融信号的反应捕捉是否敏锐,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否和谐、有序。同时,基层人民银行作为总行在各地的“神经末梢”,其主要职责就是保证倾向政策的传导地位、执行到位,及时、准确、高效地向上级行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充当好总行的触角。央行要提高倾向政策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基层行的高效履职必不可缺。
(四)求真务实是衡量基层人民银行工作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准。基层人民银行的信息反馈是否真实、准确,将影响着上级行的行为决策方向是否正确。同时,中央银行倾向政策在传导中能否不变样、不走样,也必须依靠基层人民银行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必须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辖区经济金融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有效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切实找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不断破解经济金融发展的难题,促进经济金融不断良性互动发展。
二、规范行风建设运作模式,提升整体履职能力
行风建设应在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岗位行为、提升履职水平上下功夫、求突破、出成效。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第3篇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分类
根据产品获取收益方式不同, 《暂行办法》将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划分为了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是指商业银行跟投资者签订合同约定到期由银行支付给约定的收益或者最低收益, 大部分风险将由银行承担, 投资者无论如何能保证初始投入本金。这种风险最小, 因为绝大多数风险分配由银行承担。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和投资者依约, 届期银行向投资者支付本金, 但风险收益部分由银行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向投资者支付。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则指是投资者的本金与风险受益两部分均会依约按实际盈利情况来获取, 两部分不均保障到期收益。
二、基础法律关系辨析
(一) 我国监管部门规定为委托关系
《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 综合理财服务中是由客户委托至银行完成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8条也再次明确“委托”关系。另外, 在就《暂行办法》银监会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进一步明确“这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大部分相关从业人员也多数赞同这种观点。
(二) 信托说
该类学说认为商业银行“自己的名义”将投资人的资金进行投资, 并且为了投资人的利益而进行管理这笔资金。当客户将资产交给银行了, 基于货币的特殊性, 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了银行。这同我国《信托法》规定的信托的性质一致。所以这一学说认为其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
(三) 多类法律关系说
因各产品收益不同所存在的法律关系也不相同。主要认为保本类理财产品, 银行与投资人之间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银行与投资人之间是一种有担保的信托关系。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银行与投资人之间属于信托关系。
笔者认为, 我国监管部门将其定义为委托代理关系不仅考虑到法律风险的问题, 同时也考虑到解决纠纷的效率问题。主要是为了平衡理论与实践中的不一致。为了维护金融秩序, 对于商业银行的运行规范我国在《商业银行法》中用列举的方式将银行全部业务予以明确, 并且在《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业务。
另外,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 购买信托计划的投资者要成为“合格投资者”, 即需要达到至少拥有100万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上限不等高于50人这样的高标准。自然人想要购买信托计划, 只能通过集众人之力的商业银行能够做到。所以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中的基础法律关系规定为委托代理关系也是不得以而为之。
再者, 商业银行与投资者之间如果是委托关系, 投资者保有资金的所有权, 商业银行的代理行为分别归属于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但这时, 商业银行将会构成对其他两方的双重代理行为。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 目前实践中采取让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承担履行披露义务, 以保证资金运行合法透明。例如公开投资方向和比例, 定期公布收益情况及运行情况等。如果是信托关系, 商业银行将直接参与到信托业务中, 这将违背《商业银行法》中对银行业务的限制, 带来金融秩序紊乱。在信托关系中, 投资者将资金财产的所有权移转至商业银行。但是对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中的保本部分明显是不适用的。因为这两种理财计划中, 投资者向银行交付资金, 到期将收回本金、收回本金及固定收益或最低收益, 银行仅在该业务中收取一定佣金作为报酬并承担到期支付本金或者支付本金及一部分收益的义务, 银行与客户仅为债权债务关系。银行将理财计划中所募集到的资金作为信托财产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性质的合同, 就此而形成信托法律关系。但是客户与信托公司并没有直接联系, 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另一点, 从学理理解, 一定程度上信托的基础关系也是委托, 两者在委托层面是共通的, 将其规定为委托关系也是合理的。
最后, 从实践的角度出发, 有时候拆分个人理财产品其中的不同法律关系分别进行认定, 是不容易完成的。所以, 统一将其规定为委托关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摘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中的法律关系的认定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出现了不一致。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规定为委托关系, 但是理论认定应根据不同理财计划而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这将使处理解决该类纠纷时产生争议。本文将梳理法律关系的学说, 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为解决此类争议提靠与借鉴。
关键词:法律关系,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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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晓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 1994.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第4篇
摘要:文章阐述了商业银行价值转移的动因,分析了基于价值转移的商业银行服务创新驱动因素,并从商业银行顾客价值转移、银行业产业价值链转移和商业银行内部业务链价值转移三个角度,提出了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服务创新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价值转移;商业银行;服务创新
一、引言
随着2002年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选择加速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同时,国内经济日益与国际接轨,银行业的发展遇到了来自国内经济市场化和融入国际经济运行体系的双重压力。国内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寻求提升服务品质的新途径,切实留住高端价值客户。另外,国内金融市场的环境由于不断的和国际结果,变得更加复杂多变,这也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8年,由过度金融创新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我国银行认识到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创新,而创新的依据就应该是价值转移的方向。任何产品都有一个从成长到衰亡的生命周期,但是很少有人认识到,企业的经营策略也会经历同样一个由盛而衰的经济变化过程。就在这个变化过程中,行业也在进行着价值转移,改变着行业的竞争格局,挑战着老牌公司的战略适应力,也赋予新兴公司机会。银行业同样也面临着价值转移的现象,不仅顾客价值取向发生了转移,产业链价值发生了转移,银行业内部各项业务间同样发生了价值转移。商业银行的价值转移这一现象受到了学者的关注(迟晓英、朱军勇,2007)。
二、商业银行服务创新与价值转移的概念
(一)商业银行服务创新
商业银行给顾客提供服务所涉及到的不是普通的产品,而是货币、资金或金融工具等。客户不仅需要得到安全有保障的资金服务,而且有保值增值的需求。这一特殊的服务对象涉及到的一系列特征,收益、期限、流动性、风险等,都需要银行的服务人员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才能实现。随着客户需求的日益复杂,银行的服务已经逐渐集成整合,更加多样。结合李建英、冯勤(2007)的观点,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服务创新是商业银行在服务概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给不同层次顾客提供个性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并控制银行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价值转移
价值转移意味着某一产业的价值链战略环节随着产业技术的进步和消费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就像产品存在生命周期,企业的价值链战略环节,即为企业创造重要利润的环节,也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刘志豪(1997)在其研究中指出,价值转移最直接的表现其实就是指某一企业甚至某一个行业的市场价值(指股票及其他资本市场上的市值)向其他企业或行业发生转移的一种现象。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商业银行价值转移定义为:由于银行业技术的进步和顾客需求结构的变化,某一银行市值向其他银行发生转移的现象。
三、商业银行价值转移的动因分析
要探讨商业银行价值转移的动因,必须首先了解商业银行价值创造的过程。商业银行资源要素的传递过程,就是价值的增值过程,而这一过程形成了商业银行的价值链。从商业银行价值创造的各个主体来看,商业银行的价值链如图1所示。
从商业银行的价值链可以看出,银行的价值链从客户开始,客户既是银行资金的来源,同时也是服务的对象。商业银行的分行与支行等各级行主要承担经营职能,都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职能重叠,各自为政。而总行主要承担管理职能。下文从商业银行价值链上的各个主体来分析价值转移的动因。
(一)商业银行客户利润的转移
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包括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对这两类客户的相应业务称为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零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我国零售银行的发展经历了最初的储蓄时代,即简单的储蓄服务,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4年的应用时代,此时零售业务除了储蓄外,主要包括支付以及个人贷款等;而到2005年以后,零售银行进入账户管理时代,此时银行对每位账户持有者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包括个人理财服务、投资服务,还有各种代理业务。招商银行2008年的年报显示,其有高达42%的存款来自零售客户的储蓄存款,而储蓄存款一直是商业银行低成本资金的主要来源。招商银行出色的零售业务业绩表明,零售业务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价值流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而在零售客户中,高端客户则是利润创造的重要来源。据招商银行的2009年统计数据,在我国主要省会城市,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在5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达229.53万人,虽然这部分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1%-1.5%,然而这部分人群绝对数量明显,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的在扩大。这一小部分高端客户人群对商业银行存款的贡献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商业银行渠道价值转移
商业银行的渠道资源是银行的核心资源,是银行强化服务能力、提升同业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之一。商业银行的传统渠道主要为各级营业厅网点,而从近年来由于银行客户数量的不断增多而有限的营业网点使得客户越来越倾向于其他自助式的服务渠道,包括ATM、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其中网上银行的普及称为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渠道建设的亮点。随着网上银行用户的增多,网上交易量也激增。来自赛迪网2009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各大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的网上业务交易量普遍超过总业务的20%。网上银行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价值方式在于,通过网络服务可以减少实体营业网点的运营成本,同时收取一定的费用来保障网银顾客,尤其是企业顾客对于高安全性能的需要,如工商银行出售的U-盾以及招商银行的移动证书等。网上银行带来的价值流入还在于它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如今顾客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在银行购买各种金融產品,网络营销对于金融产品的销售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利润中心的转移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传统的总分行制。总行进行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分行直接对总行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承担对各支行的管理和考核。各支行上级授权范围内面对顾客开展经营,成为独立的利润中心。在这样的组织模式下,银行利润总支行汇总到分行然后汇总到总行。而随着银行业务的升级以及顾客需求的不断变化,这种结构的弊端也日益显现。首先,每个分支行之间职能部门设置基本相同,产品,服务,营销具有高度的同质化。其次,每个分支机构的前台业务和后台运营分离,资源和专业技能很难共享,业务流程和标准在各分支机构可能存在差异,顾客体验不一致。再次,由于每个支行业务的综合对于银行柜员要求提高,需要掌握多种业务技能,由于各种交易处理的压力,顾客服务质量很难提高,银行产品的营销工作也无法开展。
本节分析了价值转移现象背后所反映的商业银行价值转移动因,并提出商业银行价值向银行零售业、高端客户以及多样化渠道转移的三个动因。
四、基于价值转移的商业银行服务创新驱动因素
(一)轨道因素
商业银行服务创新轨道指的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遵循的外部逻辑或规则,主要包括三种轨道:技术轨道、制度轨道和专业服务轨道。
第一,技术轨道。技术轨道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技术使用原则,其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驱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内部管理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在银行内部的使用不仅为金融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提供强大技术支持,而且对降低银行业务经营成本有着决定性影响。二是银行客户交易系统。除了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的信息技术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网上银行的发展使得客户对高效、安全、优质、便捷的服务的要求更为强烈。
第二,制度轨道。制度轨道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外部制度,包括政策法规以及银行业的监管制度等。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创新有驱动作用的制度轨道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制定和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制定原则,以及某些具体服务项目如何收费。二是2005年中国银行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废止了《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取而代之的是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手续。
第三,专业服务轨道。专业服务轨道是指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所遵循的一般知识,以及所提供的基本服务。商业银行价值向零售业务以及高端客户转移的趋势,使得商业银行的专业服务轨道也发生了转变。
(二)外部行为者
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另一个重要外部驱动力是“行为者”,主要是对商业银行服务创新有重要影响的人,企业或组织,一般包括顾客、竞争者、供应商和公共部门。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存贷服务和其他业务等。而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客户的储蓄存款,所以商业银行的供应商也同时是银行的客户。
(三)内部驱动因素
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最根本驱动力是其内部驱动因素,主要包括银行战略、员工和创新部门。企业战略是服务创新最根本的驱动力之一。商业银行的员工是服务创新的主体,所有创新的概念来自各级员工。创新部门则是商业银行专门进行服务创新的部。
五、基于价值转移的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维度
商业银行的服务创新,绝不仅仅是银行前台的创新,而应该综合考虑各种要素。根据服务创新的四维度模型,服务创新往往涉及到企业的新的服务概念,新的顾客界面,新的服务传递系统和新的技术。结合服务创新的四维度模型和银行价值链,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维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概念创新。在服务业中,创新并不是一个有形的实物,而是解决一个问题的新的概念或方法。就商业银行而言,服务概念创新可以是新的金融产品,如某银行的理财产品;也可以是一种全新的服务,如交行最新推出的ATM无卡取款服务,客户可通过交行手机银行提前预约ATM取款,客户在预约后到ATM取款时,只需凭预约手机号码、预约号以及预约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即可实现无卡取款,无需向ATM机插入银行卡。而服务概念创新并不意味着某种全新的创新,也可以是已有产品的新组合,或是原有产品上新的服务等。
第二,顾客界面创新。顾客界面的创新是顾客可以直接感受到的创新。服务业的不可分割性导致顾客必须参与服务的过程,所以顾客如何与服务提供者进行交流是影響顾客感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顾客与银行接触的过程中如何使得顾客感受到更好的服务是顾客界面创新的目标。电话银行、网络银行都是商业银行顾客界面创新的例子,而传统营业厅里的电子叫号系统也是一种创新。
第三,服务传递创新。服务传递系统是指生产和传递新服务的组织。通常一项新的服务概念由总行专门的创新部门来完成,然后在传递给下级各分支机构。而支行工作人员却是直接与顾客接触了解顾客需求的人。创新的灵感如何有效地传递,银行各组织之间如何有效地沟通,银行创新人员如何有效地发现市场需求的变化,都是服务传递创新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技术创新。商业银行的技术创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可能贯穿于银行服务创新的任何一个维度中。以交行最新推出的ATM无卡取款服务这一创新概念来说,就需要银行利用相关的技术支持。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的顾客界面创新同样需要技术才能实现,而服务传递系统创新中也需要信息技术的相应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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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英,冯勤.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动力因素——基于调查的实证分析[J].金融论坛,2007(6).
3、Howells,J.&Tether,B.Innovationin Services:Issuesat Stakeand Trends[R].INNO-Studies,2004.
4、申静,张亮.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创新测评[J].技术经济,2009(4).
5、白玲,王歆.服务创新的四纬度模型对我国金融服务创新的启示[J].商场现代化,2007(31).
(作者单位: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管理科学系)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第5篇
私人银行在我国的发展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发的政策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富裕阶层的群体不断壮大。2008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30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2900万人民币,共持有可投资资产8.8万亿元人民币。2009年,预计中国高净值人群将达到32万人,高净值人群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超过9万亿元人民币。这些富裕人士的财富往往来自实业的成功,大多数人并非财务管理的专家。创业难,守业更难。如何管理自己的财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让自己充分享受到财富增加带来的生活品质的提高,是大多数富裕人士在面对巨额财富时必须解决的问题。私人银行正是顺应高净值人群的这种普遍需要而诞生。
2006年以来,随着新生富裕阶层的崛起,私人银行作为一项高端财富管理市场的处女地,一些中资和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尝试而开始被逐步开发。迄今为止,国内已有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花旗银行等十多家国内外银行开办了私人银行的业务。但由于发展时间有限,该业务在我国富裕人士中的渗透率仍然很低,多数的第一代富人对私人银行这一专门为富裕人士定制的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管家”型金融服务知之甚少。有调查表明,目前非私人银行用户中有80%的人完全没有听说过私人银行,或认知不清、理解错误。有的客户会将私人银行误解为普通银行理财业务的简单升级,甚至理解为个人集资、投资开办的私营银行。可以看出,私人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后危机时代”私人银行的发展机遇
正当国内私人银行瞒跚学步之时,2008年,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次贷危机”演变为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这场危机的影响力远远大于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与全球经济接轨的世界各国都无法独善其身。受到国内和国际需求下降,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影响,中国股市遭遇了大幅缩水,同时房地产市场也萎靡不振,中国的个人投资市场经历了史无前例的振荡。
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一大批刚刚成长起来的富裕人士都蒙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但危机之余无疑为中国私人银行业带来了难得的机遇:金融风暴让很多中国富人认识到市场的“难以预测和掌控”,从而反思自己的投资理念,不少人的风险偏好由原来的高风险转为中等风险甚至更为保守,并且开始有意愿寻求更加专业化的资产配置建议,以确保家业常青。这些变化为中国私人银行业的开拓和发展提供了契机,私人银行将获得更多与高净值人群对话的机会,在双方的日益了解的过程中,博得他们的赏识与信任。
金融危机也让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在同国外同行的竞争中争取到了更多的筹码。由于私人银行在发达国家发展较早,国外银行在经营策略、人才积累、产品组合等方面都有着国内银行无法媲美的优势。因此在私人银行刚刚诞生的时间内,国外银行凭借这些优势一直在和国内银行的竞争中占据上风。但这场惨烈的金融危机使国外投行的信誉受到很大的影响,2008年随着雷曼兄弟的倒闭,一大批金融机构在“多米诺骨牌”游戏中蒙受了巨大的资产损失,那些曾经呼风唤雨的商业银行也未能幸免,全球市值领先的各大商行资产大幅缩水,股价纷纷下滑,靠各国政府的奋力相救才没有步雷曼后尘。这让大家对发达金融市场华丽的外衣下掩盖的高风险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而在金融危机中曝光的“麦道夫金融欺诈案”也让我们对西方看似密不透风的金融监管体制产生了更多的怀疑。国内一些与西方市场联系紧密的富裕人士甚至直接在这场欺诈案中蒙受损失,最近纷纷传出知名人士将海外资产转移到国内商行,以平衡资产风险。
而在这场席卷全球的危机中,我国相对稳健的金融体系却躲过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国外金融机构不断爆出惊人损失的时候,我国经营业务相对保守的金融企业却不断提交出漂亮的业绩报告。在国外银行纷纷收缩战线,努力摆脱金融危机的泥潭的同时,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却在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力争在全球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较晚,投资银行业务尚不发达,金融体系也没有全部开放,主要的金融机构都以国有资产为主,政府背景深厚,这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为银行的资产提供了保障。资产安全性较之国外完全独立经营的金融机构有着先天的优势。这对直面了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的国内投资者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保障。2009年初的一项调查显示,受金融风暴影响,70%的中国高净值人群对外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更为谨慎。
当前我国私人银行面临的挑战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私人银行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重要挑战:
第一是产品定位。从1978年改革开发至今,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发展30年,金融领域的成长和开放则时间更短。在一个金融市场尚难言成熟的国家发展一个全新的金融行业,制约的因素自然有很多。首先是对这个市场没有一个完整的规范,私人银行的产生是为客户提供“管家”型的金融服务,那么这个管家到底应当当到什’么程度。是仅仅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的咨询服务,还是能够深入客户的生活,把客户的大事小事通通管起来。产品和服务的定位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第二是市场的普及。金融风暴后,在看到我国私人银行的发展的历史机遇的同时,我们仍然注意到私人银行在我国的普及率仍然很低。高净值人士虽然更加重视的资产的保值和风险,但真正能够理解私人银行能带给自己什么样的帮助的人仍在少数,而我国私人银行自身发展时间短,很多业务领域尚不成熟等缺陷也制约了它的推广和普及:可以看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如何让我们的客户正确认识和了解私人银行的专业属性,进而吸引更多的高净值人群的加入,也是该行业发展的重大挑战。
第三是专业人材的匮乏。由于私人银行提供的是一对一的服务,客户经理第一要面对的是如何和这些来自富裕群体的客户沟通。由于目前我国社会普遍比较缺乏诚信,私人银行在了解客户时存在一定困难。真正的私人银行业务在开展时是需要全面了解客户的收入来源、财富状况,甚至是个人喜好等情况的,否则就无法真正做到为客户量身定做方案。但是我国的私人银行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程度仍然不高。
其次,从私人银行现有的从业人员来看,大多是一些原来从事个人理财的业务人员。他们虽然在个人产品上比较精通,但要说汇集了各路精英却未免牵强。因此人才的匮乏首先来源于整个金融业的人才匮乏,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时间较短,从业人员的从事财富管理的经验比较有限,而我国在离岸业务方面的政策限制也使专业人才难以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实战锻炼,那些真正经受过国际投资经验的人才凤毛麟角。而能够在税收咨询、
贵重物品投资等领域提供专业咨询的机构也为数不多。
第四是产品的限制。我国的私人银行大多来自各大商业银行,而私人银行需要提供的不仅仅是银行理财产品的简单升级,如何针对私人银行设计更为专业的产品和服务,这在国内既无成功的经验可循,也没有成熟的客户需求可供参考。很多产品的设计还会面临一些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限制。比如在西方,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被委托机构不能以任何形式作保本、保最低回报等承诺。而在我国,特别是在刚刚经历了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的时候,不保本的服务项目不太容易被客户所接受。而如果私人银行做出了保本承诺,一方面可能妨碍投资运作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可能导致过大的经营风险。
产品限制的另一原因是分业经营的业务限制。私人银行业务的核心是资产管理,通过专业团队向客户提供一整套的顾问式服务,帮助客户制定一系列的解决方案,从而使客户实现个人理财目标。为客户全面经营规模庞大的财富,提供的投资产品组合极富个性化,绝大多数均涉及银行、证券、外汇等多个市场。在国外混业经营的市场环境下,个人理财服务可以使客户享受到包括基金、股票、保险、债券在内的多种增值服务,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不能直接涉足证券、保险等投资领域。这不仅限制了私人银行业务向其他市场的交叉和延伸、限制了私人银行业务提供投资产品组合的品种,也极大地削弱了产品组合的回报率和吸引力。
产品限制的第三种原因是离岸业务难以开展。私人财富能否自由投资、自由出入、自由兑换、自由地在全球范围内流动都是私人银行业务全球化配置资产、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的关键。尽管近年来我国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并不比海外市场低,国内理财增值状况良好,但是从长期来看,任何经济体、任何资本市场迟早都会面临周期性波动风险,我国所实行的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将使得国内缺乏完善的对冲产品市场,不能将客户的资产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对冲。
第五是客户接受服务的意识不强。我国私人银行服务的客户对象大多为亿万富豪,受到中国“不露富”传统文化等各种原因的影响,这些客户往往保持低调,对于私人银行多多少少抱有一种排斥态度。这当中就涉及到私人银行的私密性问题。一般来说,客户要求私人银行保证其信息的私密性,国外的私人银行家往往是客户值得信赖的助手,常常固定地为某一客户家族的几代传人提供服务,体现了对客户的忠诚,在诸如合理避税、遗产管理等特别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私密性服务,保证财产的安全性并实现保值和增值。但在国内而言,由于反洗钱、反腐败以及其他政策,不容易保护客户尤其是在岸客户的资产隐私。事实上,很多潜在的私人银行客户就因为存在这些顾虑而没有被开发出来。尽管《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为存款人保密的规定,但尚不足以解除一些富人的疑虑。要真正打消少数富人“怕露富”或者不愿在国内进行资产管理的心理,银行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私人银行的发展方向
经过金融危机的洗礼,我国的高净值人群对财富管理也变得更加理性,约80%的富裕人士的投资态度变得趋向保守或中等风险。这与之前市场普遍认为的该人群偏向高风险有了明显变化。今后的投资会更加谨慎,一些低风险性、高流动性的资产将更获青睐。与此同时,高净值人群对未来多元化投资的意愿也更加明显。而这时,客户经理对于资产配置方面的建议将会得到客户更多的欣赏。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私人银行的发展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突破:
——利用现有资源,树立品牌效应。作为在金融危机中影响较小的国家,后经济危机时代,中国的经济仍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伴随着这种增长,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高净值人群的数量仍将迅猛增长,这些人将是未来私人银行发展的主要目标客群。目前这部分人的品牌忠诚度较低,尽早与这些人建立沟通关系极为关键,大批未来的高净值人士也会受到现在高净值人士财富管理习惯的影响。今后数年将是决定哪些品牌能够最终赢得高净值人群信任并建立品牌忠诚度的关键阶段。赢家很可能是那些对该快速变化的群体认识深入,并且能现在就着手影响他们财富管理习惯和理财行为的商家。与此同时,一批私人银行品牌的崛起也将为行业的长期成功奠定基础。
由于长期的经营,我国的商业银行已经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在庞大的个人业务及理财业务之中蕴藏着大量的富裕人士。换言之,作为财富的集散地,银行是最容易收集和掌握客户的财富状况的机构,商业银行应该付出努力去发掘这些私人银行业务的潜在客户。
——突出特色,提高服务质量。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服务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以零售业务为基础的私人银行而言,核心竞争力拼的就是服务水平的高低。与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的优势就在于他们对服务更为注重。由于政策的限制,目前国内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服务由此显得尤为重要。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应在充分认识到私人银行客户需求复杂性、多样性的前提下,尽快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于私人银行客户,应专门为其设定一套快速、方便、高度人性化的服务流程,并且要有足够的安全性,将其与普通的银行客户区别开来。
——积极拓展大城市市场,占领制高点。从获取财富的时间来看,我国的富裕消费者中大约一半是在过去四年内开始获得财富,并达到“富裕”标准的。而将在五至六年后成为富裕消费者的那些人中的大部分现在还并不富裕。当前,富裕消费者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南部地区,其中30%生活在中国四个最大的城市中。同时,我们也看到“第二代”富裕消费者将来自相对较小的城市。预计在将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四分之三的新增富裕消费者将来自四大城市以外的地区。因此在未来数年私人银行的市场竞争可能仍然集中在对大城市客户的争夺。占领四大城市的制高点将为其他城市的市场树立品牌影响力,在四大城市以外的市场争夺将变得更有优势。
——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队伍。针对目前国内私人银行业务领域高素质专业人才十分匮乏的局面,国内银行在紧跟国际潮流,加大对相关员工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的同时,还可以大胆引进国外高级管理专业人才,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整体服务水平。商业银行要精心挑选具备一定金融专业知识、懂得营销技巧、通晓客户心理的优秀员工作为私人银行业务人才,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和开发力度。树立行业内的明星人物和明星团队,提高品牌知名度。
——拓展需求。丰富产品服务范围。作为金字塔顶端的私人银行客户,资产规模大,需要通过更多投资渠道来分散投资。后金融危机时代,除了稳健收益类产品外,私人银行还需要开发花样更丰富、收益更可观的投资品。投资工具不仅包括股市,还可以涉及私募股权、奢侈品、艺术品以及海外房地产市场,积极拓展实业投资、私募股权,甚至通过PE(股权投资)和VC(风险投资)等多样化的投资渠道。除了财富管理服务,未来富人的需求还可能包括买车、竞拍古董、预订演出比赛门票等一系列增值服务。未来的私人银行将为客户提供预订伦敦交响乐团的门票、提供移民英国的咨询、安排客户到摩洛哥买游艇等“贴身管家”式服务。
——重视风险管理。建立监控框架。私人银行业务对于国内银行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在业务开展初期就应该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对于三大风险的管理要以防范为主,立足于完善且严格执行的定性管理基础。国内银行应该着重建立一个风险监控环境以此管理操作风险,制定一套识别与评估、监控、缓释、度量及报告操作风险的完整流程,并由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内部控制部门负责监测整个流程的执行。对于流程之中的每一个程序及风险易发点,都要制定专门的操作准则加以预防。一个规范的操作风险监控框架可以同时防范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的发生。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聚焦了全世界的目光。很多外资银行都已瞄准了大陆的私人银行业务。在这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候,中国银行家的片刻犹豫,将带来今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落后。抓住机遇,发展我国私人银行业务迫在眉睫。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第6篇
2018年的银行理财,注定是个变局之年。
这一年,资管新规出台,在2020年过渡期结束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将退出市场。此时,作为保本理财的替代主力,结构性存款异军突起。理财新规后,银行理财门槛降至1万元,且银行理财净值化趋势明显。继投资门槛降低后,银行理财子公司又来了。
这一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先扬后抑,在2018年2月达到峰值后,收益率开始进入下行期,目前已经跌破4.5%。2019年的银行理财,会迎来什么样的走势?我们又该怎么投资呢?
银行理财不再保本
资管市场迎来新变化。2018年4月27日,央行、证监会等4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
在我国百万亿级的资管市场中,银行体系资管规模位居第一。截至2017年末,银行理财、信托、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基金及基金子专户、公募基金的规模分别为29.54万亿元、26.25万亿元、16.88万亿元、15.29万亿元、13.74万亿元、11.6万亿元,银行理财在我国资管行业占据重要地位。
资管新规出台之后,29.54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迎来巨变。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即将成为历史。理财产品不再保本了,意味着消费者要改变将银行理财产品视同银行存款的理财习惯。
在2020年年底前的过渡期内,银行保本理财还有,不过发行数量在减少。融360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9月保本理财(保证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发行量为2649款,占比为25.35%,较2018年8月份环比下降0.97个百分点。保本理财占比自3月份以来,已经连续7个月减少。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发行量为7205款,占比为68.93%,环比上升1.23个百分点。
结构性存款异军突起
眼看银行保本理财要退出历史舞台,结构性存款作为保本理财的主力,成为不少银行的重点推介对象。
结构性存款是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或期货等),将投资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信用、指数及其他金融类或非金融类标的物挂钩的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理论上收益浮动,但银行基本上以固定利率进行兑付。
不少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的年化预期收益率在4%以上,同为存款,却比普通存款的收益高好几倍,虽是理财产品的一种,却是银行表内资产,可以算存款规模,成为揽储新利器。
银行理财门槛降至1万元
2018年9月28日,《商业银行理财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降至1万元。多家银行纷纷响应政策号召,市面上已有多款起点下调为1万元的产品发售。门槛降低后,部分过去门槛较高的银行理财,老百姓可以轻易够着门槛买了。比起过去的5万元档银行理财,如今的万元档银行理财收获了一批新的拥趸者。
目前有哪些银行推出了1万元起点的银行理财产品呢?《投资与理财》记者登陆各大银行的官网发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银行的手机银行页面已有多款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5万元调整为1万元。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
在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的大背景下,银行发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数量在上扬,各银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渐渐成为银行发行的主流产品。
不同于预期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发行时不明确收益率,在存续期内定期或不定期披露单位份额净值,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享受到期或赎回收益。
对偏爱固定收益型的投资者来说,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变得和基金一样,净值有涨有跌,尤其是当下股市、基金都亏损时,心理上还有点难以接受这样的理财产品,估计得有一段时间去适应。投资者该如何挑选这类产品?收益率不再是其唯一参考,还需根据风险偏好,选择与自身匹配的产品,并告别傻瓜式理财,持续跟踪关注产品公告和净值变化。
银行理财子公司潮起
继投资门槛降低后,银行理财子公司又来了。2018年12月2日晚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炉,其中包括的公募理财产品可投资于股市以及不设销售起点、首次购买不用柜台面签等一系列利好变化,获得投资者点赞,被指“诚意十足”。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站在了同一起跑线。恒大集团首席基金学家任泽平认为,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在固收类投资方面,银行将与公募基金在债基、货基等产品上形成正面竞争。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引来了各家银行的纷纷相应,并掀起了一波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热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相继宣布招聘资管人才计划。
发行量、收益率双双下滑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近一年来先扬后抑。融360数据显示,2018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在2月达到峰值4.91%后,就一直跌跌不休,3月4.88%,4月4.85%,5月4.82%,6月4.79%,7月4.75%,8月4.67%,9月4.58%,10月4.46%,11月4.40%,创近18个月来的最低收益水平。
普益标准银行理财周报数据显示,2018年12月1日至12月7日,银行理财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人民币产品平均收益率为4.3%,12月8日至12月14日为4.36%,12月15至12月21日为4.37%,加权平均后,测算的12月银行理财平均收益率为4.34%。
同样是一笔10万元,现在买银行理财产品,一年要少赚近600元。
收益率下滑的同时,银行理财的发行数量也在减少。2018年9月,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1981只,10月7943只,11月9157只,同比2017年11月的18225只的发行量,降幅达到50%。
銀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为何一路走低?融360分析师刘银平表示:“银行理财收益率持续下跌,主要还是因为货币政策稳健略偏宽松,资金流动性充裕,市场利率不断走低。未来1至2年时间内,银行理财收益率仍会处在下降趋势或是在低位徘徊。”
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认为,受资管新规的影响,银行理财投资高收益非标资产的路径受限,同时市场流动性整体处于偏宽松的态势,市场利率下降,致使包括国债在内的债券收益置于下行趋势,底层资产配置收益下滑,总体导致银行理财收益处于下降的态势。
2019年降低心理预期投资
2019年的银行理财,会迎来什么样的走势?
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在接受《投资与理财》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银行理财业务的核心词是“转型”。在转型的大环境中,结构调整成为重点。2019年,大中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重心将放在产品净值化转型以及子公司制转型上。考虑到子公司在理财业务发展上的政策红利,提前完成转型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将大幅提升,因此大中型银行理财子公司转型的积极性将持续保持在高位。而小型银行一部分将缓慢的推动产品转型。
2019年,银行理财的收益率是否还会下降呢?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看今年的货币政策,若央行持续降准,利率还有下行空间。
虽然银行理财的收益率下滑让其吸引力不敌以前,但银行理财的投资门槛降至万元后,尤其是在当下货币基金、“宝宝”类理财产品、P2P理财的收益都有所下滑,而P2P理财的爆雷风险加剧,银行理财或许会吸引一大批新的拥趸者。在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之前,投资者最好降低心理的预期期望值,随行就市,“矮个子里挑将军”。
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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