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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71

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1 统一城乡税制的必要性

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总趋势看,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旧经济结构的打破与调整, 不同行业之间的相互渗透, 越来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整个国家经济领域, 建立统一的、公平的税制体系。统一城乡税制不仅能够为各级政府与农民之间形成规范的分配关系奠定制度基础, 也能够为彻底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1.1 统一城乡税制是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性障碍的必然要求税收是国家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国家征税的首要依据仍然是凭借其公共权力, 而国家公共职能的实现和公共产品的提供无不依赖全体国民的纳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严格来说任何经营者都需要纳税,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取消农业税只是取消了农民在农业生产环节的税收, 但不等于取消对农民的征税, 在理论上不可能将农民排除在纳税人之外。虽然农民的特定行为或特定收益也可在特定时期享受免税待遇, 但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仍然是纳税义务人。因此,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转移农民、富裕农民, 客观上都要求尽快改革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管理制度, 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和政治平等法则, 从均衡城乡负担、国民平等纳税角度出发, 积极推行城乡统一税制改革, 解决城乡及内外有别的二元税制对经济发展的扭曲问题, 使城乡居民的税收权利与义务平等, 消除不应由农民承担的税费份额, 让农民享受到应该享有的平等的国民待遇, 使城乡居民得到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

1.2 统一城乡税制是国家宏观调控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家有必要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收益进行有效调节, 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符合宏观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首先国家可以利用税收工具对农业生产者的盈利作合理调节, 以引导农业生产的产品结构适应国民经济的需要。目前我国农业主要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规模小且零星分散,对市场的储存度和敏感度较低, 具有相对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而政府可凭借信息资源优势, 利用税收政策,影响农业生产价格及利润, 进而引导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 有效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其次, 国家税收参与农业经济领域的生产经营成果分配, 是市场经济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整体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现代农业企业将越来越多, 这种现代农业企业应当与其他工商企业一样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依法照章纳税, 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方能真正体现市场机制的公平性。第三, 国家对农业生产者收入的合理调节, 将有效遏制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矛盾, 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 财富的积聚效应在农村同样不可避免。因此按照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对农业生产者收益予以适当调节, 对建立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3 统一城乡税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但我省当前的实际情况看, 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远落后于城市, 要逐步实现中央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 无疑需要庞大的建设资金。而在公共财政框架下, 税收的受益原则定义了公共产品的享受与购买在群体上要体现相对一致性, 公益事业的资金筹措与安排在地域上也具有相对的同一性。近年来, 党和政府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等一系列政策, 相继取消了屠宰税、三提五统、农村教育集资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取消了“两工”, 最终又废除了农业税。同时, 中央和地方财政采取转移支付方式, 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建设与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但是应该看到, 这是在特定时期的优惠政策, 并非长久之计, 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 最终还是要靠当地经济的发展。1.4 统一城乡税制是完善我国税收制度自身的内在要求建国以来, 我国在城乡一直实行的是一种“二元税制”, 对农村的税收活动, 在税种设置、税法依据等方面, 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工商税收中很少有涉农内容。从地域上看,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明确规定农村地区不征税, 城建税农村也按1% 比例征收。从农产品流通上看,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明确免税。从农业生产经营收益上看, 由于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为经营单位, 基本上自产自用, 商品化程度较低, 实物收益难以货币化, 加之绝大部分农民确实仍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下, 故此尽管个人所得税虽未明确对其免征, 但面对每月达1 600 元的税前扣除额, 实质上并没有介入。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基本上只适用农业税, 现废止后, 相应的税制改革完善方案有待制定, 农村税收制度已成真空, 这本身也是国家税收制度不完整的一个体现。因此, 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农业经济现状, 科学设计税制, 充分发挥国家税收对农业经济的调节作用, 是完善我国税收制度自身的内在要求。

2 当前建立城乡统一税制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我国从一个独立的农业税制转变为城乡统一的税制, 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已向实施城乡统一税制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 当前实行统一的城乡税制面临许多困难。

2.1 税费改革相应的其它配套改革是实行统一税制的前提和基础税费改革并非一蹴而就, 也不仅仅是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而是一次农村经济利益的大调整。它涉及到与其它现行制度配套改革的问题。按照均衡制度观理论, 各个制度间是相互关联的和相互依赖的。如果一项新制度的安排与现存的制度不相协调,那么这项制度的结果均可能不能完全实现改革的初衷。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即在于借此推动乡镇大刀阔

斧进行机构改革,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 减人、减事、减支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即以改革促改革。但在后来的实践中, 由于基层财政普遍困难, 工资拖欠、债务沉重、财力增量不足等问题的存在, 使农村税费改革推进的动力也显现不足, 各项配套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农村税制改革能否成功,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配套改革措施能否及时到位。农村税费改革要跳出单纯改变税制的思路局限, 只有当国家行政、经济、社会制度的综合改革相互配套并且初具成效时, 统一城乡税制才能水到渠成。

2.2 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是影响目前实行统一税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居民收入普遍偏低, 没达到城市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1990、1995、2000、2002、2003 年我国农村居民纯收入每年分别为686.31元、1 577.40 元、2 253.42 元、2 475.63 元、2 622.24 元。西部地区的收入更低, 以西部开发12 省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说明, 在1990、1995、2000、2002、2003 年居民的纯收入分别为552.7、116.78、1 661.03、1 820.78、1 936.01元。我国城市居民的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为每月800元, 从上述得知, 2003 年我国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每月仅为218.50 元, 西部地区为每月161 元, 而且农村的纯收入中所包括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并未扣除农民的劳动投入, 可以说与城镇居民相比实际上比这个比例更低。因此说, 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过大, 使得城乡税制的统一缺少了一个重要的征税动因。

2.3 农村的商品化程度和文化程度是实行统一税制的重要因素从实践上看, 农业税收制度是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内外部因素变化而变化的。是否进行农业税制改革及其改革的彻底程度如何, 受制于农业的自给半自给程度或商品货币化程度、农业的经营规模、农民的素质如何以及税收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征收手段。设计税种和征收方式总是要考虑实施成本、纳税成本和政治成本, 并对此进行反复核算的。如果在我国农村实行城乡统一的税制, 由于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和非固定工资, 税收征收方法的选取必须符合目前农村的现实情况。但由于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纳税意识较差, 加之于农民数量众多, 商品化程度低, 靠农民主动而真实的申报清缴, 似乎不太可能。另一方面, 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业生产单位规模普遍偏小、分散, 征税机关没有条件和手段建立健全的核算体系准确核定农民的收入, 税收征管困难, 征收成本提高。这些因素客观上为统一城乡税制增添了一定困难。

3 建立城乡统一税制的主要对策

当前统一城乡税制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要通过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 实现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1 对农业生产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农业生产承受的自然风险比工商业大, 不同区域农民的收入差异较大, 而且我国大多数农户经营规模很小, 收入普遍较低, 对农民开征所得税, 确实存在计税所得难于确定、征管困难、税收成本高等问题。因此, 在个人所得税的计征上, 将个人所得税改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借鉴国外解决农业个人所得税的成熟做法, 采取农业标准课税法, 即以确定的标准农业所得作为基准, 结合土地面积情况计算农民的农业所得, 作为课税的依据, 可将绝大多数农民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享受税额免征的待遇。对种植、养殖大户可参照个体工商户适用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但扣除范围也应宽一些, 减免税的优惠项目应多一些。对农业生产达到一定规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农业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并允许就农业生产的全部收人扣除必要的生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纳税。

3.2 对农业初级产品征收增值税取消农业税后应将农产品和农林特产品等农业生产领域的收入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由于农业生产单位和农业交易规模普遍较小, 缺乏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在对农业增值税的征管上实行优惠税率, 自用部分免税, 只对销售部分征收。对不能按正常方法纳税的农产品, 可采用变通的方法进行补偿, 如欧盟对农产品实行统一的加价补偿法,即在销售农产品时, 按照所销售的农产品价格和统一加价补偿率, 向产品的消费者增收一定的加价额, 作为农民在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的补偿。起征点的设置应使绝大部分或几乎全部小规模的农户免征增值税, 既体现对小规模农户的税收优惠, 又减少征管难度, 降低税收成本。对一些收入高、增值税调节不到位的农产品, 如烟叶、毛茶、海参、鱼翅等贵重食品, 可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调节。

3.3 城乡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我国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只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土地, 农村及设在城镇、工矿区以外的大量企业无须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也有违税收公平原则。就将现行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 城乡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 凡是使用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把农业用地作为土地使用税中的一个税目。税率可根据农业用地所处地区、肥沃程度等自然条件划分等级, 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按年征收。农业土地使用税中还应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对从事山地、荒地、滩涂等开发性生产项目, 给予一定期间的减免税; 对“老少边穷”地区或因受自然灾害而减产绝收的实行免税; 对农村的非农业用地和农民的住宅用地给予免税等。

3.4 改革房产税, 建立完善的房地产税制一是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二是扩大征税范围。将单位和个人的房产不分生产经营还是自用、不分座落在城镇还是农村, 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实现宽税基的广泛征收, 更好地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 三是对负担房地产税有困难的城市低收入者、下岗职工、贫困农民、孤寡老人和遭受天灾人祸的纳税人等给予税收减免, 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 四是在税率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 切实保证减轻农民实际负担,不增加或少增加城镇居民的负担, 实行薄税政策。

3.5 制定对农民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是一条总原则。在统一的税制下, 无论哪个国家, 都会出于保护农业的考虑在税率和抵免等方面对农民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低, 长期以来农民负担重, 农村需要休养生息, 不应把从农业中征税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来源, 因此在税收政策上对农民应该有所倾斜和优惠。

取消农业税后, 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到农村综合改革阶段, 而统一城乡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是这个阶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城乡实行统一的税制, 给予农民税收上的国民待遇, 才能为城乡产业发展提供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平台, 才能为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提供制度保证, 才能使国民经济早日摆脱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通过税收调控,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促进社会资源产生最大的效益, 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

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原则;思路;发展

1 村镇规划突出问题

1. 1 规划管理法律地位未真正确立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不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体虚置或弱置,影响城乡发展和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界定各执己见,在实际管理中执法主体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有些地方长期以来没有规划机构、没有编制规划、没有规划执法权,造成规划管理工作举步艰难。

1. 2 规划管理机构无统一规范依据

城乡规划法中尚无统一具体的规划管理机构名称设置规定,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存在着与《城乡规划法》所赋予职责不相符的问题。1)机构设置名称不规范。当前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不规范表现在名称不规范、归口不规范、级别不规范、编制不规范等方面。2)机构设置体系不健全。规划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体系,城乡规划管理没有达到它应有的覆盖面。有些地方没有专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制镇规划基本是空白,急需加强此方面的工作。

1. 3 规划权限界定不明影响城乡规划整体发展

《城市规划法》明确赋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十种管理权限并要求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有些地方未严格按法律赋予的权限进行规划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下放规划管理权,人为造成规划管理秩序的混乱,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副作用。

2 村镇规划原则

2. 1 用地统筹和城乡统筹

用地统筹的核心是土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指产业和城市发展高度融合、在单位土地上产值最大化的土地高效利用、科学的土地规划比例和人居产业联动发展。城乡发展统筹是以社会均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主要是指通过产业的发展吸纳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民就业,通过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协调城镇化进程中产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通过城镇的辐射效应带动农村发展,融入区域大发展,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施。

2. 2 生产性投入和生活性投入

在城镇化建设中政府需要通过引导性投入建立新的产业发展平台,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投资拉动产业发展。生产性投入包括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投入、产业服务平台投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生产性服务业投入。生活性投入包括公共设施投入、居民消费投入、城市环境建设投入、市民安居投入。两个投入可以解决政府独自实施城镇化的资金困境,同时调动企业、居民的城镇化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城镇化建设的效果。

2. 3 被动城镇化和主动城镇化

被动城镇化是指政府引导下城镇扩容和本地农民进城,主动城镇化是指市场引导下产业聚集、城镇扩容和外来人口就业要求我们在城镇化进程中,以更加微观的视角来解决城乡发展的问题。让城市的现代文明、城市的活力涌到农村去,让农村也充满着城市的生机和活力,而且要让农村的田园风光来点缀城市,使城市的生活环境环绕着优美的田园环境。

2. 4 平等的市民待遇和平等发展机会

平等的市民待遇是指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权益保障,享受到与原有城镇居民同样的身份待遇,平等的发展机会指的是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收入保障,通过产业的发展保证农民变市民过程中,农民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的充分就业机会。平等的市民待遇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户籍等若干领域的改革,使农民在身份上和城市居民平等。平等的发展机会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应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为进城农民提供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基础保障。

3 方法及思路

3. 1 扩大总体规划区域

总体规划范围扩大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作出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3. 2 深化城镇体系规划

加深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深度,增强它的系统性、预警性、整合性和可操作性。城镇体系规划可以延伸到村庄,对村镇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布局,配合土地利用规划,从区域的角度对村镇的整治和发展起指导作用。

3. 3 城乡一体化的规划

城市和农村应该一起统筹规划以解决面临的问题,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一体的土地制度、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制、一体的基础设施体制、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

4 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

4. 1 村镇建设目标要与农村发展的核心目标相联系

在村镇规划建设过程中,按照“量力而行、适度集聚,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的要求,加快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以现有的行政村为中心,按规划保留、扩建、新建三类标准,完成农村集中居住点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通过一定时间规划建设,将自然村庄逐步迁并农民集中居住点,对规划外的原有自然村庄逐步完成土地复垦。认真编制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通过制定科学规划引导乡村发展,实行分类分区指导,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注重实现民众的自我管理和组织。

4. 2 有整体的长远规划并吸收民众全程参与

强调城乡规划立法的重要性,将指导性区域规划上升为立法性规划,明确要求制定相关村镇规划,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村镇建设规划分层次进行,形成市域、乡镇、村庄三级完善的规划制定管理体系,规划从上到下呈金字塔形,形成规划统一、区域统筹、公众参与的完整体系。在村镇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实现权力和决策权力再分配,让农民参与进来,组织起来,对当地公用事业建设产生认同感和拥有感,保证村镇的可持续发展。

4. 3 村镇规划建设监管机制和过程管理

建立以乡镇、村为单位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村级成立规划建设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乡镇镇区的管理可以纳入市域的总体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总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不断提高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小城镇建设应开展专项设计,按照功能定位准确,坚持节能节约的原则设计。采取相对集中公共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和公共设施配套经费的开支,避免城镇化进程中的浪费现象。

5 结语

村镇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关乎城镇化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规划既是行动的纲领,也是行动的方案。推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必须把村镇规划作为龙头,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城乡统筹、市域统筹、经济与社会建设统筹、人与自然统筹等角度来考虑,坚持高标准编制规划,并通过搞好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工程。

参考文献:

[1] 仇保兴. 中国城镇化机遇与挑战[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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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钿. 新农村规划设计的探索与思考[J]. 小城镇建设,2005(21):1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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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黃家驷. 加快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J]. 小城镇建设,2004(7):53-55.

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在我国,自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战略以来,城乡统筹发展很快成为经济学和社会学界的热门话题。但在(职业)教育学界却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充分理解并实现职业教育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更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可以预见,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推进(职业)教育的城乡统筹发展,将成为职业教育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首先,从城乡统筹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的客观需要来看,职业教育必将成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2005年)中提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把城乡统筹发展作为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途径。这一指导思想明确了城乡统筹发展的中国特色和基本途径。也就是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是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为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一个重要前提是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这在客观上要求提高广大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因此,职业教育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培育合格劳动者。实现转移农民的再社会化,推进城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有序流动,从而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这也是城乡统筹发展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从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来看,城乡统筹发展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在经费、生源以及教师队伍、实训条件、见习就业机会等方面,都存在着城市职业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之间的资源配置错位。一些城市职业学校因生源萎缩造成办学规模缩小、办学资源闲置,而同时又有一些农村职业学校因缺少优质的办学资源,其办学质量处于低水平状态徘徊,这种资源配置不合理和不平衡现象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整体上影响了职业教育办学功能的发挥。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方面作出了许多努力。职业教育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一直备受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研究界的关注。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农村职业教育、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培训等,各级教育部门在不同时期都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措施,并涌现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和成果,在客观上为职业教育能够更好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和实践基础。

对于职业教育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正如周济部长(求是2004-11)指出的,职业教育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进行大胆创新,要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统筹,城市的职业教育要打开城门,农村职业教育也要走出农村,城乡职业教育共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同时要实现发展思路、发展机制的改观,即坚持就业导向,抓住企业和农民的需求,实现办学指导思想、模式、机制及体制的转变,发挥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优势,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这为今后我国职业教育的城乡统筹发展指明了方向,也给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职业教育研究的新课题。

那么,如何破解和研究职业教育与城乡统筹发展这一命题?这不仅需要通过经济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多视角理论分析,提出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理论:还需要通过政策框架的重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职业教育的制度创新,探求具有可操作性、实践性强的职业教育政策设计和模式建构:要以实验研究为主,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嫁接、历史与现实的对话,尝试多学科的理论研究与多层面实践探索的交错互动、立体多维的研究;并通过理论研究者、省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研究机构的研究者共同合作,在职业教育规划、经费、招生、专业设置、实训条件、教师队伍、实习和就业等方面提出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策略。

可以相信,由于有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和扎实的研究助力,城乡统筹发展必将成为今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子系统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将发挥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既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经之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既有城乡职教资源分布不均造成的发展起点不公平的原因,也有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所导致的两者发展过程不公平的因素。发展起点与过程不公平致使发展结果不公平,最终导致城乡职教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要想实现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建立统筹城乡职教发展的规划机制,提高对农村职教的资金投入;创新城乡职教发展的管理机制,加大对农村职教的政策倾斜力度;健全统筹城乡职教发展的市场机制,加大对农村职教的市场引入。

[关键词]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城乡一体化公平

[作者简介]张涛(1987-),男,安徽亳州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管理、教育战略规划;罗旭(1988-),男,侗族,贵州凯里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彭尚平(1956-),男,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管理、技术经济管理。(四川成都610064)

[课题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发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JA080197)

城乡一体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国家把统筹城乡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得到整个社会的广泛认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而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更好地整合城乡职业教育资,统筹两者的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已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研究领域,同时也对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挑战。

一、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与城乡一体化的内涵及关系

1.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作为职业教育发展新理念,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所提出的一种全新的发展思路,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全新要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质就是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对职业教育分离发展的束缚,把城乡职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使城乡居民以平等的身份享受职业教育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以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优化城乡职教教育资源配置和调整职教政策为手段,来实现城乡职教资源的优势互补、双向流动,最终达到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良性互动①。

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看,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是指在教育公平原则的指导下,把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作为一个统一体,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束缚,以城乡职教资源双向互动为节点,构建城乡职教内部要素的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新型战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职业教育新体系,使城乡职教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功能得以全面的发挥。要真正实现城乡职业教育的统筹发展,在城乡职业教育的规划和管理中,就要注意考虑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四性”要求,即“发展规划的全局性、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发展过程的双向性、发展速度的协调性”②。

2.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理念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的“乡村城市化”和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的提出。对此,恩格斯科学地预见到“城市和乡村由分离、对立走向融合”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并指出“城市与乡村相互对立的消除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而且是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③。马克思也进一步提出“城乡之间的对立的条件就是私有制存在,也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得以存在”④,实现城乡融合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⑤,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及伴随着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发展而推进的城市化才能实现城乡融合。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历史轨迹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⑥。城乡一体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发展条件下,城乡之间各个要素实现自由流动、相互协作、优势互补、相互融合,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的和谐状态和过程。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城乡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中任何一方的进步发展不是建立在牺牲对方的基础上,而是基于对方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对城乡之间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所处的地位、功能和作用进行清晰的界定,实行协调统一与均衡融合为核心的发展模式。

3.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与城乡一体化的关系。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与城乡一体化二者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体。一方面,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步骤和路径,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以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建设,构建和谐新型城乡关系的必要举措,也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总之,统筹城乡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助推器。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开展,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资源的优化整合,必将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的协调、有序、稳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既为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城乡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我国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打破职业教育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推进城乡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协调城乡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仍然不足,城乡职教之间存在着不平衡与不协调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制约了职业教育服务功能的发挥,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起点不公平。正义的原则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也要求平等地分配社会资源,这样才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否则会导致人们发展起点的不平等⑦。城乡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导致了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起点不平等。城乡职业教育在资源分布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管是在硬件设施上还是在软件上,农村所拥有的教育资源远远落后于城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的数量很少,且农村人口基数大,但是职业教育的整体覆盖率太低,使得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更少,难以满足农村地区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一方面,在现实社会中,城市职业学校拥有的教学场地、建筑设施、教学设备、教育资金等普遍优于农村职业学校,造成了城乡职业教育起点上的严重不平等。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学生也很难获得同城市地区学生同等的发展机会、同等的教育内容体系以及同等的评价体系。

其次,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的规模小,教学设施不齐全,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一方面,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上不尽合理。很多农村地区的职业学校,教师的文化素质都不高,学历层次较低,不仅年龄偏大,自身的知识水平也有待提高。其中中青年教师数量偏少,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并持续向“哑铃式”结构发展。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村地区的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知识水平的扩展。另一方面,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偏低。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水平低,生活条件差,又没有较高的收入,很难吸引优秀的人才,更不可能留住优秀的人才。并且,农村职业学校教师数量也不足,在教学任务不变的前提下,加重了单个教师的教学任务,同时也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升。

最后,农村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落后,缺乏足够的财政投资。一方面,在教育实行分级管理的前提下,政府财政收入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城乡教育经费投入的多寡。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低,人均收入低,加上自身的短视行为,导致农村居民个人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基层政府由于自身财力有限,在教育经费的问题上往往是力不从心。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不足,也未能有效弥补农村提供职业教育经费所出现的资金缺口。由于办学资金短缺,无法改变农村职业教育落后的现状,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2.城乡职业教育二元结构体制,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过

程不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是指教育制度在设计和实施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让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对等的教育来实现自身发展。由于历史、政策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导致了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巨大差距,从而导致城乡职教过程不公平⑧。

首先,教育政策的重城轻农导向导致了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过程的不公平。由于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差异,城市不管在经济建设还是在发展教育上都比农村有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财政支持。政府往往根据区域的级别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相关的教育政策、财政政策,使得城镇地区在拥有更多资源的条件下享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在这个过程中,城乡职业教育之间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城镇在初次的资源配置上已经优于农村,起点的不公平加上政策制定时的城市偏向,使得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落后于城镇地区。

其次,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重城轻农偏向进一步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公平。我国教育领域实行的是“国家指导,地方负责”的分级管理体制,教育服务责任的实施大部分落实到了基层政府头上,而基层政府提供教育服务时往往缺乏上级必要的财政支持,加上农村地区财政收入的有限,致使农村职业教育后续发展能力不足。这种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的制度设计让基层政府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力不从心。公共财政政策缺乏公平性,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矛盾突出,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和扶持水平较低,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偏远地区,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基层政府财政收入很少,上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加上资金的使用效率很低,使得农村职业教育均等化建设缺乏有力的财力保障。

3.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起点和过程的不公平,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结果不公平。教育结果公平是指学生在完成学业教育后,都能达到学业上的成功,在步入社会后能获得均衡的就业和发展机会。教育起点和过程公平是教育结果公平的前提条件,教育结果公平是教育的起点和过程公平的逻辑结果,由此可见,教育的起点和过程不公平必然导致教育结果不公平。同一层次的毕业生在学识和能力方面参差不齐除了与其先天因素有关外,还与他们在学校里享有的教育资源密切有关。

城乡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以及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有很大差距,而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在各方面相对落后必然会影响到学生的培养质量和未来的发展机会,对农村职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也势必会产生影响,使得农村毕业生要想获得较好的社会待遇,就必须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与农村职业学校相比,城市的职业学校拥有更先进的培养模式、更好的教学设备、更高的管理水平、更优秀的教学队伍,这些丰富的教育资源为城市学生提供了更高的平台和施展才华的环境,最终使得城市学生在求职时比农村学生拥有相对更强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城市职业学校所处的市场环境比农村更具优势,城市能提供学生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学生也会有更多的选择。而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就业市场发育不成熟,难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学生们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和生存压力,这也是由于城乡资源分配的差异造成的。城乡职业教育起点不公平是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结果不公平最深层次的根源,加上相关政策在制定、执行过程中的城市偏向,进一步拉大了城乡职业教育之间的发展差距⑨。

三、统筹城乡职业教育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如何统筹发展城乡职业教育,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学术上不仅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在现实中更具有实践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城乡职业教育存在种种问题,已对城乡一体化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根据城乡教育、经济、文化一体化良性互动的内在要求,深化城乡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机制,提高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规划是实现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基础,建立健全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规划机制也是实现职业教育与城乡一体化良性互动的重要前提⑩。制定统筹城乡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坚持区域内共生共荣、区域间良性互动、城乡间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这也是基于一定区域范围内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职业教育所处的发展层次、发展特点以及现有的发展战略为前提,以城乡一体的发展为目标,对未来一定时期内该区域的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进行战略规划,使城乡二者之间能够协同发展,最终实现办学效益最大化。着力构建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规划机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机制。目前,我国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起点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教育基础设施的不公平配置方面。要实现城乡职业教育起点的公平,实现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就必须在推进城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方面通盘考虑、协调布局、稳步推进。相对于城市职业教育,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办学设施设备条件较差,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也是国家历史上长期重视城市发展,忽视农村建设的必然性结果。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坚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强城乡职业教育设施的衔接、互补,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共建、城乡联动、城乡共享”。具体来讲,要缩小城乡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的差距,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的基本平等,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的起点公平。一方面,要制订并实施规范化的乡(镇)一级农村职校和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乡(镇)农村职校,启动建设装备齐全、资源优质、服务质量高的农村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使其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技术推广、开发的中心基地。另一方面,通过人才培养革新、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共享等方式,来推动城乡职业学校协调发展,使其成为城乡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平台。

其次,建立健全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财政投入规划机制。财政投入是实现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足够的财政投入也是实现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在欠发达农村地区更是如此,加上农村剩余劳动规模逐渐扩大,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求。并且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公共品属性,而公共财政对其投入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功能的发挥。为了打破城乡职业教育二元化格局,最重要的是增加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职业教育财政投入随经济增长而持续增加。因此,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要着手建立统筹城乡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规划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实行城乡职业教育均等化发展的财政政策。

最后,建立健全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师资培养规划机制。师资是办好教育的基本条件,教师素质是农村职业教育质量得以保证的重要条件,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支撑,职业教育也不例外。统筹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除了保障硬件设施齐全外,还要兼顾“软件”建设,即师资的培养工作。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市中心”的发展取向,具有较强的制度惯性,城市集聚了大量优质的职业教师资源,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远远优于农村。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缩小城乡职业教育师资力量的差距,应着手建立统筹城乡职业教育的师资培养规划机制。

根据职业教育自身特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定位,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规划应与城乡一体化所需人才的能力要求相一致。一是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加大政府对城乡师资的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农村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工作;二是政府应加强城乡职业教育师资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引导城市职业院校对农村职校进行对口支援,主动担负起农村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达到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共同发展的目的;三是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技师类人才作为农村职业院校的兼职教师,并为他们提供技能教育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农村师资短缺的困境;四是要不定期和定期地将师范院校毕业的在职教师送到相关岗位上进行培训、学习和锻炼,帮助他们了解、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积累实践经验。

2.创新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政策倾斜力度。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实行的是“二元分割”的管理体制,走的是一条城乡相互独立的发展道路,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两极分化,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差距非常明显。现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要求。因此,构建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新格局,要建立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制度安排。

首先,打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束缚,完善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设计。为了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政府就必须打破传统二元管理模式的限制,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管理体制。这就要求要以政策为先导,完善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安排,彻底打破二元结构,突破二元体制的束缚。具体来说,一是要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建立一个能够打破按照所有制、行政级别、城乡来规划职业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二是要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 展,政府必须保证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政策的公平公正。在我国,城市在职业教育上往往比农村拥有更多的政策优势和财政供给。要改变这种城市偏向的政策,国家应对当前城乡职业教育政策不平等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公平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在一定条件 下,注重政策的农村倾斜力度,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起点。

其次,革新职业教育城乡分离的发展机制,构建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公平正义的制度。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城乡分离的管理理念,将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纳入统一的战略发展中。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要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重点,完善教育公平所对应的相关制度安排。因此,要以“公正平等”为导向,以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切实保障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制度的公平、有序、有效供给。同时,制度的设计要体现公平价值、人本价值、民生价值,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有职业教育资源的权利。

最后,在注重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设计公平性的同时,还应完善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补偿制度。当前,我国城乡职业教育发展制度很不规范,农村职业教育制度设计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城乡二元的制度设计仍然存在。因此,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建设,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于尽快缩小城乡职业教育的制度性落差,实现制度上的平等,以构建城乡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3.健全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市场机制,加强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市场引入力度。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必须要有公平的外部市场环境作保障。因此,引入市场机制是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快城乡职业教育的市场化改革,形成公平合理的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市场竞争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城乡一体化的办学市场。目前,我国城乡职业教育办学主体较为单一,市场化程度低。政府作为办学主体,统揽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各个方面,缺乏市场竞争机制,可能造成办学低效率、人才培养水平不高的弊端。城乡职业教育具有很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其直接为地方经济服务。因此,要加强对城乡职业教育办学市场化的改革力度,吸引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到职业教育的办学中来,特别是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实现办学性质、办学形式以及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以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

其次,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城乡一体化的招生市场。要统筹城乡职业教育招生市场,首先要全盘考虑自身的办学力量,以及城市和乡村的职业教育生源的状况,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统筹城乡职业教育招生要求把城乡的生源看成一个统一体,打破区域的限制,城乡的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能力提供学习机会,只要学生有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供给和需求的双方可以自愿双向选择。但对于农村职业院校招生困难这一实际问题,国家可以在实施一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比如减免学费、帮扶就业等形式吸引考生积极报考,这同时也保证了农村职教资源的充分利用,缩小了城乡之间的生源差距,实现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

最后,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学生走向就业岗位的平台,就业市场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就业。因此,深化劳动力就业市场改革,构建公平合理的城乡一体化市场制度,是城乡职业院校学生实现公平就业的外在要求。通过建构公平竞争的就业市场环境,以此带动劳动力在城乡间、区域间的自由流动,确保城乡劳动力拥有公平的就业机会。但我国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程度仍然较低,劳动力市场改革仍未取得有效进展。一方面,要逐步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壁垒的制约;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安排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就业的限制,尽量减小“地方保护主义”对劳动力跨区域自由流动的阻碍力度。

四、结语

职业教育在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必须对城乡职教资源进行公平、公正、有效、合理的分配,促进城乡职业教育起点、过程、结果的平等。针对目前我国各区域间城乡差距各自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以统筹城乡职业教育为契机,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城乡职业教育之间的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过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职业教育的改革进程中,要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立足于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积极探索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之路,为实现我国城乡一体化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注释]

①张小林.城乡统筹:挑战与决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80.

②顾馨梅,苏君阳.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基本内涵与社会价值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30):18.

③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8.

④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9.

⑤Rondinelli,Dennis A.Secondary citi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policies for disf? fusing urbanization[M].BeverlyHills:Sage Publications,1983:31.

⑥顾馨梅,吴志娟,水淑燕,等.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初探[J].中国成人教育,2011(1):86.

⑦(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6):14.

⑧熊卫平.论实现城乡教育公平的策略问题[J].当代教育论坛,2009(1):18.

⑨张雅君.教育起点的不公平与学校教育公平的实现[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4):2.

⑩姜作培,马亮.职业教育与城乡统筹发展的良性互动[J].职业技术教育,2010(16):57.

10马建富,董存田.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理论预设、原则与着力点[J].教育与职业,2012(3):11.

11雷世平.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路径:城乡统筹发展职业教育[J].职教通讯,2010(2):33.

12董仁忠.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研究[J].职教论坛,2009(21):13.

13铁明太.城乡职业教育发展失衡及解决机制初探——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11(12):76.

14彭尚平,张涛,曹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J].教育与职业,2012(14):7.

15蔡昉,都阳,王美艳.中国劳动力市场转型与发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67.

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我国城市社区当前治理现状和水平与党中央提出的“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基层管理目标存在着文化层次与建设需求之间的矛盾。高职院校作为城市社区地域属性中的集合份子,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两大使命要求其在区域文化建设中贡献出更多的力量。本文以四川成都多所高校开展的“校社合作”为研究蓝本,旨在通过研究高职院校与社区两个主体之间的合作案例,探索地方高校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社会建设和发展的路径及方法,促进两者共同更好发展。

关键词:校社合作;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路径

作者简介:韩天爽(1978-),女,蒙古族,吉林伊通人,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教务部部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设计、教育教学管理。

城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我国城市化推进较晚,在2000年前后国家出台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之后教育部也推动浙江等发达地区带头创建了几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在提升居民素质和社区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全国各地区城镇化进度差异较大,以成都为例,作为城市化进程中重构而成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城市社区,当前治理现状和水平与党中央提出的“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管理目标存在着文化层次与建设需求之间的矛盾。

2017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五大职能中的“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两大重要使命。高职院校作为类型教育,除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这一最根本任务之外,服务区域的特点更为鲜明[1]。作为城市社区地域属性中的集合份子,通过直接参与地方文化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等发挥更大的社会服务功能,是新时代社会事业发展对高职院校提出的新要求。

高职院校如何利用其文化输出功能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助力,促进城市确立“文化自信”“更好构筑中国精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下文将结合省会城市成都所辖的一些“校社合作”实例,对这一问题作以探讨。

一、前提和保障

(一)现状调查

社区方面:在对成都11个辖区中的成华区猛追湾祥和里社区、龙潭街道华泰社区、和成社区等3个社区,龙泉驿区民乐社区、十陵社区等2个社区,天府新区安公社区等全市共10余个社区及其上级主管街道办事处为期2年的跟踪调查发现:基层街道、社区对于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国家环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以及落实《四川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川民发〔2017〕157号)精神抱有极大工作热情和干劲,经过努力,促进了当今成都市“城市有变化、市民有感受”的面貌。但笔者调研过程中发现以下两个最为突出和关键的共性问题:

1.硬环境建设偏“硬”。硬环境指硬件改造、基础设施完善方面。从办公环境看,街道和居委会办事处工作条件改善不少,更为便民;从公共条件方面看,院落整治、房屋改建、休闲健身设施、阅读室建设、垃圾站处理等显而易见的环境改观上普遍效果明显。但整体来说属地特征表达不足,甚至在文化宣传栏布置上都有很大的趋同性,欠缺特色。

2.软环境建设偏“软”。社区建设中的软环境归为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普遍管理素质的“软”,整体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性结构未建立是主要因素;二是透过居民文化娱乐形式、待人接物礼节、生活审美情趣等展现出来的思想觉悟和精神风貌的“软”。管中窥豹,列举一例:在对多家社区周边商铺调查发现,休闲茶楼的存在数量是仅次于饭店的第二位,这与抽样拆迁安置后的城市社区青壮年居民调查结果显示出的:很大一部分以出租房屋为主要收入来源,在个人技能和文化层次提升上没有自主意愿、主要生活方式为喝茶打牌的结果高度吻合。

高职院校方面:高职院校当前普遍推进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了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以成都市区内分部的64所(含一校雙校区的多所)高职院校来看:合作主体上,一般高职的合作伙伴以中小型企业、行业居多,国、省两级示范类高职在承接政府和大型企业项目有一定能力,但相比研究型、应用型的本科院校、重点大学来说差距巨大;合作形式上,除极少数如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与龙泉驿区万源路社区建立了6年以上的志愿者团队服务、成都纺织高等专科与蜀都区安靖镇蜀绣社区基地等建立了4年以上的技术传承合作等长期合作之外,绝大多数校企合作以实习实训、师资共建、课程开发等以高职院校为主导的形式占绝大多数,企业多以被动姿态出现。近两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与龙泉驿区十陵社区、成华区和成社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与温江区东宫寺社区在文化共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面开启了“校社合作”实践探索,初步成效较好。

调查结果综合显示:城市社区居民在农转非、农转商的过程中逐渐适应新的城市身份、承担社区建设任务时表现出力不从心,良好的社区文化尚未形成。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吴文藻认为“社区文化就是人们生存的物质条件与精神条件的有机结合”。成都市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需要高知的社会组织、机构围绕成都“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历史传承,带来社会观、城市观、经济观、历史观的文化构筑;与此同时,高职院校需要在“校社合作”上开辟道路,从服务周边基层居民思想和文化生活开始,提高服务能力和实效,进而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也就是说,社区文化建设既涵盖物质层面,更缺少不了精神文明建设,四川省在“十三五”时期,随着“两化”互动、“三化”联动、统筹城乡进程加快,社区作为省会城市中的派出组织,要达到国家、省市对城市发展的要求,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二)前提保障

1.政策层面。教职成〔2016〕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中说“各省、市(地)可依托职业院校等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统筹指导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2017年6月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后,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这些政策的出台,都为“校社合作”文化共建指明了方向。

2.操作层面。社区需要:找出问题;提出需求;开出项目;列好指标。

高职院校需要从顶层设计做好服务体系构建,以保障服务的完整性、设立专门对接社区的服务机构,以保障服务的针对性、制定出文化社区建设的服务流程,以保障服务的规范性。

当然,要保证具体项目的有效开展和不同社区文化的特色打造,在问题查摆的阶段,可以是双方共商的结果。因为文化的含义包罗可被传承的“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高校需要用具体的项目推进文化建设,使其最终外化为居民生活品味的提高,需要针对不同社区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和设计。

二、途径与方法

利用“高校社区共育”模式更大发挥高校在教育资源、活动组织等方面的优势,为社区工作特别是党团、文化建设提供更科学合理的策划和组织开展,解决社区服务主体单一、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等问题;同时,将学生志愿者活动、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与社区基础文化活动相结合,即让学生得到实践锻炼,又解决了社区服务、宣传、活动组织等工作中存在的人力资源匮乏这一问题,将做好社区党团、文化建设工作与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责紧密联系在一起。高校利用其综合性、长效性、专业性特点自身教育资源优势为基础社区文化建设出谋出力,同时,社区服务活动为在校师生提供了丰富的社会实践机会,既能实践锻炼又能回馈社会,双方形成互助互利的共赢模式。图1为基于现状分析之后基于“校社合作”下的城市社区文化共建的思考导图。

(一)途径

1.教育牵线。按照“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精神,校社双方可按属地区格,以就近合作的原则搭建战略合作平台,高校可利用自身教育优势,针对当前社区文化建设显现的导向不明、格调偏低、同质化严重等现状,结合十九大对学习型社区建设的要求,从社区智力建设方面入手,以人才补济、文化输入为两个切入点[2]。对于像祥和里社区一样,建设基础较好的对象,可以考虑联合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尝试推行居民文化素养系统提升工程;对大多数文化建设脉络未清的社区,可以尝试校社结对共建学习团队,逐级开展文化、素质提升计划[3]。

2.活动搭台。文化活动是最好的合作载体,也是激发居民参与度的良好渠道。“校社合作”双方在通过对一定时期内的合作项目梳理,统筹思考,共建共享,以多种途径和形式共同建设具有文化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来推动社区整体文化可持续营造。作为项目策划方,高校在文化建设项目上具有天然优势,不论是党课党员培训、知识技能培训、文化生活体验还是幼儿学前教育、养老健康养生等方面都具备优质的师资培训资源及丰富的活动执行经验。系统的活动策划、按部就班地推行计划方案,不仅能保持合作的长效,同时更能保证及时“还治于民”,保证合作的透明度,吸取更多的客观评价。

3.资源共享。高校和社区都具有开放性,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合作的最根本基础是将“单位文化资源”转变为“社会共享文化资源”[3]。其一,共享人才资源。高校自2014年推进国家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之初,即明确了其“五大功能”中“发挥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其二,共享场地和设备资源。一方面,高职院校的教学场地、实验实训室、运动场馆等对社区开放,促进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和活动,有力地促进社区居民文体科教等活动。另一方面,城市社区的场地、公共广场、居民活动项目等向高职院校开放,为高校师生提供了向社会延引的实践场所,是促使高校社会为社会治理建言献智的良好渠道。双方通过资源的开放共享,在合作中共同提高和发展,共促和谐社会建设。

4.借智引智。社区文化建设属于服务群众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靠政府单一投入不能完全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要积极想办法、找途径,多元拓宽社区文化建设的投资渠道,用好国家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努力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勵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创造校社合作的经济基础[4]。

(二)方法

1.普及式文化建设。针对全社区人的普及式文化建设要从分层开始。第一类人,即社区工作人员。高职院校可针对其财务、文秘、宣传岗位人员,进行岗位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社区信息化工程;第二类人,即社区赋闲青壮年,通过电商、手工艺、现代化技术技能等培训,提高其就创业能力;第三类人,即老幼残等弱势群体,通过益智、康养等相关科普知识的讲座等,推动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社区居家养老工程建设等,增加特殊群体融入社会的机会和意愿。

2.特色式文化标签。社区文化地标对一个社区来说是凝练了其过去与未来的文化符号,也是展现其特色性的显性标识。针对成都市这座历史文脉较深厚、现代化发展又较快的城市来说,各个行政区都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发展理念,可据此校社共谋特色文化打造渠道[5]。比如,青羊区草堂路社区可结合“诗圣”文化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共同设计自己的文化体系,天府新区和韵社区可以与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就天府国际基金小镇文化打造地标特色,郫都区安靖社区可以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继续就蜀绣技艺传承和产品开发进行深度合作。总之,地文地貌与传统、现代文化相结合的共建形式是对城市社区文化味道最具有底蕴的打造。

(三)落脚点

1.环境文化方面

(1)环境改造。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的“城市”身份未完全展现出来,很大程度上在于环境的同一性,环境改造缺乏“艺术”元素。欧美国家对于艺术社区的专门打造已具有较长历史,甚至将艺术融于整个社区建筑群打造等。亚洲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城市社区建设更多地保留了民族性的痕迹。比如新加坡甘榜格南社区、韩国釜山的甘川文化村,都是大力挖掘当地历史、人文,并结合当代建筑设计语言将其融入当地人、文、地、产、景几个方面的展现。高职院校在新型城市社区的改造过程中的参与或承办改造项目,可从其特有的文化视角,综合更多功能性和艺术性元素,将艺术美感与行政功能更好结合,使社区呈现更多城市基因。

(2)标识体系。国家民政部2012年4月7日公布了“中國社区”标识后,全国逐渐推广应用。但笔者在调研的10余个社区中,只有2个社区将其用在了VI系统中,由此可见标识体系的概念在绝大多数社区管理者头脑中还未形成。成都市辖区内的高职院校基本都有艺术类专业,可利用这一优势为社区进行专属的VI系统的设计包装。形象文化具有地标性,同时具有名片效应,具有个性特征色彩和形象识别系统,既是差异化发展的城市元素,更是社区特色文化的外化展现,能够凝练社区文化内涵,增强居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2.行为文化方面

(1)社区党建。社区与学校共建党建园地,坚持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先地位,主要针对社区内的党员及党员积极分子开展,扩大到普通群众。通过系列活动开展普遍的政治宣传,武装群众思想和头脑。

(2)社区文化活动。通过对社区内的未成年人、中青年人、老年人,分年龄、分文化水平社区与学校共同开展针对性的青少年艺术培养活动、科普知识讲座、文艺展演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活跃居民文化生活。

(3)社区信息化建设。利用高校的信息化资源和技术,对社区内开展信息化培训及相关资源共享,改善当前本社区信息化手段不足的现状。

(4)社区居家康养辅导。专门针对社区内的老年人开展康养讲座、护理康养体验等活动,帮助社区居民建立老有所养的和谐环境。

(5)社区心理咨询。高校协助解决社区居民家庭纠纷、邻里不睦背后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定期接诊心理咨询。

(6)社区就业培训。针对社区拆迁改造安置后的居民中无业部分人群,利用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长,进行茶艺、绣艺、广告技术、自营餐饮、旅馆店面管理等就业、创业基本技术培训。“家有千金不如一技傍身”,社区青壮年的技能素质提高必然带动其精神风貌的提升,这也是文化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3.制度文化方面。社区与学校共建工作管理机构,成立社区、学校共建工作委员会,统筹高校和社区文化资源。委员会共同制定双方合作规划、建立相关制度、进行活动组织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从实践中研究规律,共同进行社区文化建设的制度建设,对社区和学校的价值进行高效整合。只有日益规范的制度和流程作保障,“校社合作”才能进入良性的循环,并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三、措施与手段

“校社合作”下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高校和社区发展到现阶段共同开发的新工程,还需要进行实践中的不断探索,为保证良好的推进,需要一些顶层设计和辅助手段[6]。

(一)整体统筹,把握重点

合作之初,社区与高校必须都要将共建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之中。合理统筹共有资源,设计长期、稳定、可操作性的共建内容,对共建周期内的合作成果进行先期预判。同时,要从重点突破,不能面面俱到,要抓实效。

(二)长效运行,机制保障

在合作的过程中,校社双方要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共同将合作向规范化和流程化建设,才能保证合作的长效性。另外,需要有必要的经费来源和保障,以保证各项计划有序推进[7]。

(三)加强学习,广泛宣传

利用互联网、宣传栏、活动本身等信息传播渠道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全体社区居民宣传,扩大合作成果的影响力,争取打造出“亮点工程”和建设名片;通过社区的居民逐步文明、和谐的氛围,进行潜移默化的精神风貌展现。

通过社校合作,将高校的“文化”资源引入社区,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品质,提供丰富、健康,颐养精神的文化产品,同时也提高了高校作为社区属地份子的建设参与度,增强了社区和高校的地缘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为建成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城市社区共同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赵娜.创新社会治理与社区文化建设——基于“清河实验”项目的一些思考[J].民俗研究,2017(1):139.

[2]陈乃林.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为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夯实基础[J].职教论坛,2016(21):76.

[3]汤文隽,陶迎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措施[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4):117.

[4]杨淑珺.路径如何选择: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的发展分析——基于杭州多案例研究[J].职教论坛,2017(33):56.

[5]杜君英.依托社区学习共同体推进社区治理的路径研究[J].职教论坛,2016(24):69.

[6]解红晖,金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路径探微[J].湖南社会科学,2016(3):35.

[7]曹凤云,邓彦龙.寻社区文化之根,铸社区文化之魂——社区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几点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7(2):112.

责任编辑 王国光

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1 正视农民工在城镇的“三难”, 促进农民工的迁出安稳与发展

1.1 农民工在城镇中面临的“三难”

一是由于就业技能的缺乏和信息的封闭, 农民由农村向城镇迁出难。二是受城乡二元制度分割的惯性影响, 农民工在城镇安稳难。三是受自身素质影响, 农民工在城镇持续发展难。

1.2 着力实施五大工程, 促进农民工的迁得出, 安得稳, 能发展

第一, 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首先是要充分整合各种职业教育资源, 加大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力度。进一步细分职业教育市场, 对新生劳动力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执业资格证书培训, 发挥培训学校强势专业优势, 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同时, 大力开展民间传统技术培训、“订单培训”, 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使培训对象学能所用, 素质明显提高。其次要进行农民工就业后的再培训, 让农民工能获得持续的培训保障。

第二, 实施农民工就业引导工程。一是建立健全劳务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二是大力培育农村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三是要建立劳务工作驻外机构。四是要保障农民工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和同等的劳动待遇。

第三, 实施农民工转户安居工程。一是放活户籍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民工, 全面放开进入城镇户籍管理, 鼓励带动亲属、子女进城入镇定居。转户前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 按政策规定年限仍可享受。转户随迁的亲属、子女享有户籍转入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二是加大进城安居扶持。改善农民工在务工地的居住条件, 鼓励用工单位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或给予农民工住房补贴;探索建立用工单位修建住房并按成本价出售给农民工, 政府给予建房税费减免机制;按照“政府组织协调, 企业市场经营”原则, 修建经济适用房, 或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廉租房, 逐步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三是鼓励长期在外务工、有比较稳定收入的农民工退出宅基地举家迁入城镇定居, 探索对农民工退出宅基地进行适当的货币或实物补偿机制。规划管理好农民工进城居住区, 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 加强城市社区居民与农民工迁居家庭的融合。

第四, 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程。一是推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推动制定灵活就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积极探索农民工承包地权益转化为养老保险缴费的具体办法, 积极推进市内县 (区) 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自由划转。二是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救助。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就业保障制度, 积极探索对输出人员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新路子, 及时将失业、遭遇灾祸或重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民工纳入救助救济范围。农民工转为城镇户籍后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可享受城镇“低保”, 返乡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享受农村“低保”。

第五, 实施农民工公共服务工程。一是改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条件。二是改善对农民工的医疗服务。三是完善农民工文化及生活服务。

2 正视农民工返乡创业难, 实现由劳务经济向创业经济的良性转变

2.1 农民工返乡创业难

一是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让农民工对回乡创业缺乏稳定心态。二是土地产权的不完整导致农民工创业资本缺乏支撑。三是基础体系建设不完备让农民工回乡创业增加了创业成本。四是农民工个体创业素质成为创业障碍。

2.2 提升创业素质, 优化创业环境, 解决创业难

2.2.1 加强思想引导, 培养他们的创业意识, 提升创业素质。要有目的地引导返乡务工人员树立本地就业思想和创业意识。特别是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 尤其要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 提高其创业愿望。

2.2.2 优化创业环境, 做好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帮助扶持工作。

一是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以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市场服务、资金服务、人才服务、政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支持和服务体系。整合社会创业资源, 将政府、专家、媒体、中介组织等为创业服务的各类信息, 统一纳入服务平台, 形成综合性、社会化的投资创业服务网络;在办证、信贷、劳动力招收、税收、用地等方面予以优惠。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 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 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建立创业项目库, 加强专家组队伍建设和创业项目评估, 提供更多风险小、投资少、适合于农民工的创业项目;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工业园区开辟回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 提供“一站式”服务, 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

二是改善创业融资环境。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信贷扶持。地方政府可协调金融部门, 出台政府担保抵押相关政策, 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激励机制, 切实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让农民工成为享受创业贷款权利的平等主体。同时, 政府部门可拿出一定数额资金建立创业基金, 扶持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增强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实力, 引导其加大对农民工的信贷支持;着力培育地方资本市场, 建立健全民间风险投资机构和融资中介机构, 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 积极兴办为民营企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股份制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 积极推动地方商业银行扩股增资, 加快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面向农村的信贷扶持;适当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的使用范围和贷款条件。

三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将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房屋进行确权登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开展农村房屋产权使用权流转, 制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政府尽快打造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品牌, 定期举办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农村土地流转洽谈会, 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 搭建经营项目与流转土地之间的桥梁, 打造知名的农村土地流转对接服务品牌;制定并落实好土地流转中用电、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同时, 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农业投入格局。探索建立农业投入市场化运作新机制。成立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和现代农业物流投资公司, 由财政分别注入资本金为基金, 并建立逐年递增的资本金增长机制, 建设投资平台。通过公司市场化运作, 引导集聚社会资金, 放大金融资金投入效应, 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投融资运作新模式, 破解农民工创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四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国家宏观政策,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加快农村生态治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支持农村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从外部环境着手化解农民工对回乡创业持有的“过渡”、“观望”等不稳定的心态, 进一步降低农民工的创业成本, 从而刺激劳务经济向实体经济的转变, 发挥农民工在农村经济中的幅射带动作用,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摘要:城乡统筹这一视角下的农民工问题本质上是指向农民工向城市转移和回乡带动创业这两条路径, 畅通这两条路径是发挥农民工承接城乡统筹纽带作用的有效切入点, 从而使农民工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并促进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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