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三方协议范文
抵押三方协议范文(精选8篇)
抵押三方协议 第1篇
协 议 书
贷款人(抵押权人):XX银行(简称:甲方)
借款人:XX公司(简称:乙方)
抵押人:XXXX公司(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丙方同意以自有的XX房地产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XX,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抵押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抵押总建筑面积总计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平方米。
乙方向甲方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该贷款提供XX万元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 XX至 XX,贷款用于满足合理资金需求。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及抵押登记机关各一份。
贷款人(抵押权人):XX银行(盖章)
借款人:XX公司(盖章)
抵押人:XX公司(盖章)
二○一一年月日
抵押三方协议 第2篇
遵弘担反年()字第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甲方与签订了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确保甲方能够如约履行与签订的借款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期限,月利率为‰,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向提供担保,丙方自愿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二、丙方提供的反担保清单:(见附件一)
反担保必须在发放给甲方贷款前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向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偿清贷款本息之日止,甲方、丙方不得出售、馈赠、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四、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登记、鉴定、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三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和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前算范围,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甲方和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乙方处臵反担保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和丙方;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和丙方。
八、甲方按期全部还清贷款本息的,反担保即自动终止,交乙方保管的财物应退还给丙方。
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和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除收回为甲方担保的贷款外,并可要求甲方和丙方支付单款总额100%的违约金。
2、甲方和丙方隐瞒反担保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给乙方,同时支付乙方贷款总额100%的违约金。
3、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总额10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以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或手印)
法定代表人:
抵押三方协议 第3篇
关键词:三方密钥交换协议,安全性分析,双向认证,计算性迪菲-赫尔曼问题,会话密钥,计算效率
0引言
如何使通信双方在安全性未知的信道上安全地进行信息交换,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学者们所关注的问题。为了解决通信双方如何在不预先共享密钥的情况下临时协商好会话密钥这个问题, Bellovin and Merritt[1]于1992年提出了两方密钥交换协议(2PAKE),使通信双方无需事先约定就能以临时协商的方式生成会话密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用户的存储压力,也更具实用性。但是2PAKE协议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尤其是安全性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证。因此三方密钥交换协议(3PAKE)随即被提出[2]:在原先的2PAKE协议框架中加入了一个可信的第三方服务器,通信双方在服务器的帮助下生成会话密钥。三方密钥交换协议在安全、实用方面的优越性使得它自问世起就成为了密码协议学家们的研究热点,也取得了一些列的进展,最早的3PAKE协议被提出没多久,就被Ding等人[3]指出其无法抵御不可预测的在线字典猜测攻击。2000年Lin等专家[4]也发现了该协议存在着被离线字典攻击的隐患,并提出了改进方案,但在新方案中所使用的公钥加密技术影响了协议的运行效率。2003年Sun等学者[5]提出了一个基于验证元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但同样因为使用了公钥加密技术而使得实用性不强,并且Nam等学者[6]随后指出该协议容易受到中间人攻击。2005年,Lee等学者[7]提出了一个没有使用公钥加密技术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但由于该协议计算量偏大,导致执行效率不高。2008年Liu等学者[8]在文献[7]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改进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同年,Li等学者[9]利用双线性对的性质也提出了一个高效的3PAKE协议,该协议具有较高的计算效率。但随后Deng等学者[10]发现这两个协议均容易受到内部人攻击等行为的威胁。2011年,Chen等学者[11]针对现有的大多数3PAKE协议不能很好地抵抗不可测的在线字典攻击的情况,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基于口令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CJ协议,并在CDH和DDH这两个密码学假设下,利用AIP模型证明了该协议的安全性。 但是该协议的指数运算量仍显得偏大,并且很容易受到假冒攻击,因此本文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一个简单高效的基于口令的3PAKE协议,并通过安全性分析证明了其安全性。
1CJ协议
1.1协议描述
A、B分别为合法用户,S为可信的第三方服务器,p为大素数,G为p阶循环群,g为G的生成元,PWA、PWB分别为A和S、B和S共享的口令。假设A要和B通信,协议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ROUND1A选取随机数x,r∈Z
ROUND2B把从A收到的信息{/A, XA, YA,
ROUND3S收到B的信息后,利用与A共享的口令PWA计算:r=YA/gPWAXA,X=XA/PWA,KA=Xr,验证
ROUND4B收到来自S的消息{Xs,Ys}后,取随机数y∈Z
B计算会话密钥sk=H3(/A,/B, KB, YB);用户A收到
1.2对CJ协议的攻击方法
(1) 假冒会话发起者发起攻击。
敌手E想假冒A和用户B进行通信,E任取一随机数PW
(2) 假冒会话响应者发起攻击。
用户A准备和用户B通信,敌手E截获A发给B的信息
该协议由于缺少完善的双向认证机制,尤其是缺少服务器对会话响应者的认证,导致容易受到假冒攻击。针对这个缺点,本文提出了一个简单高效的三方密钥协议,该协议有着较为健全的双向认证机制,能更好地防御假冒攻击、内部人攻击、未知密钥共享攻击等危险行为。
2本文协议
本文在CDH和DDH问题难解性的假设下,在CJ协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下面将依次介绍协议参数以及协议过程。
2.1公开参数
A、B为两个合法用户,S为可信的第三方服务器, p是一个大素数,G为p阶循环群,g为G的生成元,H1为哈希函数。
2.2初始化过程
PWA、PWB分别为A,B与S共享的口令,在用户注册时,用户A,B分别把PWA、PWB通过一个秘密的通道传送到服务器S。
2.3协议描述
假设用户A要和用户B通信,协议的具体步骤如图1所示。
ROUND1A取随机数a,t∈Z
ROUND2S收到消息后,计算X= XA/PWA验证ZA =H1 (A,B,X,t,PWA),若等式不成立,协议终止;否则取随机数s∈Z
ROUND3B收到消息后计算KB= XS/PWB,验证ZS =H1 (A,B,KB,t,PWB),若等式不成立,协议终止;否则取随机数b∈Z
A收到消息后验证ZB =H1(A,B,KBS,t),若等式不成立,协议终止;否则计算K=K
3效率评估
主要是从指数运算、哈希运算、求逆运算、轮数这几个方面来分析本文协议的效率,表1列出了每生成一把会话密钥各协议所需的计算量。
单位:次
由效率分析可知,本文提出的协议在运行效率方面要明显优于Lee协议,与CJ协议相比也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尤其是大大减少了在指数运算方面的运算量。
4安全性分析
(1) 假冒攻击
情形一:敌手E想假冒会话发起者A与B通信,由于没有A的口令 PWA,无法通过第2轮里服务器S的验证。情形二:敌手E同时假冒会话发起者A、服务器S与用户B通信,由于不知道B的口令PWB,无法通过第三轮里B的验证。情形三:敌手E假冒会话响应者B与用户A通信,由于不知道B的口令PWB所以最后无法生成与A一样的会话密钥。情形四:敌手E同时假冒会话响应者B、服务器S来与用户A进行通信,由于不知道A的口令PWA,所以也同样无法生成与A一样的会话密钥。因此本协议能够很好地防御假冒攻击。
(2) 未知密钥共享与内部人攻击
假设敌手E通过某种非法手段得到了用户C的口令PWC,或者E本身就是一个内部用户。情形一:E想假冒会话发起者A与B进行通信,由于不知道A的口令PWA,因此通不过第二轮里S的身份认证。情形二:E同时冒充A和S同B通信,由于不知道B的口令,因此无法通过第三轮里B的验证。情形三:E冒充会话响应者B与A进行通信,由于不知道B的口令,生成的会话密钥会与A的不相同。情形四:E同时假冒B、S与A进行通信,由于不知道A的口令,也同样无法生成与A一样的会话密钥。
(3) 中间人攻击
无论是内部人还是外部敌手都不能假冒合法用户与服务器通信,因为不知道该用户的口令,通不过服务器的验证;同样也无法冒充服务器与用户通信,因为不知道该用户的口令,通不过该用户的验证。因此本协议抵抗中间人攻击。
(4) 字典攻击
情形一:敌手E想通过XA=PWAX或XS=XsPWB发动离线字典攻击,但这两个等式都包含有两个以上E未知的参数,因此离线字典攻击不可行。情形二:如果E想进行在线字典攻击,但服务器和用户均会进行验证,若验证失败的次数超过了一个预定的门限值,那么服务器或用户就会知道谁的口令正被作为攻击目标,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不管是离线字典攻击还是不可测(可测)在线字典攻击都是行不通的。
(5) 重放攻击
情形一:假设敌手E假冒B给A重放旧消息{A,B,KBS, ZB},由于在第三轮里A会对新鲜性标识符t进行验证,因此该攻击方式不可行。情形二:敌手E假冒服务器S给用户B重放以前的旧消息{A,B,XS ,YS, ZS},也无法通过B在第三轮里对新鲜性标识符t的验证。
(6) 前向安全性
情形一:A的口令PWA被敌手E得到,E可以通过求逆得到ga,另外还可得到gbs,但由于CDH问题的难解性,无法求出会话密钥gabs。情形二:B的口令PWB被E得到,E固然可以通过求逆得到gas,并且还可以得到gbs,但由于CDH问题的难解性,无法求出密钥gabs。情形三:A、B的口令PWA、PWB均被E窃取,E可以得到ga、gas、gbs,但是由于CDH问题的难解性,仍然无法得知会话密钥。综上所述,即使用户的口令泄漏,之前的通信内容仍是安全的,因此本协议提供前向安全性。
(7) 已知密钥安全
由于每次协商会话密钥时用户A、B和服务器S三方都会各取一个随机数参与到会话密钥的计算中,因此每次生成的会话密钥之间具有独立性,即使某次通信的会话密钥被泄漏也不会影响到其他通信内容的安全。
(8) 无密钥控制
由于用户A、B还有服务器S都会各取一个随机数参与到会话密钥的计算中,即通信双方以及可信的第三方都对会话密钥的生成有贡献,因此单方并不能确定会话密钥,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会话密钥选择一个预定的值。
5结语
本文对现有的一个基于口令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进行了安全性分析,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一个简单高效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大的双向认证机制,尤其能够很好地防御假冒攻击和内部人攻击,进一步提高了协议的安全性,且与现有大多数协议相比具有较高的效率,因此也更加实用。但现有的不少3PAKE协议,包括一些基于验证元的三方密钥交换协议,均不能很好地抵抗服务器泄露攻击,这也有待今后的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Bellovin S M,Merritt M.Encrypted key exchange: Pass word-based protocols secure against dictionary attacks[C]//Proceedings of the 1992 IEEE Computer Society Symposium on Research in security and Privacy.Oakland,California,USA,1992:72-84.
[2]Steiner M,Tsudik G,Waidner M.Refinement and extension of en-crypted key exchange[J].ACM Operating Systems Review,1995,29(3):22-30.
[3] Ding Y, Horster P.Undetectable on-line password guessing attacks[J].ACM Operating Systems Review, 1995, 29 (4): 77-86.
[4] Lin C L, Sun H M, Hwang T. Three party-encrypted key exchange:Attacks and a solution[J].ACM Operating Systems Review, 2000, 34(4): 12-20.
[5] Sun H M, Chen B C, Hwang T. Secure key agreement protocols for three-party against guessing attacks[J].The Journal of Systemsand Software, 2003, 75 (1/2): 63-68.
[6]Nam J,Kim S,Won D.A weakness in SunChenHwang three party key a-greement protocols using passwords[R/OL].2004-12-14.http://eprint.iacr.org/2004/348.
[7]Lee S W,Kim H S,Yoo K Y.Efficient verifier-based key agreement pro-tocol for three parties without server’s public key[J].Applied Mathemat-ics and Computation,2005,167(1):996-l003.
[8]Liu X M,Zhou F C,Chang G R.Improved key exchange protocol forthree-party based on verifier authentication[J].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2008,24(3):322-324.
[9]Li Wenmin,Wen Qiaoyan,Zhang Hua.Verifier-based password-au-thenticated key exchange protocol for three-party[J].Journal on Com-munications,2008,29(10):23-28.
[10] Deng Shaofeng,Deng Fan,Li Yifa. Security analysis of two password-authenticated key exchange protocol for three-party [J]. Computer Engineering and Applications,2011,47(10):101-105.
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初探 第4篇
关键词:老龄化;以房养老;津工超市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及养老模式
联合国规定 65 岁以上的人口占比超过 7%的国家或地区称之为老龄化社会,1997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就已经超过了这一标准。2011年更是达到了8.87%。赡养老人的义务变得相当沉重,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给子女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在這种形势下,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反向抵押贷款。老人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然而,我国现在还不具备所有实施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模式的应有条件,在法律规范、金融技术、伦理道德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少问题。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模式的养老方式自2002年开始在我国学界广泛讨论,但我国的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模式的理论基础还不是很成熟,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存在着不少风险和阻碍。
二、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的概念及法律关系分析
在这种形势下,津工超市推出了一项叫做“养老幸福树”的计划。津工超市的“养老幸福树”项目启动于2012年10月,是一种新型的以房养老模式。“养老幸福树”计划的核心是:老人把房子交给津工超市,津工超市把房子集中抵押给银行,把银行贷款所得进行运营使资金增值,增值的收益扣除贷款本金和利息外,以津工超市消费卡、养老院专用养老金的方式返还给老人。老人在参与期间可自由退出,拿回房子,得到收益不需退还,津工超市承担所有风险。
这种类似于信托模式的以房养老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方抵押人即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贷款所得归借款人即津工超市管理、投资的合同。不同于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具有其独特的优点,例如老人房屋的产权归属始终不变、房屋的剩余交换价值不变、老人可以随时退出抵押合同等。
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是一种新型以房养老模式,是一种不同于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的一种养老方式,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包括三方主体:抵押方、借款方和贷款方。抵押方为老年人,借款方为企业,贷款方一般为国有商业银行。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本质为:抵押方把房子交给借款方,借款方把房子集中抵押给贷款方,把贷款所得进行运营使资金增值,增值的收益扣除贷款本金和利息外,部分或者全部返还给抵押方。在以房养老合同中,因为该项以房养老合同涉及到三方主体,且抵押方属于贷款合同的第三方,因此笔者将其称为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
三、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项目的优势
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不涉及产权出让,也不影响老年人的正常居住,只需要使用抵押权。通过抵押房屋,借款方取得贷款,依靠规模较大的资金量获取较高的增值收益。
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属于一种投资理财方式,可以帮助老年人将房屋的价值最大化。将分散的个人房产集合起来,以规模化的房产融资理财,为每位参与者谋取利益,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商业化运作。通过将房屋抵押,老年人每月可以得到一笔收益,作为养老资金来源,提高老年生活水平。在投资理财使资金增值这方面,则是投入的资金规模越大,获得的收益越高,从而,为参与以房养老项目的老年人提供的利益越多。
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有很多优势。第一,该项目可以创造抵押方、借款方、贷款方三赢的局面:抵押方按时收到收益金,增加自己的养老费用,提高自己的老年生活质量;借款方使用贷款,扩大经营,增设分店,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竞争力;贷款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可以收取利息。第二,这种多方当事人共赢的养老方式可以在实现老年人养老的基础上,活跃市场,刺激消费,加强经济建设。第三,可以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就业难题,进一步推动经济建设。
四、小产权房能否做为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合同的抵押房屋
若老年人的房屋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屋能否可以作为抵押房屋,这个问题在学界并没有达成一致观点。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它只是民间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城郊乡镇或村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造的住宅,本是用来满足本集体成员的居住需要。由于其只有乡镇或村委会所发的产权证明,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产权证(俗称“大产权”),因而被称之为小产权房。①虽然小产权房并没有产权证书,但是在很多地方,小产权房交易市场火爆,非本村村民甚至城市居民购买者人数居高不下。多数学者认为,小产权房必须要去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产权才具有买卖资格和抵押资格,虽然小产权房交易市场使得小产权房“有市有价”,但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应当归集体所有,村民买卖和抵押小产权房的行为都应当是无效的。②但是有些学者持相反的态度,认为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的理由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限制,只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这种做法已不适合当前实际,亟需改革。农民与开发商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在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同样应有权属证明。③
笔者认为,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的抵押房屋,必须是拥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即“大产权房”。若老年人居住的房屋为小产权房,则需要去相关部门购买产权,使之变为“大产权房”之后才能进行抵押。小产权房的房主没有资格成为以房养老第三方抵押贷款合同的抵押方。
注释:
①曹俊英:《关于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思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版。
②韩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2008年版。
③杨海静:小产权房拷问《物权法》,载《河北法学》,2009年版。
作者简介:
抵押三方协议 第5篇
企业流动资金第三方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一、借款人提供的材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局查档并加盖公章的电脑咨询单和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字样本;
2、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申请书,个人、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使用授权书及征信报告;
4、董事会决议(借款决议,写明贷款原因、担保单位、担保方式);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履历;
5、近三年的年报、近期3个月的报表及增值税完税凭证;
6、详细的企业概况(成立时间/企业类型/注册地/出资人构成/行业/经营范围/方式/管理/人才/装备/技术/规模/水平/实力/产品/产销/渠道/效益/资产/财务/其他等);
7、借款人在有效期限内据有真实交易的购销合同复印件、买卖合同复印件等;
二、抵押人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原件);
2、评估报告(我行认定的评估公司出具);
3、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供抵押物的,须提供上级主管同意抵押的批复;
4、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担保的文件;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书抵押人 第6篇
抵押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出卖人(甲方):_______(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修建的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押给
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给甲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预售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二,房号以附件一表上为准),预售商品房为:____________,本合同规定项目中的: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2、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甲方以其修建的预售商品房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委托售权证,(包括出售人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3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终止。
三、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期间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四、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凭借条向甲方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乙方不在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在这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或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费用都有甲方负担并将改预售房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乙方只提供证明,费用都由甲方承担。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填写内容以手写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车辆抵押协议(登记) 第7篇
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愿意以其名下所拥有的车辆一部(车辆型号名称
牌照号
颜色
车架号)向甲方提供抵押。甲方同意发放贷款给乙方。甲、乙双方现就该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及借款金额
该抵押车辆评估值为
元,甲乙双方均就此予以认可,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借贷金额按双方合同商定,不得高于乙方提供车辆的评估价值的50%,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拍照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放款。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借款本金和自甲方放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由甲方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
5.7抵押车辆因不可抗力自然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且权利清晰无争议。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出现违约,未能及时偿还借款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出资人)
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
抵押三方协议 第8篇
一、三方协议概述
(一) 三方协议的性质
虽然三方协议在实践中应用广泛,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却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方协议, 正是由于这种不明确性, 三方协议的定性也存在众多分歧, 不同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三方协议只是一种简单的民事合同, 它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行政合同 (1) ;也有的认为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种, 虽然两者存在差别, 但是在主体意思表示, 订立目的和适用法律依据上相一致, 故为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 (2) ;还有的认为三方协议是预约合同, 三方协议的签订是为将来签订劳动合同做准备, 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 (3) 。以上三种是主流观点, 当然还有其他观点, 笔者就不一一列举。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均有其道理, 但是笔者还是支持第三种观点, 即三方协议是为订立劳动合同的预约合同, 它既不是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 也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合同。三方协议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性协议, 它不是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 而只是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的民事主体 (也就是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 之间签订的有关如何订立劳动合同的预约。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有着密切的前后联系, 同时, 我们从三方协议的订立目的也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三方协议的签订是为了本合同即劳动合同的签订。综上笔者认为三方协议实为劳动合同的预合同。
(二) 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文分析得知, 三方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 属于合格的合同, 那么它必然就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了三方协议, 对方均可以依据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的规定寻求救济, 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其次, 就三方协议的时间效力而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知, 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故三方协议的生效时间始于三方协议订立之时。那三方协议的终止时间为何时?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时确立。也就是说, 劳动关系从毕业生报到时即成立, 从这时起, 劳动者 (即毕业生) 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讲将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而不是三方协议, 故此时三方协议也将失去作用, 而改由劳动法来约束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以笔者认为, 三方协议的时间效力始于签订之时, 终于毕业生报到之日。
(三)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虽然与劳动合同的主体重合, 即主要主体是毕业生 (后为劳动者) 与用工单位, 但是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依据不同。
三方协议由学校统一发放, 依据国家的法规和规定订立, 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合同法》规范和限定。违约时, 三方协议主要依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来调整双方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则主要依据劳动法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2. 效力不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 三方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发生冲突, 以劳动合同为准。
3. 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的主体必须包括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且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而劳动合同的签订者则没有这个要求, 也不涉及学校。
综上可知, 虽然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看起来有相似之处, 但是法律效力等方面均有差别, 两者是不可一概而论的。
二、三方协议的作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发挥以下作用和职能:
(一) 毕业生档案调动的依据
签订协议以后, 由学校派发报到证,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与对方签署劳动合同, 工龄从此时开始计算, 就业单位将给毕业生交社会保险, 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如不签订协议, 则不能调动档案和户口, 不仅会影响毕业生工龄的计算、职称的评定、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 同时因为档案被派回生源地, 档案将面临遗失的风险。
(二) 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建议计划的依据
为保证就业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因此学生签订三方协议需向学校报备, 由校方进行资格审查。
(三) 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就业关系
应届毕业生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协商约定时往往受制于用人单位, 学生处于弱势地位, 学校作为第三方可以为毕业生的权益保障提供支持, 起到监督规范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的作用。
三、三方协议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理论上三方协议无论是对毕业生、校方还是用人单位而言, 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实践中确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该项制度功能的实现, 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 内容规定不全面
不少高校的就业协议中只有简单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 缺乏明确的就业岗位信息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内容。部分三方协议缺少诸如工作岗位、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违约赔偿等关键条款, 对明晰签约三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利益 (尤其是毕业生的利益) 没有实质作用。
(二)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责权不平衡
原则上三方协议的变更比普通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更加严格, 原因在于国家给予了毕业生在户籍转接手续上的特殊政策。其导致的结果是用人单位违反三方协议时几乎没有成本, 学生违约则需要获得原用人单位的谅解书, 才能再向学校申请重新签订三方协议、进行档案派遣, 程序复杂且成本高, 与三方协议保障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初衷不符。
(三) 三方协议缺乏法律权威和有效的救济
三方协议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属于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低下导致法律权威性不够, 得不到签约三方的重视, 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行为约束力不够。一方违约后, 三方协议不被视为劳动合同, 协议纠纷双方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不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 毕业生对三方协议认识不充分
实践中, 不少毕业生即使签订了三方协议, 也不能清楚地认识到用人单位和自己的权利义务, 三方协议的重要功能被忽视, 从而导致毕业生的违约行为或用人单位违约后毕业生不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 而毕业生因签订的三方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够清晰全面落入不法企业的就业陷阱等的状况也时有发生。大多数毕业生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 学校没有尽到指导毕业生就业的职责, 也是三方协议制度产生漏洞的原因之一。
四、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建议
(一) 应届毕业生应逐条查看并理解“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虽然是有统一规定的, 但是每个学校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因此, 毕业生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三方协议的内容, 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遇有不确定的部分, 要及时向学校咨询。
(二) 毕业生对于三方协议中可双方协商的内容要尽力争取
三方协议中有些内容是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的。如具体职位、工作部门、实习时间等等, 这些内容应当清楚明确, 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双方已经达成约定。若是毕业生到了单位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协商不符, 则可以以三方协议为依据, 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约定或赔偿损失。
(三) 对于三方协议中不符合法律的条款要指明并要求更改
其中, 最明显的是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年限一年以下的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年以下的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不得长六个月,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防止用人单位约定过长的试用期, 损害劳动者利益。
(四) 毕业生要加强与老师, 学校的沟通
校方和老师在就业问题上显然比应届生经验更丰富。因此, 在签订三方协议前, 应及时与校方老师沟通, 了解相关问题, 做到有的放矢。期间遇到模棱两可的问题一定要像老师请教。
(五) 毕业生要勇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三方协议规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三方协议中, 毕业生属于弱势一方, 他们的利益经常遭受雇主伤害,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毕业生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应当先仲裁, 仲裁无法解决后才能起诉。而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应当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六) 采取谨慎的态度面对三方协议
许多毕业生由于对于三方协议不了解, 忽视其重要性, 或是由于高校的不重视, 没有给予相关提示, 导致毕业生对于三方协议的签订采取十分随意的态度。三方协议对应届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反三方协议会产生违约责任。因此, 毕业生对于三方协议一定要采取谨慎的态度,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 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增强权利和自我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张权.对就业协议书的思考高等理科教育[J].高等理科教育, 2005 (1) .
[2]赵兴宏.就业协议适用劳动合同的思考[J].东北大学学报, 1999 (1) .
[3]秦文献.大学生就业协议:一种典型的预约合同[J].中国劳动, 2005 (1) .
[4]李晓瑭, 郭立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毕业生权利真空期维权探讨[J].高校辅导员, 2014 (5) .
[5]闵辉.毕业生就业协议探析——兼谈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J].思想理论教育, 2006 (1) .
[6]张剑军, 罗葆青, 白仲航.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辨析[J].当代青年研究, 2007 (5) .
抵押三方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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