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宝金教发【2014】5号《关于进行2013财务工作考核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实际,成立了以校长王红霞为组长的学校财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我校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校按照区教育体育局、中心校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始终坚持严谨、节约、科学合理的管理原则,对学校的有限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坚持每学期做好经费收支预算并严格把关,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在学校经费的开支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坚持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财务理财办法,使有限资金用在工作管理的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现将2013年经费收支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学校资金收入部分:
1、2012年底结余:44823.73元
2、2013年3月5日中心校下拨25000.00元
3、2013年5月3日,中心校下拨春季“两免”经费经费:54825.00元
3、2013年9月11日,中心校下拨秋季“两免”经费24000.00元
4、2013年9月1日,中心校拨经费:6000.00元
5、2013年11月4日,中心校拨18500.00元
6.2013年12月23日中心校拨经费:15000.00元
全年收入总计:188148.73元(壹拾捌万捌仟壹佰肆拾捌元柒角参分整)
二、2013年学校支出部分:
1、2013年1月17日报账支出:10348.27元
2、2013年1月30日报账支出:5827.50元
3、2013年3月12日报账支出:5013.56元
4、2013年3月26日报账支出:5507.20元
5、2013年4月23日报账支出:6586.54元
6、2013年5月2日报账支出:3237.74元
7、2013年5月24日报账支出:8725.30元
8. 2013年6月26日报账支出:56458.18元
9.2013年7月5日报账支出:12173.70元
10.2013年9月5日报账支出:7333.70元
11.2013年9月13日报账支出:17022.27元
12.2013年9月16日报账支出:2437.50元
13.2013年9月18日报账支出:1180.00元
14.2013年10月30日报账支出:9698.91元
15.2013年11月22日报账支出:9529.51元
16.2013年12月6日提取工会活动经费13000.00元
全年总计支出:174079.88元(壹拾柒万肆仟零柒拾玖元捌角捌整)截止2013年12月底余额总计:14068.85元(壹万肆仟零陆拾捌元捌角伍分整)
三、学校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1、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每学开始学校均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全面清点学校人数,认真做好资金资源调查,结合区教育体育局、中心校当年各项经费安排基数,提供相对准确数据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每学期开学报名当天,均坚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坚持长期公示,时刻接受家长、学生监督。
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充分发挥校工会监督作用,所有支出票据务必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名,校长一支笔审核后,方交中心校校长审批,再去核算中心报销的程序。同时按上级拨款的类别,实行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折扣。
4、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一直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原则,重大项目的开支均经学校班子讨论决定后才执行,付款前需经班子集体组织验收结算后才支付。严格按照财政统一报销票据,对于商品的采购,要求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两人以上采购,做到货真价实,减少浪费开支。学校收支项目和内容,以及开支情况坚持每月一次向教师公开,长期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并坚持将收支预算和当年支出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总之,通过自查,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也使我们能更快地发现问题,及时准确的解决问题,进一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督促我们能把此项工作做的更好。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李国明(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
【时间:2011年10月28日】 【来源: 】 【字号:大 中 小】很多人习惯于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分割开来看待,并在其间比较优劣,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虽然我们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冠以各自独立的名称,但是它们仍然是在同一个审计活动中因具体目标不同而导致的侧重点不同而已。从审计成长发展的层次上看,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基础,效益审计是突破,经济责任审计是升华,它们本就应该是一体的。另外,将它们割裂开来在实际工作中也带来了一些困惑和奇怪的现象。例如,将是否开展效益审计和开展程度纳入考核范围,导致出现凡是审计项目都冠以XX效益审计的名字,而其实际工作内容与原来并无多少差异;因效益审计涉及的效益评价、指标计算等大多受具体的财务事项,特别是小金额财务事项影响较小,所以,目前的效益审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引导审计人员忽略很多基础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而是直接就一些自认为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和调查,功利意味十足,使得审计工作浮躁情绪上升,也招致被审计单位的一些微词;经济责任审计因为需就某一领导任期的相关经济事项进行审计,所以时间跨度一般都比较长,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已经实施过的其他审计内容重复较多,而原已经实施的其他审计因侧重点不同于经济责任审计,导致因无法利用原审计成果而不能不重复,因此,因重复审计导致审计资源浪费现象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铺开而日益突出。
如何解决该问题?笔者认为,核心的一点就在于我们不能再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分割开来,而要将他们融合起来。具体地讲,在同一份审计报告中,应该同时反映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结论。在反映的方式上,后者以前者为基础(这使得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同时后者又在组织形式上独立于前者,体现出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的深化,逐层深入,具体、精细、全面、完整、有始有终。
事实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也并不是没有包含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也会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影响进行分析,也会将有关问题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只是未上升到更高层次领导的经济责任上(受被审计单位这一审计对象的限制)。所以,在逻辑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在地包含着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它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不矛盾,只是需要扩充而已。而现在,大力推广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审计的发展趋势和当务之急,进行这种扩充在理论上、实务上也完全可行。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关于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
按照绵游教体发[2012]94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就近两年来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和学校内控制度认真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自查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校能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区教体局的规定,开展财务活动,在每项经济事务中,能依照财经纪律、法规制度办理。一是建立健全了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和审核的程序,形成了学校经济业务事项事项的经办、验收、审批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人员控制责任机制。在每一项财务制度中,都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好学校财务的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三是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收支有据”的原则,严防虚、假的经济事项发生。四是强调财务过程管理,做好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五是学校实施了财务收支内部审核制度,工会加强了对学校财务收支的审核力度。六是坚持学校财务定期公示。
通过学校制度建设与实施,极大地提高了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增强了财务管理意识,正是如此,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制度和法规的约束下,操作规范。
在财务机构设置上,我校做到了合理、合规、合法。分设有行政事业、后勤、伙食团、工会财务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按照要求,我校财会人员设置有报帐员一名;工会、后勤经营部、伙食团分别设置有出纳、会计各一名。
二、 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收入管理:学校收入包括财政预算的公用经费拨款、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1、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规定。近年来,在收费过程中,依法组织收取学校的作业本费。小学15元/生﹒期。中学20元/生﹒期。除此之外,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在收费时,实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没有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没有隐匿不报的现象。
2、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开列合法的收据,很好的禁止了一切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3、学校的一切收入均按要求入帐,并及时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制度执行,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从而规范了学校资金运作行为、增强了对学校资金的监管力度,消除坐支、截留、挪用资金的隐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支出管理:学校支出包括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1、学校能根据年初支出预算开支经费,确保了公用经费的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严格按照学校经费开支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范围列支经费。没有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发生。在经费的列支中,能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外出培训、学习等费用能按照规定执行,该由单位支付的由单位报销,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2、学校小额公用品的采购均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行政、工会、教师代表共同参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物品的采购。大宗物品的采购均按程序办理,纳入政府采购。
3、所有支出凭证都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领导签字审批。从而杜绝了支出无序操作,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4、在经费支出过程中,所有原始凭证合理、合规,做到了内容真实、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三、资产的管理
学校现金收入,能及时存入银行;学校备用金,按照区教体局核算中心的要求,实行限额管理。工会、后勤、伙食团的出纳人员能及时做好现金日记帐,并与会计月末定期对帐,确保了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没有挪用现金的现象发生。
银行存款:学校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并管理好银行帐户。支票、银行印鉴实行专人管理。能按要求做好存款帐并与银行及时对帐。学校收支没有帐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建立了专项管理制度。所有财产物资均按申请购买、实物验收、入库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相关规定通过自查,学校的资产管理规范,没有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也没有发生过财产上的损失。
学校的往来资金入账处理手续完备及时。对财政的专项资金能按照资金的用途用好、用实。通过自查,国家对我校的农村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2010年,小学有460人次共计享受补助费172500 .00元,中学有700人次享受补助费350000.00元。2011年,小学有380人次享受补助费142500.00元,中学有468人次享受补助费234000.00元。对于这项专款,在上级下拨经费到帐后,学校立即召开家长会,将经费足额发施到受助学生手中。杜绝了挤占挪用的违规行为发生。对于其他往来款项,学校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并及时收回。
四、自查取得的成效
本次通过对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自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对本次自查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是在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方面,工作实在,各项制度健全,并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自律监管力度和工会经审组内部审计力度强。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质量。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学校财务内控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文澜江中心学校
2007年春季至2008年秋季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两年来,我校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始终坚持严谨、
则,对学校的有限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坚持每年每学期做好经费收支预算并严格把关,
作正常运转。
工的监督,坚持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财务理财办法,使有限资金用在工作管理的刀刃上,
2007年春季至
一、
1、杂费、生均公用经费
2、住宿生生活补助费
小计:
二、
1、办公费
2、印刷费
3、手续费
4、电
5、水费
在学校经费的开支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008年秋季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如下:2007年学校资金收入部分524353元2007年学校支出部分16190.70 9165 元 1514.22元费18500 元9590元 酒店预定节约、科学合理的管理原保障学校各项工接受教职积极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现将 : 407653 元 116700元1http://元
6、邮电费2523.74元
7、交通费 2500元
8、培训费21000元
9、维修费 48100元
10、招待费 61100元
11、专用材料费 57820 元
12、劳务费42514 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25030.34元
14、奖励金13000
15、办公设备购置费8285元
16、专用设备购置32640元
17 、其他补助支出:17800元
18、住宿生生活补助费 116700元
合计:503973元,余额20380元 。
三、2008年收入部分
1、杂费、生均公用经费409532元
2、住宿生生活补助费 103275元
小计:512807元
四、2008年学校支出部分
1、办公费11046元
2、印刷费 8100 元
3、手续费908.01元
4、电费17203.46 元
5、水费10671.20元
6、邮电费2186.07元
7、交通费 5500元
8、培训费20480元
9、维修费 54911元
10、招待费 61350元
11、专用材料费 58651 元
12、劳务费27308 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26360.26元
14、奖励金22346元
15、办公设备购置费14590元
16、专用设备购置10000元
17 、其他补助支出:37471元
18、住宿生生活补助费 103275元
合计:389082元,余额20450元 。
五、学校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1、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每学开始学校均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全面清点学校人数,认真做好资金资源调查,结合县财政局、县
教育局当年各项经费安排基数,提供相对准确数据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每学期初坚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家长、学生监督。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会计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验收人)签名,校长一支笔签批,
能报销。同时按上级拨款的类别,实行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折扣。
3、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坚持科学理财,
学校班子讨论决定后才执行,
后才支付。严格按照财政统一报销票据,对于商品的采购,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两人以上采购,
开支。学校收支项目和内容,
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
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一、 存在的问题
1、 少数收入进账不及时。
2、 报销凭证中,部分支出事由模糊手续不健全。
3、 招待费过大。
4、 交通费存在非正规发票报销现象。
二、 整改措施
1、 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2、 要求所有财务管理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决不能有半点松懈,主要领导把好财务收支关。
3、 坚决杜绝开支的随意性,招待中的铺张浪费。
4、 规范支出凭证的审查,做到无一张白条,非正规票据。
5、 对已出现的问题现场整改。
6、 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断规范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经费报销制度;申购验收制度;报废报损制度;会计档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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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第6篇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刘家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审计署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全面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促进政策法规落实,推动科学发展;加大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及经济犯罪案件力度,全力维护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建议,努力推动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比上年增长17%,其中使用的超收收入增长39%,年末国债余额增长7%;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央财政科技、节能环保和交通运输支出分别增长18%、13%和27%;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对新疆、西藏及其他藏区支出增长54%,扎实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
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中央财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方面支出比上年增长3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三农”支出增长22%,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年生均提高100元,1228万名中西部家庭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
深化财税改革和预决算公开,促进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完善。推动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和清理,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1080个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预决算公开,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年度预决算,98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
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推进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被挪用和滞留资金143.94亿元已全部追回或拨付,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581项。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预算和投资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工作,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和投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方面。
1.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商务部、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贸促会控股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投资股利分红1.7亿港元。
2.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少报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3.批复的2011年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与实际差异较大。主要是: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仅有300.21亿元(占48%);12个部门的12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累计结余52.72亿元,均未编入部门预算。
4.部门预决算报表未完整反映政府采购情况。在预算报表中,未要求编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情况;在追加预算中未要求单独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决算报表中未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决算。
(二)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的细化和执行方面。
1.年初预算未全部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主要是:中央本级支出预算中,代编支出982.65亿元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等支出1027.89亿元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及项目,占12%;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的中央本级基建支出,年初预算细化到位率仅为47%,未达到75%的要求;在批复的中央部门预算中,30个部门代编的85个项目支出预算874.5亿元(占45%)未细化,而是在执行中进行了二次分配;在转移支付预算中,有16 309.69亿元(占50%)未细化落实到省区市,有8951.41亿元(占28%)未在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90日内下达。
2.个别投资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发展改革委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中,对不属于支持范围或未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的6个项目安排投资2922万元,应重点支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领域却未安排投资。
3.向一些项目安排的财政补助投资未达规定比例,且分配散、金额小。2011年,发展改革委安排25个省区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投资中,有21个省区市获得的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未达规定要求;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1903个项目中,有752个项目的财政补助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足规定的一半,最低仅1%;将9.19亿元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切块下达给279个项目,各项目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最高达50%、最低仅0.7%,其中106个项目的补助比例低于规定标准,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4.在执行中调整预算项目用途。2011年,财政部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中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70亿元调整为高等教育支出;调整了17.28亿元中央财政代编预算的项目用途。
5.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2011年,发展改革委未严格按规定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有13个投资专项没有专项发展规划、未事先编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复资金申请报告,62个项目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用地申请,3个项目存在以虚假资料申报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等问题。
6.投资计划和预算下达时间滞后。按要求,投资计划下达和预算追加原则上应于9月30日前完成,部分特殊事项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但2011年中央预算投资计划中,有149.54亿元(占4%)是9月30日后才下达的;追加的部门预算中,有592.64亿元(占36%)是9月30日后办理的,其中146.45亿元是12月20日后办理的;还有21个部门2010年决算是超过规定期限批复的。
7.部分预算执行率低。由于客观情况与年初预期差距较大,至2011年底中央本级代编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预算有22%未执行,形成结余结转资金447.18亿元;中央预算投资安排的6个项目进展缓慢,7000多万元财政资金闲置或滞留。去年审计指出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低后,财政部2011年将此项预算从42.95亿元减至26.5亿元,但执行率仍仅为24.7%,比去年还低0.3个百分点,其中“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为零。
(三)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方面。
1.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仍应加大。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比地方财政2011年标准收支缺口少3935.67亿元,不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在2011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123.41亿元指定了具体项目和用途。
2.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不健全。2011年的287项专项转移支付中,有33项尚未制定管理办法;在已建立管理办法的254项中,有180项未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在已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的74项中,有19项未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分配依据。
3.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实现预期目标。抽查144户取得“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企业中,有45户虚假申报套取资金2.41亿元,13家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抽查35个已完工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项目,有10个建成即闲置,16个实际年发电量低于设计标准。
(四)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基金预算代编规模偏大、执行率低。2011年,财政部代编中央本级基金预算396.27亿元,占本级基金预算的16%,当年实际执行不足50%;补助地方基金预算也有27%未执行。
2.执行中改变了预算级次。2011年,财政部将17.36亿元中央本级基金预算下划为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将原列入地方转移支付的8.96亿元基金预算上划为中央本级支出。
3.基金征缴不到位。铁路建设基金尚未将以合资形式建设和运营的铁路线纳入基金征收范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欠缴58.24亿元。
(五)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至2011年底,4100户中央部门所属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2户中央金融类企业虽按其出资人分别向财政部、中投公司和人民银行上缴利润,但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2.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尽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但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仍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功能定位不够清晰,在补助对象、支持投向上存在交叉重复。有些方面的专项支出,在财政部代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分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中都分别安排了资金。
4.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603亿元年初未落实到具体项目,财政部拨付资金也主要集中在11月和12月,其中12月拨付327.42亿元(占当年预算的42%)。
(六)国库管理方面。
1.部分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截至2011年底,有9个专用账户仍由财政部国际司管理,当年收支分别为2.66亿元和1.36亿元。
2.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操作不够完善。主要是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划分不够明确,加之向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上不封顶,不利于控制费用,如财政部2011年将铁道部直接支付的部分支出调整为授权支付,导致多支付手续费1168万元。
(七)财税审批和管理方面。
政府采购审批监管不严格。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都由财政部负责,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
(八)中央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总的看,中央决算草案比较完整地反映了中央预算执行结果,但也发现决算草案编制中一些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有的影响到收支数字的准确性。
1.截至2011年底,有137.85亿元财政借款未及时清理,也未在决算草案中编报。
2.编报程序和科目不完全符合制度要求。从程序看,财政部先编制中央决算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调整实际发生的会计账目,不符合规定的决算编制程序。从科目看,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列报的“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等5个科目,不属于规定的政府支出科目。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其中,对少报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问题,财政部已在编制决算草案时作了调整;对部分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专用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部已按规定归口管理。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7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460.24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0%。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着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预决算通报、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挤占挪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此次审计1460.24亿元部门支出预算中,有212.87亿元(占15%)当年未执行。自然科学基金会等4个部门本级和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在实施预算共计35.69亿元的项目中,还通过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提高预算执行率91.3个百分点,使35.63亿元预算资金在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沉淀。
(二)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和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此外,还发现7.7亿元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94亿元。
(三)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有待改进,定额标准尚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有的基本支出内容列入了项目支出预算,出现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三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会公众误读。审计发现,海关总署等12个部门本级和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等54个部门所属单位直接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93亿元;民航局等20个部门本级和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院等62个部门所属单位在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7.75亿元,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此外,从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2011年各部门决算编报比较规范,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使决算草案部分内容不够准确,涉及部门36个、金额14.19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0.09%。对其中1.39亿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他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10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
三、县级财政性资金审计情况
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情况,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县乡各类奖补资金1569.68亿元,是2005年的3倍多;18个省级财政投入437.11亿元用于保障县级基本财力;重点调查的54个县(财力状况好中差各约占三分之一)实现财政性收入111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县级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当前县级政府独享税种的税源较为分散,县级财政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2011年,重点调查的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有675.11亿元(占60%)是非税收入,且大多有专项用途,财政不能统筹安排。
(二)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三)县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民生资金计提不足。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要求以及各级政府达标增支要求,54个县2010年公共财政支出中,有922.03亿元(占77%)属于上述政策性达标支出,其中45个中西部县这一比例达81%,留给县级政府自主安排的财力占比较小;对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各计提10%用于保障性住房、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足额计提的有13个县,其他县少提10.57亿元(占应计提额的35%)。
(四)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截至2011年底,54个县均未对本级超收收入作出制度规定,其中31个县2011年底将超收收入24.61亿元全部安排为支出,大部分当年实际并未使用;有6个县尚未开展部门预算改革;有7个县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结合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健全和完善县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地方正在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11.62亿元、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233%和112%,相关制度建设也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地方仍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情况。从审计调查45个县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这些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75.42亿元,新增医疗卫生机构410个,基本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覆盖的目标。审计发现,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医院存在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问题。截至2011年6月底,45个县平均4.5个村卫生室才有1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的要求差距较大;抽查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此外,还发现医疗项目建设中存在套取、挪用或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1.64亿元。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及时下拨或归还了资金,对药品和价格组织排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情况。2008年至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累计收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9.89亿元,促进新增粮食种植面积4895.45万亩,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56个,有力推动了农业增产增收。但在实施中,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资金整合、绩效考评、报账制等要求,影响到政策目标的实现。其中,有14个省在难以达到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的情况下,虚报资金整合金额188.41亿元(占其上报数的60%);重点抽查的54个县中,有24个未实行报账制或报账审核不够规范,还有20个县的45个项目套取挪用资金3770.91万元。在审计期间,有关地方已整改违规问题金额2332.62万元,正在着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11年底,审计调查的8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47.61亿元,共立项课题3294个,攻克了多项核心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但至2011年底,8个重大专项有93%的应验收课题未完成验收;有2个专项的134个“十一五”课题尚未验收,又被批准或推荐为“十二五”滚动支持课题,不符合滚动课题在已 验收课题中择优确定的要求;抽查84个课题的2401项(篇)成果中,有582项是用其他科研课题的成果充抵的。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改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组织对京沪高铁、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进行了审计。总的看,这些项目基本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其中已建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但在招投标、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金额389.05亿元,如抽查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发现,有1194份合同招投标不规范;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
(二)一些项目投资和进度控制不够严格。审计共发现重复计列费用、价款结算不严等造成投资增加10.29亿元,滞留和挪用建设资金131.30亿元,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121.08亿元。一些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如54个县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至2011年底有54%的校舍加固和48%的校舍新建任务未完成。
(三)一些项目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有171座已运营站场和阀室(占抽查数的87%)的消防或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在其上海支线建设中,有48名无损检测、监理等不可替换关键岗位人员被随意替换,占关键人员总数的70%。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已拨付和收回资金9.83亿元,完善了招投标、投资控制等6项制度,加快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六、汶川、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一)汶川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2008年9月起,审计署组织全国11 000多名审计人员进行了连续3年的跟踪审计,促进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123.91亿元,建立健全制度2700多项,推动4000多个项目改进了建设管理。从审计情况看,截至2011年9月底,重点审计的51个县已完成投资总额8586.28亿元,占中期调整后规划总投资的90%,有38 933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前两年的审计结果已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审计署重点审计了规划总投资2031.80亿元的939个项目,发现有63个项目、26个施工单位、4个勘察设计单位、8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等问题;对其中188个项目的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4.77亿元,约占送审金额的7%。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方面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
(二)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截至2011年10月底,青海省本级累计收到重建资金293.8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99亿元,占总投资的63%。从跟踪审计情况看,重建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气候条件差、施工期短等,玉树县计划于2011年年底前100%开工、90%完工的重建城镇居民住房,截至10月底仅有68%开工、44%完工,难以实现预定目标。此外,还发现3个项目施工质量未达设计要求,11个项目监理未完全履职,3个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增加投资938.44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方面已于2012年4月全面启动剩余城镇居民住房建设,扣回多计款项,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
(三)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截至2012年2月底,累计筹集重建资金48.14亿元;规划的170个项目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9.7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0%)。总的看,重建资金基本做到专账管理,工程建设基本规范,但仍有5843.1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位,合同金额3423.7万元的8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标,还有2079.15万元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汇入个人账户。根据审计建议,有关地方和单位及时收回、拨付相关款项,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
七、土地和资源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为促进落实国家有关土地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对11个省市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征收使用情况、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状况进行了审计,还关注了重要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等情况。从审计结果看,近年来,各地普遍建立了耕地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土地管理和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还不够严格。审计重点抽查的24个市县中,有14个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违规用地22.35万亩,相当于相关地方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7%;有9个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出让土地9200多亩,占抽查出让土地总量的9%;有4个2010年供应“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此外,还发现少征、滞留和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金额198.4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97.19亿元(占同期实际征缴总额的9%)。
(二)一些地区和行业发展方式落后,资源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在资源开发方面,主要是一些资源存在无序开采、低水平利用等问题,如抽查24户石墨开采企业中只有2户有合法采矿权,36户石墨开采加工企业中只有4户是深加工企业,石墨资源利用率比国际通常水平低25个百分点。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至2011年10月底,三峡库区应于2010年底前完成的14条长江支流的综合治理工程尚未纳入投资计划。
(三)一些地方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不够,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滞后。审计抽查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外贷款的113个工程中,有31个因对建设规模、技术及经济可行性等研究和论证不充分,投资12.6亿元的污水处理等设备长期闲置或损失;抽查18个北方缺水城市和10个南方缺水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平均污水再生利用率分别为3.3%和0.3%,远低于20%和5%的“十一五”节水规划目标;抽查的20个大中城市“十一五”期间实际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仅完成计划任务的42%;抽查65家县级和112家乡级医疗机构中,分别有51%和81%的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附带有毒有害或传染病源体的“三废”进入环境或产业链。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收回和规范管理资金56.62亿元,纠正违规征地问题涉及土地17.59万亩,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18项,还对1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八、金融审计情况
从对8家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放和2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情况看,这些金融机构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调整贷款投向结构,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有效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但在资金借贷和金融创新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在资金借贷方面,审计发现向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项目发放贷款、客户挪用贷款资金等问题金额300亿元,其中132.77亿元被挪用于开发商业地产。一些中小企业为缓解资金困难,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审计调查的746家企业2011年底民间 借贷余额134.85亿元,相当于其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规模的50%;抽查当年发生的1593笔借贷业务,有75%的合同还款期限不足半年,24%的借款利率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多是操作不规范的私下交易,有的存在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问题。
(二)在金融创新管理方面,主要是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同业代付、理财等创新业务增加了流动性,但未纳入信贷规模统计和管理,不利于调控和监管;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尚不适应金融改革和业务发展需要,特别是对业务拓展中层层设立的子公司管控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失效问题。
(三)在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方面,我国目前大多数信用评级机构规模较小,仅在国内开展业务,国际投资活动主要依靠外国信用评级机构;在国内评级市场上,一定程度存在评级机构通过虚高评级换取高收费或抢占市场份额的现象,审计抽查16家债券发行企业在信用评级及申请发债中所提供的资料,均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金融机构已整改违规问题金额256.97亿元,完善规章制度188项,处理责任人员190名。
九、企业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此次审计的15户中央企业能够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发展结构,改进内部管理,经营业绩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也不够严格。宝钢、武钢和鞍钢集团的下属企业近年来未经审批违规新建和未按规定淘汰产能的年能耗量,平均占3户企业2010年能耗总量的17%;审计抽查企业617项重大决策中,有74项存在违规问题,已形成损失及潜在损失34.61亿元。此外,还有11户企业违规用地共计10.75万亩,其中开发房地产、酒店等违规用地5898亩。
(二)财务核算和经营活动中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审计发现,这些企业2010年收入不实38.25亿元、利润不实59.08亿元,分别占其当年收入、利润总额的0.07%和1.47%,其中7户少缴税费4.71亿元,还有6户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发放补贴等涉及资金4.58亿元。在物资购销等经营活动中,发现签订虚假合同、违规出借资金、多付工程款等涉及金额563.78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已补缴税款1.98亿元,挽回损失5.11亿元,建立健全制度233项,并对87人进行了处理。
十、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
在审计中,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上述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大多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这些案件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占7%);“一把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参与作案的职务腐败问题也较突出,有43起(占38%)。金融、土地、国有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依然较多,有92起(占82%);还有14起(占13%)发生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
(二)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审计共发现此类案件14起,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76亿元。主要表现为,一些公司或个人利用掌握的资源或“人脉”,通过中介方介入本来可按正常程序开展的行政审批、财税优惠、信贷发放、招投标及资源配置等活动,协助取得项目或资金,并未提供实质中介服务却收取“顾问费”、“咨询费”等。如招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原执行董事李黎明在负责发行债券和保荐上市业务期间,假借需第三方财务顾问或利用“关系资源”承揽项目之名虚构中介业务,通过其控制公司骗取中介费近3000万元,还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涉嫌内幕交易。审计已将此案移送证监会和公安机关查处。
(三)新业务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相关监管机制、法规制度建设的滞后,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如在融资渠道趋紧的形势下,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有组织地违规受让或收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后伪造交易业务等资料向银行贴现以套取资金。审计查出的4起违规金融票据融资案件,相关人员、“倒票”企业分别从中获利7500多万元和4700多万元,涉及的188家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
对于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目前已公告50个中央部门、15户中央企业、2家金融机构和12个专项的审计结果,以及57起办结案件情况。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做好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并按国务院要求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全面整改结果,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十
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切实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超收收入和重大预算调整事项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调整优化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结构,切实解决转移支付在中央财政支出中占比高、专项转移支付在转移支付中占比高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二)加强财政制度建设,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预算公开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预算编制不细化、执行中调整预算级次和项目用途等问题,关键在于建章立制,明确标准和依据,落实管理责任和权限。当前,应加快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准确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规范和统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强与政府职能和财政政策相衔接,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确保按期实现预算确定的目标。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政府预算安排应体现财政的公共性,优先保障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或民生供需矛盾特别突出的领域。为此,应建立健全财政民生支出的绩效考核体系,研究确定全国范围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最低保障水平,缩小民生保障标准的地区差异;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的衔接和公平推进。
(四)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和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等政策,维护税法的统一公平。近年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普遍变相减免或返还财政性收入,不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此,应组织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更多地鼓励企业通过深化改革提高竞争力,推动地方通过深入发掘和发挥特色优势,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下健康协调发展。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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