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第1篇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主要环节,是承包单位向业主进行工程移交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部将督促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竣工验收计划,搞好工程验收。
由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书。其主要内容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的范围、验收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消防系统验收、给水系统功能试验、排水系统功能试验、喷淋系统、消火栓、照明系统、防雷接地摇测等。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直至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备案手续。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1)、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结构、设备安装设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专业部门验收文件进行审阅。施工单位应对初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需做好记录,待总监理工程师复查无问题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竣工验收 ①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科室参加。
②验收程序
a、监理单位组织到会人员签名。
b、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人员(单位、职务)。
c、主持人宣布组成验收组及专业组的人员名单(组长须由建设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d、建设管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e、施工单位宣读施工总结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f、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汇报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
i、勘察单位宣读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g、设计单位宣读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强调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情况、设计变更的复核情况、是否体现设计意图)
k、专业组成员现场查验工程质量及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l、专业组发表意见。(由组长综合组员意见统一发表,也可由各
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人员各自发意见)
③建筑工程:现场观感,门窗安装,屋面防水、栏杆高度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④设备安装:水电试用试运行,安装工艺观感。
⑤工程资料: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各分部工程资料,竣工图,备案资料。
⑥、建管科代表发言。 ⑦、安监站代表发言。 ⑧、质监站代表发言。
⑨、主持人询问在场人员有无异议。
⑩、主持人宣布验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本工程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c、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经验收合格。 d、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e、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f、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i、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的要求。
j、建设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致通过本工程竣工验收并评为合格工程。
(3)、相关专业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①防雷与接地工程中的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必须在竣工前绘制竣工图,注明接地体及连接线的实际走向和部位。
②本工程的照明,全负荷24 小时试验记录。
③各类动力设备:风机、水泵、污水泵、电梯等安装后,必须按设计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调整其旋转方向后方可允许试运行。
④消防泵电源需双路供电。消防泵必须具有自动切换功能消防设备系统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检验合格后,并配合消防局进行总验收。
二、移交管理
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使用,工程进入保修期后,项目管理人员将组织监理定期回访解决工程保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和参与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 工程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 查研究,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
3、 组织监理单位委派专人检查承包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修复缺陷的施工质量。
4、 协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保修抵押金。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第2篇
开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以确保公司项目建设投产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质量的验收。
3职责
3.1项目竣工验收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质量总体验收。
3.2项目竣工验收小组成员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验收。
3.3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
4控制要求
4.1项目竣工验收小组。公司成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公司项目的竣工验收。
4.2项目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工程建设结束后项目建设部门向公司项目验收小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提出前,项目建设部门应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可向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申请项目单项预验收,对专业部门验收提出问题进行整改。
4.3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4.3.1项目竣工验收小组组长接到申请报告后,组织召开项目竣工验收小组成员会议,收集项目建设资料,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和验收记录表,分专业落实项目验收责任人。
4.3.2项目建设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和项目建设分项验收报告等内容。
4.3.3项目竣工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的内容、项目验收依据、项目验收的方法、项目验收的时间安排、项目验收的人员分工安排、项目验收和各种记录和报告等。
4.4项目验收的实施。
4.4.1验收记录表由项目竣工验收小组统一制定。
4.4.2验收内容。
4.4.2.1图纸、资料和各种施工记录、报告是否齐全。
4.4.2.2土建、设备安装是否规范,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修改,修改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4.2.3项目建设的各种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做到“三同时”。
4.4.2.4系统安装是否完成,是否具备交接条件。
4.4.3项目验收小组人员按照项目验收方案规定的要求实施验收工作,各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验收结果负责,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验收结果记录,由专人进行汇总整理。
4.4.4针对项目验收结果,项目验收小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给出验收结论,项目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项目主管部门一份,总工办一份,安装单位一份、公司档案室一份,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均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
4.4.5验收结论。验收报告中验收结果分为合格、需要复验和不合格三种。
4.4.5.1合格。工程项目按设计规范施工,各种资料和记录数据齐全,投资费用合理,具备交接条件。
4.4.5.2需要复验。工程项目施工存在一定的问题或不规范的地方,经验收组评议认为在需进一步整改,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项目主管部门整改后重新申请复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煤矿新建项目和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不含)以上的大中型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他煤矿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竣工验收。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划分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05)、《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2005)执行。
本办法所称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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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办理(或变更)煤炭生产许可等证件,正式投入生产。
第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
第五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具体组织国家核准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或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批复的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以入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或批复文件;
(四)经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变更以及概算调整批准文件等;
(五)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适用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区域,下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专项文件;
(六)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者说明书;
(七)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补充协议等;
第七条煤矿建设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的期限一般为1-6个月;特殊情况下,在批准期限内未完成联合试运转工作的可以申请延期,但联合试运转总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联合试运转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验收。
联合试运转开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报省(区、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各省(区、市)级及以下负责联合试运转的主管部门及批准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联合试运转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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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
(二)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
(三)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四)联合席勒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
(五)应急预案与安全保障措施;
(六)其他规定事项。
联合试运转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 联合试运转报告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各主要系统运行情况;
(二)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与分析;
(三)提升、运输、排水、通风、供电、采掘等主要设施与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
(四)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
(五)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
(六)他应说明的事项。
负责联合试运转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根据本条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本省(区、市)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的具体规定。
4 第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内容建成,满足设计和生产要求;有剩余工程的,剩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煤矿正常生产,投资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概算或批准调整概算的5%;
(二)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工程质量合格;
(三)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按要求建成,并通过专项验收;
(四)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通过专项验收;
(五)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
(六)煤矿组织机构设置符合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职工经过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矿长依法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
(七)联合试运转达到预期效果,试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已妥善解决,联合试运转报告已编制完成。
第三章 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先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5 第十条 煤矿建设项目预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单位按第五条规定向竣工验收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国家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由省级竣工验收工作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初审后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组织验收或委托省级竣工验收工作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三)管理机构及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四)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劳动定员情况;
(五)项目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
(六)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七)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八)专项验收情况;
(九)联合试运转情况;
(十)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分析;
(十一)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相关材料,
6 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书,联合试运转报告等。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煤矿项目还应附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工作资格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条件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部门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或在10个工作日内委托下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受委托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在收么委托文件后10个工作日蚋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对瓦斯、水文、地质等开采条件复杂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部门可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预验收。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与建设项目无经济利益关系,遵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
7 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讨论通过并签署《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范本)见附件。
第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项目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
(二)检查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建成;
(三)检查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项目投资及使用情况;
(五)检查项目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
(六)检查工程质量情况;
(七)检查专项验收情况;
(八)检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情况;
(九)检查煤矿组织机构、劳动定员、人员培训及外部条件等落后情况;
(十)检查联合试运转情况;
(十一)对存在的问题和剩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竣工验收结论和效用
第十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在竣工验收委员会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论。
省级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省级及以下
8 有关部门组织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抄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
第十七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单位依据印发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论及有关材料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煤矿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不予办理(或变更)煤炭生产许可等证件。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或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虚假情况申请竣工验收、擅自改变
9 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竣工验收部门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可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在竣工验收工作中滥用、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关中介机构在竣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技术预验收意见严重失实的,竣工验收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取消其技术预验收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负责解释。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第4篇
[摘 要] 以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目标及任务、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为切入点,展开具体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明确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思路;明确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化医院业务流程;强化合作开发力度,建设共赢模式;合理平衡范围、时间和资金间的关系等几方面的具体措施。希望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运用项目管理技术和信息化技术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全生命周期;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具体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20. 03. 065
0 引 言
隨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医院基于全生命周期开展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多。本文从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目标及任务,展开阐述,提出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几方面具体措施。希望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能够不断引进先进管理观念,创新建设方式,为今后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1 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目标及任务
1.1 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任务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被分为过程管理和界面管理两方面的内容。其中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的决策、实施、运营阶段的工作内容。而界面管理主要就是对项目在不同阶段产生不同的分析和管理。界面管理能够有效发现一些独立阶段无法发现的问题,并能准确地找到科学有效的方式,为今后顺利开展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1.2 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目标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就是以项目全周期的管路内容为核心,有效利用网络技术和良好的平台,来明确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整合资源、制定业务标准等。同时也是将整体过程、所有的因素进行统一整合,便于增强目标的科学性。
1.2.1 相互协作、高效协作
在全生命周期的影响下,在医院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时,要将标准的工作流程融入管理系统中,并以内部和外部资源运作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这样对于今后有秩序、有逻辑的进行任务交接具有重要的帮助作用。
1.2.2 整合资源、网络化发展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化,在全生命周期的作用下,可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资源进行整合,这样能够及时获取参建双方的状态信息[1]。此外,还要根据每天实际完成的工作状况进行汇报总结,可以在手机移动端进一步上传当时的照片或视频资料,这样能够有效提升医院信息化管路的透明性和科学性等。
1.2.3 标准自动化、规范化管理
优化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今后建设高质量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创造条件。此外,还要自动地累计执行工作任务时涉及的指标参数,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的有效性。
2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设计
2.1 构建管理体系
完善管理流程、构建管理体系是现阶段在全生命周期的影响下,开展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基础要求[2]。在构建过程中,首先要将医院项目管理的实际状况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融合,进一步明确行业规范、单位制度和员工职责的步伐,为今后有效解决一些冲突和衔接问题提供重要的帮助作用;其次,根据工作流程的具体内容来将管理制度转化为操作性比较定的内容,便于提供员工工作效率;最后,要利用表格对实际工作的内容进行统一整合,利用表格清晰明了性明确工作流程的具体内容、员工的职责和风险监督的意义等内容,对于今后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帮助作用。
2.2 选择合适的软件和硬件技术
在选择软件方面,要注重着重选择满足发展需求的软件。实际上可以由多个软件共同建立无缝隙且相关的信息平台,如物联网技术、远程监控、手机端软件等。这样既能建立相应的联系,保障医院在全生命周期状态下,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也能够进一步满足其兼容性和不断升级的要求;在硬件技术的选择过程中,要根据 WEB服务和数据库服务的实际需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服务器或是相应的配套接口等,这样既能满足实际使用的需求,又能促进医院信息化管理发展的进程。
2.3 收集并录入基础信息
医院在构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之后,要对相关的基础信息进行收集和录入,并将构建过程分为不同的阶段,由参加建设的双方对合同的范围进行全面规划,要严格按照实际的实施状况录入相关信息。
3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
3.1 明确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思路
全生命周期的影响下,医院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结构,首先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明确信息化项目管路的具体思路,在此过程中,始终要以患者为核心,规范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其次,要以应用信息系统的应用平台为依据,充分利用医院的信息资源;最后要对医院整体发展进行全面计划,分阶段实施制定发展方案,为今后明确信息化管理思路创造条件。
3.2 明确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
基于全生命周期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由三大目标和九大知识领域组成。
(1)其中三大目标具体包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信息化管路的项目,进一步满足在全生命周期需求下,实现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发展目标;严格控制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整体成本,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医院信息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分析,妥善处理需求变动,全面控制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风险。
(2)九大知识领域具体包括:整体管理、时间管理、范围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由此可见,医院信息化管理涉及多方面的管理内容,但是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启动、规划、实施、管控和收尾等方式进管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对此进行科学计划 、质量管控、细化管理和规避风险等。这样有助于增强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等。
3.3 设计实现项目全过程
在申报阶段主要包括了项目审批、招投标过程,在审批阶段医院完成对申报信息项目的审批核减,招投标阶段包括了项目招标及投标管理。
在启动阶段根据正式批准工作说明书展开,需要基本描述项目范围、项目工期、执行组织与投入资源预测。
在计划阶段主要涉及了共计九个项目管理知识领域,如上所述包括范围、实践、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集成多方面管理。
在实施控制阶段,需要划分技术类别为不同功能组成的子项目,以项目团队不同成员完成项目工作,并逐一根据工作内容、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及范围完成。
在收尾阶段,正式验收项目产品,譬如不同阶段产生的文档记录。
在维护阶段,完成项目收尾后进入维护期。在此期间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运行中,且该过程持续时间较久,所以系统软硬件极有可能受损,因此应当进行系统日常维护。
综上本次设计的以体系结构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能够对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结构复杂性有效控制,并且实现管理过程有效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及综合质量。
3.4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化医院业务流程
医院业务流程是将医疗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有效结合。医院业务流程对于医院信息系统项目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信息化发展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的优化医院业务流程,要不断创新并拓宽引进业务的渠道。在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下,各个地区的医院主要就是以护士工作站、收费管理中心为核心来开展工作,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手动对计算机的模板进行模拟和翻版,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工作时间,也降低了工作的可靠性。因此,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业务流程的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为今后优化业务流程奠定基础。
3.5 强化合作开发力度,建设共赢模式
基于全生命周期医院进行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管理和协调性问题。开发商在此过程中对医院相关的业务了解不够全面。基于此,开发商如果始终用传统的方式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利于提升工作效率[3]。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自身专业技术,进一步促进医院实现信息化管理建设的目标。医院信息化管理建设要以医院信息中心为核心,要与专业团队进行合作,共同整合医院整体资源,进一步提升医院基于全生命周期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成功率。此外,医院还要借助强大的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推动医院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应不断强化与开发商的合作力度,坚持“双赢”原则,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为今后医院信息化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3.6 合理平衡范围、时间和资金间的关系
基于全生命周期医院进行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建设的范围在不断延伸,就需要通过不断增加相应的时间和资金投入力度等。医院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导致项目建设的范围在不断变化,进而影响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在不断变化。因此,就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員要合理平衡范围、时间和资金方面的关系,为今后完善创新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措施提供重要帮助。
4 结 语
综上所述,项目管理是基于全生命周期医院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实际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期间,要明确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任务、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目标等;满足构建管理体系、选择合适的软件和硬件技术、收集并录入基础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为今后医院实现信息化发展的目标奠定基础。现阶段,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医院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磨难,在未来要善于利用医院整体资源,不断拓宽医院发展道路,为今后创新我国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方式提供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建明,解咏平,孙朝硕,等.BIM技术在医院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研究[J].河北地质大学学报,2019,42(3):77-81.
[2]赵长明.交往行动理念下的学校管理问题研究[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0):93-94.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加强本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建立信息化应用基础网络设施与支撑平台、开发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等以实现和加强信息化能力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行装处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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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行装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我院信息化发展规划,报院领导审定。
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五条 行装处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向分管院领导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立项申请报告;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内容、投资预算;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
4、其他事项。
第六条 分管院领导对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申请进行初审,并批示书面意见。分管院领导批示同意申请的,进入论证阶
2
段。
第七条 项目进入论证阶段后,行装处技术科应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八条 行装处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将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复审,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的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正式立项,列为本院信息化建设预备项目
第十条 行装处于每年10月前,综合考虑续建项目、前期项目和预备项目的资金总体需求情况,拟定下一年度我院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计划草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总体计划草案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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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投资总额;
(二)新开工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三)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四)拟安排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一条 年度信息化建设总投资经批准后,行装处编制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分项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分项计划)。
第三章 项目建设及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分项计划下达后,由行装处进行项目分配,接收相关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建设责任人。
项目任务书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功能要求、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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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工期和其他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 行装处负责实施进度、建设质量、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分项计划的执行等工作。
第十四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软件采购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采购。招标前,行装处技术科应将招标方案送院采购小组和院领导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行装处技术科应根据项目进度实时逐级向行装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竣工后,承建单位向行装处技术科申请项目验收,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技术科制做竣工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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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报行装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审定。
第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技术科将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审计、资产移交、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责令中标单位整改。
第十八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需求与原项目方案有变更的,技术科必须将项目变更说明逐级报行装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审定,重新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 院监察室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另有专门规定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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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
(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
(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
(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
(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集团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八条集团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 参与合同审查与签定工作; 第九条 财务中心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管理信息公司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归集、拨付、审批、监管。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指导信息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奖励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发展策划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参与集团战略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二) 参与对外信息化项目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二)负责根据信息化公司合同,调整相关方的经营目标。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结算的审计;
(三)负责受理并查处信息化建设和项目招标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包括立项申请、会议记录、招标文件、合同等;
(二)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评审。
(三)参与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和业主方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
(二)负责所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日常操作和使用;
(三)参与集团及子集团IT规划、调研、编制及评审工作;
(四)牵头信息化项目对外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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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集团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各分子公司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
第十七条财政资金申请以各业务单位为主体作为资金申请牵头单位、发展策划部和信息化办公室作为资金申请参与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各业务单位争取到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其信息化项目建设,如自身暂无信息化需求可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项目建设中使用。其中:通过集团帮助争取到财政资金必须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20%计入当期考核利润;业务单位直接争取到财政资金如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40%计入当期考核利润。如争取到财政资金不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的,其日常运维服务、折旧等费用将不能作为当期考核利润扣除。
5 第十八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信息化办公室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审批。
第十九条 财政资金应提高使用效率,各子集团、分子公司申请的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申报时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如逾期两年未进行项目建设的,集团有权利将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纳入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使用。
第二十条 加强审计监督,对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统一制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并在每年年底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和集团未来发展实时更新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集团IT规划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董事会审批,子集团业务IT规划由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子集
6 团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IT规划和子集团业务IT规划,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并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办法和子集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集团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申请审批制。信息化项目建设业主方根据业务需求提交立项申请,并在组织实施前30个工作日报集团信息办初审,信息办在收到立项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完成上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0万(含)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2)业务需求合理;
(3)现有信息系统不能满足。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均参照《xx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采购类中电脑、电话、UPS电源等通用终端设备、考勤机、读卡机等专用设备,由各业务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报信息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小组由集团信息办、招标管理办公室、业主方单位及外部专家组成员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员参与评标工作。
7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技术分权重限额:
(一)产品采购类限额(硬件、软件)不超过35%(含);
(二)信息化集成类限额(工程类)不超过50%(含);
(三)外包服务和维保服务类限额不超过60%(含);
(四)软件开发和设计咨询类限额不超过70%(含); 第二十九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建设招标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均参照《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一)垄断经营或独家代理销售的硬件或软件;
(二)关键技术唯一满足我方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三)现有软硬件产品及系统的延续性服务(如系统升级改造、增加用户数);
(四)特急业务(不立即开展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急事项)。
第三十条 软件个性化开发项目以招标形式遴选出专业的软件外包开发公司,签定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包含不同级别外包开发人员单价,并根据开发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完全自主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源代码归属xx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合格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分类:
(一)信息化集成:集成类;
(二)信息化产品:硬件设备类、软件产品类;
(三)信息化服务:软件开发类、外包服务类、维保服务类、设计资讯类。
二、供应商管理内容:
(一)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
(二)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备案、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备案;
(三)招标管理办公室: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
三、供应商履约评估:
(一)项目履约评估:项目结束30日内,信息办组织业主单位对履约情况评估;
(二)履约评估:每年12月对本年内发生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的定期评估;
四、供应商评估结果:
(一)85分以上(含) 优秀
(二)75分以上(含)不超过85分 良好
(三)60分以上(含)不超过75分 合格
(四)60分以下(不含) 不合格
五、供应商评估结果应用 :
(一)85分以上(含) 可按照以前招标合同标准续签合同;
(二)60分以上(含)不超过85分 需重新招标谈判后,
9 方可签定合同;
(三)60分以下(不含) 不再做为合格供应商参与信息化建设未来投标。
第三十二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由信息办、业主方人员、外部专家共同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应汇编项目相关文件提交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设备状况:设备清单、设备到货清单、设备随机资料等。
(二)验收报告:包括试运行阶段记录、系统整体运行情况报告和初验阶段移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如在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做专题报告;
(三)如有变更:提供《项目变更申请单》及批准文件
(四)工程技术文档:包括网络规划方案、硬件设备及系统的配置文件、技术资料、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联调文档、测试报告及各种记录等;
(五)其他存档资料:如项目进度文档、会议纪要、网络拓扑图、机柜布局图纸、其它相关图纸,培训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合同和项目相关文件对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第五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激励
第三十五条为提高集团信息化水平、奖励优秀个人和单位,
10 集团分别设立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等奖项。
第三十六条在集团信息化建设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可申请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奖项。其中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根据企管部信息化建设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取前三名,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则有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为集团统一信息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可申请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奖项。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根据归集的信息化资金及支持集团信息化建设力度予以考核。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信息公司及运作模式
第三十八条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由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对内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化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九条 信息公司收费是指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向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收取费用。信息公司应健全收费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司收费工作合规合标、公开公平。
第四十条 信息公司本着“一低、二优、增量收入”的原则
11 收取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信息化服务费用。即:信息化建设建立在集团整体规划上分步推进,一低是指同等条件、同等产品、同等服务的情况参照同类市场较低的收费标准。二优是指信息公司提供更优厚的服务、更优质的产品。增量收入是指信息公司利用自身技术情况在没有外部供应商的情况下增加工作收取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行业主方选择,根据集团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建设:
(一)业主方自行投入自主建设,信息公司提供硬件租用、运维服务等:属于子集团IT业务规划的系统方可采用此项建设方法,但仍需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备案和验收。
(二)信息公司负责投入、负责建设,业主单位以租代买:即:信息公司负责整体项目建设投入,集团各内部业主单位签订每年租用服务费的方式推进。一方面降低各业主单位信息化投入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租用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凡集团配套信息化资金的均需采用此项建设方法。
第四十二条 信息公司可根据业主单位所投入并用于集团信息化统一建设的信息化专项资金同步扣减信息化建设年服务费用。
第四十三条 集团内部业主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由信息公司提供服务。
第六章 附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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