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第1篇
漯河市教育局
漯妇字﹝2007﹞12号
文件
关于开展“感恩母亲 温馨五月”系列活动的
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教体局、妇联,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感恩是人类美好的情感。呼唤感恩精神的回归,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1
引导广大幼儿及中小学生树立感恩意识,经研究决定,全市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要以今年“母亲节”为契机,广泛开展“感恩母亲 温馨五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感恩母亲 温馨五月”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母亲勤劳、慈爱、智慧、奉献的伟大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生树立感恩意识,感恩母亲,感恩家庭,感恩社会。
二、活动时间
4月10日5月20日
三、活动安排
(一)以尊重母亲为主题:可开展“尊重母亲 礼貌先行”活动,引导广大幼儿及中小学生外出和到家,要主动向母亲打招呼;因事外出不能按时回家要及时告诉母亲,不让母亲挂心;接打母亲电话要注意问好,说再见;母亲做好饭菜、洗好衣物要向她说声谢谢;母亲下班回到家要主动迎上去打开房门、接过衣物、递上拖鞋等。通过以上活动使学生充分了解尊重父母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孝敬父母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二)以感谢母亲为主题:可开展下列感恩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幼儿及中小学生为母亲亲手做一张贺卡、画一幅画、道一声祝福、写一封感谢信、省下零用钱买一件礼物;为母亲泡
一杯茶、捶一捶背;向母亲说说心里话、替母亲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和母亲换一天角色等等,表达对母亲的关爱、体贴、理解和感激之情;可组织孩子和母亲共同参加形式各异的亲子互动活动,让孩子体会母爱的博大和无私,激励自己增强责任意识,不辜负家庭的厚望,早日成才,回报家庭,同时让母亲也感受到孩子所带来的舒心、称心和开心。
(三)以歌颂母亲为主题:可通过征文、讲故事、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学生观察母亲,理解母亲,感悟到母亲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所付出的辛劳,感受母亲的伟大,体会母爱的真正内涵。在此基础上,引导中小学生积极思索和探讨如何发扬“母亲”精神,在全社会广泛树立感恩意识,不仅要感恩母亲,而且要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四、活动要求
希望各县区及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此项活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使更多幼儿及中小学生参与其中。各县区及学校于4月20日前要将活动计划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5997862)或市妇联儿童部(联系电话3176056)。同时,在活动中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如活动开展得好的学校、孝敬母亲的孩子、优秀母亲等,扩大
宣传,并做好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和市妇联的沟通反馈,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我们将组织媒体前往报道;并及时选送优秀征文,届时将择优在有关报刊上宣传展示。
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漯 河 市 教 育 局
漯 河 市 妇 联
2007年4月9日
主题词:感恩教育母亲五月通知
漯河市妇联办公室2007年4月9日印发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第2篇
漯河市教育局
漯妇字﹝2007﹞12号
文件
关于开展“感恩母亲 温馨五月”系列活动的
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教体局、妇联,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感恩是人类美好的情感。呼唤感恩精神的回归,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1
引导广大幼儿及中小学生树立感恩意识,经研究决定,全市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要以今年“母亲节”为契机,广泛开展“感恩母亲 温馨五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感恩母亲 温馨五月”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母亲勤劳、慈爱、智慧、奉献的伟大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生树立感恩意识,感恩母亲,感恩家庭,感恩社会。
二、活动时间
4月10日5月20日
三、活动安排
(一)以尊重母亲为主题:可开展“尊重母亲 礼貌先行”活动,引导广大幼儿及中小学生外出和到家,要主动向母亲打招呼;因事外出不能按时回家要及时告诉母亲,不让母亲挂心;接打母亲电话要注意问好,说再见;母亲做好饭菜、洗好衣物要向她说声谢谢;母亲下班回到家要主动迎上去打开房门、接过衣物、递上拖鞋等。通过以上活动使学生充分了解尊重父母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孝敬父母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二)以感谢母亲为主题:可开展下列感恩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幼儿及中小学生为母亲亲手做一张贺卡、画一幅画、道一声祝福、写一封感谢信、省下零用钱买一件礼物;为母亲泡
一杯茶、捶一捶背;向母亲说说心里话、替母亲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和母亲换一天角色等等,表达对母亲的关爱、体贴、理解和感激之情;可组织孩子和母亲共同参加形式各异的亲子互动活动,让孩子体会母爱的博大和无私,激励自己增强责任意识,不辜负家庭的厚望,早日成才,回报家庭,同时让母亲也感受到孩子所带来的舒心、称心和开心。
(三)以歌颂母亲为主题:可通过征文、讲故事、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学生观察母亲,理解母亲,感悟到母亲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所付出的辛劳,感受母亲的伟大,体会母爱的真正内涵。在此基础上,引导中小学生积极思索和探讨如何发扬“母亲”精神,在全社会广泛树立感恩意识,不仅要感恩母亲,而且要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四、活动要求
希望各县区及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此项活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使更多幼儿及中小学生参与其中。各县区及学校于4月20日前要将活动计划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5997862)或市妇联儿童部(联系电话3176056)。同时,在活动中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如活动开展得好的学校、孝敬母亲的孩子、优秀母亲等,扩大
宣传,并做好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和市妇联的沟通反馈,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我们将组织媒体前往报道;并及时选送优秀征文,届时将择优在有关报刊上宣传展示。
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漯 河 市 教 育 局
漯 河 市 妇 联
2007年4月9日
主题词:感恩教育母亲五月通知
漯河市妇联办公室2007年4月9日印发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第3篇
开幕式暨大会特邀报告会的通知
岩委办发明电[2011]102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福建省科协第十一届学术年会将于9月14日~16日在我市举办,经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协商议,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人员参加学术年会开幕式暨大会特邀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在龙岩人民会堂。
二、参加对象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分管(联系)领导;
2、市直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会议议程
(一)开幕式
1、市领导致辞;
2、省科协领导致辞;
3、省领导讲话;
4、颁发第八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第十八届福建省运盛青年科技奖、第三届福建省紫金科技创新奖。
(二)特邀报告会
1、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第四军医大学校长、院士樊代明作《三千年生命科学的进与退》专题报告;
2、北京林业大学原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作《生物质能
源的开发与利用为人类能源危机探索可再生新能源》专题报告;
3、中国工程院院士谭建荣作《提升设计能力,促进转型升级》专题报告。
四、有关事项
1、凭票入场。请各有关单位9月9日上午下班前派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座位票。(1)市委各工作部门,市人大和市政协各委、室,以及各人民团体与会人员的座位票请到市委办秘书三科领票(联系电话:2323175);(2)其他与会人员的座位票请到市政府办科教文卫科领票(联系电话:32938
10、3293812)。
2、请全体与会人员凭票于9月14日上午8:15前入场完毕。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会场准备工作。
3、会议期间,请市公安局做好会场周边交通疏导、安全保卫;请电力部门保障供电。
4、请市效能办派员督察各单位出席会议情况和会场秩序。
5、请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驻岩记者站,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通联站派记者做好报道工作。
附件:参会单位名单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 日
附件:
参会单位名单
1、市纪委,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综治办、610办、政研室、台办、编办、市直机关党工委、教育工委、农办、文明办、老干部局、信访局、党校、党史研究室、档案局、机要局、保密局、讲师团;
2、市人大办公室、研究室、教科文卫委;
3、市政府办、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外经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与出版局、广电局、卫生局、体育局、人口和计生委、环保局、旅游局、粮食局、审计局、统计局、民宗局、外事侨务办,老区与扶贫办、国资委、人防办、安监局、交战办、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协作办、煤管局、中心市场筹建处、森林公安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
4、市政协办、提案委、经济委、教科文卫体委;
5、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记协、社科联、侨联、台联、残联、老龄办、计生协、关工委、老促会、老体协、贸促会;
民革、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民建龙岩市委会,市工商联;
6、市方志办、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古田会议纪念馆、新华发
行(集团)公司龙岩分公司、供销社、项目开发中心、数字办、工程咨询中心、铁路建设办、房改办、公路局、库区移民开发局、地震局、农科所、梅花山自然保护管理局、城建监察支队、土地监察支队、路桥投资公司、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管理分公司、永武高速公路公司、双永高速公路公司;
7、市国家安全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局、电业局、邮政局、无线电管理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路稽征处、气象局、水文局、龙岩调查队,市人行、银监分局、工行、农行、农发行、建行、中行、兴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邮储银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信用联社龙岩办事处;
8、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电大龙岩分校、龙岩一中、龙岩高级中学、农校、财校、卫校、龙岩技师学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一医院、第二医院;
9、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驻岩记者站,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通联站;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第4篇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海宁市委员会 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海市科协(2006)50号
关于开展海宁市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暨第六届“十佳”
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市级有关部门,各直属团组织,市级学(协)会、镇(街道)科协、企业科协: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培养和树立一批创新创业的先进青2
1 年科技工作者,更好促进青年科技队伍的成长,调动人才贡献海宁的积极性,根据海委办发[2006]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海宁市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暨第六届“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在科技工作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我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中专以上或技术员职称以上从事科技工作的人员;前几届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评定后又有新成果并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推荐)。
评选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自2003年以来,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新的思想见解,发表后被公认达到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者;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有创新和突破,作出重要贡献者;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二、 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评选办法:侯选人由各单位推荐(也可本人自荐),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表),对获奖项目附奖励证书或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经2 2 推荐单位审查后,报市评审小组。
时间安排:七月上旬做好宣传发动,七月底做好摸底推荐工作,八月上旬做好评定工作。
三、 申报材料要求
1、海宁市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二份(单位推荐的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主要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4、海宁市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候选人先进事迹一式二份,1500字左右,事迹内容具体,并加盖候选人单位公章。
四、 评选组织
建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市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推荐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基层团组织和科协基层组织负责,望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摸底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一式二份)于七月三十日前送市科协学会部,办公地址:市科技大楼311室。在推荐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可与市科协联系,联系电话:7238100、7235927。
附:海宁市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表。
2 3
(此页无正文)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
海 宁 市 人 事 局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海宁市委员会 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抄送:嘉兴市科协,海宁市委办、市府办,张炜芬、许煜威同志。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第5篇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07年8月22日)
200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努力开拓进取,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做好
1 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化解了大量不和谐因素,为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信访办等50个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张忠臣等100名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扎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推进城乡统筹,实现“加快”“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一、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二、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2 附件一:
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万州区信访办
黔江区信访办
涪陵区信访办
渝中区信访办
大渡口区信访办 江北区信访办
沙坪坝区信访办 九龙坡区信访办 南岸区信访办
北碚区信访办
万盛区信访办
渝北区信访办
50个)
(
巴南区信访办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工委
合川区信访办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双桥区信访办
綦江县信访办
铜梁县信访办
大足县信访办
荣昌县信访办
璧山县信访办
梁平县信访办
垫江县信访办
武隆县信访办
忠县信访办
奉节县信访办 巫山县移民局
石柱县信访办
秀山县信访办
4 彭水县信访办
市纪委信访室(重庆市监察举报中心)
市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处
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
市经委企业处
市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
市公安局信访处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办公室
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处
市交委办公室
市移民局信访处
市高法院立案庭
市检察院一分院控申处
经开区管委会信访办
高新区管委会信访办
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5 重庆文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重庆机电集团信访办
重庆轻纺集团信访办
6 附件二:
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100名)
张忠臣 万州区信访办督查科科长
黄昌乾(土家族)黔江区信访办主任科员
易 霞(女) 涪陵区信访办副调研员
田贻勋 渝中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副调研员
刘 寅 大渡口区信访办来信来访科科长
马友雄 江北区信访办主任
宋文捷(女) 沙坪坝区信访办副主任
宋湘平 九龙坡区信访办主任
胡亦农 南岸区信访办副调研员
刘志清 北碚区信访办调研员
戴兆全 万盛区金桥镇信访办主任
段辉跃 渝北区信访办副主任
7 李 玲(女) 巴南区信访办主任
王向华(女) 长寿区信访办综合科副科长
王建民 长寿区信访办信访科科长
黄培 荣江津区信访办主任
徐伯林 合川区信访办主任
赵晓庄(女) 永川区信访办主任
张大刚 南川区信访办接待科科长
喻小红(女) 南川区信访办综合科科长
何桂先(女) 綦江县信访办主任科员
张旺春 潼南县信访办综合科科长
邱继明 潼南县公安局信访室科员
侯大建 铜梁县信访办副主任
吴晓华(女) 大足县公安局信访室副主任科员
喻 鸿 荣昌县信访办主任
曾永红(女,藏族)璧山县信访办主任科员
谢晓芬(女) 梁平县信访办主任
李 飞 城口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信访
科科长
8 周木文 城口县司法局高燕乡司法所所长
谭明杰 丰都县移民局信访科科长
朱治林 丰都县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谭 清 垫江县信访办主任
杨 洪 武隆县信访办复查复核科科长
周康伟 忠县信访办主任
任亚苏 开县信访办主任
江术均 开县信访办副主任
方宗贤 云阳县信访办主任科员
曹莉华(女) 云阳县信访办副主任科员
刘中宁 奉节县信访办副调研员
卢存红 巫山县信访办副主任
赵翠章(女) 巫溪县信访办主任
吴 平 巫溪县信访办信访科科长
秦建国 石柱县信访办主任
全成祥(土家族)秀山县信访办副科长
胡军(土家族) 酉阳县信访办办案科科长
刘华(土家族) 酉阳县信访办综合科科长
9 苏 强 彭水县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站科长
唐宗平 市委办公厅保卫处主任科员
黄瑞光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调研员
叶 兵 市政府值班室副主任
徐舍予
陈杏梅(女) 刘惠谦
李春菊(女) 张意兰(女) 李志勇
胡昌桃
陈树林
庞世发
张斌韬
蒋星会
王新民
潘礼奎
石宗颖
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 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市编办督查处副处长 市信访办巡视员
市信访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市信访办副巡视员 市信访办接访二处调研员 市信访办副巡视员 市信访办办信处调研员 市信访办接访一处副调研员 市委老干局退休干部管理处处长 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调研员 市经委信访办调研员
敖 渝 市科委办公室主任
罗 军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兼广场支
队支队长
王思延 江北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江 勇
邢大荣
廖 武
刘怀义
赵 敏
刘 镇
陈顺洲
李天国
郭邦祥
高 文
袁 平
唐亚辉(女) 冯登蓉(女) 吴 群(女) 市国安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市民政局优抚处副调研员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财政局办公室调研员 市规划局信访办调研员
市市政委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市商委办公室调研员 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市国资委信访处处长
市纪委驻市地税局监察室调研员
刘 芹(女) 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朱茂华 市工商局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张来国 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钱永忠 市粮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办
邱明生
陈光群
穆 上
方 良
吴晓钦
刘杨兵
张 敏
张 敏(女) 王建华(女) 乔国兴 刘明亮 曾 诚
公室副主任
市农办科教处处长
市政府法制办复议一处副处长 市中小企业局人事劳动处调研员 市园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市供销总社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调研员 市五中法院立案庭助审员 市检察院控申处主任科员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市妇联维权部调研员 市侨办国内处副处长 市残联维权信访部主任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胥文芳(女) 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建设 重庆天怡集团党委副书记
主题词:信访工作 先进表彰 决定
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
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2007年8月22日印发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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