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以改革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全面推行火化、建设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区”整治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水土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升级,促进精神文明及“和谐**、生态**”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我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强势推进,努力提高火化率,确保**年**月**日起全县境内死亡人员100%火化(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少数民族除外)。
(二)年内完成**个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其中:**镇2个,其他乡镇各1个。
(三)对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县城面山分水岭沿线内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国家批准保护的坟墓除外)进行整治和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四)依法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乱埋乱葬行为,杜绝公墓外出现新增坟墓。
三、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领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决定改革原则、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县领导包干乡镇,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干村(居)民委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列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主要领导督办事项,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实行月通报、季问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处理。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具体措施
1.划定火化区。**县**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2.把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丧葬观念,提倡现代文明丧葬理念,为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建立死亡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的殡葬管理员每天向乡镇民政办报告辖区内人口死亡情况,乡镇民政办汇总后,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有人员死亡的可直接用电话报告,同时将死亡人口的火化情况一并上报。各单位若出现本单位人员(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按规定统计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下设乡镇站所的有关情况,统一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如因迟报、漏报或不报,造成死亡人口不能执行火化的,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对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实行火化并进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化费**元(含遗体的火化、运输和包扎补助费用),火化补助费领取的方式由丧属凭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民政部门领取,火化后并进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费**元;骨灰寄存暂未安葬的先发给**元的补助,待葬入公墓后再发给**元的补助。各乡镇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火化补助。
5.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坚持土葬的(含火化后又装棺土葬),强行起棺火化,并不再核发丧属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凡出现土葬的,该单位已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取消其称号,并在五年内不得参评文明单位,凡出现1例,对单位处予3万元的罚款,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予5000元的罚款,并取消该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全县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在实行火葬、节俭办丧事方面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属直系亲属亡故,未按殡葬改革要求进行火化的一律给予问责处理。同时,按照《**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尸体的处理,一般死亡三天后不处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合殡葬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强行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9.杜绝遗体土葬和二次装棺土葬。不实行火化而擅自将遗体进行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起尸火化。火化后又装棺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迁移到公益性公墓安葬。
10.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本县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太平间遗体的管理工作,所有遗体必须直接送火化场,县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防止偷抢遗体事件的发生。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对非法土葬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拉运尸体。如发现动用交通工具搞非法土葬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将遗体直接送火化场,由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给予处罚。
12.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县、乡、村三级共同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据建设时限和规模给予资金补助。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坟高不得超过50厘米,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13.建设**殡仪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选址,采用先进工艺,去除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求提供高效、优质的殡葬服务,减少殡葬改革阻力并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14.国家殡葬条例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积极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严格按照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超过6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的要求,大力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葬法。违反上述规定修造墓碑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拆除,并按《**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公职人员不得核发死亡后的各种补助。
15.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市丧葬用品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厂、店和摊点,全面收缴殡葬用品。县工商、质监、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16.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活人墓”的平毁工作。严禁在公墓范围外新建坟墓,一经发现,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平毁。全县境内“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原有的坟墓(受国家批准保护的坟墓除外),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治和绿化,达到“见树不见墓”的效果,不能达到“见树不见墓”效果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限期迁入农村公益性公墓。
四、部门工作职责
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若干规定的公告》第六条的规定和《**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一)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俭办、破除丧葬陋俗,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对公墓的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针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适时启动**县殡仪馆建设,为推进殡葬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联合质监部门依法取缔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业部门负责对毁林造坟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其恢复原貌。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严格殡葬用地的审批。对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五)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严肃查处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焚烧、抛撒冥币、纸钱等不文明行为。
(六)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丧葬陋俗的危害,营造文明殡葬的社会新风尚。
(七)公安部门负责对殡葬改革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中死亡人口遗体的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止偷抢遗体的执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整体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殡葬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殡葬执法体系。
五、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1.制定实施方案,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若干规定的公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及相关工作的公告》等相关宣传资料,印制发送到机关、驻富单位和农户,为广泛宣传教育做好准备。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3.各乡镇认真对各自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做好绿化准备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1.各乡镇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定点、报批的准备工作。
2.适时对“三沿五区”视野范围内的坟山墓地进行绿化,查缺补漏。
3.启动**殡仪馆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选址、报批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日)
1.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围绕**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县、乡镇、村联动,部门配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2.从**年**月**日零时起,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死亡后100%实行火化。
3.全面清理整治乱埋、乱占耕地、林地,葬坟和建“活人墓”等违法行为,完成“活人墓”的平毁工作,依法取缔棺材铺及非法制碑点。
4.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在**年**月**日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定点报批工作;**年**月**日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相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墓园平整工作;**年**月**日前农村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坟山墓地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6.适时启动**殡仪馆的建设。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1.在总结清理整治乱埋乱葬、推行火化经验、“三沿五区”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殡葬改革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有序推进。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精神,我市决定从 2018 年 7 月开始至 9 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要求,认真践行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四基地一名城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强化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能,初步建立符合我市特点的殡葬服务基本构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高价墓、活人墓、骨灰格位
2 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2020 年末,建成一座多功能殡仪馆,规划建设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 10-15 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范围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二)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三)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四)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五)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六)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七)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八)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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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医疗机构太平间及销售丧葬用品门店无审批登记手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十)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中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快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将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排查阶段(7 月中旬 8 月上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在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摸清底数,明确殡葬领域的主要问题,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目标、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8 月中旬至 9 月上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整治要求,负责督促整治任务和目标逐一落实,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总结上报阶段(9 月 20 日前)。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殡葬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负责将殡葬领域突出问
4 题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报送至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办公楼 3 楼殡葬事务管理所)。
四、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樊田甜兼任,负责全市殡葬整治行动的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和公墓经营方改变公墓建设规划问题的检查整治工作;负责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员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检查整治;对公墓建设中骨灰墓单穴和双穴面积超过 1 平方米以及遗体单穴墓占地超过 4 平方米、双穴墓超过 6 平方米的违规现象进行检查整治;对虽经批准建立,但在公墓内修建封建迷信设施、搞违法营销活动或未经验收擅自经营的公墓单位进行检查整治;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对政府举办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规划。
市公安局:负责对殡葬活动中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对非法运尸车辆进行摸底和整治;配
5 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蓄意阻挠整治行动、煽动群众、借机寻衅滋事的,依法进行打击。
市发改局:负责对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以及公墓殡葬服务价格进行检查整治;对医疗机构太平间在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收费价格方面开展检查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乱埋乱葬占用耕地行为的检查整治;负责对民政部门批准的经营性公墓未经批准扩大建设用地面积行为的检查整治;对采用划拨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公墓数量分类、用地面积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对殡仪馆、公墓在新建、改扩建实施过程中未批先建、违规建设情况的检查整治;对非法经营性公墓的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整治;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城乡公益性公墓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整治;负责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乡镇总体规划》范围,确保殡仪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市卫计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太平间外包经营行为的检查整治;对医疗机构太平间在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时收费公示、乱收费、强行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检查整治。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对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进行摸底整治;对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和违法经营封建迷信丧葬
6 用品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清理整治。
市司法局:负责组织人民司法调解员对误解、抵触整治行动的群众开展矛盾排解、调处工作,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宗教事务管理科:负责对未经审批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的排查整治;对回民公墓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规范整治。
市林业局:依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负责对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检查整治;对公墓区防火安全进行排查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的宣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办丧;负责宣传推进殡葬改革发展过程中党员带头移风易俗、生态安葬的好做法、好典型;配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镇(街道):认真落实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搞好辖区内殡葬管理和公墓摸底统计工作,对农村散埋乱葬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督导辖区内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对丧事活动订程序、订标准,杜绝相互攀比、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殡葬改革中的正面引导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
7 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调动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全面了解和弄清殡葬领域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工作的宣传引导,统一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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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期间,市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59-8016227,并建立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第 2 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从 2018 年 6月下旬开始至 9 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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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
10 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全国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地可依据地方法规和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 年 6 月下旬)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
11 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 年 7 月-9 月上中旬)
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8 月底前,省级民政部门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 年 9 月中下旬)
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报请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 月底前)
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民政部等部门将对全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并为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提供政策依据。全国专项整治情况
12 将于 9 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
13 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地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市、县级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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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地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民政部等部门成立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举报投诉电话为 010-58123044,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地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 2018 年 7 月 15 前报送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第 3 篇
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来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委办电[2018]54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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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殡葬领域的黑恶势力和腐败现象,保护自然生态;同时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涉殡葬领域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1.默许土葬并从中获利的行为和保护伞。
2.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政策,分解收费项目,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3.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二)三道两区乱葬坟墓,占地毁林建坟、山林承包者为丧属违规土葬提供土地获取利益行为。
(三)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葬服务人员反职业道德,以及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普法宣传机制。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
16 艰巨的工作。长期以来,由于旧传统丧葬观念在群众中根深蒂固,给殡葬改革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殡葬宣传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朱志雁;责任单位:殡监队、普法办、文化站,各村〈社区〉)
(二)建立跟踪服务机制。镇要建立健全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工作组包村、村干部包巷的殡葬跟踪服务机制。镇殡葬监察队,要实时掌握辖区内人口死亡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对死者从死亡、运尸、火化后骨灰管理等要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提供优质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从源头上堵住偷尸土葬骨灰二度土葬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邓荣光;责任单位:殡监队,各村〈社区〉)
(三)建立执法巡查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齐抓共管职责,殡监队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要依法严肃査处非法占用土地、林地建坟等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环境监管;水利会要依法查处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河流两岸建墓行为;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宗
17 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公安部门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财政所要做好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太平间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竟争及垄断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有序竟争;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完善殡葬管理制度,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规殡葬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山地承包者的教育和监管,防止出现违规提供土地造坟的现象。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巡査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每次行动都要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一是殡监队、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要分别牵头成立专项巡查队,联动配合,分工协作,加大殡葬执法巡查力度。二是镇殡葬监察队要认真査处偷尸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夜间巡查、主要路口布控等做法,堵住违规土葬的漏洞;国土资源所、林业站、水利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山地、林地、水库周边等的巡查,
18 依法查处占地、毁林造坟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要从现在起,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山地特别是三道两区进行巡查,发现新建坟墓的及时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整改。(牵头领导:邓荣光、袁焕欢、詹辉强;责任单位:殡监队、国土资源所、环境保护办、水利会、林业站、村镇建设办、各村〈社区〉)
(四)建立督查问责机制。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成立督査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推进整治工作和整改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不管涉及到谁,要坚决依法依规一查到底。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涉嫌严重违纪、职务犯罪等重大问题线索,要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领导:吴仁元;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委、党政办)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镇专门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镇长方佳群任组长,邓荣光(镇人大主席)、方俊翔(镇党委副书记)、吴仁元(镇党委副书记)、朱志雁(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袁焕欢(副镇长)、詹
19 辉强(副镇长)任副组长,邱木金(派出所)、许玉林(社事办)、卢文胆(财政所)、黄汉先(国土资源所)、高钟旺(环境保护办)、戴建民(水利会)、吴永镇(村镇建设办)、方育壮(司法所)、廖庆坚(林业站)、林焕城(殡监队)、许耀辉(卫生院)、方文龙(市场监管所)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举报电话:06636210426)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起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殡葬管理概述
第一节 殡葬与殡葬管理
一、殡葬及其特征
殡葬亦称“丧葬”,其含义是指人们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方法和对死者的哀悼形式。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语,是由“殡”和“葬”两 个概念构成的,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殡”是指从遗体入殓(即把死者装入棺材)到埋葬之前的停柩阶段,由此引申为人们对死者的哀悼和举丧的形式。
殡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共同性。即围绕着死、丧、葬的各种活动,各地各民族大体相似;二是民族性。这是说每个民族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方式和礼仪往往受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物质文化生活、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旦形成模式便具有某种规范作用。三是地方性。即在不同地域,往往有不同的丧葬礼俗,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如此。四是传承性。这是说丧葬习俗一旦形成,代代相传,往往沿袭很长时间。五是变异性。这是说由于祔进步、文化交流、地域变迁等因素的影响,殡葬活动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二、殡葬管理的概念
殡葬管理有两种含义。其一是国家对殡葬工作的宏观管理。这是一种政府行为,是各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诸多事务中的一项。这种管理
1 是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对人们的殡葬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人民政府对殡葬事宜进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殡葬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群众通过对殡葬活动进行管理,取得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效果。殡葬管理的另一含义是殡葬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其基本含义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经营管理大体一致。我们通常所说的殡葬管理,在多数情况下是指政府行为的宏观管理。
三、我国殡葬管理的方针
方针是指引导某项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各国根据其不同的国情和民族风俗,都有着各自的殡葬管理方针。我国的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经过十几年的时间才逐步完善起来的。我国现行的殡葬管理方针是《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的:“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现行的殡葬管理方针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它的中心是针对传统的丧葬制度的改革。这项改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改变对死者遗体的葬法。这就是说,从长远来看,我国要全面实行火葬,但由于各地区间还存在着差别,因而在改革的进程上还应因地制宜。有些地方要强化管理,尽快实现火葬;有些地方在还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暂缓实行,但要对传统的土葬进行改革。其二是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丧事中存在的封建迷信活动和对丧事的大操大办是套在广大人民群众身上的精神枷锁和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果不对丧葬陋习进行改革,不仅污染社会风气,成为社会的公
2 害,也会恶化干群关系,殃及子孙后代。所以,这一方针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第二节 殡葬管理的任务和作用
一、殡葬管理的任务
(一)推行火葬
火葬是一种既古老又现代的处理遗体的方法。所谓古老,是指火葬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所谓现代,是指火葬是目前最科学、最经济、最卫生的殡葬方法,在西方工业发达的国家中已普遍实行。。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火化率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较,差距还很大,因此推行火葬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改革土葬
虽然我国把火葬作为殡葬改革的方向,但并不意味现在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火葬。而是要把那些交通不便、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定为土葬区,并在这些地区进行土葬的改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实行五个一,即每个县要有一个殡葬管理所,一个土葬殡仪馆,每个乡镇或村民委员会要有一个红白理事会,一个公益性公墓,逐步实现遗体埋葬公墓化,克服乱埋乱葬现象,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对于自愿实行火葬的,则给予支持和鼓励。我国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将火葬、土葬并存,因此必须做好土葬的改革工作。
(三)革除丧葬陋俗
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殡葬方式,是殡葬管理的重
3 要任务之一。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这都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四)发展殡葬事业
我们这里所说的殡葬事业,是指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处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丧事服务的场所。
(五)加快殡葬设备与殡葬用品的科研和生产
殡葬设备与殡葬用品是做好殡仪服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殡仪服务质量的高低。对于殡葬设备,要妥善处理好引进与创新的关系,制造出适合我国火葬特点的火化量大、时间快、耗能低的火化炉及其附属设备。对于丧葬用品,要生产适合于文明办丧事的用品,同时要防止不正当竞争,强化管理,并实行生产合格证和销售许可证制度。
二、殡葬活动与经济发展
人类的殡葬活动对其当时的社会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传统的土葬形式往往造成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会给丧主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一)推进殡葬改革能够节约社会资源。
节俭、文明、科学的丧葬方式,同时也是最经济的丧葬方式。仅就火化区来说,全国每年至少节约6万亩土地,400多万立方米木材。就丧葬费用来说,实行火葬比土葬节省2∕3的费用。全国每年死亡人口约800万人,若全部实行火葬,每年可节约160亿元,这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小康目标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殡葬事业单位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殡葬事业单位从行政管理型转为经营服务型之后,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转制之前的1984年全国1205家殡仪馆中有925家,占77℅,累计亏损额达1730万元;1995年全国的1792家殡仪馆,已有1220家,累积盈余额达49606万元。这是体制改革后带来的经济效益,这样一来,一方面可节约了国家对殡葬事业单位的投入,另一方面,那些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殡葬事业单位还可以向国家上缴复,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殡葬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殡葬习俗是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倡导的节俭、文明、科学的丧葬方式,就是要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丧葬礼俗。
殡葬改革就是要通过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陋习,树立起节俭、文明、科学的殡葬习俗,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节 殡葬管理机构
一、 殡葬管理机构及其种类
殡葬管理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由民政部门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与兴建的各种殡葬管理与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科研、宣传、教育等单位。
殡葬管理机构依据其性质可分为四类:
(一)行政管理组织,即
5 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的殡葬管理机构。如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司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及乡镇的殡葬服务机构。
(二)殡仪服务组织,主要指民政部门批准兴建与管理的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安放处、殡仪服务站等殡葬事业单位,此外还包括殡仪设备及丧葬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单位等。
(三)殡葬科研、教育、宣传等组织,目前主要有民政部101研究所等。
(四)殡葬的社团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主要指兼有行业协会职能的中国殡葬协会和地方各级殡葬协会以及城乡基层群众创办的红白理事会。
二、 殡葬管理机构的职能
(一)中央殡葬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全国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作为我国殡葬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处于战略决策层位置。它的职能是负责确定全国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总目标及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并监督与指导地方贯彻落实,保证殡葬和殡葬事业发展总目标的实现。
(二)地方殡葬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地方殡葬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殡葬法规和规定;
2、检查、监督殡葬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丧葬违法案件;
3、管理本地区的殡仪馆、火葬场、经营性公墓、骨灰安放处、殡葬服务站;
4、管理、监督本地区丧葬用品的生产、经营;
5、规划和指导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
6 处的建设;
6、指导群众组织,搞好丧葬活动;
7、做好殡葬的宣传工作。
(三)基层殡葬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在殡葬管理中,乡镇处于基层管理层,乡镇管理机构在绝大多数的乡镇是民政所或民政助理员,也有的地方设置殡葬管理站或者殡葬管理员管理,此层次目前正处于建设和有待发展的阶段。
三、 我国殡葬事业单位发展概况
殡葬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发展殡葬事业,由民政部门兴建和管理的从事殡葬工作、殡葬服务以及殡葬宣传教育科研的特殊性社会服务组织。在我国,殡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处和公墓等。但随着殡葬改革事业的推进,殡葬事业单位也应包括殡葬管理所(处或站)等事业性质的组织以及一些科研性质的事业单位,诸如民政部101研究所、沈阳火化设备研究所、江西火化设备研究所、湖北四二七研究所等,还应包括那些从事殡葬教育的事业单位,如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民政部济南民政学校、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以及河南、湖北等省的民政学校等等。
我国的殡葬事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服务行业。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它有三个基本的特性:一是对殡葬改革的依赖性。因为新中国的殡葬事业单位是随着殡葬改革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殡葬事业单位数量的多寡、业务量的大小、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进程。二是经营服务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表现在殡
7 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和管理对象具有数量上的绝对增长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统一。在三是经营服务的特殊性。相对其他服务行业而言,殡葬事业单位是为死者服务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殡葬事业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公墓公葬阶段(1949-1956年),各地民政部门接收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公墓,但仍采取传统的作法;二是兴办火葬场阶段(1956-1966年),1956年,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积极倡导实行火葬以后,在全国的大中城市、小城市甚至县城先后建起了火葬场,到1966年底,全国有87家火葬场;三是超常发展时期(1966-1976年)“文革时期”火葬场、殡仪馆超常发展,数量倍增,现有的1300多个殡仪馆中绝大多数都是在这个时期建立起来的;四是新的发展时期(1978年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倡导改革开放以后,殡葬事业也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内容涉及殡葬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使殡葬事业单位实行了从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由单项服务向系列化服务、由封闭式向开放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现在,殡葬事业单位已成为我国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政经济、第三产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 中国殡葬协会
中国殡葬协会(CHINA FUNERAL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为CFA.中文简称为“中国殡协”)成立于1989年,是经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全国殡葬行业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是由殡葬服务、殡葬设备、用品、科研与生产经营单位和殡葬工作者自愿参加,联合组
8 成的。
五、 红白理事会
红白理事会(有些地方称作移风易俗协会、礼宾协会等)是人民群众在办理婚丧事务中创建起来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一般是由乡、村或街道、社区居委会中具有较高群众威信、有一定办事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有一定文化素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愿意为群众办事服务的人员,经过群众民主推选而组成的组织。
第二章 殡葬宏观管理
第一节 殡葬管理的体制
一、 殡葬管理的主体
依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各殡葬管理机构(包括殡葬管理处、所等)在同级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土地、卫生、物价、建设、民族、宗教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上述各种部门和机构,组成了殡葬管理的主体。
二、 火葬区和非火葬区的划定
一般说来,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都应当划定为火葬区,就我省来说,凡建有殡仪馆的县(市),均为火葬区;暂时不具备实行火葬的条件(如交通不便利等)的地区,允许土葬,就
9 我省来说,目前称为暂缓火葬区(即非火葬区)
火葬区和暂缓火葬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地级市人民政府(或行署)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 葬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职责
殡葬管理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证书之后,方能从事殡葬管理工作,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持证上岗”。
殡葬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秉公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节 殡葬设施的管理
一、 殡葬设施的概念
所谓殡葬设施,是指为满足殡葬活动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机构、系统、组织、建筑等。一般说来,包括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
二、 建立殡葬设施的审批程序 殡葬设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市)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民政部门备案;
(二)建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由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行署)民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经营性公墓须经市(行署)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10 省民政部门审批;
(四)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须经省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五)在相距殡仪馆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建立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须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县(市)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市(行署)民政部门备案;
(六)在土葬区(暂缓火葬区)建立公益性公墓,须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县(市)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市(行署)民政部门备案。
依法申办殡葬设施的部门,在履行完上述程序后,还要到计划、建设、土地、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殡葬活动(行为)的管理
一、 火葬区殡葬活动的管理
(一)丧葬方式
在火葬区内,除那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墓地进行土葬以外,所有死亡者的遗体都必须实行火葬,严禁土葬。
(二)火化凭证
1、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和无名尸体的火化,应当持县级以上公
11 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外国人的遗体火化,除凭上述证明外,还要出具死者家属或者所属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书面申请。
(三)遗体的运输和火化
一般情况下,死者遗体的运送业务应当由殡葬服务机构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遗体运送业务。在特殊情况下,如偏远地区,可以由丧主将尸体自行运往火葬场。运尸车在城镇市区内禁止播放哀乐。
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坚持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死者的遗体应当在当地火化;特殊情况下需要将遗体运往户籍所在地火化的,应当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经死亡地县(市)级民政部门批准,由殡仪专用车运送。
二、暂缓火葬区殡葬活动的管理
在暂缓火葬区,死亡者的遗体,应当埋入公墓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荒山瘠地深埋。禁止乱埋滥葬。
第三节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的管理
一、 殡葬设备的管理
(一)殡葬设备的概念含义
殡葬设备,是指殡仪服务单位为实现殡仪服务功能而使用的机械的总称。设备是机械的统称,是由许多零件、部件或多种机器组合而成的,如火葬设备就是由主燃烧室、再次燃烧室、排气筒、供风系统、供燃料系统、电控系统、进尸车和冷却系统组成。
12 在现代殡仪服务过程中,殡葬设备主要包括:殡仪车(运尸车)、尸体冷藏柜(棺)、尸体告别棺(车)、炉前运尸车、火化炉(机)骨灰处理机等。
(二)殡葬设备的生产和使用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生产殡葬设备的厂家必须获得相应的资质,即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如火化设备,必须经民政部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所有数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擅自生产火化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对于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凡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批准而生产、销售的殡葬设备,殡仪馆等事业单位不准购买或使用。
二、殡葬用品的管理
殡葬用品是指在处理死者遗体(火葬或土葬)时所用的各种服饰和器具。主要有骨灰盒、遗体包装物(如塑料火化棺、纸制卫生棺等)、寿衣(包括服装、被褥、鞋帽布单及盖头布等)、花圈、棺材以及随葬品等。
生产或经营殡葬用品,须经县(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并获得全省统一的殡葬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对于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民政部
13 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对迷信用品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生产、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 殡葬改革
第一节 殡葬改革及其性质、原则、特点
一、殡葬改革及其特点
殡葬改革是指对旧的丧葬制度的改革,即对落后的遗体处理方式和对死者哀悼形式中的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旧丧葬习俗加以革除,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需要的科学葬法和殡葬礼俗。殡葬改革包括“破”(破除遗体处理的落后方式和对死者哀悼过程中的旧习俗)和“立”(建立起全新的科学葬法和文明、节俭的丧葬礼俗)两个方面。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人民政府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组成部分。
二、殡葬改革的原则
(一)火葬的原则
火葬较之传统的土葬有许多无法比拟的优势,因其简便、经济、卫生、不占土地、不污染环境等,不但成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而且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葬法,同时也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方向。人们常用火化数量和火化率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殡葬改革工作的成效。
(二)节俭的原则
14 历史上针对丧葬问题就存在着“厚葬”和“节葬”之争。在现阶段,我们提倡“厚养薄葬”,反对生前不孝、死后大办丧事的讲排场、摆阔气和铺张浪费的做法。
(三)文明的原则
丧葬习俗作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有一些诸如搭灵棚、做道场、看风水、择吉日以及请僧道、扬幡招魂、披麻带孝、烧纸钱、配“阴亲”、娶“鬼妻”等封建迷信活动,这是与殡葬改革的要求大相径庭的不文明行为,有悖于时代精神,必须进行改革。
(四)继承的原则
我们所推行和倡导的殡葬改革,并不是一概地排斥中国传统的优秀殡葬文化,在对其中讲排场、铺张浪费及封建迷信活动进行改革的同时,对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良风美俗等优秀成份,赋予具有现代特色的崭新内容,借以增加人际之间的联系和团结,进而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五)因地制宜的原则
在目前形势下,我国部分地区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土葬,火葬与土葬并存用乃是当前一定时期殡葬改革的一个特点。因此推行殡葬改革要考虑到各地的具体情况,包括民风民俗,切不可鲁莽行事,同时也不能借口情况复杂而放松或放弃殡葬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先行试点,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逐步实行火化,或者是整体推动,全面普及,这要视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
(六)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原则
15 传统的土葬浪费耕地、林地,消耗木材,污染空气和水源,因此,必须予以改革。殡葬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国家和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殡葬改革的特点
(一)积极倡导,宣传教育
我们知道,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思想观念上的一次革命,而要同上的传统观念的决裂必须解决好思想上的问题。因此在殡葬改革方面必须坚持宣传、引导、示范和教育的原则,这是我国工作的一大特点。
(二)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欠发达的国家,民族间和地区间的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推行殡葬改革方面,往往采用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逐步推行的方法。根据人口、地理、交通和耕地情况将全国划分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三)行政干预,依法管理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由倡导阶段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特别是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更强化了国家对殡葬行为和习俗的行政干预。各地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地、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把殡葬改革的内容列入了乡(村)规民约,推动了殡葬改革的深入
16 发展。
(四)兴建殡葬服务设施,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殡葬改革工作不仅需要积极倡导、宣传教育和行政管理,还必须依靠有效的服务手段。从50年代末期开始,国家在财力困难的情况拨出专款,兴建了一批殡葬服务设施,为火葬推行创造了条件,这是我国殡葬改革的又一特点。
(五)对少数民族、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实行特殊政策 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各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自然地理条件的不同,在殡葬改革中始终坚持“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的原则,既坚持改革和火化的原则,又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为满足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落叶归根”、安居故里的愿望,增进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政府对其殡葬问题也作出了一系列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 殡葬改革的任务、目标和发展概况
一、殡葬改革的任务
(一)实行火葬
火葬作为一种经济、卫生、方便和科学的殡葬方式,现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用,并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在我国,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不仅能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而且又可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实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和根本任务。
火葬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推行火葬,努力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大
17 力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规范化。对于推行火葬较为先进的地区,主要任务是保持稳定的火化率,防止滑坡;落后的地区,尤其是火化率较低,长期徘徊不前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把火化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对于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地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火化率,力争早日实现火化的基本普及。
(二)改革土葬
根据我国国情和殡葬管理法规的规定,对于人口稀少、耕地较多、交通不便、暂时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或不宜推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在土葬改革区进行土葬改革,是指在目前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方,为改变占用耕地和乱埋滥葬现象而对土葬方法进行的改革。土葬改革区的基本任务是基本解决乱埋滥葬问题,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要加快建设为土葬服务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设施,大力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因地制宜地推行其它少占土地的土葬方式。对于已经占用耕地乱埋滥葬的坟墓,要动员群众将坟墓迁移到公墓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逐步实现耕地无坟化。
(三)改革旧的丧葬习俗
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土葬改革区,都要高度重视丧俗改革工作。丧俗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制止丧事活动中的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树立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
二、殡葬改革的目标
殡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殡葬制度和丧葬习俗。具体内容有:在全社会树立唯物主义的死亡观和丧葬观;使厚养薄葬、
18 文明节俭办丧事真正成为新的社会风尚;在火葬区提高火化率,城市要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土葬改革区实现遗体公墓化、耕地无坟化,改变乱埋滥葬现象;在城市,以殡仪馆为依托,在农村以红白理事会为依托,完善和扩大殡葬服务体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形成尸体贮存、整容化妆、悼念、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悼念品生产的一条龙服务。
三、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情况
(一)取得的成绩
中国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民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广大殡葬工作者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为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殡葬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殡葬工作基本上实现了规范化 《殡葬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更使得全国殡葬管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各地通过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殡葬热执法力度,也从组织上保障了殡葬工作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2、火化工作更受重视,火化量和火化率逐年提高
各地以推行火葬为殡葬改革的主攻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了火葬的普遍开展,促进了火化率的提高。历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资料显示,全国火化遗体的总量和火化率都在逐年提高,已有许多省市在全国率先实现普及火葬。
3、土葬改革得以重视,公墓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9 针对全国尚有约60%的国土面积和40%的人口仍在实行土葬的现实,土葬改革一直是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行火葬的同时,土葬改革也不断受到重视和加强。
4、丧俗改革不断深化,管理得以加强
殡葬改革本来就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文明祭祀的管理工作,民政部从1995年开始,连续多年发布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文明祭祀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也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破除陈规陋俗,倡导殡改新风。文明祭祀已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风尚。
5、殡仪服务体系日益形成,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殡葬事业单位作为为殡葬改革服务的特殊性社会服务行业,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十多年来,得以长足发展。特别是1999年建设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使殡仪馆建设有了一个国家标准。国家等级殡仪馆已在全国殡仪馆中占了很大的比例。
6、殡葬教育形成立体化层次,殡葬宣传和殡葬科技广泛开展 殡葬教育已形成了立体化的办学层次:一是殡葬高等教育。民政管理干部学院设有殡仪技术与管理系;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殡葬系设立殡葬管理专业。二是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民政部济南、长沙两所普通中专学校设有殡葬管理专业;湖北、河南等省属民政学校也相继增设了殡仪服务管理专业;三是专门机构的培训教育。如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省市的民政培训机构等。
20 在殡葬宣传方面,《殡改导报》作为全国唯一的一份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专业报纸,在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和推动殡改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和喉舌作用;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的重点和内容,尤其是殡葬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殡葬工作会议、实施新的殡葬管理法规,开拓发展殡葬事业等方面,宣传得力,措施得当,效果良好。
在殡葬科技领域,通过技术攻关,一些成本低、耗资少、污染小、自动化程度高的火化设备和实用新型的殡葬用品正被不断开发出来。中国殡协曾在京多次举办全国殡仪设备、用品展览会,展示了殡葬科技的发展水平。事实表明,在殡葬科技领域,一个研究高科技、重用新产品的书面正在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殡葬改革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殡葬改革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火化区的火化率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回潮下滑,个别土葬改革区管理松散,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2、个别地方的领导和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个别殡仪馆、公墓条件相当简陋。
3、乱建公墓、乱埋滥葬、殡葬设备与用品市场混乱等现象在某些地区还相当严重。
4、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削弱导致的放松管理,使得一些旧的丧葬
21 习俗在部分地区有所抬头,甚至有蔓延的之势。
5、滥占土地、大造坟墓之风尚未等到有效遏制。
6、殡葬服务水平有限,服务领域和服务效果尚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丧葬服务需求。
7、有的地方殡葬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比较薄弱,无法适应日益繁杂的殡葬事务管理。
8、殡仪职工的服务质量和培训提高还尚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社会对殡仪职工的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殡仪职工的社会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节殡葬改革的经验和措施
一、殡葬改革的基本经验
(一)只有自觉地服从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殡葬工作才能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和配合,进而产生强大的发展动力。
(二)只有领导重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殡葬改革工作才能开创新局面。
(三)只有深入宣传和发动群众,用典型教育和引导群众,才能逐步消除或减少人民群众的思想压力。
(四)只有依法强化管理,加强殡葬法制建设,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才能使殡葬改革沿着健康的道路顺利前进。
(五)只有加强殡仪服务组织建设,不断满足人们的殡仪消费需
22 求,才能使殡仪服务之路越走越宽。
二、殡葬改革的措施
殡葬改革工作是向几千年来形成的封建传统习俗进行挑战,因此它是一项艰巨的事业;同时因为要涉及经济、卫生、环境、土地、公安等社会的各个方面,故而又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要想使殡葬改革卓有成效,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一)正视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观念的转化工作
必须把宣传教育作为殡葬改革的出发点,第一,要利用现代通讯传媒,综合运用报刊、广播、影视等多种途径,形成一种舆论氛围;第二,要发挥民政部门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利用各种工作机会,秘对象个体面对面沟通,宣传殡改的意义;第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以便于群众的接受。
(二)注重殡葬改革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作用
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改革的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殡葬改革的关注,使其列入政府处理事务的议事日程。为把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应把此项内容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一项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即实行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有效机制。
(三)坚持殡葬改革走可持续性、规范化的道路,加强殡葬法制化建设
23 依法行政的前提在于有法可依。各地要以国家有关法律和《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以形成殡葬方面的完整法律体系。在执法过程中,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使国家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必要时,可借鉴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加大对违法土葬的查处力度,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维护殡葬法规的权威性。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群众的力量,把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一类的群众组织的作用,这种作用往往会远远超过单纯行政命令的作用。要指导村民委员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方案,将丧俗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工作制度。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必然导致思想观念的差异,因此殡葬改革应实事求是地划定火葬区和土葬区,逐步扩大火葬区,及时巩固改革成果,避免发生社会问题和改革的大起大落。
(六)以殡葬服务为示范窗口,推动殡葬改革的快速发展 如果殡仪服务单位能给丧主提供文明、科学、优质的服务,那么丧主在得到安慰、满意的同时就会产生对殡葬改革的认可和赞同。由此必然产生对其他丧主的吸引力,使得殡仪服务在满足群众需要的同时,走上与殡葬改革相适应的设备现代化、环境园林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优质化、标准多元化的良性发展的轨道。
24 第四章 殡仪馆建设与管理
第一节殡仪馆的发展和建设
一、我国殡仪馆的发展
殡仪馆是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在我国,殡仪馆是国家为推行殡葬改革,由国家投资兴办,民政部门经营管理的专门丧主办理丧事提供服务的重要殡葬事业单位。其服务内容主要是接待丧主、尸体接运、尸体防腐、尸体整容与化妆、尸体火化、追悼瞻仰服务及骨灰寄存服务等。
作为专门为丧主提供丧事服务的机构,殡仪馆在我国的出现仅有近百年的历史,而中国人自己创办的殡仪馆仅仅有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直到建国前夕,全国也只有少数大城市建有殡仪馆,发展非常缓慢。我国现有的1300多个殡仪馆绝大多数都是在20世纪
六、七十年代因陋就简地建立起来的,多数殡仪馆经过十多年的正规化达标建设,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项目、服务队伍和服务水平都有了根本性转变,出现了一大批国家等级殡仪馆,但仍有不少的殡仪馆场地狭小,丧葬活动用房不配套,追悼厅、休息室小而简陋,有的殡仪馆火化设备陈旧落后,耗能高、污染大的现象还存在。因此,从整体而言,现有殡仪馆的数量、布局、和业务量与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仍有相当大的距离。如果按每县(市)建立一个殡仪馆的话,我国还应发展1000个殡仪馆。
二、殡仪馆的正规化建设
25
(一)殡仪馆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一个部门,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殡仪馆又是殡葬改革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阵地。它的功能应该是通过人们在殡仪馆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使人们的悲伤得以慰藉,哀思有所寄托,管理者得以安慰,逝者得以安息,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使整个丧葬活动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要达到这样的功能,就必须具备相应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因此,它的正规化建设是充分发挥其功能的需要。
我们不能不承认,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对殡葬职工歧视的现象。要改变殡葬职工在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形象,加强殡仪馆的正规化建设,正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所以,又是提高殡仪职工社会地位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殡葬事业是独家经营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局面必然会被平等竞争、共同拥有的市场环境所打破。要想占领并巩固这个市场,就必须向人们提供满意的殡葬服务,而搞好殡仪馆的建设正是做好服务的前提。因此,加快殡仪馆的更新改造和正规化建设,也是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又是殡仪馆生存、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
(二)殡仪馆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和内容
殡仪馆正规化建设要做到达标与争创相结合。所谓达标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的殡仪馆要达到一级殡仪馆
26 的标准;地(市)政府所在地的殡仪馆要达到二级殡仪馆的标准;县(市)政府所在地的殡仪馆要达到三级殡仪馆的标准。
二、三级殡仪馆达标后,可继续努力争创
一、二级殡仪馆,但是必须注意争创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丧葬消费的水平要同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相适应。
民政部颁发的《殡仪馆等级标准》,就是对殡仪馆正规化建设提出的要求。《标准》共分五大项22条,把殡仪馆的规划、选址、建筑、环境、绿化、美化、设备设施、职工队伍、领导班子、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列入检查和评定的项目之中。五项总计600分。其中第一项是建筑设施含10条内容,共200分;第二项设备设施含4项内容,共100分;第三项队伍建设含6项内容,共60分;第四项服务质量含两项内容,共120分;第一项管理水平含4项内容,共120分。在检查评定时,总得分在360分以上者,即达到三级馆标准;480分以上者即达到二级馆标准;550分以上方达到一级馆标准。由于《标准》规定得比较详细,不宜掌握重点,民政部又发了《关于严格掌握,标准,认真做好殡仪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对
一、
二、三级殡仪馆提出六条基本的条件,如:一级馆必须是省级精神文明和绿化先进单位,火化率必须在90%以上;二级馆必须是地(市)以上的精神文明和绿化先进单位,火化率必须在80%以上等等。
(三)殡仪馆正规化建设的措施和应注意的问题 A、开展殡仪馆达标工作采取的措施可分为五个环节:
1、深刻理解,认真贯彻。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标准》,
27 加深对《标准》战略意义的理解。此环节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畏难倾向,认为《标准》太高,很难达到要求,故而持观望态度;二是急于求成的倾向,认为等级馆达标没什么了不起的,只要对现在的馆略加改造就能一蹴而就。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
2、硬件先行,攻克难关。殡仪馆达标是要彻底改变脏、乱、差的旧面貌,要达到环境面貌像花园,建筑装饰像宾馆,设备设施现代化。这些硬件建设是和资金的投入紧密相连的,要求资金投入多,强度大。因而,资金的筹措和合理使用是关键的一环。
3、科学管理,改善软件。殡仪馆达标过程是一个提高职工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因此,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也要改善软件,加强现代化管理。首先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在优化队伍方面下功夫。其次是依照《标准》的要求,对职工进行规范化培训,使之能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工作。三是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增加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开展一条龙服务。四是把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逐级落实。五是提高在职职工文化水平,鼓励职工参加取得学历的学习。
4、认真检评,树好样板。在评定等级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依照《殡仪馆等级评分表》逐项逐条认真查看,严格打分。做到被检评的单位心服口服,对树立的样板心服口服。
5、循序渐进,不断发展。殡仪依照《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这是全国殡仪馆正规化建设的基础。尽管各地情况不同,起步早晚、前进快慢有差别,但都要按照《标准》要求做,能达到哪级标准就向
28 哪级努力。已达标的馆还要向更高级的馆努力。
B、等级殡仪馆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做到科学规划,精心实施。科学规划是整个殡仪馆达标工作的第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每个殡仪馆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根据服务的流程和服务的要求,按照生死分开、人车分开、业务区与非业务区分开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资金到位可以全面实施,资金不足可以分步实施。
二是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仪馆上等级工作的正确指导。搞好殡仪馆的建设既涉及自然科学的许多领域,也需要社会科学(特别是人文科学)的许多知识,所以,建好一个殡仪馆是不容易的,决不能掉以轻心。
第二节 殡仪馆的管理
一、殡仪馆的人事、劳动管理
(一)殡仪馆的机构编制
目前我国的殡仪馆大多设在火化区,而且是以市、县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立的。由于殡葬改革的发展状况不同,火化业务量多少不一,殡仪馆的规模大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既有年火化量两、三万具的殡仪馆,也有年火化量几十具的殡仪馆。大的殡仪馆,干部、职工数百人,小的仅有几名工作人员。规模大小如此悬殊,在机构设置上订立一个统一的模式是不可能的,必须从实际出发,因馆制宜。尽管如此,但作为一个殡仪馆,不论大小,都有相同的职能。
殡仪馆作为一个组织,设置合理的机构是经营服务活动正常运转
29 的组织保证。在设置机构时,根据自身的特点,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分工明确、精简、高效能。殡仪馆的组织形式,视殡仪馆的规模大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线式,即由馆长从上到下垂直领导,指挥和管理职能由行政领导人执行,不设中间职能机构。二是职能式,即在馆长之下设置职能机构,这些职能机构的领导者有权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向下级单位或人员下达指示;下级单位或人员除接受馆长的命令外,还必须服从职能机构的指挥。
(二)殡仪馆干部、职工的配备
1、馆长的人选
一个殡仪馆能否办好,起决定作用的是馆长及其一班人。大量事实证明,凡是办得好的殡仪馆,都有一个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馆长。因此,馆长的人选,对于一个殡仪馆是至关重要的。
馆长应该是一个馆的表率,一个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也应是一个赏罚分明的领导者。,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事情,他首先能够做到;职工能恪尽职守,任务完成得好,就能得到应有的奖励;玩忽职守、自行其是的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殡葬职工的培养
对于殡葬职工的培养,可采用多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专业进修。现在,全国已有多家民政院校设有殡葬专业。如民政部民政管理干部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民政学校等。各殡仪馆
要充分利用这块阵地,为殡葬培养专业人才。
30 短期培训。对于在岗的干部职工,可送他们参加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或中国殡葬协会举办的培训班进行短期培训,有条件的省、区也应举办这种类型的培训班。
观摩学习。我国的殡仪馆是以行政区域设置的,一个地方一般只有一个或两个单位,难以进行业务、技术交流。因此,市、县的殡仪馆可组织职工走出去,到一些业务、技术比较先进的殡仪馆去观摩学习,以提高职工的工作本领。
岗位练兵。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殡葬行业已有六个工种列入国家的正式工种系列,并对每个工种提出了业务技术达到的标准要求。同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对每个工种也提供了相应的培训教材。因此,每个殡仪馆应该督促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尽快使每个职工都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殡葬职工的工资待遇
殡仪馆是事业性单位,但又有其特殊性。殡仪馆的干部、职工应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评定等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由于殡仪馆是一个特殊的服务单位,干部、职工在取得规定的待遇外,国家允许他们享有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在奖金和津贴的发放上,应注意掌握两点:一是向第一线倾斜,即向接触尸体多的整容化妆工和火化工倾斜;二是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职工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为标准发放奖金和津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样既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又有利于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殡仪馆的物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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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殡仪馆的物资管理
殡仪馆的物资管理是指殡仪馆对殡仪服务所需物资的采购、储运、使用等一系列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物资的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及管理,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仓库管理工作等。
1、殡仪馆物资管理的任务
总的来说,殡仪馆物资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殡仪服务的需要,按时、按量、按质地组织物资供应,并对物资进行科学的组织、管理和使用,以保证优质服务,使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果再简略一点来说,就是保证殡仪服务的需要。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降低物资的消耗。服务过程中的物资消耗费用在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降低消耗是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途径。应对物资消耗进行严格控制,通过对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贯彻和检查、督促来降低物资的单位消耗。
合理储备。合理储备物资可以减少资金的占用。主要办法是加快物资周转的速度,变样可以压缩不必要的库存,降低物资的保管费用和消耗,减少不合理的物资储备费用。
促进技术进步。技术问题是殡仪馆普遍存在的重要问题。促进殡仪馆的技术进步是殡仪馆物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严格管理制度。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物资管理制度和手续。做好物资的科学保管、收发和验收工作,是促进各种物资的合理利用、保证殡仪服务的需要。做到既能防止因盲目采购而造成的积压浪费,又能保证有正常的物资储备。
32
2、殡仪馆物资管理的内容
根据目前殡仪馆的情况,物资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物资的定额管理工作,即制定各类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物资的计划管理工作,即编制各类物资采购供应计划。 物资采购供应的组织管理工作。这一任务包括五个环节:一是采购。二是验收。。三是保管。四是供应。五是核销。
(二)殡仪馆的财务管理
殡仪馆的财务管理是指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对殡仪馆的财务活动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等工作的总称。所谓财务活动就是有关资金的来源和占用,资金的消耗和回收,资金的循环和周转等。这些都体现了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即财务关系。
1、殡仪馆的资金类型及其运动
殡仪馆的财产物资用货币形式来表现,再加上拥有的货币,就是殡仪馆的资金。按照资金在经营服务活动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殡仪馆的资金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三大类。固定资金是用于建设建筑物、场地和购置设备等方面的资金;流动资金是用于购买燃料、原料和支付工资、各项费用方面的资金;专用基金是殡仪馆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如一新改造基金、大修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殡仪馆资金的运动,包括三个方面:
资金的筹集。殡仪馆要进行殡仪服务的经营活动就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33 资金的使用量。作为财产和物资的货币表现的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也经历着相应的变化和周转。拿流动资金来说,它在使用过程中就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首先,殡仪馆用货币购买经营服务活动所需的物资,以保证供应;其次,一方面将物资投入到经营服务活动中,另一方面以货币资金支付工资和各项生产费用;第三,殡仪馆通过对丧主的殡仪服务活动取得货币收入,流动资金又回复为货币资金形态,再开始新的周转。
资金的分配。殡仪馆通过殡仪服务活动取得的货币收入(即营业收入),从中扣除服务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后,形成单位的盈余。对这些盈余的分配,一部分按承包时签订的合同,上交给发包单位,余下的部分留在殡仪馆作为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等各项专用基金予以分配。
2、殡仪馆财务管理的任务
殡仪馆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由其资金运动的过程所决定的。它包括: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营业收入和盈余管理、专用资金管理等五个方面。其主要具体任务是:
合理组织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果。殡仪馆的经营服务活动必须以正常的资金周转为前提。因此,要根据经营服务任务的要求,本着节约使用资金的原则,确定本单位进行经营服务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资金需要量。同时,要积极筹集和供应资金,并采取正确分配收入,促进殡仪馆的发展。有效措施,减少资金的耗费和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4 降低成本,增加盈余。殡仪服务活动的成本是殡仪馆在进行经营服务活动时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它反映着殡仪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利用程度。因此,在财务管理中应有计划地安排服务活动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分析对比本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制定控制费用、节约支出的各项制度,降低成本,增加盈余。
正确分配收入,促进殡仪馆的发展。在殡仪馆的收入分配上,应把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殡仪馆的改造和建设上。要从收入中以折旧形式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并提取一部分作为物资消耗,用来继续参加经营服务活动的周转。这样,通过积累,增强实力,用于殡仪馆的建设,促进殡仪馆的发展。
实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务监督是利用货币形式对殡仪馆的经营服务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它是国家的一项经济监督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发挥财务管理对经营服务活动的能动作用,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财经法令制度的贯彻执行。实行财务监督,要健全管理监督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财务监督的顺利进行。
三、殡仪馆的经营管理
(一)殡仪馆经营管理的特殊性
1、殡仪馆经营对象上的绝对增长性与相对稳定性的统一。殡仪馆的经营对象是死亡人口,随着人口的增长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死亡人口呈绝对增长的趋势。但就总体来说,人口的死亡率总是相对稳定的,除了大规模的战争和疫病流行的影响之外,其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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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殡仪馆管理体制上的宏观的行政性和微观的经营性的统一。殡仪馆是殡葬管理的组成部分,而殡葬管理的基本属性是社会行政管理,殡仪馆的经营目的主要是服务于殡葬改革。从编制序列上来说,殡仪馆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但它又不同于那些完全靠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它可以通过有偿服务获得一定的经营收入,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因此又体现出经营性的特征。
3、殡仪馆在经营目的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拿一般经营单位来说,总是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但殡仪馆的经营管理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而尽可能地做到二者的统一。
(二)殡仪馆的经营管理机制
1、经济责任制的概念和意义
经济责任制是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的一种基本制度。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的殡仪馆均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因此,经济责任制也是殡仪馆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
经济责任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制度。从总体上说,它是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经济单位与国家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是为了正确处理国家和经济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二是经营单位内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是为了正确处理经营单位内部的责、权、利关系。
在殡葬事业单位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是经营管理的重大改革,也是管理体制从行政管理型走上经营服务型的标志。这对于殡葬单位实现的改革和未来的发展,均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经营管理,提
36 高效益。(2)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殡葬事业单位的活力。(3)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2、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1)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责、权、利相结合是指根据各岗位和每个人所承担的服务工作责任赋予相应的权力,并按贡献大小享有应得的经济利益。在责、权、利三者的关系中,落实经济责任是实行经济责任制的核心。只有做到责任明确,权力相应,利益适当,才能真正提高广大职工的责任心,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2)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实行经济责任制时,必须正确划分和处理三者的利益关系。在利益分配上,一方面要维护国家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照顾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利益。
(3)职工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相联系的原则。殡葬事业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内部的按劳分配是在按集体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的前提下,再按职工个人的服务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职工个人劳动所得首先要取决于本单位经营服务的效果,然后才取决于职工个人的服务劳动贡献的大小和服务态度的差别。这样,职工既要关心整个单位的经营管理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又要关心自己劳动成果的多少。只有本单位的经营效益上去,职工个人的利益才能保证。
(三)殡仪馆的经营战略和经营决策
1、殡仪馆的经营战略
殡仪馆的经营战略是指殡仪馆在竞争环境中确定长期目标及选择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和采取的经营方针、策略所进行的谋划。
37 殡仪馆经营战略有四个特点:一是它的目的性。目的性有总目的和具体目的之分。总目的是指殡仪馆的经营管理在服务于殡葬改革,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壮大殡仪馆的经营实力,发展殡葬事业。具体目的则是指引导殡仪馆在竞争环境中抓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二是它的长期性。这是指殡仪馆在研究与制定发展战略时,不仅着眼于眼前的具体问题,更应该着眼于迎接未来的挑战。三是它的对策性。这包括两种含义:挑战性对策和对抗性对策。前者是指面对环境变化的挑战而采取的对策,后者则是指在与同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的对策。殡仪馆在研究与制定经营战略时,着重考虑的是挑战性对策,因为殡仪馆正处于转轨变型这一深化改革与发展的环境之中,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科学的态度审视这一变化,设计好走向未来的对策。四是它的系统性。战略的系统性是指在内容上包括战略目标和实现战略目标的战略方针和战略规划;在层次上分为高层的决策性战略、中层的事业性战略和运行层的职能性战略。
殡仪馆经营战略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战略目标,这是殡仪馆发展的方向,是一切经营与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经营战略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从殡仪馆的实际出发,其战略目标主要是为适应转轨变型、外部环境变化而制定的发展战略,而在经营战略体系中又主要是指为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冲击和挑战而制定的市场战略。二是战略方针,即为了实现战略目标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和政策性对策。战略方针在经营战略体系中处于关键或核心的地位,对战略目标的实现起着保证作用。战略方针主要有进攻战略、防守战略和撤退战略。进攻
38 战略是指殡仪馆主动占领市场和掌握发展机遇和主动权的战略;防守战略是以守为攻,后发制人的经营战略;撤退战略是一种战略性撤退。目前,殡仪馆同其他行业的企事业相比,在经营上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防守战略和撤退战略不处于重要地位。三是战略规划,这是把战略方针措施化,并制定出分阶段实现战略目标的具体步骤。经营战略目标、战略方针的贯彻实施,依赖于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因此,我们在重视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战略规划的制定。
2、殡仪馆的经营决策
经营决策是为了达到殡仪馆的预期目标,根据对殡仪馆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分析,在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为合理的方案并加以实施的过程。
经营决策的内容有:
(1)战略决策。这是指事关殡仪馆未来发展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决策。这种决策一般由殡仪馆的领导层做出。
(2)管理决策。这是指为实现战略决策,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出的战术性决策。一般由中层管理层次做出,经殡仪馆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3)业务决策。这是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决策。多由基层管理者做出。
第五章 殡仪服务与规范
39 第一节 殡仪服务概述
一、殡仪服务的产生与发展
殡仪服务是伴随着人类的死亡而开展的,有了殡仪活动也就有了相应的服务活动。但是由于人类经历了漫长的自然经济状态,在这种经济形态下,殡仪也是由家族成员和亲戚朋友来承办的,当然不能走向社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服务领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工业革命的兴起,包括殡仪服务在内的社会服务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西方各国相继出现了专门从事遗体埋葬、主持殡葬仪式、遗体整容、防腐以及墓地看护等专职人员;而在我国历史上很早就形成了专门经营丧葬用品的棺材铺和依托于棺材铺的“杠房”这可说是早期殡仪服务的雏形。
当今我国的殡仪服务工作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产物,具有现代意义的殡仪服务在中国诞生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鸦片战争后,在帝国主义国家开设的通商口岸,如上海、天津、广州等地出现了殡仪馆、公墓等专为办丧事服务的专门机构。这些服务单位在为在华人员服务的同时也为中国人办理丧事提供服务。但就全国而言,殡葬服务的主流仍以家族承办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殡葬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一些服务机构相继出现并日臻完善。现在,殡仪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服务业的组成部分。
二、殡仪服务的概念和性质
殡仪服务是殡葬事业单位在丧葬活动中从事的特殊服务,是殡葬事业单位运用殡葬设备、设施和丧葬用品为丧主提供劳务服务活动中
40 所有项目和内容的总称。
殡仪服务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用特定的方式和礼仪,为特定人群或对象而提供的服务。
殡仪服务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殡仪服务同其他社会服务业的不同在于它是以死者及其亲属为服务对象。二是服务环境的特殊性。殡仪服务的全过程是在丧主极其悲痛、哀伤、忧郁、激动的特殊心情下进行的。三是服务礼仪的特殊性。在为特殊对象提供特殊服务的环境中,服务礼仪的格调注重庄重、肃穆,服务人员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节制自己的言行,为丧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殡仪服务的性质是通过殡仪职工的劳务服务和殡葬设施、设备、用品的物化劳动相结合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丧主以丧葬消费的需求。
三、殡仪服务的宗旨和原则
殡仪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它能满足人们的丧葬消费需求,其目的是使死者得到安息,生者得以慰藉。因此必须坚持“丧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搞好文明、优质服务、
要实现优质化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服务环境园林化;
2、服务设备现代化;
3、服务项目系列化;4服务质量规范化;服务程序公开化。
四、殡仪服务的内容及服务体系
就目前来看,殡仪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出售丧葬用
41 品,如寿衣、鲜花、花圈、骨灰盒等;二是出租场地,如悼念厅、休息室、骨灰存放处等;三是提供劳务服务,如搬运死者遗体、为死者整容化妆、防腐处理、火化遗体、为举行悼念活动服务等。
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完整的殡仪服务体系。目前,这一体系在火葬区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骨灰存放处(包括骨灰堂、室、廊、塔、墙、楼、亭等)及红白理事会和殡葬信息员等;在土葬改革区,主要有为土葬服务的殡仪馆、服务站和遗体公墓、红白理事会等。长期以来,我国的殡仪服务主要是依托于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公墓、骨灰存放处以及红白理事会等殡仪服务机构来实现的。
殡仪馆。主要有接运尸体、遗体防腐、整容整形、悼念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项目。
殡仪服务站。主要负责遗体存放、悼念活动和运送遗体火化等,殡仪服务站承担殡仪馆的部分工作,是殡仪服务向基层社区的延伸。
公墓。主要服务项目是出售墓穴、安葬骨灰和遗体、为群众提供祭扫等系列化的服务。
红白理事会。主要服务项目是帮助群众料理丧事,提供全过程系列化服务。
殡葬信息员。作为殡葬管理部门在部分农村地区设立的专职人员,除宣传殡改政策、报告殡葬信息以外,还为丧主提供信息服务和帮助办丧事。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殡仪服务的项目将向多功能、全方位、
42 系列化方向发展,服务项目将由目前的十几项增加到几十项,除传统项目外,诸如代发唁电唁函,书写祭文及死者生平,主持奠仪,代客追祭,安放骨灰等。总之,凡是与丧葬有关的一切事宜,都可由殡仪服务机构来承担,使殡仪服务项目真正做到系列化。
五、殡仪服务的承诺内容和收费管理
(一)殡仪服务承诺内容
公开各种规章制度和服务准则,公开收费标准和工作人员服务证号。对丧主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无条件满足。各项服务均采取自愿的原则,不向丧主强加任何服务项目,不擅自提高档次标准。所有丧葬用品、服务祭典、停车寄存等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审批标准收取。所有人员上班必须着装挂牌,坚守工作岗位,使用文明用语在任何情况下不与丧主发生争执。实行全年无公休日,四季正常营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工作之便刁难丧主或接受丧主礼品。
(二)殡仪服务的收费管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服务项目价格与丧葬用品加价规定收费,不允许有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一般情况下全部丧葬礼仪费用必须在办理火化申请手续时一并付清。有单位出具负责结算证明的,可以事后承付,但限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对特殊、意外死亡的遗体,殡仪馆认为有必要进行遗体接运时,事主需按殡仪馆要求交付一定的预付费用。
对于五保户的遗体处理,仅免收火化费、接运费遗体费和三天的遗体停放费,超期或使用其他服务项目的由事主负责交费。遇有特殊
43 情况需给予减免的,在权限范围内可以给予一定的照顾。
六、殡仪馆承办的殡仪服务
丧葬用品多样化。由于每个丧主的消费要求不同,殡葬单位应备有多种多样的丧葬用品,供丧主选购。
服务项目系列化。要根据群众办理丧事的操作过程来确定服务项目。如接运尸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活动、火化遗体、骨灰安放等,形成一个办理丧事的流水作业线,以方便群众,使群众得到心理上的安慰,达到服务的目的。
文明服务。对死者及其亲属要讲礼貌,在服务活动中要文明操作,注意语言仪表,做到亲切、周到,体现出服务人员的精神风貌,以此来影响人,教育人。
提供先进的设施和优美的环境。先进设备是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而优美的环境则能使丧主的悲伤情绪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
七、红白理事会承办的殡仪服务
红白理事会的殡仪服务可以从四个方面做起:
走访关怀。在料理丧事前,要做到情况明、信息准。得到可行消息后,可选择适当时机到丧主家进行走访,一则向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对其家庭成员做些安慰工作;二则了解一下各项事宜的准备情况、
具体帮办。一是宣传党和国家的丧葬习俗改革的政策和规定;二是用有关政策指导操办丧事;三是制止丧事中封建愚昧的做法;四是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做法;五是适度控制丧事开支;六是派人参与操办;七是提供丧事必要的用具和场所。
44 严格制度。要依照国家的殡葬法规制定和完善红白理事会的章程及其他规定,并照章办事;健全群众的监督机制,发动群众共同管理移风易俗工作;建立定期检查的制度,以便及时表扬先进,纠正错误。
完善服务设施。根据现有条件,逐渐配置一些丧事必需的设备和用具。
第二节 殡仪职工岗位标准和服务规范
一、服务岗位及基本规范
(一)殡仪服务岗位名称
根据《民政部、劳动部关于颁发<民政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民政部民人字[1993]18号文件发布),殡仪服务领域的岗位主要有以下六种:尸体整容工;尸体防腐工;尸体火化工;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尸体接运工。
(二)殡仪服务基本规范
殡仪服务规范是殡仪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硬性规定,是正面引导殡仪服务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十项:
1、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学政治,学文化,提高社会主义觉悟;
3、讲科学,学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严守职业道德,对死者讲文明,对丧主讲礼貌;
5、服务周到,待人热情,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热爱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累,不刁难群众;
7、遵纪守法,不吃请,不收礼,不索取馈赠;、讲求质量,力求节约,保证工作无差错;
9、衣帽整齐,讲求卫生,保持整洁、肃穆的工作环境;
10、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45 评。
二、殡仪职工服务规范
为了做好殡仪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民政部在反复调查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殡仪职工服务规范》和《殡仪管理人员规范》,作为服务标准。其中殡仪职工服务规范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上岗要求、工作程序和服务质量四个方面;管理人员职责规范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上岗要求和工作标准三个方面。
岗位职责:接待丧家,洽谈丧葬业务;了解丧家要求,介绍服务项目;引导办理丧事,宣传殡葬改革。
上岗要求:统一着装,挂牌服务;仪表整洁,仪态端庄;语言文明,服务周到;遵纪守法,执行规章制度;熟悉各项业务及程序。
工作程序:做好班前准备;上门慰问;洽谈业务;协助运送遗体;帮助挑选丧葬用品;协助付款;安排休息室。
服务质量标准:着装整洁;主要了解丧主要求,有问必答;安排好业务车、告别室;安全运送;严守职业道德,当好参谋;核实收费标准(;为丧主提供方便,礼貌待人。
殡仪馆火化工服务规范
岗位职责:从事火化遗体和收装骨灰。
上岗要求:
1、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着工作服,经检查合格后上岗。)
2、仪表整洁,仪态端庄。(男士不留长发、胡须,女士化淡妆。)
3、语言文明,服务周到。(做到“三声”、“四心”,即A: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
46 接受意见虚心。)
4、遵纪守法,执行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收馈赠,不刁难丧家。
5、坚守岗位,工作认真,保质保量。发现死者钱物及时归还丧主。
工作程序:
1、班前准备。(检查仪容、仪表、着装,佩带工号;整理环境;准备用品。)
2、验证,核准遗体姓名。
3、入炉火化。
4、出灰。
5、装灰、
6、送灰。
7、填写《遗体火化登记表》。
8、交班。
服务质量标准:
1、环境整洁,设备良好。
2、查验卡片,核对尸体,及时登记。
3、善待死者,规范操作,入炉平稳,不附尸,认真司炉清炉。
4、骨灰洁白,一炉一尸,按时出炉。
5、核准骨灰,准确无误。装灰时发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处理。
6、及时送灰,准确无误。
7、准确统计火化数量。本地区和外地区的分别统计。
8、清理环境,按规定消毒,保证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清除隐患。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集中查找并解决多年来制约我县殡葬改革推进步伐的瓶颈问题,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整肃殡葬市场,遏制殡葬暴利,治理乱埋滥葬,维护群众权益,推动建立殡葬管理制度体系和政策机制,促进全县殡葬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民政部等九部委“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政治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明确整治重点、依法依规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紧密结合殡葬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集中查找并解决多年来制约我县殡葬改革推进步伐的瓶颈问题,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整肃殡葬市场,遏制殡葬暴利,治理乱埋滥葬,维护群众权益,推动建立殡葬管理制度体系和政策机制,促进全县殡葬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问题清单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调查分析我县殡葬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表现在两大类十个方面: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陵园等殡葬设施;
2.公墓陵园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墓穴(墓位)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墓穴(墓位);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超标准收费、出售墓穴(墓位)和骨灰存放格位;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的违法违规
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
全县范围内所有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陵园、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整治任务和责任清单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陵园设施的(含骨灰塔、地宫等)。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市监局、城管局
民政部门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国土、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责成其补办手续或予以取缔。
(二)公墓陵园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民政局、林业局、城管局
国土部门查明原因及情况,符合建设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健全和完善殡葬用地供地机制。对占用国有或集体荒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占用耕地和林地的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
或者治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葬墓穴经我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国土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搬迁,进入规划的墓区统一安葬。
(三)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责任单位:国土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林业局、城管局
民政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对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行为,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已葬墓穴经我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国土部门有计划的组织搬迁,进入规划的墓区统一安葬。
(四)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宗教局),县市监局
县民政、市场监管、宗教部门,要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公墓陵园销售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墓穴(墓位)营利,公墓陵园不得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对违法违
规者,依法进行处罚,并责成限期整改。
(五)公墓陵园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国土局、城管局
县民政、国土部门对公墓陵园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4号)文件发布前已销售和安葬的超面积墓穴(墓)位,登记造册,按国家和自治区统一政策规定处理;此后销售的超面积墓穴(墓位),由县国土部门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墓穴(墓位),由县民政部门责成公墓陵园经营者,通过拆除围栏、种植树木、使用矮碑(卧碑)、增加单位容量等方式进行改造,使其符合墓穴(墓位)规定面积;县公安机关对妨碍整治工作的公务行为及时予以查处。自2018年7月1日起,各公墓陵园严禁建造、销售超面积大墓、豪华墓,违者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从重处罚。
(六)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墓穴(墓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殡葬基本服务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和骨灰存放格位、销售殡葬用品、开展殡葬服务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物价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市监局
县发改部门(物价所)核查墓穴(墓位)收费情况;县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对超标准收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指定销售和服务等违法行为,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区别情况,依法予以处罚或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李俊镇、闽宁镇、胜利乡
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宗教局),县民政局、国土局、市监局、城管局李俊镇、闽宁镇、胜利乡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和出租墓穴(墓位)情况进行自查,摸清底数;县国土、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2018年7月1日后仍违规销售的,由县城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八)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宗教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城管局
县委统战部(宗教局)查清情况,摸清底数,责令其限
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县城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没收非法所得。宗教部门负责组织迁移安葬。
(九)在依法批准建设的公墓陵园、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散埋乱葬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国土局、农牧局、林业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在依法批准建设的公墓陵园、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散埋乱葬的,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对公路、铁路、干渠两侧500米范围内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地内的墓穴,除具有历史文物保护价值的墓穴外,对其他散埋乱葬墓穴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街道)通过宣传、公告、奖励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迁坟或平坟不留坟头,动员党员干部带头搬迁。县国土、农牧、林业、城乡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对盗卖倒买国有荒地、侵占林业用地和草原保护地,私建大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私圈乱建的豪华大墓和家族墓,要拆除亭台牌坊、超大墓碑、硬化地坪和围栏。县公安机关对于妨碍公务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对于涉及土地犯罪的行为要立案查办。
(十)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存在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垄断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宗教局),县发改局(物价所)、公安局、民政局、城管局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垄断经营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经营和服务条件的,依法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县宗教部门严格管理宗教从业人员,不得充当殡葬行业的“黑中介”;县城乡综合执法部门重点整肃殡葬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殡葬行业“黑中介”等非法经营行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监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县公安机关要加强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对殡葬行业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十一)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殡葬服务和存放骨灰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市监局、城管局
县卫计部门负责查清情况,由县民政、市场监管、城乡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整改或取缔。
(十二)及时制定当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在殡仪服务、公墓规划、建设、监管等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物价所)、司法局、国土局、住建局、市监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殡葬工作实际,加快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县发改、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和配合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县司法部门指导《**县殡葬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8月中旬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安排部署和本方案要求,迅速制定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和措施,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内容,明确具体要求、责任清单、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8年8月中旬至8月底)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附件填报: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8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向县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报告整治阶段性情况。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8年8月底至9月中旬)。
**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推进整治工作的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县委和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已整改和尚未完全整治到位的问题,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详尽说明问题缘由、难点、建议等,着力加强监控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治情况总结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勇任组长,民政局局长马晓梅为副组长,县宗教局、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林业局、市监局、卫计局、城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副局长纳超英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协调小组的齐抓共管,形成殡
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有效的工作机制和问责机制,统揽协调殡葬问题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多年来遗留的殡葬管理与改革的难点、热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本部门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依照本方案工作重点和责任清单,认真开展督查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违法违规建墓、乱埋滥葬、不文明治丧行为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规范、齐抓共管的局面,推进全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科学发展。县电视台要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县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控,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坚持疏堵并举,妥善处理各类违规违法问题,预防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层层压实部门职责。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分工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源头防控、重点打击、联合执法、集中治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
依规、积极稳妥地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结合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完善殡葬政策体系,有重点地规范治理殡葬行业的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与整改责任清单,有一个就梳理一个,能解决一个就解决一个,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拿出逐步解决的对策与意见。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整治期间,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951-801120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协委员到xx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镇辖27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人口5.3万。长期以来,该镇的人们也和全县其他乡镇一样,都有着为去世的亲人风光料理后事的习惯。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丧事办理场面越来越大,花销越来越多,人们互相攀比,甚至大搞铺张浪费,办理丧事渐渐成了一种负担,据调查,在xx镇,按以前的风俗,一般农村办一件丧事,要请鼓手、办宴席、扎纸草、穿孝服、大棺材、大坟头、大墓碑。平均费用如下:请鼓手一般需要2000元,办宴席大约需要3000-4000元,扎纸草大约2000元。孝服用白布大约2000元,一个大棺材至少需要2000元,这样算下来,办理一件丧事一般需要花费12000元左右。而当地一般家庭的年人均收入大约在4500-4800左右,仅丧葬一项,就给晚辈、亲戚、朋友等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通过调研得知,大部分群众都非常赞成节俭办丧事,对大操大办非常反感。更有许多人谈起办理丧事时说有两怕:一怕死不起,二怕活人陪不起。怕死不起是因为丧事的大操大办,花销实在太大,给当儿女的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怕陪不起是因为大操大办的众多繁枝末节,让人身体和精力上都经受不起。不少村民说了心里话,孝应该表现在平常对老人的抚养照顾上,多为老人做点活,让老人生活无忧。而大办丧事是“面子工程”,花的是冤枉钱,一点价值都没有。丧事办得隆重与否,与孝和不孝并没有直接联系,与其在亲人死后大操大办忏悔弥补,不如将这些钱用在亲人生前,让亲人在有生之年过得幸福快乐,家庭和谐,同时也更符合中国的传统孝道。广大群众普遍认为,改变愈演愈烈的丧事大操大办的风气,刹住丧事攀比风势在必行,合民心、顺民意。
一、主要做法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了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并纳入对村级组织的总体工作考核之中,建立了量化考核机制,在全镇把这项工作逐步推广开来。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在实行殡葬改革前期,镇党委就组织了专门人员成立调研组,对全镇的殡葬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充分了解群众对当前农村丧葬习俗的态度,镇主要负责同志也经常利用下村驻点等时机,走访群众,摸清底子,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结合调研情况对推行殡葬改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xx社区自实行火葬以来,居民始终坚持不使用大棺木。镇党委、政府抓住这一典型和有利时机,在xx社区多次召开全体党员会、村民议事会、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取得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在该社区率先进行了殡葬改革。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xx社区召开了全镇殡葬改革现场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在全镇推广。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装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宣传。向全镇村民发出倡议书,与全体村民签订《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协议书。各村也学习xx居的做法,分别召开全体党员会、村民议事会、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会议,征求与会人员的建议,确保殡葬改革得民心、顺民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健全机制,全面铺开。针对农村丧事实际,xx镇从报丧、请鼓手、扎纸草、招待、大棺木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丧事《五不准、五提倡》:不准报大丧,提倡报丧顶门亲戚来;不准请鼓手,提倡用音响放哀乐代替鼓手;不准扎纸草,提倡用书写挽联寄托哀思;不准大吃大喝,提倡招待一律一汤一饭;不准立大坟头,提倡一律使用骨灰盒,安葬在公墓。同时禁止搭建灵棚、唱大戏、演歌舞、吹响戏;禁止使用迷信用品;禁止在丧葬活动中出现看风水、做道场、结阴亲等封建迷信活动。街道成立治丧委员会,统一购买了音响、哀乐、送葬车等殡葬用品,治丧委员会加强殡葬服务质量,办丧事不搞迷信,送葬不讲排场,平时上坟不准烧纸,杜绝了丧葬浪费和攀比行为。各工作区、村街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党委、政府年终立项考核之中。
五是加强监督,强力推进。丧葬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难度的,特别是有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存有一定的摆阔心理。同时,各村的工作力度也存在一定差距。对此,镇成立了由纪检、武装、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为主的
殡葬改革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镇殡葬改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制止,对搭建灵棚的当场拆棚,对唱大戏、吹响戏、演歌舞的立即驱散,并在全镇进行曝光。
二、主要成效
一是节约了费用,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我们在xx居、于家山等村街社区进行调研时,于家山村支部书记反映,
自全镇实行殡葬《五不准、五提倡》规定以来,该村已经有5位老人先后去世,这5位老人全部执行新的丧葬规定。据丧主家反映,各家基本上用3000元就能够将丧事办完,平均费用节省了四分之三还多。从一个简单的侧面和事例就可以看出费用的节省情况:该村卖豆腐的店主反映,以前,村内完成一件丧事,需要订购豆腐300斤左右用来招待,现在的5件丧事,少的用了豆腐48斤,多的用了64斤,和以前相比,招待节省了四分之三左右。按照这个比率计算,xx镇平均每年大约有300--400人去世,至少可以节约丧葬费300万元左右。
二是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实行殡葬改革以前,丧事一般大操大办三天,亲戚、邻居全靠上,招待、应筹、忙事等牵扯了主人大量时间和精力,往往丧事办理完了,人也累的精疲力竭,苦不堪言。改革后,办理丧事参加的人少了,招待的人少了,丧事的程序简化了,花的钱也少了,相比之下主人也轻松多了,其他人也可以把时间用来多做些对家庭、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把精力更多地用在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
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农村的丧事中,经常能见到因为丧葬费用分担问题,导致弟兄之间、姐妹之间、妯娌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有的甚至走上法庭,导致弟兄反目、姐妹成仇、妯娌不合,从此不相往来。xx镇的做法,减轻了农民负担,家中人口多的, 办理一件丧事,弟兄、姐妹均摊几百元钱就能将丧事办完,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不成为负担,大家乐意接受,减少了闹矛盾的诱因,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倡树了文明新风。眼下,在农村丧事办理的过程中,有一些封建的、不良的丧葬和文化习俗又有所抬头,有的甚至粗俗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推行殡葬改革,实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势在必行,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加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值得全社会来提倡和树立的文明新风,是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给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实行丧葬改革,得民心,顺民意,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力,树立了新的孝敬赡养观。
五是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通过近一段时期的工作推进,全镇大部分村陆续实行了这项改革,收到明显的成效。老百姓普遍反映,实行殡葬改革是镇党委、政府坚持以民为本,创新工作,为百姓做的一件得民心的大实事、大好事,做成了多少年来群众想做而没做成的一件难事,解决了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农村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在全镇、全县都造成巨大反响,大多数群众都表示积极拥护和支持。
三、几点建议
目前,虽然xx镇的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的比较顺利,且效果明显,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丧事简办的环节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民担心只是一阵风,不能够长期坚持抓下去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传统的丧葬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期内彻底根除,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小喇叭等现代宣传手段,营造大氛围。要建立强大的宣传舆论阵地,逐步扩大改革面,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在全县宣传推广殡葬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老百姓所得的实惠,要充分利用xx社区的典型带动作用,搞好宣传,在全县掀起推广xx镇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热潮。
二要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组织机构,重点靠上抓殡葬改革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要专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长期负责这项工作。民政、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规范对吹鼓手队伍、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村里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积极吸纳他们加入到村级殡葬改革工作小组中去。既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又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并广泛推行。
三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度。该项工作的深入细致开展,离不开健全的组织,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管理办公室,做到地点、门牌、制度、人员齐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五不准、五提倡”的规定还需要继续加以具体和细化,特别是在殡葬用品的使用上,比如孝布的使用上还显的过于浪费,可以考虑统一使用黑纱来代替孝布,也比较有利于推行。另外在怎样体现对老人的“ 厚养”、提倡怎样的孝敬观,在农村还缺乏一定的规定、制度和约束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 对部分村居成熟的经验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制度,逐步完善,并建立健全约束机制,结合已有的村规民约,对不遵守制度、实行“薄养厚葬”、影响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的行为要有一定的约束惩治措施。
四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殡葬改革是一件让百姓得实惠的大好事,要长期坚持下去。在调研中,很多村民存在一定的顾虑,那就是这项改革能不能长期坚持下来的问题,要想解决农民的顾虑,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镇里要出台相应考核措施,村里要召开村民议事会、党员会,会议可以吸收德高望重的、有代表性的老年人参加,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商讨本村的村规民约和考核措施,用来规范约束这项工作,保障该项改革工作在基层能够长期坚持下去。为防止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出现反弹,就要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已经成立的治丧委员会和村民督查小组的作用,及时说服教育并制止大操大办的行为。
五要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根本保障。针对农村外出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不但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还要注意做好农村在外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外工作的党政事业干部、经商的企业老板等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让他们理解支持乡镇、村(街)居实行的殡葬改革工作,树立科学的孝敬观、殡葬观,共同促进家乡的繁荣和发展。
殡葬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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