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
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药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制培训为着力点,从药品安全监管实际出发,进一步统
一、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了组织队伍、制度职责、案件办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文件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2010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执法责任
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在我局设立了办公室。同时,县政府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镇、部门在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并每年召开工作会议,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我局也根据市、 1
县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药品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全县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局始终将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一方面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讲座活动,进行执法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的机制,着力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监督实效性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月内已办结案卷开展“案卷三评制”,即:由案件承办人、承办负责人、主管局长分层次点评。在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处罚、结案等各环节坚持做到看好每一段文字,掌握案件每一个脉络,保证程序和实体准确、恰当。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通过案件评审,使案件的承办质量,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我们积极开展药品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
15、12〃4等法制宣传日和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组装宣传车、散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的形
式,在农村、小区、学校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使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药械法律知识和用药常识,提高鉴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维权意识。同时,结合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农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和乡镇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求培训不留盲区,从整体上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为药械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分解细化了各岗位职责,制定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共同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环节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外部监督。我们坚持24小时值班制,
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在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了6名行风监督员和30名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听取和征询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进了工作作风。
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
开展药械执法检查是我们的一项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年多来,我们在日常稽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10多次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为原则,对辖区内XX家药品经营企业、XX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XX家医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年检查频次均在X次以上。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依据、结果“三公开”的原则,对每个案件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款得当,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2010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检查涉药
单位XXX余家次,查办案件XXX件(其中立案XX件),没收药械货值X万余元,有效的净化药械市场。
六、存在问题与不足
三年多来,我们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药械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涉药单位岗位人员素质较低,特别在村卫生室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二是法律法规滞后,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三是药械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十分到位,群众安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四是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查找源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将宣传触角延伸到边远地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监管氛围。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食品药品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完善监管体制,强化部门配合,着力案件查处,大力整顿和规范了全乡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乡人民的消费安全和人身安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社会发展办主任、安监办、驻乡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建立了乡、村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网络。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年初与驻乡各单位和各村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并专门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举报电
话。大力推进“三网”建设,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着力抓好以餐饮店、商店、杂货店、粮油蔬菜店以及各行政村的小店为重点的现代流通网建设,从而初步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责任网络。同时,在七月份接到《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后,我乡按照通知要求新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原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职责一并由新设机构接替承担。及时向驻乡单位和各村委会下发了《沙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工作组的通知》,建立健全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联系制度、“一专三员”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专三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意识
今年以来,我乡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在各村、乡中学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讲解了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举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庆日等宣传平台,针对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村级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药
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一年来我乡共张贴标语350张、悬挂横幅6条、设置宣传栏8块,印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乡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另外根据工作情况,积极做到上情下达,信息互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目前共上报各类信息12篇。
(三)强化整治措施,加强行业管理
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乡政府坚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预防性和经常性安全监督,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加大食品药品整治措施,不断推进食品药品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抓好预防性安全监督。根据我乡实际,结合重大节庆日及少数民族节日,广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全乡的餐饮店、商店、杂货店、粮油蔬菜店以及各行政村的小店进行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证件齐全、制度上墙、台帐健全、环境卫生、包装规范、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健康等情况,另外还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等进行大范围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分行业、分类别的抓好食品销售、餐饮行业、学校、医院等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规范和促进工作,对没有证照的单位,除了加强说服教育外,及时督促他们办理各类证件,对不达标的餐饮店限期整改。同时,对全国各地发现使用地沟油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在我乡没有发现地沟油生产加工作坊和销售、
使用地沟油的情况。针对乡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和药店,将检查重点放在购进药械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适合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械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药品储存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二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治。乡政府坚持将食物中毒防治作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重点工作,不断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在每年的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及少数民族节日期间,针对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馆、建筑工地食堂、乡机关、各驻乡单位食堂、少数民族群众节日聚餐地点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由乡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在乡村两级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物中毒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预防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构和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我乡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并制定了《沙河回族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乡卫生院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建立起了一套”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反应体系,有效的保证了食品药品中毒、过敏的快速、有效处置。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我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乡作为少数民族移民乡,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对食品卫生、药品安全知识的掌握不够深,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制意识不强,使得检查监管工作缺乏有利的法治氛围,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今后对群众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2、“一专三员”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强。因为村组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都是兼职人员,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悉,因此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欠缺,因此,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势在必行。
3、从业人员协调配合不够好。因为村、组监管人员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少数食品经营者不能及时按要求实施整改,协调配合不够密切,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4、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新《食品安全法》中的一些新内容,还有待深入学习和理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的通讯、取证设备落后,现场快速监测、检测设备缺乏,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鼓励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管理环
境。
2、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理顺部门职能,切实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充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努力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流通、消费市场的监督执法检查,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售假的打击力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切实抓好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工作。首先是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一专三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水平;其次是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同时,要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假劣食品药品,提高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食品药品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完善监管体制,强化部门配合,着力案件查处,大力整顿和规范了全乡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乡人民的消费安全和人身安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社会发展办主任、安监办、驻乡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建立了乡、村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网络。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年初与驻乡各单位和各村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并专门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举报电
话。大力推进“三网”建设,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着力抓好以餐饮店、商店、杂货店、粮油蔬菜店以及各行政村的小店为重点的现代流通网建设,从而初步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责任网络。同时,在七月份接到《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后,我乡按照通知要求新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原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职责一并由新设机构接替承担。及时向驻乡单位和各村委会下发了《沙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工作组的通知》,建立健全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联系制度、“一专三员”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专三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意识
今年以来,我乡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在各村、乡中学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讲解了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举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庆日等宣传平台,针对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村级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药
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一年来我乡共张贴标语350张、悬挂横幅6条、设置宣传栏8块,印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乡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另外根据工作情况,积极做到上情下达,信息互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目前共上报各类信息12篇。
(三)强化整治措施,加强行业管理
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乡政府坚持加强食品药
品安全预防性和经常性安全监督,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加大食品药品整治措施,不断推进食品药品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抓好预防性安全监督。根据我乡实际,结合重大节庆日及少数民族节日,广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全乡的餐饮店、商店、杂货店、粮油蔬菜店以及各行政村的小店进行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证件齐全、制度上墙、台帐健全、环境卫生、包装规范、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健康等情况,另外还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等进行大范围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分行业、分类别的抓好食品销售、餐饮行业、学校、医院等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规范和促进工作,对没有证照的单位,除了加强说服教育外,及时督促他们办理各类证件,对不达标的餐饮店限期整改。同时,对全国各地发现使用地沟油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在我乡没有发现地沟油生产加工作坊和销售、
使用地沟油的情况。针对乡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和药店,将检查重点放在购进药械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适合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械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药品储存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二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治。乡政府坚持将食物中毒防治作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重点工作,不断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在每年的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及少数民族节日期间,针对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馆、建筑工地食堂、乡机关、各驻乡单位食堂、少数民族群众节日聚餐地点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由乡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在乡村两级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物中毒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预防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构和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我乡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并制定了《沙河回族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乡卫生院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建立起了一套”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反应体系,有效的保证了食品药品中毒、过敏的快速、有效处置。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我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乡
作为少数民族移民乡,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对食品卫生、药品安全知识的掌握不够深,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制意识不强,使得检查监管工作缺乏有利的法治氛围,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今后对群众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2、“一专三员”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强。因为村组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都是兼职人员,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悉,因此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欠缺,因此,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势在必行。
3、从业人员协调配合不够好。因为村、组监管人员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少数食品经营者不能及时按要求实施整改,协调配合不够密切,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4、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
职业道德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新《食品安全法》中的一些新内容,还有待深入学习和理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的通讯、取证设备落后,现场快速监测、检测设备缺乏,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药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鼓励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管理环
境。
2、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
全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理顺部门职能,切实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充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努力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
流通、消费市场的监督执法检查,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售假的打击力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切实抓好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工作。首先是加强对
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一专三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水平;其次是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同时,要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假劣食品药品,提高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5、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水平。依靠科技进步,
积极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控制措施,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方法,改善检验和执法装备,加快
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一、整治目标
一是完善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文件资料、检查记录、责任制度。
二是切实改善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
三是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材料、中益小学食堂、官田小学食堂、盐井小学食堂、各餐饮服务单位。
三、整治措施
(一)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整改措施
1、完善对食品药品单位每月一次的检查记录
2、完善乡政府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药店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3、完善乡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
(二)学校食堂整治措施
1、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
2、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与食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每月至少对食堂进行一次检查,并要形成检查记录。
4、针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
5、核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
6、严查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消毒装置;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
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有无过期霉变。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进货渠道和台账等情况。
(三)餐饮服务单位整改措施
1、无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证的责令其限期进行办理,过期未办经营许可证的,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并报上级处理。
2、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对餐饮报务单位严格审查资料,认真察看现场,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
3、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到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用具等干净卫生;所使用原辅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进行渠道正规,证票其全,台帐清楚。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将对其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整改期限
本次专项整改行动期限从12月22日12月26日,整改行动结束后,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将邀请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我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监督检查
工作的汇报
按照**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组长,县局各股室、基层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监察室、法制股、注册股、食品股牵头进行自查。检查组对我局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门细致的检查。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检查情况 我局2011全年共新登记内资企业177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404户,新登记农民合作社35户。全县各类企业达到1602户,个体工商户68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7户。办理内资企业年检1099户,年检率91.7%,办理个体工商户验照4977户,验照率90.6%。
此次对涉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层分局、注册股、食品股、维管办等部门的相关案卷、档案文书进行细致的检查,在行政许可案卷中未发现问题。在个别分局的个体登记档案中,发现有以下共性问题:
1、无前置审批行政许可;
2、在申请材料需要改正的情况下核准登记;
3、核准的范围不规范;
4、违反程序核准日期大于发照日期。
二、行政处罚案实施及案卷检查情况
我局对2011年所有的一般程序案卷都进行了核审,在自由裁量权、办案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对重特大案件进行集
体研究,不存在滥用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问题。行政处罚效果方面,出现违法了处罚、罚完了再犯、犯了再罚的情况。我局建立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把“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检查无错案”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量化目标。从案件的程序、事实、证据材料、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处罚决定书等五个方面予以考核评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单位予以改正或补充材料,使行政处罚行为做到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合法。
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案卷中存在以下一些共性问题:
1、草拟处罚决定书无领导签批;
2、送达回证未填写文号;
3、案卷缺少办案机构负责人或机关负责人签字;
4、执法人员一人代签;
5、立案审批表中立案(不予立案)不予立案没划去;
6、当事人签字不一致;
7、没收过期食品没有扣留封存、财务清单、没有处理记录。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积极开办远程核名、网上审批等新举措,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2、县局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强化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程序错误。
4、严格实施罚缴分离,履行相应告知义务,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5、对罚完再犯的当事人实施重罚,杜绝重复违法。
6、严格按照县局《立销案备案制度》、《案件审查程序规定》等制度,确保案卷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杜绝有案不立,立案不决,多头立案等行为。
药品执法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一、什么是街头摊贩占道经营
研究“占道经营”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占道经营。不难发现,在政府部门的公告,电视、报纸的新闻报导中,“占道经营”一词几乎总是与“集中整治”、“治理”、“取缔”等词语同时出现。城市管理部门清理整治的占道经营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沿街店铺利用门前空地或道路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二是街头摊贩利用路边空地或广场等公共空间从事简单的商品交易的行为。本文主要将第二种情况,即小商小贩在城市街头的贩卖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公共利益辨析,其原因有三:一是根据相关的统计资料显示,
在发生的占道经营情况中,90%以上为小商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二是占道经营治理中所积累的矛盾和出现的暴力抗法等问题也主要来自于对街头摊贩的取缔行动中;三是街头摊贩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无法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弱势群体构成,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对其所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对于在城市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及其选择原因的基础上,本文给出“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定义:城市无稳定职业者为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利用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所从事的小规模的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和保护的商品经营活动。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从业人员:实施占道经营的街头摊贩来自于“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按户籍属性区分,这一群体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以下岗失业职工为主的具有城市户籍的无稳定职业人员,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从业动机:街头摊贩限于自身条件,迫于生计而实施占道经营行为,其动机是“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在主观上并不存在破坏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的故意,其在客观上弥补了城市商业网点覆盖能力的不足,方便了市民生活。
经营地点: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这是本文所研究的占道经营问题在空间上的规定性:一是本文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城市;二是占道经营的实施地点为城市中开放的公共空间。而如何发挥城市公共空间除通行能力之外的多种用途,从而彰显城市特色、增添城市魅力、增加就业机会、恢复城市活力正日益为城市管理研
究者所重视。
行业特点:“小规模的”“商品经营”活动。街头摊贩在学历、年龄、劳动技能等方面大多处于劣势,难以进入正规部门就业,所以其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具有技术要求低、投入少、规模小、见效快的行业特点,而这一非正规就业形式为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政府态度: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活动“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保护”,属于违法行为,因而受到城市管理部门反复的清理取缔。在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占道经营取缔过程中,城市管理者与摊贩之间积累了一定的矛盾。
从“街头摊贩占道经营”定义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摊贩实施占道经营是在自身生存能力和就业条件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维持生计而进行的一种“自我救济”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的行为,但本身并不存在“违法”的故意。而政府部门为了维护市容环境
等公共利益,对其反复加以取缔,致使以弱势群体为主的摊贩群体在难以找到其他生活出路的情况下,与政府部门维护市容环境的执法权之间产生了矛盾,并且发生了一些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从而使占道经营治理问题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社会问题。
二、运用公共管理理念分析街头摊贩占道经营活动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
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
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析,将当前中国社会划分十大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占道经营从业者群体显然属于十大阶层的最底一层,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是城市中最贫困的群体。该群体的普遍特征是“四低”:低学历、低劳动技能、低收入、低社会保障。他们明显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所描述的最低层,即生理需要层面,他们成为街头摊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就是因为占道经营几乎无进入门槛和技能要求,成本低、
见效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要求商贩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容市貌来放弃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的“霍布森选择”是并不现实的。
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帕累托改进”原则
城市管理者取缔占道经营并不是为一己之私,他们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可以在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下变得无足轻重呢?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上是被普遍认同的:一是公共利益并非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当少数人的利益因所谓的公共利益
而受到损失的时候,需要对受损一方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这种补偿来实现或者说接近达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
目前城市中的摊贩群体主要由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力构成,他们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改革是世界和历史潮流,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获得永续发展,只有坚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使国力迅速增强,经济迅猛发展,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得以提升的同时,有些人成为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他们并未在改革中获益,而是加入了无稳定职业群体的行列。根据帕累托改进“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原则,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维持正常的生活。但目前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覆盖率低,大部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街头,成为摊贩,以这
种“自我救济”的方式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
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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