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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91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校车公司校车正常运营,保障乘坐校车幼儿的人身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园校车运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园校车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和乘车幼儿的安全,成立校车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宇航任组长,孙海红任副组长,孙继钊、肖立平老师为成员。

二、管理措施

(一)确定校车接送时间。

校车的进入,就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幼儿,让没有车接送、无法入园的幼儿能够上学。但是为了保证幼儿的正常教育教学,校车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幼儿园每天7点准时开大门,迎接孩子入园,8点40分关大门,进行封闭式管理,幼儿开始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所以校车公司必须在7点到8点40分之间把幼儿安全地送到幼儿园楼门口,交给专门接孩子的老师。下午3点30分开大门,校车公司可在3点30分至4点30分之间把幼儿送回家。

(二)加强校车日常管理,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1、校车运营前要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划分责任状,当孩子上车以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幼儿园无关。

2、安排专人做好幼儿的接送工作,每天认真清点下车入园幼儿人数和离园时幼儿上车人数,并与校车公司人员做好记录并双方签字。

三、做好宣传及家长工作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校车的进入及校车与幼儿园之间安全责任的划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协作配合。

(二)履行相关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二)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1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三)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运行方案:

一、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校车运行时间、车辆线路情况:

周一至周五 早上:6:30 下午16:30

豫 线路1:

线路2:

豫 线路1:

线路2:

豫 线路1:

线路2:

豫 线路1:

线路2:

三、防患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5、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6、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8、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9、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11、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总务处备案。

12、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学生的管理。

三、制定学生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2篇

幼发拉底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应 急 预 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校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学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原贵东【后勤管理主任】(在学校或幼儿园所任的具体行政职务)副组长: 徐传群【司机】

员: 杨萍【中一班班主任】

刘冬冬【小二班班主任】 张慧玲【随车教师】 杨智婷【大一班班主任】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 长:对本校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所有涉及的组员、人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成 员:

1、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学生上车。

2、要求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3、具体安排、布置、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

4、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司机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司机应立即报告园长或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成员,启动本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3篇

2、每月定期组织,分别召开一次各部门所属的校车运营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学习会议。严格签名到会、缺会补课制度。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3、根据不同时期安全工作要求,适时对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照管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校车运营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4、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对全体校驾驶员、照管员进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学习教育;进行一次校车运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增强全体驾驶员、照管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掌握对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每月由调度科负责组织召开由分管校车运营工作领导和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前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查问题、促整改,强调和部署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4篇

1、校车安全管理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校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严禁从事与接送幼儿无关的活动。

3、校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55周岁以下,思想品德好,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

(3)最近 3 年内无一安全事故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制定接送方案,确定校车接送路线,做到定线路、定时间、定人员、定时速,切实做到一人一座,确保运输安全有序。

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校车要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在车厢外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

7、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驾驶员从事接送学生的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 改,坚决杜绝超员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8、驾驶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搭载本车学生以外的其他人员。

9、建立健全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0、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乘坐正规校车。实施校车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乘车氛围。

11、每季度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鉴定,加强对校车的监管。

11、要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加强和改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2、如遇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校车安全运行,可自行决定校车停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原则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保证学生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

(一)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71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根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化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组织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提出修订农村义务教

1 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意见,经市(州)政府批准后报省政府审定。合理确定区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和规模,以及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学校的功能和分布,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确保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村镇建设、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保证学生就近上学。

(二)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33号)要求,在学校调整撤并过程中,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必备设施,寒冷地区要配备安全的取暖设施。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按办学标准为寄宿制学校配齐各学科专任教师,配备教学辅助和生活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要科学安排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作息时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计划、多形式地组织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课内外活动。

(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2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加强乡镇和村级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对因学校布局调整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或因路况条件较差暂时无法开通公交线路的,应整修道路,安排运力,积极开行公共交通。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要合理配置和调度农村客运车辆班次,确保学生有车可乘,安全出行。

(四)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校车运营模式

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准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建立完善校车运营模式,积极探索校车业务外包和学校周末轮休制度,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增加运力,确保校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学生按时乘车及人身安全。

二、运营模式

(一)运营原则

公共交通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城区,要采取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的形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要。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协调运营单位开设专线、指导学校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及其他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要与校车服务提供者

3 签订一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运营中的各方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各地要从区域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车运营模式。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二)运营办法

校车运营管理推荐以下几种基本模式:1.政府补贴,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2.政府补贴,社会车辆运营。政府通过相关费用减免、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从事接送学生的社会(个人)车辆予以政策激励。3.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公司,每年给予适当补贴。4.政府补贴,租赁专业公司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5.政府出资购置校车,成立专业校车公司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建设

1.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省政府建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教育、公安、宣传、发改、工信、司法、财政、建设、交通、质监、

4 安监等20个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指导市(州)教育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建立完善校车服务运营模式,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协调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

省公安厅:指导市(州)公安机关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校车驾驶人审验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以及违反•道路交通安 5 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省委宣传部:协调省级和市(州)媒体做好涉及校车安全管理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工作成绩,防止恶意炒作。每年配合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月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省工信委: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按照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省司法厅:开展校车安全相关法制宣传。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省财政厅:指导市(州)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对运营单位提供校车服务与市场运营所产生的差价,由当地政府核算后按省、市、县3:2:5的比例进行补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补贴的监督检查。

6 省住建厅:指导市(州)城乡规划部门在开展城乡规划编制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学校设置规划,为学生就近入学创造条件。

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省国税局:贯彻落实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上报省政府审批;组织贯彻落实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强税务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对税收政策实施中的问题进行解释;密切跟踪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对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省质监局: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并运行包括

7 原材料审验、关键点控制及出厂检验等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杜绝生产和销售不合格校车产品。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协调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校车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强化正面引导、传播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成绩、加强舆论监督,为校车安全运营和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适时在电视台播出校车安全管理公益广告。

省安监局:指导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当地政府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职责。参与重大校车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省政府法制办:督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执法情况的检查,指导•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省政府新闻办:做好网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网上管理和网上舆情监看。

省保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和督促保险公司做好校车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大力发展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为校车安全提供风险保障。

省总工会:指导县以上地方总工会及其教育工会参与当地校车服务方案的制定,组织职工监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8 和当地校车服务方案的实施。组织学校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等形式,参加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监督学校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包含校车安全条款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协助学校对教职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团省委:组织开展活动,面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校车交通安全知识;加强校车安全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参与校车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监督校车运行,推动校车安全工作落实。

省妇联:了解并反映家长和儿童对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参与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

省关工委:积极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校车安全的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讲,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2.工作机制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形式,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召集人,教育、公安、宣传、发改、工信、司法、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国税、质监、广电、安监、法制、新闻、保监、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20个部门(单位)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参与校

9 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全面掌握当地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和校车运营情况,确定本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二)财政支持政策

按照政府补贴、运营优惠、家庭分担的原则,由省、市、县政府和学生家长共同分担乘车成本。义务教育阶段需要乘车的寄宿学生实行月票制,各县(市、区)通过社会听证,合理确定月票价格。对运营单位提供校车服务与市场运营所产生的差价,由当地政府核算后按省、市、县3:2:5的比例进行补贴。当地政府补贴资金划拨运营单位后,省市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拨运营单位账户,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三)督查考核制度

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4个市(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包干督查,重点督查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未按规定实施校车安全工程造成学生接送安全事故,或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

10 生学生接送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道路安全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违规行为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整顿使用拼装报废车辆、三无车辆、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治理措施,分级治理,挂牌督办,确保治理到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客运市场整顿,严禁没有达到营运客车等级评定标准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要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 11 辆未按客车规定线路和规定时间行驶、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校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包括发展农村客运班线,使学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上下学。各县(市、区)应开通寄宿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并延伸到所有通车的行政村。

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教育部门要准确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总数,逐校、逐人登记学生姓名、家庭住址、乘车路线等信息,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需要乘车的寄宿学生都纳入保障范围。建立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员的管理档案,签订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固定车辆、乘车人员、座位、路线、时间、教师、信息员,做到人车对应、信息畅通,实现针对性监管。

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车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营运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或取缔。严把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关,定期对校车驾驶人

12 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对提供校车服务的运输经营企业给予税费减免,降低运营成本。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教育、公安、安监、交通运输、质监等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符合享受国家燃油补贴的学生用车要纳入补贴范围。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6篇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两位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

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范文第1篇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校车公司校车正常运营,保障乘坐校车幼儿的人身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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