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第1篇
一、冬季施工技术措施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公司冬季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建筑工人的良好生活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如下措施:
1、公司成立冬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姚志浩 副组长:梁光标
成 员:王兵、朱龙、张斌、王喵喵、赵晓兰
2、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2.1各单位认真学习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公司会议要求,成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各施工组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各自的实际,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对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大检查,开展公司检查、项目部自检和安全员日检工作,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控。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3.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各类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应搭设到位,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搭设应稳定、及时,平立网防护应到位,距墙大于150毫米处应封闭严密;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专人监管,不得随意拆除。 3.2强化防触电安全管理。要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经电工专人管理,天天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达到用电安全。
3.3强化“冬季五防”(防风、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管理。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安全防护到位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达到六级及以上风力时停止塔吊作业;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对焊接等明火作业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教育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逃生自救知识,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有明显标识,并有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施工企业应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
3.4强化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制定突发事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医疗抢救药物器材并做好冬季施工个人防护用品及工器具的准备和发放工作,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
3.5加强交通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驾驶,摩托车驾驶者必须戴好安全头盔,禁止酒后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驾驶。
4.落实冬季施工取暖工作,保证职工良好生活条件。
4.1备好过冬所需取暖物资和设施。办公场所和住宿场所必须有可靠的采暖措施,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管理。
4.2各施工组制定检查和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
4.3加强职工生活区的管理。职工宿舍、办公室不得出现漏雨、透风现象,宿舍门窗玻璃要完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和电器,宿舍、办公室、库房严禁采用电炉子、碘钨灯等禁用取暖设施;项目部必须为职工配备保暖被褥,床位齐全;保证职工生活饮食和饮水卫生,保持宿舍洁净,天天检查职工身体状况。
4.4冬季施工宿舍内严禁采用燃煤取暖,防止住宿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宿舍应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每间宿舍根据房间大小设置通风口,保持空气流动,采暖用电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每日晚值班人员应进行检查。
4.5严防被盗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值班,确保财产不受损失,项目部要同保卫人员签订好安全保卫合同,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脱岗、睡岗。
4.6加强冬季施工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项目部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在仓库、木工区、宿舍区设置好消防器材,各项用电按要求进行设置,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5.咬定目标,认真做好并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5.1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越到最后关头,越要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
5.2根据市、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安全隐患,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5.3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冬季施工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将各项目部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每周六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6.奖罚:
各施工组必须认真执行本施工安全措施有关规定,对不认真组织落实和执行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封,按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双倍处罚。望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1.工程开工前安排专人进行气温观测并做好记录,与气象台保持联系,及时接受天气预报,防止其后的突然变化,并根据预报结果适当调整工程计划。
2.工程进展过程中,由现场办公室人员兼职收集当天和第二天气象情况报告,并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和当天施工工长,对于即将到来的冬天给予适当的合理调配。 3.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脚手架工程和隐蔽工程在天气较好时可施工,中到大雨时,现场搭设防护棚,如不遇大风可继续施工;如果遇到6级以上风、雨等恶劣气候,可将施工重点放在低楼层作业,以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第2篇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及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2、班组负责人必须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3、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工区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4、班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5、班组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工区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6、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业主及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应协助各班组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7、班组施工管理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汇报,由项目经理室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8、班组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用电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作业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人员,严禁上岗。
10、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11、在施工过程中,工区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详细勘察,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1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后,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13、施工现场上空有高压线路经过时,为了确保安全,在打雷下雨的时候禁止施工。
14、上班时间,严禁喝酒。
15、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设有防护措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二、夏季、雨季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遇大雨、高温、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2、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杆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应当高于自然地坪50mm,并夯实整平,留出一定散水坡度,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4、凡参加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并持有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5、凡参加搭、拆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架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6、在脚手架搭设时,必须按照脚手架操作规程进行搭设,按规定设置防落网及防抛网,工作平台须设置跳板。
三、夏季、雨季施工用电: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2、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雨罩。
4、雨期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5、雨期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6、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它应全部切断。
7、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以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8、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严禁随意在地上拖拉,不允许使用皮包线损坏及老化严重的电线,室外架空线高度不能低于3米,严禁使用钢管及易导电物体将电线架空。 现场机械设备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四、夏季、雨季塔吊总安全教育:
1、安全生产:
(1)、进入工地必须做到“三宝、四不、一爱护”,即:“三宝”指能够合理正确的利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危险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四不”指施工区域内不酒后上岗,不吸烟,不随地大小便,不赤膊、赤脚、穿拖鞋上班;“一爱护”指爱护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安全设施和日常设施。
(2)、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
(3)、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一定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坐、靠在机械上休息。
(4)、施工现场“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自我保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2、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随地大小便等,在现场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材料、垃圾及时清理,材料堆放必须在指定位置,并分类堆码整齐。确保工地文明施工形象。
3、环境卫生:
在工程施工期间,各施工队人员要常洗澡、常洗衣,每日打扫宿舍卫生,垃圾堆放要到指定位置,建立一个良好的施工和生活环境。
4、治安、防火:
(1)、治安。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盗,此类事件一经发现项目将给予当事人或其所在班组严重的处罚或直接退场,在现场施工中要多注意情绪,三思而后行。
(2)、防火。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会按照项目安全管理奖罚规定进行处罚,特别是脚手架、木工棚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更要加倍处罚;不准躺在床上吸烟;施工现场的电、气焊割或其他动用明火的作业必须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方可作业。
5、塔吊司机注意事项:
(1)、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的重物。
(2)、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使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②、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③、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捆扎两处,并且用两格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④、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悬挂吊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⑤、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吊运物体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CM左右停止,确保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科继续作业。 ⑥、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不允许起重机超载和超风力作业,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5)、塔吊司机在作业期间严禁使用通讯设备。
(6)、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7)、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0)、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6、塔吊指挥注意事项:
(1)、 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a、信号不清不准吊。 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e、斜拉斜挂不准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g、零散物无容器闭准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河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调。
(2)、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挥证的人员担任。
(4)、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性能和每项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时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安全带,有不符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6)、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所采用的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7)、在无线对讲机无电的情况下,应懂得使用无误。
(8)、应密切注意吊物的起落,在未起吊起应先检查吊钩、钢缆绳,在准备起吊时应先鸣哨,使之在吊物边人的散去,又是对塔吊司机的一个提示(准备起吊),待人散去后(离吊物的安全距离)应对塔吊司机发出起吊命令,吊物起吊后应密切注意吊物运行中的安全。在吊物离地1米左右后卸吊钩人员之间允许靠近。卸去钩吊或吊物。 (9)、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注意:(1)、群塔作业要注意随时发现障碍物并进行避让。 (2)、随时注意周边汽车吊吊物,避免交叉作业。 (3)、工作中禁止使用通讯设备进行私人谈话。
五、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1、选址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开滑坡、山洪、泥石流、坍塌等灾害地段。
2、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发现险情时,所有人员都要清楚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台风来临之际,严禁工人到海边游玩或观景看浪。
3、采用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用作宿舍和办公室的,必须根据设置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对彩板房地基进行加固,并使彩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4、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安全地点。临近海边、河边、基坑、砖砌围墙挡墙以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以塔吊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出。
5、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积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设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现场机械设备:
1、场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由专人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2、特种设备的使用,操作手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且年满18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现场设备需做好防雨,防雷电,防烈日曝晒措施。使用完毕后要放置到地势高,防潮,安全的地段。
七、高温作业:
1、高温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并调整作息时间,避开每天高温时段施工。
2、气温达35℃以上时,不得安排高处作业, 38℃以上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40℃以上时,要停止施工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急救药品,提供充足的降温饮料。
冬季施工安全教育记录
一、冬季施工安全教育:
目前气温逐渐下降,即将进入冬施阶段,冬季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较多,给施工生产会带来不利影响,冬施期间也是各种事故高发期,为了加强冬施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特组织广大施工人员学习冬施安全施工要求:
(一)、什么是冬季施工: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104-97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高于5°C即解除冬期施工。针对冬期施工特点,结合工程施工实情情况,主要是做好“四防”措施(即防风、防冻、防滑、防火)。
(二)、冬施“五防”措施:
1、防火:
(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灾部位,配备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2)、消防器材保证灵敏有效,灭火器材必须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
(3)、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地点变换时,要从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4)、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5)、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必须放到危险品专用仓库。
(6)、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的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7)、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露天闸箱全部设有防雨雪设备。 (8)、生活区宿舍,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煤气灶、取暖器、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毯、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2、防冻:
(1)、水源要提前进行防冻保温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水源受冻,确保现场的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
(2)、水泵房、工作泵等设施搭设暖棚(盖),准备必要的取暖设备,避免因受冻而影响工程施工。
(3)、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冬季寒流预报,做到提前通知工地加强保温维护工作。
(4)、施工场地应及时清扫积雪,积雪清扫后,不应堆放在机械设备、构件堆放场地附近,做好设备防冻工作。
(5)、进入冬季后,项目应为施工人员做好冬季劳动保护工作,及时配备冬季劳动保护用品,如大衣、棉帽、防滑鞋、手套等。
3、防风:
(1)、严冬季节模板架体的迎风面要设置三防布,在支设模板架体时提前铺设三防布骨架,将三防布设置于骨架之上,严禁将三防布设置于外架体之上。
(2)、大风过后及时对架体及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解决,在隐患消除前应暂时停止该区域的施工工作。
(3)、凡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及大雪天气,应停止架体上作业、塔吊使用等相应的施工工作。
4、防滑:
(1)、冬季雨、雪后恢复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相应的防滑措施。
(2)、脚手架上、下人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及时对积雪、结冰进行清理,架体要经常进行检查、加固。
(3)、砌筑时落在架体上的灰浆要及时进行清理,妥善处理。
(4)、上人马道要采取冬季防滑措施,钉制防滑条,并有专人负责积雪积冰清理,防止人员受伤。
(5)、进入冬季,要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滑鞋等劳动保护工具。
(三)、冬施安全注意事项:
1、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104-97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高于5°C即解除冬期施工。
2、施工队应在施工前向工人进行冬期文明、安全施工交底。
3、现场严禁吸烟;电气焊、火炉应办理用火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4、大风雪后现场的脚手架、马道、运输设备、机电设备、消防器材、水源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工地上、跳板上的冰雪,防止滑倒伤人。做好保温防冻,场内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
5、易燃材料的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明火。现场所用的易燃物品应专门堆放,易燃物堆放距离应符合防火规定,易燃物堆放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6、进入冬施前应对现场各类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补,办公室、宿舍在使用空调、电暖气时前,应对所有的电线、插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非机电人员禁止动用机电设备。冬期施工使用电动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不准带线手套触模电钻等机具转动部分,以防伤手。
8、所有的消火栓应设明显的标志,并且在消防栓四周3米以内不准堆放材料。消火栓附近不得堆放物件,地上消火栓应在入冬前做好保温处理。工地应采取措施保证消火栓用水水源。
9、现场的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管道做好防冻措施。冬期施工用水严禁常流水,工地施工操作面不得积水,防止结冰后滑倒伤人。
10、冬期施工应要严格遵守建筑工作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对冬施期间使用的各种外加剂,要制定管理制度,严禁食用。
11、冬期施工中,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塔吊运行,禁止高空作业。
12、夜间加班作业时,必须保证不少于2人一班同时上楼,上、下架子要注意安全。
13、雪后需及时清理马路、马道上的积雪和冰层;马道上设置防滑措施;风雪过后及时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14、 现场电源开关、控制箱的设施应加锁,并制定专人负责,防止触电、漏电现象发生。
15、宿舍内工人不得私拉电线,电线上不得晾挂衣物,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毯、电褥子等电器用品。
16、冬期施工用的保温材料,应具备阻燃性能,质量证明材料齐全。使用完后,应及时回收、摆放整齐。
17、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脚手板、钢管、模板等料具应分类摆放整齐。
18、施工现场的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运至现场垃圾站,以便及时外运出场。
19、冬期施工的消防,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消防有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的使用。
20、现场用火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向用火人进行消防安全交底,操作前应根据操作环境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三级动火证七日有效,用完收回。严格执行工地动火申请制度,电气焊在施工区内施工时,必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施工,并设专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焊接前必须将附近和下方的易燃物清理干净,焊接完毕后仔细检查有无遗留火种。
21、易燃材料要远离火源堆放,码放整齐,间距满足消防要求,并用塑料布、编织布遮盖,必要时,应设置隔火墙。
22、现场易燃物堆放区附近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严禁挪用,违反者,应给予处罚,以确保消防器材到位,消火拴标志应明显,消防人员对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要定期检查,使其保持灵敏度。
23、工地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做好火灾预控工作,并能组织义务消防队,作到有备无患。
24、火警电话“119”,在消防器材和消火栓及工地电话室,挂牌明示。
25、施工现场的泵房有保温措施。露天的和楼内的水管、水笼头、消火栓在冬施前保温完毕,保温材料可用阻燃草帘覆盖或岩棉管包裹。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第3篇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
,铜线≥10m
跨越铁路、 。
,铜线不少于16m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工之家http://)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0.70 1.50 2∠635 五 线 1.80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第4篇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
,铜线≥10m
跨越铁路、 。
,铜线不少于16m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工之家http://)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0.70 1.50 2∠635 五 线 1.80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第5篇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
,铜线≥10m
跨越铁路、 。
,铜线不少于16m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工之家http://)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0.70 1.50 2∠635 五 线 1.80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第6篇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
,铜线≥10m
跨越铁路、 。
,铜线不少于16m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工之家http://)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0.70 1.50 2∠635 五 线 1.80
雨季施工安全交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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