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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91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杜绝一切火源。

二、杜绝一切用电设备在库房内使用。

三、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药品库。

四、技术人员到库房内领取仪器、药品时,管理员要严格监督其行为,防止任何意外情况发生。

五、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库房的环境,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尽快排除。

六、库房管理员应熟知消防设施的摆放位置,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七、药品库内的一切药品和仪器都应摆放整齐,过道畅通无阻,库房的每一个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够直接靠近。

八、对库房内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区管理员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八、断绝库房的水源,以防漏水、发水等情况发生造成危害。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药品(中药和西药)同其他物质一样,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之中,当其变化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形成药品的质变。表现为西药原料及其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品质降低,严重时则造成不能再供药用。

在使药品发生质量变化的各种外界因素中,空气的温度和湿度对药品的影响最为广泛。药品在储存中发生的质量变化,几乎都与温度和湿度有密切的关系。温湿度对药品质量变化的作用,一方面是直接的,另一方面是间接的。温度对药品能直接引起的质量变化有挥发、升华、熔化、软化、冻结、膨胀、粘连、结晶、沉淀等,(对中药引起油质分离、冲烧、皱缩、干枯、脆裂等);温度对药品变化的间接作用有虫蛀、霉变、泛油、丧失气味、变色等。

湿度对药品能直接引起的质量变化,如潮解、溶化、稀释、水解、结块、变形、风化(对中药引起糖质分离、干枯、皱缩等);湿度对药品的间接作用有虫蛀、霉变、变色、变味、溶解、熔化、氧化、挥发、升华、沉淀,对中药引起泛油、冲烧、油质分离、脆裂等。如不具备一定的温湿度,害虫、霉菌及其它腐生菌是不会和繁殖的。因此对储存药品的仓库实行温湿度管理是完全必要的。

仓库应根据库存药品的性能要求,采取恰当的调节与控制温度、湿度措施,从而维护药品的质量 。

第二节 温度的测量及其调控

一、基本知识

温度,表示物质的冷热程度;空气温度是指空气的冷热程度,简称气温。

一日之中气温的变化,是随着日光照射的影响发生变化的。由于日光照射地面的角度的不同,地面吸收的热量也不同。当日光直射时,地面吸收的热量较多,气温就高;当日光斜射时,地面吸收热量少,气温低。因此,日出以后,气温逐渐上升,到下午两、三点钟,达到最高温度,以后逐渐降低,到日落后,地面不断散热,使气温不断下降,直到日出前达到最低温度。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温差异很大。总的来讲,我国气候的特点,是冬季南北温度差别大(北方寒冷,南方不冷),夏季南北温度差别小。温度最高的月份内陆多为7月份,沿海多

1 为8月份;最低内陆多为1月份,沿海多为2月份。

二、温度的测量仪器

测量温度的仪器称为温度表(计)。

一种根据物质热胀冷缩的原理,利用对热变化敏感的物质如水银或酒精等制成。 另一种根据金属导体的电阻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十分明显的改变的原理,以铂、铜或镍制成感温元件,另接电气测量仪表比率计,组合成电阻温度计。

测量仪器有:

1.普通温度表:水银温度表、酒精温度表; 2.最高最低温度计; 3.自动记录温度计;

4.半导体点温度计

主要微型半导体热敏电阻元件,对温度的变化非常敏感。电阻率十分明显地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三、冷藏降温的措施

(一)通风降温(常温库)

利用库内外空气温度不同而形成的气压差,使库内外空气对流,达到调节库内外温、湿度的目的。

当库内温度高于库外事,可开启门窗通风降温。在夏季,对于不易吸潮的药品,可以进行夜间通风,直到日出后,气温回升停止通风。

注意,通风要结合湿度一起考虑,因为药品往往怕热也怕潮。

(二)冷藏库(冷库)或电冰箱

制冷机

利用压缩式制冷机来制冷,并用隔热箱或房间来保持低温,可以调节制冷所需的温度,并能自动控制,不许专人管理。

(三)空调机(阴凉库)

大型阴凉库须用冷风机来调控温度,可以调节制冷所需的温度,并能自动控制,不许专人管理。

四、保温防冻措施

(一)保温库 库房四周墙壁用稻糠、锯末等隔热物质填充。仓库顶棚、门窗填充保温材料或装置。

(二)暖气库 有暖气条件在库内靠墙壁处安装暖气片。散热均匀,温度易调节,无火灾危险等优点。

第三节 湿度的测量及其控制法

一、湿度的基本知识

空气湿度是表示空气中含水蒸汽多少的程度,或空气干湿的程度,简称湿度。空气中含水蒸汽量越多,湿度就越大,反之,湿度就小。

表示空气湿度的方式:绝对湿度、相对湿度、饱和湿度。

(一)绝对湿度

是指在一定的温度下,每一立方米空气中实际含有的水蒸气的重量(g),简称水气量,常用:g/m³即密度来表示。

在通常的情况下,绝对湿度随温度的高低而发生变化。温度越高,水汽蒸发的越多,绝对湿度就越大;反之,温度越低,水汽蒸发的越少,绝对湿度就越小。

(二)饱和湿度

在一定温度下,一定体积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蒸气是有一定限度的,当水蒸气含量达到最大限度呈现饱和状态时,这是的水蒸气湿度叫做饱和湿度。饱和湿度和绝对湿度一样,可以用单位体积中水蒸气含量克数来表示,如用g/m³,或用mb及毫米汞柱压力值来表示。

空气的饱和湿度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温度的高低而变化。温度越高,单位体积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蒸气量就多,饱和湿度也越大;反之,温度越低,空气中水蒸气含量越少,饱和湿度也越小。在一定温度下,空气的饱和湿度是固定不变的。

(三)相对湿度

空气中实际含有的水蒸气量(绝对湿度)距离饱和状态(饱和湿度)程度的百分比叫做相对湿度。即在一定温度下,绝对湿度占饱和湿度的百分数。

相对湿度=绝对湿度/饱和湿度100% 绝对湿度不足以说明空气的干湿程度,相对湿度则能正确反映空气的干湿度。相对湿度越大,表示空气越潮湿,相对湿度越小,表示空气越干燥。因为相对湿度表示湿空气距饱和状态的程度,越接近饱和状态,空气就越潮湿,相对湿度也越大;反之,湿空气距饱和状况越远,空气就越干燥,相对湿度也就越小。因此,看相对湿度的百分率大小,就可以知道空气时潮湿,还是干燥的,所以相对湿度与仓储药品的质量有很密切的关系。

空气的绝对湿度、饱和湿度、相对湿度和温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温度如发生了变化,则各种湿度也随之发生变化。

在一定的温度下,绝对湿度的高低决定相对湿度的百分率的大小。因为,在一定温度下,空气饱和湿度是固定不变的。所以,绝对湿度越高,占饱和湿度的百分比越高,相对湿度必然大,反之则越小。

3 如果空气中绝对湿度不变时,温度升高,相对湿度就必然变小;反之,温度下降,相对湿度增大。因为绝对湿度不变时,温度变化就意味着饱和湿度的变化,也就成为相对湿度大小的决定因素。温度越高,饱和湿度就越大,绝对湿度占饱和湿度的百分比就越小;反之,温度越低,饱和湿度越小,相对湿度就越大。

因此,当含有一定数量的水蒸气的空气(绝对湿度)的湿度下降到一定程度时,所含的水蒸气就会达到饱和(饱和湿度,即相对湿度100%),就开始液化,这种现象叫做结露,水蒸汽开始液化成水的温度叫露点温度(简称露点)。

如果温度继续下降到露点以下,空气中的水蒸气就会凝集在物体表面上,这种现象称为“水淞”现象,俗称“出汗”。

在仓库储存保管的工作中,有时可以看见一些表面光滑,导热较快的金属制品和包装材料,水泥地面、瓷砖,石块等有一些水珠,这就是“水淞”现象。

由此可见,温度的变化对空气的潮湿程度又很大的影响,原来比较干燥的空气,如温度逐渐降低,则空气就会变得越来越潮;反之,原来比较潮湿的空气,如温度越来越高,则空气就会变得越来越干燥。

当地的夏季沿海受东南风的影响,相对湿度普遍增至80%左右(大于75%),冬季,由于温度较低相对湿度较低。

二、湿度的测量仪器

(一)干湿球温度表(干湿温度表)

是最常用的湿度测量仪器。系由两支温度表平行的钉在刻有度数的木板上,右边温度计下端的球体部分用纱布包裹,并将纱布浸在盛有蒸馏水或冷开水的水玻璃容器中,由于纱布吸水使温度表保持湿润,称为湿球;另一只温度表为干球。因湿球上水分的蒸发需要吸收热量,所以湿球的示度常比干球低,空气愈干燥,纱布上的水分蒸发的愈快,湿球的示度下降的愈多,只有空气中的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时,纱布上的水分不再蒸发,湿球与干球湿度相差很小或完全相同,根据这一原理,利用干球与湿球的湿度差,由相对湿度表就能查出当时的相对湿度。

(二)毛发湿度计

根据毛发吸收水分时伸长,而干燥时收缩的特性制成。需定期检查、校正。

(三)自记湿度计

(四)DS-87电脑型温湿度巡测仪

三、干湿度表的放置、管理和使用

(一)库内应根据库房面积的大小,设置温湿度表。以便全面掌握库内温湿度的变化情

4 况。悬挂的地方要选择不要靠近仓库门窗而空气又能适当流通的地方,不要挂在或放置在墙上或墙角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其高度可以人的视力平视为准,一般以1.5m为宜。

(二)库内温湿度观测与记录时间,一般是上午、下午各一次。

四、湿度的控制方法

(一)降湿防潮

在阴雨季节,药品库房往往需要采取空气降湿的措施,保持库内的相对湿度控制在60%~75%之内。

目前,库房对湿度的调节和控制,主要采取通风、密闭和吸潮相结合的方法。在考虑采用降湿方法之前,首先要设法减少潮湿的来源,可以从下述几方面着手:

⑴减少渗透风量; ⑵减少通风量;

⑶减少围护结构传入的湿量;

⑷减少敞开水面的散湿量,擦洗地面不用水冲等。

空气中湿度调节的方法很多,各有特点,选择简便易行的几种方法分述如下: 1.通风降湿法

系较经济、简单、易收效的方法。利用空气自然流动的作用,促使库内外空气加快对流,以达到降湿的目的。自然通风必然是天气晴朗,空气干燥,才能采用;在梅雨季节或阴雨连绵,室外空气含湿量高时,则不宜采用。春秋安排在8~11时,夏季安排在7~10时。

只有当库外绝对湿度低于库内时,才可开启门窗进行通风;反之,则应紧闭门窗,不能通风。

夏季室外温度很高,应当在一天内选择室外含湿量较小的时间通风,室外含湿量较大时,停止通风。此法简便易行,必要时与吸湿剂合用效果更好。

2.密封防潮法

隔绝外界空气中潮气的侵入,避免或减少空气中水分对药品的影响,以达到防潮的目的。 密封

在一定的范围内,利用导热性差,隔热性佳或不透性的材料,采取适当的形式,将药品与外界隔离,尽可能封闭,以免受外界影响,处于较恒定的温、湿度环境中,以达到安全储存的目的。起到防潮、防热、防冻作用,防止质变。

3.吸潮降湿法

当库内外湿度很高,以致不能利用通风降湿,可以利用吸湿剂,吸收空气中多余的水分,以达到降湿的目的。

常用的吸湿剂:

5 ⑴生石灰 吸水率可达自身重量20%~30%,使用时用木箱或纸箱等盛装。优点:价廉易得,缺点吸水后发热,库温升高,粉尘飞扬,不清洁,无法再生。

⑵氯化钙 无水氯化钙吸水率大于150%,工业氯化钙吸水率大于100%。优点降湿效能较强,来源丰富,价格不高,再生还原,重复使用。缺点对容器有腐蚀性。

⑶硅胶

吸水率为自身重的30%。用于精密仪器,贵重器械保管。硅胶吸水后,外观无变化,常在制造过程中加入氯化钴,在无水状态是蓝色,吸水后成为粉红色,根据颜色的变化,可以判断其吸水的程度如何。当为粉红色时已达到饱和状态,可置于烘干箱内干燥(在120℃~150℃下烘烤1~2小时)使之再生,变成蓝色,如此可反复使用。加热时为防止因急剧加热破碎,应逐渐升温。

⑷其他 如活性炭、炉灰、稻糠等。 4.降湿机(除湿机)

采用机械冷冻的方法,凝结空气中的水蒸气,以降低空气中的湿度。可在温度17~35℃,湿度50~90%条件下使用。

(二)提高湿度的方法: ⑴在库地面上用喷壶洒水; ⑵可以采用压缩喷雾器装水喷雾;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清晰地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守则,特制定此制度,以便执行。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销售门店员工(含未转正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1.3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与销售部共同拟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由人力资源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店面每店一册。 2.卖场人员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不得有脏污。(特殊工作人员如工程部商品部送 货人员工作时除外)。

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凉拖。(扣(2) 男员工不得穿背心、拖鞋。女员工不得 5元)。

(3) 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 (4) 所有员工指甲必须保持整洁。(扣5元) (5) 营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鞋统一颜色。佩戴工牌,工牌佩戴于 左胸上方,并保持其整齐干净。(扣5元) (6) 接听电话注意语言文明,如“您好,XXX专卖店”,“您好,请稍等”。 (7) 女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化妆上岗。饭后进行补妆。营业期间不可在卖场内补 妆、化妆、更衣。(扣5元) (8) 营业期间必须站位准确、站姿标准,面带微笑(不准趴、搭、靠银台、空 调、货架;不准有双脚交叉、双手抱胸、托腮、手后背、插兜、抠手、挖 耳朵、剪指甲等不雅行为)。(扣5元) (9)顾客进门必须说迎宾语,使用规范用语;(扣5元)保持微笑服务;不准无 精打采,面无表情或冷漠的接待顾客。(若出现上述问题强制性休班) (10)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放在收银台上,收银台保持干净整洁。(扣

5元) (11) 在岗期间手机不准随身携带,手机必须挂振。(在库房接打电话,只限5 分钟)(扣5元) (12) 不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业务(扣5元);不准玩网络游戏。(100元) (13) 报价清楚,不准多收或少收顾客钱,收错由该由员工补差价。(扣5元) (14) 顾客要求退货,如不影响二次销售无条件退货。

(15)无论顾客买与不买,不准议论顾客;不得有讽刺挖苦顾客的言行;不准对 顾客有不礼貌、不理睬的行为(扣10元)。

(16)无论任何原因员工之间不准在卖场发生争吵及打架现象(扣200元)。情 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17)在卖场中(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与顾客发生口角。(扣50元) (18)如遇有顾客投诉,必须及时处理或逐级上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

(扣20元) (19)上班时间接待自己的亲朋好友以不超过10分钟为准。(扣5元) (20)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吃零食、吃口香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5元) (21)上班时间不准在卖场中扎堆聊天、打闹、高声喧哗、串岗或到试衣间库房 休息。(扣5元) (22)不准占用公司资源办私事。(手机充电等)(扣5元) (23)店员用餐要经过店长允许.不吃有刺激性的食物,不准酒后上岗。(5元) (2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无故离岗。(扣5元) (25)非在岗时间不准在卖场逗留超过10分钟。离职人员、非本店人员不准在 店内逗留超过10分钟。

(26) 非本店人员不准进入店铺库房。(扣5元) (27)不准私自打折。不准给顾客借卡,店铺不准存放顾客的会员卡;私自打折 人员或借卡人员,一经发现由该员工补差价(200元) (28)服从上级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先服从为前提,可事 后提出意见。(扣10元) (29)不准偷窃公司、顾客、同事财物,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扣200元) (30)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物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31)不准私藏或挪用顾客遗忘的物品,拾到物品,如实上交。(扣20元) (3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扣1000元) (33)闭店后空调等电源关闭(扣1000元) (34) 闭店后必须防盗设防(100元)如造成店铺物品丢失,该店铺承担损失。 (35)在没有公司许可情况下,不允许提前结束营业。(扣20元) (36)未经批准或办理手续,不准私自外借公司财物。(扣20元) (37)不准私自配制公司公共设施的钥匙,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扣200元) (38)不准有损坏公司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不准泄露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和商业

机密。(扣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罚单生效后,如果当天不上交罚款,每天以20%上缴滞纳金;员工如对处罚不满,可以在处罚生效2天内向公司提出申诉(间接上级);经公司查证,若情况属实,对利用职务之便打击报复的主管人员进行重处;但若无理取闹,则加重处罚直至辞退。

3.货品管理制度 3.1货品管理制度

(1). 货品到店,必须清点货包数量与货品总件数。由于门店不及时清点造成 的后 果,门店自行承担。

(2). 核对货品进货单据。若发现货、单不符,及时与财务部录入人员联系。 (3). 若去年降价货品,今年来货与去年款号相同,会出现正价商品按特价销

售的情况,门店如发现有类似款式,即时通知录入员改变价格。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4). 把所有货品明细详细登记入帐。注明:店名、日期、填写人、总数量。 品牌店需将厂家单据与入库清单上报财务部。 (5). 货品上架前必须经过熨烫。

(6). 熟悉了解商品的质量、款式、价位、FAB。

(7). 保持货品的整洁,脏污货品要及时清洗;有残次的货品要及时修补或与 公司联系返回。

(8). 卖场货品按陈列标准做到陈列整齐,保持卖场货品的丰满、整洁、美观。 (9). 卖场货品、配饰、装饰物及宣传品的管理应分区、分时落实到个人负责。 (10). 卖场中如出现货品短缺或数量不足及时补货。

(11). 非在岗时间不准穿着店内商品外出。(扣20元) (12). 商品需要进行调价时必须填写《商品变价单》必须有主管审批,上报后 台电脑生成后,方可调价销售,否则由该员工补差价。(扣20元) (13). 禁止在本店出售非公司货品。(扣20元) (14). 为顾客量裤长时,若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该员工本人承担相 应责任。

(15). 店内如有货品丢失及时上报,丢失商品按7折赔偿。(当天丢失的商品必

须当天赔偿) (16). 盘点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属实,赔偿完毕后店长与当事人一起开除,主 管罚款200元。全公司通报。

(17). 总经理的朋友在各门店所拿商品必须有总经理批准,并在票据上注明此 人的姓名。(扣20元) (18). 员工购买本公司商品一律按员工优惠制度执行。(扣20元) (19). 店长必须如实登记赠品数量和发放情况,严禁私拿赠品。(扣50元) (20). 严禁私拿店内的手提袋,手提袋注意节约使用。(扣5元) (21). 各门店应按照《进换货、退货、补货、调货流程和标准》进行货品的进

货、退货、补货、调货和换货,严禁私自对货品进行调整。 员工如对处罚不满,可以在处罚生效2天内向公司提出申诉(间接上级);经公司查证,若情况属实对利用职务之便打击报复的主管人员进行重处。 3.2退货管理制度

(1). 填写《返货单》,必须注明商品品名、款号。要求不是一个厂家不准填入

同一张返货单,做到一单/厂。

(2). 打包,把同一厂家货品放入同一货包内,附上返货单;若该货品有配饰, 一定做到一次性返清。

(3). 残品返厂,必须在商品的包装袋内放置一张纸条,写清返残原因。 (4). 封包:货品装满后用胶带将货包口封严。在包外用白纸黑色白板笔写上

收货厂家及、数量、联系电话;另注明店名:例东店、西店。(南面、北 面)上货的地点,用胶带贴在包外明显处。 (5). 返货单据在第二天下午5点之前内送至财务部。 (6). 必须按返货制度严格执行,否则产生后果自行负责。 3.3补货管理制度

(1). 店铺补货需谨慎,补货前分析货品的卖期,所产生的业绩后方可补货。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2). 补货人员进行补货时,填写《补货单》,必须注明厂家、款号、尺码、颜

色,字迹清晰。(同厂家同品牌的写在一起)交给商品专员。 3.4调拨货品管理制度

(1). 调货时,不论出库、入库均须仔细清点,填写3联《内部门店调拔单》,

一份自留,一份由调货人签字确认带走。一份由调出方交财务存档。 (2). 调出方必须保存好单据,以便对帐。

(3). 调货时注明调入的店铺、调出店店名、日期、填写人、款号、价格、数 量、尺码方可,若发生误差由签字人承担。

(4). 如果调出方有货品不予调出者,一经查出,成长50元。 3.5库房管理制度

(1). 货品到店后,除出样货品外,其余货品入置在库房里。 (2). 库房里的货品按类别进行存放。在货品旁边有明显标识,注明:款号、

尺码、库存情况。

(3). 随卖随销。库房帐务做到日清。

(4). 货品开封后,如需再次入库,将货品叠好,放置袋内,正面朝上,封口 向下。吊牌外翻,让其他人一目了然。 (5). 袋装货品封口不能再次封好时,用透明胶带封好。保持货品的干净整洁。

所有货品按大小码进行存放。 (6). 3.6货品盘点管理制度

(1). 每月盘点,盘点时应认真、仔细。

(2). 盘点时间:每月25号。各店盘点需晚上提前一小时闭店。卖场员工必须 全体参加。员工盘点算加班。 (3). 盘点时必须使用扫码枪盘点

(4). 盘点完毕与帐本进行核对,是否存在缺货现象。 (5). 货品盘点溢缺的原因: , 盘点不准 , 赠品处理不当 , 做帐错误 , 偷盗、丢失

(6)核对完毕后,自留一份,交财务一份。

(7)与财务对帐时间:各门店于每月27日前对完。各品牌对帐时间由财务部安 排,并告知店铺相关人员。

(8)盘点表由公司财务部确认后,如发生丢失,责任由本店人员负责赔偿,当 月结清。

4.处理顾客投诉管理制度

(1). 处理场所:在卖场发生议论事件,会直接影响卖场气氛,或影响顾客的 购物情绪,安定的环境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如遇顾客投诉时尽量找僻静 的场所进行处理。注意稳定顾客情绪,给客人倒上一杯水,以平和的心 态应对客诉。 (2). 详细聆听顾客抱怨内容,便于处理。记录客户投诉内容。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3). 不论有无过失,诚心诚意向顾客道歉。

(4). 以事论事,针对事情发生的原因与顾客探讨,取得顾客的谅解。 (5). 提出解决方法:如店铺的过失可向店长申请送一份小礼物做补偿。 (6). 重大事故投诉:撤换当事人,由店长或经理缓和当场气氛,上级出面解

决可以显示对顾客的重视程度

(7). 改变处理时间:与顾客另约时间处理,此时双方的情绪都比较稳定,易 使事情顺利解决。

(8). 顾客投诉的善后事宜,作为专卖店案例,店长整理,以备新员工培训。 (9). 如果是因为服装质量产生的客诉。必须详细记录原因,解决的办法。何

时给予解决等。与顾客进行协商达到双方满意。 5.收银员管理制度

(1). 为顾客服务时必须保持面带微笑。 (2). 双手接递钱款。 (3). 协助各组进行附加销售。

(4). 按时间段通报各组销售业绩情况。 (5). 清晰告知顾客活动内容。

(6). 如遇顾客投诉时,必须保持态度平和,给顾客满意答复,如不能解决的 问题,及时反映直接上级。

按时结帐,做到日清,并将现金在指定时间内存入指定银行。 (7). (8). 按时向财务部报告销售业绩。

(9). 内部人员或总经理朋友拿商品,需手收。 (10). 保存好店内的往来单据,并及时上交财务部。做到帐目清晰。 (11). 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

6(附件: 《商品变价单》 《超浩商贸有限公司退货单》 《超浩商贸补货单》 《超浩商贸内部门店调拔单》 《超浩商贸帐本》 《超浩商贸盘点单》 《款台清单》

商品变价单

专卖店: 年 月 日 品牌名称 编码 原价 折扣 现价 备注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超浩商贸有限公司( )退货单

门店: 填写人: 年 月 日 品名 款号 件数 单价 合计 超浩商贸有限公司补货单 超浩商贸有限公司补货单

品牌 年 月 日 款号 色号 单位 S M L XL XXL XXXL 小计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备 注

制表人 电话 传真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超浩时装内部调拔单

调出方: 调入方: 年 月 日 品名 款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S M L XL XXL 超浩商贸有限公司帐页 编号 规格 单位()品名

年 摘要 收入数量 付出数量 结存数量 备注 月 日 盘点清单 品牌名称: 年 月 日 品名 款号 数量 备注 品名 款号 数量 备注 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合计

款台日结清单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日常监督巡查是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综合性的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巡查不包含专项监督检查、突击抽查、抽验、稽查办案等有特定针对性的检查。

第三条 市局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日常监督巡查工作的领导、督查、考核奖罚,各区市县(园区)局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第四条 巡查中发现的食品种养、屠宰、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告同级食安办。

第五条 日常监督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

1.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检查企业是否有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包括在采购原辅材料时供货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报告和记录、进货台帐等),有针对性地对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2.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有相关的进货和使用记录、备案记录。

3.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回收、非食用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是否建立原辅材料使用台帐。

4.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及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确认产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实施强制检验。

6.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7.企业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检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

9.产品销售记录。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要有销售记录。检查产品销售台帐,台帐内容应当准确、真实、齐全。

10.生产环境卫生。检查企业生产环境卫生,成品与原材料是否分别存放,生熟生产区域是否有效隔离,生产场地是否干净,空气洁净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采取了防蝇、防鼠等措施,加工用水是否符合规定,对生产加工器具是否采取了消毒清洗的措施。企业是否进行了相关的检查并记录。

11.企业基本信息的有效性。核对企业在“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及时修改变化的内容。

12.生产资源配备。检查生产场所、成品、原辅材料库房是否符合规定;生产加工设备是否符合审查细则要求;是否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

13.其他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内容。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检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包括基本安全卫生条件、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控制、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原辅材料进货台帐、使用台帐、食品销售台帐,采用食品简易包装及限制区域销售执行情况等内容。

(二)食品流通

1.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许可证,是否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等。

3.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等。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5.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6.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

7.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三)餐饮服务 1.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有无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情况;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人员,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4.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专间、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保洁、防护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布局、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5.加工流程情况。粗加工、切配、烹饪是否符合要求;凉菜、生食海产品、现榨饮料等加工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6.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7.食品原材料情况。感官性状是否异常;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

8.餐(饮具)消毒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9.用水的卫生情况。是否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如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需要提供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10.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1.企业厂房和设施、生产设备的运行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时进行维护。

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岗履职。

3.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不合格品处理是否按规定进行。

4.企业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生产用原辅料(包括药包材、特殊药品),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企业是否执行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标准。

6.认证现场检查、跟踪检查及上次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缺陷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

7.药品、医疗器械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规定收集报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8.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五)药品、医疗器械经营

1.执行许可的情况。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有无擅自改变许可项目情况;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2.经营行为情况。购销记录是否完整真实;购进渠道和销售去向是否均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特殊管理药品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储存条件和安全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禁止经营品种的情形;是否按规定经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情况。是否按规定收集、上报不良反应案例。

5.储存养护情况。验收记录、养护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按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分类、储存,堆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6.关键岗位情况。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

7.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六)医疗机构

1.是否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并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2.是否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要求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存。

3.是否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是否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是否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湿度控制设备。

4.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应设备。

5.是否每月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与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记录。

6.是否使用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

7.是否建立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8.使用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目录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

9.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0. 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七)化妆品经营

1. 检查化妆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生产经营批件,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 检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否有质量合格标记,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 检查购货验收制度及落实情况。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 检查储存条件及卫生情况。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保持内外整洁;是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是否有防污染设施,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5.店内宣传是否违法违规。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6. 检查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日常巡查除上列内容外,还应加强对辖区内自办群体性宴席是否登记备案,是否存在“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及其他非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排摸,及时掌握本辖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

第六条 巡查次数要求:

根据辖区内经营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情况及诚信状况,合理安排检查频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加大检查频次。

市局业务科(室)对监管对象的巡查每年不低于20户次。

县级局对本辖区的重点对象和行业开展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食品药品监管所对本辖区内的行政相对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走访社区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

第七条 巡查工作流程:

(一)制订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对象、区域;

(二)开展巡查工作:持有效执法证件,携带相关执法文书和调查取证器材,按计划开展巡查。

(三)巡查记录:被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果,被检查人意见、检查人员意见当场记录在《日常监督巡查记录表》上。

(四)建立巡查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将巡查记录的资料和已发出的执法文书录入电脑。同时将《日常巡查记录表》归入巡查档案,将已发出的执法文书归入监管对象档案。

(五)总结工作:各区市县(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定下一阶段巡查重点。每半年向市局填报巡查统计结果一次,每年年底向市局递交巡查工作总结。

第八条 巡查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网格化坐标式要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开展巡查工作;

(二)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三)巡查人员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巡查人员对巡查及监督抽查计划必须保密,不得事先向企业透露巡查的时间、内容和相关信息,严守企业商业秘密。

第九条 巡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人员要当场根据对日常监督巡查内容的检查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记录在《日常监督巡查记录表》上,以备下次巡查或回访时对照。

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当场要求企业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下发整改通知的监管对象,应当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回访,回访时要根据整改内容进行逐一检查,跟踪检查的结果也要及时记录在《日常监督巡查记录表》上。

发现违法行为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立即转入稽查办案程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相关的执法文书。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

第十条市局对各区市县(园区)局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进行暗访和督查,每半年不低于一次。暗访和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区市县(园区)局安排部署日常监督巡查工作的效果和落实情况;

(二)日常监督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管对象整改情况;

(四)巡查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 各区市县(园区)局应依照本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确保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规范公司出库复核工作,确保出库药品质量合格,避免质量风险。 2 适用范围

药品出库复核的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保管员负责依照销售发货单拣货。

3.2 复核员负责药品出库复核、扫码及零货装箱工作,并与物流专员交接。 3.3 质管员负责对复核中所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进行质量确认。 4 操作规程

4.1 整件药品出库拣货: 4.1.1 凭销售清单拣货:

4.1.1.1 保管员接到销售部开出的销售清单后,须先检查单据各联上是否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经核对确认后方能拣货。

4.1.1.2 保管员按照销售清单上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在仓库合格品整件区找到对应的药品。 4.1.2 使用RF手持终端进行拣货:

4.1.2.1 保管员使用自己的专有用户ID和密码登入电脑端ERP,进入“波次管理”界面,选择需要拣选的销售发货单,然后点击“波次释放”。

4.1.2.2 保管员进入“拣货单管理”功能,选择所需销售发货单据,点击“打印”,选择“拣货单”,使用条码打印机打出拣货单。

4.1.2.3 保管员进入RF端ERP,使用RF手持终端扫描打印出来“拣货单”,依照屏幕上显示的货位、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找到对应的货物。 4.1.2.4 保管员使用RF手持终端扫描货位条形码,系统自动提示拣货完成。 4.1.3 立体货架的取货工作可使用电动堆垛车或活动手扶梯完成。

4.1.4 拣货完成后,保管员使用手动液压叉车或小推车将已拣药品搬运至复核区,同时通知复核员接收销售清单或拣货单。 4.2 零货药品出库拣货: 4.2.1 凭销售清单拣货:

4.2.1.1保管员接到销售清单,先检查单据上是否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经核对确认后方能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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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保管员按照销售清单上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在仓库合格品零货区找到对应的药品。 4.2.2 使用电子标签进行拣货:

4.2.2.1保管员登入电脑端ERP,进入“波次管理”界面,选择与销售清单对应的开票信息,点击“波次释放”。

4.2.2.2 保管员进入“拣货单管理”界面,点击“绑定容器”选择某个编号的周转箱。 4.2.2.3 保管员找到所选定的周转箱,然后使用电子标签系统自带的扫描枪对准箱子上的条码标签进行扫描。扫描前应仔细检查容器内部情况,确保其中无粉尘、霉菌、生虫、污水等影响药品质量的物质,如有必要,可先用清水冲洗,然后使用干抹布或干净纸巾擦拭。

4.2.2.4 周转箱码经扫描后,销售发货单所含品种货位灯将自动点亮,保管员依次将各货位的药品拣入周转箱,选择药品时须仔细核对销售清单上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提货方式等信息。每结束一个货位药品的拣货,须手工熄灭电子标签信号灯,全部信号灯关闭后,拣货自动完成,ERP中的销售发货信息自动进入复核环节。 4.2.2.5 零货拣货完成后,保管员将周转箱和销售清单交给复核员。

4.3 拣货时,保管员须仔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包装不牢、外箱变形或破损、封口不严、标识模糊的,须立即向养护员报告。养护员核实情况后,上报质管部进行药品质量确认。 4.4 保管员拣货时发现销售清单或RF中显示的发货方式、批号等信息有误,经销售部确认需重新开票后,由保管员在ERP中执行“回退波次”并交质管部审核。开票员在ERP中将当前销售清单作废重开。 4.5 药品出库复核: 4.5.1 整件出库复核:

4.5.1.1 整件药品在复核区进行复核。

4.5.1.2 复核员选择需要复核的销售清单,先检查拣货人员的签字,随后依次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4.5.1.3 使用RF手持终端进行整件复核时,复核员可登入RF端ERP,进入“整件复核”功能模块并输入拣货单ID,再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复核完毕后在电脑端ERP的“整件出库复核”功能中确认。 4.5.2 散件出库复核:

4.5.2.1 散件货出库检查由复核员在复核台进行有关操作。复核员可登入电脑端ERP中,选择“散件出库复核”功能,查找到对应的拣货单,再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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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完毕后,复核员登入ERP,选择对应销售单据,点击“复核”进行确认。

4.5.3 复核后的散件药品须在拼箱台完成零货装箱操作。

4.5.4 零货拼箱封闭后,复核员打印拼箱标识并将其粘贴在零货拼箱上。 4.5.5 整件货复核时,复核员在须核对的药品上设立“复核”状态标识。

4.6 复核时对销售清单或RF中显示的发货方式有疑问,经销售部确认需重新开票后,由保管员在ERP中依次执行“回退拣货完工”、“回退波次”,并由质管部审核。开票员在ERP中将当前销售清单作废重开。

4.7 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暂停出库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一)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二)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三)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四)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五)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对发现异常不得出库的情况及其处理情况,应如实记录。

4.8 如需扫描电子监管码的药品,逐条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整件货扫描箱码,散件拼箱须扫描最小包装的监管码)。整件药品扫码时,复核员须在药品上设立“扫码”状态标识。 4.9 物流专员将复核完毕的零货拼箱或整件货移入发货区。

4.10 复核完毕的药品应以销售客户为单位集中存放于发货区内,并设立“待运”状态标识,同时注明发货地区。

4.11 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加盖公司“质管部专用章”原印章的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客户有要求的还应在发货时附加相应的发票),进口药品还应附相关证明文件。 5 相关文件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拆零及拼箱发货操作规程》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行为,保证药品的正常供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挂牌交易品种。

第三条 全省范围内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报名参加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配送报名

第四条 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报名。企业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

(二)未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五条 企业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承诺函》。 报名材料由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受理,具体程序和要求由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第三章

配送关系确定

第六条 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县(市、区)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县(市、区)报名;供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地级市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地级市报名。

第七条 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由药品生产企业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委托配送企业,每个区域配送企业数量不限。

第八条 被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并承诺按交易价格及相关代理商的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

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生产企业可选择委托其他的配送企业。

第四章

第九条 医疗机构采购临床用药必须进入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属临床必须的急救药品、临床特殊用药、管制药品且在网上未挂牌交易的品种,可由各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议价采购,并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备案和采购。 第十条 医疗机构从药品生产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也可采取摇珠的方法确定。具体遴选办法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

第十一条 在确认交易品种后,交易各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采购期限、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交易各方应严格履行药品购销合同。医疗机构要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要按合同约定生产并供货,配送企业要按合同约定保证供应。

第十三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的采购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第五章

配送要求

第十四条 对医疗机构的配送供货由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交易品种确认后,药品生产企业按医疗机构在交易平台上填报的采购量组织生产,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量供应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对每个挂牌交易品种指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

第十五条 配送企业要保证所选择的配送区域所有有用药需求医疗机构的配送。

第十六条 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关系的,医疗机构应根据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选择。

第十七条 急救药品要求于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第十八条 配送企业应将配送给医疗机构每批药品每一个品规的批号和有效期录入或导入交易平台。

第十九条 药品送达医疗机构指定交收地点后,医疗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验收,并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收货确认。

第二十条 管制药品的配送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一、杜绝一切火源。二、杜绝一切用电设备在库房内使用。三、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药品库。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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