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相关工作制度规则范文
乡镇相关工作制度规则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卢市镇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中央、湖北省党委、天门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卢市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做表决。
(三)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作用。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爱护,加强团结协作。
(四)卢市镇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议大事,讲质量,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护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六条 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政府、天门市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等,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分析研究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工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处理好当地群众、干群关系的问题;
(三)研究讨论向市委、政府报送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等,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研究讨论本地区经济发展思想、奋斗目标和中长期国民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
(五)审定卢市镇预算方案,研究决定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和重大工业、农牧业、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本建设项目等;
(六)研究决定卢市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福利待遇等问题,表彰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传等问题;
(七)研究本地区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
(八)研究制定本地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的政策措施;
(九)听取卢市镇各单位、职能部门和各村党支部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十)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成员必须到会。不是党委成员的卢市镇行政副职列席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时涉及到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做到专本专用。
第八条 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酝酿。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酝酿,然后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材料准备。由分管党委成员组织有关部门准备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两部分,即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是指计划、制度、政策、规章、决定、批复、提议、建议、申请、请示、合同草案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是指专门机构或人员通过调研、考察、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所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调查报告等材料。凡只有议案,没有科学论证材料的,视为上会材料不全,不得进入议事程序,待补齐材料后方可集体议事。
(三)会前通知。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一般须提前35天通知应到会人员。除人事问题外,一般应将议题的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提前送交与会人员,让与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人事问题的议题,其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上会时发给所有与会的正式成员,供其会上阅读,会后收回。会上须按通知所列议题议事,不许临时动议其他重大问题。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党委成员或者有关部门通报上会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首先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同意见(含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占三分之一以上时,需暂缓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形式),每位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须记录在案,以示负责。研究决定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作出决策。决策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形式。领导班子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意见或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形成会议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除有特殊保密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视情况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有关部门,还须报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表决意见须明确无误地记入会议记录。属于记名投票表决的,须记录每名成员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属于无记名表决的,须注明是无记名投票表决,并记录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九条 重大问题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十条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由卢市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违反本规则规定,不按民主议事原则议事,独断专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对主要责任人做诫勉谈话,并要求在党委班子会议上做出检查,并制订整改措施,限欺整改。
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卢市镇党委班子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受理有关投诉并按本规则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的,党委成员作出处置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需要补议的问题应在下一次党委会上进行补议和修正。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镇党委决策程序
一、全镇发展计划,重大工程项目确定、组织考察和从事任免等事关全镇稳定与发展的大事,均属于镇党委议事范围。
二、镇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议事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充分反映民意,吸收民智。
四、决策中,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确保决策民主化。
乡镇相关工作制度规则范文第2篇
一、深入实施学生成长“五个一”工程
1.各年度的实施方案、活动计划、活动总结、会议记录等;2.心中崇拜的英雄:“我心目中的英雄”征文通知、优秀征文、、图片、比赛结果等;相关讲故事、演讲活动要有通知、活动记录、总结、图片等。3.人生格言:格言征集的通知、活动记录、总结、优秀格言展示等;格言激励学生的图片(如有的学生把格言贴在床头、有的贴在文具盒上等)、感悟,教室的黑板报、宣传栏要有展示。4. 体育项目:相关通知、学生健身的图片、感悟等;学校开展的各项体育比赛活动,如体操比赛、拔河比赛、篮球比赛、运动会等各项体育活动的通知、活动记录、比赛成绩、获奖通知、图片、总结等。(艺术爱好、社区岗位等档案的整理可参照体育项目的相关要求)
二、生活教育相关要求:
1.各年度的实施方案、活动计划、活动总结、会议记录等。2.生活教育活动:①生活教育共性问题征集:相关通知、征集到的问题、活动总结、图片等。②“我说我的生活教育故事”征文:相关通知、优秀的征文、活动总结等。③“最有价值的生活教育活动项目”申报:相关通知、项目相关资料(项目介绍、总结、图片、成果等)、活动总结。3.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如对学生在学习、纪律、礼仪、劳动、安全、卫生、休闲、责任等各方面进行的教育培养。各项活动的通知、活动记录、图片、总结等原始材料注意归档整理。4.教师在各学科教学中,大力渗透生活教育思想,做到学科教学生活化。注意选取较有代表性的备课、课堂图片、教师感悟、学生体会等归档。5.校本课程建设。6.加强家校沟通,让家长了解学生生活教育的内涵,明确学生生活教育的意义,支持学校的生活教育活动。相关讲稿、活动图片、总结、家长作业、家长体会等。
三、继续开好“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
1.初中学校三年级必须开设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每学期安排36个学时。课程表、教师备课、学生作业、课堂图片等资料要整理归档。
2. 对学生进行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教育主要以班级授课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班会、讲座、报告会等,并将活动方案、讲话、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共4个学分,计入地方课程学分。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学生过程性学习,由各初中学校制订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学生修习该课程的情况,纳入中考,作为综合素质认定的重要依据。该课程的修习结果应以研究报告、人生(或职业)规划等形式呈现;没有研究报告、人生(或职业)规划的学生,其课程修习学分不能超过2学分。课程修习学分不足2学分的,其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不能被认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课程修习结果不足4学分的,其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不能被认定为A等;学生的研究报告、人生(或职业)规划等成果,应作为学生的一项重要标志性成果,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或成长档案中。
四、做好“八类特殊群体学生教育”
1.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特别关注群体学生档案。参照“需特别关注学生成长记录表”和 “八类需特别关注群体学生统计表”,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建立完善特别关注学生成长档案. 2.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为需特别关注学生配备成长导师。一人一策,逐一落实成长导师。学生成长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变化,及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足迹,引导他们健康成长。相关材料要整理归档。
3.各学校要将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成长作为“一把手”工程,并成立相应组织,对本校特别关注群体学生的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学校要定期研究分析各年级、各班级特别关注学生成长状况,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组织构成、工作安排、会议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图片等资料整理归档。
五.积极开发“千名名家进校园”课程。
1.建立名家档案,制定年度计划及方案。
2.城区中小学每校要确保每年有5名以上名家走进校园;农村学校每年要保证每校有3名以上名家走进校园,并保持经常性活动。活动方案、记录、图片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六、大力开展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2)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有独创性,内容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社团聘请固定的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校外有关人士担任辅导员;指导教师、校外辅导员定期为社团活动提供指导,经常性的参加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材料应包括:社团章程;社团各项工作(活动)制度;社团组织机构、社团人员名册;社团指导教师和校外辅导员名册、社团指导计划(指导教师撰写);社团重要活动记录(方案)、照片、新闻报道稿;社团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活动小结、年度总结、活动图片;社团工作会议、选举活动记录;学校对社团的评价意见等。
七、积极实施亲子共成长工程
1.确保每学期4课时的“家长课程”落到实处 ,并保存好过程性材料。如:(1)①每次开课的课程表(附表一);②授课记录表(附表二)③教研组织成员名单④教研活动详细记录,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主持人、活动地点、活动日期和时间、活动过程、活动效果等。⑤家长签到表、考勤表⑥教案和案例分析(分年级集体备课的,相同教案可只选取一份归档,要注明使用人和使用年级;案例分析要结合实际,具有代表性)。(2)图片和影像资料必须详实、有代表性,能够反映领导重视程度、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家长参与的热情、开课的秩序、规模、特点、课堂气氛、家长学习态度、课后交流、作业收集、档案管理等情况。(3)要为每一位家长建立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家长听课记录、家长作业、作业批阅、学习后亲子关系改善情况、对家长
学习态度的评价等。
2.开展家庭教育咨询与辅导,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3.各学校根据情况确定至少2名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对有需要家庭进行跟踪辅导,并将辅导纪录、反思等材料整理归档。
八、心理健康教育
1.设立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咨询室档案、课程表等要有详细资料。
2.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心理辅导员培训,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每学期要对全体教师至少进行2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3.所有农村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城区小学、初中及高中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健康咨询师,并对学生和教师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做好相关记录。
4.中学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整理好相关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学生作业等材料。
九、家长委员会建设
1.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并将家长委员会成立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归档(如动员大会、评选家长委员、家长委员登记表、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等的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图片、影像资料等)。
2.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3. 家长委员会有章程、制度、组织机构、职责、名单等,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4.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家长参教评教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并注意保存相关的方案、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图片、影像资料等。
十.构建传统节日教育课程 1.相关的方案、计划、总结等。
2. 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包括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3.每次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活动方案(或通知、安排)、记录、图片、总结、学生感悟体会等。
此为市督导的一项内容,请各学校按照以上区教育局要求,早准备,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建设成特色化、系列化的活动育人课程。建立健全档案材料,以备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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