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第1篇
第一条学生操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99分。
第二条操行评定标准
一、学生干部加分
1、学院学生会干部加3分
2、系学生干部加2分
3、学院其他院级干部加2分
4、班级干部加2分
5、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二、奖励及活动加分
(一)校运会及迎新杯、欢送杯
1、凡运动员都加2分,搞后勤及写稿子的加1分;
2、迎新杯获奖全体队员追加1分;
3、运动会参加两项以上的追加1分;
4、运动会获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5分,三等奖追加2分,其余获奖者追加1分(前八名获奖);
(二)活动加分
1、参加院级活动的加2分,获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
追加1分;
2、参加系级活动的加1分,获一等奖追加2分,二等奖追加1分,三等奖
追加0.5分;
3、参加社区援助活动的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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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加分
1、由第一周开始四周满勤者加0.5分,第
四、
八、十
二、十
六、二十周统
计,一学期满勤者追加1分;
2、获院级称号的加1.5分;(如“三好学生”、“十佳文明学生”等)
3、寝室获“文明寝室”称号的同学各加2分,连获4次者每人追加1分,
获“十佳文明寝室”称号的加2分;
4、英语、计算机过级者加2分;
5、三笔字过其一者加1分,全过者追加一分;
6、获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组织全班每人加2分;
(四)其他获院级以上奖项的和为班级争光的酌情加分;
三、处罚
1、无顾迟到、早退者扣;1.5分
2、无顾旷课的扣3分;
3、要求全班到齐的活动,未到者扣2分;
4、不打扫卫生的扣1分;
5、其他违法乱纪行为酌情扣分;
第三条、操行评定的运用
(一)、学生操行评定作为学生入党等重要表现依据,并作为评优及毕业推荐的基本条件。
(二)、学生操行评定真实完整记入学生档案。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第2篇
ZUNYI CHENGRUI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TD CRPM
东城美邸
星级评定总结
6月底公司接到遵义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遵义市2012年星级物业管理服务评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管理处高度重视,管理层认真研读评分标准;寻找我们公司存在的差异。虽然当时我们知道离住建局的评审要求还很远,但公司高层本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第一。”的工作目标,坚定地在星级评定申报的过程中,申报了最高星级“三级”。
申报工作完成后,面对我们公司实际的情况:公司是新的,员工的工作经验不足,公司的硬件、软件等还未建立或不完善,面对困难,公司领导迎难而上,根据住建局的评分标准拟定出了《星级评定评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及《星级评定工作开展计划》。标准有了,计划有了,接下来就是执行了,在改进硬件、软件的过程中都要得到公司老总在资金上、精神上的支持。公司老总当即批示:“公司将全力支持管理处的星级评定工作。
有了公司老总的支持,管理处接着开始了公司资料、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绿化等相关档案资料的建立。共建立了几十种档案资料。并对文件、文档进行了分类管理。并有序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 统一对员工进行了全面的培训,统一要求了员工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各岗位的责任。并对其考核。 2. 3. 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统一定制了工作服。 制作了“小区平面示意图”、“停车场标志、标牌”、“遵义市城市自愿者服务站”“栋、单元、户”标牌的完善。 4. 公司全体员工对整个小区的卫生进行了多次的全面清理,为了达标,我们的保安队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发的帮助打扫卫生到凌晨2点过,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整个小区的卫生有了很大的提高, 天道酬勤,辛勤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11月7日通过市住建局的评审,公司被顺利地通过了三星级的物业管理。得知消息,全体员工无不欢欣鼓舞,成果来之不易,它是属于我们辛勤付出的整个团队的。
通过这一次的开展“创三星物业服务”工作。大大提高了整个公司的管理能力,增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培养了员工的敬业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虽然公司“创三星级物业服务”的工作取得了成功,但在评审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评审组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我们将根据评审组的意见进行积极的整改。针对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创三星级服务”为契机,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我们的工作不单是为了评审组的检查,评审过了,我们今后的工作时时都要以三星级服务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接受业主的“三星级服务评审”,让我们服务的小区时时刻刻都能达到“三星服务标准”。
遵义市成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第3篇
教 师 职 称 评 定 细 则
一、必要条件
1、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中师(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3、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
4、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为合格以上
6、近三年《继续教育证明书》登记学时(规范性培训)满240学时
7、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含二乙)以上
8、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9、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刊物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10、现任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以上
11、小中高条件依据国家职改委文件确定
二、加分细则
1、工教龄
A、以在岗实际工教龄为准,人事代理期间不计算工教龄。
B、工教龄满15年,超过的部分加分。16-20年每年0.5分;21-25年每年1分;26-30年每年1.5分;31年以上每年2分。
2、教学效果
A、根据教导处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加分。考核分统考和非统考两类,语、数、外为统考科目,其余为非统考科目。如果统考科目当年没有统考的,按照非统考科目考核办法计分。统考中语文、数学为甲类科目,英语等为乙类科目。 B、甲类科目:
①参与统考评分的教师数超过11位(含11位)的,进入辖区名次前三分之一位,倒推第一名0.5分,第二名1分,以此类推,但每期不超过3分。
1 ②参与统考评分的教师数在10位(含10位)以下的,进入辖区名次前三分之一位,倒推第一名0.4分,第二名0.8分,以此类推,但每期不超过2分。 ③进步名次加分。每期进步六分之一位以内(含六分之一位)的不加分,超过一位加1分,依此累加。
C、乙类科目进入辖区名次前三分之一位,倒推第一名0.5分,第二名1分,以此类推,但每期不超过2分
D、非统考科目以学月展示结果定等级(优、合格、基本合格),等级人数各为本校非统考科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每期优计2分,合格0.5分,基本合格不计分。
E、外校进入的以原校教导处考核依据为准。
3、学校管理工作
A、任现职以来学校管理人员(行政领导、团队负责人、教研员、工会主席)、班主任每期1分,可累加。
B、外校进入的以任职文件和原校班主任津贴发放证明为准。
4、评优获奖
A、近三年以来获得学校“两首”“五模”“十佳”称号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获得督导组辖区表彰的加1分。 B、近三年以来获得县级表彰的2分。 C、近三年以来获得市级表彰的2.5分。 D、近三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3分。
E、参评教师所获奖项要求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只出示最高级别获奖证书原件一件。
5、职评小组评分
总分4分,分德、能、勤、绩四部分。
6、工作量
A、近三年来教学工作量达到平均数的,一期1分;达到平均数1.5倍的,一期2分;达到平均数2倍及以上的的,一期3分。
B、除教学工作外,另有兼职事务(水电工、安全巡逻等)的,一期视事务多少加0.5-1分。
C、外校进入的以原校教导处发放的课程表为准。
7、村小或支教
A、任现职以来支教或村小工作每年0.5分。 B、外校进入的以原校津贴发放证明为准。
8、课题、竞教及其它(含关工委、节庆、比赛等工作)活动 A、近三年来,参加各级各类竞教及其他活动的,分等级加分。
①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认定的教育科研课题或其他获奖项目 县级3.5分,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②在南部教育网、教育简讯等官方教育网站上投稿并被采用的,每篇0.2分,一年不超过2分。 ③竞教或其它活动
校 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 辖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县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市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5分
B、参评的获奖证书要求与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相关,同类证书每期只出示最高级别原件一件。
三、减分细则
1、近一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酌情减分
A、随意调课,上课或开会无故迟到早退的一次扣0.1分;无故旷会或旷课的,一节扣0.2分。
B、乱收费、体罚学生、违规补课等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的一次扣15分。 C、班主任所任班级清洁、纪律评比项目倒数第一的,一期扣0.2分。 D、请假超过法定天数的,每周扣0.2分。
E、分管工作、分管时段出现严重安全事件,有恶劣影响,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的一次扣0.5分。
F;教学成绩名列辖区倒数第一名的,一期扣0.3分。 G、教学工作量不到平均数的,一期扣0.2分。
2、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扣0.5-5分 A、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的;
3 B、损害学校形象,引起公愤的; C、破坏学校团结,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取消评职资格
A、造谣、信谣、传谣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的,取消当年评职资格;
B、非法上访的,两年内不得参与评职;
C、参加反动会教组织,违法乱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当年不得评职; D、凡因证件造假、资料不齐等原因导致职称指标浪费的,下年度不得参与评职。
四、评选进程
1、建立职评小组,明确考核分工
由校级领导,中层各处室领导1名,中级职称教师代表3名,初级职称代表2名组成,其中中级和初级职称教师代表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
2、根据文件下达名额确定评选比例
A、以档案年龄为准。老年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其余为中青年组。 B、比例分配
一个名额:老年组 三个名额:老年组一,中青组二
两个名额:老年组、中青组各一 四个及以上名额:老年组二,余为中青组
3、参评教师提交书面申请,上交相关材料原件,由职评小组成员根据学校评职必要条件初审参评资格。
4、初审合格的参评老师由评审小组成员依据学校评分细则公开、公平、公正评分。
5、公示评分结果。
6、完善职称评审资料。
五、小中高职称评定工作及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职改革委员会文件相关规定评定。
六、本细则经全体教师讨论,由教代会审定通过后执行,如有同国家评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职评领导小组。
南部县楠木镇小学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第4篇
一、星级评定工作的概念
星级评定工作是对建立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地方标准而实施的评价活动。
二、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
星级评定工作由市星级评定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区星级评定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星级以下养老服务机构的评定工作由区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的评定工作由市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
三、星级评定的标准
1.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与划分》; 2.《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检查细则》。
四、工作安排
1.培训阶段(2010年11月1日):区民政局主管领导对各镇主管领导、居民科长及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1月4日至10日):各养老服务机构制定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并依据《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检查细则》(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差距,针对查找出的不足进行整改和完善。
3.申报阶段(2010年11月11日至15日):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院内实际情况,向区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设在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提出星级评定申请并提交《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请书》。
4.申请的受理阶段(2010年11月16日至19日):区星级评定委员会依照申请确认条件,对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理由,并于15天内通知机构。
5.评定阶段(2010年11月22日至26日):组成5-7人的评定专家组,对机构的申请报告进行评价;在验证各种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进行1-2天的现场确认。
五、颁发标牌和证书
由市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为获得星级称号的养老服务机构颁发星级标牌和证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正确认识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我区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养老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加强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沟通。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养老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院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到信息报送及时,上下工作协调统一。
门头沟区民政局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第5篇
(一)培训动员阶段
1、公司考评办将星级管理办法及相关材料统一印刷成册并予以发放,负责组织各车队、相关部门参与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知晓率达到100%。
2、公司将统一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公司驾驶员进行培训,以调动广大驾驶员的参与积极性。各车队负责进一步组织本车队驾驶员进行培训,要求知晓率达到100%。
(二)实施阶段
在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的前三个月,公司级检查小组由高层领导带队。
各检查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开展检查,逐步实施考评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在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的前三个月,每月召开2次调度会,对考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三)总结分析改进阶段
每季星级驾驶员考评结果公布后,各车队、检查小组要对上季度星级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上包括上季度本车队(检查小组)开展星级管理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和可行性改进方案,当月25号前,报公司星级管理考评领导小组。
星级管理考评办要结合星级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采取座谈会、书面收集建议等方式,系统分析公司星级管理考评的成效和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报公司星级管理委员会。
每年第1季度,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驾驶员星级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修订,健全完善星级管理办法的各项工作。
二、星级管理检查小组人员配备和检查方法
(一)公司星级综合检查小组 人员组成:各车队、综合部、财务部、机务技术部、营运(安全)部、调度中心。 检查采取分工检查的方法,每次检查不少于5人,且由不同部门人员组成。
(二)安全服务和车辆卫生检查小组
人员组成:综合部、财务部、机务技术部、营运(安全)部、调度中心(随机抽取)。营运部、安全部每月参与检查的天数不少于4天。
检查采取固定站点、线路抽查、跟车检查等检查方式,检查时分组分工,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且由不同部门人员组成。
(三)车辆日常维护和安全设施检查小组
人员组成:机务部、修理厂、安全运营部、车队驾驶员代表(随机抽取)。
检查采取结合车辆技术、车容车貌检查和平时路上抽查的方式,检查时分组分工,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且由不同部门人员组成。
(四)驾驶员代表的抽取
为让驾驶员了解和监督检查过程,实现检查的公正性,防止弄虚作假,公司级检查小组检查时由调度中心随机抽取休班驾驶员,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五)车队检查小组
采用2至3个车队的队长和管理人员联合检查的方式,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
三、检查小组工作纪律
(一)服从安排,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星级驾驶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文明检查、热情服务,检查时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严禁嬉笑打闹等不雅言行。
(四)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检查项目要统一尺度,公正评分,不能主观倾斜,对出现的问题,要公道处理,不能厚此薄彼。
(五)对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汇总,区分类别,列举先进和后进。分析原因,据实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六)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关证件。
(七)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严禁接受相关人员吃请馈赠。
(八)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组织协调、检查管理能力。
四、安全服务考核标准
安全服务检查时,按照下列标准评分:
(一)有一项下列违规或不符要求的,取消星级驾驶员考评资格。
1、酒后驾车。
2、闯红灯者。
3、超速驾驶者。
4、逆向行驶者。
5、私自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者。
6、运行中相互追逐者。
7、不关车门起步,不停稳车开门者。
8、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暂扣,仍然驾驶车辆者。
9、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机,编发、收看短信,戴耳机听广播、“随身听”(MP
3、MP4等便携式录音机),看报纸杂志。
10、驾驶车辆故意与其他车辆别车、斗气的。
11、按规定放置上岗证,驾驶台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12、仪表端庄、规范穿工装,整洁得体、不着短裤、不穿裙装、不穿拖鞋、不穿高跟鞋、不佩戴过多饰物、不留怪发、不剃光头、发不披肩、不留胡须、不化浓妆、不留长指甲。
规范着工装指正确佩戴肩章,扣好纽扣(领前第一个纽扣可不扣),不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13、禁用服务忌语,更不准讲脏话和骂人。
14、对乘客询问,做到有问必答。
15、驾驶车辆时,应携带驾驶证。
(二)有下列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二星级驾驶员考评资格。
1、微笑面对乘客,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2、在特殊群体乘车时,使用报站器提示服务用语。
(三)有下列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三星级驾驶员考评资格。
1、票款营收低于所在车队平均水平的 2.燃料消耗高于同类车型平均水平的
(四)有下列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3分。
1、车辆转弯、变更车道、停靠站点停车、驶离停车站点或调头时开转向灯。
2、车辆运行中,关闭各类仓门(包括发动机仓门、蓄电池仓门、水箱仓门、暖风机仓门等)锁紧油箱盖、水箱盖。
3、乘客投残币、假币时,发现人卡不符的情况时,遇到乘客较多时,车内乘客因拥挤发生争吵时,遇有乘客从后门上车时,车辆启动时,及时按键提示或说提示语。
4、行车中,发现有乘客将头、手伸出车窗时和车辆转弯时,发现乘客有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吸烟的行为,及时按键提示或说提示语。
5、车辆起步前,观察车辆前后是否有乘客奔跑赶车,如有,应耐心等候,切不可视而不见。
6、按公司规定设置星级标识、标牌和翻牌。
(五)有下列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5分。
1、文明行车不争不压不抢。
2、当站台无乘客乘车,询问确认无乘客在此站下车时,可不停车。
3、行驶中姿势端正,不闲谈、不打闹、不吸烟、不饮食、不随地吐痰、不转移视线、不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4、不与乘客发生纠纷、口角,以理服人、得理让人、无理道歉,对乘客不准冷、硬、顶。
5、车辆在夜间行驶时要开防炫目近光灯、示宽灯、车厢灯、及小灯,雾天须开防雾灯。
6、车辆进站前,遇有从前门下车的乘客时,及时按键提示或说提示语。
7、车辆进站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做到停直、停正,前门对正站牌,右侧轮胎外缘距路沿石横距不大于30厘米,按顺序依次出站。
8、下客时,确认乘客下车完毕后方可关闭后车门。
9、非公交站点不得随意上下乘客。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每次扣10分。
1、驾驶员捡到遗失物品时处理不当。
2、乘客态度不好时处理不当。
3、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处理不当。
4、发生交通事故时处理不当。
5、出现乘客打架时处理不当。
6、遇到盗抢情况发生时处理不当。
7、遇到乘客突然发病或病倒时处理不当。
8、遇到冒烟、火灾、雷击情况时处理不当。
五、车辆卫生考核标准
驾驶员须及时打扫卫生,保持车辆整洁,达到“六净一亮”标准,即:车身净、地板净、内饰净、顶棚净、轮辋净、座椅净、玻璃亮。挡风玻璃前和驾驶座周围不许乱放杂物。检查组对卫生不合格的车辆,对当班驾驶员按下列标准扣分。
1、驾驶员工作台区域有灰尘、污垢、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否决星级评选资格。
2、车外表有油污、灰尘、泥痕的扣10分。
3、车窗玻璃未擦洗的,有灰尘、污迹严重的扣10分。
4、发动机有油垢、灰尘等不洁净扣10分。
5、车内地板有杂物、灰尘、油污扣10分。
6、轮辋上有泥土、污垢扣8分。
7、车前脸(包括保险杠、挡风玻璃及车牌)有污垢及灰尘的扣5分。
8、蓄电池表面不清洁扣5分。
9、头牌、尾牌和腰牌不全有破损扣5分。
10、车尾部(包括后挡风、后保险杠及车牌)有灰尘、污垢的扣5分。
11、车门后、门盒、扶手、踏板、有油污、尘土、杂物的扣5分。
12、座椅及座椅后背有灰尘、污垢的扣5分。
13、车内顶棚和天窗有灰尘、污迹的扣5分。
14、垃圾箱外表不清洁的扣5分。
15、室内后视镜、电风扇、投币箱、电视等不洁有污垢的扣3分。
16、车内裙不洁有污垢的扣3分。
17、电器盒外壳有尘土的扣3分。
18、前后车门有灰尘、污垢的扣2分。
19、车厢后尾平台上有灰尘的扣2分。
六、车辆日常维护和安全设施检查评分细则
(一)检查时如出现如下情况,则对当班驾驶员扣分。
1、手刹车失效。试验时,拉住手刹,二档能起步的扣20分;
2、刹车效果不良。试验时,刹车发软、偏刹、轮胎顶部无刹车印痕,刹车踏板开口销单股使用或双股中有一股断裂的扣20分;
3、缺少轮胎螺丝或轮胎螺丝松动的扣20分;
4、无灭火器、灭火器橡胶管断裂或压力指针不再绿黄区的扣20分;
5、进气管固定不牢,破裂、漏气,抽查空滤,空滤芯很脏的扣20分;
6、缺半轴螺丝、半轴螺丝松动的扣2分;
7、安装车门紧急开关的车辆,试验时前后门不能同时开启的扣2分;
8、安装插销式后车门安全开关的车辆,开关后门时插销不能同时伸缩的;安装前轮制动式后车门安全开关的车辆,试验时失效的扣2分;
9、车门开闭不灵活,门泵部位有漏气声的扣2分;
10、方向机自由行程超过30度的扣2分;
11、发动机运转不正常、运行中车辆有异响的扣2分;
12、润滑油量、方向机油量、冷却液存量不足的扣2分;
13、发动机皮带线层断裂、打滚、过松的扣2分;
14、发电机、起动机、发动机支架垫等各部件松动的扣2分;
15、离合器无自由行程、离合器油杯缺制动液的扣2分;
16、检查时车身有新增刮碰的扣20分;
17、检查时前风挡、后风挡、侧玻璃、车门玻璃有新增破碎的扣20分;
18、前后保险杠螺丝松动、有旧刮碰痕迹、掉漆面积大于100100平方毫米的扣2分;
19、雨刮器刮片衬铁拉伤玻璃,雨刮臂不能摆动(左侧)的扣2分;
20、车身有旧刮痕的扣2分;
21、后视镜面旧裂纹,外壳体破损的扣2分;
22、各部灯壳有旧裂纹、破碎的扣2分;
23、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充电指示表中有一个不工作或指示不正常的扣5分;
24、机油压力报警灯、充电指示灯、转向仪表灯有一个不正常工作的扣5分;
25、线路牌不亮或笔画不全,不能正确显示线路的扣2分;
26、大灯、小灯、转向灯
刹车灯、防雾灯、后尾灯、厢灯有灯光不亮故障的扣2分;
27、喇叭不响的扣2分;
28、车辆熄火和踩刹车时,察听车辆有漏气声或运行中气压不足700kPa的扣2分;
29、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水箱、水泵、缸体、缸盖、暖风装置及所有连接部位有明显滴防冻液现象的扣2分;
30、在停车5分钟后,有明显滴油现象的扣2分;
31、车辆因后轮胎损坏或因油箱无油导致抛锚的扣20分;
32、轮胎明显缺气,用压力表测量不符合标准的扣2分;
33、轮胎有石块、铁钉等夹杂物的扣2分;
34、轮胎磨损前轮小于2毫米,后轮漏出线层的扣2分;
35、前轮吃胎的扣2分;
36、门泵盒盖不齐全、门泵盒盖旋钮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的扣2分;
37、各仓盖不能关闭的扣2分;
38、垃圾箱设施不全、固定不牢的扣2分;
39、车载电视、CF卡播放机、后LED广告屏固定螺丝松动的扣2分; 40、投币机、监控箱固定不牢的扣2分;
41、乘客下车门监视屏和后车门探头失效的扣2分;
42、私自乱改、乱扯电器线路的扣2分;
43、天窗不能开闭、漏雨的扣2分;
44、地板、地板监视孔盖、踏步、内饰部分固定不牢固的扣2分;
45、扶手杆、座椅螺丝松动、座椅断裂、破损的扣2分。
(二)免责条件
1、对确无配件的车辆,驾驶员应在检查前提供由机务部签字的无配件证明交技术部。
2、带病运行车辆,确因修理厂不能修复的,驾驶员在检查前提供由修理长厂长签字的不能修理证明交技术部。
3、车身、玻璃新增刮碰当日不能修复的,驾驶员在检查前须提供由安全管理部部长签字的证明,并与当日上传调度的车身、玻璃新增事故相佐证(二者缺一不可)。
4、检查完毕出具的证明无效 。
检查小组评分时,需将上述证明原件提供给人力资源部,复印件归技术部存档。
七、表格填写和档案整理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范文第6篇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的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和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或完成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对口支援、结对指导、送课下乡等支教任务。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教学基本功扎实,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至少1年为优秀)。讲授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良好以上等次。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6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3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参与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
1、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
1、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
1、2条为必备条件):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省教研员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市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二等奖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省教研员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和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是学校骨干教师。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的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的教学工作。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7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5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
1、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1篇并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均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
1、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直接指导的学生2人(次)以上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
1、2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省教研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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