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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第1篇

摘要: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违法者遍地皆是。这种对法律的不尊重,折射出中国人内心极度缺乏法律信仰。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缺失、长期封建专制造成的强权崇拜以及当今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腐败等。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中国要想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让法律信仰、法治精神深入中国公民的骨髓。

关键词:法律信仰缺失;法治意识

央视品牌栏目《是真的吗》有一期曾对行人闯红灯这一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五成以上的行人闯了红灯。有人将之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中国式过马路在全国各地非常的普遍。行人闯红灯,是行人交通违法中最普遍、最明显、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者本人的人身存在极大的危险,而且有碍保持道路畅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极大诱因。那么,为什么大家明知道闯红灯存在危险,闯红灯行为却还是屡禁不止呢?

一、中国式过马路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交通法规意识和公共交通观念差。部分闯红灯者,认为闯红灯是无伤大雅的,小事一桩,不值一提,交通违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認为交通违法只是个人交通行为的一个习惯问题,只要不被交警看到就不要紧。还有的认为工作忙或有急事,赶时间,闯闯红灯有情可原,而且闯红灯并不像其他违法行为要受严重处罚,久而久之,大家对闯红灯这一行为习以为常,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不少人在看到报道国外行人在没有车辆行驶的偏僻路段照样在红灯前守候的行为时曾嗤之以鼻,暗讽那些人”傻帽”,不懂得变通。

(二)交通执法者对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无力,法不责众思想助长个人违章行为。交通民警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依法进行处理,这一点无人质疑。但如果要对一名行人闯红灯后进行依法处理时,就恐怕众说纷纭。不少人认为国外都是车让人,凭什么到了中国就是人避车,红绿灯交替时间短,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在所难免,行人交通违法不应处罚,交警对行人闯红灯实行的执法行为是小题大做或是故意对他人过不去。甚至认为路口上有人闯了红灯,自己也闯过去,你闯红灯,他闯红灯,大家都闯,法不责众,交警就管不了。造成这些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人法律信仰的缺失。交通法规被忽视,这再次印证了那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二、当代中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中国人不信法律,具体分析下来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人治”“刑不上大夫”“刑即法”“清官”——重德轻法 宗族主义。

1.中国社会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是一个伦理社会、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中国古代法制的起源与发展,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家族式治理、血缘(亲缘)政治,以及维护整个社会的上下、尊卑、贵贱、亲疏的宗法等级秩序牢牢巩固着统治阶级的地位。古代统治阶层运用德礼教化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礼法”职能,而古代法制,则主要是“礼法”的补充——“法即刑”,法律是维护暴力统治的工具。在我国封建社会里,诉讼过程中充斥着暴力,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司法中都是极不光彩的角色,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件极其痛苦、羞辱、漫长的过程,当事人不论在精神上,肉体上或者财务上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无讼”是一种社会舆论的导向,正如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隐忍克己,也是百姓减少生存成本的无奈之举。这种法律文化导致民众视法为不祥之器,使得民众从内心排斥法律。法律不被信仰即构成该民族全体成员共同的法律观念,其范围广、影响深,至今仍是显而易见的。从此种意义上说,在中国,法律自始就没有成为公众信仰的对象。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深刻,以及政治运动的不断冲击,使得法律与广大民众距离更远,因此,当下法律不被国人所信仰有其深刻的传统文化背景。

2.君权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导致权力信仰取代了法律信仰。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封建社会占据了较长的时间。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使皇权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皇帝总揽全国一切大权,既掌握国家最高军政大权,又拥有最高立法权,还控制着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只剩下“皇帝”这样一位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从而为人们信仰权力奠定了牢不可破的政治基础。既然人间的一切法律都来自于帝王,帝王既可一言废法,也可一言兴法,那么人间的法律只能匍匐于皇权的脚下沦为皇权任意驱使的奴隶,也就使得法律失去了权威性和受人尊崇的价值。这种社会的法,没有理性而且多变。在这样的社会里,法律是极不牢靠的,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实行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其结果要比依赖法律好千百倍。在视法律为畏途与视权力为利益的比较中,人们产生了普遍崇尚权力的观念及以官本位作对人的价值评判标准。发展到现在,权大于法,官贵民贱、以权代法的“人治”思想和管理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地残存在许多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之中。

(二)现行法治环境不良,司法腐败等使法律有时被束之高阁——“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拼爹”(特权现象)。

1.迅速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疏远了民众与法律的关系。(1)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建设以来,我国加大了法制建设力度,也开始关注现代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生成,进行了持续的全民普法教育。但我们看到,以立法为目的的法制建设只是注重了速度和数量,却忽视了最为重要的质量和效果。法制宣传普及教育的重心只放在了公民守法教育之上,而没有把权利意识、主体意识、自由意识和宪政意识等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价值作为宣传教育的核心和重点。在偏重立法的法治化思想指导之下,我国走上了“快速推进型”的立法实践道路,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比较快的速度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具模样,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但迅速的立法的背后留下了法律不被信仰的隐患。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代议制的民主剥夺了每一个公民参与立法程序,直接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这是公众对法律缺乏亲近感的一个原因。公众由于无法及时知晓、把握和理解新的法律规范,一些法律成为奢侈品而非必需品,不仅无法满足社会主体生活的实际需要,甚至成为被排斥的否定的异化物。(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实增强了公众对法律价值的质疑,使之形成“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由此降低了法律的尊严,削弱了法律的权威。现在电视上有影、报上有名、广播里有声,到处是普法的声音,正义的声音,可为什么罪犯还是层出不穷呢?从不讲道德的可恨之民到知法犯法的堕落分子,他们对国法、法规置之不理、置若罔闻,难道他们没看到、没听到,那些罪犯临终时的忏悔。其实不然,他们看到了,也听到了,只是他们大抵心态不平衡,认为比他们还贪,比他们还坏的人有的是,他们算什么,他们没那么点儿背。这种心态蔓延之势飞快,速度惊人,其影响力更是惊人。(3)秩序、效益、自由、人权、正义都是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势必阻碍了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者本身带头“乱法”,谁还相信法律呢?2.行政权力过大,司法活动依附于行政权力,损害了司法的独立性。在我国,由于法院的财政经费有赖于行政部门的拨给,人事上受制于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委,一些重大或争议案件的最终决定权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的”协调”。这使得人们通过司法谋求社会正义的愿望难以真正实现。从实施法律的功能上看,政府是最主要的法律实施的承担者。我国现行法律中,80%以上要由政府负责实施。而政府行为的法律至上原则却未能有效的确立。长期以来,所谓的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级政府部门理解为过去的会议决议、首长命令变成今天的行政法律,甚至对于人大法律也同样可以通过立法和解释完成类似的转换。法律地位下降、效力也大打折扣。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先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推行法治社会建设的群众基础。法治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民众的法律意识体现着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整体水平。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目前雖然广大公民能够知法用法守法,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可以说大多数公民目前还仅仅是“消极守法”,而且易受他人影响,如典型的例子“中国式过马路”。因此,在中国培育民众的法律信仰需要着眼于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让法律武器帮助公众排除维权障碍,让所有人都能从“看得见的公正”中,去获得对守法的内心遵从,真正树立法律信仰。

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应当将法治精神培育放在战略高度来认识,而这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长期面临的、最为艰难的挑战。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让法治精神深入中国公民的骨髓。

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建立健全社会自治体系,使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在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法治事业的进程。如公民道德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是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更为密切的“活法”,要充分发挥它们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规范作用。同时,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可以在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上以及帮助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方面有更多的作为。之所以要强调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原因即在于国家在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捉襟见肘,社会治理必须围绕多方主体的伙伴合作关系来建构新型的治理模式。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从法治推进的效果上来说,只有使人民群众感知“法律在我身边”,方能提高民众用法、懂法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法治的效益。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针对维权和化解纠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首先,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依法按照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其次,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再次,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最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李君如,没有法治意识就没有法治国家[N],人民日报,2015-03-27.

作者简介:詹杜娟,女,职务:行政管理教研室助讲。

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第2篇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学校成立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上洲 副组长:何定涛

组 员:各值日行政、各值日教师、各班主任、各相关科任教师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由何定涛任办公室主任。

3)监督检查组:由学生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随时督察。

4)医疗救护组:当发生安全事故(2人以下的轻微伤)由班主任和当时任课老师负责,医务室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时(重伤),行政值日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拥挤踩踏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制订本办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的宣传预防演练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

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全体教职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值日行政、值日教师、上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学校行政值日报告,再由行政值日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卫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学校指挥下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公安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措施:

1、在上操、集合等需要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由体育教师和值日教师负责,行政值日进行检查。

2、学校升旗活动由团委(广播站)、值日教师(现场)负责指挥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结束时分年级分班上楼。

3、学生晚间自习时教师值日检查学生课间纪律,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教育处理。行政值日进行检查,下第二节晚自习时,由上第二节晚自习的老师和值日老师监督学生有秩序回寝室。具体安排如下:(以下方位以面向教学楼为准)

4、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上课教师在教室组织好学生。学校电工、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5、总务处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6、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责任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要认真填写好安全记录。

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第3篇

排队主题日活动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排队我快乐、礼让我文明”排队主题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大力推进文明礼让宣传普及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自觉排队意识,创造文明有序环境,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将“排队我快乐、礼让我文明”排队活动纳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排队、文明礼让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中学生文明素养。

二、加强引导,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校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广播电台、校园德育网、宣传栏、墙报等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对“排队我快乐、礼让我文明”的宣传,在学生中营造“排队快乐、礼让文明”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排队、礼让的文明风尚。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1、各班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排队我快乐、礼让我文明”的宣传。

2、学校通过倡仪书的形式,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养成自觉排队、文明礼让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文明素养。

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第4篇

沙县凤岗中心小学 六(4)班

一、活动目的:

1、通过“文明礼让斑马线,告别不文明现象”班会主题活动,让学生了解日常出行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2、通过学习,使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交通事故的残酷无情,要预防车祸,一定要提高自己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3、通过小手拉大手,家庭、学校、社会的协作,共创和谐文明校园、家园。

二、活动准备:有关交通图片。

三、活动过程:

1、导入引出课题。

(1)出示一段有关交通乱闯红绿灯的图片让学生观看。 (2)孩子们,刚才你们看到了什么?你们想说什么? 生:太乱了或太危险啦! 师:为什么会这样危险? 生:路口没有指示灯。

师:道路上有不少路口都没有设立指示灯。 生:车辆和行人没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师小结:同学们,在生活中这样的危险随时都可能发生。这直接关系到我们同学们的生命安全。如何才能安安全全的来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去,真正确保我们同学们的生命安全,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教育课“文明礼让斑马线,告别不文明现象”。

2、通过交通事故数据,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75%以上。交通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杀手”。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万多起,是5年前30万起的一倍多。死亡人数104372人,比5年前死亡近7万人幅度明显上升。平均每天有285人在车轮下丧生,在每10位交通事故死亡者中,至少1人是

青少年。不注意交通安全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和麻烦,因此我们应该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礼让出行”,这样对我们出行的生命才有保障。

3、结合实际,指导分析行为。

演示图1:行人在街上走路应在哪儿走?没有人行道怎么办? 演示图2:行人横过马路应该怎么走? 演示图3;从事故图中你知道什么?

演示图4:这个小学生横穿马路做得对吗?为什么? 师提问:你们还知道哪些与小学生有关的交通规则?

4、辨析练习,巩固提高。

演示投影,想一想这样走路为什么不安全?该怎么做?

演示图1,在车行道上行走妨碍车辆行驶,容易被车撞.行人应该走人行道. 演示图2,跳护拦易摔伤,或被车撞,很危险.

演示图3,过马路时要先看左再看右,注意来往车辆.

5、看情景,找问题,提高安全意识。 (1)(放学时间,在学校门口家长止步线之内,一名学生没有注意过往的车辆直接扑向自己的母亲,差点被车撞倒。)同学们你们想象一下可能发生什么样的后果?为什么会被撞伤呢?我们再过马路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有人横道的 没有人行横道的先向左看再向右看)

同学们你注意到一个小细节了吗?这场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

小执勤员的烦恼:总有一部分家长超过家长止步线,而我们劝他们他们总是不听。希望我们同学都来督促自己的家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家长止步线外停车,自己走进来。

(2)(过马路翻越护栏或绿化带。)设想一下,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在我们的城市中很多马上都设置了护栏或绿化带,当我们需要横过有护栏或绿化带的马路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不能翻越护栏或绿化带,要多走些路,要到路口走人行横道,如果有过街天桥要走天桥。) (3)(在马路上两个同学追逐打闹,有一人过来劝阻)他们谁做的对,为什么?

6、学习学生交通安全“十不为”儿歌

1)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3)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4)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5)骑车不突然猛拐、双手离把;

6)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7)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8)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9)不追车、抛物击车,不跨越、倚坐隔离设施; 10)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四、小节:

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第5篇

广大驾驶人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文明的标志,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为巩固和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共建和谐、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此,县委文明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共同向全县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公务车及各行业车辆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做到“斑马线我让行”。

二、停车让行。当前方斑马线有行人行走时,驾驶人应将行驶车辆提前减速,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

三、低速通过。当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驾驶人应提前减速,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斑马线。

四、避让行人。在未设置斑马线的道路遇有行人横过马路,驾驶人应当减速避让,不要争道抢行。

五、服从指挥。驾驶员行经斑马线时,应当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文明劝导员的疏导、劝导和指挥。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文明行车,从礼让斑马线开始,你我都能做到!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新风尚,在创建文明县城中作表率,为建设优美幸福莲乡作出积极贡献。

文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

广大驾驶员朋友、市民朋友们: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文明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作为我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活动之一 道路交通,是否拥有良好的交通习惯更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素质高低。

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为此,沂蒙晚报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文明出行,礼让斑马线。”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为了能在日常的交通行为中,体现出临沂文明交通新风尚,沂蒙晚报发出以下几条倡议:

一、斑马线前,机动车减速慢行,文明礼让行人;

二、不与行人、非机动车争道,不随意变道,不随便按喇叭,不随意插队;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四、服从交警部门管理,接受行人监督,聆听家人劝告,记得朋友提醒。

与此同时,沂蒙晚报也通过社会宣传,呼吁广大司机、社会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以实际行动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让我们做到文明出行,礼让斑马线,要把斑马线装入我们的内心,使斑马线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守护线。

文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

广大驾驶人和市民朋友:

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于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为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我们向全市广大驾驶人和市民朋友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车辆在行经斑马线路段时,主动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主动停车让行;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时,主动避让行人;在混合道

上行驶的车辆做到减速行驶,不争道抢行。行人主动为停车礼让驾驶人竖起大拇指,积极为礼让行为点赞。

二、文明出行,遵章守法。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信号,不跨越护栏;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两边来车,确认机动车停车礼让时,应当快速通过,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主动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

三、文明交通,促进和谐。文明行车,从按章行驶、礼让斑马线开始;文明出行,从遵守信号指示、各行其道做起。驾驶人和行人做到“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人人自觉服从现场管理,个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文明宣传,率先垂范。广大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各级文明单位驾驶员要争做文明行车的宣传员,争当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示范员,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自觉文明行

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礼让过马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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